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2024-07-12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8篇)

1.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一

试析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不断加快农村法治化进程,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之一,又是制约其进程的关键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农村法治的建设就不可能有法治国家的实现,当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将成为一句空话。然而我国社会新农村法治建设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笔者拟对我国社会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逐步完善,有力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为农村进一步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农村法治建设距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广大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从一九八六年开始中央做出实施五年普法决定,至今四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已经完成,“五五普法”正在进行,农村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也日益增强。但是农民的法律意识仍然与现代法治建设进程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阻碍着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缺少权利意识。广大农民受“人治”思想影响,对法律权威认识不深,认为执行法律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绝对的权力,对自己权利受分割时只是采取“拉关系走后门”而亲近权力执行者,很少采取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虽然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是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仍然缺少应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选举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甚至拉票贿选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村务管理方面,只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少集体感和大局意识,缺乏参与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极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横,侵害集体利益,坑害群众。

(二)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缺陷

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村法治的重要载体,在农村法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治村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农村政治民主程序从制度上得到了根本性改变,取得了一定成功。但从新农村法治要求的标准来看,这种制度在实践中尚有较大的缺陷,已成为新农村法治进一步推进的障碍。

1、村民自治主体被歪曲。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但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村委会自治或党支部自治,甚至是成为村长或党支部书记的“一人之治”,完全偏离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与法治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村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争夺最后拍板权,实际上是追求个人说了算。

2、村民自治功能被曲解。村民自治组织的主要功能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本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但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的功能却被曲解。一是将村民自治功能行政化。不少地方的村委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完成乡镇政府的工作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自治功能被行政化倾向,成为乡镇政府的“代理人”。二是将村民自治功能经济功能化。村级组织必须注重经济的发展,发展集体经济,但是有些村级组织片面注重村民自治经济功能,村两委以抓经济为主要工作,从而使其自治功能受到大大削弱。

3、村民自治权力被扭曲。实践中有些村的村民会议形同虚设,多年不开一次村民会议;有些村即使开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常常被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等少数人把持;有些村的村委会对于与自己意志相违的村民会议的决议阳奉阴违,甚至公然不予执行;有些村对于本应依法召开村民会议的重大事项,却由村委会或党支部的几个干部甚至是村长或党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乘机大行腐败之风。

(三)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

1、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领域存在立法上的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

2、立法层次低。不少仍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3、有些法律法规没有适时修改,已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四)农村执法不规范

在当今农村,不少农村基层干部长期习惯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农村,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执法不严、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屡见不鲜,种种“不法行为”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二、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封建传统思想在农村影响仍然根深蒂固

我国经历过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封建思想源远流长,广大农村深受其害,主要表现在:

1、情义本位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农村法治建设

中国人历来憧憬“和谐”,讲求“仁爱”,这些思想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思想还是能在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但如果过度地滥用,势必造成情法混乱、徇情枉法。过分追求情义的情感在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着极大的消极作用,而这种思想在现如今的中国农村仍然大量的存在。

2、法律即义务的思想制约着农村法治建设

法律即义务的思想在我国农村中还普遍存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义务意识在广大农民的心中占据了大量的空间,使得农民的权利意识愈加淡薄,对法律从内心里愈加排斥,更加难以接受。

3、权力本位思想阻碍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

中国的农民从封建社会以来就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更多地接受统治,习惯于服从,做“良民”。在农民心中大于法律的封建专制思想,深深扎根于农民的意识之中,导致农民不知道、不习惯、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法律是当官人的事,是政府的事,而他们自己只能为当权者服务;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用来统治他们的工具。

4、家法族规神圣观念阻碍农村法治建设

中国农村向来以家庭和宗族为本,制定家法、族规,对涉及家庭和宗族成员生活的所有事情,常常以家法、族规代替国法,讲人情,不讲法律。这些家法、族规均以“情”和“亲”为纽带,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成为农民社会生活的普遍规则。宗法观念的存在,排挤了法律对农村安定秩序发挥作用,使法律无法在农村中得到顺利贯彻实施。

(二)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农村法治建设滞后的基本原因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村小康水平普遍低于城市,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存在,在全面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和农业虽然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农村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农业的发展落后于其他行业,于是农村就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第一,农村人口多,经济产出少,农民增收基础不牢,增长乏力的问题依然严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使农民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继续下降,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且这种收入差距将长期存在。第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生活水平低,农业效益差,必将严重影响到多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并且这种差距还在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2004年为1∶3.21,2005年为1∶3.22,2007年扩大到3.28∶1,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第三,农村基础设施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同城市比较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田水利设施不健全或者不配套的现象相当突出,交通、电力建设严重滞后。第四,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缺少社会保障,大大落后于城市。据统计我国的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的70%,而农村的卫生费用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33%,农村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三)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农村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律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的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极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至于不健康书刊、黄色录像的泛滥,常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农民少有安全感。

(四)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氛围不浓、机制不全、形式单

一、内容单调、效果不佳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的现状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农村不断变化着的现实状况,制约着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增强,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的普法对象难集中。二是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居住分散,加上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趋于多样化,农民经济意识增强了农民时间由个人自由掌握,农忙早出晚归,农闲外出打工挣钱多,学习时间安排难。三是现有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农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规范理解难,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学法的积极性不高。

2、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一是有的基层政府和领导忙于经济工作,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基层干部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追求短期政绩效应,而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看成是费时费力的“软”任务。由于认识不足,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投入的精力和财力十分有限,影响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对法律的职能有片面的认识。有的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把法律理解为是“治民”的。对法律中一些赋予公民权利和保障公民权益的规定不去认真宣传,甚至隐而不宣,怕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反而不好管,更难管。三是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虽然各级都制定了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但在实施和执行中,大多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少数地方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应付检查上。四是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不规范,检查不到位,监督不得力,检查考核走过场现象较为普遍。

3、形式单调,内容平乏,效果不佳

近些年来,各地在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上,虽努力甚多,但成效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宣传教育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然是靠传统的出板报、发材料、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缺乏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二是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缺乏针对性。不同地区的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不同文化素质的农民能接受什么层次的法制教育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大多数乡镇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计划和普法内容的安排,都是原文照套上级的统一计划和安排,不能做到因地、因人制宜,有的放矢,使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素质、不同需求的农民接受着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学法效果。三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对法律知识学得不深、不透,知识面不宽,在宣讲法律时难以做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农民听起来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学法的兴趣,阻碍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构建新农村法治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基础,而完善和建全村民自治制度,则是切实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农民的参政议政能力,培育农民的权利本位意识,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解决农村存在的其他方面问题,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和谐发展。

1、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国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在中国农村的政治生活中,村民委员会是广大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就是广大农民最直接的、最大的政治利益所在。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总结该法试行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就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做出了比较科学完整的规定。但是,这一制度的法律建构仍显原则和简陋,需要有权的地方立法机关能够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就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比如要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以及人数等;要避免乡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对选举所进行的监督演变成非法干涉;要对选举前、选举时、选举后的各项有关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监督;保障整个选举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等等。

2、完善基层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保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产生是前提,实现农村事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是关键。从中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防范少数人的决策和管理的随意性可能给村民重大利益造成的损害,必须健全和发挥以村民会议为形式的多数人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的积极作用。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以充分实现村民自治。同时,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结合本地实际,全体村民可以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也是有助于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制度内容。但是这一制度在农村确实行的不容乐观。决策主体的不广泛性和决策内容的不公正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基层民主监督制度。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内部保障机制,民主监督是最为脆弱的部分。在实践中党支部总是通过与村委会交叉任职来实现对农村的领导。因此,靠支部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并不可行。有的村村民会议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很难按时、保质保量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行同虚设,因此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来监督,制约村委会的权力往往会落空。有的村的村民由于惧怕村干部的报复,农民“告状”或上访的风险成本增高,所以民主监督的渠道并不畅通,监督软化,致使村委会权力难以受到制约。要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必须从制度上赋予维护农民利益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从而增强农民的组织程度,这是解决监督软化的根本。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

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的素质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通过深入持久的普法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就能够进一步树立依法自我管理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自我管理的本领,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正确履行村级民主管理的责任,从而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重任。

做好新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首先要明确新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当前,在宣传宪法等基本法律的前提下,要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针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维护农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发展市场经济、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法律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不断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其次,要扩大普法宣传面。对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的偏远地区,以及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的地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第三,创新普法宣传手段。避免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停留在发些小册子,出出宣传车,编写黑板报,悬挂或贴贴标语等比较单一的机械的宣传方式,要针对农村群众急需的问题,采取贴近农村现实,适应农民需求,生动活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普法形式。

(三)规范基层政权的执法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切实依法规范基层政权的执法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尽快树立起农民对实行法治的信心。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少数乡镇干部,畅通监督渠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开始来逐步改善乡村的法治环境。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加大对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一些执法中的偏差,这是改善当前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威信、取信于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迫切需要。

首先,改革现有执法司法体制。将执法重心适当从市、县移至乡镇,变一些政府执法部门由县垂直领导为县、乡(镇)双重领导,并可试行由乡(镇)直接领导的体制;也可在乡镇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分庭,对一些简单案件就地审理,就地判决与执行,降低诉讼成本,使更多纠纷进入法律处理程序;在农村村一级设立司法专员,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和深入法律宣传。其次,加强司法、执法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执法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以及从内部扼制腐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第三,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各种乱收费、乱摊派或变相收费的现象,违法、违规在农村搞任何形式的达标、升级、验收活动,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活动,予以禁止,进行相应的监督。坚持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保护农民自主生产经营权,切实为农民提供行政和司法援助。

(四)完善立法,为农村法治建设创造有法可依的环境

关于农村立法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力度,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立法来反映农民的一些切实要求。如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等。同时,可以考虑吸收一些当地有益习惯,使之更切合当地实际和农民生活,而且利于执行。另一方面,也要克服立法超前的问题,相应地修改一些与农村实际不符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要注意不同部门法与不同类别法之间的关系,真正建构起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法律秩序。此外,要选择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立法。同时,对已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各种村规民约进行清理,凡不符合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的内容,认真进行修订。

(五)强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干部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农民群众同各种坑农害农和践踏损害农民民主权利行为作斗争,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配齐基层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二是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特别是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在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三是要拓展法律服务工作渠道。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王辉)

2.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二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主要问题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法治化程度不够。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学生的权利种类,但是保障学生具体权利的法律缺位。目前高校的管理制度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比如有些高校的图书馆抓住偷书学生后,便依据该馆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罚款并张榜公布的处理,这样的规章制度显然违背了《行政处罚法》执法主体的规定;二是对学生权利的规定重视不够,打开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设定学生义务和责任的内容多,关于学生权利的规定较少。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学生因其权利受到影响和限制而将学校上诉到法院的现象,从侧面反映出高校管理制度法治化程度的欠缺。

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高校与学生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为教育管理,另一方面表现为日常管理。虽然表面上同是管理与被管理,但二者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如何定位,看法不一,比较模糊,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来看,主要存在两种法律关系说。一是行政法律关系说,二是民事法律关系说。以上两种法律关系学说虽然自有其理,但是具体说来,笔者认为在法律关系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还是缺少明确具体的界定,总体上说还是比较笼统、模糊的。

学生管理工作程序法治化欠佳。按照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双方主体,管理者具有优益权。因此,如果没有制度化的管理程序,就可能导致管理权不受约束,从而造成某些管理者最大限度地扩张自己的权利,这显然有违法治原则。学生管理过程中不遵循合理的程序做出的各种处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目前,各种法律法规仅对学生权利保护进行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操作性,高校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对运作程序的配套规定,使管理显得过于主观化、随意性。

学生管理者法治化意识欠佳。对大学生权利的侵害和限制,没有引起学生管理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是学校管理工作价值导向和学生管理工作者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思想的惯性,使高校不少学生管理工作者过分强调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把学生作为管理的客体,视学校规章制度为管理学生的工具,而对如何维护学生的权益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实现人的权益。

学生权利救济缺乏有效的法治化途径。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学生权利受到侵害时,可能的救济途径一般是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实际上由于制度设计和贯彻问题,申诉和行政复议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当前高校管理实践中尤其是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法律关系中,有关对学生进行权利救济的规则较少且模糊不清。因此,多数救济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在受案范围上还存在着争议,大量案件还不能得到司法救济。

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措施构想

(1)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法律制度体系。高校在制定规章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正当程序、法律本位、民主公开等原则。建章立制应严而有度,多用倡导性条款、少用禁止性条款、慎用惩罚性条款,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相应的程序和惩罚主体,并规定具体的救济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等制度,完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建立健全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法制部门,高校应设立专业法制部门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成员或者顾问,积极参与有关学生管理政策的修改和审订工作或批评意见,并进行监督;开展法律服务,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以及规避法律风险。其次,要清理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完善现行规章制度中不符合或者违背法律法规的部分,使之适应法律法规规定。再次,要重点修改与大学生管理有关的教育法规,如《学位条例》、《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在明确高校的立法权限基础上,明确国家对大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以使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

(2) 准确认识高校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高校与大学生之间既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又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对于高校与大学生之间作为民事法律主体的权利保护,我国《民法通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了比较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高校与学生之间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保护,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目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意义上主要包含两层内容:其一,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受国家的委托对大学生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其二,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在确定两种法律关系时要注意不管是行政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学生均处于弱者地位。在确定法律关系时,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生管理法治化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问题。同时在确定高校管理过程中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时,要注意到大学生的身份的双重性:其一是国家公民,其二是正在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学生管理必须有利于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必须具有教育性,为此必须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重在培养与疏导。”

(3) 加强和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程序法治化建设。具体说来,高校学生管理程序化法治建设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重视送达与告知。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不受侵犯。其次,重视说明理由。高校在对学生做出某项剥夺权利的行为时,必须在执行前向当事学生说明理由。再次,完善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核心, 其功能是使相对人有权站在利害关系人的立场上,使自己的意见反映到行政主体的决策中去,使权力与权利相制衡。具体操作过程中,高校听证程序应注意处理好听证主持人、参与人的选定及听证结果的效力等问题。第四,推进校务制度。校务公开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障广大学生最大限度行使知情权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4) 努力提高学生管理者法治化意识。首先,高校学生管理者要确立学生权利至上的管理理念。权利至上要求高校管理者尊重被管理者的基本权利。在设定大学生义务时,还必须考虑与该义务相对应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重视用权利至上的理念对一些传统行为方式进行重新审视。其次,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要提高法律意识。一是高校要通过举办教育法制讲座、敦促鼓励自学等方式,培养管理者的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权利意识、法治理念等法律意识。二是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养成严格执行法律及依法管理的自觉性。高校学生管理必须遵守行政法治要求,按照权限法定的原则行事,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乱用。再次,高校学生管理者应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学校应以学生的利益和成长需求为出发点,以尊重学生的主体选择为前提,按照权利和责任相平衡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周全的服务,正确认识和处理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5) 建立健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具体而言,笔者认为高校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建立健全校内仲裁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1]刘念.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讨[J].高等函授学报, 2007, (3) 73.

[2]路景山.谈高校依法治校与防范学生管理法律风险[J].教育探索, 2007, (4) :82.

[3]刘晓华, 熊瑛.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J].咸宁学院学报, 2006, (5) :170.

[4]张泉.沿着法治化方向改进高校学生管理[J], 教学研究, 2005, (3) 216.

[5]齐元军, 刘晓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析[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 2005, (4) :89.

[6]张学亮.关于高校校规的合法性思考[J].高教探索, 2004, (1) :29.

3.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农村水利 建设

农村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众多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所以我国必须致力发展农村水利建设,才能更直接的提高国民经济收入,带领国民真正的过上小康生活。“水利是农村经济的命脉”科学地概括了水利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发展农村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达到高产稳产。我国人多地少,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自然灾害频繁,以及农业生产对水利的要求逐渐提高,给我国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而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提高农村水利保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1]。

1、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建设标准偏低,老化严重

现有水利工程大部分修建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且排灌标准很低,目前功能普遍衰减。既造成排涝能力弱,农田积水无法排出,又导致提灌能力差,不能满足灌溉需要。

1.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差

尽管我国农田水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新时期“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对外开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我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由于勘测、规划、设计仓促,经费不足,配套不全,施工条件简陋,工程质量差,后期又缺乏维修管理,经过几十年的运行,不少工程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普遍老化损坏,大型灌区骨干建筑物的完好率不足40%。相对于大型灌区的骨干工程,中小型灌区以及农田水利田间工程的现状更令人担忧,导致输水效率低,渗漏损失大。因此,我国一方面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又是灌溉水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低[2]。

1.3保护意识淡漠,疏于管理

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比较普遍,使众多小型水利设施功能丧失殆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1.4重经济轻水利,投入不足

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变化,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资、投劳力度逐步弱化。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投资、投劳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步入低谷。随着农村绝大多数强壮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农村小型水利投劳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村以下小型工程投劳的组织难度明显加大,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后,筹资筹劳总量有限,能够投入农田水利的资劳微乎其微。

1.5农民兴办水利的积极性下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粮价已经放开,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已占领了我国的部分市场,加之农民增收缓慢,种田的积极性不高,使兴办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

2、加强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的对策

2.1扩大水源,增大贮量

我国是世界13个严重缺水国家之一,特别是西北地区和华北平原农区平均降水500~650mm,只靠自然降水很难保证粮食的可持续增长。因此,应采取跨地区西水北调工程的规划与实施,以扩大水源,提前研究“溯天运河构思”。可从雅鲁藏布江筑坝,把水位提高到海拔3588m,能将2000亿m3水引入黄河,再利用黄河小道,把水引入西北、华北缺水区。经青海湖调蓄,把水输入新疆盆地和河西走廊及晋、冀、辽、蒙北平原。“大西线”调水方略如能实现,我国西北华北平原缺水问题会得到彻底解决,工农业的生产才能持续发展。

2.2加强农村水利基础建设,扩大旱地浇灌

优良的水利设施是确保农业均衡用水和粮食增产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温室氣体排放,气温增高,干旱灾害将更加严重,为了抗旱夺丰收,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扩大旱地浇灌,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偿。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利用冬春农闲时间,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水利基础建设,整治病塘病库,维修和兴修引水渠道,改善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做到排水有沟、蓄水有池、沉沙有凼、护坡有草,增加农业供水能力,扩大旱地浇灌面积,改变目前农业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其保证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

2.3植树造林,搞好生态工程蓄水

为了解决我国工农业缺水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现有荒山荒坡分期分批进行绿化,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营造水保林、用材林、经果林,通过几代人的努力,不断提高我国森林覆盖率,涵蓄水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增强农业抗御干旱能力,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2.4发展节水农业

农业是用水大户,目前农业用水占全国总用水量70%左右。由于输水管道和渠堰遭损毁,年久失修,在农业输水过程中,有30%~40%的水渗漏浪费,因此修好渠道、发展节水农业、减少农业用水量、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对缓解我国用水资源短缺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节水农业是以节约用水为中心的农业,是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也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其核心是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如改目前的大水漫灌、串灌为滴灌、渗灌、喷灌等措施,能充分提高农田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效益,保持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2.5节能减排,防治水土污染

为了防止我国水土继续受到污染,在工业上要节能减排,控制工业“三废”直接排放,要严格执行《水法》和《水土污染法》。对污水要通过化学处理,回归利用,灌溉农田,使污水资源化,达到既增加供水量,又治理污染,这是解决我国缺水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农业上要推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多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用量;提倡生物防治病虫害,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通过上述办法防治水土点源、面源污染,缓解城市农村供水矛盾。

3、结论

总之,发展好农村水利,可以增加我国农田灌溉,让农民脱离那种靠天过日子的时代,扎扎实实搞好农村水利,农村水环境才能改善,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提高,从而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使农民群众在水利发展中更多收益,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薛金超,赫金良.农村水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J].现代农业科技,2008,(01).

4.探讨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字方针内涵十分丰富,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总之,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各地按照中央“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虽然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因此,正确地对待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以利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向前推进。我就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村庄规划不够全面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

有些镇村没有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不全面、不科学。一是重中长期规划,轻短期规划和计划。虽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但新农村分阶段建设的规划还不够明晰具体,对村容村貌建设要达到什么要求、生产发展要达到什么程度、生活宽裕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二是重局部规划,轻整体规划。有的镇只重视某个村某个点的规划,而对全村甚至全镇新农村规划缺少通盘考虑。同时,有的村规划起点低、水平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据调查,有的村规划生搬硬套其他村,不能体现自身特色;有的村规划与全县及所在镇的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不相衔接,存在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的隐患;有的村即使有了规划,但由于镇领导的更换和干预,随意变动,不严格执行规划,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还有不少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没有考虑,存在“跟着感觉走”的情况,不利于面上实施,导致不少村居只见新楼房、不见新村庄。

2、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

在基层,有的农民由于在思想认识上对新农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认识不够,对新农村建设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有资金下来,村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在许多新农村建设点上普遍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3、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简单化”。重硬件、轻软件,重规划、轻执行,重建设、轻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片面化”。以偏概全,只注重形式,将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少数基层干部过度热衷于新村庄建设,乐于村庄建设的外观,过分强调村容村貌的整洁,甚至把建了几栋楼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型,以村庄楼房多寡来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严重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在公共服务、精神风貌、科技教育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三是“短浅化”。在基层,哪里简单就抓哪里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把新农村建设仅仅定位于硬化几条路、改几户厕、装几户自来水、粉刷几栋房子等简单的村庄环境整治,忽略了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如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问题,缺乏足够重视,措施乏力。

4、要素制约突出,影响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开展

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任务重,必须先行试点,再全面稳步推进。通过对示范村建设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当前存在政策、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要素。一是政策不够完善。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有的政策存在不确定、不连续、不合理等因素,如以工补农怎么补,城市带农村怎么带,政府增加的支农资金如何补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影响了镇、村和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资金筹集难。不少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富裕程度较低,建设主体投资乏力。同时,县、镇两级由于财力所限,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足。三是土地制约明显。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不少村没有预留中心村用地,即使预留了,有的也已被置换为工业用地,或被重新发包,有的与现在的中心村规划不相符合,导致能建新村庄的地方不在规划内,规划的地方不能建新村庄。加之新农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涉及转换用地的政策不明确,使土地调整、置换、募集比较困难,造成不少村新农村建设用地迟迟不能到位。

二、对策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世纪工程,是贯彻党的“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3-4]。

1、认真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构画新农村建设蓝图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划,尤其是乡(镇)村建设规划,要充分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不搞千篇律。建设规划要经村民充分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专业机构指导、相关部门审定,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

2、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以优质稻米、生猪、家禽等主导产业为依托,发展特色农业,以绿色无公害大米、蔬菜等为带动,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二是发展农业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扶优扶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民的收入;三是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以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整合品牌资源,打造一批拥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3、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政策,让公共财政受益于农

国家将通过各类项目逐步加大扶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将各项目如期保质地在农村落实。对帮助农村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的项目,应保证全面落实;对农业各种直接经济、物质补贴和奖励,应及时发给相关受益人;对各种保障性福利,应及时搞好申报审批,使农民享有公共财政福利。

4、积极创新投资机制,改变投资方式

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建设新农村从根本上说是亿万农民的伟大事业,农民应当在建设自己的家园中成为现代建设的优秀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要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拨一点,涉农资金捆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包扶单位帮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让一点”的融资模式。政府应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

5、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重点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池四改”(沼气池、改厨、改水、改圈、改厕),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三是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尽快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求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求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四是加强农村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加强村镇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民健身休闲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一定会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就。3参考文献

5.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五

【摘 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近年来也成为了全体国民关注的热点,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比较重大的成就,值得国民庆幸。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制度,造成城乡差别巨大,它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的关键因素。我们也必须重视和努力解决当前新农村建设当中所面临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顺利进行。通过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建设新农村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问题,对策

新农村建设的提法引起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源于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发表。实际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不是今天才有的。新中国建立之初的上世纪50年代,党和政府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但这个“新农村”是相对于解放前的“旧农村”而言的。改革开放之初,党和政府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但这个“新农村”相对的是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是针对在新世纪里农村建设的新的历史任务提出来的,面对的是新形势和新要求。这个新要求或者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就是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村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从根本上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就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地应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新农村建设之路。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拓创新,强化政府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地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取得突破。但是,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和困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这些目标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1.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这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有着很大的要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装备条件还比较差,经营管理也比较粗放,严重制约了农业竞争力的提高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加快建设新农村,既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应有之内容,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1.2繁荣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

现今的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当中,但我们还是不能忽视8亿农民的发展要求。只有农业机械化水平上去了,农村道路交通、水利建设、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了,农民的收入才能增加,农村经济才能繁荣。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惠及到全国的每个角落。

1.3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全面小康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道路。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范围,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消除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让广大农民能够像市民一样拥有洁净方便的自来水、清洁的燃料、整洁的厨房、舒适方便的卫生条件和平坦的道路。

1.4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我们打破惟经济发展论的常规思想认识,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农村科教、文化、卫生等设施条件,逐步改变目前城镇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实问题。

2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致富困难

发展经济是建设新农村活动的关键,归根结底是要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态。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是由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生产单一,这样农产品生产成本高,价格低,常常是增产不增收。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为突出的矛盾。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会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2公共设施严重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由于多年来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的历史惯性,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加之免除农业税后,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渠道变窄。最明显就是农村里垃圾问题,由于环保意识脆弱,村民对生活垃圾历来都是随处乱倒,而且为了能给河水冲走,大多倒往村庄里与生活紧密相关的河流中,一到枯水期,就能见到河边到处垃圾成堆,不说这些生活垃圾极大污染了水源,就是村容也与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整洁格格不入的。如果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状况得不到解决,发展生产,致富农民只能是一句空话。

2.3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

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民群众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由于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的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2.4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改革也在不断深化。但是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重要因素——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仍未彻底打破。土地、资金等影响农村发展的因素未能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任务相当艰巨。

2.5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不容乐观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村级组织是新农村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的组织者和推进者,是保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但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后于农村改革发展客观形势的需要,面临着年龄结构老化,整体素质不高,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较弱等诸多问题。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成为领导农村发展的核心。个别村甚至正常的办公地点都没有,成为无办公用房、无办公设施、无活动场所的“三无”支部。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3.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客观分析地区的现状,努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民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3.1.1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就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单培训,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就业,切实保护好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免费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要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使外出务工农民的付出能够得到合理回报。

3.1.2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一是以瓜果、生猪、家禽等主导产业为依托,发展特色农业,以绿色无公害大米、蔬菜,优质草食动物、水产品为带动,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二是发展农业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扶优扶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突出抓好粮、猪、禽、林、果等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使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增加农民在农业产业链上的收入;三是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以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整合品牌资源,打造一批拥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的农产品知名品牌;五是推动全民创业。鼓励农民发挥自身优势搞规模种植养殖,创办经营实体,创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3.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3.2.1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要加大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实施力度,组织实施好中低产田的改造,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河塘的疏浚整治工作及其配套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引导民资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的管理养护机制。

3.2.2推进农村的道路交通建设

要逐步把乡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俗话说的好“要想富、先修路”,要想改变农村的基础生活条件,必须要有通畅的道路,那样就可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才能顺利走向市场。

3.2.3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中国传统的农村劳动人民,一直都是饮用未经过滤消毒的河水、山塘水或井水,一旦周边水质受到污染,就会影响到农民健康。通过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农民都能饮用上清洁安全的自来水。

3.2.4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

要将电力、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纳入到村庄布点规划当中。让民用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橱,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在适宜农户中普及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

3.3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

3.3.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好建设新农村的基础

要大力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建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注意调动和保护长期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3.3.2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

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分期分批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等的培训,促进科学种田。要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

3.3.3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

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的创建活动。提倡移风易谷,反对封建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4创新农村发展体制,做好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农村发展的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所提出的目标任务之一,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重要性,不断创新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4.1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政策,让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

财政部门应利用国家各类项目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在农村认真落实。对水利、道路交通、供电、供水、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等项目应组织专人配合实施;对农村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项目应保证全面落实;对农业各种直接经济、物质补贴和奖励应及时发给农民或相关受益人;对各种保障性福利应及时搞好申报审批,使农民享有公共财政福利。对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合作经济、农业服务业等)的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应坚持执行。

3.4.2积极创新投资机制,改变农业投资方式

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建设新农村从根本上说是亿万农民的伟大事业,农民应当在建设自己的家园中成为现代建设的优秀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要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拨一点,涉农资金捆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包扶单位帮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让一点”的融资模式。政府应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建好水、电、路等公共基础建设,解决单家独户不好办也办不了的事情。政府在投资方式上,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更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物资援助、风险补偿、减免税费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资金物资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上,采取“统一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模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

3.4.3抓好试点工作,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途径和方法

基层主要领导要建立自己的试点,并深入基层和农户进行调查研究,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蓝图。重点抓好省、市、县、镇各级示范村的建设,捆绑有关项目资金,使示范村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路、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都有一个明显的改观。通过示范村的现身说法,使广大农民看到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前景,进一步坚定信心。特别是连片试点区的领导,应当坚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高度重视已经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问题,通过调研,根据当地实际,按照通村道路、通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同的维护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规范性的维护管理措施。

3.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政治进程

健全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要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领导能力。要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村干部应发挥经济合作组织经纪人和龙头企业的作用,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开展工作,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用村民自治的方式推动工作。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重大变化,既是在党的强有力领导下发生的,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对“先富能人”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4结束语

6.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六

【摘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使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得到落实。学校一切工作的执行者和实践者都是教师,教师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是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和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一切美好愿望和长远奋斗目标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农村教师流动性大,待遇不高,分布不均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解决农村教师队伍的管理问题迫在眉睫。

【关键词】农村教师队伍 管理难点 对策研究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在我国教师分布的版图上,农村教师占据了半壁江山。据2005年的统计资料,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有540多万,占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3%。这540多万教师任教于38万所农村学校(占全国中小学总数的80%强),承担着1亿零8百万农村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占全国中小学学生总数的54%强)。因此,在我国要想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必须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农村教师队伍队伍管理的难点。

(一)、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部分农村教师师德严重下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教师受拜金主义的影响,追求安逸的生活,一切向利益看的思想有所抬头;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有些学校也兴起了走后门,有关系的走后门的孩子就用心辅导,座位也是前面或中间。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教师中饱私囊也就见怪不怪了,长此以往教师为人师表的表率也就荡然无存了。在农村小学有些教师有事办事、有活干活、一心二用的现象司空见惯。却不知教师工作是复杂的创造性的劳动,既有个体性又有群体性,具有长效性、滞后性和隐蔽性。

(二)、农村教师严重流失

由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差异和人才流动的社会化,为农村教师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教师和其他人才一样对物质条件同样有追求,教师的流失和教师的物质待遇也有一定的联系。教师的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走出农村进城市,向沿海城市谋求发展;二是走出本行,进其他单位任职高就的,有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想做老板、当经理的;而有的外借,政府部门缺文职人员就从教育部门借用,被借用的几乎都是特别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还有许多教师热衷于报考公务员,这无形之中又加剧了教师的流失。以上几方面给教师队伍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农村教师青黄不接,老龄化问题十分严重。大批教师面临退休而又无法补给,导致许多学校教师严重不足。

(三)、农村教师结构不合理

目前农村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教师所教的学科非常不合理。大部分教师教语文、数学,而教体育、美术、音乐等综合科目的老师极其缺乏,更有甚者本来通过招聘来的一些综合科木的教师,由于学校师资力量的匮乏转而教语文、数学,本末倒置。无法适应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需要,更不要说学生的全面发展了。综合科目的教学也就形同虚设或只有让非专业教师来教,这样是不是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发展呢?据调查,在江西许多农村学校根本就没有专职的体育、美术、音乐教师。一般是一个教师要教好几门课程,每周要上二十多节课,教主课的都不够,更不要说上综合课了。这种普遍现象无形之中毁掉了许多孩子的兴趣,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于我们这个人力资源丰富的国家来说,者无疑是一件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四)、农村教师分布不均

由于农村教师流动性大,城区和农村教师分布上不均衡,农村教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锐减,很多教师不愿到农村小学去教书,想方设法往上调,不安心扎根农村学校,给农村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同时集镇和乡村教师分布也不均衡,中心小学人满为患而乡村完小和教学点缺乏教师,有的乡村完小只有七八位教师,个别地方更少,缺编的学校就由代课老师来补。这样不仅严重的影响了教学质量还给当地政府带来了繁重的经济负担。

(五)、农村教师的素质普遍偏低

在农村、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农村小学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在社会上录用的民办教师(现已转公办),有顶替的,有代课的,这部分教师在学历上、业务素质上偏低,与城镇教师有较大的差距。自从我国实行补偿教育以来,十几年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我们也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学历达标率远远达不到合格的水平。从整体上说,农村教师的知识面狭窄,整体素质偏低无法满足现在学生的需求,给农村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挑战。而且,由于教育经费的不足,加上许多地方政策不到位导致许多教师不能有计划的培训和进修。并且农村学校没有骨干教师,没有像样的优秀教师,致使许多学校学无方向、学无榜样、学无示范。上课时,就连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都讲不好,这对学生的长远发展是很不利的。

(六)、农村教师难以适应新课标

由于农村教师资源紧张,录用层次低,录用后直接上岗,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有些教师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知识面狭窄,思维固化,不愿改变,教法落后;加上学校经费紧张极少得到培训。面对新课程改革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目前绝大部分教师还处在照本宣科、执行标准教书匠水平,他们只是把只是单向的灌输给学生,充当知识传声筒的角色,很少具有创新意识,不懂得教育科学的内涵。这样势必造成农村小学教师教育观念落后,习惯实施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把成绩好坏看作评价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走进了应试教育的死胡同。

二、农村教师队伍管理的策略

(一)、标本兼治,强化师德建设。

1、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管理相结合。制定并实施各种师德规章制度,是规范教师依法从教、以德施教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但规章制度效能的发挥,还得依赖于教师的内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因此,教师管理首先应当是师德管理。在师德管理中,要善于做到“三先”:即“管理先管人,管人先管心,管心先知心”。在强调执行和实施上级和学校制定的各种师德具体规范要求时,要想方设法了解把握教师的各种心态,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让一些具体的师德规范要求和制度更容易得到教师的心理认同,真正内化为一种行为约束。

2、坚持抓积极因素与抓消极因素相结合。抓积极因素中,首先要树立师德新概念。把教师的成功放在首位,努力创设一个既照亮别人又照亮自己,在奉献中成就自我的良好环境。积极引导青年教师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培养一种甘于奉献、甘守清贫的职业精神。其次,学校校长要负起应有的责任,付出人文关怀,在对待教师成长上应当像班主任热爱每一个学生一样,公平对待每一个教职员工,鼓励支持相对后进的教职工成长。因为唯其热爱,才能善于发现每位教职员工的某种优点或长处,才能促其扬长避短。抓消极因素中,我们往往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有些违背师德规范要求的事情,还常常发生在一些对班级管理严格要求,对学生则是“恨铁不成钢”的敬业型教师身上。在严格管理中与学生发生冲突时,或者言语过激,或者处理失当,引起个别学生或家长的误会、曲解和责难,有的还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但却会得到其他一些教师的同情。校长在解决这些问题时也会感到很棘手。因此,我们必须冷静、恰当地处理好这些问题。一要晓以利害,严格要求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努力维护教师形象、学校形象、教育形象。二要引导教师讲究教育方法和策略,有点“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在目前管理学生尚缺乏较好大环境的情况下,领导要为教师多承担责任,注意保护教师对学生严格管理的责任性和积极性。

3、坚持抓科学发展观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于教师的一些合理需求和实际困难,即使我们的能力有限,也要竭尽全力,分忧解难。长此以往,就能大大增强领导与教师之间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人和万事兴”,不但利于激发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而且在碰到诸如评定职称、评优评先等难度较大的工作时,有些教师也能顾全大局,其中也不乏情感维系的因素。

应该说,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是其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师德建设,让教师心中永远有追求,努力创设一种人人奋发向上的氛围,这是教师综合素质得以持续提高的原动力。

(二)、培招并举,强化结构建设。

1、坚持学校培养与学历教育相结合。抓好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要求学历不合格的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鼓励学历合格教师进行学历提高。高职中教师力争达研究生学历,初中教师力争达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力争达专科学历。学校可以制定一些奖励政策,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提高学习,不断修炼“内功”。

2、坚持村小调整与资源整合相结合。调整学校布局,是整合教育资源的有效办法。

3、坚持缺编支教与专业跑教相结合。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流动现象比较明显,这就导致了城区学校优质教师和专任老师充足,高中、初中优质教师和专任教师多,而偏远学校和村级小学优秀教师和专任教师紧缺。这是直接导致了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日益加大。要克服这一难题,要切实落实好以下两项制度:一是实行“支教”制度,城区学校、高初中学校的专任教师和优秀教师定期到缺编单位任教,且不能停留在文字上,要把“支教”与教师评先、职称评定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二是实行“跑教”制度,一个乡镇之内紧缺科目教师调节使用。按规定,小学三年级要开设英语。如果全县所有小学都开设英语,那我县就要配备几百名小学英语教师,如此大的需求,短时间内难以到位。因此,我们把初中、中心小学的英语教师集中起来,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水平高的教师到其他学校任教。一方面确保所有小学都能够按规定开齐所有科目,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了有限的教育资源。

(三)、全面实行评聘分开,打破一聘终身制,激活竞争机制。聘上职称就万事无忧,要打破教师这种固化思想,激活他们的工作热情,只有打破一聘终身制,实行评聘分开,三年或五年一聘,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不破不立,制度上的改革才能让教师主动地去寻求变化、追求与发展。

(四)、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

1、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投入。国家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例如,新建教学楼,使中小学的班容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建学生公寓,满足寄宿制学生的住宿要求;建立实验室、校园网,让农村学生也能够享受城市学生的学习条件;建教师公寓,让农村教师也能享受到城市教师的住宿条件,让他们安家落叶。

2、增加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农村教师的收入比城市教师普遍要低。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出台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例如,到农村任教的教师增加两级工资;放宽农村学校的职称结构比例;实行城乡学校经费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让农村学校教师同城里教师一样享受课时津贴等措施,这样能够增加农村教师的收入,缩小城乡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农村教师安心、甘心、专心的教学。

(五)、为教师的继续教育、业务进修提供便利。

学校每年都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培训机会,教师的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除此之外,我认为应该要求教师不断地“充电”,不断地提高,包括学历、知识水平,能力素质,思想观念等等。一方面,提倡以在岗自学为主,利用学校自身的条件,对教师进行计算机知识与操作、教学基本功、普通话、班主任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在学习时间上给予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学校可以为教师提供特殊学习经费,让教师根据自己的不足和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养,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六)、抓好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高度重视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管理,积极探索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有利于师生发展的学校常规管理体系。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听课,写教学反思等最基础的教学环节做起,不断强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教研,创新教学方法,督促教师做好每一件事、每一天的事,让教师每一天都把关注的目光放在教学上、放在学生身上,让爱与责任与教学工作随行。让我们课内课外的教与学更加生动活泼,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处处彰显精彩。

三、结束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教师是关键,不管是哪一个层面的教育,学校的使命就是要培养出学生喜欢、敬佩的老师,把学校办成学生幸福成长的乐园,我们广大教师要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们学校要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科学的发展,功在当今,利在千秋。

参考文献

[1]冯大鸣.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现有的进展与未来的突破.教学与管理2008.4:7

[2]吴秀娟等著.中国校长工作新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6年.239~241 [3] 沈祖芸 计琳.整体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是内涵建设的关键点.中国教育报.2007年 【4】李建平农村教师素质亟待提高 中国教育,2001年

7.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七

一、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当前农电管理中由于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作支撑, 明显感到后劲的不足, 出现很多新的矛盾焦点与问题。根据笔者调查研究, 结合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 当前农村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现有的农网技术装备水平与安全、可靠、优质供电的标准还有一段差距。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 农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七八年前改造的农村电网已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工农业发展的需要, 电力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原来农网改造资金有限, 改造面没有达到100%, 特别是网改结束后, 新增用户业扩报装没有投资来源, 农电企业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解决。另外, 农网改造只是按当时用电水平规划设计的, 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用电量逐年呈上升趋势, 农网改造标准滞后已突显出来, 改造质量标准低, 线径细, 配变容量小, 用电高峰时超负荷运行、电压低、用电难又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重新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是不可能的, 农电企业又难以承担建设改造投资, 只能进行部分电网整改和运行维护, 但这部分资金却没有来源, 农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

(二) 农电企业发展资金短缺

要实现电网坚强, 提高农网技术水平, 保证安全可靠供电, 要实现体制改革到位, 提高农电工待遇, 保证农电队伍稳定, 就要加大资金投入, 而资金短缺是农电企业当前最大的困难。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只能是靠管理出效益、靠改革求发展, 充分利用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费, 缓解目前的矛盾, 为新农村建设铺平道路。农村电网运行维护管理费 (包括低压线路损耗、设备运行维护、电工合理报酬等) 已测算到户电价中, 并从电费中收取。电力企业如何用好这部分资金, 为企业发展打开一条通道, 这是个关键。但是, 目前电价空间较小, 售电量的大小又受到各方面的影响, 增减不稳定, 造成农电企业的经营困难, 没有多余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反过来, 基础设施的薄弱, 又相对地增加了农电企业的经营成本, 有可能造成不良循环。现有的电价空间只能维持县 (区) 级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成本, 有的县 (区) 正常的折旧提取不足甚至无法提取。

(三) 体制改革不彻底

农村电力资产产权界限不明, 设施维护更新问题难煞基层管理者。由于许多地方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初, 没有按文件要求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导致供电管理部门对该部分资产没有办法提折旧和维护费用, 其结果是农村的配电台区、房屋出现大的维修和投入时, 县 (区) 供电部门认为该部分资产没有办理移交手续, 不予维修, 村委会认为供电部门将维管费收走, 不应由村委会负担, 从而导致台区管理日趋下降。用工制度不合理, 同工不能同酬。长期以来, 农村电工工作在电力第一线, 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电力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 他们的待遇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电工的主要问题。农电体制改革以后, 实行了“五统一、四到户”, 县 (区) 乡电力一体化管理, 农村电工也成了电力正规军, 然而, 他们和供电所职工却同工不同酬, 身份不一样, 农村电工的工作量加大, 责任加重, 以原来的工资水平看, 难以养家糊口。因此, 不少经济发达村庄的人不愿当电工, 工作积极性不高, 责任心不强, 另外, 农村电工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存在后顾之忧。这些问题, 造成农村电工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都缺乏保障, 农电工队伍不稳定, 给农电管理造成压力, 解决农村电工的待遇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对策

农村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不仅使得电力“三为服务”在农村、在百姓的眼里、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日益淡化, 也将会严重影响农村电力改革的进程。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打破垄断, 引入竞争机制, 建立全国统一的竞争性电力市场, “厂网分开”为打破电力行业的垄断经营迈出了第一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就必须加强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提高农电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 打破垄断, 靠引入竞争机制, 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改变当前供、售合一的管理模式, 将当前的低压配电管理、营销从供电公司分离出去。10KV中压及以上仍实行现有的供电系统管理模式, 供电公司 (属系统管理) 收费到台区;0.4KV及以下的配电系统实施多元化的营销管理模式, 引入竞争机制, 实行市场的准入制度, 允许有条件的集体或个人涉足0.4KV的配电营销经营, 收费到户。组建县 (区) 级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供、售电的经营监督管理 (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安全用电监察、电价检查、经营单位的违章经营处罚等) 。将从 (区) 县供电公司分离出来的那部分业务交由县 (区) 农电公司 (属地方管理) 经营, 并允许其他集体、单位或个人自主经营该项业务。通过以县级农电公司为主, 其他经营渠道为辅的营销管理模式, 用市场这支无形的手来实行优胜劣汰, 打破电力行业在售电方面的垄断地位。实行基于电力供求关系的电价体系, 从制度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积极鼓励低压配电管理营销的竞争性和行业投资的多元化, 加速资产非国有化进程, 实现商业化方式运作。增强电力体制改革的透明度, 实行客户友好型服务原则, 让每个用电客户享有用电的选择权、电价信息知情权、电力改革发言权。

(二) 落实责任, 靠组织管理赢得发展空间, 建立农电企业现代企业制度

健全行业管理章程, 改革用工制度, 实现同工同酬。建立科学的核算、预算、业绩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机制, 实行全面、全过程的预算管理, 加大资金归集力度。对供电所的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控制电网维护费支出, 对农村电网维护费的使用实行指标管理并严格考核, 按照各乡镇配变总台数、线路总长度、用电总户数等下达低压维护费使用指标, 进行季度或年度考核, 奖惩兑现, 节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 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罚款, 这样不但能有效控制维护费的开支使用, 同时也可增强农电职工为企业节能增效的责任心。改革用工制度, 落实同工同酬, 实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 充分调动基层电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潜力。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的电力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一个宽松的用电环境。加强农电安全管理, 不定期到田间地头、集市开展科学用电、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培训, 夯实安全教育基础, 严格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加大对检修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稽查考核力度, 杜绝“六不”行为, 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同业对标工作, 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的标准, 进行现状分析, 找问题、找差距, 确定标杆和奋斗目标, 将各项管理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个环节, 使企业在安全生产、电网运行、营销服务、电网建设、资产经营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新突破、新提高, 在“比、学、赶、超”中不断提升农电企业的管理水平, 实现农电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三) 以人为本, 靠人员素质提升企业品牌, 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电管理队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观念。同时要围绕“按需施教”的原则, 开展好农电用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掀起岗位练兵热潮, 以工带学、以考促学、以学劣汰, 造就一批适应农电企业发展需要、思想政治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要建立完善的人才使用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优化人才资源结构, 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要重视人员的精神激励作用, 大力提倡敬业精神, 靠事业凝聚人心, 对作出贡献的人才要给予奖励, 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企业、爱护企业、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

(四) 靠优质服务维护企业的生命线, 不断提升农电服务整体水平

进一步深化供电服务意识, 规范服务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电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目标, 全面落实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提高电力职工的服务意识, 将承诺服务、优质服务的理念贯彻到基层的每一位职工。进一步规范供电业务流程, 减少中间环节, 提高办事效率, 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规范服务窗口建设,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新近修订的《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标准》, 对已命名的示范窗口进行复查确认, 树立先进供电所和优质服务典型, 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带动整体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做到缺电不缺服务, 限电不限真情, 真诚为广大客户服务, 努力做到让客户满意。认真做到有诺必践,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企业与客户交流的平台, 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 在客户的愉悦和满意中取得利益。进一步推动95598建设, 加大服务热线的宣传和应用力度, 拓宽多样化服务渠道, 逐步推广邮政、信用社代收等缴费方式, 定期组织送服务下乡, 开展用电安全检查、上门办理业务、上门收费等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服务, 逐步推行大客户个性化服务和弱势群体关怀服务, 提高客户忠诚度。

摘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公共服务,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文章分析了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进步, 指出了农村电力事业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8.农村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Word 文件 篇八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6.069

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1 在经费保障上,还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经费是确保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保障。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反映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经费保障问题。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党建活动经费存在无专项开支、无稳定投放渠道和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两无一没有”窘境,党组织的各项活动难以有效开展。一是活动场所涉及的经费问题。二是党务工作者待遇偏低,基层党务工作者大多都是兼职的,在工资待遇上没有保证。三是对困难党员的帮扶也需要经费。

1.2 在组织生活上,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学习培训形式单一,没有形成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农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难度比较突出。在职党员对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有抵触情绪,年老体弱的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很困难,流动党员当中,又以流出为主,流入很少,所以不但召集上有困难,开展活动也缺少积极性;二是“两新”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存在制约因素。很多非公企业,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工作时间长,学习时间少,加之党员人数较少,活动基本不开展,或者开展的极少;三是有些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较少,年龄偏大,对开展组织活动不但缺少组织者也缺少积极性;四是农忙时期作业点分布的比较分散,因此很难集中到一起进行学习和组织活动;五是理论宣传与现实反差较大,宣传的手段比较单一,过于重视说教和正面教育。

1.3 在组织建设上,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两新”组织,党员基本上都是没加入“两新”组织之前入的党,组织建立后,原来是多少党员还是多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很少。党员人数少,党建基础比较薄弱;二是基层发展党员有名额限制,有的地方名额过少,难以满足要求;三是一些新的经济组织难以建立党支部。在组织当中的党员本身就隶属于某一支部,流动性较强,如果再加入新的支部,管理起来就比较混乱。另外,即使成立了新的党支部,提档升级也难,负责人一走,支部立即陷入无人管理,很难形成常态化;四是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上,有选人唯亲的问题。发展积极分子,倾向于自己的亲戚和朋友,而不是看群众基础是否雄厚,或者素质好,能力强,能干事,如果任这种倾向发展下去,那么就难以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2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

2.1 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经费保障,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激励机制

一是充分挖掘资源,多渠道盘活集体资产,不断增加基层集体收入;二是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场所建设;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典型乡(镇)的发展后劲。对典型乡(镇)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的给予相应奖励;四是对任职时间长的党务工作者按工龄提高绩效工资,并通过“上级补一点,本级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逐步解决基层尤其是农村党务工作者的养老、医疗保险问题;五是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水平,统一工资发放渠道。在地方经济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发放党务津贴,切实解决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通过物质激励,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对优秀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在提拔使用过程中,优先考虑,优先照顾,优先使用,并优先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引导基层党务工作者干出成绩,干出亮点,以激励他们奋发向上。

2.2 提升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的素质,创新农村基层党员的培训方式

一是充分发挥县区党校的阵地作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党务工作者培训,有条件的可上调至地委党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每年定期组织农民党员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农民党员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政治素质和农业技术水平,增强致富本领;三是有计划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基层致富带头人外出参观学习;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参观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提高党务工作者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基层廉政建设,保证基层稳定。

2.3 注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基层班子的选配。开展“五好班子建设”。基层工作先进不先进,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是关健。对基层本级党员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挂职、考聘或做通在外工作、经商党员回来参与工作。对支部工作弱化一时无法解决的基层组织,可从加强行政干部建设着手;二是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扶持,通过采取“百局联百村”等项的帮扶措施,从资金、人才、项目建设上帮助基层组织发展经济,壮大基层集体经济,支撑基层组织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两新”组织的支部建设,没有党员的,先从选派党建指导员入手,逐步开展党的建设,条件成熟后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党员较少的“两新”组织可进行属地管理,支部建设划归直属部门或行业协会代为管理;四是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开始,到党员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严格按程序要求,认真落实党员发展的相关制度,不走过场。并留下相关的影像、文字资料;五是认真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做好党员发展的人才储备。对3年以上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基层组织,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组织党支部书记谈话,对因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或其它原因负有主要责任的可予以组织处理;六是在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全覆盖方面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和教条主义形式,避免党支部建设叠床架屋,以精干有效为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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