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2024-07-12

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9篇)

1.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篇一

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技术交底书

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

背景技术:

互联网时代,厨房越来越智能化,但当人们在第一次尝试某样新食谱时,对于各种组合食材重量的添加往往很难把控。现有技术中一些智能称重装置往往检测食材重量及种类显示营养信息,对于如何根据食谱提供用户精确、简便、友好交互的食材添加方案尚属空白。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申请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制。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的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的流程图一; 图 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的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的流程图二;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的一种智能烹饪料理平台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了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称重装置接收用户烹饪指令;

具体的,用户烹饪指令至少包括称重指令,用于启动称重装置启动称重功能;可选的,用户烹饪指令还包括烹饪食谱功能启动指令,用于告知称重装置用户将要准备烹饪;可选的,用户烹饪指令还包括食谱信息,所述食谱信息包括食谱名称、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第N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所述称重装置包括电子秤或集成在灶台上具有称重功能的设备。所述烹饪包括切、粉碎、搅拌等食材料理加工过程或食材蒸、煮、烘、烤、炒等制作过程。

S102、称重装置根据食谱信息推送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所述食谱信息包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其中N>=2;具体的,食谱信息包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其中N>=2,称重装置在启动后通过语音播放、文字、图片显示等方式推送具体一种需添加的食材种类及重量。示例性的,土豆牛肉食谱信息为土豆200g、牛肉100g,则称重装置启动后语音播放“需添加食材种类土豆,需添加重量200g”。

可选的,称重装置可以预先存入常用食谱信息,在接收到用户烹饪指令后可以通过本地存储查询对应的食谱信息。

S103、检测用户放置的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 具体的,称重装置在用户根据推送信息放置食材后,检测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其中食材种类检测方式包括但不限定于图像识别、红外光谱识别、语音交互识别等现有技术。

S104、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发出下一步操作提醒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用户每一步食材添加的种类及重量检测与用户烹饪食谱匹配进行用户不同操作提醒,实现了对于烹饪食谱对应的各种组合食材重量的添加控制精确性、智能性;同时也极大的降低了用户对食材重量添加把控的难度,此外用户交互性也大大增强,真正实现了“傻瓜式”的食材重量的添加。

进一步的,步骤S104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食谱重量标准信息,发出下一步操作提醒信息包括: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根据食谱信息发出第二食材种类及重量添加提醒信息。

进一步的,步骤S104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发出下一步操作提醒信息包括: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切换进入下一步操作显示界面。

具体的,当称重装置检测出用户放置的食材种类及重点信息后,通过与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判断匹配后,才会根据食谱信息推送第二食材种类及重量添加提醒信息。示例性的,当检测到用户添加食材种类是土豆,及添加重量的200g,称重装置根据土豆牛肉食谱发出添加牛肉100g的提醒信息。

具体的,当称重装置检测出用户放置的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后,通过与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判断匹配后,称重装置切换进入下一步操作显示界面,否则一直停留当前操作显示界面。

进一步的,步骤S104后,本实施例一方法还包括步骤S105: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提醒用户选择料理组件。

具体的,称重装置按照上述方法针对用户每一步骤放置的食材种类及重量进行检测、匹配判断,直到食谱信息包含的所有N种食材用户都已经正确添加则判断出食材正常添加完毕。

示例性的,针对上述土豆牛肉食谱,当检测到用户添加食材种类是牛肉及添加重量的100g,则在上述实施例方案基础上,称重装置提醒用户选择土豆牛肉对应的料理组件。

其中料理组件是料理机等食品加工机的配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切丝、切片、切肉、研磨等,由于配件量大且具有食谱针对性,现有技术中何时选择、如何选择配件也是让用户苦恼的问题。用户在所有食材添加的重量及种类符合食谱信息后,通过提醒用户选择料理组件方便了用户下一步料理加工操作。

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根据食谱信息发出第二食材种类及重量添加提醒信息或切换进入下一步操作显示界面。实现了只有用户食材添加步骤与食材信息匹配才能进入下一步添加,才会提醒下一步食材添加信息,否则一直停留在第一食材添加界面,简易、方便、直观的实现了对于重量没有感知的用户对食材重量添加的把控。

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时,提醒用户选择料理组件。实现了用户在食材添加符合食谱信息后,自动根据食谱信息及时提醒用户选择合适的料理组件,极大提升了食材称重与烹饪料理的智能物联性。

进一步的,步骤S104后,本实施例一方法还包括步骤S106:当所述食材重量信息不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计算并提醒用户需添加或减少的食材重量。

进一步的,步骤S106后,本实施例一方法还包括步骤S107:当所述食材重量信息小于所述重量标准信息的值大于预设阈值时,提醒用户可替换食材种类及重量。

具体的,当称重装置检测出用户放置的食材重量信息少于或多于食谱信息包含的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则通过计算并提醒用户需添加或减少的食材重量,用户根据提醒不断重新操作直到食材添加的重量与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误差值小于预设的阈值,称重装置不在计算提醒。

具体的当所述食材重量信息小于所述第一重量标准信息的值大于预设阈值时,则判断出用户可能根据食谱信息可能缺少对应食材,此时则提醒用户可替换食材种类及重量。具体可替换食材种类及重量可以通过本地数据库查询,也可以通过内置无线通信模块连接网络服务器查询。

其中提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文字、图片推送。示例性的,针对上述土豆牛肉食谱为土豆200g、牛肉100g,当检测到用户添加食材种类是土豆及添加重量的180g,则提醒用户需要再添加20g土豆,当检测到用户添加食材种类是土豆及添加重量的220g,则提醒用户需要减少20g土豆,用户根据提醒不断试错添加或较少,直到用户土豆添加重量为201g, 误差值为1g,小于等于预设阈值0.5%,则称重装置不在计算提醒。

具体的,当用户土豆第一次添加重量为100g,多次添加后的重量为160g,误差值为40g,大于预设阈值10%。则提醒用户根据土豆牛肉食谱,40g土豆可用20g地瓜、50g毛豆替代。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一通过在食材重量信息不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时,计算并提醒用户需添加或减少的食材重量,实现了用户当每一步骤添加的食材种类及重量不符合食谱要求,一直提醒加多了或加少了的量,简易、方便、直观的实现了对于重量没有感知的用户对食材重量添加的把控。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一通过当食材重量信息小于所述重量标准信息的值大于预设阈值时,提醒用户可替换食材种类及重量,实现了当烹饪食谱所需食材料不够时,能够提供自动替换方案,极大提升了称重装置的智能及自适应性。此外,本发明实施例二还提出了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应用于料理装置,如图2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S201、料理装置接收用户烹饪指令;

S203、料理装置根据食谱信息推送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所述食谱信息包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其中N>=2;S205、料理装置接收称重装置检测并发送的用户放置的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

S207、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料理装置发出下一步操作提醒信息。

可选的,当所述食材重量信息不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计算并提醒用户需添加或减少的食材重量。

可选的,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食材重量标准信息,根据食谱信息发出第二食材种类及重量添加提醒信息。

可选的,当所述食材种类及重量信息匹配所述第N种食材种类及重量标准信息,根据所述食谱信息提醒用户选择料理组件。

本实施例二具体技术方案应用于料理装置,与前述实施例一相对应,具体实现方案机技术效果不在重复赘述。

下面结合图3及具体应用场景示例性的说明本发明技术方案:

结构名称:

1、料理平台;

11、料理柜体;

2、摄像头(图像采集装置);

3、显示屏;

4、嵌入式基座;

5、搅拌杯组件、8、烘干消毒组件;

9、电子秤; 81、砧板放置区;82、小件放置区;83、刀具放置区。

结构原理:所述料理柜体11上设置嵌入式基座4和显示屏3,也可以用来存放料理组件。嵌入式基座4上设置搅拌杯组件5(也可设置其他料理组件,此处不一一例举)。如图一所示所述料理柜体11上方设置摄像头2,摄像头2可设置在天花板上、顶柜或任何悬挂在料理柜体1上方的装置上,目的用于采集摄像头2下方的食材的图像。另一种摄像头的安装方式,所述料理柜体11上设置一支架111,支架111上设置一摄像头2。所述支架111可为固定结构,也可为升降结构。所述料理柜体11内部设置控制板,控制板用于接收来自摄像头2传输过来的数据。

示例性的,用户准备制作土豆丝炒肉,根据土豆丝炒肉食谱需准备土豆200g,猪肉100g,土豆切丝,猪肉切丝。则根据图3结构的一种食材的智能称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301、电子秤9接收土豆丝炒肉烹饪指令后启动称重功能;

S302、电子秤9根据土豆丝炒肉食谱语音播放“请先放置食材种类土豆、重量200g”;

S303、用户根据语音提醒放置土豆,电子秤9通过摄像头2识别出用户添置食材为土豆,并实际称重为160g;S304、电子秤9继续语音提醒用户“还需添加土豆40g”,用户继续添加土豆,电子再次检测到用户添加的土豆为185g,则继续提醒用户“还需添加土豆15g”„.直到用户添加的土豆为198g,电子秤判断出实际添加误差率为1%,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预设阈值为1%),则进入步骤S305;如果用户经过三次放置食材后,电子秤判断出土豆实际添加值为170g,误差值为15%,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预设阈值为10%),则判断出用户可能缺少土豆,则进入步骤S307。

S305、电子秤语音语音提醒用户“下一步需添加猪肉100g”,电子秤重复类型S304检测步骤。用户添加猪肉误差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后进入步骤S306;

S306、电子秤语音提醒用户需准备切丝料理组件、切肉料理组件。

S307、电子秤根据土豆丝炒肉食谱,通过本地或联网服务器查询获得30g土豆可以用20g地瓜或40g毛豆代替

2.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篇二

1 专利地图含义

专利地图(Patent Map)是一种专利分析研究方法和表现形式,通过对专利文献中包含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法律信息的深度挖掘与缜密剖析,将蕴涵在专利数据内的大量错综复杂信息以各种视觉直观的图表形式反映出来,具有类似地图的指向功能。通过对专利地图的对比、分析和研究,可做出预测和判断,从而得到可利用的技术水平、动态、发展趋势等情报,为决策者提供更直观的情报支持[1],因此,专利地图是指导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新企业进行专利战略布局和专利技术研发的有效分析手段之一。

专利地图是一种分析和利用专利的综合性方法,它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在一起,并使得分析结果更加便于加以利用。与以往的专利分析方法相比,专利地图可以全面直观提供某项技术的信息,它运用科学统计的方法,结合技术专家的智能,针对某一技术主题,通过地毯式的搜寻,通过分析归纳的方法,将全面专利数据背后所隐含的管理及技术方面的信息解析出来,作为研发及管理之用。简而言之,专利地图就是将专利信息地图化,将专利信息以图表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图表隐含着与技术研发方向息息相关的信息,可以了解特定技术的动向,并可进一步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2 我国高校专利申请现状

本文中专利研究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编著的《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08)》。表1是1985—2008年全国高校专利授权数,表2是我国高校授权专利量前20所高校排序[2]。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高校三种专利的授权数量都在逐年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的授权数量增长最快。由此可以推测,高校在提升我国科研创新能力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cutech.edu.cn/.访问日期为2010/6/16)

3 高校专利现状分析

3.1 高校专利申请仅集中在少数高校

从表2中20所高校授权专利量的排名来看,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分布极不平衡,差距极大。从每年各类高校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上来看,专利申请量前十名的高校有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大部分高校年专利申请仅有几件,有大约一半的高校没有一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量极不平衡。排名前十位的高校中除了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四所综合性大学以外,其他都是理工科大学。我们还应看到,这四所综合性大学的理工科水平都很高,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理工科高校,特别是工科高校具有更强的研发能力[3]。工科与现实社会的联系比较紧密,更加重视新技术的研发,纯理论的研究成果就很难体现在专利申请与授权方面。同时也说明重点院校是高校发明专利授权的领头羊,当然这与重点院校雄厚的科研实力相关。

3.2 高校专利的实施率较低

从图1中数据统计每年各类高校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变化趋势来看,重点院校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在逐年增长,且增长幅度最大,一般院校次之,高等专科院校增长幅度最小,表明重点院校是高校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我国高校拥有的专利数量已不少,到2008年专利授权量已达到19 159件,但专利的实施率并不高,全国平均专利实施率在10%左右,高校专利的实施率亦与此相差无几甚至更低。说明绝大部分高校专利不能具体实施,即使有些专利进行了转让,但由于不能创造较高的利润或缺少市场开发价值,最终仍被市场淘汰,这又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现实。

3.3 高校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主

从表2和图2中数据统计结果看,高校的专利申请多以发明为主。20所高校授权专利量比重超过80%,说明重点高校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近年来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给予了更高的关注,在对技术创新越来越重视的前提下,高校知识产权积累迅速增加。从对高校进行的专利检索中发现,目前高校与企业联合申请专利的情况明显增加,从而奠定了产学研互动的基础,对各方的技术创新也是积极的促进。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合,不仅有助于企业技术实力的提升,而且能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4]。

4 专利地图在高校专利技术研发中的应用

在高校中,通常需要研发人员自行选择研发方向,设计技术方案。对于研发方向,在适应自身条件的基础上,不仅要符合国际发展趋势,而且要符合市场需求;对于技术方案,不仅要规避侵权,而且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能达到交叉许可的目的;对于研发成果,则要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在研发中,若能寻求到合适的合作伙伴、研发人才参与研发工作, 则对形成高质量的研发成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自主研发中,若能充分利用专利地图 ,将对研发人员确定研发方向、启迪研发思路、规避专利侵权、保护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寻求合适合作伙伴和搜罗优秀研发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辅助作用。

4.1 启迪开发线索

高校在新产品开发前,通常需要研发人员收集各种信息,为新产品开发提供线索。为了获取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线索,研发人员要对领先技术、最新技术进行动态的跟踪。因此,对热点、领先技术的跟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新产品动态的关注。跟踪对象可以是技术领先国家,也可以是技术领先的竞争对手、重要发明人,而近年新技术的进退更应成为跟踪的对象。利用专利地图,可以为研发人员确立跟踪对象,而一旦跟踪对象确定后,则需要进一步筛选出相关专利,进行具体分析,方能达到最终目的。此外,对专利技术功效图、专利引证图等的跟踪,也可为新产品开发提供重要线索。

4.2 跟踪技术领先国家

对于某一类技术、产品来说,总会存在技术较为领先的国家,为了跟踪领先技术,首先就要知晓哪些国家是这方面的技术领先者,这可以通过各国专利分布图得到。其次,要了解技术领先国家的重要技术领域,这可以具体分析该国某技术领域的IPC分布图得到。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关技术领先国家,并应选取其中重要技术领域最近公开的专利进行具体跟踪,从而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提供线索。

4.3 跟踪重要竞争对手

对竞争对手的新技术、新产品动态的跟踪,是新产品开发线索收集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第一,要确定选择哪些竞争对手作为跟踪对象。在重要竞争对手的选择中,可以组合利用专利申请人申请量排名表和主要专利申请人的专利年代走势图进行选择。在选择中,不仅要考虑申请量,而且还要考虑近年来的专利申请活跃程度。第二,要分析主要竞争机构的技术优势,这可以由选定的竞争机构重点研发领域分布图分析得到,研发人员可以经常跟踪主要竞争机构重点领域的最新专利动态,获取研发线索。此外,对重要竞争机构的技术演进图、近年新增技术、技术应用扩展、市场布局等的分析,对启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线索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4.4 跟踪应用领域趋势及扩展

在专利地图中,IPC分布图包括该领域所有公开专利的IPC分布图、竞争对手的IPC分布图、重要发明人的IPC分布图等。从IPC分布图中不仅可以看出该领域研发的细分技术领域分布,而且可以看出研发热点、重点领域。一般来说,国际上主要竞争对手、领军发明人等的研发热点、研发动向代表着该领域的研发趋势,因而,IPC分布图可以指导高校选择研发领域,因此,高校不仅应在研发前,而且在研发中和研发后都应该密切关注。利用专利地图,有时需结合文献分析,还可以进行技术应用领域的分析。对某技术的应用领域趋势以及技术应用领域最新拓展的分析结果,能够为把握新产品开发的方向性、规划新产品开发提供重要线索。

4.5 把握研发重点

当高校选择了研发领域、明确了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线索后,还需进一步明确研发重点、研发投入力度。在高校研发中,如何把握研发重点、研发投入力度,对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有效利用专利地图,特别是技术生命周期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助高校确定研发重点及其投入力度。表3给出了技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研发重点。如果某项技术刚进入萌芽期,即起步阶段,由于市场对其未来发展趋势仍不明朗,此时专利技术大多仍处于实验室开发阶段,尚未商品化,此阶段企业在研发方面以投入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为主,一般不考虑产业化投入;发展阶段主要形成产品专利,同时第一代商品问市,此时技术、产品研发空间较大,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如果技术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意味着技术发展的空间比较小,高校在技术上取得突破存在较大难度,此阶段的专利以产品改良型为主,此时的研发投入应着重考虑产品改良设计;技术衰退阶段,虽然专利数量维持不变,但经市场淘汰,仅少数优势项目生存,商品型态固定,应慎重考虑研发投入,此时的研发以小幅改良为主。最后,技术是否能进入再发展阶段,主要取决于是否有突破性创新技术为市场注入活力,此时研发投入的关键是看高校是否有能力进行技术的突破性研发,研发投入具有较大风险性。

5 结论

由于专利地图数据来源具有客观性,分析手段具有科学性,分析内容具有层次性、实用性,因而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在自主研发中,若能充分利用专利地图,将对高校、研发人员在确定研发方向、启迪研发思路、规避专利侵权、保护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寻求合适合作伙伴和搜罗优秀研发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辅助作用。高等院校是国家科研创新体系的生力军,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强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提高,只要利用好专利地图,相信高校的专利授权数量和质量必将同步增长,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必将不断提高,也必将为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阐述专利地图含义,从高校专利申请仅集中在少数高校、高校专利的实施率较低和高校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主三方面分析我国高校专利现状,运用专利地图分析方法,分析专利地图在高校专利技术研发中的应用,包括启迪开发线索、跟踪技术领先国家、跟踪重要竞争对手、跟踪应用领域趋势及扩展和把握研发重点。

关键词:高校,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地图

参考文献

[1]张娴.专利地图分析方法及应用研究[J].情报杂志,2007(11):22-25.

[2]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100所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权授予量[EB/OL].[2010-06-16]http://www.cutech.edu.cn.

[3]朱庆华,胡石.我国高校专利信息分析及研究[J].情报杂志,2003(5):111-123.

3.最新企业研发人员管理 篇三

近年来,我国企业研发人才的流失呈愈演愈烈之势。在华的内外资企业数量庞大,研发投入都在迅速扩大。截至2006年9月底,落户上海的外资研发机构已达191家;仅2003年,上海外资研发机构的经费支出高达38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总支出的60%以上;内外资企业对优秀研发人才的争夺异常激烈,使得中国研发人员的流动性较高。目前中国各类企业中研发人员的平均流动率达到了14%;北京、上海IT业研发人员流动率达到20%左右。

企业研发人员流失的危害

首先,核心研发人员掌握了核心技术或商业机密,他们流失可能会泄露企业赖以生存的技术或商业机密。而这一旦发生,将带给企业极大的损失或将使企业面临严峻的竞争压力。其次,由于研发人员专业技能强,可替代性低。一旦离职,企业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而这一关键岗位的空缺,可能造成企业研发项目的中断,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运作。再次,研发人员的流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损失。这些成本包括研发人员的培训费用、更替成木、流失前后工作效率的损害等。研发人员的流失使企业必须重新招募和培训新员工以满足对人员的需求,这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招募和培训费用。研发人员属于稀缺资源,需要企业花费更多的成本来获取,而且招聘来的新员工是否胜任工作,是否能融入企业都具有不确定性等。

企业研发人员流失的成因分析

(一)研发人员的个人因素

1、研发人员的年龄因素。据研究,员工流动率与员工的年龄存在明显的反比关系。研发工作要求知识更新速度快,学习能力强,有毅力和创新精神,这也使得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年龄相对比较年轻,一般是在45岁以下。年轻人富于冒险精神,且没有家庭等其他因素的顾虑而易于流动。

2、研发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素质因素。研发人员一般拥有比较深厚的专业技术知识,素质较高。而人员素质与其流动率成正比关系,即高素质的人才有更多机会找到好的工作,也会对自己换工作有更大的信心。另外,研发人员的知识结构要求不断更新,而流动能给他们带来获取新知识的机会,因而他们更倾向于通过换工作来使自己成长。

3、研发人员的需求结构。研发人员的工作是研究开发新产品,他们最关注的是:开发出来的产品会不会得到他人的认可,基于此,成就感对忠于自己专业的研发人员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研发人员的主导需求是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这使得研发人员对企业更挑剔,也更容易通过换工作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像其他人员一样更注重职业安全。

(二)企业因素

从企业实践看,造成研发人员流失的企业因素有:

1、工作压力过大与绩效考评不合理。高科技企业追求短期利益,对研发人才使用过度。不少高科技企业对研发人员的使用达到了压榨的程度,长期加班加点致使研发人员工作压力过大,私人时间被占用,身体健康和正(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常生活受到影响,范文《最新企业研发人员管理》。此外,对研发人员的工作成果急功近利,绩效考评不合理,对研发工作产出的特殊性没有科学的认识,对其工作绩效也没有进行科学的评价,致使研发人员心生不满因而出现离职现象。

2、薪酬制度不合理。由于绩效评价机制的不合理,导致薪酬结构的不合理,激励作用缺乏。薪酬体系是研发人员离职的一个主要原因。目前许多企业给予研发人员的薪酬对外不具有竞争性,对内也是“大锅饭”,缺乏公平合理性;此外,薪酬体系还不够完善,长期薪酬体系期权激励还不多,致使许多研发人员离职。

3、缺乏教育培训和事业发展的机会。现在很多企业以“挖角”,而不是员工培训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事实上,注重知识更新升级和自身成长的研发人员对能提供较多培训和发展机会的企业更亲睐。往往不注重内部培训的企业,研发人员也最容易流失。

(三)社会环境因素

研发人员是创新型社会的一种稀缺资源,社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对研发人员的需求很大。存在着几家企业争夺一个优秀人才的情况。人才的稀缺程度越高,人员流出的拉力越大,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战”为研发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流动空间。尤其在我国,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纷纷实行本土化战略,对人才更是如此,而国内相对的低工资,使得外企的优势明显;民营企业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用人制度,也给拥有技术和知识的人才提供了流动的平台。

企业研发人员流失的预警管理系统构建策略

(一)企业人力资源部应将研发人员流失管理列入其战略管理的范畴

通过对人才市场与企业内部研发人员现状的调查,全面地记录和收集研发人员流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波动和失误,并理清各种波动的分布领域和作用范围,设计出研发人员流失的预警指标体系,即确定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灵敏度的预警指标并界定出预警的范围。预警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使搜集、整理得到的研发人员流动和流失信息定量化、条理化,增强可操作性。预警指标可以分为两类:潜在指标和显现指标。潜在指标主要用于对征兆信息的定量化;显现指标则主要用于对现状信息定量化。不同企业可根据组织所面临的研发人员流失的实际情况构建不同的指标体系,但大致可以根据企业研发人才流失的原因。

(二)构建有效的预警管理机制

预警管理机制由预警分析、预控对策选择和危机管理等3个部分核心环节构成。

1、预警分析。预警分析包括监测、识别、诊断、评价4项内容:监测是预警系统工作的前提,需要借助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系统对人才管理的全过程和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存储、甄别、归纳和预测等一系列的处理。识别是依据事先建立的预警指标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判断人才是否出现流失的征兆和诱因,以决定是否发出警报及发出何种程度的警报。由于人才流失的许多预警指标具有模糊性和不可计量的特征,因而可以采用多级模糊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借助层次分析法(BAHp)、多方综合调查法(MCD)等工具对指标体系中的各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再将其综合评价值转化为比较直观的预警信号输出。诊断则是对己识别的征兆进行成因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分清现象的主次,指明危险性和造成人才流失的主要诱因。最后,在诊断的基础上,对人才流失征兆的不良后果做损失评价,一般从经济损失、对企业运营管理的危害、对组织形象和文化的负面影响、对现有员工忠诚度的不利导向等几个方面来评估各种显性与隐性成本。

2、预控对策选择。预控对策是对企业研发人员流失问题的早期征兆进行矫正与控制,主要包括对组织准备、日常监控和危机管理等三大对策库的构建。组织准备对策包含:为人才流失危机提供组织训练、实施手段的对策,比如,制定研发人员流失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机制等,它为预控对策活动以及危机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日常监控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日常管理中非正常状态的规避和化解,防止其演变成人才流失,其对策库提供出人才流失的早期征兆状态的解决方案,消除人才流失的低度危机。

3、危机管理。当日常监控活动无法有效扭转人才流失的局面而陷入危机时,就需要以特殊的危机对策、非常规的管理手段和应急措施启动危机管理程序。危机管理是一种例外性质的管理。一旦进入人才流失的危机管理阶段,新成立的危机领导小组将取代日常管理中的决策层,全面负责危机状态下的研发人员管理。危机领导小组要提出危机对策方案并组织人员具体实施。如果预警和危机管理的结果有效地遏制了人才的大量流失,组织将恢复正常的运转,否则就会因人才流失陷入整体瘫痪。

4.企业研发的财务管理 篇四

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面对21世纪的全球市场竞争,只有在产品品种、性能及生产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但研发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业务,其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技术风险,即由于研发成果向生产工艺和新产品转化失败而导致的风险;(2)市场风险,即由于新产品、新服务销售不出去或迅速被替代而导致的风险;(3)财务风险,即由于研发投资预算和投资回收不确定而导致的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研发业务的效益与其他业务相比要低得多。有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研发的主要障碍往往在于资金不足,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经营理念的束缚,企业用于研发的资金太少;另一方面则因为研发业务本身固有的高风险特点,使其很难通过传统的融资渠道筹集足额资金。

要消除企业研发的障碍,科学、系统的财务策划十分必要。财务可以对研发进行以货币或价值为基准的间接管理,包括事前计划、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全过程。在研发的计划中,财务参与决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研发的过程中,必须监控程序是否合规,支出是否合理,效益是否显著;在研发结束后,还要分析业务的经济性。

财务决策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确决策是企业研发成功的首要前提,是提高研发效益的重要环节。财务能够提供量化的结论,作为决策客观的、直接的依据,为此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财务预测。研发的构思应通过初步设计转化成具体的投资方案和相应的财务预测。其中,对成本费用的预测必须全面,因为研发的效益要待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后显现,除直接的研发费用外,还应该考虑设备和工具的制造费用、专利等的取得费用、新产品的推广销售费用等。同时,对收益的估计,应该把现金流量视为比利润更重要的参照指标。

2.根据预测结果,结合约束条件,对投资方案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分析的重点是不确定因素,包括资金来源、利率、成本和市场等的.不确定性。通过可行性分析力求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研发投资的可行性程度;第二,研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3.确定具体的融资策略。由于研发业务的高风险特点,要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包括:第一,冲破传统经营理念的束缚,挖掘内部潜力,加大自有投入;第二,寻求政府担保或企业相互担保,争取银行信贷;第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第四,引入风险资本战略投资,促进资本和技术的结合。

财务控制

企业研发的全过程充满着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研发的财务决策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研发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财务控制,为此此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会计核算。对研发应该实行全面核算,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最好将研发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以便取得完整的研发核算资料,对其进行专门分析。

2.加强

5.IT业典型企业专利管理状况分析 篇五

中国入世5周年,知识产权保护再度成为焦点。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系到中国与世界的经济交流,而且对中国文化产业自主创新环境的营造至关重要。

国内一些知名软件企业在北京联合宣布成立“中国企业版权联盟”,并发布联盟《自律公约》。联盟将面向广大相关企业,以推动国际国内版权交易与保护,促进版权相关企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己任。

国内典型企业专利管理状况

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于1988年开始从事软件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目前是国内最知名的软件企业之一,是中国领先的应用软件产品和互联网服务供应商。

多年来,金山软件一直不断地为客户带来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树立了中国软件产业耀眼的品牌。今天,金山产品线覆盖了桌面办公、信息安全、实用工具、网络游戏、无线娱乐和行业应用等诸多领域,自主研发了适用于个人用户和企业级用户的WPS Office、金山词霸、金山毒霸、剑侠情缘等系列知名产品。金山在应用软件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方面一直保持着领先地位,营业规模持续增长。

金山软件通过了世界权威的CMM2级认证,建立了标准的软件开发流程和质量体系,也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供应链的质量、生产、商务管理体系。这标志着金山软件向规模化软件企业的转变。

目前,全国95%的地市实现了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金山公司因为其推出的WPS Office 2005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表现优异,而被国家版权局授予软件保护“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金山公司是办公软件生产企业中唯一受到表彰的公司。2006年8月15日,在中关村“V815民族品牌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金山作为办公软件领域的佼佼者,凭借WPS在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出色表现,在北京市海淀区内3万多家企业脱颖而出,成为20家“第一批重点扶持快速成长品牌企业”之一。

金山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密切相关。在利用知识产权占领市场的挑战中,从2006年开始,金山从政府采购中赚取了非常高的市场份额,因为政府采购是最大的正版市场。现阶段,除了国内,金山认为,更重要的是准备把产品推向海外。日本的正版市场非常巨大。金山在日本成立了分公司,日本版和英文版的办公软件正在开发中。金山希望其英文版的产品能够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参与竞争。作为一家正在全面进军国际市场的拥有自主品牌的软件的公司,金山非常愿意与同行分享他们的产品在日本、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

虽然,金山的自主品牌,特别是自主商业软件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容忽视的,但是,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求伯君认为,现阶段,金山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旧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即法律的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他认为,如果早10年金山能够推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话,按照当年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现在应该能够成为非常成功的企业。另外,网络游戏现在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金山认为,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如何通过法律方法建立市场秩序,而仅仅通过经费的支持是治标不治本的。如果市场没有秩序化,发展到一定过程中都会面临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把市场秩序化之后,企业才能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来。

国外典型企业专利管理状况

据有关报告显示,企业涉及行业所要求的知识含量越高、知识产权越多,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就越高。如果对中国前100强的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环境排名的话,目前国际上排名最前的公司是微软。这表明微软更加依赖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更积极地了解和研究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并建立能有效运作的风险防范机制。事实也证明,微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下足了工夫,并取得了良好的收效,他们的经验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在微软,知识产权的创造是产品开发流程的一部分。在开发产品的过程当中,知识产权专家和研发人员紧密的合作,在开发产品的过程当中,微软就不断地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同样,在该过程中,微软也注意不去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比如,尽早发现是不是需要把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对内进行许可。此外,微软的知识产权向同行业其他的人开放,部分免费,部分则是有偿的。微软认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从一开始就是他们整体战略的关键部分,因为对于这样一些以知识为主要资产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就是其得以向前发展的动力保障。

微软公司自初创开始,就在有限的基础上为其知识产权发放许可证,并与业界领导者达成了交叉许可协议。微软在业界公认的研发能力造就了该公司不断扩展的知识产权。微软发布的这项新政策将扩大该公司在交叉许可方面的努力,并使得其他一些小公司通过许可得到和使用微软的知识产权成为可能。

目前,微软正在制定新的软件许可计划,在准备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更多许可的同时,加大引进其他公司许可产品的力度,并进一步开放其软件相关的知识产权,实现由独享向开放的转变。此外,该公司还计划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力度。6年前,微软实行知识产权保密战略,但后来意识到这一策略已不适应如今的形势,微软不可能制造出用户需要的所有软件产品。微软希望通过此举能促进软件产业的合作,增加软件产品的透明度和互操作性。

过去的3年里,微软在知识产权方面进行了5个方面的变革。微软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诠释为“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要成功,秘诀就是IP(知识产权)+IQ(智商)”。

在知识产权的变革过程中,微软的第一个变革是,把知识产权的创造纳入产品开发流程。在开发产品的过程当中,就不断地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尽管过去3年来,微软申请专利的数量从1000项上升到3000项,但和微软每年6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相比,其所申请专利的数量处在行业平均水平之下,第三个变革是,微软扩大了从其他公司通过许可技术的方式供自己使用的比例――利用其他公司的知识财产。有一些是通过交叉许可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的。其中,这些许可方案也包括其他的软件企业,比如,向SAP、Autodesk等公司获取。同时,也包括一些硬件的企业,比如,西门子、东芝。

微软第三个变革是,2003年12月,微软宣布其知识产权向同行业开放。对那些对微软的专利以及知识产权有兴趣的公司进行许可,许可分为免费和有偿两种。在过去的两年半时间中,微软已经达成了100多项对外的许可协议。通常,微软免费许可的对象有三类:学术研究机构、制定行业标准的一些机构和应用Windows进行开发的人员。

6.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篇六

关键词:因特网,专利信息,检索

新药研发是制药企业发展的命脉, 但我国目前的制药企业 (主要指化学合成制药业) 大多是在仿制药品, 这与我国制药企业的规模、实力、知识产权意识有关。而且由于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和时效性, 模仿或创新非专利药品、到期专利药品及未在中国授权的“专利药品”, 均是各制药企业应对国外药品竞争的常见且行之有效的手段。本文介绍一些因特网上常见的免费网站, 以期为药物研究工作者提供广阔的信息渠道和资源空间。

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http://www.cnpat.com.cn/)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单位, 为国家级大型的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该系统提供了自1985年以来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摘要及专利说明书全文等, 每周更新一次。该检索系统提供18个检索入口, 分别为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号、公告号、公开日、公告日、IPC (国际专利) 分类号、发明名称、文摘、主权力要求、主题词 (关键词) 、发明人、申请人、申请人地址、国别省市代码、优先权项、代理机构、代理人检索。选择填写一项或多项检索入口, 进行检索。同时, 可以运用连接运算符 (+、*、-) 对多项检索提问进行组配, 获取更准确的检索结果。本系统可以阅读、下载、打印专利说明书全文。同时, 该系统还可以链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特许厅的网站。

二、欧洲专利局 (http://ep.espacenet.com)

自1998年开始, 欧洲专利局在因特网上建立了esp@cenet数据检索系统, 可以检索全球70多个国家的4500万份专利。esp@cenet数据检索系统包含以下数据库: (1) WIPO-esp@cenet专利数据库:收录最近24个月公布的PCT (通过巴黎公约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申请) 著录数据, 每周更新一次; (2) EP-esp@cenet专利数据库:收录最近24个月公布的通过欧洲专利申请的著录数据, 每周更新一次; (3) Worldwide专利数据库:收录欧洲专利局所收集的1920年以来世界各国的专利信息, 其中1970年以后所收集的专利都有英文题目和文摘。因此, 从Worldwide专利数据库入口, 可以进行比较系统的专利检索。欧洲专利局的检索界面可以使用英文、德文、法文和日文 (日文仅在EP-esp@cenet数据检索系统中使用) 四种语言。该数据库提供四种检索方式, 分别为:Quick Search (快速检索) 、AdvancedSearch (高级检索) 、Number Search (号码检索) 和Classification Search (分类检索) 。快速检索, 可以在发明名称或摘要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检索, 也可以使用发明人或申请人的名字进行检索。高级检索有十种检索入口:发明名称中的关键词、发明名称或摘要中的关键词、ECLA分类号、IPC分类号、申请号、公开号、公开日、优先权号、申请人、发明人和欧洲分类 (ECLA) 。号码检索, 可以输入公开号、申请号或优先权号进行检索。分类检索, 可以选取欧洲分类 (ECLA) 进行检索。

三、美国专利商标局 (http://patft.uspto.gov/)

该网站提供了美国专利全文数据库的免费检索服务。数据库包括授权专利数据库 (Issued Patents) 和申请专利数据库 (Published Application) 两部分。授权专利数据库收录了1790年7月31日至今的美国专利。申请专利数据库对2000年11月9日起递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公开, 从2001年3月15日开始正式出版专利申请说明书。数据库提供1790年至今的全文图像说明书以及1976年至今的全文文本说明书。专利授权数据库提供专利号和美国专利分类号两种检索入口, 检索1790年至1975年的各种美国授权专利, 此阶段的数据只有全文图像页 (full-image) 。该数据库还提供了31种检索入口, 检索1976年以来的各种美国授权专利文献, 除了全文图像页外, 还包括可检索的授权专利基本著录项目、文摘和专利全文 (full-text) (包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 。申请专利数据库提供了23种检索入口检索并浏览2001年3月15日以来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布文献;其内容包括可检索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布的基本著录项目、文摘和全文数据, 以及公布的美国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全部图像页;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的起始号为20010000001。上述两个数据库均设置三种检索方式:quick search (快速检索) 、advanced search (高级检索) 、publication number search/patent number search (申请公布号检索/专利号检索) , 主要检索字段:名称、文摘、权利要求、说明书、其他参考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美国专利分类号等;检索窗口内最多输入256个字符。

四、日本特许厅网站专利数据库 (http://www.jpo.go.jp)

日本特许厅网站专利数据库, 是把自1885年以来公布的所有日本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电子文献及检索系统通过因特网向读者无偿提供, 有英文和日文两种文字版面, 每月更新一次。 (1) 日文系统。进入日本专利文献数据库, 首先进入日本特许厅网站http://www.jpo.go.jp/页面, 在主页面左边“索引 (Index) 栏”中点击“Searching IPDL”, 进入日本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主页 (英文版) , 再点击此页上的“Japanese”, 即进入日文版的日本专利文献数据库。日文页面可在日文界面上检索日本专利文献及浏览全文说明书, 该网页上提供的数据库有八类, 分别是: (1) 发明、实用新型; (2) 外观设计; (3) 商标; (4) 外国专利; (5) 复审; (6) 法律状态; (7) 其他文献; (8) 文献范围。页面右上方标有专利的类型:patents (专利) 、utility models (实用新型) 、designs (外观设计) 和trademarks (商标) 。选择相应的专利类型进入其检索库。如选择“Patents”, 点击页面下方的“Industrial Property Digital Library (IPDL) ”即可进入日本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发明与实用新型公报数据库检索界面上设有12组相同的检索式输入窗口, 每组由两个输入窗口构成, 分别是“文献种别” (专利文件种类代码) 和“文献番号” (号码) 。专利文件种类代码和号码检索式输入窗口之间的逻辑关系为“与”;而各组检索式输入窗口之间的逻辑关系为“或”, 可同时输入多个文献号码进行检索。 (2) 英文系统。日本专利局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主页中央有四个与数据库检索相关的主栏目, 各主栏目下又有不同数量的子栏目。专利与实用新型主栏目下的五个子栏目均为与专利检索相关的数据库;数据库内容之下的六个子栏目均为对专利、实用新型和商标各数据库内容的介绍。日本专利英文文摘数据库 (PAJ) 是记录自1976年以来的日本公布的专利申请著录项目与文摘 (含主图) 的英文数据库, 每月更新一次。PAJ检索页面提供两种检索方式:“TextSearch”和“NumberSearch”。进入PAJ的“Text Search”检索界面, 该界面设有三组检索式输入窗口:“Applicant, Title of invention, Abstract” (申请人、发明名称、文摘) 、“Data of Publication of Application” (申请公布日期) 和“IPC” (国际专利分类号) 。进入PAJ的“Number Search”检索界面, 该界面设有四种号码选项:“Application number” (申请号) 、“Publication number” (公布号) 、“Patent number” (专利号) 和“Number of appeal against examiner's decision of rejection” (审查员驳回决定诉讼案号) 。输入相应号码后, 可直接检索。

五、世界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 (http://www.wipo.int/ipdl)

该数字图书馆由世界知识产权1998组织建立, 包括国际专利数据库 (PCT Electronic Gazette) 、MADRID商标数据库 (Madrid TrademarksDatabase) 、JOPAL科技核心期刊题录库 (JOPAL Data-base) 。目前, 国际专利数据库只收录1997年至今的PCT国际专利, 内容为题录、文摘、图形, 每周更新一次。在IPDL主页, 点击左边栏目里的“PCT (Patents) ”, 就进入世界专利检索界面。PCT国际专利数据库提供了简单检索、布尔逻辑检索和高级检索三种检索方法 (点击Options选项) 。 (1) 简单检索是指不含任何运算符和字段限定的检索方式, 在检索框中输入一个或多个词, 词与词用空格分开, 在文献中出现的关系有三种选项进行设定:检索出的文献中必须包含所有检索词、检索出的文献只要包含检索词之一、检索词以词组的形式出现在所检出的文献中。 (2) 布尔逻辑检索是将两个检索词或词组间分别进行or、and、andor、near的逻辑运算。 (3) 高级检索不仅可以对多个检索词运用逻辑运算符, 还可以对检索词进行限定, 如et/composition是仅在英文名称里出现的专利。其他国家的专利网站:

澳大利亚:http://www.ipaustralia.gov.au/services/S_arch.htm

巴西:http://www.inpi.gov.br/pesq_patemtes/patentes.htm

加拿大:http://strategis.ic.gc.ca/sc_mrksv/cipo/welcome/datb_e.html

波兰:http://www.arsinfo.pl/arspatent/a_info.html

罗马尼亚:http://193.230.133.4/cgi-bin/invsearch

法国:http://www.inpi.fr/brevet/html/rechbrev.htm

德国:http://www.dpma.de/suche/suche.html

匈牙利:http://www.hpo.hu/English/db/

日本:http://www.ipdl.jpo-miti.go.jp/homepg_e.ipdl

7.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篇七

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成都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在青羊区内注册登记工商和税务关系、且从事科技活动、没有专利侵权行为的企业;

第四条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1、建立健全有效的专利机构,有领导分管,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2、专利管理、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

3、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工作目标和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和考核指标。

4、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

5、企业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专利申请量3件以上(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第五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强化专利信息利用,定期开展行业专业技术专利分析与研究活动。

2、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制定适合企业的专利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

3、建立企业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4、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

5、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专利申请量不低于6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程序

第六条申报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应提供资料如下:

1、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专利汇总表。

4、申请专利示范企业的,上一应已获得专利试点企业称号。

第七条青羊区每年开展一次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须在每年8月底前通过青羊科技网()上申报系统提出,并报送申报材料一

式一份至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经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同意,授予“青羊区专利试点企业”和“青羊区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

第八条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专利试点、示范期限为叁年,实行动态管理。试点、示范期满后,企业应提交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验收。

第十条经考核合格的企业保留“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称号,未通过考核的企业给予一个考核的整改期,到期仍未通过考核的,取消“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称号。

第五章扶持措施

第十一条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

1、对首次获得专利试点企业称号的企业补助经费3万元,首次获得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补助经费5万元,补助经费在区当年预算批复“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项目中统筹安排。补助经费用于企业专利的宣传培训和管理工作等。

2、青羊区专利成果转化项目计划重点扶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和专利实施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和专利成果奖。

5、对申报区重点科技计划的项目,在评审通过的情况下预以优先立项。

6、优先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提供专利宣传、培训、咨询、专利纠纷、专利维权、专利信息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

7、组织参加学习、考察、交流合作和对口培训等。

第六章附则

8.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速我省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心,是指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省级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中心主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适当支持其它领域中在全国行业内领先企业所建的高水平研究开发中心。

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它相关企业联合组建中心。

第四条 中心的宗旨和任务

(一)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针对我省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和产业化研究开发;

(三)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为目标,不断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四)对我省区域经济和相关行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成为培养高水平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基地。

第五条 省科技厅统一归口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我省中心发展总体规划;

(二)负责制定我省中心建设工作计划和编制补助经费预算;

(三)负责中心的申报受理、方案论证和立项批复;

(四)对中心进行评估和管理;

(五)其它有关事项。第六条 依托单位指组建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中心的领导,组织实施中心建设计划规定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提供中心建设和运行所必要的资金、物资、人才;

(三)负责监督中心的资产及经费使用。

第二章 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 申请立项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五)上一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科技成果转化9项以上;

(七)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八)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八条 中心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申请书

(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依托单位相关证照

(四)依托单位及中心状况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报依托单位所在市科技局审核。

第九条 省科技厅按照“择优支持、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或委托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考察。

第十条 可行性论证与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中心建设是否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三)依托单位是否具有中心立项的基本条件;

(四)中心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可行;

(五)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有利于中心的发展;

(六)依托单位财务状况能否保证中心顺利运行。

第十一条 对已通过可行性论证的,由省科技厅择优批复建设。批复建设的中心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形式。

第十二条 科技厅优先批复以下依托单位申请建设的中心:

(一)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或主持、参与制订国际标准的;

(二)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的。

联合组建的中心必须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组建单位在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中心依托单位应根据省科技厅的批复,开展有关业务活动。第十四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五条 中心应制定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 中心实行开放、流动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

第十七条 中心每年年底应向省科技厅上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心基本情况;

(二)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条件对照分析;

(三)中心发展规划及本执行情况;

(四)中心存在问题及拟解决方案;

(五)中心今后发展思路及打算;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八条 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分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仅变更名称、地址等非实质性情况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发生以下变更的,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市科技局按第十条进行论证后,报省科技厅审核。

(一)中心需要变更研究开发方向或进行重组的;

(二)依托单位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

(三)中心不再依托原单位的;

(四)其它发生实质性情况变更的。

第十九条 中心经费实行单独或相对独立核算。

中心建设经费以依托单位为主,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可根据中心建设的需要予以适当补助。省科技厅根据中心运行情况,以奖代补,择优支持。鼓励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条 省科技厅奖励补助的建设经费用于中心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

中心建设补助经费应严格按要求专款专用,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二十一条 省科技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运行两年以上的中心定期进行评估,运行时间不到两年的中心可自愿参加评估。评估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评估结果将作为省科技厅实施后续支持及组建高新技术研究院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在省科技厅批准建设之前,以中心名义进行宣传或有其它冒充中心行为的,永久取消其自行或联合申报中心的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撤销中心立项、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拨的部分或全部补助经费。

(一)在申请认定、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

(二)有环境违法事故的;

(三)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

(四)不参加评估或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变更事项申请的;

(六)其它违反本规定行为或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对取消资格的中心,省科技厅在3年内不再受理依托单位的认定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实行,原《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停止执行。

9.论企业研发支出制度 篇九

目前世界各国对研发支出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美国会计准则主张将研发支出费用化, 荷兰的会计准则主张研发支出只要在预期具有未来效益时即可予以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允许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 它将研发活动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后予以资本化。2006年以前,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关于研发支出的规定作出重大修改, 处理方式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这一举措使企业不必担心因大量的研发费用计入损益表而使得当期利润大幅降低, 能够改善企业反映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指标, 这在理论上可以提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经过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 证明了有条件的资本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研发力度, 有助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 也带来了企业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问题。

一、制度背景

(一)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

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准则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 直接参与开发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即要求将研发支出作为当期损益, 全部予以费用化处理。该种处理方式虽然符合谨慎性原则, 但背离了真实性原则。

(二)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研发支出有条件地资本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科研能力的提高, 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会计准则开始与国际趋同。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参考,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研发支出的处理方式作了较大的调整。第七至九条规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 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 技术上讲,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该准则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首先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上, 准则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准则虽然对“研究”与“开发”的概念做出了定义, 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过程复杂, 加上会计人员并不直接参与该过程, 因此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很难被清楚地划分, 主要还是依赖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其次在初始计量上, 确认为无形资产必须满足的五个条件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做出客观的判断, 仍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因为依赖于主观判断, 管理层可能以人为地判断失误为借口来提高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 在后期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会计更正的方式来调整差错, 这样做也并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分析

(一) 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劣势

1. 不符合配比原则。

当企业的研发成果最终确认为无形资产时, 该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在研发期间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 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则无形资产产生的收益没有相配比的费用, 不符合会计上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会影响在该会计期间, 企业计算所取得的净损益的准确性。

2. 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时, 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只包括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研发期间产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均不包含在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中。这种处理方法会使得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全部体现出来, 甚至导致知识产品的成本计量严重失真, 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法反馈给投资者, 这对于投资者利用提供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是非常不利的。

3. 不符合一致性原则。

在2007年以前,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规定不同的入账价值标准。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实际购买时支付的价款作为该资产的原值, 而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仅包括取得注册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支出, 而把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费用化处理。同样是获取无形资产, 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企业资产总额的影响差异较大。

4. 企业管理者偏向于短期行为, 阻碍技术创新。

研发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的处理方式会导致企业当期利润大幅降低, 这使得一些管理者减少甚至放弃能推动企业未来发展的技术投资, 转而追求短期的账面高额利润, 以实现自身的业绩目标, 但最终阻碍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损害了企业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5. 企业筹资难度增大。

研发支出费用化导致的利润减少会使得投资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能力降低信心, 从而减少资金投入, 限制了企业的研发能力, 不利于企业以投资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优势

通过分析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式的缺陷及其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如何反映自创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这个问题上, 有必要考虑采取将研发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相结合的方式。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对企业自身利益来说具有以下优点:

1. 有利于企业评价经营业绩。

无形资产在研发期间花费较大, 一旦成功后, 企业在长期内能获得高额的回报, 将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使得研发阶段的费用能与后期的收益相配比, 从而有利于企业对不同期间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允许将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降低研发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负面影响, 投资者能更恰当地评估企业的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 增强企业的融资信心。此外, 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可以反映出企业研发活动的投资力度和成功可能性, 研发成功后将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投资者就可以得到企业管理层对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评估的信息, 从而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

3. 有利于提高企业研发投资的积极性。

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有条件的资本化, 这一处理方式可以改善企业在开发阶段的盈利状况, 避免利润的大幅度波动, 同时增加企业的资产, 提高权益比例。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同时改善减少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自然地抑制了企业管理层通过削减研发费用来提升当期业绩的做法, 鼓励企业加强新技术的开发, 通过提高核心竞争力以获取长远利益。此外, 在外购还是自创无形资产的选择上对企业的资产总额的影响差异缩小, 增强了企业自行开发技术, 以核心竞争力树立发展优势的意愿。

三、建议

我国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对研发支出采用有条件的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方面使企业的财务数据更具合理性, 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为了使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准则制定机构应该就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做出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具体建议如下:

1.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上制定出更为客观的标准。具体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对准则加以补充。在定性方面, 可以用列举法进一步明确研究和开发阶段行为活动的范围;在定量方面, 可以按不同行业的特点, 对开发阶段的支出按销售收入百分比法规定上限, 来规范企业以盈余管理为动机的资本化行为。

2.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进行详细的补充说明。在《实施细则》中可以增加确定满足各项条件的判定方法, 如对于技术可行性的判定可以借鉴国外的同行评议、权威评估等方法。企业必须提供准则规定的有效文件证明其开发支出满足各项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3.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披露要求, 对于资本化的研发支出需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判断依据, 列示证明文件。

证监会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在现有的披露开发支出期初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额的基础上, 还应要求将本期增加额和本期减少额按性质进行明细披露和说明;并要求披露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占当年资本化前的总资产的比重, 超过正常的比重范围时, 证监会应对企业执行调查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企业出于盈余管理动机的资本化行为。

同时, 财政部门应注重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素质, 提高其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感。审计部门需完善相关审计制度, 对于不真实的研发支出, 无法提供准确判断依据的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和研发失败后未及时进行费用化处理的研发支出都需要提出调整要求。

此外, 债权人和企业自身都应该特别关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以免因虚假的财务信息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3].刘凯扬.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激励效应研究[J].时代金融, 2011 (4)

[4].王艳, 冯延超, 梁莱歆.高科技企业R&D支出资本化的动机研究[J].财经研究, 2011 (4)

[5].许罡.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价值研究[J].统计与决策, 20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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