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2024-07-11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精选8篇)

1.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篇一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五、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人群待遇差距较大。一是但仍有1亿多人没有纳入医保体系。二是筹资和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四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二)适应流动性方面不足。一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二是异地就医问题突出,(三)保证可持续性方面不足。一是统筹层次不高。目二是医药费用成本控制机制未完全建立。三是经办服务能力不适应事业的快速发展。

六、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扩大覆盖面,尽快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基础上。二是推进大学生参保。三是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参保力度,落实选择参保政策,提高参保率。四是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二)提高并均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封顶线。二是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三是进一步降低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四是拓宽保障范围。五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三)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主要措施:一是编制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预算,使基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二是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三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四是改进支付方式,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

(四)改进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参保群众。

主要措施:一是推行直接结算,二是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三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2.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篇二

一、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存在的问题

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来看,均等化的目标应当是促进社会公众都能公平地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异。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地区差别大。这和医疗人才的流动是相关的,我国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工资待遇高,发展前景好,吸引了大批医疗人才。农村和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资源配置等因素限制,医疗卫生水平难以发展。

斯蒂夫泰勒等的《健康和卫生保健的社会学》一书指出:现已确定,人们的健康状况能够被社会经济地位所影响。调查数据显示,处在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职业人群比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职业人群能够活得更长久,大规模的扩展性研究也证实了社会不平等与疾病和健康的关系。中国目前之所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一个根本原因是存在个人在发展权利上、发展的基本条件上的不平等。医疗作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源配置不平等,已经成为阻碍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促进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均等化的措施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待遇与医疗水平

整合建立完整的卫生体系、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激励与补偿机制。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保证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2014年医改的任务目标,明确指出要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

发挥中小医院和社区医疗的作用,解决他们人才设备、问题。通过培训、合作交流等方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赢得病人信任。鼓励知名专家来中小医院坐诊,实行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加强各社区医疗机构的交流,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水平。

2、合理配置中央医疗卫生资金支出比例

对于医疗卫生资金的配置问题,要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国家要增加医疗卫生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根据地区发展情况进行财政拨款。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有一个“发展标准”的认识,既不能理解的过于宽泛,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同时还要达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增加了中央财力,相应削弱了地方财力,但却没有相应地改变卫生筹资方式(卫生事业费还是主要来自地方),在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反而使得政府对卫生的支持力度更弱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实现地方财政能力均等化,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确保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对各地区的财政补贴,要做好严格的监管机制,保证专款专用,通过不定期考察地区的医疗卫生发展情况,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的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3、建立居民与医生良好契约关系

为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2015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要求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鼓励居民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台州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管理处处长梁秀峰认为,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是医疗资源的一次良好整合,由此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模式也从间段的诊疗服务向连续的终身卫生保健服务转变。

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广覆盖

医疗卫生是构成人们生存和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也是人权的一部分。医疗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在市场定价高于部分人承受能力时,采用政府干预,保证全体成员公平享有医疗资源。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市地区实行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地区实行的新农村合作医疗。通过风险分摊,实现医保的互济功能,提高居民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会统筹保险基金要实现风险预算、量入为出,规范管理的均等化。合理制定报销比例,年度基金保持略有结余。扩大社保基金投资市场,通过基金运营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国发[2016]3号文件提出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统一城乡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该文件的提出,对于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均衡化有着保驾护航意义。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者实行强制性保险,有效保证“风险池”的规模,以防止由不保险所造成的保费筹集不足和逆向选择问题,控制“挤出效应”以及“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医疗保障。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医疗卫生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领域,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全民享有医疗资源的机会均等与结果均等,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李剑,王妤.分类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J].企业经济,2009(6).

[2]冯显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政策分析[J].医学与社会,2009(7).

[3]Steve T,David F.Sociology of health and health care[J].Wiley-Blackwell,2007(5).

[4]管仲军,黄恒学.实现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经济问题,2010(12).

[5]雷肖明,等.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的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9(2).

[6]夏志强,等.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体系[J].政府改革与创新,2013(3).

[7]刘军民.公共财政下政府卫生支出及管理机制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5(94).

[8]丁元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与对策[J].中国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4).

[9]赵云旗,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16).

3.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探究 篇三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研究

前言

常言道机遇往往与风险并存,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渐发展壮大的国际贸易,我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也面临着来自国际自由贸易的各种风险,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断降低国际服务贸易带来的风险同时不断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其中最为根本也是最为基础的办法就是建立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机制,在这种方法下既能推进我国自由贸易的进程,同时也可以缓解我国服务产业落后的困境,总而言之保障措施机制是控制自由贸易风险的有效手段,是国际贸易的安全保障。

1、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贸易内容的差异,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这就使得服务贸易的交易手段变得多种多样,这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无法像货物贸易那样统计贸易数量以及贸易规模,也就无法全面了解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信息,对于段时间内的外国服务贸易的迅猛提升无法察觉。由于服务贸易也没有边境概念,这就使得本国无法使用关税或者其他手段来遏制外国服务的进口。由此可见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决定了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经权威研究表明,服务贸易保障机制不会影响相互贸易国之间的贸易领域的承诺程度,这也就意味着也不会导致更大规模的贸易自由。但是相互贸易国都具有服务贸易保障机制,就会使的贸易国之间在进行谈判时更有信心,有利于贸易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也就是国际贸易服务保障制度的价值体现。由此可见保障措施制度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规章制度。除了上述的两个大方面以外,由于个别国家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际贸易中协定中的相关内容的影响,也使得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建立保障措施制度的建立是十分有必要的。

2、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类型以及实施介绍

2.1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类型介绍

国际货物贸易已经在世界范围内相当成熟,同时保障措施也制定的很完善。相比之下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借鉴货物贸易保障制度。货物贸易保障制度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关税,另一种是数量限制。这两种限制一般仅是海关采用的保障措施,然而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影响,使得关税这一保障性措施无法得到实际性结果。针对服务贸易的主要的性,我们可以将保障性措施分为市场准入限制以及国民待遇限制。

①市场准入限制

从广义上讲,市场准入限制是国际条约国之间通过制定法律以及一些规章制度来对其他成员国在其国内市场参与的宏观调控,并决定成员国参与本国市场的规模以及开放程度。《国际贸易协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各成员国给予其他的成员国的待遇以及开放程度不得低于会议承诺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国际贸易协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还规定成员国不但要严格遵循承诺表中的内容,同时相关部门不得采取不符合国际贸易协定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垄断、专营、配额等手段。

②国民待遇限制

市场准入限制是限制外国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条件,而国民待遇限制则是规定了进入市场之后的服务分配。这一制度是保障外国人基本待遇的重要手段制度,国民待遇限制规定了外国人在本国享有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具体内容可以采用补贴国内服务者、增加国内服务、政府采购以及歧视性对待外国服务者等具体手段来实行国民待遇限制。

2.2国际服务贸易保证措施制度实施办法介绍

国际货物贸易的保障措施的实行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仅仅通过增加关税以及限制数量的方法就可以实行,但是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导致服务贸易没有边界关税的概念,使得保障性措施实行起来相对繁琐困难。在《国际贸易协定》中规定四中具体的实施方法:跨界提供下的实施、境外消费下的实施、商业存在下的实施、人自然流动下的实施。

3、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措施制度

3.1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现状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有着以下的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我国对外贸易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迅猛。第二,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在逐年增加,我国国际地位显著提升。第三,我国服务多方面格局以及形成,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第四,我国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地区问题逐步得到改善。除此之外,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依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从整体来看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较发达国家任然有着较大的差距,且我国对外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比较有不平衡的现象,另外我国当前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结构不协调,高端服务相对滞后。

3.2国际服务贸易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制定

通过对我国国情的分析以及对我国服务贸易水平现状以及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我国在以后的谈判中坚持建立多边体制下的国际服务贸易保障制度,同时也要完善我国的贸易立法,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保障措施制度。同时我国还要坚定地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

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际贸易数量来看,我国已然成为国际贸易组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依旧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发达国家来看,保障措施的制定势必要影响到国家贸易的经济效益,因此多数的发达国家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赞成保障性措施制度的建立。因此我国在面对发达国家推迟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建立谈判的做法时,应该坚持建立保障措施制度建立的原则,并积极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谈判,推进保障措施制度的建立。除此之外,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现在比较有优势的服务产业依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服务贸易进行中要严格要求贸易内容以及贸易规定,避免我国的优势产业在贸易中受到损失。

2)坚持“灵活性”和“严格性”

之所以我们要在国际贸易中坚持“灵活性”以及“严格性” 的立场,是因为我国即使服务贸易的出口大国也是服务贸易的进口大国。我国处在一个极其矛盾的困境中,如何在贸易过程中寻找到矛盾的平衡点,正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一方面讲我国是一个服务贸易出口的大国,希望各贸易国都要严格遵守承诺表的内容,但是如果我国滥用保障措施的制度内容,就会造成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稳定性以及利益减小,从而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从另一方面看,我国又是服务贸易的进口大国,我们就要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的同时保障我国当地产业的市场占有率,这就要用到合适的保障措施制度,但是也不能使保证措施制度的制定过于严格,同样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应用保障措施制度中,我国要审时度势,要做到张弛有度。

4、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同样,国际贸易关乎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已然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与传统的货物贸易发展水平来看,缺乏科学完善的保障措施制度,由此可见本文论述国际服务服务贸易保证措施的制度是十分有意义的。从我国自身来看,随着我国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面临着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局面,如何更大的减小风险,获取更大的利益,我相信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制度是非常理想的方法。(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参考文献:

[1]文强. 试论服务贸易中的紧急保障措施制度[J].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3)

[2]李娟论WTO框架下保障措施的实施[J]山东社会科学2009(04)

[3]陶林. 国际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建构及中国的应对析论[J]. 河北法学. 2007(04)

4.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篇四

培训制度、保障措施和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蒙中医人才在医疗卫生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与措施。

一、重要意义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诸因素中,人才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好这一系统工程,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计划,是加快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具体措施

(一)营造良好环境

1.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和政策保障,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用人机制,规范人才聘用、聘任管理工作,建立院内专家库,实行人才的动态管理。

2.注重现有蒙中医药人才的使用,发挥专家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注重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制订蒙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技术团队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知识及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研修活动,巩固和壮大蒙中医药标准化技术队伍规模、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重视和加快技术专家的培养,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适应蒙中医药迅速发展的需要。

(二)人才培训方案

1、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积极参加本科、专科的在职培养。

2、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够资历医生积极参与省级、市级人才高级研修班和学术交流培训。

3、充分利用我院名老蒙中医资源,以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医疗技术骨干为对象,组织建设好师带徒传承工作,培养后备蒙中医药人才力量。

4、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现任科室主任进行专门学科培训,使他们掌握先进专业技术,向全市学科带头人方向发展,并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室业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5、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先进专业技术,向全院学科带头人方向发展,在科室业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

6、我院积极组织学术讲座活动,外聘专家来我院举办学术讲座及由本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讲,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及其它专业初级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够胜任一般技术工作。

7、我院每月进行蒙中医药知识培训一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技术人员来我院参加培训,年末根据培训内容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直至补考合格为止,使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三、经费投入

1、从全年业务收入中拿出0.2%作为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药人才培训基金,支持有关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

2、师承工作中,由医院向各名蒙中医师发放特殊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5.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篇五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有何规定?

主要的规定有三条:

一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分开管理,分别核算,这就要求统筹基金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得挤占个人帐户; 二是要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各自支付范围,这就要求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支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大病)医疗费用支出;

三是要严格限定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范围和给付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限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生活服务设施范围,即超出这个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3日公开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城乡已经有超过12.5亿的公民被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中。

胡晓义是在阐释《社会保险法》时透露上述消息的。他表示,在未来几年里,我国还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把更多的城乡居民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据悉,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城乡医疗保险的投入已超过1200亿元。

据胡晓义介绍,新《社会保险法》对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有促进。

“《社会保险法》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作了很多规定。第一,本法第三章专章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把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城乡的各类居民都覆盖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范围之内,这是一个广泛的覆盖制度。”胡晓义如是说。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接下来还还将着力完善配套措施,新《社会保险法》第42条已对跨地区的医保转移接续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异地医保结算难的问题,也在《社会保险法》给出了解决的办法。

胡晓义说,为缓解个人看病、就医要垫付大量医疗费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这不但将极大地减轻患者垫付的负担,也减轻了报销路途往返的麻烦。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政府要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特别是明确规定了政府要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贴,支持这些制度的发展。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此前发布《2011年中国医药经济预测》指出,随着全民医保政策在城市实施,门诊统筹、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使得城市医院的就诊人群增加,有利于拉动医院销售的增长。

6.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制度及措施 篇六

“优质护理服务”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消毒供应中心、总务科、检验等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一、保障制度

1、各科室和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我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2、各科室和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制定以及其它相应工作。

3、各科室和部门要定期收集整理各优质护理服务单元反馈的建议,并研究整改。

4、加强优质护理服务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进修、学习予以优先安排。

5、严格执行《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激励机制》

二、职责与分工

1、总务科:负责水、电、暖、被服的及时供应及维修,并将物品、常用办公用品送到病房。增添相应的护理用具,为护士顺利开展生活护理提供保障。

2、设备科:负责优质护理示范病区需要增添设备,定期维修。

3、药剂科:负责优质护理示范病区药品的领取及配送。

4、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无菌物品供应,并负责下收下送。

5、检验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等:负责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及交叉配血单等就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到病房。

6、医务科:加强对医技科室和医生的管理,争取和临床生配合。

7、财务科:保证优质护理示范病区购买各种设备,物质的资金到位。

8、人事科:负责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护理人员的配置,规范人员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待遇。

9、院办:负责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所需各种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片的制度,病房的新闻宣传及报道。

三、工作措施

(一)总务科:

1、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通畅,随叫随到。

2、建立巡视机制,定期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证水、电、暖的及时供应和维修。

4、根据医院计划增加和更新相关的护理用具设备,做好临床科室的物资配备,保证病区临床工作要求。

5、常用办公用品满足病房工作要求送到病房。

6、加强保洁工的管理,保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7、做到“三下”(下送、下收、下修)为临床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到定期检查,处理及时,保证安全使用,记录完善。

8、医疗废物暂存工作:满足临床病区要求,医疗费废物初步分类收集,暂存规范管理。

(二)设备科:

1、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科室要求采购和各科室的医疗用品,保障医疗安全。

2、建立全院应急调配制度,重点部门抢救设备运转良好。

3、接到维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接到急诊电话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三)药剂科: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2、加强与科室的协调沟通,及时下收下送,满足临床物资的需求。进行质量跟踪,不记录。

3、开展弹性排班,保证夜间急诊外来器械的灭菌工作,满足临床一线科室工作需要。

4、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认真执行下收下送各项操作规程。

5、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下收下送。

(五)医技部门(检验、输血、医学影像)

1、为临床和病区提供各种采集标本用物。

2、急诊化验、医技检查接到电话或报告单位应立即到床边采集标本和实施检查。

3、各种化验、检验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到病房。

4、开通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有效的为患者提供就诊服务。

5、急诊和危重病人优先检查,检查结果立即通知临床医生。

6、住院患者检查诊断报告单及时送回病区。

(六)医务科

1、加强临床医生和医技科室的管理,规范医嘱行为。

2、加强意识培训,严格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和陪护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能力开具护理级别医嘱。

3、加强医护协助和有效沟通,特殊情况下保证医嘱正常执行。

(七)财务科

1、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保证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的配置。

2、执行国家有关工次,福利待遇规定,保证护士岗位同工同酬。

3、建立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弧度,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九)院办

1、负责示范病房所需各种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牌的制作。

7.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篇七

1 基本医疗保障体制的现状

我国现阶段基本医疗保障体制是由一个“3+1”的体系组成的。这个“3”指的是:一是1998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Urban Employe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二是2003年为农村居民设计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三是2007年起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Urban Residents Basic Medical Insurance)。“1”指的是为城乡贫困人口提供安全网的医疗救助项目(Medical Assistance Scheme)。

1.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城保”)是1998年在劳保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覆盖城镇就业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企业的劳保保险和政府、事业机构的公费医疗逐渐陷入了财务困境,难以支付其医疗费用。到1998年,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作为覆盖我国最广泛人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有着不同凡响的发展渊源。20世纪60年代我国发展创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基本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很多发展中国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这个普遍的难题提供了一个模板,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是,随着计划经济的衰落,“旧”农合逐渐失去其筹资来源。

2002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从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出发,新农合开始在全国展开试点。2008年新农合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截至2010年底,累计33亿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新农合制度的建立,有效缓解了我国农村居民的疾病经济负担,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日渐显著,社会各界也对新农合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3]。

1.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仍有部分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缺乏医保覆盖,如儿童、尚未工作的青年人、没有单位的市民(尤其是老人)、个体户。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居保”)试点工作,为没有医保覆盖的城镇非就业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2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按不同地区开展医疗保障

目前,全国各地各种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是独立运行的,统筹层次、统筹地区各不相同。这种基金各自为政、缺乏有效关联的医保体系有极大的缺陷。首先,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保险池太小,不利于不同人群间与不同地域间的风险调整和风险共担,因此,对所有基金而言都意味着风险和不稳定性;其次,多种医保管理体系带来较高的管理费用和运行成本,这也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第三,多种保险制度存在覆盖重叠,医保关系跨地区、跨制度间转移和接续困难,影响人力资源的流动。我国当前开展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旨在向全民医保的正确道路上快速推进,如果能改变我国医疗保险统筹的碎片化状态,必将极大增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抵御风险与覆盖全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能力。

2.2 保障体系之间的公平性

尽管近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各个保障体系间仍然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和不公平性。新农合相对城保而言,明显地存在筹资水平低、补偿范围小的问题,这也给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带来了不公平。如2011年福建省福州市城保筹资水平达到人均2 200元,但新农合筹资水平仅为人均250元,相差近9倍,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水平相差近1.5倍。北京大学的简伟研[4]利用2003-2008年的国家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尽管2008年的农村居民相比2003年会更易于利用住院治疗服务,但只有中部省份显示出城乡居民中慢性疾病患者利用住院治疗服务的差距有明显缩小,其余省份皆不明显,而因为医疗保险共付率太高,农村居民退出住院治疗的概率是城市居民的两倍。

2.3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自愿原则

在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新农合与城保都采取自愿加入原则。首先,自愿原则导致了高昂的管理费用与额外开支,如新农合,每年都需要动员基层行政部门开展筹资工作,收取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需要耗费大量基层干部的时间和精力。一项由北京大学在云南某县开展的调研发现其管理成本达到了当年全部新农合总筹措基金的17%[5],虽然新农合管理费用与基金本身分属不同的财务渠道,但运行成本太高必然会影响新农合的可持续性。

其次,因为不能实施强制性参保,必然会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即身体健康的人群不愿意加入医疗保险,加入的都是老弱病残等高风险人群。这点城保尤其显著,因为其以个人为参保单位,而新农合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可以实现不同健康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叉补贴。对于我国要建立的社会安全网而言,最好是实行法定强制参保原则。

2.4 行政管理重叠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分别由多个部委进行管理。总体而言,城保和居保一般由人社部门进行管理和经办,新农合一般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和经办,医疗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但实际上,各地出于自身的历史发展路径和行政便利,往往使得作为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四张网的归属极其复杂。如表1所示,福建部分县市开展四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同管理模式,显示了当前管理重叠交叉的复杂性。

可以预见一是多个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产生的重复建设成本和多余的管理费用,是对国家税收资源的浪费。二是由于不同医疗保险计划所产生的不同的基本药品报销目录,不仅增加了医生的处方难度,给患者带来了不便,还给不同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下的病人以不公平待遇。

3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策略选择

3.1 短期策略

实现不同地区和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公平性是当前的第一步。换句话说,目前的挑战在于实现为不同人群尤其是低收入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事实上,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导致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群体差距等现象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完全纠正,所以从短期来看,立即整合以上三项或四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不是务实的做法。政府应该努力增加对新农合的补贴力度,缩小城保和新农合之间的自付额与报销水平的差距,同时将居保纳入新农合的保险体系,这样当农村居民迁移到城市后,仍然能够享受政府对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本质上也是一种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先行整合新农合与居保具备可行性。由于新农合与居保覆盖人群具有较多的同一性,人口特征和工作特点基本相同,都为城乡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群体,多数地方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差异较小,尤其是县域内更是如此;制度模式具有一致性,都是个人自愿缴费、政府补助、以大病保障为主的模式,且政府补助标准一致。

更进一步的措施应该是建立一项省级层面的医疗保险再分配基金,实现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风险调整和风险共担,甚至实现不同地区或人群间的转移支付从而补贴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尽管统筹多种保险基金的途径有很多,但建立一个再分配基金应该是短期内最切合实际的做法。

3.2 长期策略

虽然短期内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经济特征和人口特点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承保和偿付是合理的,但从长期来看,建立一个保障范围和补偿水平更为均衡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是一个终期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地区、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以及各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差异的弥合,融合城保和新农合制度,筹建一个覆盖全民的医保体系自然是一件水到渠成的工作。

4 路径选择

4.1 卫生部门主导

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医疗保障体制有着天然的优势。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一手托两家”的管理体制,其基本含义是,医保基金支付与医疗服务两者实现统一管理,即由一个部门既管医疗机构,又管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在“一手托两家”体制下,其管理职责将更多地表现出全局性、长期性和协调性的特征。其优势主要是:一是有利于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有效结合。卫生部门熟悉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统筹管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能够通过医疗保障方案设计有效引导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医疗服务的合理利用,能够对医疗服务供给进行有效监管,控制不合理费用,达到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又改善医疗服务水平的双赢效果,因此,这种“一手托两家”的管理体制具有内在的优越性,能够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均衡发展。二是有利于基金的运行安全和效益的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具有综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能够对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有效的专业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果断有效处置,有利于基金的运行安全。卫生部门能够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合理控制基金结余,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保障能力。

实施“卫生大部制”是将来全面促进国民健康的大势所趋,但是,不少人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管办分开”这一国际通行准则。事实上,脱离管办分开这一背景与原则,而单独讨论“卫生大部制”很有可能把医改道路重新拉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事实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存在类似中国事业单位那样的类行政机构,他们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医疗市场上与私人机构公平竞争。因此,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最终要实行管办分开,卫生部门必须按照卫生规律、遵循国际通行准则,通过保障制度来监管和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为,也就是需要通过医疗保障这个筹资平台来影响和控制医疗总费用,达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4.2 其他部门主导

另一个常常被提到的路径是由其他部门(如社保)承担统筹整个基本医疗保障体制的重担,显然这不符合国际主流的建设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做法。根据卫生部2007年的一项调查,在全球101个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66.34%的国家和地区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一个卫生大部门统筹管理;在经合组织和七国集团中,这一比例分别是83.3%和100%,全球只有19%的国家和地区将医疗保障制度交由劳工或社保部门管理[6],这说明多数国家都是由卫生部门管理基本医疗保障系统。

其次是相比卫生部门天生具有监管医疗卫生领域的职责和能力,其他部门本质上缺乏管理好卫生领域的动机,更重要的是这些部门还缺乏对医疗监管的能力。赖爱华[7]通过对福建省31个实施新农合的地区3种管理模式(卫生部门的新农合管理中心经办、劳动保障部门的医保中心经办、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评价,发现第一种管理模式在部分“关键指标”上好于第二种模式。

另一个证据是目前福建省内由非卫生部门经办新农合业务的地区中,个别县当年基金超支达1 000多万元,一些县的住院率全省第一,是全省平均水平的近1倍。14个非卫生部门经办新农合的县市2008年平均住院率为7.2%,其中有四个县参合农民住院率都超过10%,而62个卫生部门经办新农合的设区市平均住院率为5.92%。这反映其他部门监管医疗服务行为的乏力,使得住院率高,费用飙升,从而导致医保基金出险。相反,由卫生部门经办的地区,凭借其对行业性质的熟悉和对医疗机构监督的天然优势,能够抑制不合理的卫生服务需求,平衡基金运行与医疗服务的合理使用,有效利用卫生服务资源,并控制医疗服务费用。所以,随着新农合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卫生部门在将来完全有能力托起我国的整个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4.3 第三条道路

在未来整合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制的路径中,除由卫生部门和社保部门主导外,还有第三条道路可供选择,即组建一个独立的国家健康委员会或由发改委牵头建立一个统筹基金平台。这种改革方式可以超脱部门利益,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阻力,从而推动我国分散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向全民医保的方向迈进。但这种折中方案,只能作为中间过渡阶段采取的权宜之计,其最终还是要过渡到由大卫生部门管理和监督的道路上来。

参考文献

[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北京: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6.

[2]林秀俊.福建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战略对策[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4):80-82.

[3]国家卫生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新农合近期工作进展[Z].北京:国家卫生部,2011.

[4]Jian W,Chan KY,Reidpath DD,et al.China’s rural-urban care gap shrank for chronic disease patients,but inequities Persist[J].Health Aff,2010,29(12):2189-2196.

[5]You X,Kobayashi Y.The 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 in Chi-na[J].Health Policy,2009,91(1):1-9.

[6]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研讨会会议资料汇编.北京:中国卫生经济学会[G].2010.

8.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讨 篇八

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刻不容缓

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目前,我国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构成的主体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覆盖范围仅限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在各级财政的补助下,广大农村居民已逐渐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而城镇职工家属及其子女在劳保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尚未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形式,成为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的空缺。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6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3%,其中就业人口2.73亿,非就业人口2.89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1.38亿人,仅占全体城镇人口的25%。由于大部分城镇居民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他们的医疗问题只能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力量解决。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和极低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使群众“小病扛、大病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城镇医疗保障建设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中国已经进入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没有保障,难有社会的公平与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彰显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特殊作用和战略地位。就医疗保障要保障权益、调节公平、促进和谐的特殊作用机制而言,目前的医疗保险仅覆盖1.38亿人就意味着改革还只是开始。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就是要明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我国城镇医保制度改革所面临的新的历史方位。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架构及原则

基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十多年的经验,结合一些地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探索,笔者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架构及原则作出如下设想:

首先,在组成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应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全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对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保障对象要从城镇从业人员拓展至所有城镇居民。保障形式主要是:统账结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就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在完善现行统账结合保障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转换个人账户的功能。住院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为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大病医疗费用统筹是对前两个险种的补充,重点对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超过一定金额后进行补偿。在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上,有雇主的采取雇主和雇工双方共同缴费的方式,无雇主的以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方式参保。社会医疗救助是针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困难的弱势人群提供的医疗保障方式,主要体现政府责任,各级财政共同筹资,对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主要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充保险,如公务员医疗补助、突出贡献人员医疗补助,以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涵盖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应遵循自愿参保原则,包括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助性保险等。

其次,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广覆盖原则。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应在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把覆盖范围拓展至全体城镇居民,通盘考虑城镇各类人群的收入水平及医疗需求,体现出制度覆盖范围的广泛性和对城镇各类人群医疗保障需求的适应性。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公平”就是要打破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局限和政策条框,在保障权利与缴费义务对等的前提下,全体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均可参加医疗保险。“效率”就是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筹资水平相对应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统筹基金的作用。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当前应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为原则,同时对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人群、失业人员、低保家庭等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对其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偿,降低大病风险。多层次保障原则。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要根据城镇人群结构多样化的特点体现保障的层次性和可选择性,使各类群体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缴费水平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形成多层次保障的体系,并实现体系内各险种的的有效衔接。

第三,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上必须通盘考虑,综合运用各种集资模式,取长补短。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主要有三种: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缺点在于它要求人口增长相对稳定,即每年进入和退出劳动大军的人员数目大致相当。对于目前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值得研究。完全积累制对保障对象自我保障的激励机制强,度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有足够的基金,不存在支付危机,国家、资方负担较小,而且不受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缺点是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且基金投资和管理的难度大。部分积累制介于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之间,即在现收现付模式的基础上,在国家、企业和个人支付能力范围内,比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多征集一部分金额作为积累基金,使收大于支,从而积累一部分基金,以适应人口结构变动的需要。综合比较三种模式,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应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管理基金,建立部分积累式基金模式,并采取一定的风险调剂机制。

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当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问题,二是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问题,三是医保机构管理服务能力问题,四是法律约束问题。这四方面问题也成为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系统工程的切入点和核心抓手。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拟从具体操作的角度提出几点构思:

在制度建设上,要建立完善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各种保障需要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制度设计体现多层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制度设计,应突破当前险种单一或按人群设置险种的做法,打破城乡户口界限、打破居民身份界限、打破就业形式界限,综合考虑城镇各类人群的性质,总体设计覆盖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并通过分步实施,把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城镇居民、城镇弱势群体、学生儿童等都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二是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保障水平和缴费水平要挂钩,根据缴费水平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在医疗服务范围上,应当以提供基本医疗和使用基本药品为主,同时注重对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救助。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还可研究建立独立的老龄人口医疗保障机制,实行单独统筹,以利于基金风险的调控。为了规避参保的逆向选择风险,应制定连续缴费待遇享受的有关管理制度, 防止“无病不参保、大病就参保、病好即中断”的现象发生。三是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拓宽筹资渠道,坚持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以医疗保险缴费机制为基础,财政支持、社会资助、家庭责任为辅助的筹资体系,形成医疗保险缴费机制、困难人群和老人(退休人员)的财政补助机制、地区间基金平衡调节机制、基金安全补偿机制等。建立费率浮动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率。明确缴费满一定年限后可免费享受保障待遇的模式,刺激个人缴费动机。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还可以研究通过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方式来确保筹资的稳定来源。

在管理方式上,要完善适应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手段。一是建立专业化管理机构。加快医保管理机构建设,建立从上到下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明确管理部门性质和专业化人员配备标准,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同时完善管理机构内部制衡监督机制,并建立独立于医保管理部门之外的监督体系。二是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坚持金保工程建设标准,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科学规划,注重接口的标准化和系统的可扩展性,为各统筹地区之间的联网和数据传输提供支持。在信息系统中完善数据交换、异地就医结算、安全认证等功能,使居民在任何一个医保经办窗口都可办理业务,享受到全程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切实发挥出支撑经办业务的功能,同时完善指标运行分析体系,及时监控医疗服务行为,对异常变动数据进行跟踪,为分析决策提供直观有价值的数据。三是合理确定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统筹水平越高,集合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因此,提高覆盖率与提高统筹水平二者之间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的。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地区最底层为县级,对于大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县级统筹地区,抵抗基金运行风险的能力极其微弱。医疗保险覆盖到城镇居民后,随着人口在城乡和地区间的大规模转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可适当提高至省辖市级,这样有利于实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利于保障资金统一调度,也有利于一个地区居民的负担公平。四是建立医疗保障风险储备调剂金制度。为了应对统筹基金的支出风险,应当从统筹基金中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达到一定额度后(一般为上年度医疗费用总支出),用于弥补重大医疗突发事件等基金支出风险。同时,可研究采取基金保值增值措施。通过保险基金的有效投资增强基金的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推进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化。制定完善医疗费用给付标准,形成既有效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又不损失医疗服务效率的偿付机制。建立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库,包括诊疗项目、高值耗材、药品等,在省级乃至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在服务方式上,要构建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城镇居民参保后,医保管理服务将面临更多个性需要,为了提供人性化的便捷的保障服务,亟需建立起以医保经办机构为龙头,以定点机构为基础,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的一体化管理服务网络。要把医保服务向社区前移,明确界定社区医保管理服务职能,把宣传医保规定、提供政策咨询、汇集医保信息、经办医保业务、利用卫生资源、监控费用支出等经办服务延伸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经办服务。二是完善定点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定点机构网络包括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专科医院,应按照参保人员就近就医的原则,发挥各层次医疗服务资源的互补作用。按照WHO的研究结果,80%的疾病问题都可以在社区层面解决。为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用较低的成本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应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把体现社区医疗服务特点和优势的特色项目,如老年医疗保健、残疾人医疗辅助、家庭病床护理、慢性病监护等纳入支付范围,通过建立就医导向机制,如降低自付比例或起付标准、明确社区首诊制和转诊制等,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康复在社区,大病诊治进医院”。

在推进方式上,要注重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一是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必须突破单一行政性经办管理方式和保障、卫生、药品、价格等各自为政的职能束缚,提升为行业性的事业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筹资、支付、医疗服务规范及标准、医疗保险级次与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医疗价格等自成体系、有序统一的管理体系,形成经办运行主体相对独立、有规则、有监督、有激励、有效率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建设医疗保障法制体系。应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解决基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加大强制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解决保险费不能及时足额征缴的问题,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此外,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作者单位: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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