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问题整治方案

2024-11-12

三乱问题整治方案(共10篇)

1.三乱问题整治方案 篇一

关于开展治理公路“三乱”百日专项治理

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10省(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根据省纠风办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集中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公路“三乱”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纠风工作会议及国务院纠风办今年五月召开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重点突出、依法规范”的原则,以健全机制为目标,以专项治理为核心,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落实责任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动真碰硬、纠建并举,通过100天的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超工作不规范,执法部门乱检查、乱罚款、协警执法,治理公路“三乱”相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率先发展创造良好公路运输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整治无执法标志执法、无证执法、变相设点、站内执法、变流动执法为固定执法。

(二)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并将治理工作向农村公路延伸,严肃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三)严禁不具备上路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上路设点设卡、违规执法,坚决取缔没有法定依据或违反有关规定设立的检查站点和收费站点。

(四)坚决查纠上路执法部门或人员超越职权范围、管辖区域拦车检查、收费、罚款,或超标准收费、罚款,或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等行为。

(五)严肃查处没有法定依据或违反有关规定在公路上设站、收费、罚款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为动员准备阶段。各县区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要对百日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认真明确目标,切实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寻找差距和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

县区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要对本辖区的重点路段和区域实施重点监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不留隐患。对易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路段和区域要实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加强督导。

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要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固化成果。要通过百日专项治理行动,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还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治理公路“三乱”是全国纠风工会会议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我省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被列为国纠办监督检查的重点省区。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纠风治乱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属地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共同搞好治理工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治理行动中要认真开展

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切实预防和遏制公路“三乱”。各级监察机关要组织人员,定期明察和不定期暗访,集中查办和曝光一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造形势,积极宣传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和行动进展情况、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及时地处理好各类涉路涉车案件,处理好群众信访和举报,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各县(区)交通部门将行动开展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三乱问题整治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不良现象,整顿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xx〕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区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及其在职教师(含聘用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在职教师利用学生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在家或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

2.在职中小学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教师收受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5.教师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6.在职教师自行收费或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

三、行动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xxxx年12月3日开始至xx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xx年12月7日-12月11日)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xx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15〕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xx18〕55号、《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xxxx年12月14日-12月31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学校走访调查,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三乱”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三乱”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在校门进行张贴,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的投诉、举报。对实名并且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要做好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工作。(若匿名举报,但线索不清、证据不足、存在诬告等情况的不予处理)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xxxx年1月1日-xxxx年3月31日)

各学校要对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要组织有关人员、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深入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情况。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要严格追究学校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通过入学校、走访小区住户、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等方式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情况。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教育局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专项治理行动有序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报局信访法治办备案。

五、责任追究

教师具有“三乱”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于屡教不改、员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的按文件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六、要求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把专项治理行动落在实处。区教育局特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成立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

各学校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要敢于碰硬,狠抓严查。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要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

3.三乱问题整治方案 篇三

时间:2017、9、15 地点:报告厅

出席人:思源实验学校全体教职工 会议讲话摘要:

黄太成校长讲话:治理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和乱收费等“三乱”,就是对学生家长、对上级领导负责的态度,站在贯彻实施“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和师德规范的高度,以端正政风行风为切入点,以落实专项治理责任责任为保障、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从宣传教育、完善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有效地遏制乱收费、优化我校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散乱”现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学生、对家长的调查及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对乱办班、有偿补课和乱收费等问题暗中督查,切实对我校发生的教育违规现象及时制止、查处、纠正。

对在职教师违反教师“十不准”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违规所得,当月考核不得超过基本称职档次,当年考核不得超过称职档次。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违规所得,当事人该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先评优推荐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情节较重的,给以相应处分。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彭洁讲话——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4.三乱治理方案 篇四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市县教育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认真贯彻局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召开校级领导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着文件要求采取措施,排查制止我校教师中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

2、研究制定我校《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向家庭摊派和接受财务行为的实施方案》。

3、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宣布我校《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向家庭摊派和接受财务行为的实施方案》。

4、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向家庭摊派和接受财务行为的公开承诺书。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以校长为核心,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开展工

作。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班子成员组织协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

实到人头的工作管理机制。

2、建立考评机制。

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向家庭摊派和接受财务行为纳入学校

目标考核的内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省里处理办法执行。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学校就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公开,公布治理内容及工作方案,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5.治理三乱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贯彻落实县教育局10月19日在局机关召开的县直中小学校长,容城镇、朱河镇、新沟镇教育助理,镇直中心小学校长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清

副组长:许 翔

董雪平

刘修明

李金发

组 员:蔡 正

朱子贵

李训杰

刘 锋

季 成

吴新平郭爱生 赵训方 黄 华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李金发

副组长:刘 锋 季 成 郭爱生 组 员:各年级组长

二、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精神。

(一)、召开学校班子会议

1、传达县局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讨论学校制订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问题工作方案。

3、部署安排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工作。

(二)、10月27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邀请教管组领导参加。会议由副校长许翔主持,具体议程为:

1、李书记宣读县局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问题工作方案。

2、校长与教职工签订《学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教师一份、学校一份,上交局监察科一份。

3、王校长宣讲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政策及纪律要求。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在校门旁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治理教育乱收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监督举报电话(3322720),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分段整治

第一阶段 10月19日至10月31日为学校自查自纠阶段,组织专班人员对本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对当事教师进行戒勉谈话,清退收取的补课费用,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

第二阶段 10月31日以后,学校组织专班人员对本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1、对当事教师进行戒勉谈话,责令该教师作出书面检讨,全校通报批评。

2、清退违规收取的补课费。

3、调整教学科目,改非主课科目教学,免除班主任职务。4、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教师,建议上级领导免除或撤销该同志的一切行政职务。

5、通过上述处理仍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教师,报请上级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待岗、下岗直至调离本校。

6.“治理三乱”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现依法治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廉洁从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三乱”的有关要求,采取强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我校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长:许宝树 副组长:王爱东

成员:孙杰

王云龙

杨树军

刘勇

焦树林

治理教育“三乱”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树军同志兼任。

二、治理目标

通过深入治理教育 “三乱”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全校教职员工自觉抵制教育“三乱”氛围,遏制教育不正之风。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乱收费。重点治理各班超出收费许可范围内任何形式的乱收费;治理老师向学生收取班费、辅导费、卫生及工具费、饮水费、桌凳维修费等服务费用。

(二)治理乱办班。治理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治理教师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治理在职教师擅自在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三)治理乱定教辅。治理教师强迫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治理教师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

四、专项治理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师德修养。第一时间召开教师会议,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并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专项治理教育“三乱”活动的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思想教育,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同时要求行政干部和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管领导挂包。一是学校分别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和《自觉抵制教育三乱承诺书》,让教师明确责任,提升廉洁从教意识。二是学校实行分管领导挂包制度。学校与六个年级的分管领导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负责”的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承诺书”,提高责任意识。要求学校挂包领导亲自到一线去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分管年级的不良苗头,对由于管理教育三乱不力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召开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学校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学校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的,将不予追究责任。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进行公开处理。

(四)层级负责,建立约谈制度。一是领导班子和干部对教育三乱行为管理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学校与班子成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二是教师违反教育三乱规定,从事教育三乱等行为,学校分管领导和教师进行约谈,(五)严格问责,严肃纪律处理。一是经查实有违规收费、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订购教辅资料以及违规向外输送生源等行为的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各类晋级、晋职和评优活动;现任教师三年内不得参评上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工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与违规收费、组织补课、订购资料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律上报县教育局党委免职。二是以任何形式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开鲁县镇郊学校

7.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篇七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8.中学治理教育三乱实施方案 篇八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治理教育“三乱”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学校办学理念,将治理教育“三乱”纳入治校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良性竞争,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升治教治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三乱”的惩处力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教育“三乱”氛围,遏制教育不正之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附: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禹仁

副组长:李春、杨章、王强贤 组

员:支部行政成员及各班主任

2、治理乱收费。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各类因乱办班(乱辅导)、乱带生行为产生的乱收费。从重处理在职教师自行收费和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从严处理在职教师介绍学生收取回扣及学校以无偿辅导为幌、行乱收费之实的行为。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3、治理乱办班。重点治理学校或在职教师利用学生午休、下午放学后或者节假日时间,在校或者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在职教师擅自外出兼课。

4、落实责任,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承诺书。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教育管理组签订承诺书,教师与校长签订承诺书。

5、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举报箱”,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及时处理,对违反“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6、常规管理工作:(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周前会集中宣讲教育;校务会上宣讲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

(4)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5)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拓宽沟通渠道,校务办公室,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

三、责任追究:

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没有及时整改的,一经查实,将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1、凡出现带生现象禁而不止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处理。

2、凡教师办班,及时予以制止,如不改正就上报局纪委。

3、凡任课老师或其他校内人员委托相关人员或社会机构实施教育“三乱”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视为本人行为处理。学校考核按末位处理,并追究责任。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9.兴华学校制止三乱工作方案 篇九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让学校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努力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评估,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是纠风治乱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教师与校长签订责任状。

3、坚决制止教师举办收费补习班或给社会办班提供学苗和场地,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4、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5、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周四做为校长接待日,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6、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月工作会议集中宣讲教育;中层校务会上宣讲教育;年组民主管理会上相互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包括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取得家长们的监督与配合。定期、不定期地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与之沟通、反馈信息。

(4)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5)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处理办法: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如下相关处分:

1、给予点名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党员要受到党内相关处分)。

2、个人和年组的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

3、取消绩效工资(1-12个月);

4、学校“教师考核”按末位处理;

5、职称低聘一级、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

6、调离原工作岗位;

7、开除公职。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10.公路三乱方案 篇十

万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全县2010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 《万全县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五 月

万全县2010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县道路运输环境,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现象,结合全县实际,制定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纠正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新方法、新措施,为我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万全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清理涉路涉车执法权限和乱设禁行标志 一是严禁无权部门上路检查车辆。未经国务院批准或法律、法规授权,除交警、路政部门可以上路巡逻检查,林政部门在检查站内查车,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在特许地点和时间上路查车执法外,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查车。公安其他警种原则上不准上路执法,如因特殊原因

确需上路时,须报县公安局长批准。严禁交通、公安内部无权上路部门以合署办公等名义上路执法、收费、罚款。

二是清理整顿乱设禁止、限制标志。重点解决非法乱设限行标志等问题,整顿规范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对全县的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凡是未经质检部门检测,安装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一律进行清理和规范,防止新的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二)切实解决越权、重复和交叉执法问题

依法对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的执法执收权限进行调整,分清各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特定的执法执收项目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特定的罚款项目由一个部门统一实施,其他部门不再插手,从源头上杜绝越权、重复和交叉执法问题发生。同时将拦截、检查、处理车辆执法执收环节分离,使特定的环节有特定的部门或人员执行,严厉治理执法执收职责混乱现象。

(三)严格规范拦截、处置车辆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重大安全保卫活动和必须通过仪器检测才能认定违法事实或有明显违法外,严禁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拦截车辆不能影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严禁先拦截后找理由收费罚款。除执行特殊任务外,严禁在桥梁、隧道、弯道、坡道拦截和检查及滞留车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其他任何部门处置车辆。除交警部门外,任何部门及其人员不得扣留驾驶人员驾驶证。暂扣车辆、证件要给

当事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和处理,不得私自或超期滞留有关车辆和证件。

(四)进一步规范治超工作

加强对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超限超载车辆必须由执法部门指定人员一次卸载到位或责令车主卸载到位,卸载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双超车辆不卸载罚款放行。对双超车辆不卸载、卸载不到位(按规定不宜卸载的物品除外)或当场倒货的,按罚款放行论处。

(五)切实解决乱设站卡问题

严格检查站卡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临时性动植物防疫检查站在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撤除,除路政、交警、林政、动物和植物检疫部门按规定在辖区公路上或特殊路段设置检查站或临时检查站外,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卡。所有站卡要逐级报批,在报批前必须报县纠风部门把关。

(六)认真清理涉路涉车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解决收费罚款过高过滥问题

一是继续认真清理运管、路政部门收费罚款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标准,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和车辆管理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

三是严肃查处执法部门联系的停车场高收费和以存代罚、代存代收问题;

四是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七)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

认真落实省纠风办、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涉路涉车执收执罚收支脱钩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规定,严肃查处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坐收坐支、利用假发票套取应上缴的收费罚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八)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建设

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按照国纠办、省纠风办、市纠风办要求,全县道路均须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职,严格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牧局全面负责本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牵头清理乱罚款项目,解决收支挂钩问题。物价部门负责核定有关涉路涉车罚款收费标准工作。审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纠风部门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都要自上而下签订治理公路“三乱”责任状,建立专门机构,研究治理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凡发生严重“三乱”问题的部门,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持以案促纠

公路“三乱”问题涉及部门利益,一直以来都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对反映涉路部门随意拦车罚款甚至收取“黑钱”的举报和投诉,各单位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势头。

(四)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县纠风办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督察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快速进行调查处理,把公路三乱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有效运行。

(五)严格规范协勤人员工作行为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各涉路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协勤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协勤人员可以驾驶车辆,疏导交通,严禁拦截车辆和开据票据”的规定,规范协勤工的工作行为。加强对停车场的监管,严禁执法人员纵容停车场等社会闲散人员随意拦车、强行扣车、收受“黑钱”放车等行为,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主题词:公路

三乱

治理

方案

通知

万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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