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精选3篇)
1.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篇一
本站整理出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以上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六)企业在确定折旧年限上的自主权。
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各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它并不排除企业自己规定对资产采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折旧时限。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使用情况,在比本条规定的相关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
2.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篇二
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设备分类名称折旧年限备注
一、房屋及建筑物
1.业务用房
钢结构50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50年
砖混结构30年
砖木结构30年
2.简易房8年围墙、货场等
3.其他建筑物8年
二、专用设备
1.医用电子仪器5年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除颤器、起博器等
2.光学仪器及窥镜6年验光仪、裂隙灯、手术显微镜、内窥镜等
3.医用超声仪器6年超声诊断仪、超声手术刀、超声治疗机等
4.激光仪器设备5年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手术设备等
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5年高频手术、微波、射频治疗设备等
6.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5年电疗、光疗、理疗、生物反馈仪等
7.高压氧舱6年
8.中医仪器设备5年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电针治疗仪器
9.医用磁共振设备6年永磁型、常导型、超导型等
10.医用X线设备6年X射线诊断、治疗设备、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
11.高能射线设备8年医用加速器、放射治疗模拟机等
12.医用核素设备6年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PET等
13.临床检验分析仪器5年电泳仪、色谱仪、生化分析仪、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等
14.体外循环设备5年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
15.手术急救设备5年手术床、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16.口腔设备6年牙钻、综合治疗台等
17.病房护理设备5年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18.消毒设备6年各类消毒器、灭菌器等
19.其他5年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三、一般设备
1.家具用具及其他类5年
2.交通运输设备10年
3.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5年彩电、摄像机、服务器、计算机、电话、传真等
4.电气设备5年发电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
5.通用设备10年锅炉、电梯、空调机组、冷藏柜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
1.仪器仪表及量具5年电表、万能表、显微镜等
2.其他以上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
3.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篇三
请问向外公司购买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确定?如果与税法规定年限不一致,汇算清缴时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作为附件?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2008年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前,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008年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仅在国税发【2009】第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提到“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实际操作中一般有四种方法供参考:
第一、已知取得的旧固定资产在对方已使用多少年,那么按着法定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如:购买一台旧生产用设备,已知使用7年,这样就可以确定以后的折旧最低为3年。
第二、不知对方使用年限,但已知这台设备是八成新,你也可按着法定年限确定折旧年限10年,确定最低不得少于8年。
第三、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成交价,你可以按同类固定资产恒量这个资产的原始价值,如:购买一台旧生产用设备,成交价50万元,已知同类资产现价100万元。那么你可以按最低5年确认。
第四、购的旧固定资产对方已提足折旧,对买方来说是购买的固定资产,有支出就要形成固定资产。并且也要通过折旧收回这笔支出。这样就需要技术人员(专家)判定还能使用几年。最好有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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