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共8篇)
1.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 篇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财建[2009]549号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央建设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根制度等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门或单位,加快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
单位是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工作投资切块下达地方项目预算,抓紧做好进一步细化、拆分和预算下达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的现象,避免“库款搬家”问题。
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做好项目用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招投标、编制用款计划、政府采购计划等。
管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重点项目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度,指派专人督导预算执行。
资金拨付审核把关的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办事效率。
建设投资补助地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及时分析、跟踪和通报有关情况,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把强化预算执行按时向财政部报送相关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早研究、早报告、早解决。
财力,确保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金要及时落实到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财力,切实保证中央建设投资项目及时开工和加快预算执行,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问题,中央采取了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办法,并明确规定了用途。按照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配套,尤其是公益性项目配套。在满足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后,方可用于地方公益性建设项目,严请按照我部制定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财建[2009]121号)执行。
严格遵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次序,确保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中央建设投资预算编制和执行
门要把加快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今后安排和但长期不能执行的项目预算,要协商相关部门调整项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相应调整项目资金预算。
进度慢、延续结转资金较多的项目或单位,要采取控制措施,加大督促核查预算执行的力度;对项目预算当期执行中央投资;对后续新安排的上述项目投资计划,一律暂不下达项目资金预算。今后视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在基建支门将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今后安排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重要参考。对基建资金预算执行慢、延续结。
金不落实的地区,要相应扣减或暂缓下达该地区后续中央建设投资预算。
规定安排使用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调整用于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配套资金缺口的地区,中央将采取核减发债规模等政策措施。
2.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 篇二
(一) 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尚未健全。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实质是高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的, 运用有效的手段对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以达到优化配置办学资源的管理过程。目前, 虽然不少高校意识到了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性, 但由于没有严格的预算执行理念, 预算资金缺乏统一的监督和控制, 使用较混乱, 随意性大;而且, 资金的流向与控制存在脱节现象, 在使用资金时, 没有严格做到事前监督, 事中控制, 事后审计等一系列的预算资金执行管理活动;同时, 传统的预算执行管理理念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高校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所以, 依托校园网络, 建立一个科学的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 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率不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还不能有效结合起来。随着社会对国家教育事业的普遍关注, 财政部门加大了对高校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但是, 高校各职能部门在使用预算资金的过程中, 考虑效率但不考虑效益, 存在资金损失浪费现象;考虑效益但不考虑效率, 使得有限的教育资源迟迟无法使用, 使用效益不高。由于信息传递的延迟性, 没有及时给决策层提供准确的信息, 把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 使得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难以进一步提高。为决策管理层提供及时准确的预算执行信息, 进一步提供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就必须构建一个能快速提供有用信息的预算执行管理体系。
(三) 高校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 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 缺少信息反馈机制。高校各职能部门在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缺乏协调性, 各职能部门领导往往从自己分管的部门或业务出发, 极少考虑其他部门及其业务。而且, 有些部门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缺乏合理性、长远性和科学性的分析, 没有充分考虑学校的大局观, 认为预算执行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 预算执行的整个过程应由财务部门完成, 各职能部门只是形式上参与。由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 缺少信息反馈机制, 所以就会出现部分部门年底突击花钱, 而部分部门年中便无钱可花等问题。这就迫切需要一个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校园网络及时将有关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反馈给各个部门,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及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现象, 保障预算执行管理的顺利实施。
二、构建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机制的优势分析
在教育信息化时代到来之际, 在高校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 借用成熟的校园网信息化平台, 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类信息和资源, 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流程,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反馈机制, 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参与度, 做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有效推动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 通过信息化平台, 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 高校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都能够实时的掌握预算的执行进度是否与用款计划的进度相协调, 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立刻找出原因并快速作出反应, 进而能够及时拿出相关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的进度,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各职能部门也可以利用网络信息系统严格控制资金流向, 实时掌握预算支出的使用效益如何, 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是否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 而且, 在进行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时, 可以把量化的指标分析信息存储在信息系统中, 高校领导层可以随时调用这些信息, 由于有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控, 资金使用部门就不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浪费资金,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 通过信息化平台, 提高预算执行管理参与度, 促进预算执行管理理念创新。通过信息化手段, 建立反馈机制, 将预算执行管理的职责分配固化到相关的职能部门, 提高部门参与度, 同时鼓励更多的教职员工参与进来, 将全体教职工的意见整理分析后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科学性, 同时落实相关责任, 使大家都意识到预算执行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 而是关系到整个高校发展的一件大事。全员参与预算执行管理意识的增强, 促进了预算执行管理理念的创新。
(三) 通过信息化管理, 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管理, 增强高校的综合办学能力。高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包含教学质量建设、师资力量建设、科研水平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图书馆藏书建设等综合评价因素。而这些因素与高校部门预算资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 高校预算执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 它涉及到高校所有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通过网络信息平台, 使预算执行信息在各部门相互传达, 各个部门可以对预算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 实时掌握预算执行的动态情况, 了解高校各种资源的使用状况, 当出现预算执行偏离轨道时, 可以及时纠正;通过信息化的预算执行管理, 高校领导层可以第一时间获取学校各方面建设全面、精准的信息, 同时, 为高校决策层进行合理决策提供了详细的信息依据, 进而优化高校内部的业务流程, 使预算资金在学校的各项建设中得到合理、科学分配, 降低办学成本, 提高办学质量, 促进学校各项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增强高校的综合办学能力。
三、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机制构建步骤
(一) 高校校园网信息化平台的建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推广, 许多高校非常重视信息化技术在高校内部管理中的运用, 纷纷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校园网建设。目前, 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已实现信息化管理, 局域网的普及已成为各个高校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前提条件。校园网的成熟发展, 为实现预算执行管理信息化扫清了技术上的障碍, 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
(二) 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应包括:1.软件应具有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与原财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功能, 即从财务部门导出数据不经过任何处理即可导入高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 实现各数据管理系统之间数据的快速对接, 保障整个预算执行管理的高效性;2.系统可以灵活设置管理访问权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各职能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分别设置权限, 使他们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相关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3.能够实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 可进行预算数据执行进度分析、统计与资金使用效益分析, 预算项目执行预警提示, 为预算执行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为高校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同时, 系统需具有快速的数据传输功能, 能够实现数据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进行方便的数据交互, 做到及时反馈信息, 使各个职能部门和高校领导层能及时了解到所需要的信息;4.能够提供综合查询、统计功能, 查询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各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细, 做到动态查询、动态统计汇总, 以前的数据可与当前年度执行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功能, 能够实现数据的导出, 方便信息使用者做进一步的分析。
(三) 健全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预算执行信息沟通与反馈信息传递, 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各高校应结合实际, 建立以财务部门为中心, 上至学校领导层、下到各职能部门的预算执行信息沟通与反馈信息的传递。预算经费一下达, 就要针对各预算经费项目的使用范围、使用计划、进度等相关情况通过系统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财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整个学校的预算执行计划进行实时监控, 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审核。在执行过程中, 财务部门应该利用信息化系统监控资金流向, 一旦发现执行情况存在偏离情况, 应立刻提出预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 自觉进行预算执行管理, 建立信息反馈与沟通制度。同时, 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要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率分析, 找出执行进度慢的原因, 也要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益分析, 通过量化的指标来分析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效果, 促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比如对科研经费的投入进行效益分析, 不仅要考虑论文数量, 还要关注论文质量、学术动态。通过资金使用的效率分析和效益分析, 无论是高校的管理层, 还是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都可以实时动态掌握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 包括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
四、结束语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逐步健全的工程, 不能一蹴而就, 需要各职能部门及广大教职工的共同配合和参与, 因此应循序渐进, 不断在实践中分析、归纳和总结, 加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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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家云.高校教学年度预算管理模式研究[J].财经论坛, 2009, (7) :60-61.
3.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 篇三
衢州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衢州市级财政部门自2008年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2010年263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1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2012年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单位历年结余资金和往来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统一使用“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市级财政部门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制定下发了《衢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监控对象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监控资金范围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监控内容主要涉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等方面,同时明确了动态监控方式、违规处理程序、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从2013年二季度试点运行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在加强单位资金支付、现金使用、银行清算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但由于系统建设明显滞后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认为,目前市级财政部门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监管的成效已经非常明显,没有必要再搞财政动态监控,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思想。有的认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经困住了单位资金使用的手脚,喘息未定之时财政部门又要进行动态监控,不愿主动支持改革。还有的认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三不变”原则(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不变),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单位,如果单位在资金使用方面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可以发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财政部门没有必要管得太多。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致使改革难以顺利开展。
二是信息系统有待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保持并实时更新交易记录,确保实现预警高效和信息集成,从而达到实时动态、智能预警、综合分析、实用兼容等核心主体的功能目标。2013年初,衢州市级财政部门安装并使用了一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软件。由于一期软件不够成熟和完善,再加上财政动态监控规则的设置还有待规范,致使目前市级财政动态监控工作仍采取人工监控与系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增加了财政部门的日常工作量,降低了监控工作效率。
三是监控范围有待扩大。目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以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为依托的,由于市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尚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同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只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进行监控,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财政动态监控效能的有效发挥。
四是配套措施有待加强。由于目前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程度还有待加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制度还需完善,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的依据有待健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财务基础相对薄弱等,影响到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推动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的思路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实施的保障和手段,是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强化宣传培训为出发点,实现认识新提高。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财政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提高各个层面人员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取得支持和配合。与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预算法律法规、制度和财政动态监控软件操作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财政、部门单位、代理银行的沟通和协调,着力提高监控人员和代理银行相关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实务操作能力。
二是以细化部门预算为切入点,实现管理新突破。要按照科学规范和统筹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预算项目细化到具体的支出项目,使所有的部门预算都建立在明晰的基础上,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为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三是以系统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实现监控新模式。要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高度重视监控系统在预算执行监控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结合“金财工程”总体规划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特点,充分考虑系统建设的前瞻性和整体性,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需要,降低财政资金支付风险。要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作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执法责任,对财政资金活动中违规和不规范行为的核查纠正及处罚都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确保财政执法科学、严谨、合法、有效。要及时跟踪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支付过程,实时监控支付信息,及时督促纠正违规或不规范行为,通过综合核查、动态监控、信息披露、检查通报、处理整改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提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水平。要建立月、季、年报及专项报告等各种形式,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新情况、新动态进行分类梳理分析,挖掘根源、提出对策,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和决策参考,促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更加规范合理。
四是以拓展监控手段为关键点,实现监控新跨越。要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将所有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并纳入动态监控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按规范要求实现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单位部门预算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要建立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调动部门单位参与预算执行管理的积极性,加强人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合力,努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有效的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及考核制度,通过分析、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来促进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水平的提高,以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财政局)
4.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 篇四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信息产业部(电子)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由部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须按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由部审批的利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及有关项目调整的批复,项目投资计划文件、竣工图纸及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文件,环境保护、技术安全、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 竣工验收的组织: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建设项目由部负责组织验收,其中单项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报部备案。
—1—
第二章 竣工验收条件
第五条 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功能。
(二)主要建安工程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已安装配套并经联动、负荷试运转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国外引进设备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完成了验收。
(三)环境保护、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四)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完成各单项工程验收。
(五)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经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所有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分类立卷,工程和设备技术档案、财务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准确。
(七)对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但不影响整体工程正常生产和使用的建设项目,经批准可进行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2—
第三章 竣工验收内容
第六条 建设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投资、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
第七条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国拨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的情况,如是否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户存储及专款专用。
第八条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检查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工艺设备仪器的购置与试运转情况,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情况和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应用情况。
第九条 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按有关审核意见进行了调整。
第十条 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管理资料、监理文件、竣工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归档。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整个建设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工程监理等的执行情况。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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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信息产业部上报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文件,部在收到验收申请文件后,依据权限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
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建安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及相关表格等,并附上级主管部门的前期批准文件和有关调整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地方主管部门的单项验收文件等。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以最后一次拨款到位之日起12个月为限,应完成建设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应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3个月内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如不能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后,可适当延期进行竣工验收。
—4—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部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在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部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审批部门及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
验收组原则分成建安工程、设备仪器、档案、财务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专业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八条 验收组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全面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具体意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做出通过验收的结论;
(二)对于基本合格但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可以通过验收,但在验收结论中应对遗留问题和完成期限提出明确要求;
(三)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由部依据有关规定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办理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对有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待完成遗留内容后再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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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资产移交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各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预算执行管理 篇五
近年来,按照建立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我国的预算执行管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逐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涵盖了国库集中收付、国库现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政府会计核算管理以及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等诸多方面,并形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为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贯彻落实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手段和坚强保障。
(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3月,我国正式开始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改革传统的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缴拨方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财政资金运行过程通过电子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监督。
截至2008年底,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面,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120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300多个地市,1900多个县(区),超过28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的资金范围已由一般预算资金扩大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在收入收缴改革方面,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均纳入改革范围,近60个中央部门已正式实施改革。
地方绝大多数省份的省本级、近200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8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改革的资金范围已扩大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八大类。
(2)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2007年7月,我国正式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改革,对公务消费由公务卡取代现金支付结算,利用“刷卡支付、消费有痕”的特点,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财政部门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明细信息,并可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截至2008年底,绝大多数中央预算部门和地方省级部门推行了公务卡改革试点。
(3)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是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威慑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截至2008年底,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已覆盖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120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同时,还将农村义务教育等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
(4)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税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2007年,我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08年底,20多个省份已开展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联网运行良好,纳税人可以足不
出户享受7×24小时全天候的纳税服务,不需再到纳税大厅排队缴税,税款缴纳可以在数秒内完成,并直接从纳税人账户划入国库,征缴过程透明,征缴信息实现共享。
(5)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996年,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高。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660.9亿元,2002-2007年我国政府采购资金年节约率在11%左右,累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900多亿元。二是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三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具体操作执行的采购管理体制。四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取得重大突破,在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集中采购工作逐步加强,形成了以集中采购为主要形式的采购格局。六是依法采购水平全面提升,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七是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八是通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强化监管、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九是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加快,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开始启动。
(6)国库现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在确保国库支付需要和国库现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管理国库现金以降低筹资成本和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我国正式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目前,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主要针对中央国库现金,采取两种相对安全的操作方式即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提高了国库资金使用效益,并在与国债管理有效结合以及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7)预算会计。是指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具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等。
(8)账户管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是推进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强化资金监管和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的根本性措施,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2001年,中央和地方分别建立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近年来,通过健全账户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账户审批管理,建立账户年检管理制度,完善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账户日常监管等措施,基本实现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专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报告制度,对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实施动态管理。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已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9)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指根据各级金库报表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编制并逐级汇总而成,包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表和文字分析两部分,主要反映各财政收支项目本旬(月)及累计发生数、完成预算进度及增减变化情况等,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有关建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财政经济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10)财政总决算。是指对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全面反映各级政府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综合报告。现行的财政总决算由中央财政决算和地方财政总决算构成,分别按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11)部门决算。是指全面反映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近年来,我国部门决算编审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已将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全部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并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和编审工作流程。部门决算数据是分析预测社会事业发展和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揭示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从而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形成“预算→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建立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反映、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12)财政统计。是指对财政预算执行信息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类整理的方法,是社会经济统计体系中的一种专业统计,是财政政策制定、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是对公开发布过的财政统计数据口径差异和变化情况进行集中整理并逐步统一和规范。二是定期通过《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等公布财政决算收支数据。三是整理汇编财政历史数据并研究利用,及时提供财政统计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四是定期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提供财政统计数据。
6.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篇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已完成,但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7.信息化建设预算执行 篇七
企业战略定位、目标,即为企业的远景。一般是由企业高层人员规划,企业预算部门人员需将这一战略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出符合企业战略目标的具体预算目标,并以此目标为指导,层层落实到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身上,使企业各职能部门、每个员工都能够明确自己目标,以及为完成目标而制定的关键指标(KPI)。只有企业各职能部门、每个员工完成了自己的关键指标,即完成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企业的战略目标才能得以实现,而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就是通过每一年度的预算实施推进的。企业预算的有效执行是企业战略实施的保障与支持系统之一。
一、加强和改进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企业预算执行分析是做好企业预算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是及时把握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是企业研究制定经营政策的重要参考。
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分析,核心是建立畅通的预算收支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扩大信息采集面,突出重点,提高分析质量。加强对企业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可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于企业预算的量化指标进行差异化分析,采用预算指标的绝对指标、相对指标的差异化作比较分析。分析企业各预算项目完成进度及增长情况,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要有明确的结论,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预算差异分析的流程
(详见右图)
(一)确定预算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首先,确定差异分析的对象。适合进行差异分析的预算项目一般都具备以下特点:该项目对预算目标的实现影响重大,该成本动因数据可以准确获得,该费用与其动因之间有较为确定的对应关系。其次,确定差异分解的标准。预算管理委员会从企业具体业务出发,制订主要收入、成本、费用项目的差异分解标准,包括差异分解的程度、差异分解后各细分项目对应的责任部门、各项目差异分解所参照的数据来源及收集方式。
(二)差异计算与分解。月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财务部门根据收集的信息计算出各项目的预算差异,并依据差异分解标准对差异进行分解,确定差异的责任部门。根据不同的差异原因,预算管理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应的责任部门做出差异原因解释。
(三)判断差异重要程度。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经验,制定差异重要性标准,并按此标准衡量实际发生的预算差异,确定其中重要的、需由相关责任部门做出解释的差异。差异重要性标准可采取以下形式确定:定量标准--设定差异率,即超过某一特定百分比的差异即为重要差异;设定差异金额,即超过某一设定金额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定性标准差异变动趋势,即连续若干月持续增长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特殊性质,即产生未预期差异、重大错误数据或涉及企业重大管理缺陷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
(四)查找重要差异产生的原因。对于重要差异,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要求各责任部门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解释。预算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多,通过差异分解只揭示并排除了其中一部分原因,对预算差异的全面解释,需要各责任部门在差异分解的基础上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深入的、定量的分析,并对其可控性及在后续月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判断。
(五)针对差异的相应措施。针对差异分析的结果采取以下措施:
1.调整经营活动,采取相应的预算控制方式。也就是说,由内部可控因素引起的不利预算差异,应由对应的责任部门调整其经营活动,采取措施消除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尽可能在后续月度消化已形成的预算差异。相应的预算控制部门对上述责任部门经营活动要加强预算控制力度。
2.调整后续月度的经营预算。结合公司为消除不利差异所作的调整,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初始编定的后续各期预算进行调整,以保证在完成年度预算的目标下,月度预算能够及时反映经营活动的变化,以便于实施控制与考核。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差异分析。实际成果与预算目标的比较,是控制程序的重要环节。如实际成果与预算标准的差异重大,应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并审慎调查、判定其发生的原因,以便采取适当的矫正行动。
预算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改进措施,并提供预算差异分析报告。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分临时性报告和定期报告。对重大差异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临时报告),对月度和年度分析报告要全面分析,并按规定时间报企业预算管理部门。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期预算数、本期实际预算完成数、本期差异、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数。
(二)对执行情况进行报告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取得收入的来源、总量、结构、潜力,支出的总量、结构、范围、标准和效益,各项收支预算的实际执行进度与事业任务和工作计划进度是否协调,影响收支预算执行的因素、影响程度及解决措施,资金的使用效益等。
2.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责任中心要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按期向预算管理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
(1)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反映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预算批复情况,本期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建设与实施进度及支出情况,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与采取的措施,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2)专项报告。专项报告是按集团的规定与要求报送的专门或重要事项的报告。
(三)预算差异进行跟踪分析,分析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以后进行巩固、扩大、推广的建议。
1.收入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实际数较预算数增加了300万元,增长幅度为9.38%。原因是企业新市场业务开发项目增长超过了预期。
2.主营成本分析
由于材料采购市场价格上涨,实际发生成本较预算数增加了10.58%。
3.期间费用支出分析
期间费用实际支出为275万元,较预算数329万元减少了54万元,降低了16.41%。其中管理费用较预算数286万元减少了46.8万元,降低了16.38%;营业费用较预算数35万元减少了7万元,降低了16.38%;财务费用较预算数8万元减少了0.2万元,降低了2.50%。
(1)企业对员工采用竞聘上岗,岗位合并办法,员工减少30%,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又增了20%。工资薪酬支出实际较预算数减少。
(2)企业对营销岗位进行了合并,提成办法进行了调整,使在岗的业务人员的工资有了提高,同时对业绩差的人员进行了淘汰;同时缩减了部分广告宣传费;营销费用实际发生数较预算减少。
(3)日常办公费,企业采用将费用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并予以奖罚。办公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
(4)招待费支出按照业务收入情况做出预算限额,依据业务进展按比例严格控制支出。企业必须制定招待办法和招待计划,才能将此费用控制下来。
4.获利能力分析
(1)销售毛利率,实际比预算减少了0.77%,原因是材料价格上涨。建议制定一个合理的材料定价办法科学的保持库存容量调节存量,当预见材料价格要上涨时最大限度地增加存量当预见材料价格要下跌时,只需保持安全储备存量。
(2)营业利润率,实际比预算增加了1.65%,原因是公司采用了多种办法控制费用,如合并工作岗位、裁员等减少了开支。同时对银行存款也采用了新办法,增加了存款利息,冲减了部分贷款利息。
四、资产负债表差异分析
(一)偿债能力
1.负债比率,实际比预算增加3.58%,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加了运营设备,同时充分利用了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信用,延迟了应付款日期。
2.流动比率,实际比预算增加3.58%,主要原因是企业发展成立了两家分公司,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利用商业信用,延迟了应付款日期。
(二)资产周转能力
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实际比预算增加了7天。原因是公司发展了两家分公司,加大了应收款的时间。
2.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实际比预算增加了21天。原因是公司充分利用了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信用。建议公司在资金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不要将应付款拖得太长,否则会影响公司的商业信誉。
五、现金流量表差异分析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实际数比预算数增加了859,720.79元,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际数较预算数增加了300万元,增长幅度为9.38%。原因是新开发项目增长超过了预期10%。由于部分收入为应收款,现金流增加较收入增加有差别。
(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实际数比预算数减少了824,523.13元,原因是企业充分利用了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信用,延迟了应付账款的时间,同时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库存也减少了部分支出。企业在资金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不要将应付款拖得太长,会影响其商业信誉。
(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实际数比预算数增加了837,876.24元,原因是企业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加快了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实际投资比预算增加了2,770,929.39元,企业利用商业信用,延迟了部分设备的付款日期。
8.预算执行之“法” 篇八
全方位监控
最早法国虽然有详细的预算,但却以支出为核心,因此形成了连年财政赤字的局面。《财政法组织法》(LOLF)搭建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确定,2001年《财政法组织法》由总统颁布,明确提出了以绩效为目标的导向。几年来,经过多次改革,2006年1月1日,新法案正式开始实施,可以说新《财政法组织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预算的管理方法,预算从编制、执行到事后监管都有重大改变。
新《财政法组织法》把财政预算从上而下分细化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明确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方向和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任务”下分为若干个预算“项目”,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计划,每个“项目”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行动”。
每一个“行动”又明确到行政负责人,同时规定了每个负责人的目标。只要能保证“行动”目标可以圆满完成,除不能触及工资资金外,各行政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预算资金。这样一来,新办法大大提高了负责人的工作效率。同时,为了保证“行动”负责人的公正、公平,《财政法组织法》要求每个负责人设定各自的预算资金目标,这些目标必须符国际收支状况,同时通过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使每个公共政策的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到制定预算时,各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同时,每个项目的实行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这些报告将和该年的预算草案一起作为执行法案,送交议会管理部门。
这种新的绩效管理办法最大亮点,它成功地建立了问责机制,多层监督部门严格地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并且把监督奖励和处罚的名单公布于众。监管部门包括议会、财政部门、政府各部门、事后监督的审计法院及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五大部门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整个预算流程。
1议会作为监督政府预算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最高部门,对预算案与决算案进行非常严格和细致地审查。每年,议会对政府提出的每项财政政策都要产生质疑,同时与财政部门进行讨论、甚至辩论解除质疑之后,财政政策才能出台。
议会可以直接随机抽取任何单位、任意部门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目标实施状况,而不是贷款百分比的变化。并且法国每一级政府都有议会,各级议会负责审查监督本级政府预算和决算。议会除靠自己的专门委员会审查外,还委托审计法院对预算执行,特别是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进行审计监督。
2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过程的管理监督。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拨付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并通过内设的相关司局、财政监察员、公共会计、财政稽查总署、经济财政监察总署、税务稽查等机构和人员付诸实施,主要包括:财政监察员对支出承诺、结算、支付指令的事前核准;公共会计对支付环节的审核与记账;财政稽查总署负责进行事后监督检查;经济财政监察总署负责对本国领域的监督和公共管理咨询以及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
3政府部门对预算的内部管控。《财政法组织法》对项目负责人赋予使用预算高度的自由度和灵活性,为此政府各部门也非常重视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按照国际收支准则进行评估,通过内部监督机制进行内部审查。
4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实现了国家财政管理信息共享。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和会计信息系统,监控预算执行、会计报表、税收征管、项目管理。同时,该系统应用于全部预算单位。
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法国政府采取了大刀阔斧的《财政法组织法》改革,改善了公共财政的现状。
独立的事后监管
除此之外,审计法院进行最严格的事后监督,是国家最高的经济监督部门。审计法院的首席院长由法国部长委员会任命。审计法院是法国政府的一个司法机关,既独立于议会又独立于政府。它主要负责审查并管理大多数公共机构和一些私营机构的财务,其中包括中央政府、国有企业、社会保障机构及公共服务机构。审计法院实质上是法国普通法院、会计部门和审计署的一个联合部门。地方审计法庭由地方审计法庭负责审计地方相关账务与管理。它的三个主要职责分别是,账户财务审计、对公共会计进行法律监督以及向法国国会、行政部门提供信息和建议。其年度审计计划抄送财政部。
审计法院有独立而严格的审计过程,法国政府赋予它很宽泛的审查权利。审计法院审计政府财务,包括政府预算、税务部门、国库部门、由政府拨款的各项公共账户,并由负责相关部门的收税人、会计师提供协助工作。如果审计结果显示账目没有问题,审计法院将给该部门发布一个澄清证明。一旦审查结果发现账目有问题,审计法院有权依法发布具体地惩罚命令。为了国家的利益,审计法院审查上账目上的差错,过度支付或者不能收回的公款,将对公共账务人员采取巨额罚款。另外,审计法院采取定期审查措施,如发现逾期未查,也将依法处以罚款。如果公共机构对审批结果有疑义,可以采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