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2024-10-25

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共8篇)

1.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篇一

骑自行车出行遭遇的交通事故

3月一个星期天的上午,11岁的小学男生何某与9岁的表兄弟刘某一齐,两人合骑一辆自行车出行。当时,何某骑车带着刘某,在一个大下坡路上玩耍。忽然,背后有汽车驶来。惊慌失措的何某操控着车把左右摇摆。当车子从他们身边驶过时,搭载两人的自行车竟向着汽车倒去!自行车被压,何某当场死亡,他的表弟刘某也于次日清晨死亡。

夏天,初中一年级的男生杨某,骑着自行车上学。由于杨某占路中间骑行而对后面的一辆大货车鸣笛不让,最终导致其与大货车相挂。杨某被撞倒地后,被大货车后轮碾压死亡,死时年仅13岁。2011年11月,一名17岁的男生牟某,在与另一名同学各自骑自行车时,遭遇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当时,因为下坡速度太快,自行车的刹车性能又不好,牟某与三轮摩托车相撞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的一个傍晚,晚自习放学后骑自行车回家的13岁女生李某,在马路上靠路左侧骑行。突然,迎面驶来一辆中巴车,李某措手不及与之相撞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2.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篇二

本案争议的焦点:除了原告冯某家人与被告葛某及家人在学校主持下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外, 与高校有关的重点在于, 某高校在该学生伤害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 是否与第一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如果构成侵权, 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要分析高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应界定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而明确高校对学生的义务, 才能判断高校是否存在过错及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 有委托监护关系说、合同关系说等观点, 笔者比较认同的观点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大学生通过参加统一考试被高校录取, 才有就读高校的资格。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 高校具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等办学自主权和颁发学位、学历证书以及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和处分等管理的权力。《教育法》同时明确规定, 学校负有“保护学生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 所以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保护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同于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 其保护责任并非看护责任, 因为一般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经具备保护自己和控制自己行为以及承担行为责任的能力。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

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使得高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根据教育部《2011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告》,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到2231.79万人, 学生安全管理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仍不断发生。据统计, 高校学生的非正常死亡率为1%, 且有逐年上升趋势。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类型是多种多样的, 归纳起来,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第三人”是指学校以外的他人或组织, 包括在校生, 校外人员以及提供场地、设施、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服务的经营者或组织者。比如“马加爵案”、“复旦大学投毒案”即是典型的在校生对高校学生人身伤害案件。

(二) 学校提供的设施及服务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由于学校的相关设施、设备设计存在隐患或年久失修而造成学生伤害的事故也时有发生。

随着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独立化, 高校直接管理服务学生的功能越来越薄弱, 但产业化下的后勤服务公司为学生提供的食品、药品等造成学生伤害的案例屡见报端。

(三) 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一是由于学生是特异体质或有特定疾病而造成的伤害。如, 学生在进行体育测试或运动时, 心脏病发作猝死。二是学生因自杀、自残导致的伤害事故。大学生自杀、自残已成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典型类型, 有的诱因与学校有关联, 但大部分与学校无关联, 纯粹为自身原因。

三、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分析

(一) 归责原则的确定

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乃是依据何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归属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七条, 明确了我国侵权责任的三项归责原则, 即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责任,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 同时, 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则, 其归责的依据就是过错, 有过错就承担责任, 即使存在侵害后果, 无过错也不承担责任。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举证责任在受害方, 而过错推定原则实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适用方式, 只是在判断过错的方式方法上出现了改变, 也就是说在一些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 由受害方举证侵权人的过错极为困难而采取的举证责任倒置, 即从侵权后果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要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 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依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而非过错。有损害后果就有责任, 《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都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 如环境侵权行为、医疗侵权行为等。而高校在教育管理活动中,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 如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高校是非常苛刻的, 对其发展极其不利, 同时也有悖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 所以在高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上, 首先可以排除“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因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 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高校对学生伤害事故也应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原则。

但还有一些特殊情形, 如由于高校提供的设施、场地、设备以及实验材料等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对这些自己管理的设施设备以及材料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是否存在隐患相当了解, 但让受害学生就高校存在过错去举证证明, 由于其掌握信息的局限性, 往往举证不能, 明显不利于受害学生权益的维护。鉴于此, 笔者认为, 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以过错推定原则为补充。

(二) 过错的认定

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 认定学校是否有过错的标准有两种观点:主观说与客观说。所谓主观标准, 是指通过判定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来确定其有无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后果, 他对此后果则不负任何责任;相反, 如果他能够预见这种结果, 就要承担责任”。由于“主观标准说”强调从行为人自身的认识能力出发判定其行为的适当性, 没有确立行为适当性的普遍准则, 对行为人不当行为的价值判断和责任追究都比较困难, 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伤害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疏忽大意和任意胡为, 学校和学校教职工的责任可能被轻纵, 学校和学校教职工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的职责意识可能会淡化。这不论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有效防范、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教职工素质的增强, 还是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都是极为不利的。所谓客观标准, 是指以某种客观的行为模式作为衡量行为人行为是否适当的标准, 进而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笔者认为应当在采取主观过错概念的情况下, 采取客观过错认定标准进行学校过错的科学认定, 换言之, 就是以一个理性人应有的注意程度为标准, 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达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未尽到一个谨慎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致人损害, 就认定为有过失。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是否尽了相当注意义务判断标准是根据“理性人”通常的预见能力和水平, 应当预见可能的危险而没有预见, 或者虽然预见到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以致发生损害后果的, 就是未尽相当注意义务。这样, 有过错就需承担责任, 无过错则无责任。比如:高校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后发生伤害事故, 如果高校意识到学生擅自离校可能存在的危险, 并为防范危险制定有健全的相关请假制度并进行了很好的贯彻执行, 这样高校一般来说是没有过错, 可以免责的。再比如学生夜不归宿发生的伤害事故中, 如果高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学生晚间必须在校内住宿并按时就寝, 但并没有贯彻执行, 规定流于形式, 那么学校按照过错认定标准来说自身是存在一定的疏忽管理过错。

(三) 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法律责任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主要承担的是一般侵权责任, 而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是: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只要高校有过错并且过错与造成学生伤害的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高校就应该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高校如果无过错, 或者虽然有过错, 但过错与学生伤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 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高校与他人等多个有过错的侵权行为共同造成学生伤害的事故中, 高校承担责任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都对存在多个侵权人的情况下, 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了规定:2人以上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或者虽然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或每个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后果的, 构成共同侵权。《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 共同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2人以上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多个侵权行为不属于共同侵权, 仍然属于单独侵权, 因为从表面上来看, 间接结合的侵权行为也是有多个侵权人, 但每个侵权行为只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之一, 这属于多因一果情形, 每个人只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以在责任承担上应考虑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原因力比例的大小或根据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份额, 故间接结合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的是按份责任。总之, 在多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中, 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 学校过错行为与学生伤害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学校应对学生伤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否则学校过错行为与学生伤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只应承担按份责任, 这样才能真正兼顾高校和学生两者的利益,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本案的分析

本案中, 冯某与葛某两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承担能力, 即便如此, 高校仍然应该对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该案中, 高校为了保证学生安全, 制定了明确合理的教学生活规章制度 (学生手册、公寓管理制度等) , 并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入学教育) , 为此还组织了考试, 原告与第一被告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这说明高校尽到了教育职责, 使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做到了明知。同时, 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违规使用电饭锅等物品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 高校积极采取电流过载保护等装置以及不定期检查宿舍等措施以避免学生违规使用不当物品造成危害, 应该说学校完全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没有过错。虽然本案发生后, 受害人是其他同学送至医院并陪护的, 直到多日后, 原告亲属找到某高校, 该高校才得知此事故的发生, 这只能说明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一定疏忽, 但与原告的烧伤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学校对此不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原告伤害的原因是:原告与第一被告葛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学校明令禁止在宿舍使用酒精炉的情况下, 仍然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违规操作使用酒精炉, 两人的行为直接结合, 造成了原告烧伤的同一损害后果, 他们的行为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原告本人和第一被告应该对这一伤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并且是连带责任, 而该高校并没有实施直接的侵权行为, 即使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也不是造成原告冯某伤害的直接原因, 原告烧伤这一损害后果, 与该高校管理的瑕疵并没有因果关系, 高校与两学生的行为不属于共同侵权, 高校当然不承担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

由此可见,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 由于学生是成年人, 只有高校违反了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 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存在过错, 才承担法律责任。在确定高校法律责任时, 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由学生举证证明高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有过错, 在特殊情形下,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但排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样才能真正兼顾高校和学生两者的利益,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摘要:从一则案例入手, 界定高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 学生即使是成年人, 高校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存在过错, 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归责原则的确定, 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在特殊情形下,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但排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多个侵权行为共同造成学生伤害的事故中, 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 学校过错行为与学生伤害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学校应对学生伤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学校过错行为与学生伤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只应承担按份责任, 这样才能真正兼顾高校和学生两者的利益,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学生伤害,归责原则,连带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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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篇三

2003年4月25日,某小学组织学生到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大家排着队跟着老师到野外的小河边。学生们尽情热闹和嬉戏。后来,老师安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大家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就问其他学生。没有人知道,李某就说:“我先尝尝吧。”于是,李某小心地摘了一粒果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就又吃了一粒。其他同学看到,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后来其他小组的同学也好奇地吃起来,而老师并没有制止该种情况。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凡是吃了果子的学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尤其以李某的情况严重。老师意识到学生可能吃了野果中毒了,于是赶紧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因为李某吃得过多而中毒死亡。最后,大家才知道这种野果就是叫水麻桑果的毒果。

点评:该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在于学校或教师在出游的过程中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发现学生吃野果的时候,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制止学生吃野果的行为,结果造成李某中毒死亡、其他学生不同程度中毒的事故发生。因此,学校及老师没有尽到职责,在他们的教育管理责任范围内是有过错的,属于学校责任事故范围,学校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来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导致校园伤害

上海青浦某中学生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围墙边满地的植物杆就成了他们“攻击敌人”的最好“武器”。在嬉戏中,同学庄某的“武器”正好射向吴某的右眼,班主任立即找来吴桌的父亲,将其送至医院,吴某为治疗花费了一万余元的医药费。后来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及庄某家长没有协商一致,吴某家长将学校和庄某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点评: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在校园伤害案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为这类事故“埋单”。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学校因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劝阻,结果导致吴某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学校对围墙边的植物杆未及时清理,且在学生游戏时未及时制止,属管理不当,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导致校园伤害

小学五年级学生军军因迷恋上网已逃学两天。班主任唐老师了解实情后,利用自己上语文课的时间,罚军军站在讲台边。但军军站在那里并不老实,故意伸出舌头,左右摇晃脑袋,逗得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笑出声来。唐老师见状很是气愤,上前推了军军一把,导致军军摔倒在地,右手腕关节处的手骨移位,花去医疗费3200多元,还不得不休学一年。经教育局调解处理,学校赔偿了军军致伤的全部损失。

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还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军军年幼贪玩,逃学上网,作为班主任的唐老师本应对他进行耐心批评教育,促使他认识到错误,逐渐改正缺点和不足,但唐老师却对军军又是罚站又是推搡,致其受伤。由于唐老师系学校工作人员,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他体罚军军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依法应由学校承担。

学校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参加的活动导致校园伤害

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与外资公司合营,重新装修,即将开业。为造声势,他们邀请了社会名流、领导来参加开业庆典仪式,还邀请了附近的某小学鼓号队助威。该商场许诺活动时间为5月18日上午9点到11点,前后两个小时即付学校酬金2000元,学校同意。鼓号队20名学生于18日上午8点40分就到商场门口等候。其中打小鼓的10岁的李某身体虚弱,这几天又在发烧吃药,早上他妈妈已经代他向老师请假了,可是学校找不到人替,非要李某来不可。这天天气气温反常,竟有36℃,身穿厚厚的演奏服背着鼓号的小学生们站在太阳下,大汗淋漓,可还得在老师的督促下,一遍一遍地练习着。就这样在烈日暴晒下,李某突然晕倒,经查为高温导致的急性脑颅出血。后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并不得不休学一年。

点评:学生到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成长,以便将来能够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为自己的未来更美好而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需要学校重点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使其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学校为了某种目的往往不合时宜地安排学生从事与其不相适应的活动。在学校违反规定,让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体育活动的情况下,造成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属于典型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其他活动,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对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是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

学校设施有疵瑕导致校园伤害

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在其接水时,锅炉发生爆炸。唐某来不及躲避,被开水泼溅到脸上及全身,造成大面积烫伤。学校迅速采取措施,对唐某进行紧急救助和治疗。后该学生脸部和身体留下大面积伤痕。

点评:《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另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篇四

①1989年12月30日7时许,江北区新村小学一年级学生xx,男,7岁。上学路上见一大货车行驶缓慢就与一同学扒吊在脚踏板上,快到校门口就跳下车倒地,被车后轮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②1990年一天下午,21中一名男同学,放学后在大同路乘306路客车时,当车快进站时,他提前扒吊车门被众人拥挤于车轮下碾压致死。

5.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篇五

案例二:2005年5月18日19时10分,驾岭中学初三学生刘培培(男,16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其父刘呆锁的无牌摩托车在壁索线13KM+500M范文嫦蛐惺唬胗胬盍稚(男,42岁,驾岭乡三泉村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后带李小明正面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培培、李林社二人重伤、李小明轻伤,刘培培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5时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案例三:2005年5月20日18时许,次营中学学生张晋锋(男,16岁,次营镇黄甲村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其父购买的无牌摩托车在南次营村西的公路上与路上行人王李兵(男,37岁,阳城县董封乡教委教师)相撞,造成王李兵受伤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23时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案例四:2005年5月21日,寺头学校学生张泽坤(男,15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后带本校学生马刘伟(男,15岁)在马寨村路段与一辆桑塔纳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泽坤、马刘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

6.学生安全事故案例1 篇六

案例1:

2010届财会3班学生小翔,性格开朗,善于言谈,平日里表现良好,喜欢上网聊天,并通过上网认识了一名网友,后两人确定为恋爱关系,在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小翔发现其男友是社会上无业游民,便想与其分手,两人相约见面,其男友听说后,不但不答应,反而威胁说,如果不继续和其交往便将两人在校外同居的事告诉她父母和学校。小翔被迫一直与其保持恋爱关系到高中毕业,直到其男友主动提出分手。班主任和她进行沟通交流时,她告诉班主任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很大,一直以来她对自己一时的冲动后悔不已,既耽误了学习也对不起父母,更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最后退学回家。

分析:职高生正处于青春期,对异性容易产生好感,进一步可能发展为恋爱关系,但由于年龄原因,加之心理不成熟,很容易对自己造成严重的心理身体伤害,因此,男女生交往要有尺度。把美好的情感藏在心里,等自己工作有建树,个人经济较稳定,人生观较成熟后再发展恋爱关系。即使双方有好感,交往也应尽量分开,把握尺度,不要“偷吃禁果”,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终身伤害。特别是与网友的交往方面由于对网友的情况了解更不真实,对待网友更应慎重。

案例2:

高2010届旅游专业学生小慧,在2009年1月14日下午,看到成绩后给家长留下纸条一张,说成绩没考好,希望出去散散心,两天后回来,家长不要担心。家长随即与我联系,我马上和小慧的好朋友联系,都不知所踪。两天后,小慧回家,据家长透露,之前慧小还出走过两三次。

分析:据班主任与小慧交流谈话,小惠反映说家里管教太严,希望她慎重对待自己的行为,对自己负责,情绪可以理解,但方式太过极端,要正确理解老师家长的良苦用心,同时也希望家长随时关注学生的情感,让他们有一个情绪发泄之地,能健康成长。

案例3:

11届机电专业学生张某,在周末与同学聚餐时,因说话语气不好而与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导致一死二伤。

分析:学生张某在校期间行为习惯不好,自控力差,脾气暴躁,再加之饮酒,使张某失去理智,导致严重后果。

启示:作为学生应严禁饮酒,并约束自己行为习惯,特别注意遇事冷静沉着,办法总比问题多。

案例4:

2003年12月9日,北京某中学高中的一名叫小江的学生与另外三名学生发生冲突,起因是魏江在作业本上写了喜欢一名男生的话,而正好被这个男生的女友发现,因此这个女生就找了另外两名同学一共三人一起殴打侮辱小江,还威胁魏江不准告诉学校。之后不久,小江便经常说自己像垃圾,最后发展到乱发脾气,乱砸东西而被家长送到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而后魏江家长将学校和打架双方告上法庭。

分析: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打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不仅仅会伤害自己也伤害了别人,更有可能伤害到更多的家庭,当我们发现两个人之间有矛盾时,应该静下心来进行谈判,问题一定能够说得通。

案例5:

这是发生在2010年临近放暑假的真实案例:小X时我校旅游专业学生,中午在寝室里休息,不知谁拿出一副扑克牌,小X趁势邀约了另外两位同学玩纸牌,因为第二天就是期末考试,大家都觉得很清闲,该放松放松,于是三个人就热火朝天玩了起来,没想到,学生管理处得协管发现了此事,并通告负责男生寝室管理的老师。老师立即带两名协管员学生到寝室去察看究竟,敲门时,寝室内的三位学生都紧张起来,该躲的躲,该藏的藏,慌乱中,谁都没有发现:最紧张、害怕被学校处罚的小X竟然推窗从二楼直接跳了下去。小X跳下楼后,由于是两脚和右臂直接触地,造成腰椎破裂、两脚关节、右手腕关节直接骨折,后果非常可怕。当时被直接送到医院,当晚又转入川医骨伤科。

三、四天后立即做了腰椎复原的大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两个多月,幸亏年轻身体好,伤势才逐渐复原。

分析:这个案例是本学年发生的一个非常重大的案例,由于当事人小X平时无心学习,行为习惯较差,而且缺乏纪律观念,曾经在案发的前两个月,由于晚上熄灯后在寝室打牌赌博,被学校处以记大过处分。处分还未撤销,加之案发时的当天课间操时,德育处的老师又刚刚在全校宣布:若如在放假的最后两天,违范校规校纪的学生,将从重处罚。所以,在小X再次在寝室打牌时,听到管理老师来检查,马上就惊慌起来,由于害怕被学校开除,便不计后果地选择了冒险的举动。

这个案例值得我们深思,职高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毫无目标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有不好,经常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让我们意想不到。如果这时,我们的教育管理不能做到有张有弛,留给学生特别是学困生一些空间,那么我们的管理会出现一些漏洞,留给我们许多遗憾。

案例6 3 2010年12月的一天,班上的两名女生因彼此互相看不惯,时有言语的交锋。并进而打了起来。之后的一天中午又因一件小事而发生抓扯。事情经过:付某经过学校主干道时看到某一展板,恰好段某也看到了这一展板,双方各说各的言词,段某不知是听错还是故意便与付某接上了嘴,后双方来到教室因不服气便发生了抓扯,并有其他班的过来帮场,在班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分析:此事情源于同学间的长期积累的口角,缺乏沟通和交流,二人没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对自身的细节比如:说脏话不够检点;斤斤计较,喜说小话,以致于变为二人的全武行。通过此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班级内部要多搞活动,特别是相互了解,沟通的活动,让学生彼此团结,有集体荣誉感;目的在学生当中多讲正义感,能学会处理同学之间的简单问题和矛盾纠结,让学生认识到打架的危害,多找事情给他们做,转移注意力。案例7 小西是2010届汽修专业学生,该生经常发生违纪现象,认为自己很了不得了。曾经2次为别人打抱不平而被教育。我用了相当的时间对该生做思想工作,最终 该生向我保证从此不违反校纪校规了。从此该生认真学习从不管闲事了,并且2010年承办了校园歌手大赛,并取得圆满成功。该生找到了自己的优点,慢慢找回自己,现在一切表现很好。

分析:该生属于早熟型孩子,并且多动,自以为是,爱管闲事,并且是没有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对学习没有兴趣,无事可做,天天惹是生非,后果则是:

1、教师的教育方法不对;

2、该生的学习兴趣太差;

3、对该生的教育存在问题;

4、没有对其随时高度打击;

5、应多给该生找事做,让其不断成长。

案例8: 2000年某个星期天下午,校外某一公交车站台旁,我班一名男生正在那等待公交车准备回学校。此时一个骑摩托车的青年男子跟他说自己没有带电话,但有急事需联系朋友想借手机用下。该男生想都没有想就乖乖把电话借给他,结果那男子接过电话就立刻骑车调头跑掉,这时男生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分析:以上案例中,该生是由于缺乏防骗意识,轻信了他人,疏于警剔性造成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二、要谨慎从事,不以感情代替理智,排解虚荣心,发现上当也不要不好意思应及时报警。

案例9:

2002年4月,当时已到某技校的我校XX班学生小莉正常分娩了。该生于2001年暑假返家时,与男朋友在家中发生性关系,返校后一直用束身衣收腹,后参加春运,一直未返校,02年4月到技校后腹痛,到医院生产。

分析:该生怀孕后,她自己一直不能确定,也找不到适当的求助对象,所以最后造成了足月生产的结果。如果在青春期教育中能增加一些关于意外性行为导致的意外结果的处理知识的话,可减少伤害。

案例10:

05年某月某日,06届机电班,罗同学星期天下午与他的同窗好友一同去上学。由于到校时间较早,几个同学没有直接到校,而是相约到学校附近的台球室打台球。在台球室中还有很多其他社会上的人员。罗某他们在某桌打台球时,觉得手机放在裤袋中影响自己打球,于是便把手机放在台球桌上,继续打台球。很长时间过去了,罗某和几个同学准备付钱离开。当他们付完钱后才发现自己手机还放在桌上,就转身回去拿,但回去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同时也发现两人从罗某他们打球的桌子偷偷摸摸离开。于是便冲上前去,当他们冲上去时只拦住了一人,另一人则不见踪影。罗某拦住此人说他拿了他们的手机,但此人始终不认。后来罗叫来110,经过搜查后仍没有发现,也只有将此人放走。罗某的手机也就此丢失。

分析:此事例告诉我们,自己的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大意,到校应迅速回到学校不要在外逗留,更不要去一些复杂的地方。要明白自己的身份,也不要因此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当有些事情(纠纷)发生了,自己又把握不准时,要冷静,也可向110寻求帮助,千万不要鲁莽行事。

案例11:

2008年国庆大假后学生回校,发现班上男生周某,右手吊着绑带。且一向喜欢与同学嘻哈的他,变得很沉闷。经了解情况得知:周某在9月30日放学后在校外被他人打了,切右手小指骨裂。通过与周某多次谈心,逐渐他将事情经过向我道来。周某与财会专业一女生交往很好,由此惹来其他男生不满,因平时口角矛盾,本校学生邀约外校学生在校外找他算账。由于寡不敌众,他的右手被打伤。周某很委屈、又很气愤的表示,他已经邀约了一群社会“朋友”,一定要把这个“理”赢回来。

分析:接受职业学校教育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萌动的重要时期,男生好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有实力,成为女生的保护使者。同时体现自己的男儿本色,平时说话很冲,充满好斗,做事不计后果、易冲动,易将小事扩大化。老师要对学生的交友做好引导,正确的交友观要树立,正确的责任感 要具备,这样可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案例12 我校2007届机械专业的一名同学,大家叫他小强,他的性格和名字一样要强。听不得别人说他和批评他,2005年4月的一天下午,在教室里,小强和邻近座位的同学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老师想到课还要继续下去就严厉地制止他们,那位同学一点都不委屈,很配合,可小强同学为此想不通,他说是别人找他话说也受批评感到不公平。于是他马上不想读书了,而且还想去死。我和罗老师给他做了5小时的思想工作,才终于想通了。

分析:

1、小强同学在课堂讲小话,被老师叫起来批评是很小的“委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在男生班,像他这样被批评的事,被批评的人很多。

2、一个小的批评就想到了死太幼稚,也太不坚强。生命是可贵的,给家长带来的是悲痛,是社会的损失。

案例13:

2008年11月31日,当日上午十点左右,刘某与李某在车间正常的工作着,之后,刘某与李某把师傅安排在的任务完成后,师傅便安排刘某打扫车间,擦拭刚买回来的机床,因为李某没有被师傅安排工作,便感觉很闲的样子,这儿走走那儿看看,过了一会儿,张某跑到师傅面前惊慌地说道:“师傅,不好了,出事了!”于是大家都冲到李某面前,只见他右手紧握着自己的左手,一言不发,这时张某才告诉我们李某的大拇指被车床压掉了,师傅立即开车送李某到医院。为此厂房关闭了一天,经后来查证,李某本应在打磨区等候安排工作,结果好奇其他同学的工作,便私自串岗到冲床工作区,才造成悲剧的发生。

分析:李某因随意的串岗,而造成了拇指被压断的结果,所以同学们在将来工作时,一定要遵守常规,熟悉操作规程,不要随意的串岗,在校实作课实作时也要遵守操作规程。大家应该学会珍爱自己的生命,做任何事情都要仔细,不要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而毁掉自己的未来,做事一定要认真。请记住这一次深刻的教训。

:案例14:

2008年1月6日XX离家出走不想读书,在家和父母吵架,想挣大钱,以逃出父母的“魔掌”,最后导致离家出走。造成了父母以为老师对自己的孩子不好,导致孩子回家之后不想读书的心理状态。父母非常着急的想找回自己的孩子,老师也很关心,到处向同学打听XX的消息。最后通过某同学把孩子找回来之后,问他为什么不想读书,结果他只说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可以挣很多的钱。去了之后才知道朋友是骗他的,最后导致自己身无分文,不好意思回家。他一直很后悔,他说:我让爸妈和老师担心了,还让家长和学校差点产生误会,是我的错。

分析:对于孩子的离家出走,是非常值得家长们思考的,也是值得社会关注的。孩子的这种想法会使家长更加的迷惑和操劳甚至是愤怒,家长也很辛苦,他们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有自己的烦恼,可能这些事是孩子们无法理解的,因为他们没有当过父母,体会不到家长的艰辛。但是孩子们的苦恼,在很多时候也是家长们无法理解的,以为他们不再是孩子。而双方都希望对方看待问题的角度和观点跟自己一样,所以在对待一些问题上有比较大的差异,就形成了矛盾,互 相不理解。那么亲子之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做到互相尊重,可以通过交流把一些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要把问题积累太多,不要让问题发展到难以控制,另外和孩子沟通时也需要讲技巧。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5:

过程:08届汽修2班学生小鹏于2007年10月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被初中同学叫去帮忙,解决与社会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结果小鹏一方的一名在校学生被刺成重伤,由一般的矛盾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小鹏也因此被拘留半年,被学校开除学籍,无法继续完成学业。并承担相应的医药费、律师费总共3万余元,由于个人遇事不冷静、行事冲动给自身精神上和家庭经济上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分析:作为一名职高生,要学会正确的与人交往,对“朋友”的帮忙求助要保持头脑冷静、理解对待,切忌不能盲目附和。要懂得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否则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案例16:

过程:09届机电1班学生小龙,在2008年暑假中,听信原来一个朋友谎言:在大连某五星级宾馆打工,每个月能挣5000元左右。于是他瞒着父母乘火车到了大连,结果发现是搞传销。经过一段时间的洗脑后,小龙也开始信以为真,以人生病为由骗人钱财6000元开始进行投资。并在期间,又骗本届机电2班同学小博来到大连。父母发觉上当后,电话告知了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与二人联系,最终说服了小博,而小龙任然继续在大连搞传销。直到2009年12月小龙经历教训后才醒悟过来,回到了他的老家,现在 成都某机械厂打工。

分析:处于职业中学的一些学生,是非观念不强,缺乏社会经验但又急切希望能在社会中证明自己。想上班挣钱,容易轻信他人,而且特别容易误入歧途,且不容易回头,在班主任数次劝导中始终无动于衷。这个案列告知我们职高的学生社会经历浅薄,在今后的教育中还应该加强人身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教育。

案例17:

过程:2001年3月初,高考报名在即,小云却告诉老师她不想参加高考而准备就业了。当我问她就业意向时,她很兴奋的告诉我说:“以前同学在广州工作,昨天打电话邀请我去她那里工作,并且他们公司的经理还亲自给我打电话,过去就是一个小负责人。”我一听马上明白过来:传销!肯定是传销!我告诉她是传销时,她怎么也不肯相信,而是信心满满的、义无反顾地要去试一试。一个星期后,我接到小云的求救电话:“老师,你猜对了,现在我逃出来了,我要回来!”

分析:由于之前我给小云留了一个退路,她最终回来并且参加了高考,顺利被录取,现在重庆一家大公司担任会计工作。所以,有时在教育学生时,要将事情道理讲清讲透,在能够掌握的情形下,不妨放她一试,在他亲身经历后再进行教育,这样的最终效果反而会更好。

案例18: 过程:09年10月,我班在学校后操场参加“体育活动月”10人21足比赛。因为套脚的绷带断裂,造成运动员数名绊倒,脚膝摔伤,脚踝扭伤,其中较为严重的是学生小月嘴唇在地面擦裂,伤口较深,缝了5针。事后,班主任及时送往医院治疗,且中西医结合,最后大致两周后痊愈。

分析:体育集体项目比赛的组织和开展对学校和班级的发展非常重要。但在平时训练过程中,要牢牢树立学生的“安全第一,重在参与”的意识,特别是女生更要加强运动中安全自卫的教育,从而让我们的体育活动真正达到愉悦身心的效果。

案例19:

时间:2008年下半学期; 地点:工厂车间;

人物:2009届机械加工技术专业学生; 原因:未听从指挥,擅自动用设备。

简要经过:在工厂实习期间,实习生未听从指挥,擅自动用设备。由于不会操作,以致操作不当,最终引发安全事故。

造成后果:导致实习生手指被压断,造成残疾。

分析:在本次事故过程中,大部分责任应属于实习生自己。工厂和学校在实习期间明确规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实习操作,但学生由于好奇心理擅自动用设备并造成事故,其本身就违反工厂和学校的规定。

启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可随意违反,并要强调实习期间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让学生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威慑力,使其不敢也不愿违反。

案例20:

过程:2009年12月17日,小鹏和小鑫离家出走。由于是周末返校时间,中午两名学生早早离开了家,晚上18:40班主任清查人数,却发现两人还没有到校,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家长得知情况,马上和自己孩子电话联系,结果一个孩子电话放在家里,一个孩子不接电话。到了第二天两人还是没有到校,也没有回家,家长赶忙到当地的派出所报警,并联系班主任和学校,要求学校也一道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做情况登记。到了第三天,学生小鹏的电话终于通了,是一个号称小鹏朋友的人接的。班主任迅速将情况通知了家长,家长马上就去寻找,却还是没找到。该事件给两人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给学校带来了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分析:由于12月18日—12月23日这一周是劳动服务周,而两人平时在班表现很懒、学习兴趣较差,不思进取,为了能够逃避劳动服务周的锻炼,从上周放假时就约好本周一起逃学出去玩。另外两人的家长素来对学生的管教很不到位,特别是在经济开支上管控不好。当老师问及小鑫家长孩子身上带有多少钱时,家长却估计大概有1000多元,让老师感到非常震惊,立即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在校每周的生活费大概100元,作为家长必须要了解,而且要配合学校教会学生正确理财和开销。切记不可放任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一味地满足孩子物质上的无理要求。

启示: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而且家庭教育要积极配合才行,二者 一定要形成教育的合力,否则学校教育是苍白无力的。

案例21:

过程:2009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7月8日下午5点过,期末考试结束后,6名中学生相约到一小池塘边捕鱼,结果不幸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据悉,6个学生中的3人因为下水到对岸取渔网时过度慌张,2人不幸遇难,一人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小王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经沉入水底。

分析: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每当我们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都会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一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不要因为一次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挽回的事。不要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的父母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

过程:2010届财会3班学生小翔,性格开朗,善于言谈,平日里表现良好,喜欢上网聊天,并通过上网认识了一名网友,后两人确定为恋爱关系,在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王翔发现其男友是社会上无业游民,便想与其分手,两人相约见面,其男友听说后,不但不答应,反而威胁说,如果不继续和其交往便将两人在校外同居的事告诉她父母和学校,小翔便一直与其保持恋爱关系到高中毕业,直到其男友主动提出分手。班主任和她进行沟通交流时,她告诉班主任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很大,一直以来她对自己一时的冲动后悔不已,既耽误了学习也对不起父母,更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最后退学回家。

分析:职高生正处于青春期,对异性容易产生好感,进一步可能发展为恋爱关系,但由于年龄原因,加之心理不成熟,很容易对自己造成严重的心理身体伤害,因此男女生交往要有尺度,把美好的情感藏在心里,等自己工作有建树,个人经济较稳定,人生观较成熟后再发展恋爱关系。即使双方有好感,交往也应尽量分开,把握尺度,不要“偷吃禁果”,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终身伤害。特别是与网友的交往方面由于对网友的情况了解更不真实,对待网友更应慎重。

案例2:

过程:本班(高2010届机旅升)旅游专业学生小慧在2009年1月14日下午,看到成绩后给家长留下纸条一张,说成绩没考好,希望出去散散心,两天后回来,家长不要担心。家长随即与我联系,我马上和小慧的好朋友联系,都不知所踪。两天后,小慧回家,据家长透露,之前慧小还出走过两三次。

分析:据班主任与小慧交流谈话,小惠反映说家里管教太严,希望她慎重对待自己的行为,对自己负责,情绪可以理解,但方式太过极端,要正确理解老师家长的良苦用心,同时也希望家长随时关注学生的情感,让他们有一个情绪 发泄之地,能健康成长。

案例3:

过程:在中和职中11届机电专业学生张某,在周末与同学聚餐时,与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导致一死二伤的重大事件。

分析:学生张某在校期间行为习惯不好,自控力差,脾气暴躁,再加之饮酒,使张某失去理智,导致严重后果。

启示:做为学生严禁饮酒,并约束自己行为习惯,特别注意遇事冷静沉着,办法总比问题多。

案例4:

过程:2003年12月9日,北京蓝靛厂中学高中的一名叫魏江的学生与另外三名学生发生冲突,是因为魏江在作业本上写了喜欢一名男生的话,而正好被这个男生的女友发现,因此这个女生就找上另外两名同学一共三人一起殴打侮辱魏江,还威胁魏江不准告诉学校,说自己像垃圾,此后开始发脾气而后被送到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而后魏江家长将学校和打架双方告上法庭。

分析: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打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不仅仅会伤害自己也伤害了别人,更有可能伤害到更多的家庭,当我们发现两个人之间有矛盾时,应该静下心来进行谈判,问题一定能够说得通。

案例5:

过程:这是发生在2010年临近放暑假的真实案例:小X时我校旅游专业学生,中午在寝室里休息,不知谁拿出一副扑克牌,小X趁势邀约了另外两位同学玩纸牌,因为第二天就是期末考试,大家都觉得很清闲,该放松放松,于是三个人就热火朝天玩了起来,没想到,学生管理处得协管发现了此事,并通告负责男生寝室管理的薛老师。薛老师立即带两名协管员学生到寝室去察看究竟,在门外敲门时,寝室内的三位学生都紧张起来,该躲的躲,改藏的藏,慌乱中,谁都没有发现:最紧张、害怕被学校处罚的小X竟然推窗从二楼直接跳了下去。小X跳下楼后,由于是两脚和右臂直接触地,造成腰椎破裂、两脚关节、右手腕关节直接骨折,后果非常可怕。当时被直接送到华阳二医院,当晚又转入川医骨伤科。

三、四天后立即做了腰椎复原的大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两个多月,幸亏年轻身体好,伤势才逐渐复原。

分析:这个案例是本学年发生的一个非常重大的案例,由于当事人小X平时无心学习,行为习惯较差,而且缺乏纪律观念,曾经在案发的前两个月,由于晚上熄灯后在寝室打牌赌博,被学校处以记大过处分。处分还未撤销,加之案发时的当天课间操时,德育处的伍老师又刚刚在全校宣布:若如在放假的最后两天,违范校规校纪的学生,将从重处罚。所以,在小X再次在寝室打牌时,听到管理老师来检查,马上就惊慌起来,由于害怕被学校开除,便不计后果地选择了冒险的举动。这个案例值得我们深思,职高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毫无目标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有不好,经常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让我们意想不到。如果这时,我们的教育管理不能做到有张有弛,留给学生特别是学困生一些空间,那么我们的管理会出现一些漏洞,留给我们许多遗憾。

案例6 过程:2010年12月发生在我班的一次学生间的打架,班上的两名女生因彼此互相看不惯,时有言语的交锋。12月的某天中午又因一件小事而发生抓狂。事情经过:付某经过学校主干道时看到某一展板,恰好段某也看到了这一展板,双方各说各的言词,段某不知是听错还是故意便与付某接上了嘴,后双方来到教室因不服气便发生了抓狂,并有其他班的过来帮场,在班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事后并没有及时通报我处,事后有人向我通报了此事,分别给予二人停职,停参加春运社会实践,停课反思的“三停”措施并向全班道歉。

分析:此事情源于同学间的长期积累的口角,缺乏沟通和交流,二人没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对自身的细节比如:说脏话不够检点;斤斤计较,喜说小话,以致于变为二人的全武行。通过此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班级内部要多搞活动,特别是相互了解,沟通的活动,让学生彼此团结,有集体荣誉感;目的在学生当中多讲正义感,能学会处理同学之间的简单问题和矛盾纠结,让学生认识到打架的危害,多找事情给他们做,转移注意力。

案例7 过程:益西格绒2012届汽修2班学生,当2010年9月我接班后,该生就不断发生违纪现象,本身该生在上学期就有重大违纪行为,该生平时喜欢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很了不得了。曾经2次为别人打抱不平被教育,后因为13机电1班学生回校准备发生冲突时,被他教育。我用了一天时间对该生做思想工作,最终在班上1:00该生向我保证从此不违反校纪校规了,从此该生认真学习从不管闲事了,并且2010年承办了校园歌手大赛,并取得圆满成功。该生找到了自己的优点,慢慢找回自己,现在一切表现很好。

分析:该生属于早熟型孩子,并且多动,自以为是,爱管闲事,并且是没有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对学习没有兴趣,无事可做,天天惹是生非,后果则是:

1、教师的教育方法不对;

2、该生的学习兴趣太差;

3、对该生的教育存在问题;

4、没有对其随时高度打击;

5、应多给该生找事做,让其不断成长。

案例8:

过程:2010年某个星期天下午,校外某一公交车站台旁,我班一名男生正在那等待公交车回学校。此时一个骑摩托车的青年男子跟他说自己没有带电话但有急事需联系朋友想借下手机用下,该男生想都没有想就乖乖把电话借他,结果那男子接过电话立刻骑车掉头跑掉,这时男生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分析:以上案例中,该生是由于缺乏防骗意识,容易轻信他人,疏于警剔性造成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二、是要谨慎交友,不以感情代替理智,发现诈骗行为及时报警。

案例9:

过程:2002年末,已到成都铁路技校的我校乘务班学生王莉正常分娩,该生于2001年暑假返家时,与男朋友在家中发生性关系,返校后一直用束身衣收腹,后参加春运,一直未返校,02年4月到成铁技校后腹痛,到医院生产。

分析:该生怀孕后,一直不能确定,也找不到适当的求助对象,所以最后造 成了足月生产的结果,如果在女生青春期教育中能增加女生发生性关系的处理,可减少伤害。

案例10:

过程:10年某月某日,12届机电班,罗同学星期天下午与他的好友同学一同去学校上学,由于到校时间较早,几个同学没有直接到校,而是相约带学校附近的台球室打台球。在台球室中还有其他很多社会上的人员,罗某他们在某桌打台球,由于在一局中,觉得手机放在裤袋中影响自己打球,于是便把手机放在台球桌上,继续打台球,这时时间过了很久,罗某和几个同学准备给钱离开,当他们给完钱后才发现自己手机还放在桌上,准备回去拿,但回去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同时也发现两人从他们桌子偷偷摸摸离开。于是便冲上前去,当他们冲上去时只拦住了一人,另一人则不见踪影,罗某拦住此人说他拿了他们的手机,但此人始终不认,后来罗叫来110。经过搜查后仍没有发现。后来也只有将此人放走,罗某的手机也就此丢失。

分析:此事例告诉我们,自己的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大意,到校应迅速回到学校不要在外逗留,更不要去一些复杂的地方,要明白自己的身份,也不要因此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11:

过程:2008年国庆大假后学生回校,发现班上男生周某,右手吊着绑带。且一向喜欢与同学嘻哈的他,变得很沉闷。经了解情况得知:周某在9月30日放学后在校外被他人打了,切右手小指骨裂。通过与周某多次谈心,逐渐他将事情经过向我道来。周某与财会专业一女生交往很好,由此惹来其他男生不满,因平时口角矛盾,本校学生邀约外校学生在校外找他算账。由于寡不敌众,他的右手被打伤。周某很委屈、有很气愤的表示,他已经邀约了一群社会“朋友”,一定要把这个“理”赢回来。

分析:职业学校是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发展重要时期,男生好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有实力,成为女生的保护使者。同时体现自己的男儿本色,平时说话很提劲,充满好斗,做事不计后果、冲动,易将小事扩大化。其次对学生的交友中做好引导,正确的交友观一旦树立,正确的责任感要具备,这样可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案例12 过程:我校2010届机械二班一名同学,名叫刚强,他性格和名字一样刚强。听不得别人说他和批评,2008年4月的一天下午教室,刚强和邻近的座位同学发生了一件很小的小事,老师把他们两个请起来批评一下,那位同学一点都不委屈,二刚强同学既为受批评感到想不通,1、他说别人是找话说他感到不公平。

2、就像马上不像读书了。

3、而且是想去死。我和罗老师给他做5小事的思想工作,才终于想通了,而且老师将他的刚强名字改为“刚柔”,将他“刚柔”名字叫一两个月,在心里这件很小的事让他想不通,要去自杀。

分析:

1、刚强同学在教室课堂里有小的讲话,被老师叫起来批评是很小的委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在男生班上,他这样的大的批评很多。

2、一个小的批评就想到了死太幼稚,也太不刚强,生命是可贵的,可能给家长带来的是父母的悲痛,如果死了,别人会活的好好的,没有多少人知道你为啥而死,很多人 因你因为小的批评而死太傻了。

3、自从他的名字改为“刚柔”后,一直改变了很多,以“刚柔”来勉励自己的言行。

:案例13:

过程:2010年11月31日,当日上午十点左右,杨某与唐某在车间正常的运行着自己的工作,上午十点左右,杨某与唐某把师傅安排在扩申孔任务完成后,师傅便安排杨某打扫车间,刚买回来的机床,因为唐某没有被师傅安排工作,便感觉很闲的样子,这儿走走那儿看看,过了一会儿,李某跑到师傅面前惊慌地说道:“师傅,不好了,出事了!”于是大家都冲到唐某面前,只见他右手紧握着自己的左手,一言不发,这时李某才告诉我们唐某的大拇指被车床压掉了,师傅立马开车送唐某到医院,当时厂房一天都关闭,经后来查证,唐某本应在打磨区等活做,结果好奇其他同学的工作,便私自串岗到冲床工作区,才造成悲剧的发生。

分析:唐某因随意的串岗,而造成了拇指被压断的结果,所以同学们在将来工作时,一定要遵守常规,不要随意的串岗,在校实作课实作时也要遵守操作规程,应该学会爱惜自己的生命,做任何事情都要仔细,不要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就毁掉自己的未来,在以后做事一定要认真,记住这一次的教训。

:案例14:

过程:2011年1月6日XX离家出走不想读书,在家和父母吵架,想挣大钱最后导致离家出走。造成了父母以为老师对自己的孩子不好,导致孩子回家之后不想读书的心理状态,父母非常着急的想找自己的孩子,老师也很关心,到处向同学打听XX的消息。最后把孩子找回来之后,问他为什么不想读书,结果他只说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可以挣很多的前,去了之后才知道朋友骗他的,最后导致自己没有钱,不好意思回家,现在很后悔,让爸妈和老师担心了,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分析:对于孩子的离家出走,是非常值得家长们思考的,孩子的这种想法会使家长更加的愤怒,家长也很辛苦,他们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有自己的烦恼,这些事是孩子们无法理解的,因为他们没有当过父母,体会不到家长的艰辛,但是孩子们得苦恼,在很多时候是家长们无法理解的,以为他们不再是孩子,在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所以在对待一些问题上有比较大的差异,就形成了矛盾,互相不理解,亲子之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做到互相尊重,通过交流把一些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要把问题积累太多,不要让问题发展的太严重,另外和孩子沟通时也需要技巧。

案例15:

过程:11界汽修2班,学生黄鹏与2009年10月一个星期六晚上被初中同学叫去帮忙,解决与社会人员发生矛盾。黄鹏一方的以为在校学生被刺成重伤,演变成刑事案件被拘留近半年,即丧失学籍,无法完成学业,并承担医药费、律师费总共3万余元。

分析:学会正确的与人交往,对“朋友”的帮忙求助理解对待,不能盲目附和,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案例16:

过程:2010届机电1班学生郑小龙,在2008年暑假中,听信原来一个朋友谎言,说在大连某五星级宾馆打工,每个月挣5000元左右,于是他瞒着父母 乘火车到了大连,结果是在搞推销,在经过一段时间洗脑后,郑小龙也开始信以为真以人生病为由开始骗人钱财6000元进行投资。在暑假中,还骗了2010届机电2班同学同周博去大连。父母觉得上当后,电话告知了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与郑小龙和周博联系后,最后说服了周博,郑小龙继续在大连搞传销。直到2009年12月郑小龙经过教训后才醒悟,已回他的老家,现在 程度某机械厂打工。

分析:处于职业阶段的我们,是非观念不强,么社会经验但有希望能在社会中证明自己,想上班挣钱,人、容易轻信别人,而且特别容易误入歧途,且不容易回头。在班主任数次劝导中却无动于衷。证明我们的社会经历浅薄,在假期间应该加强组织上当受骗的教育。

案例17:

过程:2001年3月初,高考报名在即,小云却告诉老师她不想参加高考而准备就业了,当我问她就业意向时,她很兴奋的告诉我说:“以前同学在广州工作,昨天打电话邀请我去她那里工作,并且他们公司的经理还亲自给我打电话,过去就是一个小负责人。”我一听马上明白过来:传销!肯定传销!我告诉她是传销时,她怎么也不肯相信,而是信心满满的、义无反顾地要去试一试。一个星期后,我接到小云的求救电话:“老是,你说对了,现在我逃出来了,我要回来!”

分析:由于之前我给小云留了一个退路,她最终回来并且参加了高考,顺利被录取,现在重庆一家大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在教育学生时,要将事情道理讲清讲透,再能够掌握的情形下,不妨放它一试,在他亲自经历后再进行教育,这样的最终效果将会更好。

案例18:

过程:2010年10月,在学校后操场参加体育10人21足比赛,因套脚的绷带断裂,造成我班中运动员数名绊倒,脚膝摔伤,脚踝扭伤,较严重的是学生星月嘴唇在地面擦裂,缝了5针,伤口较深。事后,班主任及时送往医院治疗,且中西医结合,最后大致两周后痊愈。

分析:体育项目比赛的安全设施比较重要。

案例19:

时间:2010年下半学期; 地点:工厂;

人物:2013届机械加工技术专业学生; 原因:未听从指挥,擅自动用设备;

简要经过:在工厂实习期间,未听从指挥,擅自动用设备,不会操作,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造成后果:导致手指被压断,造成残疾。

分析:在本次事故过程中,大部分责任应属于实习生自己,工厂和学校在实习期间明确规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实习操作,切学生由于好奇心理擅自动用设备并造成事故,其本身就违反工厂和学校的规定。启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对相关组织纪律和规定遵守,不可随意违反,并要强调实习中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使学生在心理产生一种威慑,使其不敢违反。

案例20: 过程:2009年12月17日,罗鹏、余鑫离家出走,17日中午两名同学早早离开了家,晚上18:40班主任清查人数,发现两人还没有到校,立马与家长取得联系,家长才知情况,立马打孩子的电话,一个电话在家,一个电话不接,第二天也没有到校,没有回家,家长到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晚上12:00给班主任打电话,要求班主任一道去中和派出所报警,报了警家长和老是1点左右才离开。到了第三天,学生的电话通了,是一个号称是罗鹏的朋友的人接的,老师立马将情况通知了家长,家长于是马上就去找,没找到。该事件给他的家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给学校也带来了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分析:由于该生从12月18日—12月23日为劳动服务周时间,两学生平时在班上表现出很懒,学习兴趣较差,不思进取,加上本周劳动服务周,从上周放假就越好本周出去玩。另两名学生的家长对学生的管理管教给不到分,特别是在经济上管控不好。在老师问道余鑫家长学生身上有多少钱时,家长说可能有1000多元,当时老师感到非常吃惊,立马与家长沟。学生在校每周的生活费是多少他明确告知了他的父亲,结果不起作用。

启示: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而且家庭教育要积极配合才行,否则学校教育是苍白无力的。

案例21:

过程:2009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小塘池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警钟。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渔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沉入水底。

分析: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一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不要让因为一次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的父母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

案例22:

过程:小博是某职业学校08届旅游二班的学生,老家在西昌,他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想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在学校、班上和同学相处情况很糟糕,经常去和别人打架,因此小博结怨的人非常多,有一次周末他被别人群殴,鼻血都打了出来,班主任老师见到他时,他还用很纠结又很理直气壮的口气说:“我都被人打了”。老师是又好气又好笑。当时小博算是全校的名人,但后来因自身习惯和性格都太差劲,最后学校劝其退学。不过庆幸的是他进入社会后,经历了很多事情,自己也慢慢成熟起来,在后来回校的谈话中,他很遗憾自己没有完成学业,很恨当初自己的牛脾气。

分析:这个案例是职业生中问题学生的一个典型代表,行为习惯差,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想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做事之前欠思考,可以说从来就不考虑后果,什么事情都要等自己造成了严重后果后方知晓后悔,殊不知后悔已晚矣。所以说做任何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只有冷静地对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味靠蛮 力或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案例23:

过程:2006年9月的一天中午,高二(3)班的小正在学校篮球场和同班的几个男生在一块打篮球,场上大家争抢得很激烈,突然,只听“砰”的一声,小正倒在了冷硬的水泥地上,一个劲儿哀嚎。原来在打篮球时,小正因为太注重于球的位置跳起来时和别人撞在了一起,小正一个脚下不稳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见此情景,在场的同学七手八脚地将其扶起,迅速背到了医院,经检查,小正小腿骨头被摔断了。

分析:体育活动在学校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很多的体育项目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学生在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贪快、贪功,否则很容易引发一些预料不及的、严重的安全事故或意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明确了解运动规则,规范、听指挥。

案例24:

过程:2007年11月14日晚自习下课后,高一(1)班的小涛和同学笑闹着回宿舍。小涛的寝室在三楼,上楼之后小涛和同学继续在楼道上追逐打闹,跑的速度特别快,不曾想意外发生了:因为地面是瓷砖,小涛的速度又很快,他在和同学追逐时根本没注意地面的情况,结果脚下一滑就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当即造成右脚受伤,而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右脚骨裂。此时的小涛才追悔莫及。

分析:楼道是同学们上下楼梯要经过的地方,面积较窄,同时因为地面铺有瓷砖,很容易打滑,学生在追逐打闹时根本无暇注意当时的情况和自己的安全,因此很容易发生摔倒、推搡等安全事故,尤其在上下课学生比较拥堵的时间更不能在那里追逐狂打,以免发生意外。作为老师,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提醒学生在寝室的规范,更要让学生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和重视安全,学会保护自己。

案例25:

过程:某届汽修专业学生小豪和小杰是同寝室好友,在2004年5月的一个中午,午饭后两人和寝室其他三人都在寝室休息,小杰向小豪借了一本《新潮》看,过了一会,小杰看完了,于是将书还给小豪,当时小杰将书放在了小豪的床上并道了谢。平时爱开玩笑的小豪不知是开玩笑还是说的让人摸不着脑的话:“我的书呢”,小杰说:“还给你了,床上”,小豪说:“还到手里”,小杰说:“你伸手就拿到了,就在你旁边的嘛”,小豪说:“瓜的嗦,喊你还到我手头”,小杰说:“在那儿的嘛”,小豪说:“在哪儿?你妈的”。平时就很能忍的小杰,于是上前把书捡到他手头,但小豪还在那里一直骂着脏话,原本很孝顺的小杰忍无可忍地说:“你娃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儿,你还是妈生的”,平常就很爱惹事的小豪和小杰就此杠上了,情绪激动的两人当即谁也不愿意让谁,小豪说着冲上去准备打小杰,两人便扭打在一起,其他寝室成员把两人劝开了,但是两人的嘴巴一直没停,才劝开的两个人趁大家不注意,又扭打起来。这时,小豪顺势在桌上拿了把制图的尺子,小杰立马上前去抢,当时小杰右手抓住尺子,准备抢过去,但一用力却被拉了条长口子鲜血长流,小杰怒火冲天,于是转身便拿了把削铅笔的小刀,而小豪此时却很快抓住了他拿刀的手,在争夺过程中,刀子乱窜,不知怎么的刀子刺中了小豪的大腿,顿时小豪脚上鲜血直流,同时手上也流血不止,就在此时,值班的老师赶到,迅速把小豪带到了医院。这场悲剧的发生,让两人身上都留下了永远的疤痕。分析:学生在相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言语不和的情况,如果当事双方不能迅速冷静下来,而是一味将责任推到对方身上,凡事锱铢必较,就很容易引发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摩擦、冲突或矛盾,而且由此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事件。因此,学生在和同学相处时一定要有颗宽容的心,学会包容对方,体谅对方。

案例26:

过程:小旭是内江某职业学校的2005届电子专业的学生,2003年的一天早上,在出早操的时候,因为天色不明,天气较冷,在跑步的过程中小旭将双手插在衣服口袋中,结果身体失去平衡,不小心摔倒在地。幸好被同学、老师及时送到医院,但造成左手肩部骨折,小旭不得不住院进行手术。

分析:本案中小旭由于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因此,作为学生必须要听取平时老师的告诫,在出早操时规范自身的动作,同时在运动过程中一定不可以麻痹大意,这样才可以避免很多意外的发生。

案例27:

过程:成都某职业中学高一汽修专业的小平,下晚自习后在学校操场与本班另一名男生小雨狂追狂打,甚是高兴,小平在前面跑得飞快,小雨在后面追得也很急,就在这时,只见小平被什么东西挂了一下迅速跌倒,整个人直挺挺地向后倒下,小雨跑近一看,原来是学校操场的排球网端挂到了小平的脖子上,由于天黑速度又快,没看清前面就一下挂到了,导致小平的脖子被挂了一道很明显的勒痕,软组织挫伤。

7.油田事故案例的心理分析 篇七

通过分析, 将事故原因归纳总结为4 大因素, 即人的不安全心理、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 如表1 所示。

由表1 可见, 在收集的64 起事故中, 人的不安全心理是导致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占所有原因的76.5%。由此看来, 只有从提高作业人员的心理安全来保障其行为安全, 以有效防止大多数事故的发生。

人的不安全心理状态与事故

不安全心理状态是人在非正常心理状态下产生的一种不易察觉的常见心理问题, 如果这种状态调节不当, 往往成为诱导事故的重要因素。某种程度上, 这种状态会导致故意违章行为。在64 起事故原因分析中, 总结出了4 种不安全心理状态, 即侥幸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和麻痹心理, 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心理特点及变化规律, 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 侥幸心理

事故案例2010 年, 某队工人采油作业中, 在采油机正常起管的时候, 井底下带着封隔器, 该工人以为以前这样做没有什么事, 就没有控制上提速度, 结果导致了抽吸, 两根管喷出, 封隔器卡在了四通上, 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原因分析 作业人员明知这样做会有危险, 但又认为只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自卫能力, 切断事故链, 就不会发生事故, 这种企图侥幸成功的心理状态就是侥幸心理。产生侥幸心理的主要原因是“小概率事件”的误导。根据不完全统计, 每300 次生产事故中包含1 次人身事故, 每59 次人身事故包含1 次重大事故, 每169 次人身事故包含1次死亡事故, 这组数据说明事故存在于小概率事件中。如果认为概率小, 不可能发生, 而心存侥幸, 也许当次幸免于难, 但随之养成的不安全动作和习惯, 势必在今后的工作中表现在小概率事件上, 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省能心理/ 惰性心理

事故案例 2009 年5 月, 某油田一次作业中的气化水诱喷。按照规程, 作业出口应该安装硬管线, 并用地锚固定, 但现场工人为了省事, 安装了软管线, 并用吊卡扣在上面, 油井在举通后, 强大的气流从管线喷出, 由于作业人员没有固定管线, 把污染罐车砸坏。

原因分析 人们在做事情时, 总希望以较少的能量消耗获得最大的效果, 这是人类在长期生活中养成的一种心理习惯。省能心理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为嫌麻烦、怕费劲、图方便, 或者是持有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由于省能心理作祟, 操作者可能忽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装置, 从而引起事故。有的操作工人为节省时间, 宁愿冒点险, 也不愿多伸一次手、多走一步路、多张一次口;有些作业人员明知机器运转不正常, 但也不愿意停车检查修理, 而是让机器带“病”工作, 凡此种种, 都和省能心理有关。

3. 麻痹心理

事故案例 2011 年, 某钻机下杆时发出奇怪的声响, 现场工人没有在意, 也没有提醒他人注意。其实该钻机杆吊卡的螺丝松了, 仍然在继续下杆。其后果是钻机螺丝松掉, 导致另一名工人的眼睛受伤。

原因分析 麻痹心理表现为自我安全意识差, 缺乏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 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 以及思想松懈、粗心大意或仅凭“老经验”工作。人们之所以不自觉地表现出麻痹心理, 一是由于从事某项重复性的工作, 对一些安全隐患习以为常, 临危而不视;二是在从事一项工作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放松警惕;三是注意力不集中, 未能及时发现反常现象, 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就束手无策;四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 持有得过且过的心态。在这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 作业人员凭借以往印象进行作业, 结果发生了事故。

4. 逆反心理

事故案例 2006 年2 月, 在对一口井进行检泵作业中, 作业人员张某在1 天内出了2 次事故。先是在起杆的时候, 吊卡打反, 而且杆和卡子不匹配, 放杆时杆落到了肩膀上, 感觉很没有面子, 不愿意停工。此后, 张某在同一口井进行上高作业, 挂抽掰驴头的时候, 该作业人员坚决认为没有必要佩戴安全带, 结果掉下来摔伤。

原因分析 某些特定情况下, 个别人在好胜心、好奇心、求知欲、偏见或对抗情绪等作用下, 会产生与常态心理相反的对抗心理状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以责代教、以罚代管, 导致了作业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反感、不服气, 这些是作业人员产生逆反心理的主要原因。

疲劳与事故

油田修井作业是一项高强度的劳动, 在条件艰苦及环境恶劣的情境中进行长时间的重体力消耗, 作业人员的身心经常处在超负荷的状态下, 如果睡眠和休息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就会导致身心极度疲劳, 许多事故就是在疲劳或磕睡时发生的。

事故案例 2007 年2 月, 小洼油田检泵作业, 某工人晚上起管的时候打盹, 导致大钩顶到了天车, 架子倒了打到车上, 虽然无人员伤亡, 却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原因分析 连续工作一段时间后, 人体会发生机能失去或紊乱情况, 这就是所谓的疲劳, 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从本质上讲, 当人体出现疲劳后, 如果能合理搭配休息, 疲劳将成为机体的一种生理保护机制, 但如果疲劳过度, 就会严重影响个人心理活动的正常运行, 导致劳动效率下降以及作业差错增多等。此外, 疲劳的产生是有一定规律的, 人体在疲劳的过程中都经历了积累、持续、不适应、恢复4 个阶段, 其中在不适应阶段最易产生事故。美国临床心理学家费登伯格 (H.J.Freudenberger) 曾研究表明, 疲劳周期的多发时间段一般是3 点和15 点左右, 这两个时段更容易引发事故。

个性因素与事故

案例分析 2014 年8 月, 小洼油田某队作业, 两个作业人员一起搬工具, 其中一个作业人员抬不动工具也不吱声, 就把抬的东西给撇了, 砸到了另一个作业人员的脚。

原因分析 心理学研究表明, 个性是复杂的心理现象, 是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一贯表现出来的且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 是影响人的外显和内因行为模式的重要因素, 包括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和动机等, 这些因素对安全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对生产而言, 有的人安全责任感强, 每次工作都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 表现出对人对己负责的行为方式, 这种个性特征属于安全型;有的人则缺乏责任心, 对待安全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视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为儿戏, 对人身安全表现出极不严肃的行为方式, 这种个性特征对安全生产的危害极大。

对职业安全而言, 只有当个人的个性特征 ( 气质和性格) 与职业的需求相符合, 这个人在其职位上才最适应, 其能力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职业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反之, 职业要求与个性特征不相适应时, 工作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 轻则导致员工心理上有不舒适感, 重则导致其产生心理烦躁、心理焦虑等, 这样就会影响其能力的发挥, 造成职业上的不安全。

生活事件与事故

事故案例 2012 年, 大洼油田某队检泵施工作业中, 因为工人上井干活晚了一会儿, 该队的基层队干部就抱怨说:“工作是给我干的啊”, 班长解释说:“天气太热受不了”, 队长却说受不了也得受, 班长听了很生气。就在作业人员拆吊卡的时候, 班长由于生气而分心, 没有进行放压, 结果吊卡螺丝蹦出, 以致班长脸上受伤。

原因分析 生活事件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的变动, 这种变动会对人产生显著影响或关键性变化。一个人如果发生某些事件——不完全是不幸的事件, 就会干扰个体的“生物钟”节律和正常的生活规律, 或者给个体造成思想负担, 从而引起情绪的波动, 那么该个体就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导致事故的发生。上述案例就是作业班长受到基层队干部的批评, 以致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逆反心理而引发的事故。

生活事件在此次研究中的应用, 是通过研究作业人员过去一段时期的生活状况, 来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例如, 对于一个生活事件变化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程度的作业人员, 企业就可以采取提出安全警告、安排休息或者休假、调整工作岗位等预防性措施, 避免事故的发生。

2010 年, 心理学者杨德滦、张德森教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编制了生活事件名称表。具体项目见表2。

注意力分散与事故

事故案例 2007 年, 热河台油田某队在作业下管的过程中, 司钻人员由于精力不集中, 下钻过快, 吊环往一边栽, 井口, 以致内钳工被液压钳挤到了手。

8.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篇八

关键词: 《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 课程教学 专业课程

安全工程专业人才是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安全专业人员是应用型复合人才,需要具备渊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事故处理能力[1]。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人才培育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合理安排教学活动是持续孕育和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的根本保障。安全工程专业在我国的起步较晚,专业规划、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是借鉴其他学科的建设经验[2-4]。但安全工程专业存在自身的特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走出符合自身专业特色的培养道路[5-8]。

我国的灾害事故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均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在安全管理、应急平台建设、安全科学技术研发等方面都急需大量专业人才。国家对安全工作日益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工作中的事前预防原则上升到国家决策层面。安全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故预测和预防。如何对已经发生事故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查找事故教训、切实有效地进行事故整改,如何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评估、事故后果预测、分析事故诱发过程、作好事故应急处置,是目前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这种形势下,《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课程的开设显得尤为重要。而确保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内容是培养安全工程专业应用型复合人才的关键。

一、《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课程特点

(一)安全工程专业特点

安全工程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交叉专业,涉及法律、管理、经济、人文、医疗卫生等多领域的知识内容,所跨行业也非常多。我国从50年代开始,各大高校陆续进行安全工程专业建设的尝试,都是借鉴了其他理工科专业的经验,但由于安全工程本身特点,其课程体系的设置还处于探索时期[9-11]。

1.实用性强。

安全工程学科的设立是源于工业发展中对安全生产的需求。随着工业规模日益扩大,工程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生产活动给人们带来的危险性越来越严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免受伤害,必须对已经发生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对生产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性进行预测,做好预防工作。安全学科正是建立在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迫切需求之上的。因此,安全工程专业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必须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2.工作领域广,工作种类多。

首先,所有的生产活动,都要考虑到安全问题。如:矿山、建筑、交通、石油化工企业、机械等行业。另外,自然灾害、公共安全、消防等属于安全的范畴。其次,安全工作涉及整个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监察、安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安全工程设计、安全咨询、企业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

3.涉及知识面广。

安全学科属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包括人文、保险、经济、管理、心理、医疗卫生等社科知识,还包括具体的理工专业背景知识。

4.工作责任心强。

安全无小事,任何细小的疏忽都可能酿成灾难性后果。从事生产工作,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一切生产活动都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因此,从事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最大的不同在于,出发点是对安全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安全工程专业课程特点

由于安全工程涉及的工种多、知识面广,课程跨度比较大。不同课程的特点和授课要求也不同,这些都给安全工程专业学习带来困难。

1.课程跨度大,课程内容杂。

安全工程的课程体系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程之间存在明显差别,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给授课和学习带来很大不便。安全工程的专业课程内容难度基本不大,但知识点多且杂,讲授时难免会显得枯燥。但安全无小事,每个具体的细节都可能导致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都要引起学生重视。学生的学习不是以兴趣为主导,而是以责任为主导。这一点在授课时很难要求到位。

2.学科特色鲜明。

目前,我国大部分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都是以某一具体的行业为背景,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这种设置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系统性学习,但不利于拓展就业面。

3.课程对实践的要求高。

安全专业人才要求保障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这就要求在课程的实践环节与现实接轨,要求学生尽可能地考虑生产中的各个方面。

(三)《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课程

《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是通过对已经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分析认定,旨在从大量事故中寻找事故发生的规律性,为事故预防做好准备工作。该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统计与分析、事故分析方法及致因理论、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事故救援与应急预案。

1.事故统计与分析。

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和安全工作成效。统计结果也可用于分析特定类型事故的发生规律,并可以通过事故原因分析,确定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计划。

2.事故分析方法及致因理论。

自从1919年,英国梅林伍德和伍兹提出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研究人员相继提出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轨迹交叉理论、能量意外逸出理论等。致因理论的发展反映了不同时期人们对事故内在诱发因素的认识,也体现了工业生产由人力向机械化、自动化发展的进程。只有认识到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和内在因素,才能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分析方法是通过故障树、事件树、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等方法对具体事故类型进行分析,旨在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3.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通过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模拟技术对危险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计算,可以粗略估计事故危害范围,增强安全意识,也可以作为事故预案编制依据。

4.事故救援与应急预案。

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险程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可以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响应,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至最低限度。

(四)对学生要求

《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既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和方法,又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要求学生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基本的原理和方法,初步具备事故调查与分析能力、能够分析和预测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危害程度、能够制订专项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此外,还要求学生具备独立获取新知识、应对突发和意外事件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可以说,本门课程对学生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二、教学活动

《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的实践性较强,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应用价值,但所涉及的专业知识较晦涩枯燥,仅凭单纯的讲解学生很难深入掌握。基于该门课程内容和安全工程专业对人才的要求,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更注重课内实践环节。具体措施是紧紧围绕课程的相关知识,提出实践性很强的实际问题,作为学生的实践任务,使学生在完成课程任务的过程中,主动强化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自己学习过程中的不足,教师在此过程中要加强引导和监察,保障学生正确的求知方向和思维方式[12-16]。在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上,把学生按四五人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自由选定某一类危险化学品或者某一特定化工设施的事故案例,根据课程的主要内容,进行如下四个方面的强化训练。

(一)案例统计与分析

案例统计与分析是学生认识生产事故,增强专业责任感、使命感的最直接途径。本部分实践内容必须确保实用价值,所提出的实践任务要能够体现当前的安全现状,从中总结的事故规律和经验教训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以用来指导安全生产。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2000年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修订了大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生产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因此,本部分实践内容要求学生对近10年某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或某种化工设备、设施事故进行统计,并且要对每个案例进行细致分析。进行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认定,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整改建议。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发现事故发展趋势。

(二)事故分析方法分析

包括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故障假设分析、原因-结果分析等。例如:故障树是选取危害后果作为顶上事件,逐层查找可能的直接原因,直到基本事件,是一种演绎分析法;事件树是以事故隐患为初始事件,逐步分析可能的直接后果,属于归纳分析法。事故分析方法分析可以用于确定事故隐患到危害后果的发展历程,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使学生真正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和规程编制方法。完成本阶段的实践内容,需要学生查阅设备、设施或工艺过程的详细资料,结合案例分析结果进行。

(三)事故重大后果模拟分析

通过对一系列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后果进行数值模拟,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专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可能发生事故危害范围的合理估算,可以作为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本阶段的实践要求学生将模拟结果与实际案例相比较,确保模型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

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安全工作中主动防御措施的意义和作用,并为以后从事安全工作奠定基础。要求学生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对特定的事故类型提出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通过以上实践任务的安排,可以使学生比较全面地练习本课程的主要知识和技能。实践内容会在安全工作中用到。

三、学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单纯的课程内容讲解,很难发现学生在知识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上存在的问题。通过课内实践,发现学生对本课程内容存在如下问题。

1.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不清。不能够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准确地将事故原因归类。

2.责任分析中的“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混淆,常常把主要责任直接归为领导责任。

3.在对事故进行分类时,产生交叠。

4.故障树分析中,存在事故原因列举不全面、故障树过于简单,上下层事件之间缺少中间事件、逻辑关系不清等问题。

5.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中,存在模型选取不当或条件参数选取不合适的问题,导致模拟结果与现实相差甚远。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往往过于泛泛,缺少针对性,关键细节的安排不合理或不准确。

(二)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1.基本概念理解不透彻,导致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辨识及责任认定上存在偏差。

2.缺少实践经验,以往实践环节评定结果反馈不足。多数的实践课程考核只对学生上交结果进行评定和打分,没有将评定意见和改进建议反馈给学生,这是目前大学课程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学生既不清楚自己的问题所在,更不主动向老师询问。长此以往,可能导致学生做事不负责任、虎头蛇尾、应付了事的做事方式。

3.学生对工艺过程不熟悉,相关资料查阅不足,导致故障树编制不全面、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

针对实践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我们在实践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时刻了解实践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对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认定等重要的概念进行二次讲解,并就学生收集的案例资料进行剖析,加强学生对易混淆概念的辨析能力。及时指出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并给予纠正。督促学生查阅资料,针对每一组学生的实践内容,单独进行故障树分析方法的辅导。选取典型应急预案进行点评和演练,在演练中引导学生发现预案的不足。通过以上的过程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成效。

四、结语

安全分析与事故调查是一门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为了切实做好应用型复合人才培养工作,必须加强课内实践环节的教学与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实践内容必须紧紧围绕课程内容展开,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演练。

(二)实践任务有一定的系统性,让学生觉得是在做一项完整的工作。

(三)实践任务必须是现实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增强对现实安全问题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四)必须加强过程管理和引导,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实践教学不流于形式,保证学生的能力真正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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