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目标管理办法

2024-07-18

方针目标管理办法(通用7篇)

1.方针目标管理办法 篇一

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目标

为规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现确定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二、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全年安全生产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无职业中毒事故,特殊作业持证上岗率100%。

三、具体实施办法:

1、实行职业卫生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卫生工作要切实抓紧抓好,完善各种奖惩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公司内部逐级逐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目标层层分解,工作逐月考核,把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细、做实。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总的发展目标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监督考核,单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除按责任制考核外,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一票否决。

3、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狠抓落实。职业卫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司的各个部门和车间,公司的安全生产要认真贯彻“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和车间根据各自的职能,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开展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严格按照«职业卫病防治法»的要求,齐心协力共同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4、职业卫生教育常抓不懈,对新入厂员工,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在岗员工的教育,主要抓车间每周一次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公司每月一次的职业卫生教育。

6、职业卫生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用“检查表”的形式,既保证面面俱到,又做到重点突出,“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要重点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7、利用电视、录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进行职业卫生宣传,营造一个全员参与职业卫生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8、对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开停车作业,抢修作业等,要制定与职业卫生规范制度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并经论证,逐级签字,认真执行。

9、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定有确保安全的临时措施,并制定出细致的整改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10、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发生死亡事故、重大伤亡、特别重大事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警告、撤职、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2、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标准化档案管理完善工作。积极获取新的法规标准,对涉及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并确保标准化的有序建设。

13、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办法。

2.方针目标管理办法 篇二

一、“1个方针”、“5个原则”的施工安全管理内涵

1. 坚持“1个方针”, 分3个意思理解。

(1)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就是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2) 要求在建设施工中, 先安全, 后生产, 不安全不生产。

(3) 在“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资金”5个方面, 施工企业要将安全列为首位。

2. 安全生产的“5个原则”, 指建筑施工安全必须坚持以下5项原则。

(1) 坚持安全法制的原则。是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执法,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有章可循, 违法必究。

(2) 坚持企业安全文化的原则。企业安全文化划分为4个方面, 包括安全生产意识文化、安全生产环境文化 (制度文化) , 安全生产物质文化, 安全生产行为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正是为了弥补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 “以人为本”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 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准则。同时, 企业安全文化是由企业文化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 可以认为: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 是安全生产管理历史过程的积淀, 具有相对稳定性。

(3) 坚持安全岗位责任制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我国《建筑法》第44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赋予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指出,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全面负责) , 也就是说,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1责任人。

(4) 坚持安全投入原则。是指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经费和安全生产必需的物资。

(5) 坚持安全科技原则。是指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持。

3.“1个方针”、“5个原则”之间的关系。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所要坚持的上述“5个原则”都是为“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中的“预防”所制定的。“1个方针”、“5个原则”既相互独立, 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相辅相成甚至互为条件。安全法规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强有力武器;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安全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科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手段;安全投入与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其结果就是企业安全文化通过行为人的行为体现对人的尊重, 就是人性化管理, 文化主导行为, 行为主导态度, 态度决定结果, 结果反映文明。最终使企业员工不但自己注意安全, 还帮助别人遵守安全规则, 留心他人, 提高安全业绩, 实现经验分享, 进入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所以, 认真理解领会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1个方针”、“5个原则”的内涵对我们厘清安全管理思路, 理顺安全管理程序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章建制, 落实责任

1. 根据国家法律、管理条例、规范标准建立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必要措施。国家用法治代替人治, 一个企业则要用规范制度代替人治, 用制度规范的管理代替随意管理, 使安全生产管理走上“四化”的道路, 即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使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做到用制度约束人, 杜绝“人管人, 人约束人”、打不开情面的情况出现。

2. 建立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并监督指导其运行。

制度建立健全以后, 就要建立企业和职能部门的安全保证体系, 使安全管理的指令能够传达落实到操作人员, 不能中断, 并在持续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下, 按照企业体系文件的要求督促、指导、监督项目和班组的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 及时纠偏, 持续改进。

3. 抓安全教育,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

(1) 抓安全教育,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据统计, 因人的心理素质影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约占安全事故总数的70%~75%。人的心理因素分为能力、性格、气质需要与动机、情绪与情感、意志5个方面。通过安全培训, 可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综合技能、心理控制能力, 帮助全体员工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的安全理念。只有全体员工树立了这样的理念, 才能增强他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 才能降低或避免作业班组、作业工人的违章作业, 才能建立起适宜企业自身特点的企业安全文化。

(2) 加强安全培训, 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说起安全培训, 有的同志一听有安全二字, 就把此项工作推向安全职能管理部门, 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笔者认为, 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 包括掌握相应的施工规范、施工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检验检测、操作技能、材料采购、保管检验、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自我防护措施、危险品使用等知识。这些工作需要企业领导重视, 需要企业人事教育职能部门组织, 需要全体员工努力, 才能做好, 从而逐步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保证生产安全。

三、防范风险, 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1. 辨识危险因素, 实现事前控制。针对特定建筑施工工程实际概况, 确定危险因素, 进行危险因素辨识, 制定相应的措施;通过危险因素的辨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2. 认真编制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针对特定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的危险预测, 进而有针对性地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 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要根据特定项目的实际特点, 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专项方案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 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必须认真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

3.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但编制要详细, 还要把好审核关, 企业的技术总工、各职能部门和人员要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认真审核,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企业还应组织不少于5名的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4.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后, 在实际中还要按制度、按方案严格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的重要手段, 是防止事故和环境污染的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检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大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及时记录检查结果、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并经受检项目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3.项目管理质量方针和目标 篇三

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

2质量目标

1)分项工程达优率80%;

2)分部工程达优率90%;

3)以下分部质量——基础、主体、装饰、屋面、楼地面等必须达到优

良;

4)满足业主在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规定的以下特殊质量要求:本工

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包括超过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5)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6)项目质量管理:满足本计划要求。质量体系要求

3.1 项目组织机构

4.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篇四

综合管理部根据上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在管理评审时提交本质量目标建议。

5.4.1.2 建立质量目标体系

公司级质量目标通过管理评审,由总经理决策后确定。

确定的公司级质量目标由各事业部、部门进行分解;各事业部、部门的质量目标在本内都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时间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组织对各事业部、部门提出的质量目标进行审定,形成文件下发。

各事业部、部门的质量目标在本事业部各下属部门、责任人进行分解并应确保满足事业部、部门整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5.4.1.3 实施质量目标

各事业部、部门通过资源配置、制定计划、提供相应的保证条件实施各自的质量目标。

5.4.1.4 质量目标的监督检查

各事业部、部门及下属部门按各自的质量目标考核要求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记录。

综合管理部不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记录。

5.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具体要求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

2、本方针及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

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内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张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的安全培训内容中。

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及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

5、当本单位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内;(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

2、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

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内的安全责任。

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

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三、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的制定、实施、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

(1)明确性。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体现出

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

(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

2、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1)组织体系。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过程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

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4、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无交通事故;(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卫星定位监控值班制度

1.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遛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

3.值班期间严禁带非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在值班中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务,严禁在值班过程中酗酒、打牌等活动;

4.值班期间的突发情况,及车辆报警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如遇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严禁瞒报、漏报或隐情不报,由此造成失误的,将予以追责;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车辆运行相关信息; 6.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未处理完的失误,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保持值班期间失误处理的完整性。

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货车营运。

第二条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四条 公司车队安全技术处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队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五条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课(操作现场),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六条 每次培训都要讲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七条 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九条 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3、行车安全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7、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第十条 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客运站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员工、广大旅客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及时实施抢救,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范围内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

四、应急响应预案: 1.由安全领导组负责,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小伤害程度。

3.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单位。(2)安全经理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 系电话、报警人姓名等。

(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

(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

(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车站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及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辽宁交通运输厅文件交运[2010]1794号文、安监[2009]69号文、[2011]65号文等有关通知和要求,并有效实施对本站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修订本制度:

一、安装范围:为了加强本站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否则未安装的车辆不予安排发班。

二、落实部门:车站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与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车站。依据违规实情按车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班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五、车站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附1:监控中心职责及工作要求

2、驾乘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4、监控管理规定

5、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6、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附1:监控中心职责及工作要求

1、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站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负责本站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7、协助落实质量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

2、驾乘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连续驾驶车辆达四个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3、驾驶人员应熟练掌握GPS终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维护方法,严格遵守执行车辆运行中收到的各种安全指令信息,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安全运行。

4、驾驶员应负责做好GPS终端设备的检查、看管和维护工作。未经责任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挪动主机和天线位置,不得私自关闭终端监控系统,不得故意毁坏GPS终端设备,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5、当班驾驶员发现GPS终端设备有不定位、数据不准确、无法接受信息等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6、驾驶员应保持GPS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保持车辆运行过程中GPS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辽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车站现有及新增、更新的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车载GPS。

2、治保处监控室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

3、车队GPS监控室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4、GPS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站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治保处监控人员与车队GPS监控人员现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已安装GPS终端设备的营运车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任何人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都应及时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组织进行排除,以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6、车队GPS监控与治保处监控室对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4、监控管理规定

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2、治保处监控室与车队GPS监控应坚持车辆运行时间内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监控人员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站分管安全副站长同意。

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7、严格把好对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安全例检和客运客车出站登记关,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病”车上路。

8、应对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习,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维护方法,正确处理安全指令。

5、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1、将本车站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当天运行的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3、对属于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对非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查明是否安排并办理了加班、包车运行手续。

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通知到本车站的站长、主管安全副站长、车队队长,并做好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站长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6、夜间运行车辆必须在凌晨2点至5点禁止运行,停车休息。有违反规定的车辆,及时上报监控中心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严厉处理违规营运车辆。

6、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GPS监控系统(以下简称GPS)的使用,所有营运车辆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应对突发事件的动态指挥,遏制营运车辆的违规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规范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行驶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利用GPS,监控车辆规范运行,实现行车动态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站GPS运行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特修订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一)本站GPS监控部门职责:

1、车站GPS监控系统由安全管理处负责管理。对车站所属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控台帐;

2、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记录处理制度、车辆维护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日常监控值班制度等;

3、完善所属车辆的基本数据,并按有关要求设定和及时更新相当的监控参数,如最高时速的限定等;

4、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GPS信号,不得向车站GPS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报警信息;

5、收到车载终端或车站GPS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车站GPS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GPS监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处)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

(四)经济扣发

1、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50元。A、行车时未关好车门的; B、无正当原因,随意按动报警按钮或发送无关车辆安全运行信息,经教育不改的;

2、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1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高速公路100km/h,低速路80km/h以内,且报警时间超过一分钟,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继续超速行驶的;

3、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2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内,且报警时间超过一分钟,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继续超速行驶的; B、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C、擅自改变线路运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4、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5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B、故意损坏车载终端的(自行承担修复或重新安装的所有费用)。

5、驾驶人当月扣发超过三次者,车队应将其班次作出停运处理,并对驾驶员重新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6、GPS监控室有下列情况的,扣发当事人10元至50元; A、GPS监控室各项工作记录不全,每次扣发10元; B、已安装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车站GPS监控平台未能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监控中心处理的,每次扣发20元; C、对车辆发生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未记录、未发出纠正指令的,每次扣发50元; D、利用监控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或有其他违反专用设备要求行为的,每次扣发50元(对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

7、驾驶人同时超速又超员的按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8、凡是发现当班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的,立即停班并解除聘用以及扣除全部安全风险金。

9、凡是故意掩盖、撤除、扰乱GPS监控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主动报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处1000元罚款。凡是GPS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管理处不得配客发班。

10、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驾驶人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更不得驾驶车辆时随意接听电话。若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备案驾驶人中途脱岗、离岗、擅自更换驾驶人者。

11、凡是违法驾驶人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约见抄告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要求,车站将对抄告者进行继续帮教,同时,对抄告者比照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进行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监办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监办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司安监办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6.方针目标管理办法 篇六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公司一贯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

二、安全管理

公司给每个项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控制伤亡指标,提高安全管理达标率。

1、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2、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3、工人负伤率不超过3‰;

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准确率,及时率100%;

5、机械设备检修率100%;

6、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达95%,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文明施工

公司制定施工项目部文明施工达标率为100%。

1、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

3、现场必须设置各类制度标牌;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操作;

5、施工机械必须按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道路畅通、场容整洁;

7.方针目标管理办法 篇七

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标准化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推进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零工伤、零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

(二)方针目标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度集团公司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 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 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0; 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起数:0; 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责任事件起数:0;

一般及以上职业病危害责任事故起数:0。

(四)主要措施

1、安全资金投入

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投入年度计划(安全、财务资产部参与),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财务资产部设立专门的安全投入台帐,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执行严格的使用计划,不得挪作它用,安全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安全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合理使用。

2、危险源管理

危险源管理按“1+3监控法”实行管控,形成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危险源持续改进机制、危险源评审机制。每年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评审。

3、安全教育

(1)安全管理部领导及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

(2)项目部班组长、工区长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

(3)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落实新员工“传帮带”责任制上岗率为100%;

(4)调岗、复工员工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后上岗率为100%;(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管理

部负责组织培训,特种设备维修资格证由设备材料部组织培训,汽车驾驶证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培训)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上岗率为100%;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定人定岗上岗作业率为100%;

(7)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

(8)满一个月新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再教育率为100%;(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率为100%;

(10)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识、警示说明率为100%。

4、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管理

(1)采购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压力0.1MP以上压力容器包括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率为100%;

(2)特种设备使用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投入运行率为100%;

(3)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率为100%;(4)交通运输车辆年检率为100%。

5、安全检查

(1)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委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2)集团公司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员工安全自查、职能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3)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4)各部门落实专人对设备设施和吊绳吊具进行点检和专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6、安全制度建设

(1)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率为100%;

(2)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签订率为100%;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的实施率为100%;安全管理部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7、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和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1)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消防预评价、验收评价通过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率为100%;

(2)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改造和安装、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施工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合格率和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为100%,教育率100%;

(3)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施工作业前经安全、消防设计预评价,施工完成后经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8、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安全管理

(1)外来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公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

(2)生产作业现场卫生清理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公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

(3)因生产工作需要,外包内做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公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

(4)外来单位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

9、集团公司、分公司及项目安全管理部对相关方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管。

10、安全生产活动和班组安全建设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定期分析总结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安委会委员主要成员和相关人员出席率不低于85%;

(2)各部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总结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书面记录);

(3)班组安全建设按照《班组安全台帐》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详细记录。

11、职业卫生管理

(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率100%;

(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率100%;(3)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执行率100%;

(4)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100%;(5)生产作业场所的抽风、除尘、排毒、降噪、排污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为100%;

(6)职业病诊疗、康复治疗率为100%;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率为100%,并经常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12、工伤事故管理

(1)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率为100%;

(2)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率为100%;

(3)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率为100%。

13、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率和持证率为100%;

1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识齐全。

(2)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率100%。(3)加强对劳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员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劳动防护用品有效性进行评审。

二、安全方针、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为确保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保障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真正达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把安全方针、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贯穿于施工(工作)全过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安全方针、目标考核对象:

1、公司负责生产的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全体职工。

2、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自评、互评和各部门考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3、施工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班、组长,财务统计人员、食堂人员、采购员、机操工、电焊工等。

4、工会有关安全管理监查人员等。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家建设部GB5306—85标准,特种作业人远《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和《安全考核评分标准》结合个人的安全岗位职责具体对照条件,进行评定分值。

(三)、考核程序:

集团公司集中自评、互评和项目部考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1、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集中组织自评、互评和项目部考评,将评定结果报安全管理部审查批准。

2、施工技术人员,由公司总工程师划片集中组织自评、互评和部门考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3、其他人员,由施工现场项目正副经理,施工技术员,安全员组成的安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奖罚与工资奖金挂钩,分级实施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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