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2024-07-07

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精选8篇)

1.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一

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根据《陕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咸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特制定《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坚持抓项目带动民政事业发展,抓制度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抓典型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规范完善。各类救助标准比2006年显著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由123元提高到198元,提高60.9%;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5元提高到85元,提高240%;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供养的重要转变,最低供养标准由人年785元提高到3200元,提高400.7%。有效保障了34.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支出救助资金9.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213%。

——防灾救灾应急能力大幅提高。初步建立了以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为重点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成功应对汶川地震、暴雨洪灾等特大自然灾害。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当年全面完成,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大幅提高,3.1万户农村受损民房全部得到重建或修缮。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3.77亿元,救助受灾群众43万人次,重建农村房屋 4.3万间。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完成农村近1.4万人的房屋改造任务。——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优抚事业费由5089万元增长到1.3亿元,自然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优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医保、补助、减免“三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初步建立。咸阳革命烈士陵园建成开园。全市五年接收退役士兵14085人,安置城镇退伍士兵4750名。退伍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办理自谋职业777人,发放补助金2200万元。接收军休干部136人,无军籍职工32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普遍进行了第六次、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次社区居委会换届,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较好落实。全市各级举办村干部培训班50余期,培训村干部6500余人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城乡社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改善,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社会福利服务日趋完善。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十一五”期间,全市老年福利机构达到52个,床位数达到6418张,养老床位拥有率9.56‰。儿童福利机构快速发展,兴办了长武县社会福利院,兴建了咸阳市儿童康复中心,拥有孤残儿童床位280张,为324名孤残儿童做了康复手术。发行福利彩票7.45亿元,筹集公益金0.71亿元,资助福利项目102个,资助贫困大学生923名。高龄补贴制度初步建立,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保健费1200多万元。

——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撤销5个建制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撤销2个乡改设建制镇,优化了乡镇设置,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启动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全面建立,收录地名信息14000条,城区和乡镇地名设标全部完成。完成1条省界、5条市界、24条县界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咸阳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划图编制出版。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166个,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比“十五”末增长了5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婚姻登记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办公。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逐步加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42%。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势头强劲。2008年,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后,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和改善。2008年至2010年,中、省、市累计投入民生八大工程资金2.0421亿元,全市共安排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12个,其中,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7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186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6个,县级救助管理站8个,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1个,社会福利中心2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儿童康复中心1个。

——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民政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狠抓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了民政工作站,共配备工作人员679名,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共选聘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2967名。2009年5月,全省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武功县召开,推广了我市工作经验。8月25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到我市视察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市民政局连续4年被省民政厅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五年在市级29个部门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变化。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概括起来有“五个越来越”、“四个不适应”和“三个薄弱”。五个越来越:一是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任务将会越来越重;二是民政部门“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三是各级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大;四是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五是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广大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期望值将会越来越高。四个不适应:一是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当前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任务还很重;二是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实际工作,“竭诚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还要进一步形成;三是民政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还不适应干事创业的要求,“努力拼搏、奋发有为”的干事精神还要不断增强;四是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的路还很长。三个薄弱:一是民政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改善;二是市县两级民政配套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亟待加强和改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不失时机地把我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推向前进。

二、“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政府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为支撑,以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项目储备,加大民生投入,创新社会服务机制,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到2015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透明,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城乡统筹,完善“四大体系”

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建立符合我市实际,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测评模块,形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之间城乡统筹、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标准评价体系。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通过努力,到“十二五”末,全市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495元每月、人均月补助309元,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400元每年、人均月补助160元,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4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五保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市级财政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统筹城乡,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人均筹资水平,城乡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2元。建立市、县列支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有侧重、互联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注重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将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到2015年,建成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平台、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3.社会福利普惠体系。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以发展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为载体,以慈善事业为补充,逐步扩大福利服务的惠及范围,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资金瓶颈。建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提高社会优待老年人政策水平。完善老龄津贴制度,70-79岁月补贴30元,80-89岁月补贴100元,90-99岁月补贴200元,100岁以上月补贴300元。对60岁以上,家庭困难,需要到机构或居家养老的贫困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完善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0元。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2亿元以上,规范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机制。

4.社区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覆盖全体社区居民,服务主体多元,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二)项目带动,实施“八大工程”

1.社会养老工程。完善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以秦渭两区为主,争取社会力量建设50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其余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13100张;各县市区建设一个设计床位50-200张的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1300张;全市每个社区规划建设平均设计床位15张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新增床位2700张;建设咸阳市老年公寓,新增床位500张,填补我市没有一所市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空白。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一批市、县、乡三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

全的养老机构,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达到2369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从9.56‰增加到30.15‰。

2.防灾减灾工程。加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和物资储备品种。按照市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县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多灾易灾县救灾仓库建筑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标准,改扩建3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和10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13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1个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建6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社会救助工程。加强敬老院项目建设,全市县级中心敬老院实现全覆盖,新建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4所,改造乡镇敬老院10所。加大救助站建设力度,新建市级救助站1个、县级5个。建成咸阳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社区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城市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每个街道办、每个县市区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实现全履盖,试点建设城市社区示范性室外活动广场。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7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60%的行政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5.殡葬改革工程。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市级殡仪馆1个、县级殡仪馆4个,改扩建县级殡仪馆4个;建立经营性公墓7个;火化率高的县(市、区),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每个村(社区)建立1座骨灰堂(楼),安放本村(社区)死亡人员骨灰。建立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制度,力争达到每人1000元。“十二五”末全市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65%以上。

6.社会服务工程。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军干所、光荣院、休疗所新建改扩建项目和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项目。到“十二五”未,新建1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成咸阳市复退军人光荣院、咸阳市退役士兵培训中心、咸阳市军休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军干所2个、光荣院及休疗所9个,改建军干所7个、光荣院及休疗所4个;完成咸阳革命烈士陵园二期工程;完成全市320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葬改造和18座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按照国家级烈士陵园标准建设旬邑县马栏革命烈士陵园;新建婚姻服务管理中心10个,改建3个;完成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提供综合性地名信息服务。

7.民政信息化工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民政公用政务网络。建立十大信息系统(灾情管理软件系统和救灾物资捐赠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城乡社区信息系统;民间组织信息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军休信息系统;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建设省、市、县、乡镇(街道办)四级VPN专用通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建成省民政广域网络,实现民政信息化网络管理。

8.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开展民政系统人才培训,市级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灾情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基层民政干部等3800名以上。

(三)规范管理,抓好“四项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市场原则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000—3500个。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体系,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基金,每年安排社会组织发展基金1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0万元。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2.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搞好第三轮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协商调处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搞好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工作,为西咸新区和西咸大都市建设服好务。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镇化建设,优化乡镇布局。不断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项工作,搞好地名规范,建立规范、标准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加强数字地名建设,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涉军维稳及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七连冠”。拓展双拥领域和范围,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医保、补助、减免为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加大伤残抚恤规范化管理,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增加市县两级财政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规模,按照中央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为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每户发放建房补贴3万元,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把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加大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安置就业、扶持就业、推荐就业相结合的退伍安置工作新局面。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市财政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给予50%的实际津贴补贴。军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4.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站建设,根据乡镇(街办)人数合理确定在编专职人员及待遇。每个工作站应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使用的办公场所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设施;每年应有不少于2万元的财政预算的工作经费,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应有完整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有适应乡情民意的服务措施和办事流程、有严格的内部行为规范,做到公开、透明,有利群众监督。重视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能够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实时监督政府行政职能、分布合理的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队伍。

四、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工作措施

(一)积极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改善民生,必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机遇,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形成部门配合的格局。要积极主动协调和沟通有关部门,争取其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横向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纵向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四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要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二是要大胆实践。要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试验,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三是要完善制度。首先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及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同时,还要努力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要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化、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灾害救援、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捐赠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体制规范,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联动机制,规范养老、婚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

(三)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规范社会救助,推动养老社会化,加快城乡社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方面,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要不断强化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随着党和政府投入民生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对民政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要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提高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能力;要分级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职责,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使干部都能成为讲政治、懂业务、熟民情、会管理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之风,敢于负责、敢于承担,尽心尽力履职,兢兢业业干事,抓住工作目标不放松,落实措施不放松,解决现实问题不放松,加强跟踪问效;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调研力度,找准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要树立精简高效之风,下功夫精简会议和文件,促进工作节约高效;要建立起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奖惩问责机制,项目评估研判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民政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之职,做表率、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要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活动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要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廉洁、阳光”的民政形象。

2.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二

1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1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谋划“十二五”发展, 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更加注重全面协调、统筹兼顾、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实现畜牧强区目标。

1.2 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 使颍东区猪、牛、羊、禽、兔的存栏量分别达25万头、2万头、20万只、800万只和10万只;出栏量分别达50万头、3万头、35万只、2 500万只和26万只;肉蛋总产量达8万t;畜牧业产值达16亿元, 人均牧业收入达2 500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年递增5%以上;畜牧业良种覆盖率98%以上;动物及产品优质率达95%。

2 战略重点及主攻方向

2.1 重点发展瘦肉型猪、肉牛、肉羊、家禽、肉兔等优势产业

一是瘦肉型猪产业主攻方向。以颍东区颍淮养猪专业合作社、为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继春养猪专业合作社、康达养猪专业合作社、育恒养殖场、史克标万头猪场为龙头, 重点建设正午、插花、枣庄、袁寨、冉庙等乡镇为中心的优质三元杂交猪生产基地。二是优质肉牛产业主攻方向。以阜阳三元王养牛专业合作社、冉庙种牛场为龙头, 以新华、正午、老庙、乌江4个黄牛改良点为中心, 重点发展肉牛饲养。三是无公害肉羊产业主攻方向。以颍东区向阳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育壮养羊专业合作社为龙头, 以新华、老庙、杨楼、乌江等乡镇为中心, 建立优质无公害肉羊生产基地。四是家禽产业主攻方向。以阜阳立华公司、兴牧禽业专业合作社、正达养鸡专业合作社、利达养鸡专业合作社为龙头, 以袁寨、正午、乌江、插花、口孜等乡镇为基地, 大力发展家禽业, 建设成高标准示范养殖区。五是优质肉兔产业主攻方向。以颍东区绿缘兔业专业合作社、口孜兴旺獭兔专业合作社为龙头, 以口孜、杨楼、乌江等乡镇为中心, 建立优质肉兔生产基地。

2.2 加快发展培育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一是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延伸产业链条, 重点培育、扶持和引进一批高科技、大规模龙头企业, 实现肉、蛋、皮毛加工的新突破, 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以阜阳雨润、阜阳立华、海丰牧业等企业为龙头, 加快技术改造, 大力发展精深加工, 抢占高端市场。二是市场和流通服务建设。建设2~3个大型畜禽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完善农网入户工程, 拓宽畜产品流通渠道;建立流通服务网络;开拓国内外市场。

3 保障措施

3.1 着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

没有畜牧业的标准化, 就不能实现畜牧业的现代化[1,2]。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 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 努力做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

3.2 加快推进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加快推广体系改革, 完善服务网络, 提升农民科学饲养水平, 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3]。创新推广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畜牧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是保障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4]。

3.3 优化投资环境, 搞好内引外联, 吸引多方投资

一是加大畜牧业招商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宣传力度, 确保走出去, 请进来, 留得住;二是因地制宜, 提前做好规划和区域布局;三是搞好金融服务, 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使龙头企业尽快做强做大;四要采取优惠政策, 吸引社会资金。

3.4 充分发挥畜牧合作组织作用, 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

积极引导和培育畜牧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联系起来, 进行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营销和统一服务, 加快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转变, 促进农民增收[5,6]。

3.5 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疫情和违禁投入品的检测, 构建“防疫、检疫、监督、检测”四道防线, 逐步建立健全动物疫情检测预报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动物检疫监督体系、畜牧兽医技术支撑体系和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快速反应体系。

3.6 扩大畜牧业保险范围, 为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能繁母猪保险, 实现应保尽保, 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将扩大保险范围, 加快推进基层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建设, 使农业保险走向长期化、规范化, 切实为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摘要:介绍了颍东区“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总结了其战略重点及主攻方向, 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以期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发展。

关键词:“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主攻方向,保障措施,安徽阜阳,颍东区

参考文献

[1]韩绍华.唱响低碳经济主旋律发展生态畜牧业[J].四川畜牧兽医, 2010 (6) :7.

[2]申茂向, 徐顺来.用自主创新实现我国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J].中国牧业通讯, 2010 (14) :8-10.

[3]韩华为, 管鹏飞, 姚建清, 等.浅谈苏州高新区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思路[J].山东畜牧兽医, 2010 (7) :70-71.

[4]孙产勇, 白峰.统筹规划, 科学布局, 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J].山东畜牧兽医, 2010 (7) :74-75.

[5]陶佩君.关于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思考[J].广西畜牧兽医, 2010 (4) :210-212.

3.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三

《规划》内容显示,2010年,新闻出版业总产出达到1.22万亿元,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其中,2010年,全国共出版图书32.8万种,71.7亿册(张);出版期刊9884种,35.4亿册;出版报纸1939种,500.2亿份;全国出版物进出口经营单位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047.5万册(份、盒、张)、出口金额达3758.2万美元。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表示,在产业化方向上,新闻出版总署将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并推动产业振兴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将造就大量龙头企业,其中包括造就3-4家中央国有大型出版集团。按照这一思路,国家将加强新闻出版业的整合力度。具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国报刊出版单位数量降至5000家以下;全国印刷复制行业小容量低端产能将淘汰40%-50%。同时,蒋建国表示,伴随中国产业企业的做大做强,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推进新闻出版业的“走出去”战略,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出版传媒品牌。

蒋建国指出,从行业自身看,“十二五”时期,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产业格局调整与升级的关键时期。《规划》明确提出了关键时期的具体要求: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一步面临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任务,将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性进展。新闻出版产业格局进入战略调整期。随着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企业并购日渐活跃,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必将导致人才、资本和资源等市场要素更大范围的流动和重组,必将带来新闻出版产业格局的深入调整。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进入加速期。随着新闻出版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形态不断创新,产业融合不断深化,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发行等新业态将进一步加快发展,必将推动新闻出版业转型及技术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

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规划》提出的关于“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新闻出版业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到位,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数字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产业计划完成七大重点任务,一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加强精品力作的生产,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三是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四是做优做大做强新闻出版产业,提高新闻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五是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推进新闻出版业转型和升级;六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七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与此同时,《规划》制定了八大措施来推动“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具体包括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科技进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强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这八大措施从产业指导思想、产业结构、产业发展方式、科技、人才、产业管理等方面予以全面保障,相信能够确保七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范卫平司长说,在规划主要措施上,突出了政策支持与引导,为规划的科学实施与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规划》提出了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科技进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加强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的重要举措。

在《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发布的同时,国家版权局还发布了《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版权规划》)。《版权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编制,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在总结“十一五”时期版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5年的版权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规划。

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表示,此次发布的《版权规划》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版权工作的5年规划,制定《版权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现近五年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4.辽阳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篇四

“十二五”时期,是辽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金融业支持经济振兴,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编制和实施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对明确我市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指导未来5年的行业发展,支持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辽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金融业的发展基础和存在的问题

(一)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初步形成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强化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能和人员编制,并要求各县市区相应设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形成上下对口,市县(市)区联动的金融工作体系。建立了新增贷款指标监测、分析、考核体系,开展以新增贷款为重点的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形成了新增贷款定期调度制度,了解掌握各银行机构贷款投放进度,及时解决投放障碍。利用银企、银政对接会和重点项目通报会等形式,每年组织多次银企、银政对接,向银行机构提供我市重点项目和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名单。结合省政府对我市新增贷款考核指标,研究我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引导和激励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全市银行业存贷规模持续扩张

2010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35亿元,是“十五”末期的2.3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7.9%;各项贷款余额528.4亿元,是“十五”末期的2.5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1%。贷款增速超过存款增速,贷款增速和贷款增长额创造我市五年计划(规划)有史以来的最好记录。银行机构存贷比达到63.3%,较“十五”期末提高5.4个百分点。

(三)银行业金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开展不良贷款打包处置、装备制造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等一系列清收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债务企业的积极配合下,辽阳市工行于2009年4月恢复信贷经营资格。“十一五”初期,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9.6亿元,占比23.4%。截

至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6.3亿元,占比8.8%,呈现不良贷款总额和比例双下降趋势。

(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农村信用社改革有条不紊进行,已获准发行中央银行票据4.3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辽阳市商业银行更名辽阳银行,为辽阳银行由地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向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变,实现跨区域战略合作发展,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奠定了基础。辽阳银行已发起组建2家村镇银行,截至2010年底,2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达到1.7亿元。2009年下半年,成功引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辽阳支行是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在省内成立的第12家分支营业机构,是浦发银行在辽宁省设立的第一家异地分支机构。2010年,浦发银行新增贷款7.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8.8亿元。

(五)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功

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引导民营骨干企业创建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截至2010年底,已有1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开业和正常运营,注册资本合计5.9亿元。试点期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2亿元,其中向农户等个人累放贷款2.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5亿元,其中为中小企业贷款3.8亿元,成为小企业和个人获得贷款的重要渠道和全市金融业的重要补充。

(六)融资担保公司迅速发展

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13家,其中市属5家,县(市)区属8家。新成立上报省金融办待批复1家。其中,市属5家担保机构担保额4亿元。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年底前完成自查规范、现场检查、重点整改、总结报送四个阶段工作任务,对近三年从事融资担保业务、至规范整顿期结束仍未达到核准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申请,可给予1年宽限期,宽限期内,不得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未通过省政府金融办核准的担保机构今后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尽管贷款投放意愿增强,信贷投放力度逐渐增大,但受制于国家调控政策和贷款权限约束,在信贷市场拓展和服务方面受到了很大制约,各国家商业银行存贷比偏低,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仍需提高。全市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仍不平衡,地方金融机

构信贷风险偏大,辽阳银行和农信社贷款余额合计达到275亿元,全市占比达到52.6%,而存款占比仅为44%。地方金融机构的存贷比接近监管警戒线,地方金融机构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项献的同时,也集聚了更多信贷风险。此外,金融组织体系有待完善,银行机构数量偏少,面向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仍需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将是辽阳全面振兴的“重要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从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总体形势看,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1.从外部环境看,尽管面临无就业复苏、消费增长乏力、贸易保护风险等制约,但全球经济仍将缓慢复苏。从国内形势看,人口红利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继续支持经济增长。目前,市场流动性收紧趋势明显,进入加息周期的可能性较大,总体利于金融业稳健发展。从省内环境看,辽宁振兴将步入快车道,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金融业的大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2.从内部环境看,尽管辽阳经济的总体规模偏小,城市化水平不高,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但辽阳经济已经形成高速发展惯性。辽阳作为沈辽鞍营经济带的重要连接带,建设全域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特色化的优势明显,“十二五”时期,辽阳将进入工业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城市建设组团全面开发,经济加速崛起的新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将为金融业的大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3.从行业自身看,辽阳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存贷比偏低,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伴随着辽阳经济的持续发展,大批民营企业规模和效益迅速扩大,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大批优质客户。民营企业走向域外,也为辽阳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加强域内外合作,扩展发展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十二五”金融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定的货币政策,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力支撑辽阳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深化金融各项改革,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提升金融创新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在辽阳振兴中实现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实现年增长率20%;各项贷款实现年增长率18%。预计2015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00亿元。

金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信贷结构明显改善。不良贷款总额和比例要继续实现双下降。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继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全部清收完毕,信用体系初步建立,金融风险有效防范。

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标准。

四、重点任务

1.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有序扩张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促进金融的集聚发展,全面增强金融机构的整体信贷投放能力。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优化营业网点布局,丰富金融产品,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积极引进更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辽阳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辽阳银行跨区经营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

2.继续保持信贷稳定增长,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信贷总量,为辽阳的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水平提升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全市信贷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信贷调度制度,组织银企、银政对接,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各县(市)区贷款指标考核,制定信贷融资工作考评办法。借助“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试点契机,建立辽阳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模式、新方式,形成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网络。到2015年,实现贷款余额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8%。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建立金融生态建设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大力培育社会诚信意识,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增强市民信用观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精神。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信用为保障,企业

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的惩治力度,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我市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积极探索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方式和可行机制,化解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存量,降低金融风险。

4.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小额贷款行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继续做好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筹建和开业指导,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体系,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初审、后续监管、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工商、人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对发生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其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报请省金融办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资格。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投向“三农”和县域微、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真正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体系应有的补充作用。到2015年,小额贷公司贷款余额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5%。

5.大力发展融资担保,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抓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规范整顿工作,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对通过省金融办审查合格进行核准批复并得到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实行监测、调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对接,支持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融资性担保行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微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到2015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总额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20%。

6.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在稳定本地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支持辽阳银行跨区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和参股组建村镇银行,稳步扩大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形成地方银行品牌。通过大力支持地方机构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券和改制上市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支持辽阳银行、农信社做优、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地方金融区域聚集能力、辐射能力,成为主要面向中小、民营和高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成为辽阳市中小企业融资和“三农”融资的主力军。进一步加大对辽阳银行和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的支持力度,提高信贷资金质量,化解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5.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咸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制订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工业主导、文化兴咸、生态优市、民生为先”四大战略和“四围绕、四加快”发展重点,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扩空间”的基本思路,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着力强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着力加强管理引导,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26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102

吨标准煤下降16%;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8.2%和7.9%;氨氮、氮氧化物较2010年静态削减11.2%和9.9%。

二、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商贸业、物流业、旅游业和金融业,优先发展会展业和住宿餐馆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38%和2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调整优化区域工业结构。努力做大做强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现化工产业高端化、电源建设大型化、载能工业特色化,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幅度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不断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五)严格行业准入政策。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电力行业:新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发电单机须30万千瓦以上,鼓励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并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设施,且必须采用空冷技术。煤化工行业:对合成氨和甲醇项目,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单井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水泥行业:“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上水泥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抓紧制订“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以奖代补”力度,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转型工作(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负责)。

(七)大力推动技术改造。加快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纺织印染、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等行业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培育以及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负责),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等负责),实现节能减排。

(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培育壮大光伏产业,加快发展风电产业,有序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大力发展地热产业,发电企业要加大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的投资力度。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积极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九)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

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6万千瓦,大幅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推广财政补贴照明产品230万只(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十)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脱硝(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负责)等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5年,全市13个县市区和3万人以上的重点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市级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90%以上,县区、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处理处置率达50%以上(稳定化处置后填埋);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实现安全处置;城市和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重点污染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一)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引导。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试点示范。加快全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强力推进陕西(礼泉)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等负责)。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制度(市统计局负责)。

(十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

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到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等负责)。

(十四)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负责)。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市商务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等负责)。

(十五)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鼓励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十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落实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加强大中型灌区管网节水改造,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负责)。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负责)。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在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高效节能、废物资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组建一批市级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力度,不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深入开展(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负责)。

(十八)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力度。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半导体照明、低品位余热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应用、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负责)。

(十九)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负责)。加强与有关方面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负责)。

六、强化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加强调控管理体系建设,制订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全市能源消费总量预测

预警机制,统计监测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定期公布能源消费情况,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县市区及时预警调控(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负责)。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分别负责)。

(二十一)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负责)。严格节能考核,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暂停认定资源综合利用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政策,其产品不得申报名牌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等负责)。

(二十二)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加强指导,强化管理,确保“十二五”

末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末累计下降16%,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5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等负责)。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取代分散供热锅炉。开展智能电网试点。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彬长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95%以上,脱硝效率达80%以上。取消现有规模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抓好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到90%。全面开展脱硝设施建设,综合脱硝率不得低于70%。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全力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开展降氮脱硝建设。35蒸吨以上的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新建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新建、扩建项目生产线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大气污染联

防联控工程。以实现渭河三年变清为目标,加快实施渭河咸阳段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负责)。

(二十三)推动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确保完成民用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健全;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到2015年,新型节能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用车率先全部安装ETC车载器。抓紧制订客运车辆天然气替代燃油管理办法,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财政局负责)。对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

标准的柴油车全部淘汰(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改善道路条件,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方案,提高公路营运车辆的实载率和里程利用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负责)。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提高替代燃料使用比例(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十五)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鼓励太阳能利用(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以农村户用沼气和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年建成户用沼气池2万口,发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50个。大力推广养殖场大型沼气“一池三建”模式,实现沼气发酵池建设与畜禽粪便预处理、沼气利用和沼肥利用设施建设有机结合,年建成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5个。加快“三沼”综合利用,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和改厨,着力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建设(市农

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镇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3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十六)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商业零售场所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负责)。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空调温度限额标准(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七)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必须严格落实节能标准,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

国家机关供热实行按热量收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支持驻咸部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七、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二十八)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形成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市供热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严格落实脱硫电价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达到保本微利(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九)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加大市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推动县市区政府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继续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积极利用外资、有关政府基金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三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十一)多渠道筹集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筹资解决(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强化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节能减排领域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门槛,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联动。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区域涉重金属企业应当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将绿色信贷成效与银行机构人员履职评价、机构准入、业务发展相挂钩(市金融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

(三十二)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逐级分解节能减排指标,明确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加大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权重,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部门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将节能减排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实施约谈、问责,不予评优评先(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十三)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县市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与核算制度,完善统计监测与核算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统计局负责)。修订完善减排

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负责)。继续做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三十四)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的重要措施,对 “十二五”节能指标有重大负面影响的高耗能项目实施能评限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县市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强能评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能评费用由节能审查机关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十五)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将总量控制与排污许

可证的发放相挂钩,对超过排污许可范围的,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环境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国家和省上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电力、水泥、钢铁、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县市区,暂缓审批该城市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中省市建设资金(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三十六)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负责)。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市发展改

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监察局负责)。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市监察局负责)。

九、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三十七)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宣传和政策激励,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推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加强对节能认证标识、认证质量的监管(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十八)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电网对接建设,力争“十二五”末淘汰落后电力产能,实现电网节能。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余热余压、煤层气、填埋气、煤矸石等发电上网,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火电机组发电上网。推进电网企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节能发电调度信息。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范有序用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十九)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市金融办负责)。

(四十)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现排污权有偿管理(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负责)。探索企业碳排放交易,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十一)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燃煤电厂开展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BOT模式(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鼓励采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确保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

划局负责)。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四十二)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结合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完善我市标准并严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建设局、市质监局分别负责)。

(四十三)强化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2012年市县两级节能监察机构全面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节能监察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负责)。省市上将对县市县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给予适当支持,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

全减排监控体系,重点推进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完善自动监控网络,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等负责)。

十一、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四十四)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积极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环境(市委宣传部负责)。

(四十五)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十六)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减排。各级政府机关要将

节能减排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作节能减排的表率(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附件:

1、“十二五”各县市区节能目标

2.、“十二五”各县市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3、“十二五”各县市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4、“十二五”各县市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6.简阳市“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六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为指导,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区战略,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按照“首抓校长、打造骨干、倾斜弱势、推动校本、覆盖全员、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为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我区基础教育水平,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目标要求

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决战课堂、提高质量”的教师继续教育总体目标,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渗透“—德四新一心理”(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培训为主要内容,以薄弱学校教师和两乡教师为重点,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引领,以“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简称“省培计划”)和地级培训为抓手,以县级培训为基础,以校为本,积极探索并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新模式。

加强南明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区、校两级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区域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受教育者终身发展,为实现我区从教育大区走向教育强区,实现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教师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坚持全员培训和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以校为本,强化校本研修,鼓励创新,围绕“提质减负、高效课堂”,提高校本研修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原则。

四、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小学教师

五、任务及内容

培训分全员培训、专项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

(一)全员培训

用五年时间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讲行每人不少于360羔学时的培训I,原则上年均不低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60学时,按照分类、分层、分岗、分科组织实施的培训(含“四新一心理”)不得少于30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我校计划从2011年秋学期起,每学期完成30学时全员集中培训,其中分学科培训20学时,通识培训(含师德)10学时。

全员培训以学科为基础,并将“一德四新一心理”与各学科培训有机结合。

1、师德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使广大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做到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人师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新理念

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面向全体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新知识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4.新方法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通过培训,能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加强团队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新技能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课后反恩、学情分析、考核评价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具备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6、心理健康教育

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及心理咨询工作水平。有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工作培训和“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及考皖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好学校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教师及学生提供适当的心理健康普及知识和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二)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以打造我区骨干、倾斜薄弱学校和两乡学校为重点,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推动我区薄弱学校和两乡学校校本研修有效开展。

1、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五年内,选拔、培训、认定高于我区教师总数3.5%的区级骨干教师,并完成上级下达的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各级骨干教师要覆盖所有的区属学校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学科,并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遴选、培养校级骨干教师。

对我区认定的区级骨干教师,我区将积极培养、选送部分教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他们逐步成长为学科带头人,为省、市级教学名师搭建各种专业发展平台,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班主任培训计划。

五年内,通过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所有班主任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5.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计划。

在普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中级培训,提高我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中小学教师接受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取得合格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

6.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黔教法发[2011]152号文件要求,对所有学科教师进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

7.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计划。对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此项培训学时不计入继教工程培训360总学时中,实行单独登记。

8.教师培训团队提升计划

教师培训团队是指实施教师培训的管理者团队和培训者团队。通过组织我区教师培训管理者团队和培训者团队参加省、地、县各级开展的教师培训团队提升培训,使管理者准确把握省、市、区继教工程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增强培训组织策划能力和管理能力;使培训者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增强对培训课程和内容的策划设计能力,改进教师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者的培训能力和指导校本研修的能力。

(三)学历提高培训

我区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坚持以在职攻读为主、脱产学习为辅的原则,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到2015年,全区小学教师学历基本达到专科以上;初中教师学历达到大学本科以上的不低于80%;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高,达到2%左右。

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师资格再认证试点工作,把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与教师继续教育结等依据。对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或个人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不力的学校要给予批评,对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学校要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评估,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教育局将把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南明区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办法》,对教内,按规定参加培训、完成培训学时并考试考核合格的,取得“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2011—2015年)”。

完善培训档案制度,加强培训档案建设。各学校要设立专人管理培训档案,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并分类归档,做到各类文件、培训资料、图片音像资料齐全。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七、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按照全国教师教育网联计划的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整合各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全区、资源共享、开放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平台和学习资源库,更好地满足教师多样化学习需求。

充分发挥我区教师学资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中组织协调、专业支持和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和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示范校,加强校本网络研修资源平台和实践平台建设。至2015年,争创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3所以上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县级示范校,并争创校本研修·省级示范校。

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及制度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培训者队伍。采取“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方略,建立我区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与服务体系团队(区级研训指导团队、区级导师团队、校级骨干团队),形成项目专家培训资源库,建立送教下乡、送训上门、巡回指导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

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积极开发本土培训教材,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我区继教工程实行区、校两级管理。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继教工程领导和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提供教师培训工作所需的政策、人员、设备、支持,按规定配给师训经费,并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评估,确保继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南明区中小学教师继教工程办公室设在南明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实施继教工程。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继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各校继教工作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十二五”期间继教工作,按规定确保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教师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培训,同时要求有组织好没学期不少于15学时的校本研修,并作好过程性资料的建档工作,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将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要更新培训观念,要把完成培训任务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大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区教育局将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和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确保经费足额专项用于教师培训,特别要确保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个人出资相结合等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机制。完善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九、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9—11月为启动阶段。在启动阶段,各级要认真做好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宣传,提高认识,搞好调研,制定规划、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并对管理者和培训者进行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月—2015年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我区将从实际出发分期分批逐步展开培训活动。培训中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质量,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并将深入基层和学校,力口强对培训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校本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区教育局及继教办每年对各校继教工程作过程性抽查,每年作一次专项检查,并于201 3年接受全省继教工程中期检查。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5年为评估验收阶段。其中,6月底前完成对各校的检查验收;7—9月底前接受贵阳市验收;

7.涂料行业“十二五”规划 篇七

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一) “十二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1.市场环境

我国涂料行业在大的经济背景和政策背景下, 市场形态变化及其特点主要包括:

(1) 市场需求日益品牌化;

(2) 市场需求已从一般的产品本身赋予的价值向两极延伸;

(3) 企业风险防范和决策机制的建立;

(4) 企业的战略调整和战略布局加速;

(5) 内需的涂料市场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6) 原材料的影响成为涂料行业发展高端产品的重要因素。

2.政策环境

涂料行业属于加工服务业, 它与原材料供应商及涂装工艺和涂装过程控制密切相关, 其上下游的变化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2001年开始, 我国进入WTO,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加快, 使我国涂料行业面临全新的竞争和发展环境。同时国民经济持续保持7%~9%GDP增长, 为涂料行业的发展带来动力。涂料行业产量和销售额的增速在高速成长的房地产、汽车、船舶、重防腐、家电等行业的推动下, 其增长速度高于平均GDP的增长速度, 中国涂料行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二) “十二五”发展目标

涂料行业服务的产业面广, 所谓“关键技术和原材料”涉及的领域较多, 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前提下,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的要求, 结合“涂料行业‘十一五’科技创新纲要”和从2009年开始的行业调研的初步结果, 提出“十二五”涂料行业发展建议。

1.产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国内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速度发展, 涂料行业受下游工业和民用两方面的需求影响, 预计将保持年均10%的增速增长, 产量将由2009年的755万吨, 增长至2015年的1200万吨。

2.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鼓励符合标准的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 (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 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 ;鼓励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 (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 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限制新建硫酸法钛白粉, 铅铬黄, 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 溶剂型涂料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 (TGIC) 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科技发展规划

(一) “十二五”战略目标

1.环保、节能目标

全面推进涂料水性化, 高固体分醇酸涂料份额提高20%;履行相关国际公约, 禁止溶剂法氯化橡胶生产和替代, 禁止使用DDT、TBT等有机锡防污漆;全面推动钛白粉、氧化铁颜料清洁生产工艺评价指标体系, 促进以高品位 (大于80%) 钛原料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0%。

2.创新、标准目标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国家级奖3~5项;开发高性能涂料, 开发特种用途无机颜料;开发国家重点工程用涂料, 如大飞机、大船和高铁;申报有价值的中国和外国专利100项以上;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推行国家、协会、企业标准的配套体系。

(二) “十二五”重点发展方向

1.应用基础和科学原理研究

涂料成膜动力学过程, 流变行为及结构变化研究;固化反应过程调控的研究;涂料配方试验设计的科学化、规模化及自动化, 利用好计算机的高速、筛选和客观功能;极端腐蚀环境中长效高性能防腐涂料及新防腐原理研究, 如高温、高酸性环境;紫外光固化涂料厚涂层和颜料化后新固化机理, 复杂形状底材的复合固化机理研究;纳米材料改性涂料原理和作用机理的研究;涂料、无机颜料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 拟由行业和高校合作办学, 培养高素质的研发人才。

2.高性能、节能、环保及功能性涂料及无机颜料的研究

水性汽车涂料、水性防腐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集装箱涂料等技术性能和涂装工艺性的匹配的研究, 配套树脂和助剂的研究;紫外光固化涂料厚涂层和复杂形状底材的复合固化机理的研究;以功能性涂料为饰面的外墙外保温技术的研究;高效节能大型硫酸法钛白废酸浓液装置和工艺的研究;硫酸法钛白粉清洁生产集成技术的研究;氧化铁颜料生物法氨氮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达到修复如旧的文物保护涂料及其保护原理的研究;大飞机、大船及高铁用涂料的研究。

环保发展规划

(一) 规划总体目标

在2009年基础上, “三废”总体减排10%, 能耗减少20%, 物耗减少5%。

1.全面推进涂料水性化, 高固体分醇酸涂料份额提高20%。

2.履行相关国际公约, 禁止溶剂法氯化橡胶生产和替代, 禁止使用DDT、TBT等有机锡防污漆;开展环境友好型涂料如高耐候性粉末涂料、UV固化在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和汽车涂料涂装中应用;涂料与无机颜料的循环经济建设等项目。

3.全面推动钛白粉、氧化铁颜料清洁生产工艺评价指标体系, 促进以高品位 (大于80%) 钛原料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

4.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0%。以功能性 (反射性隔热、耐候) 涂料为饰面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建筑物耗能占总耗能的28%以上, 国家新标准要求建筑物要降低能耗35%以上, 该项技术开发目标既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又要符合环保安全 (阻燃性) , 性价比合理, 应用市场广阔。

(二) 行业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水污染防治的任务

与各级政府配合, 在行业内宣传与贯彻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发布的《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使规模以上的涂料与颜料企业的废水治理率达70%以上;

依据国家发改委新修订颁布的“涂料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 在大中型涂料骨干企业建设中清洁文明生产工艺占60%以上;

整合、完善与推广涂料企业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

氧化铁、钛白颜料生产过程的废酸、废碱得到治理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整合、完善与推广氧化铁颜料工业废水中氨氮处理技术。

2.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

在规模以上的涂料企业70%以上的工业粉尘得到治理;

溶剂型涂料全密闭一体化的新工艺在骨干企业中推行40%, 减少有机溶剂的挥发与污染;

规模以上的氧化铁颜料与钛白粉生产企业的工业粉尘、工业废气得到治理;

开发涂料与颜料制造过程废气治理新技术。

3.固废污染防治的任务

规模以上的涂料企业的80%以上的固废得到治理;

无机颜料制造业产生的废渣基本得到处理, 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

标准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涂料标准化工作将在环保标准、能耗标准、准入标准、产品标准等重点领域做好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1.管理办法

制订《涂料行业管理办法》, 以促进国内涂料市场合理竞争,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对涂料行业危险货物进行分类。

2.环保标准

“十二五”期间, 将制订一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 包括涂料VOC排放标准、涂装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为汽车、家具、家电等) 、氨基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助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氧化铁行业氨氮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颜料 (如铅铬颜料等)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能耗标准

“十二五”期间, 将针对涂料、树脂及以钛白粉为代表的无机颜料生产过程制订一系列能耗标准, 其中在涂料方面涉及溶剂型、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在树脂方面制订树脂能耗标准, 规范以醇酸树脂为代表的高温树脂生产能耗和以丙烯酸树脂为代表的低温树脂生产能耗。在钛白粉生产方面, 分为硫酸法和氯化法两类, 其中硫酸法又包括锐钛型与金红石型两个套系。制订“钛白粉行业能耗标准”和“氧化铁颜料行业能耗标准”。

4.准入标准

制订《涂料行业准入条件》 (分为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与粉末涂料三套体系) ;

制订《涂料行业管理办法》, 以促进国内涂料市场合理竞争,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在无机颜料生产方面, 将制订《氧化铁行业准入条件》, 而《钛白粉行业准入条件》“十二五”期间即将实施。氧化铁颜料和钛白粉行业将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5.产品标准

针对一系列国家新兴产业, 制订一批有针对性的涂料质量标准, 涉及风力发电、高速铁路等行业。

制订“水性陶瓷涂料”产品质量标准, 修订立德粉产品质量标准《GB/T1707-1995立德粉》规范涂料行业的发展。

8.应对“十二五”规划新挑战 篇八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提出八大重点发展方向,如扩大内需、培育新型战略性产业、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等,中国未来5年的经济发展将在“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城镇城市化、扩大内需、自主创新、产业国际化”等领域发力,这为各个行业企业带来了新的更高更明确的发展期望与要求。

甲骨文公司大中华区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总监叶天禄表示,针对“十二五”规划和市场变化的要求,Oracle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将全面支持中国企业把握“十二五”机遇,首先,针对“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在绿色制造领域,OracleSCM帮助制造业实时监控碳排放和能源消耗,提供从设计到生产到物流到管理的端到端绿色方案,降低成本,降低碳排量。

第二,针对“产业国际化”发展目标,OracleSCM可以帮助企业实现集团整体供应链管控、外包及供应链整合,增强集团供应链计划、执行和管控力度,从采购、生产、仓储和物流配送端到端地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增大生产产量和成本的可控性,进而实现纵向企业运作整合和横向的供应链整合,促进制造商、装配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联合重组。

第三,针对“自主创新”发展目标,OracleSCM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加快概念到市场的速度,提升设计的协同效率,提高研发投入回报率,进而创建国际化品牌,提高销售额、利润率和客户忠诚度、品牌认知度,帮助客户从单一产品提供商向复杂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促进生产型制造商转移到面向消费市场之服务性经营模式。

第四,针对“扩大内需、城镇城市化”发展目标,OracleSCM可帮助企业以客户为中心进行高精准需求管理,包括需求预测、需求分析和制定需求计划,还能进行市场细分、消费市场高端化升级,扩大销售渠道覆盖度至二/三线城市,并创建高效物流配送,通过物流计划和执行提升物流服务。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始从内部向供应链两端延伸,但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化基础不均衡,对供应链的实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叶天禄表示,信息化基础不均衡会带来信息处理的质量问题,如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问题。只有高质量的信息化基础才会确保高效的供应链管理。面对供应链信息化基础的不均衡的现实情况,供应链中必须依赖至少一家企业扮演供应链主导角色并建立信息化基础,从而向两端伸延,实现上下游协同作业。

上一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造绿色桂东的调查与思考下一篇:幼儿园宣传稿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