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及政治表现证明(共7篇)
1.户籍及政治表现证明 篇一
证
明
兹有我村:----,女,汉族,身份证号:---------在思想上,该同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该同志能密切关注时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汇报思想,保持着学习的热情,在思想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道德品质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工作上,该同志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落实领导布置的任务,处处以身作则,有着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在生活中,该同志能够坚持严于律己,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始终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且做到待人以诚、待人以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且在我村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特此证明!
2016年10月14日
2.户籍及政治表现证明 篇二
信任问题一直都是人类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 “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信任, 社会自身将会变成一盘散沙” (1) 。作为信任的一个重要方面, 政治信任一般是指公民对政府与相应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认可, 是政治合法性和政治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学术界对政治信任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制度论”和“文化论”两种解释上。其中, “制度论”认为政治信任来源于政治领域, 是公民对政治制度和政府绩效的一种理性评估, 而“文化论”则认为政治信任形成于政治领域之外, 植根于文化规范并通过人的社会化过程逐渐形成, 具有本土文化遗传的特点。作为政治信任的一个分支, 基层政治信任是指在基层范围内公民对政府与相应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认可, 这里的基层包括乡镇、村、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机构和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公社和单位体制的解体, 税费改革的实施, 传统的权威价值观日益减弱, 群众的价值观及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各种压力之下, 原有的政治体制已经无法满足社会与公众的需求, 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 作为国家权威象征的政府机关面临着公信力和政治权威不断流失的危险。
一般来看, 当前民众对于中央政府仍然有很高的满意度, 然而越往下, 满意度越低 (O’Brien, 1996 (2) ;Tian jian Shi, 2001 (3) ) 。如李连江在调查中就发现63.1%的受访者认为上面是好的, 下面是坏的, 呈现一种“差序政府信任”模式。53.67%的受访者对党中央表示信任, 只有6.75%的受访者对所在地方 (基层) 党组织信任。 (4) 农民对中央到基层政府的信任度是逐渐递减的。 (5) 此外还有于建嵘 (2005) 、胡荣 (2007) 等的研究中都有类似的发现。这些都说明了当前基层政治信任危机已经很突出, 需要尽快解决, 否则会影响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 甚至会影响国家、社会的稳定。
二、基层政治信任危机:内容与形式
基层政治信任危机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 产生的影响也多种多样, 所以在具体的内容和呈现的形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根据对业已发生的基层政治信任危机事件的分析, 可以判断出当前危机表现形态主要有如下几种:
1. 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与紧张化
近年来虽然中央政府一直强调加大思想政治工作, 可是党群、干群之间很多时候还是很难达成一致, 干部与群众之间相互不理解、不信任。加上利益机制分配的不健全, 贫富差距的扩大, 官员的不作为与腐败行为, 以及在基层民主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形式化等问题, 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一些群众甚至看到党员干部就心生反感。
调查发现高达57.0%的受访者认为与村干部的关系平淡, 同时有5.9%的人认为干群关系紧张。 (6) 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对乡镇与村庄进行了大规模的裁撤与合并, 然而在精简人员的同时也扩大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距离, 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更少, 甚至有些流于形式化, 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政治信任的流失。
2. 社会冲突日益显现化和多样化
当前社会冲突显现化和多样化主要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典型。根据官方的统计数据,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在我国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已增加6万余起。又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 (2009年) 的统计,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在2005年虽然有所下降, 但在2006年又开始上升, 这一年全国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6万余起, 到了2007年甚至有8万余起。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冲突激化的直接后果和外在表现, 但内里可能是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的一种释放。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乡村解决矛盾一般为双方协商, “大化小, 小化了”的方式。但是随着社会化程度的增强, 基层在很大程度上缺少一种柔性、协商的矛盾处理环境和方法, 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信任, 认为只有将矛盾公开化、激烈化才能引起上级政府的重视, 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所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找企业不如找政府, 找政府不如堵公路” (7) , 不恰当的维权, 可能会激化出新的矛盾, 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冲突形式上, 政治信任和认同的困境从政治心理向现实冲突方向上转变, 由“物质利益冲突”向“无直接利益冲突”转变。 (8) 物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国企改革、城市拆迁与安置、劳资纠纷等物质利益相关的事件, 这一般与政治认同没有多大关系。“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参与主体没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是基于共同的“不公平感”导致的不满情绪。这表明此类冲突不是普通的社会心理冲突, 而是政治认同困境方面导致的社会冲突。
3. 矛盾解决方式的上访式和单一化
在与政府产生矛盾时, 群众选择的矛盾解决方式单一化, 并以上访式作为主要手段, 这也反映了基层政府政治权威的流失。除性别、年龄、政治效能感等因素对政治信任具有显著性影响外, 上访对政治信任的流失也有很大影响。农民上访的级别每上升一个层次, 他们对政府的信任就减少一个档次, 随着上访层次的提高, 对高层政府的信任也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9)
老百姓遇到困难选择上访, 而不是通过同级政府或司法途径解决, 反映了他们对基层政府组织及官员的不信任, 认为其不会或无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认为只有选择更高一级政府, 甚至中央政府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同时个体的上访行为也具有示范效应, 一旦上访失败, 不仅上访者个体不再信任政府, 而且关注其上访的个体与群体也会产生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4. 民众政治参与不足与冷漠化
(1) 表现在对基层民主选举的态度上。据调查, 23.3%的农民认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不重要, 有30.0%的农民认为没必要, 两项相加, 对基层民主选举持悲观态度的竟超过一半。在实际的参选中每次都参加的比例仅为10.9%, 参加过几次的为32.8%, 而没参加过的有45.3%。 (10) 城市中, 一份上海市居民社区参与意愿的分析表明, 仅有15.7%的被访者表示很想参与。 (11) 张亮 (2001) 指出, 由于居民参与不足, 只有25%的居民表现出一定的社区参与意愿 (12) 。
(2) 受制度、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许多基层民众觉得自己是否参与基层自治意义不大, 从而不愿参加, 听由基层干部操作。这种政治冷漠导致基层选举形式化, 干群相互不了解甚至误解, 再加上一些政策失误等, 使得有些群众对基层政府丧失信心, 而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群众的政治冷漠。基层政权合法性流失呈现出从对具体工作人员的质疑发展到对政权体制的不满, 对法律的正义性和公正性表示怀疑, 合法性危机的对象加速上述三种趋势。 (13)
三、基层政治信任危机解决:制度、文化与能力建设
政治信任危机会造成政策落实不畅, 干群关系紧张, 社会整合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必须着眼于全局=, 从制度、文化、和能力建设三个方面有重点、有步骤地采取措施。
1. 制度建设
(1) 维护基层政治信任。首要的是建立一系列合理可行的制度, 使权责明确、切实可行。第一, 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一方面, 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尤其要鼓励、支持、引导基层非公有制经济 (如小微企业及个体户) 的发展, 激发基层经济潜能, 提高民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改革相应的金融体制;建立反映市场需求的价格形成机制, 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等。另一方面,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和公平, 再次分配更要注重公平;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 打击非法收入, 缩小收入差距, 增加对农民和低收入者的扶持力度。
(2) 健全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基础工作 (14) 。完善基层民主对于提升基层发展活力, 推动干群互信, 缓解基层矛盾有着莫大的好处。这需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带头作用, 保持党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健全以《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形成一套细致可行制度化的运行模式;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 如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关系, “两委”之间关系等;同时基层运行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重, 并落实到日常事务中。
(3) 完善社会基本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对于孤寡老人、伤残患病等人士要给予最大范围的帮助;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强调对社保资金运作的监督;建设灵活、持久的多种保障制度,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收入、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健全终身教育机制、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机制, 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2. 文化建设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 (15) 政治信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心理认同感, 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 所以提高政治信任不仅需要制度建设, 更需要文化建设。
(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意识和价值观日趋多元化, 必须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 否则就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既不利于社会的整合, 也不利于公众政治认同度的提高。当前要紧紧抓住思想意识形态上的“主心骨”,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培养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并根据社会存在的变化, 不断丰富和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涵, 灵活全面地进行意识形态的构建。
(2) 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政治信任的作用。利用以血缘和地缘为核心的身份认同的同时, 积极倡导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 和“贵和精神”, 引导社会互信, 夯实中国政治认同的基础。当然, 更要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当前, 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但距现代公民社会所需要的素质要求依然较远。因此需要通过有效宣传和系统教育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短、长期培训机构、讲座、专家交流会等多种形式, 深入对基层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
3. 能力建设
(1)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 不能很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甚至使问题进一步复杂、扩大化, 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所以若想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 必须大力提升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
(2) 需要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真正做到心系人民,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合理界定政府职责, 解决政府工作当中的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的服务水平, 干部要深入基层群众, 了解村情民意, 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办事情;通过培训班教育, 实践教育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地提高公务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创新公共服务机制, 培育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模式。
(3) 需要深化体制改革, 健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 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6) 简化行政机构, 明确行政职责, 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建立健全民主参与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基层“四大民主”的相关制度, 保证群众真正享有广泛政治权力和自由。在党委统一领导下, 与政府协调共管, 各地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职责明确, 密切配合;加大政务信息共享力度, 通过“网上政府”建设、首长接待日、专家咨询、公示制度、听证会制度等搭建公共服务沟通平台, 扩大公民参与度, 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完善监督机制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解决腐败问题的作用。通过行政问责制等来培养政府官员良好的政治人格, 严厉惩处腐败官员,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力图从源头上预治腐败。
总之, 在当前高速发展的中国社会, 影响基层政治信任的因素是多元的, 人民群众政治信任的变化也非直线型的, 必须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行政能力建设三方同时着手, 以制度建设构建基层政治信任的硬实力, 做到问题解决的法制化和程序化;以文化建设构建基层政治信任的软实力, 强化基层政权权威认可的社会基础;以行政能力建设构建基层政治信任的保障体系, 增强群众集体意识和社会认同感。只有把三者融为一个整体, 清晰认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处理政治信任危机才能够事半功倍, 全面有效地解决中国当前面对的基层政治信任危机问题, 实现从地方到中央的政治信任强化。
摘要:当前中国基层政治信任面临的危机, 主要表现在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甚至紧张化, 社会冲突日益显现和多样化, 矛盾解决方式的上访式和单一化与民众政治参与的不足与冷漠化四个方面。解决当前的政治信任危机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 需要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三方面入手, 有重点、有计划、循序渐进地采取措施, 通过不懈的努力, 逐渐增强群众对基层政府的政治信任。
3.户籍及政治表现证明 篇三
关键词:林区高中;思想政治课;德育功能;表现;措施
思想政治课教学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双重任务,一方面要给学生提供认识事物的工具和方法,另一方面要铸造学生的灵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塑造高中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现实中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林区教育显得相对落后,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德育功能缺失现象非常严重。如何搞好林区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提高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日渐成为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林区高中思想政治课德育功能缺失的主要表现
1.教學内容忽视学生实际,大而空
纯理论化的教学使学生不能亲身感知和践行学习内容,限制了学生情感和发散思维空间,知、情、意、行难以统一。有些教学内容晦涩难懂,教师自己理解就不够准确,致使学生对知识点的认知模糊。
2.教学方法探究启发式运用少,灌输大于探究
普遍存在以教师和书本为中心,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感受。思想政治课就是教师满堂灌、学生满堂听,德育功能的发挥受到了阻碍。
3.不注意课内课外内容的统一连接
为了追求高考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若有若无,学生对思想政治课学习索然无味、缺乏自觉性、听课方式不科学缺乏主动性、应付作业等现象层出不穷,探究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得不到提高。
二、应对林区高中思想政治课德育功能的措施
1.对学生进行受挫折教育
困难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要能在逆境中学会自强、自立。只有学会自强、自立,才能勇于拼搏,争取成功。让学生明白任何一名有成就的人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的学生时代远比现在艰苦,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就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知难而进,不断进取而取得的。如果人的意志品质薄弱,遇到困难就退缩或感到束手无策,不敢面对,即使有超常的智力也难以有所作为。
2.加强爱心,责任心教育
坚持正面教育,多鼓励、表扬,少指责、批评。孩子的责任感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日积月累。让孩子相信自己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只要努力去做就能做好,同时要教会他今后还应该怎样做就更好,即使他看到自己潜在的能力,又看到不足之处,以利帮助孩子养成积极、认真、严谨的生活、学习习惯,培养孩子对自己言行负责的态度。责任心的培养,是在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中形成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对待学习、工作的认真态度,坚持性和责任感将成为孩子良好的学习榜样,使孩子能具体地感觉责任意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地、积极地养成责任习惯。
3.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
如今社会上攀比斗富、奢华享乐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对青少年学生有强烈的“示范”和诱导作用,“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进行超前消费。青少年学生包括人生观、价值观在内的各种思想观念正在形成中,再加上他们的好奇和爱模仿,因此极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学生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能使他们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有效遏制浪费现象,并使他们正视现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1]谈思想政治课情境教学中的德育渗透[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
[2]高校德育中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之我见[J].职业教育研究,2004.
(作者单位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第二高级中学)
4.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篇四
xxx,男,1983年10 月 25日出生,汉族,2014 年 9月至今一直从教数学教学,其现实表现情况如下:
一、思想政治情况
该同志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时刻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政治表现极好,家庭社会关系政历清楚。家庭成员在主要社会关系中,均无政历问题。
二、个人品行
该同志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恳、友善,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地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处理好奉献精神与利益原则的关系、党的事业与个人价值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正确对待荣誉和失意,认真、坦率地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遵纪守法
该同志尊重规则,敬畏制度。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努力做到清正廉洁。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表现
(一)工作态度
5.户籍迁移证明 篇五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
户口迁移证流程
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1)申请书;(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暂住证(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4)房产证(5)身份证复印件(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榷计生回执单》(7)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编辑本段办理程序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户口迁移证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6.户籍迁移证明(精选) 篇六
证明
公安分局:
兹有我局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通知》新招录人员xx,身份证号:。因其户籍系xx大学集体户口,为便于工作生活,特申请将该户口迁来xxxxx公安分局xxxx派出所入户。
请予批准为荷。
xxxxxxxxxxxx局
2014年9月24日
户籍迁移证明
户籍迁移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
在单位或街道办
户口迁移证流程
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申请书;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暂住证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榷计生回执单》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 的征地公告;征地协议;安置协议;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编辑本段办理程序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户口迁移证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
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5元。
户口迁移户籍证明
户口迁移户籍证明
一、户口迁移凭证的种类:户口迁移凭证分为两类,一是户口迁移证。二是户籍证明。
凡是迁出青岛市区域的毕业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拿到该凭证的同时你的户口就从青岛市正式迁出了,该迁移证就是你户口的唯一凭证,在你到新单位所属派出所落户之前,你的户口将是一个真空阶段,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你无法
办理身份证及有关户口方面的任何证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拿到迁移证一个月之内必须到新单位的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以免过期。
凡是迁入青岛市区域范围内的毕业生应持户籍证明。拿到该证明只有到新单位的所属派出所办理了落户手续后你的户口才算正式迁出。如果不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将一直存在于我校的集体户中。户籍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拿到户籍证明一个月内必须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将造成户口滞留学校,不但会为我校的集体户口管理带来难度同时也为所属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校所属派出所决定,凡是逾期不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将停止其一切有关户籍方面证明材料的办理,并从次月起每月收取20元的户口滞留费,直到户口迁出为止。
二、户口迁移地址的确定:户口迁
移地址是以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订的毕业生分配方案为依据确定的,因此每个毕业生在给我校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方案时,户口迁移地址要尽量的准确和详细,内容顺序是盛市、单位。
三、落户手续的办理:落户手续的办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青岛市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程序是;本人到单位报到后,由单位出具落户证明,然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再到青岛市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你要想转会农村户口,根据国家户籍管理规定,从那迁出再迁回去,是符合国家户籍管理归定的,手续很简单,把户口从人才市场迁出,由村委会开信,同意接收你。向派出所协议入户口的申请。带上以上手续去派出所办理就ok了。
如果派出所不给你办理,你可到当地市公安局纪检部门投诉。
3、鉴于你的情况特殊,可先去老家村委会开出同意迁入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拿着准迁证等必需文件再到人才市场办理,人才市场巴不得你迁走呢,整个流程一般都是可行的,不行的话那就要好好公关老家的派出所。基层很多都又黑又贪的,哈哈
菏泽市农业局发出紧急通知严格控制土地承包小调整 时间:2014-06-27 14:33来源:作者:
关于严格土地承包小调整
坚决遏制土地承包纠纷高发势态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局:
秋收临近,正值传统习惯上土地承包小调整集中期和土地承包纠纷上访的
高发期。连日来,多有农民来电来信来访到市里反映土地承包随意小调整问题,凸显出不稳定因素,已引起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现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就严格土地承包小调整,坚决遏制土地承包纠纷高发势态,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坚定不移地执行土地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收回承包地的法律规定。
二、严格土地承包小调整。当村有下列土地时,可以用于调整土地或承包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开垦、复垦等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没有上述土地时,不得进行土地调整。符合法律条件的土地调整时,还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区农业局批准后,方
可进行小调整。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的,和承包方成员全部死亡的,以及出嫁妇女在婆家已取得承包地的,方可抽回其承包地。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抽回农户的承包地。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农业局要对本辖区内土地承包信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历年土地承包纠纷信访高发的乡村实施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擅自调整承包地引发上访而又未能在限期内改正的,要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规定,由县区农业局对责任人一律进行经济处罚。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应督促村组依法办事,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把好土地承包小调整事前审批关口。乡镇包村干部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因所包村未经审批程序擅自进行土地小调整引
发上访的,要追究包村干部的责任。
今后,凡出现因擅自调整承包地引发到市级以上信访的,一律全市通报批评。所在乡村一律纳入市农业局农业信访重点管理单位,将对土地承包、农民负担、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等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监控。
请各县区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并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乡镇、村。
7.户籍证明委托函 篇七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1)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3)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
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科技人员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随军家属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落实政策人员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
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
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本人退伍证;
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新生儿落户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省份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省份证:
委托事宜:
有效期限:
事宜说明(主要指你委托XX办理X项事宜)
最后来个委托人签字(手工)
加上时间。
附上省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要求受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带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1)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3)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
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科技人员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随军家属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落实政策人员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
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
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本人退伍证;
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新生儿落户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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