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精选11篇)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一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提高办事处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现将我公积金中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市公积金中心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那一世小说网 http://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公积金中心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一是召开动员大会。2月初,召开市公积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对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机关效能年活动文件精神,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必要性,按照总体目标,着力解决思想状态、能力素质、服务质量、队伍形象及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我中心采取集体学习、分组学习、科室学习、党支部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大讨论。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以“提升行政效能”为主题的的大讨论,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家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举办机关效能年活动专栏,撰写心得体会,扩大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影响面,使此项活动深入人心。
(三)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在开展问题查找上,我中心从求真务实入手,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深挖阻滞中心效能根源。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经过查摆,归纳起来,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有些干部职工主动创新意识不强,仍然靠惯性思维工作,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还不高。二是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不够高。表现在理论学习上重视还不够,凭经验办事,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与工作实际结合的少,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对做好公积金管理本职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理解不深。三是政策法规意识需要加强。少数同志缺乏对公积金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深透理解,理解过于片面,同时与各公积金缴交单位交流沟通较少,影响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网上查询个人公积金帐户的项目不够细致等。四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科室、办事处认真展开自查。通过认真梳理,反复查摆,确定了我中心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查找问题的主要原因,研究提出了整改方向。
(四)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效能建设征求汇总的意见,我中心领导班子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确立了效能建设目标:达到办事程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并初步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强化创新意识,力促激励创新成效制度的形成。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注重树立全员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和对本职工作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强化创新意识、创新实践上下功夫。积极完善各项公积金业务办理程序,以及完善相关操作规定。2、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力促工作作风的转变。经常深入公积金缴交单位,加强交流沟通,了解干部职工的想法意见以及对公积金工作的建议,解决好实际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失职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3、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力促全社会知晓面。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作为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促全员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
通过半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法,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到位,不断把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深入。
异界之不死术士 神起国度 冰封乾坤 步步生莲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二
一、公积金中心直接承建公租房模式的积极意义
公积金中心直接承建公租房模式 (以下简称直接承建模式) , 是公积金中心投资组建专门的公租房开发建设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 主要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开发公司代表公积金中心负责承建和运营公租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公司之间既存在投资人与被投资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又存在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借贷关系, 是股权与债权关系的统一体。
直接承建公租房模式将公积金中心的业务领域做到了跨跃性的扩展, 更新了住房公积金运用管理思路, 使公积金中心的角色由单一的购房和建房资金提供者向居民保障房提供者转变, 该管理模式优势体现在:一是社会贡献度大, 有利于公积金中心将先进的管理理念直接融入当地公租房建设项目中, 直接为社会提供优质、舒适的公租房, 扩大公积金中心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真正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二是直接参与管理, 有利于公积金中心直接控制公租房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造价成本以及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 在为百姓提供放心满意的住房、降低公租房建造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有效利用公积金贷款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方面提供了解决途径;三是产权归属公积金中心, 有利于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 公租房的产权由公积金中心控股的开发公司所有, 消除了对贷款资金风险的担忧, 即使出现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情形, 公积金中心也能有效掌控公租房资产, 贷款抵押资产有保障。
二、直接承建模式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 公租房开发建设公司的组建问题
直接承建模式操作难度相对较高, 公积金中心需要投资成立专门的公租房建设开发管理公司, 具体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公租房承建以及运营管理工作。在公司组建初期会遇到如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开发公司管理队伍组建等一系列问题。
(二) 公租房工程项目建设自有资金来源问题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公租房项目投资总额中只允许80%来源于公积金贷款, 其余20%开发建设资金需要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其他方式筹集, 而在实际操作实施中要获得公积金项目贷款资金, 需要开发单位前期先行投入一定规模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后才能达到公积金项目贷款放款要求, 这给不以营利为目的单纯从事公租房开发企业来说设置了一道障碍,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积金中心直接承建公租房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 公租房“代开发模式”下工程管理问题
公租房工程建设管理包括两种工程管理模式, 一是公租房自我开发管理模式 (简称自开发模式) , 即公租房开发公司自已配有健全的工程管理队伍, 以自身力量从事公租房项目工程管理;二是公租房代开发管理模式 (简称代开发模式) , 公租房开发公司不具备完整的工程管理队伍, 将工程管理工作外包给专业开发管理公司, 由外聘公司的工程管理团队进场管理和具体管理。考虑到人员成本和管理经验等因素后, 公积金中心承建的公租房项目采用了公租房“代开发模式”, 委托了专门的工程开发管理公司全程进场管理, 代表甲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在外聘工程监理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基础上, 对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控制进行把关和控制, 监控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工作。而开发建设单位的关键性工作是如何做好对受托的工程开发管理公司做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实践证明对外聘的工程开发管理公司考核管理是否到位, 直接决定了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水平。
(四)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控制问题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控制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公积金中心投入的公租房开发资金安全、工程建设造价成本, 直接影响到建设模式的实施和落实。易出风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有无被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 如何节约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是否做到合理控制支付进度;支付的款项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支付的每一笔款项是否达到支付要求并有支付依据等。
(五) 公租房经营收不抵支问题
公租房开发公司在公租房营运期需要支付大笔开支, 承担的费用包括: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物业管理费、公租房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维护费、公共设备设施运行费、能耗性费用支出、营运管理费用等,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系列支出仅通过公租房租金收入来弥补并不现实。公租房租金价格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 公积金中心无法按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定价, 往往导致公租房房租收入不足以支付公积金贷款利息和运营成本, 导致开发公司在公租房运营管理期间出现经营亏损。
(六) 公积金贷款本金收回问题
公积金项目贷款本金能否顺利收回将依赖于以下几点:一是公租房的出售对象问题, 由政府回购还是直接出售给公租房承租人, 出售对象不同将会对销售管理方式产生较大影响;二是公租房出售定价问题, 如果公租房出售定价不合理将直接导致公租房的开发成本和运营亏损无法获得完全补偿;三是公租房租赁期限问题, 公租房租赁期不能过长, 考虑到经营公租房属非营利项目, 在投资项目无法实现自体循环、无法保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 租赁期越长经营亏损越严重, 一方面长期占用住房公积金资金, 影响资金的循环利用和再投资, 另一方面不断产生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 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租房经营管理项目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 公积金中心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
针对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问题, 在公积金中心自身经费账中的事业结余充足的情况下, 注册资金可来源于事业结余, 如果公积金中心事业结余不足时, 各地公积金中心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 与当地财政部门协商后解决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针对开发公司管理队伍组建问题, 工作人员来源可以从公积金中心内部择优选派, 也可以开发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还可以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管理工作外包给专业化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公司, 由外聘的管理公司派驻人员进场管理。
(二) 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工程项目建设自有资金
公租房工程项目建设自有资金可考虑采用以下方法加以解决:方法一是先借后贷, 经当地财政部门同意, 在公租房开发建设初期, 投资项目的20%建设资金先由地方财政部门暂拨付给开发建设单位, 待公租房出售时再由财政部门收回借用资金或当地政府收购公租房抵顶财政借款;方法二是以商 (品房) 扶公 (租房) , 将项目开发由单纯以公租房项目开发向公租房和商品房混合开发转变, 适当引进战略合作伙伴, 同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发, 用开发商品房的合作资金和收入来支持公租房建设。
(三) 加强开发公司自身工程管理力量
在代开发模式下, 公租房开发公司将工程管理工作外包给外聘的专业开发管理公司, 并不是说不需要配备工程管理人员, 公租房开发单位自身仍要配备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 为节约人力成本, 在人员数量上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工程部门负责人、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仍有必要配齐人员, 利用精兵强将做好对现场施工单位、受托代开发工程管理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公司人员的有效监督和考核工作, 做到真正实现对工程项目的有效控制, 保证公租房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控制和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四) 完善工程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开发建设单位应做到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按照以支定贷原则, 有效控制建设资金支出和使用进度, 降低投资资金成本;规范建设资金支付流程, 严格执行用款审批程序, 建立工程款支付和运营管理费用逐级审批管理制度, 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五) 申请财政补贴解决公租房运营期资金缺口
公租房合理的租金定价应该是公租房租金收入扣除物业管理费和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后应能够支付公积金贷款利息, 考虑到公租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房租定价应控制在保障对象经济条件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房租收入低于租房成本的差额部分可考虑以下方法解决:一是申请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补贴;二是与当地财政部门协商, 申请动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形成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来弥补公租房营运期亏损。
(六) 建立合理公租房退出机制, 保证公积金贷款本金收回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三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部性质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以營利为目的,具有福利性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行政执法权,而且管理运作的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保障性基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基本职能。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所谓住房储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个人所有的住房工资。这就决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类似于银行的金融机构——从实践看,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供给制的福利性住房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福利性住房制度的弊端日渐显露。一方面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个人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80年代中期,国务院一系列房改方案相继出台,伴随房改的深入,客观上要求成立为房改服务的配套金融机构,推进住宅商品化进程。1987年,国务院在全国诸多城市中挑选出山东烟台、安徽蚌埠两个中等城市,成立了住房储蓄银行。按照最初的设计,成立住房储蓄银行具有推动房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试点性质,住房储蓄银行可说是应房改而诞生。但住房银行的运营并不成功,先后被当地城市商业银行吞并。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创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推行。十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显著成绩,在改善城镇困难家庭职工住房条件、构建住房保证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业务和合理布局的需要,按照属地化原则,设立若干业务经办网点,名称可以定为管理部,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不是独立的事业单位,不单独登记设立。”根据管理水平、工作业绩、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业务管理工作需要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包括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基本授权包括: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特别授权包括: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或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下设立二级账户;编制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按照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成本核算,增值收益单独列账:编制分支机构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执行: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发生呆账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呆账核销;经管委会同意,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住房制度改革进入货币化分配阶段以后,住房公积金融通资金和推动住房消费的金融功能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资金归集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规程,是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资金,归集到住房公积金机构在受托银行并从缴存之日起为职工按规定计息。这与金融机构吸纳社会存款基本类同,主要区别在于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长期住房储蓄,二是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上的管理。住房公积金增值的实现,是以业务收入与支出之差的核算为基础,当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规定所确定的业务收入主要是指在存款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券息收入和住房贷款利息收入。业务支出主要是支付给存储公积金职工的利息和应该支付给委托受委托办理业务银行的手续费等。这种核算和财务管理与金融企业是基本相同的。三是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按现行规定主要是购买国家债券获得利息收入、职工提取用于购建住房和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贷款等。虽然,贷款的发放委托银行办理业务,但仍具有一定的金融性操作。
住房公积金在住房金融中,有三个作用。第一,从住房公积金存款对住房金融的支持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归集的资金,在保证职工提取使用、发放贷款和购买国债之后的余额,称之为沉淀资金。这部分存款利率对于银行来说,属于低成本存款,相对其他社会储蓄存款利息成本较低,且具有量大、稳定的特点,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大量资金头寸,对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一定的支持作用。第二,从住房公积金委托政策性住房贷款方面,我国住房消费贷款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银行自营性又称按揭和委托住房贷款,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存的住房金融体系,政策性住房贷款在住房消费贷款中占有一定的比重。第三,从我国改革开放后住房金融发展初期看,住房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依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住房贷款业务。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委工作总结 篇四
一直以来,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委坚持“党政所谋、团委所能”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大局,不断规范组织建设,提高了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的工作能力,树立了团组织工作品牌,展现了青年风采。
一、始终围绕党政大局开展工作
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牢记“忠于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教导,充分发挥“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工作作风。按照中心党总支工作决策,牢牢把握党建带团建的重大契机,按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到哪里、团的组织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在“团建跟党建”上下功夫,学会“怎么跟”,怎么跟出成果,切实发挥作用。围绕中心文明创建规划,总结和梳理过去工作中的有益经验,以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为目标,引导青年团员立足岗位争先进,强化服务树形象,组织开展了“评选文明服务标兵”、“技能大比武”等主题活动,提升了窗口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青年团员成为我中心文明单位创建的主力军,我中心服务工作得到了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湖南省、州领导的高度肯定。2008年以来,我中心获得了“创先争优满意窗口”、“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以及“全国五一巾帼文明岗”等20多项荣誉称号。
二、不断规范团组织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团委从自身建设出发,不断规范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团州委、州直团工委真诚关心我中心团员青年工作,适时给予工作指导,不断规范组织建设,完善了民主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成立了支部,选配了组织负责人;将团的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基地,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热爱团的事业的优秀青年干部选配到团的干部岗位上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团干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的团干队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升服务青年工作能力
服务青年是团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是切实加强引导。引导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加强身心修养,养高雅之气,行高雅之举,求高雅之趣;多一点平和心,少一些计较;远离浮华、奢华,多一点勤俭节约,少一些贪图享乐;远离小圈子,多一点为公心,少一些徇私情;远离歪风、邪气,多一点傲然正气,少一些悲叹怨气,少一点急功近利,多一些无私奉献。二是积极服务青年。坚持从广大青年实际出发,注意收集青年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困难和疑惑,不让问题积压,为团员青年思想上解惑。在工作上帮助指导青年,在生活中关心青年,促进青年成长成才,让青年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真正把团委打造成为中心“团员之家”和“青年之家”。
四、打造团委特色工作品牌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五
2010年,本中心以“以人为本,服务人民,构建和谐平安中心”为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力量,及时、快捷处理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到了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
一、完善机制,努力构建人人抓信访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信访分工机制,建立责任制,成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任正、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中心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切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于每月末单位办公会上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并将信访工作与评先树优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能。2010年共受理市长信箱14件次,群众来信5件次,电话咨询324件次,接受群众现场访问、咨询353件次,市广播电台效能热线在线政策解答8件次,党委(党组)听取信访工作汇报11次。
二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和干部下访制,中心主任将每个工作日作为接待日,积极接待信访人员来电来访,并按照市委、政府和机关工委关于“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部署和要求,下派中心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民情动态、及时疏通群众情绪,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建立与人民群众的有效沟通,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2010年主任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101件次,干部下访解决群众诉求19次,并主动为“挂、包、帮”活动困难村和户解决了生活困难和部分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中心把3320432,3321013等4部热线电话作为信访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专门部门、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部门的责任,并由中心综合部对中心信访回复情况进行督查,凡是不按政策进行处理或不按时处理的,将责成其限期办结,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并积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编制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进行清查,有效避免了集访、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此外,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成立了特殊疑难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制度,确保了资金使用实效。
四是健全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切实为防范非正常性上访、集访、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保障。
二、坚持依法办事,实行政务公开
一是依法办理业务。中心进一步更新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贷款细则,行政管理规定,机关作风、绩效考评、财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意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岗位责任和内部制度控制”的“三位一体”内控体系,充分发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决策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保障机制;严把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审批关,完善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制,杜绝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行为的发生。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住房公积金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布于众,方便群众了解;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和公众信息网、板报专栏及时发布中心相关信息,在拓展电话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办理力度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情况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的政务公开,转变中心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三、强化协调,加强监督,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市长信箱”、“效能热线”开展网上信访、电台信访,及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增强在线互动,提高解答质量和效率;对部分历史遗留、疑难信访问题,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落实各方责任、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行部门联动会商处理,及时化解怨气、排解矛盾。截止2010年11月中心未发生到省去京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余有较大影响的信访案件,信访息诉息访化解率达到100%。
二是主动接受省建设厅、人大、政协、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将业务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融于一体,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诉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增添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靠前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了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的创新。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提高班子和干部职工处理问题水平中心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城市、创先争优、“挂、包、帮”等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学习培训了《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了公积金管理的职责、义务和责任,逐步形成了学中干、干中学的良好风气,做到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信访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心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信息反馈还不够及时。
二是需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六
2010年,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管理中心全年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扎实推进执法工作,把行政执法作为今年公积金归
集扩面工作的重点,精心准备,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强化归集,突出效应。在工作中,我处发扬了团结协作精神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使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参加,自觉实践创先争优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七届五次、市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加强经常性学习教育为手段,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提升思想认识,自觉投入“活动”的实践中,自觉做学习的模范,做执行政策的模范,做服务群众的模范,做爱岗敬业的模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彰显中心党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职工的执行力、落实力、自律力,在推动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加强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建设,锻炼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面对今年的工作重点,我中心现有的22名行政执法人员,已无法满足行政执法工作对人员的需要。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归集扩大的执法力度,扩大行政执法队伍,经中心领导同意。我处与政府法制办联系,新增执法人员24名,并在3月份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务实理论培训中,46人通过参加培训、学习,系统的掌握了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务实技能,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在工作中树立了政府部门公正、文明和规范的良好执法形象,提高了执法水平,形成了一只有战斗力的执法队伍。
三、努力推进,开拓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2010年,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执法思想,强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本共对370个单位进行执法工作,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书》4份。通过采取措施,有148个停缴、少缴公积金的单位,为38088名职工缴存了8379.3万元公积金,有55个单位新增开户,为2480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并缴存公积金668.3万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多措并举 精心组织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我管理中心的重要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是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有力保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是我管理中心今年管理工作的重头戏。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多措并举,精心组织,筛选准备催缴催建的单位,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素材,奠定了基础。主要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一是对全市在我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核查,对核查出的1000多个少缴、停缴单位,进行认真分析、筛选,最终筛选出140多个单位,缴存基数较低59个单位;二是在全国组织代码共享平台上筛选出280多个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三是在出门执法过程中,注意观察其他单位,回来后及时查寻找出50多个单位;四是通过社保和各种新闻媒体媒介中的新闻或广告,搜集可以催建的单位60多个;五是到各管理部调查研究,组织走访,排查摸底。
(二)措施得当 狠抓落实
在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下,配备执法车辆,充实执法人员到稽查处,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执法力量。为了做好归集扩面工作,我们整理修改法律文书,保证文书的明确性、严肃性、权威性;我们对筛选出的单位,进行由大到小、由易到难排序排查;我们通过认真分析,针对每个单位的特殊性,进行宣传、执法两手抓,软硬兼施;我们通过发函,邮寄法律文书,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狠抓落实,效果明显。
在第一执法顺序中,主要针对对那些人员多、效益好、实力强的单位列,我们通过到单位调查、走访、宣传、执法,促使其开始着手住房公积金开户建制工作。例如,针对农村信用联社(邯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邯郸市城郊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驻邯郸办事处)单位效益好、实力强,涉及职工达1000多人,且具有缴存能力,但是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一运输总公司,420余人,进行核对,政策宣传,促使其变更调整基数。
在第二执法序列中,通过深入单位,不厌其烦地进行政策宣传、协商、催缴、催建。针对那
些没有建制的单位,我们首先深入单位,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让他们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是职工应享受的权利,缴存公积金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事业的发展,使部分停缴、少缴单位恢复了公积金,部分未建制的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针对那些有能力缴存,未
建立公积金制度,或已建立制度擅自停缴、少缴,通过宣传、催缴催建,仍没有效果的,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严格执法,重点突破
在公积金行政执法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能做到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在行政执法中,我们主动深入单位,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首先让他们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是职工应享有的权利,缴存公积金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行政执法,坚持以政策宣传教育、催缴催建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制定处罚数额,经三级审批(较大数额处罚经集体讨论)后执行。
针对事实清楚,宣传到位,仍然没有改正的单位,我们实施严格执法,重点突破。例如,中心在7月8日,经调查核实发现,邯郸市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单位设立之日起至当日,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8日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其逾期仍未改正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1日送达了《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超过规定的陈述、申辩期后,于2010年5月25日送达了《处罚决定书》。2010年11月20日,在改单位已经超过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限后,我们依照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对该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七
一、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一) 内部审计由传统型向现代型发展的必然趋势
内部审计自古有之, 现代内部审计是20世纪以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传统审计的方法是以指出问题为主, 只能对违规违纪单位起到引以为戒、下不为例的作用, 因此, 审计范围也仅限于现金流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监督, 覆盖面相对比较狭窄。现代内部审计则是事情发生之前对单位的经营核算、内部管理全过程的调查分析, 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测和预防, 是对单位整个决策过程、财务管理过程的全面评价, 能从点看到线, 从线看到面, 让审计人员更多地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和检查监督等宏观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二) 对现代内部审计的认识
国家审计署组织编写的《审计师专业知识必备》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指由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配备的专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地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鉴证和监督活动。”1999年6月, 又重新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用来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独立的、客观的, 保证和咨询活动, 它以系统的有规则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善, 帮助组织实现其目的。”
从内部审计的定义上分析, 内部审计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按照业务循环进行, 二是按照内部控制结构来进行。无论是业务循环法还是结构分析法, 都是对同一事物 (内部控制) 所做的不同划分, 在实务中不可能在一次审计中对同一被审单位内部控制作重复的了解和描述。为此, 单独用“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所进行的理解、阐述都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一旦把它的理论或实务的有关方面联系起来, 其所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就会凸现。
从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上分析, 主要归纳为两方面, 一是内部管理的需要, 二是外部的压力。外部的压力有两种, 一种是外部审计和社会给本单位的压力, 另一种是政府法令的要求。目前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主要在于外部压力, 因此带有浓重的“行政模式”。
从内部审计目标定位的范围及重点上分析, 由于“行政模式”的管理体制导致了内部审计的“监督导向”, 在目标定位上偏重于查错防弊和保护资产, 在审计范围和重点上多限于财务活动, 没有涉及到资金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重要方面, 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业务开展较少, 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对财务收支及财经法纪的审计。可是从理论界内部审计在目标定位上侧重于内部经营管理服务上, 并以资金审计和内部控制系统评审为重点, 围绕提高资金增值能力、完善内部管理、避免外部干扰、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作, 行使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职能。对单位的经营决策、财务计划贯彻执行情况及单位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审议, 从而推动单位增强宏观管理的自觉性、接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 目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不一。一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视不够,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 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二是偏重事后控制, 以补救为主进行事后控制;三是重钱财等有形资源的控制, 轻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四是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流于形式, 稽核的范围有限, 以偏概全, 以点带面, 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管理当局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越发展, 单位规模越大, 内部会计控制就越重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地位和行为方式都将发生根本变化,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决策者、管理者和缴交者都将愈来愈关心自身的合法权益, 更加关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 建立内部审计的必然性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的一个独立的职能机构, 处于与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并存的监督系统的重要位置, 属于专职的综合监督部门, 具有监督、鉴证、评价、服务等多项重要职能, 具有其他监督部门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内部审计的特点、职能及定位上看, 建立内部审计对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
1. 内部审计的特点。
(1) 内部审计具有“内向型审计”的显著特点。
(2) 内部审计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文
(3) 内部审计具有前瞻性、整体性特点。
2. 内部审计的定位。
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的定位上。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单位内部控制的严格要求, 以及《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 在内部审计的定位上应向管理者负责。
(1) 从内部审计的职能看, 首先, 内部审计应注重管理与服务, 不应该只强调内部审计的监督性, 这会造成与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的紧张关系。其次, 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服务的内向性, 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去开展工作, 内部审计才能有生命力。
(2) 从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看, 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很显然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管理者, 只有管理者感到确实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审计, 才能在一定范围为单位带来效益, 才有生命力。
(3) 从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看, 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只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及处理决定, 这种建议措施的贯彻落实, 只有通过管理者才能完成和实施。
(4) 从内部审计所起的作用看, 内部审计是对管理者的责任、业绩等独立的评价和监督, 只有向管理者负责才能达到最终目标, 起到真正的作用。
(二) 建立内部审计实务体系的指导原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对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这对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在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内部控制水平不高的情况下, 法律法规的引导督促是必要的, 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状, 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系统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外部的联系原则。
(三) 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事务体系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八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不炒”政策,扎实开展xx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狠抓管理服务提升,在市中心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帮助下,全体职工奋发进取,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勤勉作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职尽责、1-10月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现有缴存单位184个,缴存职工7900余人,年初计划缴存公积金亿元,现已完成亿元,完成计划的84%。(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年初计划提取亿元,完成亿元,完成计划的%。其中购房提取1535万元、偿还贷款提取8195万元、退休、辞职等销户提取1870万元。(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亿元,其中按揭贷款亿元、组合贷款13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亿元的80%。(四)住房公积金存贷比。
xx人口基数小,缴存职工相对较少,公积金归集额低,加之近年来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加大,面临发放贷款资金缺口大,xx管理部积极向市中心协调解决放贷资金不足的问题,用于支持xx缴存职工购建和改善住房需求,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截至10月底,xx公积金个贷比高达%。(五)公积金贷后管理。
xx管理部精细化管理逾期贷款,一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1-2次逾期的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催收,二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3-5次逾期的到单位找到贷款人发放逾期催收涵并与所在单位领导沟通协助催收,三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6次以上逾期的委托律师通过司法起诉途径催收。确保贷款的逾期率在控制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二、正风肃纪。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狠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营造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讲政治守规矩,把讲政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把守规矩作为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管理方式,加大逾期贷款的摧收力度。严格落实内部牵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力度,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学习党纪国法、政策规定,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四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窗口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窗口上,把支部建设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五是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好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六是通过加强学习内部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有效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三、优化服务。
“智慧公积金”让“优化服务”更贴心。率先建成集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小时内办结”的新型智慧公积金管理模式,让缴存职工享受到更加便利、贴心的“优化服务”。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加强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3月开通了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线上业务功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自建房提取、大修住房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七项业务。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还款账户变更、委托签约扣划管理三项业务。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归集线上业务: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自由职业者缴存(个人网厅)两项业务。可通过“xx公积金”手机APP、“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个人业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接口,为进一步推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三是进一步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学xx、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跨省通办”相关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渠道“跨省通办”服务,为广大缴存职工跨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难题,推进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四、工作效率。
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催缴力度、维护职工权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通知》(曲住金归字〔2021〕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全区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xx管理部迅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执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第三十八条“各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加大催收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二是严格按照《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监管的通知》(曲住金贷字〔2021〕36号)关于个贷逾期率呈现上升趋势,资金安全风险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加强逾期贷款管理,降低资金风险,维护职工利益的文件精神。xx管理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逾期贷款现状、产生原因及个贷率上升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笔核实,逐笔催收,已经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6次以上逾期的委托律师通过司法起诉途径催收。
五、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以重点工作监督为抓手,以作风纪律整治为突破口,拓展“八小时”外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为推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市中心下发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清单,结合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二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心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和业务交叉检查制度,并把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学习党十九届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不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紧紧围绕市中心的要求和部署,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并根据责任范围认真加以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1-10月共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到窗口。充分运用“三个一”交流制度抓实管理部工作人员对政治理论、党纪法规、财经纪律、公积金业务的学习,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对xx管理部日常办公、业务管理、公积金风险防控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五是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的纪律作风建设,实行严格的公务用车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六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开尔行贿记》(上下集)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的知识,筑牢思想根基,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九
贷款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管理,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贷款业务)档案指在办理和管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处理过程的各项相关材料。贷款业务档案属于中心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
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贷款业务档案进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保管与利用。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是贷款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第三条 贷款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中心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贷款业务档案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四条 凡按规定应当由贷款归档保管的贷款业务及相关材料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五条 贷款业务材料归档范围:
(一)借款人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4、中心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收入和偿债能力证明;
5、符合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购(建、修)自住住房合同、协议书等有效文件;
6、购(建、修)自住住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7、有权部门出具的或中心认可的住房估价证明;
8、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或中心认可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9、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或中心认可的质押物估价证明;
10、保证人资信证明及承诺提供担保的有效文件;
11、房屋所有权及他项权利证明;
12、抵押房屋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13、转贷前借款合同、转贷前剩余本金证明、还款存折复印件。
(二)借款合同相关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委托书;
3、公积金业务划款通知书;
4、借据;
5、借款合同;
6、抵押合同;
7、质押合同;
8、保证合同。
(三)贷后管理相关资料
1、提前还款申请;
2、提前还款通知书;
3、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4、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
5、法律诉讼、仲裁、判决、强制执行等形成的文件;
6、依法处理抵押物、质押物等形成的文件;
7、贷款核销形成的文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立卷与归档
第六条 贷款业务材料应按户建立案卷,一户一卷。若一户案卷的文件材料较多,应在该户案卷下设立分卷。
第七条 贷款业务材料实行信贷部门立卷制度。贷款初审人员负责贷前及贷后贷款业务材料的立卷,并负责全部贷款业务材料的归档。
第八条 贷款初审人员应在贷款发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贷款业务材料的复查和清理,重点检查业务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 贷款初审人员负责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贷款初审人员留存,一份随案卷移交档案管理员),并在每年12月末前完成与档案管理员对上年贷款业务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员负责对贷款业务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合理编排顺序,填写档案案卷封面。
对于案卷移交归档后形成的贷后管理业务材料,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整理立卷,并于每年12月末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向档案管理员移交归档。
第十条 贷款业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出现工作变动,贷款业务人员与档案管理员应及时进行交接。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使用
第十一条 贷款业务档案必须集中统一保管。中心应指定熟悉信贷基础业务与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贷款业务档案的保管。第十二条 贷款业务档案应有专用档案室保管。档案室配备的档案装具要符合规定要求,能够满足存储需要,档案室要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做到防火、防尘、防渍、防光、防盗、防有害生物等。
第十三条 中心及各管理部应根据附件样式,制作规格统一的档案盒、档案卷内文件目录、档案移交清单、档案借阅单、档案检查记录和档案销毁清单等。第十四条 贷款业务材料立卷归档后,档案管理员应按照利于保管、便于使用的原则,对档案卷宗进行正确,对档案卷宗进行正确的归类、编序和排列。第十五条 贷款业务尚未终结的档案与贷款业务终结后或贷款核销后的档案应在同一档案室内分类、分区排列和存放。为防止两类档案混杂,可在贷款业务终结后或贷款核销后的档案上加盖印戳等标记。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全部贷款业务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如发现档案损毁或遗失,应立即向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修补、复制破损的档案,及时追索、补救遗失的档案。
第十七条 建立贷款业务档案借阅制度,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信贷业务管理部门人员借阅档案,需经信贷业务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借阅档案,需经中心分管贷款业务领导同意。
第十八条 借阅贷款业务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单、做档案借阅记录。贷款业务档案借阅应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十九条 贷款业务档案借阅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可将档案借出。对于借出的档案,借阅人员必须按时归还,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收。第二十条 贷款业务档案借阅人员不得涂改、拆换、损毁、遗失档案。档案借阅完毕后,档案管理员要对档案进行核查,发现借阅人员损坏档案的,要及时报告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员应编制贷款业务档案检索工具以方便档案的利用。第二十二条 贷款业务档案是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商业秘密,档案经办人员及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贷款业务档案全宗卷,用于积累和保存与贷款业务档案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文件材料立卷和档案保管分类说明、档案移交清册、档案借阅登记册、档案销毁清册、档案保管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员及信贷业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贷款业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负有直接责任。对于为档案管理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有关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伪造、篡改、私自销毁档案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档案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五条 贷款业务终结或贷款核销后,档案管理员要对有关档案进行整理。对于按规定应退还借款人及其他人员的材料要填写退还清单,说明退还材料内容,经借贷当事人签章后退还,并在档案卷内文件目录内注销。
第二十六条 贷款业务终结或贷款核销后的档案仍须保管3年。保管期从贷款业务终结或贷款核销后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保管期结束后,由贷款业务档案鉴定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小组成员由中心分管信贷业务领导、信贷业务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贷款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员组成。第二十七条 经贷款业务档案鉴定小组鉴定,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贷款业务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销毁清单和鉴定报告,档案鉴定小组成员签字(中心分管信贷业务领导签批),专人监督,集中销毁。
对尚未终止借贷关系、尚未失去法律效力和未经鉴定、登记、批准销毁的贷款业务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案卷封面样本
附件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卷内文件目录样本
附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移交清单样本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总结 篇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方面问题,给市民一个正式答复 今年10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补缴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消费者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正式答复。15万元(现行规定)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
市民黄女士:企业是否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都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通知》,已纳入缴存范围,但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
不能用作首付
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作购房首付款或房屋装修款使用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确保更多的购房职工能利用低利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房首付款和房屋装修款。
六种情况可取
网友涛儿: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什么情况下可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是购买完全产权自住房并办理按揭住房贷款。若是首次提取,除基本证件外,还必须出具购房合同、与银行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购房缴款凭据等。
现在只能每年一取
网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能否作为月供款,每月直接从账户中支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职工贷款后,在规划贷款期限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但不能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减余额作为偿还按揭贷款的月供
款,只能是借款人以每月按时存入的方式还款。现在,中心正在积极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公积金缴存余额直接支取。
二次购房并非不可用
市民周先生:自己一直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一套自住用房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否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期房按揭贷款、期房直客式贷款、现房抵押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五个贷款品种。个人缴存办法将出台
市民何女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细则,目前正在紧张拟订中,细则将明确个人缴存、贷款的比例及基数、限额等,预计近期出台。按市政府要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
企业效益不好可缓缴
网友:效益差的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从2005年1月起补缴。若企业确实很困难,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贷1万以上可提前还
茶是故乡浓:住房公积金可以像商业贷款那样,1万元以上随意提前还款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鉴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委托给商业银行办理的,而各承办银行对提前还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提前还贷将按商业银行的具体要求执行。
明年“商转公”实现直转
11.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篇十一
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达到整改目标,中心党组列出了问题清单,深入查摆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找准了整改方向,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督查督办和销号管理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缜密组织实施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为促进问题全面整改,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配合做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认真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梳理出5个方面共30个问题。对每一个问题,明确了问题表现、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中心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列入清单的问题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督促责任单位在限期内整改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合要求、效果不明显的,责成责任部门重新整改,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完成。
(三)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实效,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将推进整改落实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和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期间,中心进一步细化了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督查督办制度,调整了内部审计稽核职能,制定追责问责管理办法,结合“两整”活动深入开展了工作作风整顿,廉政风险防控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坚决的问题整改 根据住建部和湖北省政府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四统一”的要求,中心积极贯彻实施,主动协调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城区办事处、京山办事处、钟祥办事处和沙洋办事处机构上收工作。
2.关于部分重要文件出台和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的问题整改
中心规范会议制度,区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严格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规范化水平;同时,规范发文管理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按程序审议、发布重大政策调整事项,确保各项文件依法依规制定出台;认真执行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党组研究决策通知书,一律不予支出。
3.关于2016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的问题整改
中心严格按规定落实派驻纪检组参见或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决策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事前沟通、会上征询、落实反馈的程序,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保证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在监督下进行。
4.关于没有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整改
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迅速制定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计划》,拟定了2018年关于加强意识形体工作的16项具体举措,细化分解了工作责任,明确了中心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的硬性要求。
5.关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的问题整改
中心严格按照会前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程序,切实组织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时要求各办事处和机关科室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不少于5条的具体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批评自己刀刀见红,批评同志一针见血,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解决矛盾和问题、增强机关生机活力的作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6.关于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少,以及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的问题整改
中心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改进会风文风,加强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科室意见,合理确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党组重点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定期检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限期内顺利办结。
7.关于2015年没有专门记录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本、2016年记录内容不全、少数党员缺学、漏学、日常学习教育少、没有自学笔记的问题整改 中心细化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工作台账,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自查工作,确保中心组学习不走过场;同时制定了中心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统一学习记录本,量化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教育的成果督查,定期抽检和评比学习笔记,保证学习效果。
8.关于党总支换届没有党组会议研究记录、选举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整改
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同时进一步梳理确定了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照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换届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召开第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换届选举情况、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公布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组成情况,保证程序规范,资料齐备完整。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重视的问题整改
中心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将主体责任及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各办事处督查督办内容。不定期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各办事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并督促解决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10.关于廉政教育抓的不实的问题整改
中心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延伸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涵,构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各施其责”、党员个人“人人有责” 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签订责任书,实行积分制考核机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及时掌握廉政动态,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并严格责任追究。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滞后、检查督办和执纪问责不够的问题整改
中心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成立廉政风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体责任,确定了工作重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制度,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运行。
定期梳理排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各个重点环节、重点部分风险点,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建立工作跟踪机制,细化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各办事处目标责任考核,并与各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督办,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对各办事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修订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袒护包庇、姑息迁就,督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纪律“红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根据财政局财务支出票据报销规范的有关规定,中心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财务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使用规范》,重点对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等支出报销的原始凭证及附件逐一明确,并对其填写格式进行规范,保证财务报销票据的规范完整;严格执行“一事一结”规定,明确报账时限,严格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相关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3.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中心及时将机关政府采购职能由办公室调整到计划财务科,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了《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18年荆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熟悉掌握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了对财务票据特别是发票的核查,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税务网站审验发票真伪并加盖印戳确认。同时,严禁将过期的、作废的、与付款人账户不一致的发票报销入账。对违反此类规定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关于评选单位家庭困难职工无评选方案和标准的问题整改
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评选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评选标准,按程序评选贫困职工并予公示。
15.关于对全市系统内提取和贷款业务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
中心切实贯彻落实住建部“双贯标”工作要求,在2017年9月28日通过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实现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标准全国统一,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全市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实时监控业务操作过程;实行关键数据参数化控制,杜绝违规操作,保证业务在规范的要求内运行;继续强化并实施内部审计稽核,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等基础性业务定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督促整改;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定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开展核查,确保业务申请信息真实。
(五)选人用人方面
16.关于存在超编、混编混岗的问题整改
中心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超编现象问题,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编制进一步排查,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信息台账,制定超编人员处理方案,严把编制关口,对超编人员逐一合理消化。切实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政府关于“四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办事处体制上收工作,将办事处编制全部上收,理顺了编制关系,建立了规范的干部流动交流机制,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中心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阶段性完成,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大的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一)继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中心党组将继续高度重视巡察问题的整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抓好落实,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检查实效,确保整改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制度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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