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学习

2024-10-16

事故案例学习(精选8篇)

1.事故案例学习 篇一

学习事故案例总结

审核:

单位:抽放二区

日期:2012年2月8日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共同的期盼,是妻子的心愿,是父母的牵挂。为促进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职工自身安全意识,特组织学习了集团公司汇编的全公司范围内近两年的26起事故案例,开展了安全反思活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是我单位深刻吸取兄弟单位教训,提高自身素质,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结合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有针对性的重点学习了机电事故案例、运输事故案例、通风瓦斯事故案例、水害事故案例。在学习结束后以个人和班组形式进行了安全反思、讨论活动,并写出了学习事故案例后的心得总结。通过学习,我工区职工普遍反映提高了自身辨识危险源的能力,增强了按章作业的自觉性。

“出事吓一跳,事后不久淡忘掉”。这是大多数职工的自然心态。实际上,再惨痛的事故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和新老交替而在职工头脑中淡望,甚至消失。而进行事故案例教育的好处在于居安思危,把用职工鲜血生命换来的事故案例摆到职工面前,通过查事故原因,论“三违”危害,找出了事故的症结,这样反思事故案例就能使职工收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教育效果。

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项方针和措施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通过职工集思广益的深入反思,就会从意想不到的冷枪冷炮中发现蛛丝马迹,从见怪不怪的习惯违章中找出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和潜在隐患的危险性;进而唤起警觉、层层设防,从源头上堵死引发事故的时间和空间,促进煤矿生产长治久安。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要把关爱生命、防患于未然当成单位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在单位内营造“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全员安全思想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要改变我工区职工的安全观念,要让职工用违章可耻、遵章光荣的工作理念指导自己的行为习惯,把安全生产当成自己最体面的劳动,最光荣的追求。

进行事故案例教育是一个举一反

三、群防群抓的防事故过程,是居安思危,自加压力,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学习过程。使职工真正懂得“用鲜血换来的教训,不要用鲜血去验证”的道理,要发动职工查漏洞、论危害、找教训,要把安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长期坚持下去,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要让安全理念伴随在工作中的时时刻刻。

2.事故案例学习 篇二

通过分析, 将事故原因归纳总结为4 大因素, 即人的不安全心理、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 如表1 所示。

由表1 可见, 在收集的64 起事故中, 人的不安全心理是导致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占所有原因的76.5%。由此看来, 只有从提高作业人员的心理安全来保障其行为安全, 以有效防止大多数事故的发生。

人的不安全心理状态与事故

不安全心理状态是人在非正常心理状态下产生的一种不易察觉的常见心理问题, 如果这种状态调节不当, 往往成为诱导事故的重要因素。某种程度上, 这种状态会导致故意违章行为。在64 起事故原因分析中, 总结出了4 种不安全心理状态, 即侥幸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和麻痹心理, 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心理特点及变化规律, 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 侥幸心理

事故案例2010 年, 某队工人采油作业中, 在采油机正常起管的时候, 井底下带着封隔器, 该工人以为以前这样做没有什么事, 就没有控制上提速度, 结果导致了抽吸, 两根管喷出, 封隔器卡在了四通上, 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原因分析 作业人员明知这样做会有危险, 但又认为只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自卫能力, 切断事故链, 就不会发生事故, 这种企图侥幸成功的心理状态就是侥幸心理。产生侥幸心理的主要原因是“小概率事件”的误导。根据不完全统计, 每300 次生产事故中包含1 次人身事故, 每59 次人身事故包含1 次重大事故, 每169 次人身事故包含1次死亡事故, 这组数据说明事故存在于小概率事件中。如果认为概率小, 不可能发生, 而心存侥幸, 也许当次幸免于难, 但随之养成的不安全动作和习惯, 势必在今后的工作中表现在小概率事件上, 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省能心理/ 惰性心理

事故案例 2009 年5 月, 某油田一次作业中的气化水诱喷。按照规程, 作业出口应该安装硬管线, 并用地锚固定, 但现场工人为了省事, 安装了软管线, 并用吊卡扣在上面, 油井在举通后, 强大的气流从管线喷出, 由于作业人员没有固定管线, 把污染罐车砸坏。

原因分析 人们在做事情时, 总希望以较少的能量消耗获得最大的效果, 这是人类在长期生活中养成的一种心理习惯。省能心理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为嫌麻烦、怕费劲、图方便, 或者是持有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由于省能心理作祟, 操作者可能忽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装置, 从而引起事故。有的操作工人为节省时间, 宁愿冒点险, 也不愿多伸一次手、多走一步路、多张一次口;有些作业人员明知机器运转不正常, 但也不愿意停车检查修理, 而是让机器带“病”工作, 凡此种种, 都和省能心理有关。

3. 麻痹心理

事故案例 2011 年, 某钻机下杆时发出奇怪的声响, 现场工人没有在意, 也没有提醒他人注意。其实该钻机杆吊卡的螺丝松了, 仍然在继续下杆。其后果是钻机螺丝松掉, 导致另一名工人的眼睛受伤。

原因分析 麻痹心理表现为自我安全意识差, 缺乏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 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 以及思想松懈、粗心大意或仅凭“老经验”工作。人们之所以不自觉地表现出麻痹心理, 一是由于从事某项重复性的工作, 对一些安全隐患习以为常, 临危而不视;二是在从事一项工作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放松警惕;三是注意力不集中, 未能及时发现反常现象, 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就束手无策;四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 持有得过且过的心态。在这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 作业人员凭借以往印象进行作业, 结果发生了事故。

4. 逆反心理

事故案例 2006 年2 月, 在对一口井进行检泵作业中, 作业人员张某在1 天内出了2 次事故。先是在起杆的时候, 吊卡打反, 而且杆和卡子不匹配, 放杆时杆落到了肩膀上, 感觉很没有面子, 不愿意停工。此后, 张某在同一口井进行上高作业, 挂抽掰驴头的时候, 该作业人员坚决认为没有必要佩戴安全带, 结果掉下来摔伤。

原因分析 某些特定情况下, 个别人在好胜心、好奇心、求知欲、偏见或对抗情绪等作用下, 会产生与常态心理相反的对抗心理状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以责代教、以罚代管, 导致了作业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反感、不服气, 这些是作业人员产生逆反心理的主要原因。

疲劳与事故

油田修井作业是一项高强度的劳动, 在条件艰苦及环境恶劣的情境中进行长时间的重体力消耗, 作业人员的身心经常处在超负荷的状态下, 如果睡眠和休息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就会导致身心极度疲劳, 许多事故就是在疲劳或磕睡时发生的。

事故案例 2007 年2 月, 小洼油田检泵作业, 某工人晚上起管的时候打盹, 导致大钩顶到了天车, 架子倒了打到车上, 虽然无人员伤亡, 却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原因分析 连续工作一段时间后, 人体会发生机能失去或紊乱情况, 这就是所谓的疲劳, 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从本质上讲, 当人体出现疲劳后, 如果能合理搭配休息, 疲劳将成为机体的一种生理保护机制, 但如果疲劳过度, 就会严重影响个人心理活动的正常运行, 导致劳动效率下降以及作业差错增多等。此外, 疲劳的产生是有一定规律的, 人体在疲劳的过程中都经历了积累、持续、不适应、恢复4 个阶段, 其中在不适应阶段最易产生事故。美国临床心理学家费登伯格 (H.J.Freudenberger) 曾研究表明, 疲劳周期的多发时间段一般是3 点和15 点左右, 这两个时段更容易引发事故。

个性因素与事故

案例分析 2014 年8 月, 小洼油田某队作业, 两个作业人员一起搬工具, 其中一个作业人员抬不动工具也不吱声, 就把抬的东西给撇了, 砸到了另一个作业人员的脚。

原因分析 心理学研究表明, 个性是复杂的心理现象, 是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一贯表现出来的且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 是影响人的外显和内因行为模式的重要因素, 包括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和动机等, 这些因素对安全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对生产而言, 有的人安全责任感强, 每次工作都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 表现出对人对己负责的行为方式, 这种个性特征属于安全型;有的人则缺乏责任心, 对待安全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视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为儿戏, 对人身安全表现出极不严肃的行为方式, 这种个性特征对安全生产的危害极大。

对职业安全而言, 只有当个人的个性特征 ( 气质和性格) 与职业的需求相符合, 这个人在其职位上才最适应, 其能力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职业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反之, 职业要求与个性特征不相适应时, 工作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 轻则导致员工心理上有不舒适感, 重则导致其产生心理烦躁、心理焦虑等, 这样就会影响其能力的发挥, 造成职业上的不安全。

生活事件与事故

事故案例 2012 年, 大洼油田某队检泵施工作业中, 因为工人上井干活晚了一会儿, 该队的基层队干部就抱怨说:“工作是给我干的啊”, 班长解释说:“天气太热受不了”, 队长却说受不了也得受, 班长听了很生气。就在作业人员拆吊卡的时候, 班长由于生气而分心, 没有进行放压, 结果吊卡螺丝蹦出, 以致班长脸上受伤。

原因分析 生活事件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的变动, 这种变动会对人产生显著影响或关键性变化。一个人如果发生某些事件——不完全是不幸的事件, 就会干扰个体的“生物钟”节律和正常的生活规律, 或者给个体造成思想负担, 从而引起情绪的波动, 那么该个体就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导致事故的发生。上述案例就是作业班长受到基层队干部的批评, 以致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逆反心理而引发的事故。

生活事件在此次研究中的应用, 是通过研究作业人员过去一段时期的生活状况, 来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例如, 对于一个生活事件变化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程度的作业人员, 企业就可以采取提出安全警告、安排休息或者休假、调整工作岗位等预防性措施, 避免事故的发生。

2010 年, 心理学者杨德滦、张德森教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编制了生活事件名称表。具体项目见表2。

注意力分散与事故

事故案例 2007 年, 热河台油田某队在作业下管的过程中, 司钻人员由于精力不集中, 下钻过快, 吊环往一边栽, 井口, 以致内钳工被液压钳挤到了手。

3.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篇三

2012年2月25日21时22分左右,驾驶人查某驾驶E**10*号大型客车至某县某路段,将行人朱某撞伤,朱某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于2012年4月19日死亡。该交通事故经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查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经公安局法医鉴定,朱某因交通事故胸部闭合性外伤,左侧肾脏挫伤并肾周血肿等。治疗期间并发肺部混合感染并脓毒性休克、双侧胸腔积液,败血症,急性消化道出血并失血性贫血,急性肾功能不全呼吸循环衰竭、肾功能不全死亡,朱某的死亡原因跟外伤、自身因素均有因果关系。

二、分歧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查某交通肇事的行为造成朱某死亡的后果,且交警认定查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查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交通事故中,查某的行为只是造成朱某骨折等后果,尽管朱某受伤的事实与其最终的死亡结果有一定联系,但上述损伤一般不会直接致人死亡,朱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伤后并发感染,查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朱某受伤后死亡的后果系由查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所致,查某的行为与朱某的死亡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朱某在住院期间因并发感染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与查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构成刑事因果关系的中断,查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分析如下:

(1)查某的行为与朱某的死亡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从被害人朱某死亡这一结果看,正是由于查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才引起朱某被撞伤住院这一结果,查某的先前行为虽然是在其他因素的介入之下才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但是,如果没有查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朱某就不可能并发感染后死亡,因此,查某的行为与朱某的死亡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2)朱某在医院并发感染这一介入因素不足以中断查某交通肇事行为与朱某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事案件中因果关系中断,指的是一个危害行为引起某一危害结果产生的过程中,因介入第三方因素而导致原既存的因果关系中断的情形。根据刑法理论,在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方得行为或自然力等其他因素,要成立中断的因果关系,就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有另一个因素介入。②介入的这个因素必须是异常的因素,即通常情况下不会介入的某种行为或自然力因素;③中途介入的这个因素必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若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介入的因素就成立中断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焦油事故案例学习 篇四

化产车间5#焦油槽满流事故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09年8月11日凌晨,冷凝泵工郝伟从澄清槽放油至焦油中间槽,约4时10分左右开焦油泵送向5#焦油槽,在开泵前检查焦油槽液位约为槽位一半,启动泵后约过了5分钟巡检时发现5#槽漏液,停泵后,立即汇报给班长郑庆元。班长到槽顶检查液位,发现浮标卡死。此时,公司调度周兴龙路过,发现事故墙排水阀门外流液体,通知风机工郑晓晨,郑晓晨同郝伟一起立即关闭排水阀。排水阀因前几天下雨没有关,造成满流的液体流出事故墙。班长把这一情况反映给段长和主任,并组织风机工郑晓晨清理现场,用沙子封堵下水道入口,主任和段长来后检查下水道并组织人员把少量流入下水道的液体收集到地下槽内。事故发生后,车间积极组织人员把事故墙内的液体全部回收,并清理现场。

二、事故原因

1、当班操作工郝伟开启焦油泵后,以为浮标显示焦油槽有足够的可用储存量,作业不精心,违反操作规程,未进行现场跟踪检查、看护,此为主要原因。2、5#焦油槽液位计浮标卡住,不能真实显示液位,车间日常管理和检查不彻底,浮标也未拴拉绳,此为次要原因。

3、事故发生后,当班操作人员汇报给班长,班长郑庆元未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也未彻查现场,致使氨水夹带焦油流出防溢堤,进入厂主水沟,造成事故扩大。

4、当班操作人员郝伟进厂仅一个月,工作时间短,经验和技术不足,但公司三令五申要求新员工作业必须在老员工的监护下进行,本次操作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实施。

三、防范措施

1、化产车间针对放焦油或放粗苯等作业,以文字明确操作注意事项,坚持两人操作,一人启泵,一人现场检查,作业未结束,现场人员不得离开。

2、生产现场产品储罐浮标认真进行一次完好检查、维护,并完整手动拉绳设施,以便作业人员进行手动检查液位。作业前不要过分相信浮标,必须进行核实,每次作业必须记录打液前后液位高度。

3、化产车间利用这一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让每个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4、由生产部下发生产系统生产异常状况报程序,明晰报告程序以利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5、加强对新员工的技术培训,以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提高操作技能和意识。在过渡期,仍按照公司要求,以老带新,主副搭配,保证安全生产。

四、处理意见

1、对直接责任人郝伟罚款500元,延期转正。

2、对当班班长郑庆元罚款200元。

3、冷鼓工段长关春霞承担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4、车间主任吴云承担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5、扣除冷鼓工段八月份绩效10%。

恒源焦化有限公司员工违规操作

一、事件经过

2012年8月16日,集油槽内的抽油管外接管路,工人将抽油管拉出集油池5-6m距离时,直接用氧焊对外接管路进入加热软化。当时,与集油池相连的管路紧挨外接管路放置,由于抽油管长时间使用,所以管壁及管外壁均沾满焦油。两管距离不到5cm,焦油属易燃物品,燃点100℃左右,而氧焊温度远远高于100℃。一旦输油管路燃着,必然导致集油池内油燃烧,将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对管路软化几分钟后,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响,可能这种声音惊醒了旁边的炉区主管陈二小,他赶紧让旁边工人将输油管挪开,尽量增大与外接管的距离。陈二小的及时处理,避免了一场大的事故。

二、事件发生的原因

1)工人安全防范意识低,说明平时安全教育力度不够,是造成事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工人对于焦油相关工作的操作规程不了解,是此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 3)生产主管在对员工工作安排时,为精仔细思考,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焦油漏油燃烧事故的预防

1)加强焦油安全管理,对从事焦油作业的工人,应进行生产操作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工作。

2)在对有接触焦油管路集焦油池的维修等附近,明火使用必须控制在一定安全范围内。

3)严格执行有关的操作规程,禁止在焦油生产储存设备、设施附近长时间停留或睡觉。

4)在焦油生产等作业场所,一定要注意煤气的泄漏,其作业场所空气中的CO浓度不得超过30mg/m³。并经常组织人员用肥皂水或检漏仪检查煤气管道或设备,防止泄漏,确保其严密性。

5)设备或管理检修时,首先要把设备或管道内焦油排净,然后进行隔绝处理、并进行蒸汽置换处理。新建或者大修的焦油设备及管道要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6)在焦油生产区域工作要两人以上,且在室内作业要注意通风,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并强制通风;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同时要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7)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材,平时要经常检查,确保各器具和器材的有效、好用。

四、处理意见

1)因为陈二小及时处理,并未酿成严重后果,所以对在场的员工只进行口头批评。

5.煤矿事故案例教育学习 篇五

近年来六盘水市煤矿事故频发,给我们煤矿工作者敲起了一次次警钟。记得有一句写的很简单却很深刻的话:人一生的财富=1(生命)0(金钱)0(知识)0(权位)0(容貌)„..,如果没有了前面的1,后面即使拥有再多,其结果也等于0。可见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这些从事煤矿行业的人员时时刻刻要把安全两字牢记心中。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事故案例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学习自保自救常识的必要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必然性。麻痹大意,消极对待是很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诱导事故产生的重要因素。本次学习的多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即是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外加责任心缺失,没有做好瓦斯治理工作,倘若他们其中一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督促作业人员规范标准化作业,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并撤人,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件件惨痛教训告诉我们,煤矿众多事故原因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其也是减少煤矿事故的重要途径之一。

煤矿工作一直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得懂得一些自保自救常识,譬如避灾路线一定要牢记在心,自救器的使用要熟练自如,熟悉求救方式、汇报灾情方式等等。同时加强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及时求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保障好自身的生命安全。

2015年4月3日

事故案例学习

本次事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让我明白了,煤炭行业是一个来不得半点马虎的行业,一定要时时刻刻牢记煤炭行业的危险性。

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现今煤矿生产中的很多弊端。我清醒的认识到大部分事故的发生与自我安全意识薄弱,违反操作规程、互联保工作不落实等人为因素有关,既然是人为因素这些事故就应该可以避免,所以说人是最主要的因素。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事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与自己无关,总是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其实只要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的。通过这次事故案例学习,我更加深刻体会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我们不能把“安全”仅仅停留在学习、记录和规程措施上,那样理论的和实际相隔太远。而是要把“安全”落实到井下一线工作的各个方面,才能让这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起到正真的作用。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在上班的每时、每分里,安全的隐患随时都象凶残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的神经。安全意识淡薄,就是轻视自己的生命,那是对工作、对家庭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只有按分守纪、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生产的安全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2015年4月3日

事故案例学习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煤矿工人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在工作生活中了解一些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基本常识。对于一个在 煤矿一线工作的上有老下有小的成年人来说,安全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的。

近日,区里组织大家学习了近两年来我省发生的多起煤矿事故案例,讲述我们身边真实的安全事故,一条条生命的逝去让我感到无比的震撼。

过去的错误就是将来的智慧和成功,任何教训都是学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而言,事故教训也是宝贵的财富。解析它,追问它,透视机理,发现规律,从而举一反三,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从而推动工作。通过学习习近平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回顾反思,强化意识,宣传法规,传授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安全意识。事故教训不应该结束,不应该过去,更不应该忘记。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以案论教增强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从案例中我发现了很多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教训,使我认识到,我需要进一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总之,只有自己打心底里认识了安全的意义、理解了安全本质,而且在工作中不断地、自觉地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素养,才能真正的实现自身的安全、他人的安全、企业的安全。

2015年4月2日

事故案例学习

近两年六盘水市境内连续的几起煤矿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和谐发展。而对于我们井下职工来说安全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从职工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第二,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第三,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是不够的,要做到自我保安,还需要我们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多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第四,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不能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作再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遵章作业。

只有坚定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才能在工作中更好的保证大家的安全。

2015年4月2日

事故案例学习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名队长,这是我通过学习煤矿安全警示事故案例教育后,更加深刻领会到的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隐患排查可以了解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险,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因此,我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贯彻落实矿、区制定的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等制度。完善好对组力的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保证好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积极落实整改。

还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要让他们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事故案例的体会上,必须要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到位,真正达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015年4月5日

事故案例学习

通过这次安全警示教育的事故案例学习,我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明确了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以:“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首要工作目标。

为能更好的把握住安全,不但要加强自身对安全的深刻了解,更要注重安全的落实,不论任务的大小轻重,我们首先要想到的就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论是任务安排,技术措施的学习,现场实施情况,都要我们一一的落实下去,并且复查是一定不可少的。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应配备专门安全培训人员,对各类可能出现的“三违”要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教材要简单明了易懂,培训方式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

加强现场管理,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对各个岗点、地点的不安全隐患实行动态循环控制,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值班跟班责任制,对于发生事故采取措施不及时,延误时机或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坚决严肃查处。每次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违”,“三违”人员要狠抓、要严处。要狠抓现场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措施要求,班前会要求查处违规人员,对于现场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未把好安全关,给予严肃处理。

只有严把“三违”关,才能安全生产把心宽。

2015年4月3日

事故案例学习

经过这次事故案例教育,这不但是给我职业生涯前进方向敲响了警钟,更是让我明白了,安全是我们保证一切最基本的基石,如果是因我们个人的疏忽、不负责任而造成不可预想的重特大事故,我们将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煤矿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紧抓不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对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相应的区域防突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检验,达到要求后才能正常施工。必须重视打钻工作,对于未在保护区域的突出煤层必须施工钻孔进行瓦斯预抽,达到要求后才能施工,绝对不能重生产轻安全,盲目作业。

而现在雨季即将来临,必须组织一次防治矿井水害的安全大检查,井下探放水措施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者不落实的必须及时整改,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保证预计的安全生产。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们最常见的常听到一句话,有多少时候我们只把这这句话抛在脑后,而只有发生事故的时候我们才真正觉得这句话的重要性那,想想那些血淋淋的教训,那些血淋淋的经验我们怎能忘记:安全重于泰山!

2015年4月6日

事故案例学习

安全作为生产的第一要素,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显得尤其突出与重要。近期矿、区组织我们全体职工学习了响水矿“11.24”事故、金嘉矿“1.18”事故及六盘水马场煤矿“3.12”事故等一系列的事故案例。从事故案例中,使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跟不上,侥幸心理严重,自我保护能力差而造成的。各事故案例教育片也从不同侧面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更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要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因此,我们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我们要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每个动作、每个工作行为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措施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流于形式,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煤矿井下各项工作中做到任何行为都符合三大规程。

2015年4月4日

形势教育

当前国内煤炭行业受进口煤和新能源的冲击,煤炭市场低迷、疲软,作为资源整合矿井,我们在此时此刻一定要坚定信心,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安全压力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正常生产,以产量保效益,以效益保工资。

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安全压力下,安全工作仍然是首要任务,我们矿取得的成绩总体上是好的,安全管理各方面都有较好业绩,但在安全管理质量和重视程度上不够高,我们要警觉起来认真反思近期出现的安全事故教训。要在治理大隐患,防患大事故上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把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首先要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是效益,安全也是煤炭企业规避危机的重要手段。出了事故,不但使企业经济雪上加霜,遭受损失,还会带来政治上的不利影响,也会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从紧从严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坚持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以良好的企业业绩体现效益。

一分为二来看,当前危机也是机遇,企业可借此自我检验、自我调整。我们要对土城矿有信心,作为公司的标杆单位,我们的业绩无疑是值得骄傲的,虽然现在形势紧张但是公司的薪酬制度改革让我们看到了公司对一线职工的关心,也让我们一线职工安心不少。各级干部要摆正心态,勤勉敬业,一心一意谋工作,扎扎实实抓生产,为下今后完成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应对此次危机,我们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区队班组建设等各项工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新制度,做好积极的宣传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人心,抓好安全保证生产,团结所有人员,众志成城共度难关。

2015年4月3日

形势教育

进入2014年以来,煤炭价格出现了急速下滑的不利局面,在连续两年煤炭综合价格先后下调的情况下,煤炭售价已经接近了盈亏平衡点。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打好攻坚硬仗,矿党政开展了形势任务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宏观经济形势、明确煤炭行业市场变化、明确企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企业的发展思路和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和境界,提高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提高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完成任务目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发展效果和质量。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工作中,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以自身过硬的作风影响带动感召职工战胜困难,激发职工昂扬向上、勇于拼搏的顽强斗志;要全面准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化解职工思想矛盾,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工作中,我们更要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拼搏奋进精神、超常规的工作状态推进各项工作。

并且公司面准确把握煤炭行业当前的发展困境,认清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切实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市场挑战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暖心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对薪酬制度作了不小的变化,降低管理人员工资,保证一线职工工资,使一线职工的效益有了可靠的保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各项工作举措,创造上下同心、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困难不可怕,怕的是失去信心,迷失方向,丧失斗志,动摇退缩。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变压力为动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实现企业平稳发展。

6.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7.事故案例学习 篇七

一、地下天然气管道突然爆燃事故的分析

1) 有关事故的报道。“2012年9月8日13时30分许, 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谈北路交口处地下天然气管道突然爆燃, 事发地出现一个直径十多米的大坑。路口信号灯被烧毁, 一颗大树被烧成光杆, 电线杆上的各种线路全部烧断, 大坑西侧停放的7辆机动车中有4辆被烧成灰烬, 其余3辆也有不同程度的烧痕”。“事发时, 突然一声巨响, 随后看见路面开始下沉并冒烟, 时间不长就窜出火苗, 火势最大时, 火苗足有7层楼高。”“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初步确定为地下天然气管道泄漏所致。”

2) 事故原因分析。a.天然气为什么会泄漏?天然气泄漏是因为管道破裂引起的, 这是因为在天然气管道的下面产生了空洞, 当空洞扩大时, 天然气管道发生弯曲变形, 产生了内应力, 内应力超过管道材料的极限强度时, 则发生破裂。b.空洞中的天然气为什么会爆燃?因为现场情况不明确, 这起事故是爆燃, 还是爆炸, 且不作探讨。爆燃的必要条件是存在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遇引燃 (爆) 能量 (明火、高温热源、火花等) , 才可能发生爆燃。当管道刚开始破裂时, 高压天然气喷射而出, 与空洞中存在的空气混合, 浓度达到 (爆炸) 或超过 (爆燃) 了爆炸极限, 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天然气喷射的速度很快, 管道的裂口处与高速气流可能产生高压静电, 静电放电产生的静电火花, 会引发爆燃事故。c.爆燃后“7层楼高”的冲天大火是什么原因?爆燃后天然气管道完全断裂, 大量天然气喷射, 因没有空气形成不了爆炸性混合气。由于“出现一个直径十多米的大坑”, 大量天然气冲出大坑, 在大气中燃烧, 形成了“7层楼高”的冲天大火。直至天然气被截断, 大火才会熄灭。

3) 事故后果分析。a.新闻媒体报道的事故后果。“路口信号灯被烧毁, 一颗大树被烧成光杆, 电线杆上的各种线路全部烧断, 大坑西侧停放的7辆机动车中有4辆被烧成灰烬, 其余3辆也有不同程度的烧痕。”b.可能后果分析。这起事故媒体报道没有人员伤亡的信息。在一处停放7辆汽车的城市中心地区, 发生了如此巨大的爆燃、火灾事故,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完全是一种侥幸。假设汽车中有人会怎样?事故发生地附近有人会怎样?附近有居民楼会怎样?事故发生在人员集中区域会怎样……当然这些只是假设, 但可以断定, 类似的事故一旦发生, 很可能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的事故后果。

二、2013年5月20日, 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红棉二路华茂工业园路面塌陷, 5人死亡

1) 有关事故的报道。“20日21时, 伴随着一声巨响, 5名刚下晚班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出工厂大门的深圳市伟群精密机械制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 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 丧命于突如其来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深圳横岗街道办副主任于致昀认为这‘肯定是天灾’, 而城市设计专家则认为这是人为事故。”

2) 事故原因分析。道路坍塌地段多年前为河沟部位, 道路地下分布有排水箱涵。由于箱涵为“上世纪90年代初兴建, 建设标准低, 年久老化”, 地下箱涵局部破坏造成土体坍塌, 被箱涵内水流冲蚀带走, 从而在箱涵破裂处上部土层中形成空洞, 最终发生突然坍塌, 地面形成坍塌坑。于主任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解释, 横岗街道曾于5年前对事发地暗渠进行过较为全面的排查和清淤, 当时的排查结果显示, 暗渠的情况是相对稳定的。而横岗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李主任告诉记者, 从“三防”的角度, 该中心每年都要对辖区内排水系统进行至少两次检查, 但检查只是局限于打开井盖, 目测排水是否通畅, 并进行清淤工作。事发地段道路下的排水箱涵修建比较早, 里面的条件比较恶劣, 同时并没有规定要求必须派人下去查看排水箱涵的实际状况, 因此没有查。就这样, 这个排水箱涵在无人检查和维护的情况下“年久老化”了。类似这样的“年久老化”的安全隐患点在横岗或其他城市到底还有多少个?在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地下的安全隐患还没有摆到最迫切的层面上来。但是就是这个不是“最迫切”的安全隐患却一再夺命。

三、地陷事故的原因探讨

1) 城市中的地面为什么会塌陷?地面塌陷是因为在地面下形成了空洞。形成空洞的原因可能有多种, 如采矿形成的空洞, 人工挖堀的空洞等。但这些都与上述事故无关。引发城市地面塌陷的空洞主要是水流的作用, 可称为“水蚀地洞”。

2) 水蚀地洞是如何形成的?水蚀地洞就是因为水的腐蚀作用, 在地下形成的空洞。其水源主要有2种, 即自来水管道和城市下水道。以后者的可能性最大。当自来水或下水道中的污水发生渗漏, 流到管道的外面, 渗入管道外面的泥土中, 充满泥土中的空隙, 并不断向四周扩展。如在一定的距离内, 存在积水空间或低位水流, 就形成了水流通道。随着水的流动, 泥土中的部分微小颗粒被带走, 并使水流通道扩大, 较大的泥土颗粒就可以被水流带走, 水流通道不断扩大, 大量的泥土被水流带走, 管道的外面就形成了地下空洞。

3) 水蚀地洞成灾的条件。a.自来水或下水道中的污水发生渗漏, 水源充足。b.泥土有储存水的空隙。c.附近存在积水空间或低位水流, 使泄漏的水形成水流, 将地下的泥沙带走, 形成空洞。地下水水位低的城市容易形成较大、较深的空洞。d.路面坚实, 可以支撑较大面积的地下空洞。e.水蚀过程时间较长, 空洞不断扩大。f.路面支撑力不足塌陷 (深圳事故) 或外力作用 (石家庄市事故、西安事故) 塌陷。

四、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

(一) 预防措施

1) 严格建筑施工的审批手续, 防止非法施工建设项目的上马。2) 建筑施工 (包括路面施工、地下管道隐蔽工程施工等) 前应进行周密的设计, 通过地下环境勘测确定地质条件, 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辨识各种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制定合理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风险论证。3) 严格控制自来水管道和下水道的施工质量,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防止产生泄漏。4) 在自来水管道和下水道的外部使用不容易渗水的粘土填充密实, 减小积水空间。5) 施工结束后, 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确保工程合格才能交付使用。

(二) 控制措施

利用现代科技, 开发研制可以探测地下空洞的仪器, 对城市的道路进行探测检查, 可以提前发现地下空洞,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三) 由于事故隐患埋藏在地下, 很难发现

建议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科技人员研究探讨其他预防和控制措施;动员社会力量献计、献策, 共同保障我们的城市安全。

摘要:近两年媒体不断报道城市地陷事故成灾的新闻, 由于地洞事故的发生, 造成了城市道路的破坏、交通的堵塞, 严重影响了人们工作、生活秩序, 甚至还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8.事故案例学习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事故类型;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0-0067-03

建筑施工属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且是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虽然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总体状况保持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二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减少。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二是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趋缓,三是部分地区形势严峻,四是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本文将对多年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并进行总结分析,为有效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提供指导。

1 建筑结构引发事故的统计分析

排架结构是建筑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工业厂房建筑的常用结构类型,而预应力大跨结构则多受报告厅、体育馆等对空间需求大的建筑物青睐,办公楼、居民建筑以及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多采用框架或框剪结构,部分还使用剪力墙结构。由于公共或民用建筑中多采用框架结构和大跨度结构,所以其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大跨度结构引发事故的发生率为27.9%,框架结构引发事故的发生率为34.6%(事故统计详见表1)。

2 建筑施工中常见事故类型的统计分析

建筑安全事故的类型可参照在建筑安全事故后人员所受的伤害程度及经济财产的损失程度来划分,即为普通事故、较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与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判断依据如下:

(1)构筑物、主体结构及建筑物严重倒塌。(2)建筑物基础超出限定范围并出现不均匀的沉降现象;建筑物出现倾斜现象;建筑主体结构开裂、强度不足,对建筑结构稳定性、安全性及其使用周期均造成严重影响,并存在永久性且不可修复的缺陷。(3)对建筑物系统和相关设备使用功能造成严重影响,例如建筑设备严重变形、隔热效果和隔声效果较差等。(4)由于收集的事故资料中,很多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方面资料都无法取证,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大多都无据可依。

大跨度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与高层建筑或者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区别在于:大跨度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四类,即坍塌类、严重变形类、开裂类及其他类(如表2)。而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五类,即坍塌类、严重变形类、开裂类、表面缺陷类及其他类(如表3)。从表2可知,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中,坍塌类和严重变形类安全事故比例较大,坍塌类占48.3%,严重变形类占34.5%。从表3可知,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中,坍塌类和开裂类安全事故比例较大,坍塌类占37.4%,开裂类占33.3%。主要是由于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跨度相对较大,变形控制难度大,且混凝土本身具有容易开裂性质。

3 事故发生时间段的统计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时间段可分为两部分,即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其发生时间段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表3所示。从表2可知,不管是大跨度混凝土结构,还是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除了开裂类安全事故之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几率高于建筑工程使用阶段。其中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占69%,高层或多层混凝土结构占62.7%。主要是因为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工序较为复杂、影响因素较多且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质量难以控制,容易遗留下许多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所以变形严重、表面缺陷、坍塌等安全事故均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而混凝土裂缝形成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开裂事故通常发生在建筑工程使用阶段。

4 事故产生原因的统计与分析

4.1 设计方面的原因

4.1.1 地质勘查错误。由于建筑工程在地质勘察上出现严重错误,不能将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清楚反映或者不能及时发现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良地质状况,导致地基基础在设计时出现误差,建筑结构严重失稳、主体结构开裂,甚至出现严重倒塌现象。

4.1.2 工程设计错误。在设计时,未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充分考虑或者直接套用同类施工图纸,导致工程内力分析或者荷载分析出现严重误差。例如,某建筑物倒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建筑梁柱承载力严重不足导致的,其南北方向边柱的轴压比值为1.53,超出了规定比值0.9,而中柱轴压比值则为2.82,也是超出了规定比值0.9。其配筋、地基、底板等承载力都不能承受上部结构荷载量。

4.1.3 构造处理不当。施工单位对建筑构造要求不够重视,采取的构造处理措施不合理。例如,框架结构的梁柱配筋未能达到配筋率的最小值,混凝土强度未能达到工程规程要求,框架梁柱上的节点未设置箍筋,梁端也未设置负筋,填充墙内也未设置有相应的拉结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

4.2 施工方面的原因

4.2.1 施工违反设计。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对于特殊性的建筑构造也未能按照规程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临时使用设施也未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搭设。例如,某建筑未能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较差,建筑中柱配筋率仅达到规定的70%,而边柱配筋率仅达到规定的60%,而框架柱基底面积承载力未能满足规程要求,混凝土强度不足规程标准的二分之一,导致整个建筑物需全部拆除。

4.2.2 施工现场混乱。由于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导致很多违章施工现象的产生。大多数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对施工安全事故遗留隐患不够重视,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产生。

4.2.3 施工材料低劣。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质量较差,因为入场前未进行严格质检,导致不合格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例如,某综合建筑楼倒塌事故中,经过分析了解到,该建筑楼采用的混凝土强度仅为10.2MPa,而最低甚至达到6.1MPa。对其钢筋进行检测,发现大多数钢筋都不合格。

4.2.4 人员素质较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就上岗,很多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知识了解甚少,不具备上岗就业资格。

4.3 使用方面的原因

图1 事故施工方面原因分析结果柱状图

图2 三个方面原因事故对比结果分布图

4.3.1 使用功能改造。使用功能不符合工程设计规程的要求,任意增减建筑工程使用荷载量,最终导致建筑物使用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例如,某厂房由于机械故障,产生气体在屋面形成冰块,而其荷载量超出了设计规程的4倍,导致厂房屋面严重坍塌。

(下转第17页)

(上接第68页)

4.3.2 建筑结构改造。施工人员未经过准确运算,就对建筑物结构进行任意改造,如,在上部结构上增层;任意设置洞口或者减小结构处的承载力等。例如,在某建筑物接层施工中,未对接层进行有效计算,未对地质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也没与地质资料核对,盲目设计施工造成倒塌。

通过对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产生原因进行统计和分析后,可以针对不同安全事故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事故监督和控制措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产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不是单一性的,也可能由设计、施工、使用三个方面原因导致。所以,对三方面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具体如图1、图2所示。

由统计结果分布图可以看出,在导致事故的三方面原因中,施工原因占的比例最大,为59.5%,这与前面的事故发生阶段统计分析结果相吻合。在设计原因当中,设计方案不合理占到68.3%,这主要是事故中设计方往往没有对具体工况加以详细分析,随意套用图纸造成的。同时,方案的不合理也为日后其他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施工原因中,违反设计与规范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这两种因素所占比例最大,分别为42.0%和27.3%。而在使用原因中,擅改结构因素所占比例(57.9%)略大于改变使用功能因素(42.1%)。

5 结语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在框架结构的事故最多,且在施工阶段的事故也较多。而从事故类型来看,坍塌事故与变形过大事故最多。最后就事故原因而言,施工原因所占的比例最大,为59.5%。总体来看,设计原因中的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原因中的违反设计与规范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还有使用原因中的擅改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是引发事故最常见的原因。

毫无疑问,本文的统计分析结果可为今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工程界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曹英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J].工会博览:理论研究,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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