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2024-07-08

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精选8篇)

1.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篇一

关于在乡镇商会设立党组织的思考

---黄平县乡镇商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

乡镇基层工商联(商会)组织(以下简称商会),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助手,乡镇商会组织建设不仅是省州县各级工商联组织工作的延伸,同时也是各级工商联组织服务触角的又一延伸。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探索在乡镇商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商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摆在各级级党委、政府面前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今年8月,我们分别对全县10个乡镇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及党员数量情况进行调研,现就在乡镇基层商会设立党组织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我县乡镇商会的基本情况

黄平县现有乡镇商会10个,有会员482人,乡镇分会中有男会员 330人,占68.46 %;女会员162 人,占31.54 %。从调查10个基层商会的有关数据结果来看,在年龄结构上,会员年龄在60岁以上的有89人,占会员总数的18.46 %,45岁-59岁 190人,占39.42%,35-44岁137人,占28.42%,34岁以下66 人,占13.7%。从会员的文化程度来看,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4人,占 0.83%,中专或高中100人,占27.46%,初中文化302人,占62.65%,小学文化人72,占14.94%,文盲或半文盲4人,占0.83%。从会员构成方面

来看,有中共党员70人,占会员总数的14.52%;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方面,担任省州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一个都没有,担任县级人大代表6人,占1.24%,担任县级政协委员13人,占2.69%,但是,基层分会有8人是县政协委员,实际会员中只有5人是政协委员,占1.03%;乡镇人大代表21人,占4.3%。从会员分布的行业人来看,从事种植业的会员20人,占4.15%,养殖业10人,占2.07%;加工业70人,占14.53%,建筑业12人,占2.48%,从事经贸或经营商品307人,占63.69%,是从事这个行业最多的会员,其他行业63人,占13.08%。在经费保障方面,近三年年度经费收入中,共收入会费40605元;主要是以会费收入为主,其中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会费收入分别为10499元、11861元和14260元,其他收入为3985元。2009年至2011年累计支出为73360元,其中用于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经费50600元;占经费支出总数的68.97%,用于开展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8448元,占11.52%,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支出2348元,占3.2%,其他支出11964元,占16.31%。在办公条件方面,有旧州、重安、浪洞三个基层商会有办公场所,总面积为137.4平方米,其中旧州92.4平方米,重安25平方米,浪洞为20个平方。旧州和重安两个分会的办公场所属于自己的产权,旧州还配备相应的其他办公设施和设备,其他7个商会至今还没有办公场地。在参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救助和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上,2011年全年一次都没有参与或开展公益事业的会员有86人之多,占会员总数的17.84%,参与或开展1-3次有228人,占47.3%,3次以上的有9人,占1.86%,在捐资捐款发展公益事业上,一次性捐资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有5人,占1.03%,捐资1000-3000元的有4人,占0.83%,500-1000元有23人,占

4.77%,300-500元有46人,占9.54%,100—300元有128人,占26.55%;100元以下有90人,占18.67%。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10个乡镇商会中,除纸房和一

碗水乡目前会员人数较少党员人数不足3人外,所有8个乡镇商会党员人数都在4个以上,多的商会党员人数达14人。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工作的意见》和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有关精神要求,本人认为,在乡镇商会中具备党员数量的,可以试行设立党的组织。

二、乡镇商会设立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

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指出,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意见》还明确非公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

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三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四是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五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然而,乡镇商会是工商联系统最基层的地方民间组织,处于联系会员、服务会员的第一线,是县以上各级工商联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在工作实践中,组织建设又是工商联履职的基础,对增创工商联工作的新优势有着明显的杠杆作用,同时对基层商会提升社会影响力、增强会员凝聚力也息息相关。在基层商会中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三、关于乡镇商会设立党组织的几点看法

1、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党委、政府赋

予工商联组织的神圣使命。设立党组织,通过加强乡镇商会组织思想建设,增强商会组织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吸引力

和影响力,对商会组织发挥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主渠道作用和做好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基层商会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场所,通过党的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文化知识,提升会员综合素质,积极协助政府维护市场秩序,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会员中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风尚,树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学习这种形式,会员之间也同时研讨商会有关事宜,传递市场信息,互通经营管理经验。

2、基层商会会员是在最基层第一线,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汇聚各行业的“行家里手”,对行业的生产、销售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能够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战略提供一些参考。另一方面,商会作为民间行业团体,不但可以加强同地区、同行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而且能够利用会员中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利条件,积极参政议政,把本地区、本行业一些意见、要求、困难以提案形式向政府反映,从而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党组织,通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进一步发挥全体会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促进经济发展。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和会员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商会服务会员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基层民间商会组织,个体工商户或私营者居多,由于观念上的偏见,一些执法部门的人员经常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吃、拿、卡、索、要,使会员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基层商会组织,一方面可以作为会员的代言人,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社会各界呼吁转变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旧观念,另一方面主动出击,为会员维权。实践证明,基层工商联或商会在对外沟通,对内协调,服务会员,自我制约,维护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设立党组织,可以共同参与商会协调抓维权服务,协调各方关系,促进民营经济环境的宽松。

4、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商会作用。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使其发挥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作用,增强亲和力,发挥宏观与微观的沟通作用。就要通过设立党组织,进一步协助统战部门和党委政府加强对基层商会的指导,把上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转达给广大会员;将会员的呼声、想法、建议和要求通过商会反馈给党委和政府,起到沟通会员与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随着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通过党组织的动员和引导,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乡镇商会广大会员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我县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后发赶超的历史机遇通,在为会员、为企业搞好服务方面探索出新的路子,更好地为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黄平县工商联合会党组

吴忠寿

2012年9月25日

2.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篇二

1 我国商会的发展及其历史作用

我国的商会萌发于春秋, 时称肆。至隋、唐时期, 形成了商会的雏形, 曰邦会。至宋代称行户。明清时期谓行会、公所、同业工会等。至清朝末年, 新兴的民族工商业者登上商业舞台, 要求设立一种能够协调商业各行业的管理机构, 以适应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的需要。清光绪二九年 (1903) 清政府设商部, 并颁布了《商会简事》。清光绪三十三年 (1007) 清政府在京师设商务总会, 各省设立分会, 各地相继设立了专门领导各行业或同业工会的半官方机构, 谓商业公所、商务工会、商务公所。民国初期, 在商业较繁荣的城市, 商会组织机构已比较完善, 商会的职责由政府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商会法》。1929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工商同业工会法》, 此法规定各行业的行会、公所、会馆等均在本法公布之日起改为同业工会, 归当地商会组织领导。1938年国民党政府在公布《修整商会章程准则》中明确规定, 商会以图谋工商业及对外贸之发展, 增进工商业公共之福利为宗旨。新中国成立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商会对工商业的管理职责全部由政府部门承担起来。改革开放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发展, 我国的商会从无到有, 逐渐发展起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 决定了这时期商会的作用将有明显的不同。

2 发达国家商会的作用

发达国家对商会的作用非常重视, 商会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协会, 甚至比有些政府部门的影响还要大, 某些国家的商会会长直接由总统担任。发达国家商会作为行业的代言人在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运用国际贸易规则, 实施反倾销、反补贴, 制止违法竞争;同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的有关法令法规, 总之, 发达国家商会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决策性, 发挥了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新形势对商会作用的新要求在借鉴国际商会发展和管理的先进经验的同时, 应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思考商会的作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 将迫使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 商会的定位也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遵照国际准则, 遵循国际市场规则, 以在国际商贸交往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当前因国际金融危机而导致的外销锐减使得国内企业无序竞争加剧和以买国货、反倾销、安全标准等为代表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 对充分发挥、调整、拓展商会的作用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具体地说, 就是广大商会应发挥主观能动性, 在原有职能作用的基础上, 对外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 有效的带领企业走出国门, 拓展出国际空间, 争取到国际话语权;对内要在危机中积极应对气压困难, 帮助企业尽快脱离困境, 推动有潜力的企业加速发展, 形成企业与商会之间相互促进的双赢局面, 努力将自身的优势转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力量。今后我国商会应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2.1 提供信息服务

(1) 要加大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及时准确地向企业传递市场监管政策, 使之确实尽快的落实到企业中;要随时观察行业的发展动态, 掌握行业的发展趋势, 及时向企业提供行业内发展方向;准确引导企业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负责流通企业统计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发布, 组建行业信息网络;目的是要建立起全国性的商业信息网络平台, 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 广泛收集、传播和加工有关的市场经济、科技尤其是市场信息, 提高企业竞争力。

(2) 提供各项培训服务, 让员工积极参加各种研讨会和讲座等使企业员工的技能和知识不断更新。

(3) 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组织企业经贸考察, 提供商业机会, 推动行业共同进步。对外组织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民间对外交往, 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内组团参加展览会、展示会、招商会、论坛会、产品推广会、高峰会等, 并积极提供多种中介服务, 为企业牵线搭桥, 增加会员交易和沟通的机会。

2.2 实现政企沟通

(1) 商会要进行行业调研, 广泛听取会员心声, 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需求及变化, 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意见和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 要积极参加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坚决贯彻实施, 承担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 (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行业准入条件的任务。

(3) 当前, 积极配合协助政府落实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产业振兴规划, 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推动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

2.3 整合企业资源

(1) 从企业层面来看, 商会大力推行客户资源共享制度, 客户前来订货时由商会负责接待, 并带领其逐户到各会员企业考察。

(2) 从会员之间的关系来看, 商会应该通过功能组合, 为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 实施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 提供中介服务作用, 通过增量资源与存量资源的整合, 使企业迅速达到滚动式资本集聚, 实现资本的扩大效应和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 从而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 实现资本的扩大效应和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

(3) 还可与外地商会加强联系, 结成联盟, 共谋发展。

(4) 商会通过力量整合将能培植一批大而强的龙头会员企业, 这些企业在相同产品市场上拥有最大的市场占有率, 在价格调整、新产品导入、市场覆盖面及促销密度等方面占据优势, 从而大大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2.4 维护企业权益

(1) 商会作为会员利益代表, 要积极参与立法活动, 主要是通过各类活动, 如作院外游说、展开学术研讨等, 影响公众政策、法律的制定和结果。

(2) 商会也可以组织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对话活动, 在工商、税务、金融、资本市场、行业准入、权益保护等众多重要话题上反映民企的呼声, 拒绝一切吃、拿、卡、要行为。

(3) 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市场进入壁垒合理化等方面的建言, 更是商会维护会员正当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4) 商会代表并维护该行业自身利益和权益, 能很好地反倾销、反补贴, 并提升行业的层次和档次。

2.5 协调内部关系

(1) 协调行业内部关系, 包括协调业内企业之间的关系, 协调业内企业与业外企业甚至外地企业之间的关系与纠纷, 制定行规行约, 推动行业自律, 平等竞争。

(2) 要公平、公正处理行业事务, 采取协商、协作、协同、协调的办法, 取得会员的支持和理解, 协调会员企业关系,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 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与相关政府部门交涉, 有效地抵制少数部门和人员的不正之风, 提高工作效率。

(4) 在国际贸易中, 一致对外, 充分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统筹实施反壁垒、反制约。

2.6 健全行业自律

(1) 制定行业公约, 维护行业权威。要健全各项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行业道德准则, 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要对会员进行有效监督, 保护合法经营, 教育、督促会员遵守行规行约, 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比活动, 对破坏行业秩序的行为采取业内批评、通告、开除会员资格以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

(2) 承担行业的科研管理, 统一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量监督、质量检测。

(3) 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承担国家对流通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改, 在报政府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 承担经营市场资质的制定和修改, 参与企业资质审查, 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2.7 提升企业能力

(1) 依托商会的信息优势, 引导企业在对内、对外两个市场竞争中树立比较优势, 在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中进行准确定位, 在产业结构高级化中提高创新能力, 培养核心竞争力。

(2) 倡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提高企业发展素质。商会要承担起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学术成果交流、管理经验引进的职责, 通过信息、人才、金融等资源的开发, 企业的文化交流, 特别是在国际商贸交往中通过与外国商会开展合作交流, 开发引进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和资金、项目等, 提升企业发展素质, 提高会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现代管理水平。

(3) 组织行业内生产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 将会迅速建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会员企业的交流平台, 推动科技与产业的有效对接, 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4) 通过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和新兴商业服务行业的发展, 来组织商品交易活动, 指导流通市场有序发展。

2.8 承担社会责任

(1) 要通过行业自律, 使各个企业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障产品安全、促进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严格履行应有的义务。

(2) 要倡导会员企业利用行业优势服务于社会公众, 积极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公益活动, 在国家重大公共事件中发挥重要的积极带头作用。

(3) 做好对业内优秀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使精英分子能担任地方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更好地为本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4) 维护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加入世贸组织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 失业人员的增加使社会矛盾日趋突出。商会应成为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 为化解社会矛盾在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建立起沟通和对话机制, 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意识。

参考文献

[1]孙磊.我国加入WTO后如何更好地发挥民间商会的作用[J].胶南旅游, 2009, (8) :22~23.

[2]于晓波.浅谈商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8, (1) :35~36.

3.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篇三

从国外来看,商会大多承担政策建议、促进工商业发展、教育培训、信息服务、行业自律、推动海外贸易等职能。商会承接公共职能主要采用授权、委托、转移等方式,以立法方式或竞争方式授权商会公共职能。从国内来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工商联要“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目前,一些省市已开始试点商会承接政府职能,2012年6月,广东省率先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立了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浙江省绍兴、温州等地也选定市经贸委、科技局、人事局、外经贸局、环保局作为市级部门职能转移第一批试点单位。从上海来看,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涉及经济调节类,市场监管类,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体制机制创新类等。当前,商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面临一系列难题:职能转移任务紧迫,但承接能力亟待增强;职能承接积极性高,但社会组织间的自律制度有待完善;职能转移进程加快,但制度建设明显滞后;政府与商会紧密互动,但仍然存在两难倾向等。为此建议:

1.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分工协调。商会主要侧重整体经济发展,适宜承担协助经济政策落实、改善投资环境、仲裁调解、协助社会管理等整体性职能;行业协会侧重特定行业专业职能,如行业调查统计、促进产业发展、调解业内纠纷、业内资质认定、制定行业自律规章等专业性职能;异地商会侧重依托其网络优势,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因此建议形成按商会为主干,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参与的联动与竞争机制。

2.充分把握层级、职能与地区等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确立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内容及方式。针对层级差异,明确市—区县—街镇三个层级商会的职能差别,如市层面,强化经济调控类、市场监管类等的职能;针对职能差异,整合优化商会既有职能,积极承担或主动提供新领域的相关职能;针对地区差异,在商会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以及自贸区等改革创新区域,加快职能转移工作推进,在其他地区则以培育为主,引导商会发展。因此应分别制定市、区县以及部分重点街镇的政府职能转移目录与商会目录。

3.点面协调,根据相关政府部门与转移职能特点,展开试点攻关,建立共建机制,改革力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相结合,稳步推进。建议市经信委、商委、科委等作为试点职能部门,市商会以及若干区县商会、行业商会作为试点商会,制定职能转移与服务购买的操作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一定时间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增加职能转移内容,扩大推行范围。同时,通过联席会议、联动平台、党建联建等方式,加强相关试点部门与试点商会间的协作联动。

4.加强政府职能向商会转移的规范化建设,合理界定政府部门与商会权责关系。一是明确主体,包括商会履行职能的机构、资产、财务、人员等;二是明确方式,根据职能类型与商会能力,合理选择授权、委托与购买等职能转移方式;三是明确程序,完善商会职能履行的规范程序;四是明确制度,建立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委托与服务购买的内容、程序、财务、评估等。

5.推动商会自身能力建设,尤其是资金、人才以及基层组织等方面,形成关键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与政府职能转移、商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购买服务标准和定价机制;二是加大商会培训力度,建立商会专职人员轮训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到商会工作,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协助商会工作,提高商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加大基层建设力度,加强商会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商会的自律性制度,完善民主机制。

6.完善政府职能向商会转移的评价、公开与激励政策,加强商会职能履行的评估与监督。一是探索建立商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评价指标体系,达到一定等级的商会与行业协会才能承担政府授权或委托的职能;二是建立商会信息公开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建设,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相关事务,在相关政府部门、商会内部以及新闻媒体公开,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商会奖惩激励政策。对运作规范、发挥作用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的商会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给予处罚直至撤销资格。

4.浅谈异地商会的功能与作用发挥 篇四

金华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伊福泉

时间:2007-11-2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这些年来各地到外省(区)甚至到国外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越来越多,尤其以浙江省为例,浙商目前在外经商办企业的大军至少已经达到500多万。由此异地商会应运而生。所谓异地商会,我认为,就是本地(省或市或县)人到他所在地区以外或外地区(省或市、县)人员到另一个地区的经商创业人员所组成的商会组织,可统称为异地商会。仅金华市,到2007年9月全国其他省份在该市各地和该市在外省及市(地)建立的异地商会就多达50多个,而且当前还在加快组建的趋势。笔者认为,认真研究和探索异地商会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及其相关问题,是当前商会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大课题。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作一些初浅的阐述。

一、异地商会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是异地商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是当前异地商会发展和建立的体制保障和要求,这种体制为异地商会的建立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空间。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而开放性的经济就为各地人员之间的流动和资金投向的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哪里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就往哪里去,哪里的环境优好赚钱老扳就往哪里挤,这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项法则。以浙江浦江县为例,该县在江苏省常熟市经商办企业人员达到七、八千人,在广东中山市古镇有二千多人,而温州市在本省的义乌则有几万人在经商办企业,这些远在它乡的人员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后,要求建立异地商会的呼声就自然产生。二是异地商会的建立是某些地方块状经济发展的内在现象。从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规模看,这些地方的经济之所以发展很快,是与他们那里的块状经济发展和优势明显分不开的。义乌市的小商品,永康市的小五金,江苏省常熟市的服装,广东省中山市的灯具等等,这些地方的块状经济优势都十分明显。而这些地方外地来经商办企业的少则几千人,多则几十万人。目前,各地在浙江义乌市经商创业的异地商人已超过60万人,拥有自有资金200多亿元,销售额达800亿元。在义乌小商品市场,平均每三个摊位中就有一个异地商人。时间久了,这些外地经商办企业人员要求成立异地商会的要求就会很迫切。三是异地商会的建立是一个相同区域在外地经商办企业人员维护其自身利益的需要。凡是能够到异地他乡经商办企业的人,他们大多都有过人的胆识和经商的才能。但就大多数人而言,在创业的历程中,都或多或少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实践要求他们在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要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组织让彼此可以述苦诉情,为他们维权为他们撑腰。四是也是与世界各国经贸交往的需要。许多经商办企业人员,在平时与国外人员经贸交流过程中或他们走出国门时,都有一个感觉,国外的商会组织很健全,在社会上很有地位也很吃香,他们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加入WTO,所以在商会建立方面也应与国际接轨。所以眼下一些地方的非公经济人士要求建立异地商会的积极性普遍很高。

二、异地商会具有的基本功能。

应该说,就我国而言,异地商会的产生是一个新生事物。异地商会既有与其他基层商会相同的功能,但也有它自身的有别于其他商会组织的方面。归纳起来其功能大致有以下六个方面。

1、信息交流的功能。商会建立后,通过平时经常性的活动和聚会,它可以使平时忙忙碌碌的人们,有时间在一起进行相互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一些商业当中的情况在自己看来很平常,但对他人来说可能就是商机;一些信息在自己看来也许没有什么作用,但其他相关人员可能就是“宝贝”;一些人还会在情况互通中产生“火花”,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办法等等。

2、维护权益的功能。共同维权,是建立商会组织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也是大家能聚到一起的一条“主线”。事实表明,在许多情况下,通过商会组织和商会中的法律顾问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些会员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容易得到协调或妥善解决。

3、联络乡情的功能。在我国,尤其是在经商办企业的人群中,情乡观念是看得很重的。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就是这个道理。在异地商会建立之前,一个地域的人员在同一个地方经商办企业,除了部分人有亲戚关系或在经商中有业务往来外,大家都忙于“赚钱”,平时很难聚到一起。而有了商会组织,大家就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聚会和开展各类活动,通过联系和相互沟通,情乡观念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加深。

4、合作投资的功能。从实践看,目前通过商会组织,它可以使一些功能的1加1大于2。比如,要去争取一些投资项目,以一、二家企业的实力是根本不可能“竞拍”到的,但通过商会这个组织,有投资意向和能力的企业聚在一起,你出几百万,我出几千万,一些项目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拿下”。这样大家合力投资相互得利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5、融资互助的功能。一个相同区域的人员经常聚会,大家彼此熟悉了解和信任了对方,就会在一些融资方面相互拆资和帮助,这样对双方都有利。有些地方还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更深层次的金融合作,如通过异地商会的信誉和诚信度,能够争取到一些商业银行的支持和授信。如今年9月份,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向金华市范围的金华温州商会、义乌台州商会和金华泉州商会等三家异地商会授信28亿元。这样,既能够较好地克服一些异地商会因受制于信息不对称,融资难、担保难、信贷难等始终困扰异地商人的金融问题,也使异地商会的作用得到较好地体现。

6、促进地区间经济合作的功能。一些在外地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在异地他乡经过几年的发展,积聚了较强的实力后,根据目前企业发展的方向和家乡的投资环境,他们可以通过商会的牵线搭桥,重新回到家乡投资兴业,这方面的事例可以说是很多很多。如今年8月份在上海金华商会成立大会上,上海金华商会企业积极回报家乡,签订合作项目多达21个,总投资31亿元。其产业涉及工业、旅游文化、商贸、房地产等行业。

三、异地商会的作用应如何正确发挥。

这是异地商会建立后,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从一些异地商会的成功经验看,应当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须要有一个工作得力的商会班子。如同任何组织一样,异地商会作用发挥的好差与这个商会的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和正副会长们是否热心于商会事业密切相关。从目前各地一些作用发挥好的异地商会的共同特点看,一是这个异地商会的建立必须是大多数同一地经商办企业人员有较高的积极性;二是有若干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领导在起骨干带头作用;三是这些组织建立的发起者必须在这些老乡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对商会组织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三是商会秘书长和聘请的工作人员必须精干能干得力。第二,必须要有一套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从组织建立开始,就应当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这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个组织不靠规章制度来约束和保障,它的作用发挥和正常运转是不牢靠的。一般来说,一个异地商会应建立的制度基本是: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每年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联谊活动制度、以及经常性的活动制度、经费开支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等,都必须建立健全。否则,这个商会的作用发挥就难于保证。第三,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活动。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尽管异地商会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和活动规律,但它的活动开展在许多方面,也应当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来进行,而不能有过多的“各行其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爱国奉献、科学发展、国家倡导的产业导向等,这些也是商会组织必须经常对会员企业所强调和要求的。第四,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会员维护合法权益。异地商会经常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这个组织存在的意义所在。异地商会只有努力做到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会员们的信任而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维权必须是合法的、理智的和有序的。否则,一些所谓的维权就会走向反面。切忌以维权之名而做出不合法行为的现象。同时,还要防止对异地商会的功能边际不切合实际的扩大化,以为异地商会的作用可以无所不能,无事不包。第五,必须有合法的经常性的经费来源。一个组织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是很难长期生存的。从一些地方异地商会的经费筹措渠道看,一是大多是通过会费的收取。会长和副会长出大头,常务理事其次,会员企业出小头。而且规定每年一次。二是一些异地商会也动了很多脑筋和想了许多办法,有的通过会员企业共同投资项目的形式,从这个项目所产生的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每年商会的活动经费,这种方法大家比较愿意接受。三是一些有实力的商会通过会员集体购置商会房产,用房产所产生的收益作为商会的费用,等等。总之,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四、异地商会建立后须注意把握的问题。

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看到,异地商会的建立有它许多好处和其必要性。但同时也指出,它也犹如一把“双刃剑”,必须努力做到趋利避害,方为上上策。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1)应在当地工商联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开展工作。工商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异地商会的建立应当在当地或异地工商联组织指导下进行。从组织建立一开始,就要求按照党和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平时活动的开展也要在其指导下,并充分发挥异地商会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另外,还要每年接受政府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监督和检查。

(2)应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维权。异地商会建立后,为会员企业做好维权工作是这个组织应有职能,但必须注意的是,这种维权应当是合法的,有序的。所谓合法就是维权不能乡情大于法律;所谓有序,就是在一些维权时可以由商会组织出面,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来解决。而不能在维权中迁就老乡的利益而做出违法的出格事来。同时,更应强调在开展活动中突出“商情”的相关内容,紧紧围绕企业发展中的“利益”、“经济效益”及“科学发展”等来展开。

(3)应防止在活动中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地说,一些企业管理者平时忙于经营和发展自己的企业,没有太多的时间和功夫来学习和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是不足为奇的。但作为商会组织,它在确定自己的指导思想和活动内容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其是它的章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来制定,它的活动开展必须是在党和国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内进行。条件允许的异地商会,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商会党组织,以便加强政治上的领导。

(4)应经常性开展活动以增加商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一个组织要有凝聚力和号召力,都必须经常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这是所有组织应当共同遵循的要求。所以,异地商会建立后,在制定好规章制度的同时,应当制定每年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努力付诸实施。特别是各级工商联要对异地商会的作用发挥有些作为。比如,异地商会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工商联可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组织他们开展经常性的联谊活动,以便加强对他们的工作指导和促进相互间的工作情况交流等。

五、异地商会发展中面临的困惑和建议。

5.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篇五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福建调研小组

为了更好发挥工商联作为商会主管单位的积极作用,了解行业商会及异地商会发展状况,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研究室中国商会发展报告调研组一行5人赴福建开展了调研。调研组成员包括研究室巡视员黄文夫、调研处处长涂文、副处长林蔚然,以及研究室干部刘佩华、房安文。

一、福建调研的基本情况

7月28日,调研组在福州市首先听取了福建省工商联、福州市工商联关于福建省内商会建设以及异地商会发展情况的介绍,然后分别听取了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州市泉州商会和关于异地商会在福建发展情况以及福建省布料同业公会负责人关于行业商会自身建设的情况的汇报,对商会的运行模式、管理体制、设立标准等方面做了讨论。7月29日,调研组考察了分别隶属于漳州市家电行业商会、钟表行业商会以及罐头行业商会会长名下的广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恒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立兴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并与企业家座谈,对福建的企业发展和行业商会状况加深了感性认识。7月31日,调研组在厦门市总商会召开座谈会,听取 了总商会工作汇报和行业商会发展情况,并同当地工商联的干部、纺织服装商会、电脑商会负责人、畜牧业协会负责人深入交换了意见,对作为经济特区的厦门市行业商会以及异地商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1、福建省工商联的组织情况

福建省各级行政区划96个,目前除金门县(待统一)外,已全面建立工商联各级组织。其中:省工商联1个、设区市工商联9个、县级工商联85个。截至2009年7月,福建工商联下属共有各级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协会)组织310个,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有141家。异地商会404个,其中省内省级异地商会6家,其余为地市、县一级。省外设立省级异地商会24个,目前除西藏外,全国各个省份均有闽籍异地商会。

福建省工商联在2005年获得社团业务主管权,下属九地市中目前有八个获取社团业务主管权,泉州市也已间接获得业务主管权,各县区约三分之一获得社团业务主管权。

2、福州、厦门、漳州行业商会发展概况

福州市现有13个县(市)区级工商联(商会),承担着全国、省、市工商联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是工商联系统服务非公经济、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在近些年的工作中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会员队伍不断壮大;二是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三十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得到发 展。同时,福州异地商会发展良好,已在全国各地成立22个异地商会,异地福州商会有5个,各县(市)组建的异地商会有26个,并且目前已成立22个异地商会党支部。

漳州市现有罐头食品商会、钟表同业商会、石油商会、家用电器商会、汽车商会、锁业商会、纸制品制造商会等七家工商联市直属行业商会。几年来,漳州行业商会在以下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一是为行业会员服务,促进行业企业发展,主要体现在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内部管理、组织企业参加展销会等方面;二是积极协调关系,为行业商会发展创造宽松经营环境;三是组织行业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

厦门市工商联共有行业商(协)会八个,其中纺织服装、电子、机械、塑料橡胶、百货、美容美发、畜牧业、果品等行业。其日常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主动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三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做好会员企业的各项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厦门的对台优势,促进两岸行会交流。

3、福建省商会发展特点

总体而言,福建省商会建设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第一,异地商会发展良好,由于福建民营经济起步较早,在某些行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集群并且在国内很多地区已经具 备了设立异地商会的条件,除西藏外各省都有福建的异地商会;另一方面,在外省市发展的闽籍企业家实力也在不断壮大。这种状况下,以多种形式实现的异地福建商会为闽籍产业在当地提供了更宽广的发展平台,也促进了在外闽商的合作交流,也为当地政府对于闽籍企业的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协作。在“回归工程”实施过程中异地商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地方政府在省外招商,当地的闽籍异地商会往往就是牵线搭桥人。第二,行业商会在行业内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内,行业商会规范会员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外,行业商会为会员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谋求更大发展,获得更高信誉。第三,充分利用了沿海尤其是对台优势创新活动方式。海西经济区的筹划,世界闽商大会的召开,都为福建的商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各类商会充满活力。第四,基层商会发展不均。沿海地区相对比较发达,山区比较薄弱。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尽管商会组织的发展成绩已经显现,但由于体制和政策环境的限制,工商联和商会组织仍然面临着一些体制性的困难和问题,阻碍了其价值的充分体现和功能的有效发挥。当前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工商联行使行业商会主管权面临着诸多困难

福建省工商联于2005年取得行业商会主管权,取得主管权后,福建工商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引导非公有 制经济人士进步成长和团结带领商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步暴露一些问题,“有主管无职能、管不了也管不好”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于行使主管权的途径、内容没有统一认识。由于当前对业务主管权的具体职责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对于应该怎么管、管什么、管到何种程度基本处于探索阶段,省、地、县做法不一,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工作随意性大。

二是行使职能没有相应的手段。当前工商联指导行业商会的方式较多地停留在团结、引导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上,服务手段单一,在经费支持、开拓市场、购买服务等方面因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职能,无法向商会进行具体的资源分配,无钱无权的现状使主管工作的力度和手段不能适应商会工作。一些商会认为工商联没有政府职能,目前还只是协调单位,做主管,还是要找政府部门。一些工商联认为做不了,实际上做了也没好处,工作务虚的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少。

三是工商联自身建设的薄弱客观造成“管不好”。地方工商联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经费少等问题,缺少管理人手和专项管理经费,管理精力和能力有限,一些工商联有心但无力开展相关工作。工商联干部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主管商会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对于商会的发展规律、运作机制还不熟悉,机关官僚作风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还难以 到位。

2、行业商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对商会的重视、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党委、政府对商会地位、作用没有明确认识,缺乏信任,认为商会可有可无,对商会发挥职能作用不关心,扶持措施不够有力,有的甚至对发挥行业商会作用可能导致行政权力的削弱存在顾虑。一些行政机关无视商会的自治性质,随便插手商会具体事务。一些本应由商会承担的职能有关政府机关不积极转移,或者仅仅转移无权无利的事。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视商会为政府机构的延伸,臵于从属地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二是行业商会与政府部门主管的协会关系不顺。调研中,工商联及商会普遍反映当前协会与商会抢滩问题严重,商会与协会不平等、关系不顺畅已经成为制约商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现行体制下,相对协会,商会先天不足。一些政府机关领导退休后到往往到协会任职,带来大量行政职能资源。政会分开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财、物方面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机关习惯把一些行政职能转移给协会。商会与协会在组织机构、业务范围、作用对象、工作重点方面存在诸多雷同和交叉。

三是主管众多、标准不一造成行业商会发展混乱。当前行业商会、协会主管机关众多,政出多门,审批杂乱,出现 大量雷同、业务交叉的协会、商会,不利于行业组织的科学发展。行业商会的划分标准还不科学,布局不合理,行业划分过细、过小,企业重复入会现象严重,难以体现商会的广泛性、包容性特点。

四是商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商会班子建设有待加强,会长素质参差不齐。商会发展不平衡,只有少量商会能够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大量商会的职能作用还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商会的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不完善,多数商会还停留在会长治会阶段,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商会参政议政的渠道还不顺畅,会长的政治安排不受重视,影响商会参政议政的热情。基层商会的能力比较薄弱,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强,难以发挥全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作用。

3、异地商会发展亟待规范

作为福建商会建设的亮点,福建的异地商会起步较早,发展也比较成熟,目前已经成为联系两地党委、政府与经济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工商联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

福建的异地商会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挂靠在外地工商联下的闽籍商会,如北京市工商联福州商会,该商会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当地民政部门不登记。二是挂靠在外地中小企业局、经委、经济协作办、经社联、招商局等其他行政机关的闽籍商会,该商会与当地工商联无联系,但与福建工商联系统建立了一定联系。三是由工商联作为主管机关,进 行社团登记注册、独立活动的商会。在工商联被赋予商会主管权的地方,此类商会组织比较成熟,也比较普遍。当前异地商会发展基本处于“无名、无章、无序”的“三无”状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异地商会的地位不明。目前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中央的相关文件中都没有对异地商会给以明确,更没有相关的专门法规或制度。异地商会至今定位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异地商会的社团登记、作用发挥、服务开展和自身发展。

二是异地商会管理亟待明确。异地商会的前身多为同乡会,浓厚的乡缘色彩使其与一般商会相比具有更强的凝聚力,也极易异化为一种难以控制的帮会组织。当前,加强对异地商会的管理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对如何管理,在实践中各地做法也不一致。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应当坚持“双重领导、属地管理”的思路,对商会日常运做的长期监督应遵循便利原则,以所在地管理为主。对人事任免、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应遵循磋商原则,由所在地和籍贯地共同协商确定。

三是异地商会的层次亟待规范。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统一的主管机关,异地商会的设立层次目前比较混乱,在同一地方经常出现多个同级别的不同地域异地商会,互相争抢会员,给商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负面作用。一些异地商会既想在省级成立,又想在地市成立,不分层次扩张。

4、其他问题

调研中,调研组也对工商联工作的其他方面进行了了解,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地方工商联普遍反映强烈的基层基础建设薄弱问题。基层工商联普遍反映人手少、经费少、装备差。一些县(区)工商联组织薄弱,没有编制,长期聘用临时人员,或者仅有1-2个编制,领导由同级政协、统战部有关人员兼任,与政协统战部和合署办公。多数县(市)工商联经费紧张,最少的每年仅有6000元,影响工商联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地方工商联长期没有办公场所,没有专用公务车辆,甚至没有传真机、电脑基本办公设备。一些工商联建议要对班子进出工商联的年龄要有限制。也有一些工商联负责人认为工商联干部不流动,只进不出,影响了干部积极性。

三、调研体会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调研过程中,我们感到,福建的改革开放起步早,发展迅猛,民营经济发展一直位于全国前列,商会发展形态也灵活多样,发挥作用也较大,值得其他各地借鉴。但同时,正如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需要艰苦的探索过程一样,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商会的发展也需要在“先试先行”中总结经验,在局部探索中提炼升华。但只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坚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动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相关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会必将不断壮 大,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为此,中国商会发展研究课题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今年8月利用赴日、韩考察商会的机会,了解发达国家的商会发展环境、运作模式,进行相似文化背景的商会比较研究。

2、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研究成果,提升商会研究的水平和层次。

3、继续深入开展实地调研。随着实践的发展,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管理体制,如上海市建立的行业协会发展署、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社团管理局共同负责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的“三元”管理体制,广东省实行的民间组织管理局统一管理行业协会相关活动的“一元”管理体制等等,这些新的探索具体的运行机制与效果如何,将对今后的商会发展及工商联行使商会主管权具有怎样的借鉴意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调研和思考。

报告执笔人:

6.某市关于组建商会的建议 篇六

目前,我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建有7个同乡联谊会以及遍布全国29个省市的消防器材行业协会,会员人数已达1700多人。各地同乡联谊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积极支持家乡的建设和发展。为顺应形势,深化同乡联谊会、行业协会作用,在此,我们建议在同乡联谊会、行业协会等的基础上,参照温州商会模式,组建**商会(各地可根据当地地名称分会),以充分发挥民间商会组织的独特作用。

一、温州商会模式

温州商会的发展概况:1906年,温州府商会成立,温州商会的百年历史就此开始。经过百年的发展,目前温州商会已成立了服装、眼镜、纺织品、家具、合成革等25个直属行业商会,基层商会和团体会员200多个,企业会员数万家,与全国100多家友好商会和近百家海内外异地温州商会保持沟通和商务交流。遍及全国各地的温州商会发展迅猛,影响力越来越大,在当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指导行业自律、行业规范建设,应对贸易争端,维护本行业利益,互帮互学,互递信息,减少不良资产,增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政府或其它团体不可替代的民间组织。

温州商会的特点:民间自治性、服务性以及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是温州商会的三大特点。其中,民间自治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其活力之源。服务性是民间商会的基本工作方式,也是其赢得威信的基础。而专业化是民间商会的发展趋势,也是其强化功能的必然选择。温州商会的民间自治性表现在,商会的领导人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商会经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保障性和独立性较强;商会内部治理机制比较健全,外部监管机制比较规范。

温州商会的作用:一是发挥协调和管理功能,承接了一些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去做的事。如组织开展行业性活动,包括经贸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召开以财富(招商)项目投资推介等为主要内容的年会;动员全行业共创区域品牌,提升行业形象;开展市场调查、技术培训,通过报刊、会议等形式开展信息交流;提供商务、技术、管理、融资、会计、法律、质量检验检测等多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发挥组织和服务功能,办成了许多单个企业想办而又难以办成的事。如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同业竞争、协调内外关系、解决矛盾纠纷等有些由政府来承担可能成本比较高的事情。三是作为民间组织,在国际经贸交往中发挥独特的“前台”作用。如积极应对入世后各种反倾销、反技术壁垒、反补贴的贸易战。四是参政议政,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如在制定行业规划中充当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提供有关资料,提出建议意见,并在实施规划中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二、组建**商会的相关建议

温州商会的实践告诉我们,商会大有可为,值得借鉴。从某种程度上讲,民间商会的作用发挥如何,是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重视和支持商会的组建,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组建商会、发展商会经济正当其时。对此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着手筹建**商会。成立**商会筹建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着手起草《**商会章程》,广泛征求各相关行业协会、各地同乡联谊会意见建议,探讨组建商会的相关事项,做到边征求意见边宣传组建商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统一认识,扩大影响。待条件成熟后按章程组建**总商会,并在有同乡联谊会的地方分别成立分会。组建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市工商联和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商会工作的引导,促进我市商会的尽早成立;二是在组建商会时,不仅应通过民政部门的批准登记,还应通过工商联审查同意,把商会的管理工作以行政规范方式,纳入工商联的职责范围之内;三是规范行业商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使其诞生后就步入正常的轨道;四是加强对即将组建的行业商会的指导工作,通过培训班等方式,对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关于如何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思考 篇七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已经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 这一党的建设理念的创新充分体现在对党员的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 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党员是一切党的活动的载体, 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也是“以人为本”价值理念的体现, 因此, 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不仅有利于推动党组织活力建设, 是党组织永葆青春的源动力, 同时对促进党内民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1、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现状

(1) 党员没有充分行使权利。大部分党员的学习教育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能够充分行使, 而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的行使就差强人意, 权利行使的失衡导致党内各级别职权的滥用。

(2) 党员主体意识不强。党内存在部分党员身份意识不强, 没有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应当行使的权利, 除此之外, 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民主, 在党内大搞上下级的帮派关系, 家长制作风严重, 缺乏民主意识。

(3) 党内决策欠缺公正。有的党内领导干部对党内活动不注重民主程序, 对党员不信任, 在重大决策时不悉心听取党员意见, 这些不公平、不公正的做法久而久之就会打击党员情绪, 使其不积极主动参与党内事务, 对主人翁的责任意识感也会消磨殆尽。

2、影响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原因

(1) 党组织趋向行政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对于自身性质定位不甚明确, 将自身定位为行政组织, 为群众办实事少, 把党员视为党内教育、监管的对象, 忽视其服务职能, 党组织定位不明必然影响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2) 部分党员政治参与意识淡化。现在党内活动存在大量的表面功夫, 部分党员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 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民主评议和调查上, 态度随意, 敷衍了事, 甚至默认接受“潜规则”, 这种党性意识的淡漠大大削弱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党员虽然拥有监督权、知情权、批评权等权利, 但是对这些权利的保障机制不甚完善, 没有保障的权利就没有效力, 党员在参与民主决策、行使权利时就会有所顾忌, 不能放开手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三、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途径与方法

1、提高党组织民主素质

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与党组织的民主素质密切相关, 提高党组织的民主素质, 就要求党组织对自身性质正确定位, 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 加强党员的自我修养, 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 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除此之外, 党组织要意识到自身是一个集中的整体, 党组织的领导要将自己定位为组织者, 而不是君王者, 以无私奉献的决心对待党组织的成员和群众, 只有党组织的民主风气形成了, 党员的主体作用才能得以发挥。要加大力度实现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层决策和管理机制, 对基层组织的权力运行方式加以制度性规范, 保证程序公开公正、结果公开公正。通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决策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发挥党员主体的作用, 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实现党组织、党员以及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2、加强党员主体意识教育

党员要不断加强主体观念的学习, 深切体会党员自身在党内生活的重要地位, 在实践当中应有积极行动的主观能动性, 只有党员自身具有了强烈的主人翁的责任意识, 才能在党内和党外工作中产生强大的内在动力, 才能将党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合二为一, 尽全力做好党内党外工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在党外党内活动的体现, 因此, 党员的主体意识教育对于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充分展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着直观重要的作用。

3、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 以制度的形式对党员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 使党员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但是只有约束和引导而欠缺完善的保障性制度, 就会使党员在行使权利时无解后顾之忧之法, 甚至徘徊在正义和“潜规则”之间。因此完善党员参与的保障机制, 是真正实现权利本位的党员主体机制的重要举措。为了建立完善的权利保障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公开制度, 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充分的参与权;其次要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 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再次, 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保障党员能充分行使监督权、批评权、检举权, 完善党员的这四项权利是保障性机制健全的重中之重, 没有监督的权利就是滥用权力, 党员要想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必须充分行使其监督权;第四, 要努力构建党员申辩权和控告权的保障机制。只有这样, 才能使党员真正成为党的建设的主体, 党员的主体作用才能有保障的得以充分发挥。

四、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由于部分党员的主体意识淡漠, 党员权利保障不尽完善等内在和外在的诸多因素影响, 导致党员没有充分行使权利, 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阻碍了党的建设的步伐, 因此, 需要从加强党员的主体意识教育, 提高党员民主素质, 建立健全完善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 提高党员的主体地位, 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确保每一名共产党员为党的先进性建设贡献自身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益飞.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理论创新[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7, 4 (2) .

[2]王树平.关于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思考[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5 (3) :314-316.

8.关于商会作用的思考 篇八

一、建立政治引领机制,形成教育新常态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加快和现代传媒技术迅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更加多元多样多变。在市、区两级统战部、工商联的领导关心指导下,商会始终将思想引领作为非公经济领域的首要任务来抓,紧扣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脉搏,不断赋予教育实践活动新的内涵。

为抓好非公企业人士教育引导,镇商会积极做好“联姻”和搭建平台工作。依靠镇党委、政府,联合社会教育资源,每年安排2次以上讲座,邀请专家、有关部门或镇领导为企业讲授法律、诚信、转型和维权等方面的课程。会同镇综合经济党委、工会、司法所、社保所、工商、税务、公安及各社区等部门,联手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10余次,强化企业的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上好“守法诚信”这堂必修课,引导企业切实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收到很好的效果。截止到去年底,全镇106家重点骨干企业和商会民营非公企业,累计创造税收28.37亿元,占全镇税收总量的83.71%,成为祝桥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建立市场引导机制,形成服务新常态

祝桥镇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腹地,也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商用飞机总装基地所在地,已成为上海构建航空产业的核心区域。为切实服务好非公经济发展,我们与镇总工会、镇综合党委、镇商会形成“三方联动”的合作机制,确保了商会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在商会的协调下,镇党委、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需要,积极服务企业,为其排忧解难。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企业转型发展。紧紧依托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各顾问单位的密切配合,仅去年以来,帮助60多家民营非公企业解决各类个性化诉求85项(条);帮助15家会员企业获得上海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得到市、区、镇科技奖扶资金5000万元。从去年9月份起,祝桥镇党委、政府做出工业用地减量化的战略决策,这是加快推进航空新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协助政府确保减量化工作有序推进,截止到去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28家非公民营企业18.4万平方米工业厂房和企业用地的清拆奖扶工作。在商会牵头下,祝桥镇与江苏启东滨海工业园签订了《产业合作》框架协议,许多企业主动服从整体发展规划,目前已有8家民营企业投资3.5亿元,入驻工业园。

三、建立典型引路机制,形成激励新常态

祝桥镇是上海第一大镇,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的数量快速增长,发展活跃,贡献显著。商会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人、教育人、激励人。去年,镇评比表彰经济发展奖、社会贡献奖、优秀会员奖,对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30家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其中,2名示范作用较好的商会班子成员分别获得市劳动模范提名和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名会员当选为新区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商会理事。商会还在每年一度的工作会议上专门向全体会员发出倡议,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学典型、争先进、作榜样。许多企业家主动回报社会,3年中共有112家(次)商会民营企业累计向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捐款1600万元。

讲求实效是开展活动的根本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守法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求,丰富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推动了商会领导班子“五好”创建力度,去年镇商会被评为全国“百家优秀基层商会”,连续三年被新区工商联评为“区优秀基层商会”。

活动中,我们的主要体会是: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保障。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活动始终,是教育实践活动接地气、见实效的关键。三是把商会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是教育实践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两年来,镇商会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中,真正感受到了“四信”教育对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从中切实尝到了工作的甜头。接下去,我们将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祝桥的实际,进一步围绕守法诚信重点制定今年镇商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服务立会、制度建会、活动兴会、发展强会”等措施,坚持顶层设计,上下联动抓主体,坚持活动联手、工作联动、品牌联创,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体现活动特色,确保活动常抓常新,长盛不衰!

(图片由浦东新区工商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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