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书写作附范文

2024-08-21

律师文书写作附范文(精选9篇)

1.律师文书写作附范文 篇一

分红股附条件赠与协议

甲方:,男,汉族,住,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汉族,住,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接受甲方附条件赠与的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在职分红股,该股无需登记注册,只具有目标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分红权,没有其他注册股东的所有、选举、表决、转让、继承等权利,且乙方离开目标公司后自动失效。

一、合作宗旨

为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目标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目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目标公司共同发展,甲方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将附条件的向乙方赠与目标公司2018、2019、2020三年度一定比例的营业利润分配请求权!

二、在职分红股来源

本协议项下三年期分红股比例为公司总股份的8.5%,由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9.5%股份中拨出进行附条件赠与。

三、在职分红股机制

1、在职分红股权益享有条件

乙方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完成下列考核指标时,方有权享有分红股:

(1)、首期考核指标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所管理团队实现单月放款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目标;(2)、第二期考核指标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所管理团队实现单月放款额超过1.5亿的目标。

(3)、末期考核指标为,引领团队于2019年度实现同比2018年度利润增长超过25%的目标。

鉴于上述考核指标的完成是享有分红股的先决条件,当任意一期指标考核未达标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期与后期的分红股乙方无权享有,但就之前考核达标阶段按比对应的分红股有权主张分配。

2、在职分红股权益实现方式、时间及除外情形

乙方依据本条第一款约定所享有的在职分红股,该权益应按下列时点分3期实现:

(1)、首期权益行使时间为2020年度目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完毕之日起10日内,当期乙方应得收益为按时间占比、分红股权比例折算的乙方应得总收益的50%;

(2)、第二期权益行使时间为2021年度目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完毕之日起10日内,当期乙方应得收益为乙方应得总收益的25%;(3)、末期权益行使时间为2022年度目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完毕之日起10日内,当期乙方应得收益为乙方应得总收益的25%。

按如上约定,原则上在2020年度完毕之前目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但若期间单年度实现利润1500万以上,超出1500万以上部分可按乙方占比提前分红。

四、保证金

为促使乙方能勤勉、忠诚的履行其职责,顺利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考核指标,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期3日内,向甲方缴纳100,000.00(大写拾万元整)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予退还:

1、本协议生效一年内,本协议解除的或非因目标公司过错导致乙方离职的;

2、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同意续期的;

3、滥用职权、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过错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上述情形外,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0日内如数返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协议期。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乙方考核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分红协议。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职务行为与工作成果进行监督、抽查。

2、甲方应对乙方工作的开展进行必要的配合。

3、乙方违反忠诚、勤勉义务损害目标公司利益和形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4、经考核乙方未通过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协议。

5、甲方如发现乙方行为违法、违反目标公司规章制度及与目标公司之间约定的,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6、乙方有权自行管理、运作下属团队,自主决定团队人员配置及任免,但不得违反法律及目标公司制度。

7、乙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具有知情权。

8、有权参与制定目标公司新设制度及规则,并积极努力为目标公司创造利润。

9、乙方有权依约主张实现在职分红权。

七、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本协议约定的分红。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实施任何刑事违法行为。如涉嫌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诉讼阶段中,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待判决结果确定后,再视是否犯罪而决定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协议。

2、竞业禁止: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期满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或为其提供服务,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设立公司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内的同类业务。作为补偿,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期满后按3000元/月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直至竞业期满。

(1)、不得以投资、参股(含隐名持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同目标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不得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同甲方相竞争的业务。

(3)、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4)、乙方确认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从事上述竞业限制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将该违约所得归入甲方所有,且无偿解除本协议。同时违反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给甲方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违反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须保守本协议的内容及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该保守义务无期限限制,但甲方书面允许公开的除外。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中乙方所得分红股及分红等情况;商业秘密是指,目标公司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目标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客户名单与信息及联系方式、行销计划、收费政策、财务资料、渠道信息、公司资信资料、员工手册等经营信息。

4、甲方依约提前解除本协议的。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目标公司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生效。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2.律师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篇二

关键词:法律文书 写作 特点 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款、附注等项内容。

2.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一审程序再审用“再初”字,二审程序再审用“再终”字,变更执行内容的减刑、假释案件用“执”字。

3.称谓固定。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表述,不得混淆。如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称谓为“原告”、“被告”,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称谓为“自诉人”、“被告人”,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称谓则是“被告人”、“被害人”等。

4.用语固定。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法律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中的许多用语基本固定。如裁判文书的案由、案件来源、法庭组成、审判方式、当事人到庭情况等,格式中都规范了固定用语。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层次用语也固定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而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样式中,对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文字叙述类文书的理由部分都规定了固定用语。如提请批准逮捕书的理由部分规定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_罪,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执行的强制性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四、制作的时效性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3.律师自我鉴定[范文模版] 篇三

自我鉴定就是把一个时段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自我鉴定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因此,让我们写一份自我鉴定吧。但是自我鉴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自我鉴定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师自我鉴定1

20xx年11月10日,我申请在xxx律师事务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收获颇丰。

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

经过一年的,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是律师最基本职责;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

4、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在于公平正义。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始终遵守的基本准则。

二、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律师的职业道道核心是诚信。诚信乃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律师要规范宣传、规范收费。代理案件中要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的秘密。办案过程中要处理好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三、对律师职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务必吃透。对程序法律一定要非常娴熟,因为程序乃实体公正的保障。

四、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法律人的理解不断深化,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论与现实的冲突,再往后执业中应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之所在。社会发展、情势变迁、新的问题,新的思维,只有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实践,再能与时俱进。

律师自我鉴定2

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期也临近尾声。通过一年的,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1、业务学习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律师自我鉴定3

一年的时间即将结束,在这段日子里我感受到了银盛所的前辈对法律事业崇高的追求,也体会到了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对着一年的我做出如下鉴定:

一、专业领域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深刻体会到将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应用到工作中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案件事实上的优势还需要通过证据来印证。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基本的诉讼技能;而面对不利的事实或证据需要的就是熟练的诉讼技巧。而这些正是书本上学不到的。这也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问在书外。我相信这一年的学习为我未来的执业道路打下了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律师这个行业是“学无止境”的最佳诠释。面对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面对不断出台、更新的法律法规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正因如此,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我会根据的自身的特点有意识的将自己引入专业化的道路上来。

二、为人处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断进取是所里律师的共同特点。这一点也给我极大的教育,看到他们工作的尽头是我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断学习是他们的自我提升集中表现。有人说律师行业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而我因为律师行业是知识密集、压力密集的行业。身处在一个充满挑战的行业,唯有不断充实自己,勤奋工作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取得当事人的信赖。“沟通”是律师重要的技能,甚至说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委托人沟通,和受害人沟通,和证人沟通,和法官沟通,和检察官沟通,和对方律师沟通;当面沟通,电话沟通,信函沟通,电邮沟通。可谓是无处不在,各不相同。如此构建起了律师的交际网络。对待人,对待案件如何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细致耐心,条理清晰,言语得体,有理有据真的是要有足够的沉淀。平时的我会注意观察,慢慢积累。

三、自我规划

我们所的工作重点在房地产和银行业务相关领域。带教老师和律所的前辈也多为这些方面的资深律师,我愿意继续和他们学习,力求向该领域的纵深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律师。此外,我觉得诉讼与非诉相辅相成,不分伯仲。未来我会利用机会提升诉讼技能做一个功底过硬的律师。

成功的背后筑起的是高高的寂寞;未来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作为一个青年的法律服务者,我愿迎接挑战,并在此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自我鉴定4

此次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只要有收获了,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律师自我鉴定5

在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

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4.律师实务文书格式 篇四

一.民事起诉状

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二、刑事自诉状

 刑事自诉状 具状人:年月日

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年月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三、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四.民事反诉状

 民事反诉状

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月日

附:

一、本反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五、刑事上诉状

 刑事上诉状

 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法刑字第号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六、民事上诉状

 上诉状

 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被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告):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民事判决(或判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年月日

附:

本上诉状副本份。

七、民事再审申请书

 再审申请书

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一 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份;

2、证据材料份。

八、民事申诉状

 民事申诉状

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

一、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二、证据材料份。

九、刑事申诉状

 刑事申诉状

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 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年月日

附:

一、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5.律师应聘英文简历写作 篇五

Name: Miss. XuYang Nationality: China (Mainland)

Current Place: Tianhe Height/Weight: 165 cm 50 kg

Marital Status: Single Age: 20 years

Career Objective and Work experience

Application type: 02

Preferred job title: Lawyer / Legal / Compliance: no title 、 : 、 :

Working life: 0 Title:

Job type: Full time Expected Start date: In a day

Expected salary: ¥2,000--¥3,500 Preferred working place: Tianhe No preference

Work Experience :

Educational Background

Name of School: Guangdong judicial police professional college

Highest Degree: Associate Date of Graduation: -07-01

Name of Major 1: Legal Matters Name of Major 2:

Education experience: Start date End date Education organization Majors Certificate Certificate No

-09 2011-07 Guangdong judicial police professional college Legal Matters Associate

Language Ability

Foreign Language: English Level: good

Chinese level: perfect Cantonese Level: normal

Relevant skills and abilities

1.skilled in Microsoft office

2.the ability of typing

3.have driving licence

4.join the Communist Party

Self-recommendation letter

Address:

6.律师授权委托书[范文模版] 篇六

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力时,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委托书在我们处理事务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律师授权委托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1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案件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人:__ 性别:__

身份证号:__

住址:__

受委托人:

姓名:__ 职业:律师

工作单位:广XXXX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__

购销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与本授权书的有效期限应一致,若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延期,本授权书期限自动顺延到招标采购期限届满。此授权书一经授出,在投标截止期后将不作任何修改。

姓名:__ 职业:律师助理

工作单位: XXXX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现委托__ __在我与__公司加工承揽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受委托人__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受委托人__的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即代为递送相关材料、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__

购销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与本授权书的有效期限应一致,若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延期,本授权书期限自动顺延到招标采购期限届满。此授权书一经授出,在投标截止期后将不作任何修改。

受委托人:__、__

__年__月__日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人:陈** 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人与江苏****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陈**律师代理本案参与诉讼,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本人因工作繁忙,特委托受委托人_________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徐州 华昌肥业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_________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所做的一切决定,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授权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书就是一份委托人就某项事情的办理委托受托人的书面方式,主要内容是表明谁委托谁去办理什么事情,具体有哪些权限?法律授权委托书范本怎么写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样本要求是什么,今天为您收集整理《离婚律师授权委托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委托人__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委托人:****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人:

20xx年8月15日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方参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不能把律师当成包打官司的神仙式的人物。并非有了律师官司就准赢,赢不了即是律师不行。

2、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合法的甚至是非法的“权益"不能指望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3、要尊重律师的工作,要明确法律服务的商品性,不能把律师的法律服务与司法部门的执法活动混同。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5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由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的罪名)一案,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人(姓名及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姓名及涉嫌罪名)一案中,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章)

律师

年月日

律师授权委托书 篇6

委托人:

受委托人:xx河北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人与江苏xx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陈xx律师代理本案参与诉讼,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7.周冬平律师基本介绍(范文模版) 篇七

周冬平,男,1984年出生于四川金堂县。中共党员,201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

2010年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次年取得律师资格证,并进入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攻方向:公司法、建筑与房地产,具体为:尽职调查 法律意见书 律师函 公司运作 股权转让 产权交易 兼并收购 公司重组 公司注册 破产清算 股权纠纷 公司上市 改制重组 工程合同 工程法律风险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诉讼 房地产公司的设立 一级市场土地取得 二级市场土地取得 房屋销售纠纷 房地产公司诉讼业务。学习和工作经历

2004年9月

-2008年6月

2008年9月

-2011年7月

2007-2009

2009-2010

2010至今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网络总管理员 律师助理兼网络管理 律师 西南民族大学 本科 四川大学 研究生 法学 法学、哲 学 奖励及荣誉

1、四川大学三等奖学金,2008年;

2、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006—2007年;

3、荣获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2007年;

4、获法学院“组织部干部”证书,2009年10月;

5、获“优秀学生标兵”称号;2005—2006年;

6、获“校优秀团员”称号,2004—2005年;

7、担任班长职务,获得学校“优秀班干部”称号;

8、获校二等奖学金,并获“三好学生”称号,2006—2007年;

9、获校二等奖学金,并获“优秀大学生”称号,2005—2006年;

10、获校二等奖学金,并获“优秀大学生”称号,2004—2005年;

学院活动:

1、2004—2005年,参加法学院《法苑》编辑部,并于2005年任主编;

2、2005—2006年,参加校环境保护协会法律部;

3、2005—2006年,参加《法学院报》,并于2005年任副主编,配合学院成功举办20周年院庆宣传活动;

4、2005—2006年,组织《法苑》编辑部成员去双流县进行法制普及活动;

5、2008年10月,参加院研会法学院组织部;

6、2008年12月4日,组织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

7、2009年3月,参加成都市棕东社区普法志愿活动;

8、2009年4月22日,组织参加“世界法制宣传日”活动;

写作方面:

1、2009年,《从康德的法哲学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载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8卷第3期。完成大量哲学类文章,主要涉及康德、黑格尔、海德格尔、胡塞尔。

2、2008年,《试论我国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3、2008年至今,《论我国善意取得制度》、《论我国合同诈骗罪的不足与完善》、《试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试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等论文,协助同学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4、2007年,《成功之翼———读《拿破仑传》有感》,获得校级短文大赛二等奖。

5、2005年,《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发表在法律图书馆。

自我评价:

1、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从小目睹父辈的艰辛、诚实,造就了我吃苦耐劳,诚实信用的性格;

2、几年来的实务锻炼,使我有较强的执行力,持之以恒;哲学思维促使了学习能力的提高;

3、勤奋好学,充满激情,勇于迎接新挑战;

8.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 篇八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案的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9.律师文书写作附范文 篇九

—— 参加“澳中法律职业发展项目”之心得

曾芬北京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2007年上半年,笔者参加了由澳大利亚司法部、澳大利亚律师协会与中国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澳中法律职业发展项目”,在澳大利亚接受了近5个月的培训,就律师职业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和交流。1个月的课程学习和公务访问之后,笔者先后在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服务专员办公室(New South Wales Office of the Legal Services Commissioner)和维多利亚州律师会执业行为标准部(Professional Standards Division of 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 Ltd.)实习,主要了解律师投诉的处理、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律师学院的职能和运作,颇有一些收获。本文以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为例,从申请执业者的资格要求和执业律师的纪律规范两个方面简单介绍澳大利亚的律师职业规范,并简要谈一谈中国的相关情况。

一、申请执业者的资格要求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的《联邦宪法》明确规定,联邦及各州均享有制宪立法权。大部分事项的立法权都集中在各州。律师的录用、律师投诉的处理和纪律惩戒等都是由各州(区)自行规范,各州很多具体规定、实际操作均不相同。然而,全国律师录用顾问委员会(National Law Admission Consultative Committee)于1992年发布了《统一录用规则》(Uniform Admission Rules),从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两个方面提出了执业资格要求。2002年2月经过修改后,该规则已逐渐被大多数州(区)采用。大多数州(区)都指定一个机构来审查执业申请、实施相关规则。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是由律师录用局(Legal Profession Admission Board)来行使此职能的。

虽然各州(区)的执业资格要求和具体申请程序存在很多区别,不过,无论在澳大利亚哪个州(区)执业,以下四个要求都是必须要满足的 :一是取得必要的学历证书 ;二是接受执业技能培训;三是获得本州(区)高级法院(Supreme Court of State/Territory)的许可并将名字记载在高级法院的执业者名录里;四是获得行业协会(律师会或大律师公会)颁发的执业证书。

一般情况下,要成为澳大利亚律师需要获得澳大利亚的法学本科学位或者J.D.毕业,即要求申请人必须受过3~4年正规的法学专业教育。在所有州(区)都必须至少完成以下11个科目的学习:合同法、侵权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衡平法、财产法、行政法、联邦宪法和州宪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公司法以及执业行为法(包括基本的信托账户管理)。完成指定的执业技能培训是成为律师的第二个要求。目前在澳大利亚,律师的执业技能培训是通过“职业项目”(Professional Program)来进行的。该培训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课程培训。在新南威尔士州,学员可以选择15周的全日课程或30周的非全日课程,包括远程教学和课堂教学。第二部分是工作经验,指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岗位进行与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新南威尔士州要求全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75个工作日(15周)。第三部分是继续职业教育,要求在第二部分结束后的20周内完成工作经验总结和10课时的网上讲座学习。完成这三个部分即可毕业,并被授予相应的证书和文凭。

新南威尔士律师学院、维多利亚律师学院和昆士兰律师学院是“职业项目”的运作机构。西澳律师学院将于2008年开始加入“职业项目”为学员提供项目规定的执业技能培训。在该项目中,这些律师学院的核心课程设置是相同的,只是具体内容会根据各州具体法律规定不同而有所调整。这些核心课程主要涉及诉讼技巧、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等内容,具体包括6门必修课程(民事诉讼业务、商事和公司业务、财产法律事务、解决问题和管理工作的技能、1

职业责任、信托和办公室会计)和6门选修课程(行政法律事务、刑事诉讼业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消费者法律事务、劳动和产业关系法律事务、规划和环境法律事务、遗嘱和不动产法律事务)。

可以说,这种执业技能培训完全以具体律师业务为核心,以提高实践能力为目标。这种学习与大学教育截然不同,课程内容的实践操作性强、讲师的实务经验丰富、教材和解答的统一规范表现得非常突出。此外,为了使课程内容与律师实际业务紧密结合,满足不断发展的律师实务界的实际需要,律师学院与本地的律师会(Law Society)和律师事务所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在取得必要的学历证书、完成指定的执业技能培训后,准备执业者应当向本地高级法院提出申请,在通过审查并被录入高院的执业者名录后,还要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至此,才真正成为了一名执业者。通常情况下,要成为事务律师,应当向律师会(Law Society)提出申请;要成为出庭律师,则应当向大律师公会(Bar Association)提出申请。但是,在某些采取“混合制”的地方,例如南澳州,律师会同时接受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的申请并向他们颁发执业证书。此外,修改版的统一录用规则和标准条款建议各州(区)实施考验期制度,即对新入行律师在一定期限内的执业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例如,要求新入行律师在最初的两年内必须在资深律师的指导和监管下执业。

在中国,律师行业的进入,主要分为四个步骤:(1)取得必备的学历(大学本科或法学专科);(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3)经核准成为实习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实习1年;(4)实习1年期满后由司法局核发执业证书,成为执业律师。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在行业准入上,澳大利亚比中国更加重视系统的法学教育和执业技能培训。在中国,律师行业的进入,除核心的知识壁垒(国家司法考试)外,对学历也有一定的要求,但要求相对较低。从律师职业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社会职责来看,对从业人员不仅要考虑其法律知识的积累,还要考虑其法律观念的系统性与成熟性。而后者需要经过系统而漫长的专业教育才能逐步形成,不是一次或几次考试所能够替代的。因而,在法学教育繁荣的今天,应当要求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具备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

中国的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务,尤其是忽视律师业务。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法学毕业生开始进入律师界,基本的执业技能培训便成了他们的迫切需求。他们在大学接受的法学教育主要是理论上的学习,旨在积累法律基础知识、建立法学理论体系、培养法律职业思维、增强专业学习能力。而对于律师这样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职业来说,在新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前对其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执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迅速完成从法学学生到法律执业者的转变,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由于律师的流动性强,人才培养成本高,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满足不了这一需求。作为行业组织的律师协会应当承担起这一责任。

一直以来,国内律师协会提供的实习律师培训内容过于单薄,时间过短,效果不明显。值得高兴的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07年7月发布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对实习律师的集中培训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包括培训机构、培训期限、培训内容、聘请讲师、培训教材等具体内容。各省(市)律师协会将根据这一规则制定各自的培训方案,完善实习律师的集中培训。

执业律师的纪律规范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律师纪律惩戒,主要是投诉处理 ;二是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

(一)处理律师投诉的法律服务专员

在澳大利亚的律师投诉处理体系中,比较有特色的是法律服务专员(Legal Services Commissioner)这一设置。1993年,新南威尔士州设置了法律服务专员,赋予了其处理律师投诉并对违规律师进行纪律惩戒的权力。1994年,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服务专员办公室成立,该办公室负责协助专员行使相关职能,与当地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紧密合作,共同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管和规范。随后,维多利亚州和昆士兰州相继设置法律服务专员来处理律师投诉。

目前,在新南威尔士州,所有的律师投诉都由法律服务专员办公室统一受理,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收到投诉后应立即转给该办公室。经过初审后,该办公室可以对投诉案件展开调查,或者将投诉案件转给相关的行业协会调查,并对整个调查过程进行监管。根据调查结果,法律服务专员可以对违规律师作出警告、训诫等惩戒决定,或向行政决定法庭(Administrative Decisions Tribunal)提起公诉。此外,投诉者如对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法律服务专员提出复查申请。

在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服务专员的设置改变了过去由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自行处理律师投诉的状况。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该法律服务专员的设置是由于公众不满于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在处理律师投诉时的低效率和不公正产生的。正是在这样一种“法律服务消费者”的压力下,州政府委托该委员会就律师投诉处理体系的工作状况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投诉文件查阅等多种方式,该委员会展开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原律师投诉处理体系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最后在调研报告中建议设置独立于政府和律师行业的法律服务专员。①

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服务专员Steve Mark也坦言,其机构的设置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强大的消费者压力。因而,该办公室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投诉工作的效率,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帮助,缓解消费者对律师的不满和愤怒。正如Steve Mark 在其一篇论文中提到的,要真正理解他们的工作思路,就必须要了解他们所秉持的三个基本观点:(1)一般老百姓对正义的认识与法律执业者对正义的职业思维有着巨大区别。消费者聘请律师,其目的是为了追求其利益,实现他所认为的正义。而一旦他对结果失望不满,就可能会对律师提起投诉。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确实对律师服务存在着不理智的预期。(2)将破坏规则者清除出行业队伍并不是处理投诉的唯一目的。以往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在处理投诉时,只强调律师的单个行为是否合乎规范,对行业整体的执业标准和消费者的需求关注不够。使消费者不满并提起投诉的行为与行业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认为应予以处分的行为并不对等,大量被驳回的投诉很容易造成投诉者对投诉处理体系的不信任。(3)比起被投诉律师是否被处分,投诉者更关心其利益是否能得到维护,他们更希望得到的结果是:让律师继续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责,赔偿他们的损失,归还他们的文件材料等。②

该办公室对消费者需求的关注与强调在其具体工作方式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例如,设置投诉热线、通过电话解答投诉者的疑问,并提供帮助和其需要的信息。耐心认真的倾听、不厌其烦的解答缓解了投诉人的愤怒,并使其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通过投诉程序所能得到的结果。正是在这一环节,很多潜在的投诉被工作人员的努力消弭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者进行了普法教育。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服务的相关教育,使其树立对律师服务的理性预期,是该办公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又如,在投诉案件正式进入调查阶段之前,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或面谈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帮助明确其诉求,并尽力促成其与被投诉律师的调解。此外,该办公室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简单明了的事例,制作了一系列说明手册和法律知识手册以方便消费者。

一个高效的律师投诉处理体系应当实现以下三重目标:(1)对投诉人提供救济;(2)保障单个律师的勤勉和称职;(3)制定并维持整个行业的道德和执业高水准。14年前,新南威尔士州的律师投诉处理体系遭到诟病,就是因为其只关注了第二个目标,忽视了第一和第三个目标。若以上述三个目标来衡量中国国内律师投诉处理体系,不难发现,不管是司法行政机关,还是行业协会,都将其注意力和工作重点放在第二个目标上,对第一个目标和第三个目标有所轻忽,尤其是前者。

不过近年以来,这种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变,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有所改进和加强。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律师协会不仅将律师职业道德作为实习律师培训的必要内容,还在每年的律师继续教育内容中开设8课时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在具体的投诉处理工作中,基于北京市司法局的授权,北京市律师协会统一受理所有投诉并承担了大量调查工作,这虽然避免了当事人多头投诉、接待部门重复办案的弊病,但是这同时也造成了律师协会过强的工作力度与其拥有的微弱处罚权之间难以匹配,影响了律师投诉处理体系的工作效能,难以充分实现上述三重目标。目前可行的改进方法是:(1)根据投诉处理工作的需要适当加强行业协会的处罚权。(2)是吸收业外人士加入律师投诉处理体系,既可以通过他们体现消费者的想法和利益需求,又可以适当减轻执业律师的工作强度。(3)是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快投诉处理队伍的人才培养,建立起一支高水准、高效率的投诉处理队伍。

(二)对律师提供帮助的道德委员会

在澳大利亚,律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就是律师的三项基本义务:律师对客户的义务,律师对法院的义务以及律师对同行的义务。这三项义务并不总是互相吻合、保持一致,反而经常会发生冲突,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难以抉择。所有律师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道德困境。这并不说明律师的执业技能有问题,或者他们的品格不够正直,只是说明他们在如何协调不同义务的问题上需要帮助和指导。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需求,早在20世纪80年代,维多利亚州律师会就成立了道德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分为有投票权的成员和无投票权的成员。有投票权的成员都是律师会理事会的前任或现任成员,在很多领域有执业经验,可以说他们代表了维多利亚州的律师行业。无投票权的成员是来自律师会职业道德部和执业行为标准部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任务是协助该委员会开展工作。

一般来说,该委员会的职能就是根据律师的要求就其遇到的道德困境提供建议,就某些具体执业行为做出认定,以及向整个行业发布执业指引。道德委员会不是法院,也不是特别法庭,它作出的认定没有法律约束力。它不是执业者,不能提供法律意见。它只能对事实作出判断。换言之,它所能作的只是表达它自身对于某一具体执业行为是否合乎职业道德的判断。

任何一位律师,无论其是否会员,都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该委员会进行咨询,并请求其作出认定。道德委员会是为整个律师行业服务的,它优先处理律师提出的职业道德问题。但是,由于该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预防并及早处理行业成员可能遇到的职业道德问题,因而在某些情况下,它也会讨论业外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道德委员会受理的很多职业道德问题并没有非常清楚的是非对错的答案。这些问题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律师的行为无法同时与不分主次先后的多种义务保持一致,从而希望能就如何协调这些义务得到指导,道德困境的出现还有可能是因为一系列因素导致出现一个无法预料的复杂情况。

道德委员会的认定经过化名处理后都登载在律师会的杂志上予以公开。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道德委员会的认定对律师执业规则进行了补充和评价。此外,尽管道德委员会的认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些认定却可以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近年来,已经有法院在关于律师执业行为的案件中认真参考道德委员会的认定。法院在考虑律师的违规执业行为(professional misconduct)和令人不满意的执业行为(unsatisfactory professional conduct)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时,通常都会参考道德委员会的决定。

道德委员会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执业指引。通常情况下,该委员会根据具体需要就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相关问题制定或修改执业指引,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就正式成为律师会的政策。到目前为止,该委员会已发布执业指引十多个,涉及广告、税收、文件管理、保守客户秘密、会见证人、为共同被告辩护、不动产代理、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等内容。相比之下,中国的律师协会在制定行业规则、执业指引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及澳大利亚的行业协会,但是其发展的趋势和目标却是一致的,只不过澳大利亚的行业协会发展得更成熟,而中国的行业协会还需要在行业规范和服务方面大力加强工作。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在处理律师投诉的同时,也以提高行业整体执业水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目标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了两个执业指引,并通过协会杂志、网站以及出版物等方式公布典型违规执业行为,对广大律师进行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教育,但不管是工作的广度、深度还是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可以考虑拉近协会与律师的距离,开辟一些途径与律师进行交流,既听取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困难,向他们提供帮助,同时也可以为协会的规则制定获取大量信息,更可以建立起协会在行业规范方面的公信力。

澳大利亚的法律服务行业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其律师职业规范的内容也非常丰富,除了上文所述的两方面内容,还包括继续职业教育、信托账户的监管、律师事务所的整顿清算、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等。短短5个月的时间,已足以让笔者初步了解澳大利亚律师职业规范的状况。管窥之见,但求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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