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报告

2024-11-25

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报告(共3篇)

1.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报告 篇一

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

需求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准确把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企业全年用工需求情况,及时掌握农村农民工进城务工动态和一季度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请各地从元月上旬开始至2月底定期上报相关数据。

一、报送材料

1.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和务工动态情况(附表一)。包括本地农民工人数、节前返乡人数、节后外出务工人数、外出务工流向,并与2011年同期情况的比较分析。

2.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情况(附表二)。包括招聘企业户数、招聘岗位职业分布、工资报酬水平、企业缺工户数、企业缺工总数、缺工企业所属行业,并与2011年同期情况的比较分析。

3.开发区企业用工情况(附表三)。包括开发区内企业户数、节后招聘员工总数、企业缺工总数、缺工企业所属行业、招聘岗位职业分布、工资报酬水平。

4.2012年以来服务企业招工进展情况(附表四)。包括举办招聘会次数、入场招聘企业数、提供就业岗位数、参加招聘活动人数、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成用工意向人数,缓解企业“招工难”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做法及成效。

二、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 1

审定;业务科室要认真摸底;经办人要准确统计。

2.确保数据质量。各类统计报表数据要真实准确,由各地人社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用工情况(附表三)由市劳动人事分局填报。

3.上报时间。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和务工动态情况(附表一)于元月起实行每10天一报,首次上报时间为元月10日;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情况(附表二)于元月10日上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劳动人事分局每周一报;国家、省级开发区企业用工情况(附表三)元月10日上报;2012年以来服务企业招工情况(附表四)于元月起实行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25日。

联 系 人: 胡刚

联系电话: 3042118

电子邮箱: czrsjjyk@163.com

附件:

1、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和务工动态情况(附表一);

2、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情况(附表二);

3、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企业用工情况(附表三);

4、2012年以来服务企业招工进展情况(附表四)。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企业近期用工情况报告 篇二

1、企业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含紧缺岗位需求)

1、人力资源结构:昌平矿业各煤矿现有在岗员工623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49人、占在岗职工的7.9%,井下员工361人,占职工总数58%,地面辅助及后勤183人,占29.3%。

2、文化层次结构:大专以上学历31人,占职工的5%;初中及以下536人,占86%。

3、紧缺岗位需求:自有的井下工程队伍及技术工人严重匮乏。

4、地面人员定岗定编定薪已完成。

二、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

1、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仅占7.9%,专业的营销人员、科技研发人员极少;管理人员主要来自煤矿技术人员或生产一线,知识结构不合理。

2.整体素质较低。煤矿管理人员学历水平和知识水平偏低。职工的整体素质低,不能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

3.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及员工培训不到位,煤矿领导重生产轻培训思想严重,井下工人为三班倒,培训员工的到课率还达不到85%。

三、采取措施:

1、引进专业的工程队伍。首先,优先选择合格承包商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过的、信誉好、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工作的专业施工队。其次,每个工程要选择2-3个的专业劳务施工队进行投标竞争,以形成对比,择优取用。

2、规范用工,严格合同管理。所有施工班组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按照项目部的统一合同文本,及时与全体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意见或建议: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建立一套适合本公司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各单位的生产规模、产能及设备条件,定岗定编,以岗位定人员,做到一职多能,竞争上岗的配制机制。

2、多措并举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如:通过网络招聘、参加现场招聘、校院招聘;校企合作,培养需要人才等。

3.企业用工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

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XX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调动老板与员工的积极性而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另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现行劳动合同尽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

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遵循合法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作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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