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

2024-08-05

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精选7篇)

1.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 篇一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2.《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篇二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xx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3.冰与火之歌(书)读后感 篇三

假期在同学的推荐下买了冰与火之歌.卷一。买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消遣来买的没想到从中国我却学会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作者精妙的写作手法还是书中所表达的情感都带给我了很大的震撼。

关于本书《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著名科幻奇幻小说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史诗奇幻小说,是当代奇幻文学一部影响深远的里程碑式的作品。于1996年初问世时,便以别具一格的结构、浩瀚辽阔的视野、错落有致的情节和生动活泼的语言,迅速征服了欧美文坛。迄今,本作已被译为三十多种文字,并在各个国家迭获大奖。作品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全书七卷浑然一体,共同组成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的画卷。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的第一反应是怎么这么多,顿时失去了一些兴趣。后来我翻看了这本书的序言才鼓起勇气要读下去的。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难读下去,故事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似乎有些颠覆我的世界观。不加任何铺垫直接开始整个故事也让我有一些难以接受。隐喻之下的权力角逐,隐含内里的精神力量

在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什么典型的政治抨击式巨作,会充满了Samuel·Huntington 那样艰涩难懂的语言,但是George·Martin显然不会是一个顶着奇幻小说家名头的政客;同时,仅仅认为他是一个单纯的“奇幻小说家”也是个错误。这里,不仅仅有奇幻的故事构架,还有不断的权力斗争,更有无法覆灭的精神支持。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架空的大陆:维斯特洛上的七大王国。维斯特洛是一片大约有英国那么大的大陆,有可以上溯到12000年前的悠久历史。在那里每一个季节通常持续数年。这片大陆的原住民是森林之子。森林之子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并且使用魔法。先民们最早期的武士带着青铜武器和骑术,通过维斯特洛与东部大陆相连的陆桥(在随后的战争中被森林之子用魔法摧毁,成为多恩群岛和石阶群岛)登陆维斯特洛,并与森林之子之间展开了一系列长久的战争。战争最后以在千面屿签订的和平协议结束,根据协议,先民得到了所有的开阔地,而森林之子保有森林。

整个故事有三条主线,之间的穿插使得很多读者难以适从。但就是这三条看似独立又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故事主线构建起了整个故事的华丽篇章。

故事的第一条主线主要讲述了在劳勃一世驾崩后,群雄并起争夺铁王座的故事:劳勃一世的长子乔弗利.拜拉席恩在其母瑟曦王后的本家——兰尼斯特家族的支持下继承了王位,然而御前首相、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克公爵则拒绝承认乔弗里的合法身份,主张将王位传于劳勃的二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劳勃广受爱戴的幼弟蓝里.拜拉席恩也对王位发起了争夺,站在其背后的乃是南境河湾地的提利尔家族。与此同时,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大王、多恩的道朗.马泰尔亲王都在养精蓄锐,伺机而动。

故事的第二条主线发生在寒冷的北境,北境绝境长城上有一群称为“守夜人”的黑衣战士,他们世代守卫着这座雄伟的城墙,以抵御北方的野人和传说中可怕的异鬼入侵七国。尽管在传说中异鬼已经消失了8000年之久,但是随着另一个长冬的降临,种种征兆预示着它们正在复苏并日益临近。这条主线主要通过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守夜人琼恩.雪诺的成长经历一一展开,随着情节的推进,守夜人的命运亦被紧紧的与七国间的争斗绑在了一起。

故事的第三条主线发生在狭海对岸,广袤的东方大陆——厄索斯,主角是坦格利安家族幸存的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的流亡经历充满坎坷,直到她奇迹般的浴火重生,不可思议的孵化出了三只幼龙,挟着龙族的余威与宿命的期盼,丹妮莉丝羽翼渐丰,而她亦从来未曾忘记自己的梦想——重回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铁王座。

我的感想

我认为本书最吸引人的,是在奇幻外表下的政治隐喻。A Game of Thrones——已然很明了的告诉我们本书中权力角逐的核心——尽管对于权力的拥有者它是游戏,但是对于被参与者,它则是一场赤裸裸的灾难。七国的祸心没有在塔格利安家族的统治之中覆灭,反而在末代龙王的惨败中欲火重燃,于是,无论手段,包括外邦,所有的一切都在这片大陆上沸腾,权力追逐正式上演。以家族连结成的利益集团,以及各大家族下效忠的领主,构成游戏的基本单位。不是每个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渴求权力,但是被利益、荣耀、亲情、友情捆绑在一起,却是谁也逃不开,谁也逃不掉。其主旨就是反映了社会现实中的政治,在这里,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永恒的权力。我们从小得到的教育是,正义总是打败非正义。但在现实中,实在是不乏一个非正义打败另一个非正义,或者两个非正义握手言和,至于绝对正义的一方,如果曾经存在过,也被非正义胁迫着,现在难以见得天日。政治,是尔虞我诈。从这点来看,这本小说是再现实不过了。Ned可谓绝对正义的代表,他善良、忠诚、正直,还恪守中世纪欧洲的道德标准。小说的一条主线,就是他作为hand of king与阴谋篡位者之间的斗争,这也是各种故事中一向可以看到的正邪之争。只是这一次,赢的不是正义之士。与其说正义被邪恶打败,不如说正义被现实打败。从发现乔弗里身份的真相开始,Ned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打败Lannister家族,但是正义者的悲悯让他做了什么:警告Cercei带着王子离开,透露自己的筹码;在国王一息尚存时他悲怜国王,放过了可以压垮非正义的机会,其实到这里他已经输了权力的游戏,他自己的悲悯之心创就了悲剧,其实,Ned在某种程度上是这场战争明显化的祸根,就如同现实中的战争导火索,可能你不是有心或者不是本意,但是把柄调换,棋局杀意已起。而国王死后,他拒绝了Little Finger让其可以保全自己的建议,使得Lannister家族在首垒中满胜„„权力的游戏不等悲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历史上的每个王朝都是建立在血肉尸首上的,不流血,靠着春风化雨,抱歉,没有完全的童话。而更为讽刺的是,在最后时刻,Ned为了保证女儿的安全,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叛国罪,是实在是有违正义之名,而气数已尽的他最终难逃一死。

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四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之歌》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内涵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回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远则1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且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5.《冰与火之歌》读后感800字 篇五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6.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盛宴》读后感 篇六

说到吃,估计没有比我们中国人更能吃,更会吃的人了,八大菜系,千种佳肴,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可是你知道吗,在其他的地方也有能与我们中华美食比肩的食物!如果你看了这本“冰与火之歌的盛宴”,你就会知道,其实欧洲的饮食文化也很出彩。虽然没有我们中国菜那么精细,带着一些欧洲人的粗犷和不拘小节。但是“吃”,永远是不分国界的!

相信有很人都看过一个很经典的HBO大戏“权利的游戏”,我自己也是这个电视剧的重症fans。让人永远也猜不透的剧情总是让人着迷。在我看来,这部巨作不仅仅是对权谋,人性刻画的入木三分,更是一部美食宝典!想想君临的奶油蘑菇汤;河间地的炖肉和煮梨;守夜人常吃的猪肉馅饼,苹果蛋糕;北境居民们常吃的燕麦饼,野牛肉,还有烤苹果。好吧,我顿时觉得自己饿了!

我很感谢马丁老爷子用他那只生花的妙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人物成长的故事。马丁在书中以相互征战的七国代替了中古世纪战乱频仍的欧洲诸国,用不同人物的视角交替对故事进行描述,推动故事的发展,让书中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同时也要感谢本书了切尔西和沙琳,他们俩完整的为我们重现了“冰与火之歌”这不美食宝典中的美食,虽然我吃不到,可是丹丹看着这些美食我就觉得自己很受用!

这本书描绘的不仅仅食物,严格的说,这本书还是一本菜谱,告诉了你在“权利的游戏”中各种美味食物的做法,当然有的材料现在已经绝迹了,但是切尔西和沙沙琳却用了和已经绝迹材料相似的食材代替,有了这本书,如果你想做出七大王国的美味,那么你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烤箱!

马丁老爷子在书的序言中写道,写作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讲故事与纯粹的推进情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情节是唯一的重点,那么根本不用去看小说,看看书的索引就可以了,而读者们却失去了情节之外的一切!这或许就是马丁老爷子的作品中我们总是能个看到美丽的风景,尝到美味食物的原因吧,毕竟要在一部书中描绘出一个社会的形态,衣食住行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食物。

7.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七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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