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共12篇)
1.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一
对会计监督职能中若干关系的探讨的论文
一、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职能中首要的基本职能
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职能有多种不同认识,最常见的观点有六种,对会计监督职能中若干关系的探讨论文。不同职能论的倡导者由于对经济活动过程尤其是会计本质的理解角度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表述方式。然而,大多数会计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工作者一致认为,会计二职能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但是,由于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本质的认识有“信息系统论”和“管理活动论”之不同观点,因而二职能又分为反映与控制职能和核算与监督职能。另外,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会计的二职能应该是反映职能与监督职能,这种观点虽然是一种权宜的表达方式,但却是在摈弃了两大派别互相之间偏见与局限之后,所形成的最为科学的会计职能观。
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们不断地追求利益和分配利益,社会发展的历史是公平与效率对立统一矛盾运动的历史。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计量的工具,首先产生于人们对经济利益分配的需要,同时在利益的形成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参与了经济利益的.形成与分配过程,而在分配过程中人们最关心的是公平问题,而不是对分配结果的反映,只有监督才是实现公平的最重要的途径。监督作为一种活动,其本身不可能独立存在,也不可能独立发挥作用,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载体,并由特定人员或机构来完成,而且这种人员或机构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这一点出发,会计监督职能与任何别的会计职能相比更为重要,并且始终伴随着其他职能的运作过程。由于利益是任何社会形态存在的基础,利益分配是任何社会形态中的主旋律,公平问题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而会计不可能消失,会计监督职能也不可能消灭,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所有职能中首要的基本职能。
二、会计监督职能与反映职能的关系
会计的反映职能也是一个重要的基本职能,它与会计监督职能一样,伴随着会计发展的始终。但会计监督职能与反映职能有主次之分,监督职能是主要职能,反映职能是次要职能。关于这一点也可以从现代会计实践中得到证实。
一般认为,现代会计产生于股份公司出现之时,向投资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是现代财务会计的目标,经济学论文《对会计监督职能中若干关系的探讨论文》。缘于此,似乎反映职能是财务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前提,即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必须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既然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是有用的,那么其充分必要条件必须是这种信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或真实性)。由于会计环境比较复杂,如果没有会计监督职能贯穿于会计工作始终,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或真实性)就难以保证,就有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失误。另一方面,管理会计对企业生产经营所进行的成本控制、预算、分析、计划等,是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
三、会计监督职能与核算职能的关系
一种观点认为,“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离开了核算就无所谓会计,监督也无从谈起,它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必须指出,这里的核算与监督有概念交叉之嫌。核算实际上由两部分工作(即核与算)组成。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核”是指“仔细的对照考察”,与之相关联的词有核定、核对、核实、考核,其中都蕴藏着监督之意;“算”是指“计数、加总”。如果将核算与监督并列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显然缩小了会计职能本身的内涵和外延。
但是,会计的监督和反映职能都是建立在会计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计算职能基础之上的,但记录和计算职能不是会计的特有职能(数学和统计学是关于记录和计算的专门学科),因而不是会计的最基本的职能。
2.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二
一、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生活发生很大的变化, 会计监督体系初步形成,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和单位因缺失诚信, 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1)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经济的快速发展, 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 会计监督也亦如此, 但目前会计领域依然存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如, 新《会计法》虽已颁布, 但是相关配套的细则却没有出台, 致使新《会计法》在执行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出现违规事件, 仍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有力制裁。加之已出台的法律制度执行力度不足、监管与惩罚力度不足等, 导致监管体系制度上的缺陷。其次, 有的单位在新财务制度运行之后, 不能及时更新, 导致“新制度、老法子”, 会计管理混乱。
(2) 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意识薄弱, 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不少单位负责人是“财盲”, 认识不到会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未从根本上认识到虚假会计信息也是一种造假、制假, 致使一些单位负责人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 唆使、暗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影响正常会计工作, 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3)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虚假的会计信息一般都出自于会计之手, 因此, 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在会计监督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 往往以不知情为由, 有意无意制假, 不能真正完成会计使命。另外, 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 职业判断能力弱, 往往根据领导的意识办事, 唯命是从, 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 不能根据事实说话, 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更谈不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抵制。
二、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
1. 提高会计监督地位, 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因此必须加强我国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首先, 完善会计法律制度, 加快法律法规建设, 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目前, 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 还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 增强会计法的可操作性, 保证会计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能独立依法行使职权, 不受任何干预, 也不畏惧任何干预;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 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法规的实施, 如《经济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 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 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 要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会计监督的各个环节制定一套详细的责任追究制度, 使会计监督落实到部门、科室、甚至负责人。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予以公开披露和惩处, 做到违法必究, 发挥社会警示作用。
2. 建立、健全会计内部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 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重要措施。内部监督就是让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相一致、相联系, 相互之间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监督, 使会计监督常态化, 把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首先,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是使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明确经济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制约措施和手段, 并做到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关的会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限, 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审查;按章办事, 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样就使个人与个人, 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相互联系, 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 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 阻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 使内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同时, 公开办事制度、程序, 坚持做到手续齐全, 层层把关, 通过制度依法管理, 防患于未然。其次, 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还可以达到内部控制规范化和自我约束的要求。最后,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在工作中.一些单位的负责人自认为是“一把手”, 会计上的事情“一言堂”, 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自己的意愿办事, 出了问题则以不懂会计为由全盘推卸责任, 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应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谁领导谁负责。
3. 完善会计外部监督机制
社会监督也即中介监督, 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 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首先, 要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队伍,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 尽可能地减少因违规执业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舆论信息失真。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良好职业道德。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 增强他们处理和解决不断变化的经济业务的能力, 提高其会计监督水平。其次, 要加强对社会监督机构的再监督, 实现监督者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平衡与对称。如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 变目前以清理整顿、年度培训、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为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 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 促使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4. 加强职能部门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笔者认为加强政府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作为管理机关, 要严格规范会计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 协调各部门科学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信息共享, 有效避免重复监督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损失.降低政府监督的成本, 提高政府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 建立操作性强的政府会计监督长效机制, 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如可以通过体制改革赋予会计行业组织 (如会计协会) 部分管理权, 利用行业自律管理来有效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信息时时共享制度。使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银行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能通过授权及时查询和共享, 这样既可以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 也可提高会计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5.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保证会计监督质量
会计监督受诸多因素制约, 关键还是人, 因此只有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才能强化会计监督功能。首先, 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 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懂得财经纪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通过法制的宣传、教育、普及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 使会计人员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其职责。其次, 应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竞争机制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管齐下地开展会计人员在职培训活动, 及时更新知识, 有新政策、新知识武装到计从业人员头脑。再次, 会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新问题的判断力, 使会计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把会计监督从单纯的“检查、督促”观念中纠正过来, 树立起会计监督是为更好地发展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第四, 要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会计工作政策性强, 专业性强,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 能从整体的角度, 用科学的分析方法, 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 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只有熟练掌握会计知识, 及时了解最新法规, 充分把握风险, 才能做出理性判断,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并且做好会计监督。
总之, 会计监督是一项多部门配合、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只有找准原因.对症下药, 变无法监督为依法监督, 变无力监督为合力监督, 变无心监督为齐心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 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赵保卿.会计监督实务.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9 (12) .
3.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三
[关键词]会计监督 会计服务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职责。在高校,会计监督既保证了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也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会计是一项服务活动,其功能是就经济主体对财务提供量化的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做经济决策或在不同的备选方案中做出最终选择。
(一)高校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内容
会计监督是以国家的法规制度、学校的办学目标、计划任务和各项定额为依据,对学校各项财务活动实行监督与调节管理的工作。它是执行财务计划,并保证计划实现的必要手段,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强化会计监督,对于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经费核算,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工作是围绕教学与科研活动开展的。各行政科室,都是学校工作职能部门,尤以财务部门职责更为突出。会计服务就是按照高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开源节流,对教学和科研活动行使价值核算,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
(二)高校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矛盾
1.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是一对矛盾体。会计监督是对会计主体的监察和督促,强调的是管理;会计服务则要求满足会计主体的需要,强调的是服务。既要搞好管理,又要做好服务,使财会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
2.会计业务处理,经常会遇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各种票据。对经费的使用,会计人员必须按财务制度给予办理。若对方不予理解,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从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在不断强调会计工作职能时,财会人员处理业务时为免遭投诉,满足报账人员的不合理需要,将不合理的票据人为合理化。这种现象,表面上看似乎是热情服务,实质是弱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
(三)如何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关系
1.坚持监督是核心,是基础,服务是目的的原则。要理顺二者的关系,必须使财会人员在心里树起监督是基础、是首要原则的思想,只有认真监督,才能更好地实现会计服务。
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其内部的制约机制,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日常管理和专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管理的基础,也是会计人员的服务规范。
3.广泛宣传财务法规,使法规深入人心。财务领导要在掌握财经制度和法规的同时,定期地对教师员工进行财务法规宣传,让人们了解财务制度,遵守财务制度,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4.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意识。会计处理业务时要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热情周到。对疑惑业务的处理做到对事不对人。对不同的人处理同一类经济业务时应该一视同仁。要经得起检验,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地服务。财会人员在熟练掌握会计业务的同时,还应能运用计算机技术和相关的财会核算管理软件处理业务。只有这样,才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及时、满意的服务,提供准确的报表或相关数据,从而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陈学贵.浅谈会计人员如何处理好服务和监督的关系[J].经济师.2004,(10).
[2]孙秀荣.新的经济环境要求强化会计的服务职能[J].企业经济.2005,(5).
4.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四
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拟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3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12月,我国已有会计师事务所8308家(含分所975家),注册会计师10万余人,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行业总收入突破600亿元,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服务国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同时应当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壮大,也出现了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
1商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13年下半年始,财政部会计司即联合相关单位启动了24号令修订的研究工作,先后赴江苏、浙江、上海、广东、湖南、重庆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充分利用举办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等机会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总体思路
本次24号令的修订按照以下五个方面的总体思路展开: 一是体现减政放权、利民便民的精神。如: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审批,优化分所审批程序,简化申请材料等。
二是体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精神。如:对《注册会计师法》明确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尽管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仍允许其合法规范经营,同时依照法律授权对其业务范围作出适当、适度限制;对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尽管多年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呼声较高,但在现阶段法律框架下,仍采取维持现状做法,同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三是体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如:明确事务所负责人,强化一体化管理要求,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实时监控等。
四是体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精神。如:降低合伙人/股东市场准入门槛,增加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等。
五是体现面向国际、扩大开放的精神。如: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境外人员担任事务所合伙人等。
2三、对几个重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24号令只规定了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组织形式。为贯彻落实《合伙企业法》新增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新要求和国办发〔2009〕56号文件“要积极探索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精神,2010年7月,财政部、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对转制条件、审批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从有限责任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其中1家由普通合伙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总结前期转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业内进一步扩大特殊普通合伙制覆盖范围的呼声,本次修订拟新增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并将设立条件规定为10名合伙人和35名注册会计师,略低于之前的转制条件(原为25名合伙人、50名注册会计师)。据测算,全国前200家左右的事务所基本符合新的设立条件。
同时,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多元化发展趋势,本次修订拟延续财会〔2010〕12号文中允许非注册会计师担任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合伙人这一试行做法。关于认可的资格、人数比例等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资格条件
324号令对成为合伙人/股东的执业年限的规定是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近年来,业内普遍反映“最近连续5年”这一条件偏严,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吸引、留住优秀人才。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吸引力和发展潜力,本次修订拟将“最近连续5年”扩展为“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前后累计10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考虑到合伙人/股东离开事务所时间过久不利于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为保证事务所执业质量,继续沿用“最近连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这一要求。
(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实施后置审批后的监管衔接
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同时明确提出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为落实上述文件要求,我部2014年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财会〔2014〕28号)和《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
4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30号),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审批问题做了衔接规定。
为保证相关规定的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和精神,结合前期衔接规定执行情况,在本次修订中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如:取消申请材料中的验资证明;在审批中加强同工商部门的信息互通,对于办理工商登记后未按期申请执业证书的,以及不予批准发放执业证书、收回撤回撤销执业证书的,财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或要求更名。
(四)关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有限责任事务所股东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在制度设计上导致有限责任事务所及其股东可能放松质量控制、加剧审计风险,这与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同时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制事务所也形成不公平竞争。作为以人力资本为最重要资产的专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用合伙组织形式是国际惯例。本着既尊重现实,又注重引导的原则,拟允许有限责任事务所继续合法经营,同时,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四条的授权,有必要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进行适当、适度限制。
本次修订拟对有限责任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作出限定,即不允许从事上市公司、债券公开交易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和金融企业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主要是考虑这些类型的市场主体更多
5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之后,一旦发生审计失败,其后果影响往往较为严重,而承担有限责任的事务所显然难担此任、难尽其责。
考虑到修订案通过后,部分有限责任事务所可能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或合伙组织形式,财政部将另行制定转制办法,促进转制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关于境外人员担任合伙制事务所的合伙人问题 根据中国内地现行政策,境外人员担任合伙人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转制后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二是作为CEPA先行先试政策允许港澳专业人士在深圳前海(现扩大至广东全省)、福建平潭、上海、天津自贸区以及广西东兴试验区等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放开会计审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要求,本次修订拟全面允许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境外人员担任中国合伙制事务所合伙人。境外人员担任合伙人由24号令统一规范,按照“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模式管理,不再另行制定相关办法。
此外,对一些文字做了必要修改。
以上是本次修订24号令的初步考虑。欢迎广大业内人士和
5.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五
会计核算凭证标题 BKPF
物料凭证清单 MSEG
根据会计凭证找到相应的物料凭证:
BESG-BELNR 会计凭证号。
BKPF-BELNR 会计凭证号。
BKPF-AWKEY 对应的物料凭证,格式为 “4900079261”,其中“4900079261”为物料凭证号,“2007”为物料凭证年度。
MSEG-MBLNR 物料凭证号。
使用3个表和4个字段得到了会计凭证和物料凭证之间的关系。
会计凭证和物料凭证的查询可以在FB03中进行。FB03进去之后在菜单-“环境”-“凭证环境”-“原始凭证”就可查看到会计凭证对应的物料凭证。如果需要看会计凭证和的物料凭证以及其他订单的关系可以在“环境”-“凭证环境”-“关系浏览器”中进行查看。
6.会计监督与会计立法 篇六
关键词:会计 监督 问题 对策 立法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经济呈现出多种经济形式和利益主体的格局,这种格局一方面调动了不同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经济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些深层次的管理矛盾。表现在会计工作上就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由此可见,会计监督已成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课题。
(一)会计监督的内容
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由此可知,会计监督的主体是经过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由于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企业领导人作为授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本单位的利益,授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权力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会计管理过程中,贯彻领导的意图。其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因此会计监督的内容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主要包括:监督流动资金的使用,保证流动资金的完整与合理;监督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用,促使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产出效益;监督收益和利润,促进企业完成和超额完成拟定的利润计划指标;监督企业资金收入和支出,检查企业完成国家预算情况;监督企业遵守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情况,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会计监督根据各种合法制度,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保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以达到提高企业工作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可以说,会计监督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企业的资金运动和经营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而这三个方面的监督必须相互协调,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
(二)我国会计监督的现状
会计监督职能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经过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
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还存在着不足。目前社会上,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会计工作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一方面会计监督不力,会计工作者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会计工作中有些概念混淆,致使工作开展不利。比如说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大部分单位将两者进行等同,以至于淡化企业会计监督的事前监督职能,或者根本就没有事前监督,只是决策凭“长官意志”,执行“顺其自然”,事后“审计算账”。再者,由于会计监督不力以及概念不清,因此会计监督的效果不佳。如此循环下去,我国会计监督的职能将会无止尽的淡化下去。因此强化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是当务之急。
(三)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我国会计监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会计管理混乱。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第二,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形同虑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询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第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企业中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第四,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低,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因此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然解决了两方面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四)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
(1)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
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 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如 《 经济法 》 、认正券法 》 等,加快会汁法律体系的建没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我国企业会计监督不力,对内部监督存在很多误解,导致会计信息不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单位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体现在:参与经济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银广夏”案例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警示就在于注册会计师对现有准则的执行存在重大疏忽与不力。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的外部基础之一。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我国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作为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该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证。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5)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7.对我国会计监督现状的认识和思考 篇七
会计监督属于经济监督, 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 会计监督的主体。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会计机构以及会计人员, 单位会计人员可以细分为:一部分是从事日常经济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人员, 另一部分是从事高层管理的财务管理人员。无论哪一类会计人员, 只要是在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便是会计监督的具体执行者, 就应当承担本单位的会计监督责任。
2. 会计监督的客体。
会计监督的客体就是会计监督的对象, 即主体单位资金运动的全部过程。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是资金在各实践形态下不断变化的周期性循环, 以工业企业为例, 其资金运动的过程为“货币资金→生产资金→产成品资金→货币资金 (增加) ”的循环, 会计监督及时对这一过程的监督, 目的为及时发现错误弊端, 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 会计监督的依据。
会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各类的会计规范。包括相关会计法律及规章制度, 具体分为:国家的财经法规、会计法律、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及企业自主的规章制度。在会计准则中, 包括了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具体会计准则, 这同样是会计监督的重要参考依据。
4. 会计监督的方式和目的。
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会计监督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两种:财务会计监督和管理会计监督。其中, 财务会计监督又包括审核、事中分析、事后检查。管理会计监督包括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评价。这些方式并不是独立形成, 而往往是交替并行, 相辅相成。
二、现阶段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 它是通过对各项经济业务的原始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归集、汇总、分类、记录、计算、分析、审核, 实施对资金运动全过程的控制与掌握, 具有最直接, 最及时的特点, 其他监督形式如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和税务监督等的施行, 都要利用会计监督提供的信息资料, 借助会计监督的基本方法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如审计监督中的效益审计、离任审计、工程决算审计, 税务监督中的增值税结算、所得税结算及发票检查等都是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会计处理方法合规性的审核和鉴证, 即对所监督的对象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是否据实计摊相关成本费用、是否账证、账账、账表相符、是否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等做出恰当、合理、公允的评价。如果没有会计监督作为先导, 企业自身就无法把好关, 反之, 会计监督搞好了, 企业的会计资料真实, 核算准确, 就可以减少错弊, 并为其他经济监督方式的有效进行创造条件。会计监督既是会计的基本职能和重要任务, 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选择。
三、会计委派制的诞生与存在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 并对他们的任免、调谴、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分为以下几种: (1) 财务总监制; (2) 直接管理形式; (3) 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 (4) 零户统管形式; (5) 财会集中制形式; (6) “会计楼”形式; (7) 村账站管形式; (8) 内部委派制形式。
我国会计委派制的初衷在于加强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 强化会计监督机制,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事实上, 会计信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既有人为因素的作用, 也有会计本身的因素。而且后者的影响更为直接, 因为会计信息即使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并且作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 也同样有可能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1.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1) 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 形成信息不对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两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 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2) 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有可选择性。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 准则只能对企业的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 不可能尽善尽美, 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 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 (3) 会计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不确定的与事实有差异的计量结果, 和不确定的计量方法。
2. 会计委派制并非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良策
会计委派制的实质是为解决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从试点情况来看, 会计委派制也暴露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无助于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有悖于在我国建立健全市场经济。
(1) 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 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变目标相违背。《会计法》、《公司法》等法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由单位领导任免,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领导, 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同时规定了企业享有国家授予的理财和经营自主权。会计委派制实际上仍是由政府控制会计, 是计划体制下的会计管理体制。 (2) 会计委派削弱了会计参与企业管理的职能。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是会计人员履行着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会计人员不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 向报表使用者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 更重要的是为经营者在加强企业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实行会计委派制, 势必使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是“外来人”, 对会计人员产生抵触情绪, 甚至“架空”会计人员。
摘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 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会计工作己发生了很大变化, 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 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 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会计监督的内涵,会计监督的必要性,会计委派制的诞生与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22-45.[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22-45.
[2]谷祺, 刘淑莲.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74-82.[2]谷祺, 刘淑莲.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74-82.
[3]sunder.会计与控制理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0:68-87.[3]sunder.会计与控制理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0:68-87.
8.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八
【关键词】会计监督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社会监督 国家监督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完善了不少法律法规,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这些法规、制度和条例的出台,为会计从业人员和社会审计组织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对遏制会计造假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仍存在着不少缺陷和漏洞,部分法规出台严重滞后,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堵窟窿”,缺乏预见性和超前性。一些法律法规的条文较粗,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违法者打击制裁不力,违法者往往以接受行政处分代替承担刑事责任,以缴纳少量罚款代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等。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造假的气焰。证券市场上曾经发生的“琼民源”、“中国蓝田”等严重造假的违规违法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处罚的力度也很有限,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2、内部监控薄弱,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不健全
内部监控就是会计内部的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不健全也就丧失了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往往造成财会人员内部出现贪污、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目前,多数企业的内审机构形同虚设,能起到对企业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作用的极少,一般内审机构和人员均是由部门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领导人的制约,这对内审人员的监督行为构成约束,他们能否坚持原则,为维护国家利益而对企业甚至是企业法人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要划个问号。不难看出,这种管理体制和监督模式对于会计监督是一种弱化,如引起国人震动的“广国投”破产事件,由于该公司长期内部监督机制严重弱化,管理混乱,会计资料不全,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致使公司一连串投资失误,资产流失严重,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最后被迫进行破产清算。“广国投”事件的教训说明,会计监督应当也必须成为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坚强卫士”。
3、外部监督体系庞大,但监督标准不一
虽然我国企业外部监督方式很多,包括法律监督,财政监督,工商税务监督,金融监督等,但监督标准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如财政、税务、银行等受部门利益的驱动,彼此不沟通,配合不力,致使企业报给税务部门和银行的报表不一致的现象存在;各银行之间的竞争,也使企业多头开户,资金使用的监督流于形式,给企业偷税、出租出借账户、违反商业信用等开了方便之门;银行以为储户保密为借口,工作不配合,给注册会计师的验资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而加大了验资业务的审计风险。
4、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和职业道德观念淡泊
随着中国加入WTO,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断修订和完善,逐步与国际接轨,这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近几年来国家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学习,业务知识贫乏或专业知识老化,不能熟练运用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有的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知之甚少,法制观念淡泊,缺乏会计监督的能力,更谈不上依法办事。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不良风气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一定冲击。在一些不健康的思想和消极环境的影响下,人们的道德标准下滑,真假、善恶、美丑、是非界限模糊,一些不良欲望逐步抬头,进而导致不道德行为,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更、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
5、会计人员执业环境不容乐观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实行有效会计监督的根本保证。虽然国家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办事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使得一些忠于职守的财会人员遭到排挤、打击,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实际上处于两难的处境,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按单位负责人的要求完成会计任务,甚至充当领导的“歪参谋”,主动为其做假账,并由此获得工薪、升迁、奖励等利益,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是不可避免。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恶性竞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拉业务、提业绩,甚至有些事务所协助企业做假账、搞假验资,严重地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加强我国会计监督的对策
目前,我国在加强会计监督方面已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和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等。较过去相比,会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尤其在规范支出票据方面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但这仅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监督的改革与探索,强化会计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快会计法制体系建设步伐,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新修订的《会计法》较前虽有很大改进,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需进一步完善。如会计报表由不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长在会计报表上签章并承担责任,而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经理是否要签章并承担责任,在《会计法》中对这些问题应做出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尽快研究制定会计监督实施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等规定。同时,对现行的会计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严格有关会计规章制度的报批和备案制度。特别是要对地区性的会计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废止,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的,要及时进行修订。要进一步在立法上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使会计人员能坚决抵制会计工作中的不诚信行为,坚持对做假账说“不”,保持良好的会计职业操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将越来越强,真正做到以“诚信”为安身立命之本,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
2、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建立并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制度,是会计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健全的内部制度。完善的内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必要条件,也是开展会计监督的重要保证。
3、规范社会监督,发挥社会会计监督的作用
社会监督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刚刚起步,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为了保护国家和投资人及债权人的财产和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完善社会监督市场。同时,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年审的制度,有效制止和防范会计报表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建立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行业新机制。
4、强化国家监督的力度,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
国家监督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及国家一些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如财政、银行、税务)对会计实行的监督,其中国家审计监督在会计监督体系中属较高层次的监督,是其他经济监督的再监督。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都属于企业行为,由于利益驱动和权威性所限,很难保障财经法规的完全履行,为此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监督。新《会计法》有关政府监督的规定赋予了政府监督的法律地位和具体职责,也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政府部门除对企业实施监督外,部门之间依照各自的职责也要行使监督权,这就促使政府部门提高对企业的监督质量。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一是要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二是要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资源共享,三是要组织开展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协作的定期会计监督情况调查。同时,执法人员应更新观念,提高政策水平,深入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在帮助单位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强化监督。转变监督思维方式,从单纯的检查到帮助企事业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好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利益方面来。
5、优化会计监督外部环境
会计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转,不仅有赖于自身机制的科学、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外部环境的改善。在某些情况下,外部环境甚至更为重要。从健全会计监督体系的要求来说,必须优化的外部环境:
第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
第二,完善地区、部门和国有单位的干部考核制度。在会计监督检查中不仅仅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更注重对单位领导人的考核监督,才能使领导人自觉地学会计、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
第三,加强发票管理。解决发票管理环节存在的疏漏。
第四,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赵凤婷:通过会计核算强化内部会计监督[J],北京财会,1999(8).
[2]张栋:会计信息制度性失真的剖析[J],四川会计,2001(2).
[3]祝祖强:挖经济学根源治会计信息失真[J],财务与会计,2000(1).
[4]周豆康:浅析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企业经济,2005(1).
9.主题论坛: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篇九
一、从公司层面理解,监督是促进服务水平提升的必要手段。
古语有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服务也是一样,仅靠自身觉悟是不够的,还需要旁人的审评才能客观的了解自己。所以,这种来自外部的监察和审视往往更能发现服务的缺陷和漏洞,促使提供服务的人查漏补缺,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是以服务为导向,对集团内部单位提供资源保障的企业,所以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公司设立了部门内部管控和外部稽察两种职能进行监督,同时对接受服务的单位进行意见调研,统计和分析反馈建议及投诉,通过对制度上的缺陷进行修正、对服务意识低下的员工批评和培训,促使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从稽察工作出发,监督和服务是并行的两项职能,从内控管理工作出发,监督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服务,体现了稽察对各部门建立内控体系的协助、支持。
有很长一段时间,被稽察的部门或人员、甚至稽察人员本身都认为稽察就是查找和揭露问题的,被检查的部门或人员总认为自身出了问题才会招致检查,一个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待、一个被动接受,这样的工作关系,抵触和矛盾自然产生,最终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为解决上述的问题,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首先,监督和服务是稽察并行的两项职能,监督是稽察的基础,而服务则是监督的深化,失去监督,强化服务只是空谈;其次,查找和揭露问题不是监督的全部内容,处罚也不是监督的目的和终结,监督的目的是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部门管理水平。
在目前的经济发展和审计领域拓展的趋势下,公司对深化监督、提高审计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服务的功能也日益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时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三、开展稽察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一)、检查、处理、处罚只是手段,我们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促进被检查部门的制度规范、服务意识提高上面,从而达到减少违规、超期现象,逐步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和效益的目的。这样的目标也是被检查部门所乐意看见的,统一了目标,各项工作才能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
(二)、融合服务理念,稽察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重与被检查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并及时了解新的财务制度的运用和业务开展的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适时提醒。
(三)、除具备缜密的职业判断思维,丰富的稽察方法和灵活的稽察手段等专业技能外,稽察人员更要有全局和整体观念,对问题要有全方位的考虑和把握,对被检查部门提供既有价值、又有可行性的改进建议。
(四)、在进行稽察工作时,要尽量减少给检查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如在进行常规稽察时,提前下达稽察通知书,并将需要的资料详细列明,给予其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在进点时间上避开其业务工作繁忙的时间段;在稽察通报定稿前,发送至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尽量做到反映客观情况和问题。
10.如何加强会计监督 篇十
加强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加强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保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配套协调一致,才能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学的基础。
2、加强法制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进行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为国家执法部门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法人行为进行约束。同时,要明确会计主体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并强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应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竞争机制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会计专业在职教育活动;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多种办学力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参与会计的在职教育,帮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法规教育,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指导下,我国会计监督的新的框架体系已经以其崭新的面貌体现在新《会计法》之中,也必将能够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出无可比拟的作用,显示出其巨大的威力。
4、强化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的行为
分清高管人员的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高管人员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纪委监察的监督作用
11.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十一
会计自其产生以来就是为管理活动服务的,其所提供的信息是经济管理活动必需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主体的成分越来越多样,经济组织的管理活动也越来越重要,管理内容变得更加复杂。与此同时,会计活动和会计信息系统也在不断地演化和发展。探讨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问题,需要坚持历史的、发展的眼光。
一、管理会计的产生及其职能的演化
管理会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受产业革命影响而产生的层级式组织。追溯到19世纪早期层级结构的企业刚刚建立的时候可以发现,会计系统是为管理决策和控制服务的。管理会计的形成与发展可分为连续的三个阶段,即成本管理会计、现代管理会计和战略管理会计三大阶段:
(一)传统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
成本会计是工业化的产物。成本会计的形成与发展,历时半个世纪,即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后期)。在这一期间,成本会计的形成与发展主要表现为:
1.从账外计算发展到账内计算。严格地说,账外计算并不是会计,只是生产的附带工作的一部分——生产人员在生产中进行工、料和其他耗费的计算。而账内计算,是指将成本的发生、积累和结转纳入复式记账系统,由会计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处理,借以为会计期间终了编制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提供相关的成本数据。可见成本的账内计算虽已纳入企业的会计系统,但并不具独立性,实际上只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依据泰罗的“科学管理”学说,建立“标准成本会计”,实行事前计算与事后分析相结合,以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提高效率,减少浪费,为企业加强内部的成本管理(控制)服务。可见“标准成本会计”不同于成本的账内计算,它大大超越了传统财务会计的基本框架,而为会计直接服务于企业管理开创了一条新路。“标准成本会计”的这一特性,使它能履行管理会计的一定职能,因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现代管理会计的兴起,它被纳入“现代管理会计”的基本框架,作为“执行性管理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继续发挥作用,是很自然的。
总的说来,在成本会计阶段,认识和分析问题,基本上还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并没有提到应有的理论高度来认识。但美国会计学家J.M.Clark于1923年出版的《Studies in the Economics of Overhead Costs》一书中提出的“不同的成本服务于不同的目的”(Different Costs for Different Purposes)的论断,却富有哲理性,至今仍被众多学者反复引用。
(二)现代管理会计:决策职能阶段
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会计系统重点放在为企业内部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服务上,并不涉及决策咨询方面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并大规模应用于生产;另一方面,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外部的市场情况瞬息万变,竞争更加激烈。这些新的环境和条件,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要求实施“管理的重心在经营,经营的重心在决策”的指导方针,把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放在首位。与此相适应,在现代管理科学的指引下形成的决策性管理会计的基本框架,是以“决策会计”与“执行会计”为主体,并把“决策会计”放在主导地位,它突破了原有执行性会计系统的局限,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了重大发展。
进入70年代后,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及地区不仅对于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又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对于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也进入到实质性工作阶段。1972年美国全国会计师协会开始举办“审定管理会计师”考试,凡考试合格者颁发给“管理会计师证书”,作为上岗之依据。1980年,在巴黎举行的世界会计人员联合会第一次大会上,也把管理会计的应用作为研究主题,这次国际会议之举办表明管理会计的影响已开始扩大到世界范围。
(三)战略管理会计阶段:管理会计的战略职能显现
20世纪70年代后,管理会计的创新不只在技术方法上,而首先是在思想观念上。这里所说的管理会计思想观念上的创新,是以对管理会计特性的重新认识作为基本的出发点。
适应新经济与新技术发展环境变化要求所产生的企业战略管理思想、理论及其基本方法,对现代管理会计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极其深远。1965年,管理学者安索夫在以往企业战略实施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研究,出版了《公司战略》一书,同年,学者斯科特发表了题为《美国企业中的长期计划》的研究报告,这些成果对于其后战略管理会计正式创立有着启示性作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围绕企业战略管理的确定,所谓“市场战略”、“制造战略”、“收购战略”、“销售战略”以及“全球化战略”等纷纷提了出来,这些对于“战略管理会计”思想产生的影响更为直接。尽管目前有关战略管理会计的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也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但是它却显示着现代管理会计发展对新领域的开辟。
二、管理会计的内涵
通过回顾管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管理会计最初产生的动因在于企业管理要求会计的深层次介入,需要拓展会计在企业管理领域的职能。从动态的角度来说,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认定的过程。财务会计认定的对象是资金及其运动;管理会计则是对企业管理的各种资源、各个对象进行认定;从静态角度来说,会计是企业管理必须依赖的、复杂的信息系统。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两者关系密切。笔者认为,管理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主要为企业的生产运作管理提供信息;而财务会计则主要为财务管理提供信息。从这个角度来说,管理会计主要为生产运作管理过程中的预测、决策、控制、考评等管理职能提供信息。
管理会计的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是为企业确定和计算成本提供依据;二是为企业领导者进行预测提供基本信息;三是为企业领导者作出决策提供客观可靠的信息;四是为决策目标的实现制定合理的计划;五是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指导并实施控制。
三、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
从现在看来,管理会计是从传统的、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化出来的一门学科,其是与财务会计并列存在但又相对独立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包括以下三点:
(一)基本信息同源。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种交易、事项及经济活动,其实质既是资金流又是信息流。管理会计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的各种方案、项目及内部经济活动,其实质是一种信息流。
(二)职能目标相通。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都统一服从于现代企业会计的总体要求,即为会计信息使用人提供赖以决策的相关信息,共同为实现企业内部经营目标和满足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要求服务,因此两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
(三)两者都面临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要求。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都面临共同的现实问题:怎样运用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搜集、处理、储存、传递和报告会计信息;同时,它们还需要处理好怎样按现代管理的要求组织和开展会计管理工作这个问题。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如表1所示。
12.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关系论文 篇十二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会计监督,披露
一、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一)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1. 金融风险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
经济学家对风险这一概念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美国经济学家奈特在1921年写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论文中, 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分别加以界定, 认为风险是指那些属于已知或可知其概率分布的事情, 不确定性则是指那些不可能确切知道概率数值的事件。并认为, 只有当变化及其结果是不可预测的时候, 才可能带来特殊形式的收入, 即利润。
衍生金融工具可用来风险对冲, 但当独立使用时, 却隐含着比基本金融工具更大的风险, 这是由衍生金融工具自身的各种因素决定的。首先,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基本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 其价值与基本金融工具的相关性较高, 而风险对冲正是基于这种相关性。其次, 衍生金融工具不需要初始净投资, 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等费用即可完成交易, 因此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较大的杠杆加大作用, 很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都会引起巨大交易额损失风险。再次, 衍生金融工具结构越来越复杂, 使用目的也偏离避险保值的功能, 向高投机、高风险转化。最后, 金融自由化、金融市场全球化在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交易效率、分散投资风险、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 也扩大了金融风险的扩散能力, 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降低了各国实施金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二)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分类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基础金融工具价格出现波动, 给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商带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最普通的风险, 它存在于任何一种衍生金融工具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交收责任所引起的风险。信用风险包括本金风险和重置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市场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 资金流动性风险还包括交易者因流动资金紧张被迫增加筹资成本的风险, 如被迫抛售资产以套取现金而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等。
4. 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公司或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由于管理系统及控制失效而可能产生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包括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给整个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和由于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而给整个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两类。
5.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因为法规不明确或交易不受法律保障, 导致一方无法强制履行合约、诉讼或出现不利裁决而带来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本身存在不合法性, 使交易对手不具法律授权或超越权限, 导致合约无法履行;二是交易对方因破产等原因导致合约不能依法进行正常交易而导致的损失。
二、会计监督在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 会计监督在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主要作法
1. 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金。
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和发展给现行的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带来了较大冲击, 如资产负债表外融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分类及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与列报, 尤其是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等。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 迫使会计从现行会计方法中寻找那些能披露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及降低风险的措施。这就要求对现行会计理论中适用部分进行研究, 及时参与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防范。根据现行会计理论, 对衍生金融工具提取风险准备金、交易损失准备金、投资风险金, 这些做法无须对会计理论和财务报告结构作重大修改便可操作, 也有利于会计积极参与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监控。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金, 是以谨慎原则作为理论依据的, 并不违反现行的会计原则, 容易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2. 利用谨慎性原则确认损益。
谨慎性原则在衍生金融工具中的应用, 还体现在损益的确认上。也就是说收益仅在相当确定时才予以确认, 凡是预见的费用或损失都应予以确认和入账。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现金流量, 大多数发生在未来并可能长达很多年。因此不确定因素很多, 可能对损益的确认有较大影响。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通常只有交易人或财务报表编制者较为了解, 而报表使用者却不一定知道, 尤其是一般大型公司往往有夸张盈余或掩饰财务状况的倾向, 适度地采用谨慎性原则可以产生牵制作用。
(二) 存在的问题
1. 会计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社会监督不力是造成当前会计监督在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弱化的外部原因之一。由于会计法制的不健全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尊重。在实践中内部会计监督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难以有效实施。近年来, 一些单位管理者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通常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虚增或调减利润、粉饰财务报表, 提供种种虚假的会计信息。同时, 一些执法机构也从地方保护主义等狭隘的局部利益出发, 以各种理由不予处理, 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2.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内部会计监督通过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考核等方法来保证会计工作正常有序,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部监督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具体金融衍生工具的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很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表面看起来十分完善, 但实际执行过程流于形式, 大多形同虚设。内部控制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 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效果并不理想, 导致内部监督弱化和损失。
三、会计披露在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 会计披露在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主要作法
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目的是能增进理解表内和表外金融衍生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重要性信息, 有助于评价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确定性。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的会计披露信息内容主要是, (1)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应当披露下列信息:指定的依据;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指定后如何消除或明显减少原来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以及是否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说明。 (2) 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3) 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6) 其他相关会计政策。
(二) 存在的问题
1. 信息披露不及时。
目前, 我国企业在定期报告公布关于金融衍生工具信息及时性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是对于一些重大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披露, 仍倾向于将利于本企业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延迟披露。根据有关规定当企业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应当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 及时向社会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披露。但仍有一些公司违反这些规定, 不按法定时间披露会计信息, 使所披露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时效性, 助长了一些小道消息的滋长蔓延, 从而使投资者的决策出现失误, 增大了投资风险。一些公司重大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进行专项披露, 而是放在定期报告中一并刊登, 使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无异于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 从而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 也严重损害市场的透明度, 同时也降低了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使用价值。
2. 信息披露不充分。
目前我国有不少的公司和企业在关于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中, 疏于充分性或流于形式, 对有利于公司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过量披露, 而对于不利于公司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一些公司和企业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 故意对一些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或陈述不充分, 这些违规和违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四、完善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会计监督与披露的建议
(一) 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 促进《会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坚持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 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我国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 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 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 明确会计监督职责和权限, 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 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监督制度的关健就是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 防止经济腐败, 隔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 及时纠正和防止经营决策失误与经济舞弊, 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形成一系列内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与制度化, 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 加强外部监督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 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首先,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 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监督, 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其次, 我国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 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进行宏观调控。此外, 企业外部会计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严格的会计惩罚机制。可以采取新闻曝光、重新确定信用等级等措施, 增加企业会计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和风险, 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 从而遏制会计信息失真, 净化会计环境。
(四) 健全会计的反应机制
健全会计的反应机制能随时考察、跟踪、分析、预测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特点, 并建立相应的会计反应机制和运作机制;组织力量, 经常性地调查研究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与特点, 并据此来确定我国财务报告发展和会计准则制定的方向, 确保会计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
此外,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复杂多变, 风险和报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应加强在表外对其进行披露。具体应包括: (1) 会计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和政策, 包括对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停止确认的时间标准作为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来源确认和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盈利和亏损的基础等等。 (2) 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结算风险、流动风险等。另外注释中还应包括报表中未能列出的特殊合同条款和条件, 凡是影响衍生金融工具各方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确定性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王爱俭.金融衍生工具特点及风险管理[J].财经问题研究, 2007 (6) :21-27
[2]孟岩, 张屹山.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J].经济纵横, 2006 (2)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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