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姆雷特有感

2024-10-07

读哈姆雷特有感(通用12篇)

1.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一

生存还是毁灭

——读《哈姆雷特》有感 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喜欢一句话:“我们多应当拥有的,不仅仅是高贵的理性、伟大的力量,更是优美的仪表、文雅的举动。而这种美丽,不是建立在全面发展的生存哲学之上的吗?如果不懂得把握全面发展这一权利,我们便无法恰如其分的去生活、去感悟、去成为一个合格的人。”而说出这句话的人就是伟大的悲剧作家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哈姆雷特》曾经被节选进了高中课本作为选读课文,而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这部经典的小说。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创作于1602年。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又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

向。“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 be ”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

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

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

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2.读《菜汤》有感 篇二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很简单,但它给予人们的启示还未结束。要是女财主还活着的话,也许至今仍不会明白塔齐娜的话。因为毕竟她是女财主,不是塔齐娜,不是和塔齐娜一样的穷人。对她来说,盐——是微不足道的。她有钱,要多少就能有多少。这样廉价的物品不值得去珍惜。看看现实生活中,“女财主”似乎越来越多。在学校学习的我们,由于学习机会来得太易而不予以重视,有的人反而感觉读书是在害自己,不是好事情。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对于父母和没有学习机会的同龄人是那样的不可理喻,那样的无法理解。父母会说:“你们为什么不认真学呢!当初……”没有学习机会的同龄人会问:“他们为什么不学呢,要换成我的话,我一定会……”

女财主永远不会明白塔齐娜的感受,毕竟她不是穷人。对于塔齐娜来说——盐,真的是太奢侈了,太重要了。瓦夏的离去,难道不是为了能换来那“微不足道”的盐吗?她因失去儿子而痛心。但瓦夏毕竟已经离开了她。现实是残酷的,现实又是真实的。面对冷冷的菜汤,盐并没错,所以她还得喝下它。感受那淡淡的咸味,也只能在这淡淡的咸味中去找回失去的孩子。

现实生活中,像塔齐娜那样相似遭遇的人还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把求学看成一件多么遥不可及而奢侈的事啊!他们拼命地勤工俭学,想方设法地向着目标努力,放牧、劈柴、劳作……无一不是想换回那一点点的“盐”,那是如此的珍贵。

我们希望已尝到了那菜汤的人别埋怨它的咸或淡,那样的机会来得并不是很容易;也希望尚未尝到菜汤的人不要放弃,生活有许许多多不得意需要你努力跨过。

3.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三

”如果说,喜剧是一种美,一种梦幻仙境般圆满的美,那么悲剧则是另一种美,一种血淋淋的现实生活硬生生将梦幻楼阁捏碎的美,美得残忍却极致。这,便是《哈姆雷特》所带给我的视觉震撼。我想我是喜欢哈姆雷特的,他无所畏惧、崇高深刻,尽管他的犹豫不决、孤独忧郁又是那么的不尽人意,但我还是喜欢他。正因他有那些个而非完美圣人所有的瑕疵,亦如泯然于众生的我。

学术上说:哈姆雷特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者的优点和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应真十六至十七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他具有超脱时空的意义,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形象。诚然,其实作为一个平凡的高中生,我并没有想到那么深。我只是觉得,每当想起哈姆雷特飞蛾扑火般刺向克劳狄斯时,便想起我那短暂的生命,必须也要像他那样矢志不移地走下去。

4.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四

莎士比亚创作《哈姆雷特》的时候正处于十六、十七世纪之交,当时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社会矛盾突出。而莎士比亚正是借助自己的作品中八世纪的丹麦来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

当时的英国,不可谓不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那不断争斗的哈姆雷特与克劳迪斯,不正是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吗?当时的莎士比亚已经人到中年,早已失去了对于人文主义理想给人带来的乐观与浪漫,而是表现出了对于理想与进步背后的隐患的深度思考,这正是《哈姆雷特》中想要告诉世人的。

他原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处处受人尊敬,接受着最正统的教育,享受着最精致的生活,无需为生计发愁,不用为未来苦恼,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得哈姆雷特成为了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者,丝毫不知生活的黑暗。这样一个光风霁月的人物,当经历了父亲死亡、母亲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之后,人生观终于发生了变化。我们都知道“生存,或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出自哈姆雷特之口,这样一位悲情式的英雄,一位有着自己原则并且不肯轻易背弃的英雄,即使最后被奸人所害,也是为了正义而死!

从书中可知,哈姆雷特与霍拉旭本是君臣关系,但哈姆雷特却丝毫不在意这些封建礼节,而是说“更愿意和你作为朋友”,他非常了解霍拉旭的为人。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哈姆雷特此人不拘于封建思想,而且对此有所突破,他追求的是人性主义。

在报仇的过程中,哈姆雷特仍然坚持自己内心的正义,即使心中充斥着复仇的怒火,他也不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复仇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身,他变得更坚强,更果断,无愧于是一个伟大的悲情英雄。

5.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五

《哈姆雷特》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和成名作,该作品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

6.读鲁迅《立论》有感 篇六

人是有智慧的高等灵长类动物。人不会像动物那样对周围环境和发生的大小事件只是被动接受。人有思维,会思考,对客观事物或问题,或多或少总是有自己的看法。而且,人有语言,有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想法的能力,还有通过语言与同类交流思想和感情的欲望。当人类不停进化,社会不断进步,以至发明了文字之后,人们也开始使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了。人类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具备了立论的条件,需要和能力。

然而,中国人是最怕表态,最怕站队,最怕“立论”的。

赵高指鹿为马,就是典型的逼人立论的手段。到底是鹿是马,只要是视力正常,智力健全,具备基本常识的人,都不难得出答案。但关键在于,这绝不仅仅是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要向一个拥有野心和势力的残暴强权者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选择站队的重大抉择。正所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从强权,固然能保全性命与前程,但实在是有违良心;遵从良心,反对强权,就必须要有牺牲性命的觉悟。而不表态立论的人,若不是自身拥有足够的地位和实力能加以牵制,或是让人忌惮到无法逼迫的明泽保身之辈,就只能是被视为墙头草加以消灭以防后患的炮灰了。

上下五千年,无数血泪铸就的历史告诉了我们:一旦“立论”,就意味着将自身乃至整个家族的身家性命都押在了赌桌上,买定离手,不可更改了。押对了,飞黄腾达;押错了,血本无归;两边押注,立场不坚定,左右不讨好,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两边都不押,难以独立生存。所以说,立论,难!

鲁迅《立论》中老师讲的故事更有生活气息和现实意义。

“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这其实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人们最通常的做法是说些好听的、祝福的话,哪怕是“善意的谎言”也好。将心比心,大喜的日子谁也不想触霉头,何必惹人不痛快,给自己找麻烦呢?

但小孩子大多还没有被成人世界的人情世故磨光了棱角,所以《皇帝的新装》里才有了唯一的真话。

鲁迅《立论》中纯洁而善良的“我”,心存道德良知,胸怀美好愿望,向成人提出了让自己纠结的问题:

“我愿意既不说谎,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两不得罪,又保全自身,这问题成人是怎么解决的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那么……。阿唷!哈哈!Hehe!he,he he he he!’”

“这孩子呵!”——怎样?您可以自己想。

“您瞧!”——瞧什么?您想瞧见什么就瞧见什么。

“那么……。”——那么啥?您想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

“阿唷!哈哈!Hehe!he,he he he he!”——打什么哈哈?我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说了。

我给出了基本的句式,留给您去填上最让您满意的内容。

我没有说慌,也绝不会遭打,更不会被跨省。

我们只是平凡的大多数,趋吉避凶成了本能和生存法则。有人说:“别跟我谈理想,戒了。”所以,真理、道德、良知,在生存的现实面前那就是浮云啊浮云。

所以,群众表示情绪稳定,淡定围观,悄悄路过,被采访也只会说:“我是来打酱油的”。

如果哪天网络实行实名制,我想,还有多少人会出来“立论”?恐怕都成了万年潜水艇了吧。

7.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七

王长清律师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莎士比亚。

今天是腊月农历29.非常开心,终于可以睡到自然醒,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可以心无旁骛地起来看书、写文章,然后去跑步健身,为迎接2018年养精蓄锐、蓄势待发。

美国最伟大律师之一艾伦。德肖维茨、李。贝利共同推荐要想成为优秀的律师,必须熟读、精度、背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因为他的文字表达言简意赅且非常优美、抒情性强,而法律不外乎理、理不外乎情。我一定会把莎士比亚作品全集一本本精读,不要低估一颗渴望优秀的心,会激励一个人艰苦卓绝持续地付出努力。

哈姆雷特的故事基本内容: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其父亲是丹麦的老国王,但被哈姆雷特的叔叔所毒死,其王位也被其篡夺,其母亲也被其叔叔霸占。哈姆雷特的叔叔为了以绝后患,将哈姆雷特予以流放英国。

在此期间,其叔叔指派哈姆雷特最喜欢女孩的父亲监视哈姆雷特,结果被哈姆雷特意外所杀死。女孩的得知情况以后精神错乱,自杀而死。女孩的哥哥欲替其父亲报仇,在哈姆雷特的叔叔蛊惑之下,与哈姆雷特进行生死决斗。为了共同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女孩的哥哥在剑上抹毒,哈姆雷特的叔叔在酒里下毒,这样如果哈姆雷特一失败被剑碰到就会死亡,如果胜利而喝下毒酒也会中毒而死。结果,哈姆雷特的母亲喝下毒酒而死,女孩的哥哥反被剑所伤而死,哈姆雷特的叔叔被哈姆雷特所杀死,而哈姆雷特自己也死亡了。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直白、朴实,(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但这种朴实就像润物细无声般那样深入心扉。诚如莎士比亚所提倡的:越是自然的,越能打动人心。这本书通过黑格尔、康德所倡导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方式,深刻揭露贵族阶级那种赤裸裸的权力斗争,这种最原始的本能冲动,同样淋漓尽致展现在贵族阶级的身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圣经造就了英国,那么英国造就了莎士比亚。英国当时是世界最大的霸权国家,其经济、军事、文化等都是第一强国。但之所以其工业文明如此强盛,是因为英国有无数的莎士比亚、狄更斯、边沁、雪莱等大文豪,是他们用悲天悯人的胸怀关注底层人物,用灵魂在写书,每一个文字就像跳动的生命。他们对最强大的英国,仍赤裸裸予以批评、反思其管理制度,以寻找最佳的治理方式。与此同时,他们的书也激励许许多多的英国人敢于与命运抗争,激发他们无限的想像力,激起他们开拓进取的决心。

现在,我们整个社会非常浮躁,影视作品基本上充斥着小鲜肉、伪娘等垃圾作品,因为只有垃圾作品最好像循规蹈矩、最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最能讨上所好,一叶知秋,影视领域也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中华民族要想真正复兴,首先必须从文化上复兴,鼓励大家可以天马行空、毫无顾虑地创造出经典作品,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永不枯竭的思想智力支持。而古今中外任何一部经典作品,一定都是针砭时弊、反映疾苦的,如果没有思想及表达自由,如果没有包容的土壤绝对产生不出经典作品。回首历史,我们先人留给我们璀璨的中华文化,春秋战国有百家学说,秦汉有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清朝小说;如今,我们不能只能留给后人各种“口号”、“语录”,文化不能在我们这个朝代断流,所有的东西都会过往云烟,唯有文化是源源不断的,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直屹立不倒最根本的原因。

8.《哈姆雷特》读后有感 篇八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9.读《示儿》有感 篇九

爱国诗人陆游弥留之际,还是念念不忘被女真族霸占着的中原领土,热切盼望着收复失地。因此他特地写这首诗作为“遗嘱”,告诫自己的儿子:“我本知道,当我死后,人间的一切就都和我无关了。只是唯一使我痛心的,就是我没能亲眼看到祖国的统一。当大宋军队收复中原的那一天到来时,千万别忘把这好消息告诉你的父亲。”

读完这首诗,其他爱国诗词又在耳畔响起,深深地震撼着我: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初闻涕泪满衣裳”“漫卷诗书喜欲狂”的欣喜;岳飞的《满江红》中“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情;李清照的《夏日绝句》中“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壮志;林升的《题临安邸》中“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的焦虑……

想着这些爱国诗词,我的脑海中又闪现出一个个光辉的人物形象:苏武牧羊十九载不辱使命,郑成功带领军民浴血奋战收复台湾,王二小将日寇带进八路军的埋伏圈……

这些诗词、人物激励着我们,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真本领,将来保卫我们的祖国,把祖国建设得更强大。

10.读哈姆雷特有感 篇十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1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 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他讨厌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悲剧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讨厌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可以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希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后来,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他接受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赖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责任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起。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在我们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通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美好,它也许也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有趣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非常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A.J.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2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应该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择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悲剧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可以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终于与推销者发生了爱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知道及不知道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3

“阅读爱好者”宁愿沉浸在《岛上书店》这样绯红色的梦幻之中,安慰自己“逆流而动”的阅读也有一种英雄气概,独立书店则通过门口的“宣言区”为自己加油打气。更多的人是迷恋“阅读”这种浪漫文艺的动作,而不是读书这种偷懒不得,一本一个脚印的智力劳动。

与书相遇,与人相遇 岛上书店是梦幻童话

在这样一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唯一的优质文学”提供者是一个高冷孤傲的书店老板,而他的个人好恶、文学偏见左右着岛上居民的阅读视野,他无视读者的抱怨,对嘀咕“书价太贵”的读者冷嘲热讽。他既苦恼于收入微薄,又对任何可能引起普通人兴趣的书嗤之以鼻——“我厌恶电视真人秀明星请人捉刀的小说、名人的图文书、体坛人物的回忆录、搭电影顺风车的版本、新奇玩意儿以及——我想不用说——关于吸血鬼的书。”

不错,正如书中所说,在这个年代开书店的人都有几分英雄气概。而老板因车祸去世的妻子也说过“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家书店,就算不上一个地方。”然而,这位孤岛英雄却并不怎么讨人喜欢。没办法,谁让文化的风景凋零到书店已经不再有人参与竞争,以至于一个我行我素、将自己的品位强加于人的书店竟然能够存活。想象一下,如果小岛上只有这样一家面包房会怎样?

如果不是玛雅出现,这家酗酒鳏夫“摇摇晃晃”经营着的书店将继续成为岛上一个无伤大雅的存在,一个文学不灭的符号,一条和大部分小岛居民毫无交集的平行线。

然而,这个被遗弃在店内的小女孩改变了老板、这家书店的命运轨迹。为了让玛雅阅读,他开始进货不喜欢的绘本;为了给玛雅更好的照顾,一向独来独往的他也开始与邻居妇女攀谈,进她们爱看的书,吸取她们养儿育女的经验;还办起各式各样的读书会。

如果说之前的岛上书店只是老板和妻子用于实现理想的个人书房,现在,它才变成一个人与人相遇的地方。

对于一家书店来说,这真是一个梦幻般的小岛。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把读书衬托得黯然失色——“八月人们都会感到很无聊,为了解闷干什么都行,甚至去听作家朗诵”;这里的家庭主妇不是聚在一起嚼舌家长里短,而是读一切名字中有“妻子”的小说;这里甚至有一个“警长精选读书会”,是小岛书店举办的参与人数最多的图书聚会。

在这样一个为读书人“量身定做”的童话中,book rules all,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如,在约会中,一个人的阅读品位有着“一票否决权”;追一个女人也要小心翼翼地揣摩她的阅读历史;而作家的狂热粉丝要么成为他的妻子,要么成为偷情的第三者……所有感情的起落兴灭,所有剧情的转折跌宕背后,都站着一本书。

现实残酷,童话破碎 讨论书,却无人读书

现实当然不是这样的。有多少书呆子可以无视其他条件和另一个书呆子走到一起?就算两个爱书之人走到一起,真的不会因为偏好的不同而冷战不断吗?正如一位豆瓣网友所言:在一段感情里读书只能带来意料之外的趣味,但并不足以支撑起一段感情。将书奉为唯一的准绳,与谈恋爱时只看银行卡数字并无不同。

一家社区书店真的可以让并无阅读习惯的普通人重拾书本吗?书店是应该退守为读书人之间的抱团取暖,还是应该进击向其他人散播火种?如果是前者,难道跨越地域阻隔的网络不是会让爱书人的交流更少羁绊吗?如果是后者,在文化洪流中固守依然步履维艰的书店,何来进击的资本?

现实中的岛上书店?鼓浪屿上那些披着书店外衣的“明信片邮局”吗?社区书店?好像除了成为妈妈们讨论育儿心经的绘本馆之外别无他途。读书人群的日渐稀缺意味着单个书店的覆盖面也必须跟着扩大,从一区扩展到一城,从一城辐射到全国,成为跨地区流动的文艺青年纷纷“签到”的景点。

如今,走进任何一家书店,在入口处的醒目位置,你总能看到一块“关于书的书”的区域。关于书店、读书人、藏书人的书日益多了起来,朋友圈里的书单和“如何阅读”一类的文章也有刷屏之势。然而,豆瓣的书评区却日渐荒芜了。水木丁不禁感叹:讨论看书这个事,比讨论看的书人还多。讨论图书馆,讨论书价,讨论翻译问题,讨论书打折,讨论在地铁上看书,讨论书的腰封,书的封面,讨论书架和书店,讨论关于书的一切,唯独你认真看完了一本书,写篇书评,或者想找人聊聊时,会发现根本没什么人搭理你。

这也难怪会有7000多人将阅读的选择权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许他们并不怎么读书,所以才会毫无阅读偏好。他们不在意收到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什么版本,甚至不在意将成功学和养生书急不可耐地晒出来。这群人可能同样也是《岛上书店》的读者,将阅读选择权交给康夏与交给书店老板有本质区别吗?不知道这群人会不会认同书店老板对自己的评价——“我个人觉得大多数人的品位都很糟糕。如果由着他们自个儿来——完全由着他们自个儿来——他们会读垃圾书,而且分不出差别。

也许是为了“反鸡汤”,《岛上书店》中书店老板最后患脑瘤而死,连同他一肚皮对于网上书店、电子阅读器的激愤之词。“在书店老板的葬礼上,每个人的脑子都有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岛书店将会何去何从。人们对他们的书店有感情。”在岛上居民的眼中,这家独立书店如今已经成为“他们的书店”。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4

在美国畅销作家加布瑞埃拉·泽文的《岛上书店》中,有一句话反复说了很多遍——“没有书店的小镇算不上是个小镇。”这是一本写给爱书之人的小说,它的直译名大概是《A·J·费克里的惊奇一生》,而我更喜欢它现在的中文译名《岛上书店》。

故事中的小岛书店坐落于一座名为艾丽丝的小岛上,它的经营者是A·J·费克里。他的妻子死于一场车祸,妻子逝去后不久,他又不慎遗失一本爱伦·坡的绝版书。一系列的打击下,A·J的生活陷入了绝境,他一蹶不振,整日借酒消愁。

当A·J最绝望的时候,一位年轻的单身妈妈在书店门口遗弃了一个小女孩。A·J便收养了年仅两岁的玛雅,玛雅也给A·J的生活带来了阳光和希望。

玛雅的到来不仅呼唤起A·J对生活的渴望,也使他变得平和、大度。他和警长兰比亚斯成为朋友,在书店开办起了读书活动。早年丧偶的兰比亚斯还在书店邂逅了他的爱情:A·J的妻姐伊斯梅。

A·J的妻姐伊斯梅是个理想主义者。看了部电影就选择教师作为终身职业。喜欢丹尼尔的小说,就做了小说家的妻子。然而婚后丹尼尔屡次花心出轨,离婚后她遇到了真爱兰比亚斯。

《岛上书店》每一章的标题都取自短篇小说的题目。A·J最喜欢读短篇小说。在故事的开头,图书销售阿米莉亚来到书店推销冬季书单,那时的A·J对书籍的选择古怪又苛刻。后来,两个爱书的人因图书而结缘,这段感情迟到了四年,阿米莉亚成为了A·J的第二任妻子。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世界的感觉》,《世界的感觉》是美国作家理查德·鲍什的短篇小说。故事讲到这里,小玛雅三岁了,她喜欢从书店的楼梯滑下,摇摇晃晃地去旋转货架。她用稚嫩的童声和每一本书打招呼,她说:“早上好,杂志,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小书店老板的一生。玛雅十几岁的时候,A·J查出了肿瘤,手术后不久,离开了他最爱的书店和挚爱的家人。伊斯梅和兰比亚斯放弃远行的计划,决定继续经营这家小小的书店。

这样的结尾,令人唏嘘。一间维罗利亚风格的小书店,几个爱读书的小人物,深深打动了我。

好想真的有这样一座小岛,好想去寻一寻小岛上的书店,找一找那个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无人是孤岛,一书一世界。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5

读《岛上书店》时完全只是因为它吸引人的那句标题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确实我日日觉得这一年的艰难,身体不好,心情不好,一切的状态到达了我二十多年的最低谷,我丝毫没有感到触底反弹,否极泰来的效果,我仿佛对那些悲伤的事显得力不从心。每天要喝药却也能感到疲惫,大把大把头发的掉落,失眠或是多梦,早起的心脏作怪,胃口的敏感和脆弱,常常一个人时崩溃大哭,我很少关注网络,不爱发微信也不愿与人多深入的交流,常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可他们却忘却了苦痛渗透的力量,会随着日子的流逝而愈来愈耀武扬威。

我原认为它是一本类似宗教或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但没想到小说的开篇就没有让我继续下去的心情,外国小说的情节总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去想着从开头就被它吸引,不要责怪它语言的晦涩,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而恰巧主人公也是一位down到人生谷底的古板中年男性,他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传统绅士而又清高,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每日他都要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想象出他束缚在狭窄的书店里穿着一件棕色的条绒西服,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可从43页开始一切都有了转机,本身决定三天结束的一本书,却开始爱不释手,每天只决定读短短的一章好让它能陪伴我稍长一些。人生的转折点永远不是什么时间,而是代替,他意外的收养了一个孩子,他在孩子的成长中学会了付出爱,学会了沟通,学会了充满希望,他的改变也为他争取到新的爱情与婚姻。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失落的人一切充满着爱和信心的故事都是如此的迷人和令人感到高兴。

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是爱。永远不要去放弃尝试,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全了我们。

他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曾是文学博士,是最好的爸爸,有个优秀的养女,你要相信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个离去的挚爱,但他全然享受着家庭的温暖。我们认为的happy ending就到这了,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他被诊断出罕见的癌症,并且迅速的器官衰退、离世。换作从前我会非常气愤作者的不公和残忍,可如今我却平静的了然这便是生活,命运的定数,让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对未来作过多的规划设计,享受爱,并在爱离开的同时去争取更多幸福的可能。人们穷尽一生,都只为了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可单单从一个人身上永远都不能去得到你真正想要的答案。安全感永远要依靠自己去赋予。书中的男主人公AJ也是一样他在爱中离世他没有遗憾,他很开心获得了那么多的爱。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见一个人,你会被爱,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我知道我将要舒展翅膀即将上路了,就允许我短暂的休养好让我不再害怕失去。

我知道天会亮,路还很长。

一本书看完就仿佛失恋一样,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生命的玄妙,不再去奢望永远,也不再纠结苦难,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当你离开人世,留下的爱永远不会磨灭,永远有人小心的收藏就足够了。

人生给了我一杯苦茶,可我也不能总记着苦不放,这杯苦茶让我不该再懦弱,苦味过后唇齿间也会透着那迷人的醇香,让后来变得更加坚强和美丽。

读《岛上书店》有感心得体会范文6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 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11.读《狂人日记》有感 篇十一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这实在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在“狂人”臆想的世界里,他看到的是在封建礼教地束缚下,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害,人吃人的恐怖世界,他认识到,原来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教给人们的实质,其实就是“吃人”二字。“狂人”所看到的“仁义道德”,是封建礼教下的道德,而他已经觉醒的民主意识让他看到封建思想中极力提倡与膜拜的道德,其实是活生生的“吃人”。

现在看来,“狂人”其实说的并不只是主人公本身,而是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在封建思想的压迫下,人性逐渐觉醒的国民。文章最后说:“救救孩子。”多么微弱、悲壮又无奈的呐喊,救救孩子,救救下一代吧,被侵蚀的思想和头脑,到你们就停止吧,让封建社会的假仁义、假道德侵害到你们这一代就停止吧,别让下一代的孩子们还像你们一样。

生存的意义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狂人日记》让我明白了不要墨守成规,在新的时代,新的环境下,我们应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的新规则。

12.读《读大学,究竟读什么》有感 篇十二

大学不是技校,大学生和非大学生最主要的区别绝对不在于是否掌握了一门专业技能。而是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那么大学生的优势便凸现出来了。技校学习到的的是一门专业技能,是直观的,而大学应该掌握的不仅仅是深层的理论知识,并且训练得一门专业技能,还要学会分析问题的方法,即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不会再单纯从简单记忆或者机械模仿的角度来考虑,能够站在更高的高度来分析、解决问题。被动的记忆能力已经上升为了主动的分析能力和独立的思考能力,而这种能力正好是一个合格大学生最本质的特征——系统分析的能力。现在反观自己,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的英语师范专业,未来的对应就业方向也比较明确——英文教育者。开设这样专业的学校有很多,有大学本科的,也有专科学校的,如果是仅仅掌握授予知识的能力,那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自称为老师了,我应该有所计划,让自己一个大学生和另外一些掌握熟练专业技能的专科生区分开来,凸显自己的优势——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不会再单纯从简单记忆或者机械模仿的角度来考虑,能够站在更高的高度来分析、解决问题。

然而要习得这样深入分析问题,让自己拥有全面、系统而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的的一种能力,前提便是需要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要做到怀疑并不难,但是如果怀疑缺乏理性的思考和渊博的知识,怀疑就将堕落成一种玩世不恭。没有专业知识作为基础,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就不会凭空产生,就算拥有了这样的能力,也无法将这种能力付诸现实的工作之中。在第一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我就曾常常觉得自己和许多其他大学同学不同——感觉到自己在专业上并未学会些什么新的东西,仍是在学习英语,感觉没有什么新的突破,现在才懂得真正的突破是以拥有丰厚的专业知识为前提的,没能得到突破是因为专业知识的不足,基础的不够牢固,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里,我应该减少不必要的困惑,认真仔细深入的学习该掌握的专业知识,打好基础,并带着理性的思考深入分析问题,来培养让自己拥有全面、系统而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的的一种能力。

本书还提到,一个合格大学生应该有理由让自己更有深度,做一个思想深刻的人,而要做到这样,作者提到:第一,多看有思想深度的书;第二,将自己的思想植根于现实的土壤。大学之所以称为大学,不单单只是因为他的占地面积大,是他的容纳性大,大学的图书馆就容纳了不少有思想深度的书,是难能可贵的资源,但我反思自己一个学期下来,图书馆是去了不少次,但真正利用到图书馆的资源就一次都没,现在想起,真的觉得很可惜,如果是四年都是如此,浪费的资源也就很多了。另外,我就得自己有些将自己思想偏离了现实的土壤,最初想着读大学的目的只是毕业后能够胜任一份理想的工作,可是走出校门以后将要面对的不只是一份工作啊,而是整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如果没有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如果自己的视野只局限于自己的利益范围之内,那么只会被这个社会孤立在非常狭小的空间里。“对现实的关注不一定能够让你得到什么,社会也不一定会因为你的关注而发生什么改变,但是,如果谁都不来关注,那到底该由谁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句话现在时刻提醒着我。

最后一点我有感触的是“ 不可一业不专,不可只专一业”,这是至理名言,他表达的意思是不要除了专长之外就一无所有,有专长还要有另一些特长。这样将来就业的时候就让自己有了足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能掌握一门特长也丰富了自己的课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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