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2024-09-06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精选14篇)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简报

王庄寨镇卫生院 第一期 2017.04.07

2017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活动

关爱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水平,免费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其中一项,是在国家实行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社区卫生服务职责中的重要一项,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按照卫生局安排部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村委会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下,在规范要求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完成王庄寨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任务,并安排了对老年人健康问题进行系统、连续的观察工作。

我院对本辖区3768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活动,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肾功能、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B超检测。在下发体检结果后,为了避免老人对体检结果的不理解,我们在每位居民信息卡上统一填写了相应责任医生的电话,并要求责任医生24小时接收老人的健康咨询;并在村委会的组织下给予安排相应的责任医生对受检居民逐一进行了面对面的健康咨询、讲解应注意的健康知识,得到了老人们的认可及好评。

抄报:县卫计委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二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公共场所除了能够为普通大众提供活动场所之外, 其卫生条件还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卫生状况差的公共场所往往是各类疾病滋生的“温床”, 是增加群众发病率的“罪魁祸首”, 不仅对人民群众造成了病痛的折磨, 而且还增加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医疗费用支出, 给社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经济压力, 由此构成的社会影响较大[1]。

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腾, 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公共场所卫生也逐渐受到了社会各方的重视, 政府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也不断加大, 但仍然避免不了一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在重点分析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据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1 公共场所的概念

公共场所指的是人们群众经常群聚或为普通大众提供服务的活动场所, 是人们道德素质的基本表现, 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形象的标志, 也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反映。公共场所涉及面宽泛,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主要将公共场所划分为如下7 大类28 项场所[2]: (1) 饭馆、咖啡馆、酒吧、招待所等8 种交际和住宿场所; (2) 理发馆、美容院、公共浴室3 种美容和洗浴场所; (3) 舞厅、音乐厅、影剧院、游戏厅、录像厅5 种文化娱乐场所; (4) 公园、体育馆、游泳馆3 种游乐和体育场所; (5)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4 种文化交流场所; (6) 商店、书店2 种购物场所; (7) 候诊室、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等就诊和交通场所。

2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立法层面

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 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日渐丰富多彩, 高尔夫球场、健身房、保龄球室、按摩院、婚纱出租店、足浴店、棋牌室、证券交易厅、网吧等新兴行业出现得越来越多, 其性质也归属于公共场所之列, 而以上这些公共场所并未囊括进1987 年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1 年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因此条例与细则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这就造成了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卫生标准的缺失, 从而陷入了执法时无法可依的境况。但是这些公共场所却存在着很大的卫生隐患, 是各类传染病传播的高危场所, 若不加强干预将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此外, 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机制不够完善, 执法威慑力不够, 影响执法效果不理想。

2.2 执法层面

监督人员存在的问题: (1) 缺乏足量的监督人员。由于公共场所往往人员密集, 且公共场所比较多, 而监督人员的数量缺乏导致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庞大的监督管理工作量, 因而造成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并不能得到很好地保证; (2) 监督人员自身素质普遍偏低。监管人员教育水平普遍不够, 尤其是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监督人员严重不足, 而临床医学及预防医学的专业人才更是鲜见;此外, 比较严峻的问题还在于监督人员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素养, 这成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由于实际的工作量比较繁重, 因此就造成了监督人员没有充裕的时间来通过各项培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与水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显然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预防性卫生监督问题:在卫生监督管理中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地位显得至关重要, 它是防止违法行为、规范公众行为的重要武器, 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一环。然而在公共场所卫生的实际监督管理工作中, 预防性卫生监督并未充分发挥出其作用, 未能及时对公共场所进行干预, 从而导致了最后卫生问题的出现。

2.3 守法层面

2.3.1 卫生意识不强

目前, 公共场所的商家缺乏基本的卫生意识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公共场所行业包罗万象, 所以并不能对全部公共场所的商家展开统一的培训, 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作量繁重, 也无法比较流畅地展开, 大大制约了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改善。此外对于公共场所的商家来说, 他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是何等重要, 而恶劣的卫生条件对个人乃至社会构成的危害是何等严重, 因此对卫生条件的创设投入的精力不多。

2.3.2 公共场所小商家问题

规模较大的公共场所商家相对来说拥有较为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卫生管理体系, 并且绝大部分的员工也达到了相关的卫生标准, 卫生条件创设的比较良好。但一些小旅馆、美容店、小规模公共浴室等小商家素质普遍偏低, 严重缺乏对卫生管理的认识度, 个别商家甚至知法犯法。

3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3.1 完善条例, 做到有法可依

进一步完善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将涌现出的新型公共场所囊括进条例中, 使得监督范围争取覆盖到各行各业, 并且制定明细的规则, 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此外, 结合目前的社会实际情况, 适当地对相关条例作出修改, 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惩治力度和罚款金额。促使各项条例达到标准化及法律化, 进一步增强条例的规范性、庄严性及威慑力。切实做好“三个规范”, 即规范卫生许可、规范技术指导、规范实施动态管理[3]。

3.2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提升监督人员素质

政府部门应该不惜人力、物力与财力加大对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投入, 吸引优秀的专业性人才, 提升监督管理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 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提供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实际工作中所需的设备设施, 保证经费充足。加大对老员工的培训, 更新其卫生管理理念, 并掌握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知识, 并且还需加强对各个监督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的激发, 保证能够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4], 对做出违反条例行为的商家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落到实处[5]。

3.3 强化守法人员的卫生意识

除了要完善条例,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外, 强化守法人员的卫生意识也是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的关键一环。监督管理部门应不遗余力地对公众宣传公共卫生概念及理论, 对各公共场所商家要普及相关公共卫生知识与法律知识, 使守法人员能够自觉性地遵守公共卫生条例, 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总之, 随着现代文明进程的不断发展, 我国不断倡导“构建和谐社会”, 人类与环境的和谐话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我国也尤其注重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建设与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的改善情况逐渐提升, 但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对策解决;同时在政府的号召下, 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应主动积极地投身于公共场所卫生的建设与维护中, 共同创造一个更为美好的公共场所环境。

参考文献

[1]赵海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产业, 2015, 16 (4) :20-22.

[2]蒋海辉, 张建华, 李亚, 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区医学杂志, 2010, 24 (17) :1-3.

[3]杨洪启, 张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动物防制, 2012, 5 (33) :565+568.

[4]毕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 2013, 8 (25) :2194-2195.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三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中图分类号】R1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4-0695-01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日常生活的质量?公共场所作为人们进行日常的社会交际?商业交易和旅游娱乐等活动的地方,更是备受人们的关注?怎样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成为当务之急?虽然我国根据社会现状修改颁布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我国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获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仍出现了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所以应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为了解我市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卫生状况,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监测部门于2014年集中对本市4类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相关公用物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如下:(注:以抽检4类公共场所物品中的微生物指标为案例进行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样品来源 于本市 4类公共场所(旅店?洗浴场所?理发店?美容院)相关公用物品,共计 215份?

1.2 检测项目?方法?监测依据与判定标准 :检测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按 GB/T18204.1.2.3.4 -2000操作,拖鞋检验方法按GB/T18204.7.8-2000操作 ;监测依据: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9673~1996?

2 结果

2.1 旅店业公用物品卫生状况

采集旅店业公用物品卫生状况采集样品80份,检 测合格 69份,合 格率为87%? 其中床单 (19/20)?被套 (19/20)?空气 (17/20)?茶杯(14/20)检测合格率分别为 95%?95%?85%?70%?

2.2 洗浴行业公用物品卫生状况采集样品 32份,检测 合格 25 份,合格率为79%?其中浴巾 (7/8)?修脚刀 (6/8)?拖鞋 (7/8)?茶杯(5/8)检测合格率分别为 88%?75%?88%?63%?

2.3 理发店公用物品卫生状况采集样品75份,检测合格 35份,合格率为 47%?其中空气(9/15)?毛巾(8/15)?剪刀(6/15)?围脖(6/15)?推子(6/15)检测合格率分别为 60%?54%?40%?40%?40%?

2.4 美容院公用物品卫生状况 采集样品28份,检测合格16份,合格率为58%?其中空气(5/7)?被套(4/7)?床单(3/7)?毛巾(4/7)检测合格率分别为72%?58%?52.5%?43%?58%?

3 讨论

由检测结果可见,公用物品的合格率(68%)还很低,顾客之间存在着致病微生物交叉污染的危险性,公用物品的卫生状况令人十分担忧,分析其原因:?剪刀?围脖?推子?修脚刀?毛巾还不能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理发店?美容院的一些用品基本不进行清洗消毒,而且还反复使用,如:理发推子?围脖?毛巾等?有些公共场所因卫生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卫生意识淡薄,对公用物品消毒不能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消毒?目前我市有许多家美容院为了自身方便,采用一次性塑料袋铺垫洗面盆的方式,为顾客洗面,故而对洗面盆根本不进行清洗消毒,造成同一洗面盆给顾客多次反复使用,细菌孳生,美容师裸手接触洗面盆,然后给顾客作脸,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加公用物品的检测频次,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意见书,对问题严重的场所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使经营者?从业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卫生的消费环境?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4.1 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紧跟时代步伐,针对社会大众的实际需求,及时将新型的营业场所纳入监督检测的范围内?定时更新相关条例和相关细则的内容,使工作人员可以有法可依,公正执法?

4.2 组织强有力的专家,根据不同公共场所的特点,讨论制定不同公共场所的不同检测指标,做到既没有重叠项,也不存在空白项?同时要加强对公众的卫生法律法规的深层认识,普遍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4.3 研究制定相关条例的处罚内容,通过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来使经营者重视卫生状况,做到规范经营?

4.4 合理划分上下级的职能范畴,充分做好分级管理工作?国家和省级监督机构可以侧重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专业人才的培养,市级?县级等单位可以实行划分地域的监督管理方式?同时要努力多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我市的监督监测力度,做好地区之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1] 林党柒,陈娟,李旭东.玉溪市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分析[J].医学动物防制,2006,22(7):510-511.

[2] 陈绍运,韦翠玲.新闻舆论对改善游泳场所卫生质量的影响[J].中华医学与健康,2004,1(5):8.

[3] 王云萍,赵丽敏.哈尔滨香坊区2005年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测分析[J].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2006,5(4):76-77.

[4] 麻尚春,郑庆光.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现状及分析[J].广东卫生防疫,1999,1:3-4.

4.卫生监督简报 篇四

2014年第1期

县卫生监督所 2014年4月17日 集中培训严要求 住宿行业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 卫生、整洁”成为消费者对所住酒店宾馆的第一要求,我县今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针对住宿行业的卫生管理问题,本县卫生监督所于2014年4月开始专项培训会,20余家住宿行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监督员针对住宿行业特点,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卫生规范要求,从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档案、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消毒间和消毒设施、公用具用品消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例分析,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加强日常卫生管理,按照消毒程序做好枕套、床单、杯具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工作,确保住宿公共卫生安全。本次集中培训,监督员还针对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监测等方面的新规定进行了重点宣贯。

对于我县内公共场所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本县卫生监督所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集中培训结合现场指导为手段,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下一步,我所还将会针对公共场所各个专业开展几个批次的集中培训。

5.卫生监督工作简报 篇五

为全面检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近日,市动监所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督查。

本次督查分为5个小组,督查采取组长负责制,实行交叉检查。各组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等形式,对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落实、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指标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经过3天交叉检查,共抽查5个屠宰场,9个动物诊疗机构,8个乡镇动物防疫站, 14个检疫申报点,17个养殖场,4个无害化处理中心(点),1个家禽批发交易市场和1个冷库。

下阶段,市动监所将重点关注畜禽调运频繁,避免造成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6.娱乐场所消防检查简报 篇六

为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文化场所消防安全,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月23日,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改善文化娱乐行业的`经营氛围,有效预防遏制“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在对娱乐场所排查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娱乐场所消防通道上锁、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民警当场对场所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场所内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坚决执行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流程,消防器械要做到及时更新、安全通道要做到畅通无阻,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城关派出所会持续加大排查力度,织密“防控网”筑牢“防火墙”,持续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隐患查处工作力度,为保障好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居民生活安全,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而不断努力。

7.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七

随着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 新建三星级以上高档宾馆酒店 (简称星级宾馆) 的数量在城市公共场所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星级宾馆虽然设施高档、管理制度完善, 但由于其规模大、经营项目多, 设计建筑的缺陷给运营后带来的卫生问题也更大。笔者对近年来本市10余家星级宾馆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 并就其原因和相关措施进行了探讨。

1 监督内容

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 (新、改、扩建) 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实施卫生监督, 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绝大部分建设地址已经规划部门确定, 预防性卫生监督主要包括对图纸设计的审查、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项目竣工的验收。星级宾馆多为大型综合性公共场所, 对其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生活饮用水、通风排气、平面布局等方面, 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集中空调设施、住宿及配套的诸如游泳池、沐浴、美容美发以及会议休闲、洗衣房等行业场所的审查监督。

2 审查依据

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简称《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规范》等通用设施卫生要求;《住宿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行业卫生规范。

3 审查中常见问题

3.1 报送资料缺少《卫生专篇》

在图纸审查阶段所报送的资料普遍缺少《卫生专篇》, 因此, 监督员要翻阅几十甚至上百张图纸, 再从中挑选所需内容。

3.2 设计依据未采用卫生规范

设计依据大多为建设部门的建筑设计规范, 并引用了环保、消防等强势部门的规范要求, 普遍没有采用卫生部门制定的《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规范》等通用要求, 设计施工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更是一无所知。

3.3 布局和设施存在的问题

3.3.1 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一般包括低位水库和高位水箱, 常见问题:与消防水箱合用水库或水箱容积远大于规定的48 h用量要求;水箱位置设置不合理, 有的露天设在几十层高楼的顶层, 上去只有靠外墙手扶梯爬, 维修清洗都很危险;有的虽设在室内, 但水箱入孔位置离屋面不足30 cm高, 无法进行清洗;溢水孔和排水管直接与下水道连接;无防止二次污染的消毒措施也无法安装相关设施设备。

3.3.2 集中空调设施

集中空调设施的审查包括新风量设计参数及新风口位置, 风管、冷却塔位置等。主要问题:新风量设计参数未按照最大客流设计, 造成如餐厅等处在举办大型宴席时实际新风量无法满足要求;不少单位无专用新风机房, 或将新风设备设置在吊顶层内, 造成检修、滤网清洗困难;未设置供风管清洗消毒用的窗口, 给今后的风管清洗消毒带来困难;未考虑空气消毒设施的安装及位置预留。

3.3.3 场所布局

(1) 住宿场所是星级宾馆的主体, 大多单位在远离辅助建筑、餐饮、采光照明与隔音方面都考虑得很周到。主要存在问题是楼层配套用房考虑不足, 有的甚至只设有一个服务员休息间, 如专用消毒间的数量设置、面积大小不符合要求;缺少专用布草间;缺少存放工作车和清洁用具的工作间等。 (2) 洗衣房布局设置不合理, 造成洗衣工序过程存在交叉污染。 (3) 多数三星级以上宾馆设有游泳场所, 虽在水质及循环净化设施方面投入相对先进, 但不少游泳池未按更衣室—强制冲淋—浸脚消毒池—游泳池的布局设置;浸脚消毒池的实际长度未达到2 m的要求;缺少消毒药物存放间、库房, 棉织品存放场所和自检化验室等。 (4) 沐浴场所和游泳池一样, 大多设有循环净化消毒设备, 但缺少饮具消毒间、库房和布草存放间等功能间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5) 很多宾馆内设的美容美发场所不对社会公众只对内部顾客服务, 只是提供简单美容美发服务, 因此不重视对相关场所的设计, 大多未按《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设置烫染发间 (区) , 烫染发间 (区) 也未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设施, 美容场所也无专用消毒间。 (6) 会议场所也是星级宾馆重要的服务项目之一, 由于其在住宿业卫生规范中没有具体规定, 一般单位都没有考虑到茶具清洗消毒间的设置。餐厅、酒吧、休闲娱乐场所等常见的只有茶杯等清洗消毒设施, 缺少专用清洗消毒间。

4 存在原因

星级宾馆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档的住宿等服务设施, 相关标准及规范对其卫生设施也提出了比普通宾馆更高的要求。但实际工作中, 笔者发现这类场所存在的问题反而更多。

4.1 建筑设计部门不了解有关卫生方面的规定

在与建筑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沟通中笔者发现, 其所执行的都是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国家标准, 设计图有环保、消防专篇。但对卫生部门有关二次供水、集中空调以及行业卫生要求一无所知, 更谈不上卫生篇章, 即使是国内一流房产开发商的项目也一样不清楚卫生部门的规定, 造成预防性卫生监督中图纸审查阶段出现空白, 加大了笔者对图纸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的难度。

4.2 预防性卫生监督法规不完善、缺乏操作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1991年的《实施细则》也有专门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但都未有对违反规定的强制措施。多年来卫生部也一直未制订象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书”之类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性卫生监督评价规范体系。地方政府规划部门等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也没有考虑新、改、扩建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造成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名无实或不能全程开展。

4.3 卫生监督员缺少相关业务知识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是涉及多类学科的综合工作, 对大型综合性公共场所预防性监督不仅要有扎实的各类公共场所卫生专业知识外, 还需要有建筑工程及其有关专业性学科知识。目前, 各类卫生监督人员中具备上述多类学科知识的极其有限, 全国各医学卫生院校中开设预防性卫生监督专业课程的几乎没有, 虽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也举办过培训班, 但这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因此, 造成对星级宾馆酒店建筑设计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内容不全面, 所提整改意见不科学。

4.4 政府部门缺乏足够重视

由于大部分星级宾馆为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或地方重点商业项目, 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小城市或经济欠发达地区, 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往往采取地方保护, 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对预防性卫生监督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重视, 致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实施效率低下。

5 对策及建议

5.1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对预防性卫生监督有明确规定, 新《实施细则》更是明确了预防性审查的要求和罚则, 据此可与发改委、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 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把好前置关, 参与到地方政府牵头的对大型服务项目的联合审查工作中。

5.2 全程监管和全面审查

星级宾馆预防性卫生监督环节和审查项目较多, 需加强对整个建筑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卫生监督部门就要积极与建筑单位、设计单位联络, 向其提供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使建设单位重视这项工作, 认识到整改不到位对今后实际运营的影响, 对已设计好的图纸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在施工阶段经常去现场查看, 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同时, 对所有经营场所和项目都要审查到位, 从建筑布局到设施设备的设置均要按规范做好全面细致地审查。在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贯彻预防性卫生要求。

5.3 建议制订“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规范”

刚刚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 并规定了处罚措施, 新法规的实施将使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展开。建议卫生部制订专门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规范”, 把从图纸设计到建筑施工的审查以文本形式加以规范, 使这项工作在全国各地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也使监督员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更加有据。

5.4 建议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8.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八

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流动性大,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和流行,笔者对2009年各类公共场所监测数据进行了分析,为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提供依据,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與方法

1.1 对象 对2009年监测的56家公共场所,包括旅店业、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店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1.2 方法 按照国家卫生标准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GB/T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GB966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评价。统计学分析采用χ2检验,以P值<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分析

2.1不同场所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不同场所空气质量合格率之间经统计学检验有差别,美容美发店合格率最高,公共浴室合格率最低,(见表1).

2.2 不同监测项目监测情况 不同监测项目合格率之间经统计学检验有差别,相对湿度和噪声合格率100%,温度和空气细菌总数合格率较低,(见表2)。

2.3不同公共场所公共用具微生物监测情况 公共用具微生物监测结果经统计学检验无差异(见表3)。

3 讨论

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监测结果表明博州地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公共浴室合格率低,本次的监测时间在10月15日-11月9日,部分场所暖气供应还处于调试阶段,造成温度偏低,合格率较低;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空气中的细菌总数,令人担忧,尤其在冬季极易引发疾病,应引起卫生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重点进行监控。公共场所公共用具既是致病微生物的载体,也是某些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因此公共用具消毒措施的落实与否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共用具中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令人欣慰;拖鞋均检出霉菌,说明经营者对消毒工作不重视,容易引起脚部真菌感染和传播;公共用具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合格率也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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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简报 篇九

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罗重阳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20xx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安排部署20重点工作任务。副区长何林在充分肯定。

20xx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强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执法管理方式方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三是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规范执业服务行为,全力维护人民卫生安全和健康权益。

10.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 篇十

2011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66号主席令,公布《广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10月9日,经开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广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学习会上,就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还要求,当前各部门要从五个方面争做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一是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积极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的应用。二是开展公务车辆节能;全面推进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加油,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和公示;三是节约用电,空调温度应设置合理,广泛更换高效节能灯具,杜绝各类办公设备下班后待机消耗现象;四是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型器具,防止“跑冒滴漏”,杜绝 “长流水”等浪费现象;五是办公用品节能,严格控制办公用纸;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

经开区第三季度公共机构节能效果好

7-8月,广西遇到百年不遇的旱情,电力空前紧张,经开区管委会带头响应节电号召,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通过限电措施,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要求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新购电风扇代替空调降温;二是通过督查,为了有序限电落到实处,经开区督查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工作,并设立了暴光平台等管理措施,节电效果显著。第三季度用电16.49万度,比去年同期下降5.7%。

倡导节能低碳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10月22日开展 “低碳体验日”活动,严格执行节能制度,活动当天除了重要活动使用公务车辆外,所有公务车辆当天停开,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倡议机关干部职工低碳出行,近途步行,中远途上下班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踊跃参与了体验活动。“低碳体验日”活动当天,据统计,参加活动人数1200多人,停用空调200多台,据测算活动当天可节油800多升,节电1000多度。

1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十一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5—87—02

我国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称《条例》和《细则》)已实施20多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条例》及《细则》已不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现就《条例》及《细则》存在的问题及其修订建议提出如下观点。

1监督执法主体

《条例》第10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这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相互矛盾。目前卫生防疫机构多数已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代,而行使公共场所监督执法权的是卫生监督所,造成实际执法主体与《条例》所指主体不一致。若一旦发生行政争议,出现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势必造成卫生监督所的被动局面。卫生监督所是根据2000年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的事业单位,并没有真正成为卫生行政机关。建议:修订《条例》,首先要明确卫生行政机关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的主体地位,其次进一步改革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局,使其成为卫生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执行公共场所监督职责。

2公共场所概念

《条例》和《细则》均未对公共场所给予明确定义,《条例》第2条只是将公共场所分为7类28种。随着市场经济飞迅发展,现《条例》所规定28种外的各类新兴公共场所不断涌现。例如:网吧、健身房、按摩房、洗头洗脚房、溜冰场、证券交易所、婚纱影楼等。卫生监督部门对此无法可依,也无监测标准,这些新型公共场所常拒绝卫生监督。然而这些场所与《条例》规定的28种在性质上有共同点,即:在一定时间内接纳的人数较多、人群流动性大、组成复杂,容易受到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的不良影响等。建议:对公共场所的概念作一原则性表述,同时又就对象一一予以归类,包括新出现的公共场所,这样既可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又可避免卫生行政部门层层请示释疑和其它不必要的司法纠纷。

3卫生行政处罚

《条例》第14条作了行政处罚种类的设置,《细则》23条又作了具体的规定,但现在看来还是跟不上发展。(1)罚款额度小。《条例》及《细则》虽规定有高至2万元的罚款,但对很多常见违法的罚款数额明显偏低。如无“卫生许可证”营业罚款仅为200—800元,低于普通的中小型公共场所申领“卫生许可证”时服务人员体检、卫生监测的费用。业主宁可受罚,也不办证。有的业主经营能否赢利没有把握,不办证先试营业,万一被查到就不干了。由于处罚太轻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建议:提高公共场所罚款额度。(2)可操怍性差。《细则》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处种类有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4种。《细则》第23条第2款规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者处以20~200元罚款,但没有明确这种处罚额度是对一个人,还是一个单位,若是单位,则罚款金额太低,且与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61条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可处500~1000元罚款相矛盾。《细则》第4款规定未取得“卫牛许可证”擅自经营者,可处以200—800元罚款。这种罚款金额相对于小型公共场所还可以,但对于星级宾馆、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娱乐场所等规模大、项目广、从业人员多的经营单位,根本起不到教育威慑作用。建议:按公共场所规模制定不同罚款金额。(3)取消后一次处罚建立在前一次处罚基础上的模式。在《细则》罚则中对于罚款的设定,相对于其他卫生法规来讲,比较繁琐,实际工作中,不如《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明晰、易操作。如违反《条例》第6条,《细则》23条规定给予警告,警告后无改进者处以20-200元的罚款,再无改进者处以100-400元的罚款。这样无改进者重复加倍罚款也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4)增加罚种。要对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对象,增加暂扣或没收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设置。《条例》及《细则》中没有规定如《食品卫生法》中所规定的取缔违法经营的控制措施,故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类似违法行为。实际监督过程中,我们曾对一些长期不办“卫生许可证”或公用物品不消毒的小理发店、小旅馆等多次教育规劝或罚款或停业整顿,均无效果。如果能对其查封或扣留经营用品就能立即制止其对社会的危害。

1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简报 篇十二

1 运用卫生公共关系学原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必要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危机管理的范畴,需要社会多个部门参与其中。按照危机管理理论,危机公关在危机处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现代社会中,相当一部分管理者公共关系理念淡薄,缺乏危机管理意识。对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口头上,在组织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矛盾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维护组织自身利益,以致危机发生之前,不知道“患忧”,发生之后,想方设法要“置身事外”,往往使突发事件演变成一场真正危机[1]。

随着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逐步趋于完善,但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疾控工作者面对的不仅是一个高难度的紧急突发事件,还面对的是处在不同紧张状态情况的广大人群。调查处理过程不仅涉及卫生法律法规、流行病学理论,还涉及诸多层面的公共关系。在工作中既要做好领导的参谋,又要向群众进行宣传;既需要当事人的主动配合,又需要同行的合作帮助;既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又要正确掌握和引导舆论方向。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加强合作”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一项重要原则。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医生不仅需要专业技术精益求精,具备过硬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丰富的多学科知识基础,更需要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高超的公关组织能力,树立大卫生观念,处理好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分工协作,共同应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这就意味着必须把“卫生公共关系学”这门科学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中,为科学高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支持。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各种公共关系的应对策略

2.1 各级领导公众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按规定时限向上级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但对接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事项首先应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地区分布等情况,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而事实上有些地方的初步调查报告未经现场核实,就直接报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造成上级部门吸收信息错误,给分析判断和决策制定带来偏差和困难,最后造成事件的恶化和人、财、物的损失[3]。在处理过程中应定期将事态的发展,处理、控制的情况,以及善后的情况,陆续向上级报告。很多事件随着调查的深入,事件的各个要素如地点、人数、症状、控制情况等会发生变化,有时整个事件甚至会发生质的改变。阶段性的报告必须及时跟进,这有助于上级部门掌握事件的动态发展过程,并及时纠正可能已经产生的错误认识和相应决策[3]。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将详细的情况、解决的方法及今后预防的措施、有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形成综合报告,送交上级领导。

2.2 当事人公众系统

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现场调查时,流行病学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科学、灵活地运用调查方法。由于流行病学调查许多要查清的问题,是过去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询问是查明这些情况的重要方法。被询问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或开调查会的方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当事人多为患者或受害者,他们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直接对象,是获取第一手资料的主要来源。在询问调查中要热忱地关心病人及其周围人,同他们坦诚、冷静地交换意见,对调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同时谈话中应避免给人造成推卸责任、为有关部门辩护的形象。如果调查工作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影响或使其利益受到侵害,他们会不愿合作。常见的例子如对餐馆或其他公共场所引起的同源暴发疾病的调查,对环境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对卫生保健人员被怀疑为传染病的传染源时的调查等。所以要首先说明来意和调查的实际意义,对调查中涉及的个人隐私要承诺保密,取得对方的信任和积极合作,确保调查获得的信息真实可靠。

2.3 横向性公众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影响力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后果严重而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其应急处理已不能单靠防疫部门和卫生系统的孤军奋战,更要靠政府领导下的跨行业、跨地区合作,需要铁路、交通、工商、质检、公安、环保、宣传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动配合[5],他们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支持性公众。在工作中体会到,有些时候单纯靠卫生部门的孤军作战效果往往不太理想,想要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应需要上述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应与以上各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主动合作、互通信息、互相支持。

2009年5月11日山东省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处理过程中,地方疾控和铁路疾控部门没有及时互通信息,造成该患者的同车次密切接触者追查困难,在社会上一度造成不良影响,此后双方加强了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真相,使甲流防控工作摆脱了被动局面。

2.4 媒体公众系统

2.4.1 要和媒体合作

充分认识媒体的双刃剑作用,做媒体的盟友和合作者,掌握新闻媒体的舆论方向,要控制谣言的误导,保持一个权威、主流、公正的声音。

2.4.2 及时发布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紧密相关,任何隐瞒公共卫生事件危机真相的行为都会产生严重后果。在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就能掌握主动权,而不会在不利信息满天飞的时候再被动地“辟谣”。

2.4.3 和媒体沟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不用术语,必须用一定要加上简单易懂的定义。(2)对负面指责一次性反驳,不要多次重复。(3)尽量用积极或中性的词,避免负面词。(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要没有根据地乱猜测,不要文过饰非推责任,不要以“要求保密”、“无可奉告”来搪塞。(5)避免情绪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冷静,态度热情。

3 各级疾控中心应加强卫生公共关系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趋增多且越来越为人所关注,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质上都是一次公共卫生危机,处理危机是公关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公共关系的处理是疾控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的一项课题,疾控机构领导要重视公共关系学的作用,在疾控机构内设立兼职公共关系人员(一般可由行政办公室人员兼任)[5],与各个社会公众建立和保持相互沟通、了解与合作的渠道,对应急处理人员进行卫生公共关系学专门培训,充分运用公共关系学的原理和方法,科学高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社会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朱丽莎.卫生公共关系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207.

[2]郭存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应急处理[J].中华预防医学2004,38(1):65-67.

[3]叶全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策略探讨[J].浙江预防医学,2006,18(9):54-55.

[4]王卫宪,郭晓峰,田莉.浅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宣传思想工作[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4,20(4):306-308.

1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简报 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制定的《国家卫生监督重点抽检计划》,我市制定了《合肥市传染病防治重点抽检计划》,并于5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全市636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镜治疗室、消毒供应室、基层医疗机构注射室、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

检查发现通过多年重点监管和培训,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14.爱国卫生简报 篇十四

第三期

泰州市海陵区爱卫办2008年5月8日

五着并举推动我区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也是我省第十二个健康教育宣传月,围绕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有行动才有健康”,我区从五个方面推动了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落实。3月中上旬就对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了早筹划、早准备,3月21日专题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对各单位、社区(村)的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27日召开了区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对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布置。4月份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乱贴乱画、乱堆 1

乱放、乱挂乱晒,铲除积存垃圾,填平死水沟塘,落实各项除害防制措施。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全区共清除暴露垃圾、杂草6000多吨,清除乱堆乱放3000多处,铲除露天粪坑200多个,清除“牛皮癣”2500多处,清除扒翻种植2000m,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是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宣传阵地的作用,3月下旬,区爱卫办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主要宣传内容,对城区居民社区的57个健康教育专栏内容进行了统一制作和更换。全区各居民社区、村共更换健康教育专栏116期,张贴宣传标语700多张。开展卫生咨询义诊和健康知识讲座活动,特别对提高农民工健康意识和养成健康行为等方面作了重点宣传,4月7日在泰州市碧桂园开展的义诊宣传活动,有400多名民工接受了体格检查,发放“安全套”385个,健康宣传资料600份,展出了26块健康教育展板。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次健康教育培训班,普及各种慢性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4月份共开展各种健康知识讲座45场,接受教育人数达2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开展健康板报巡展活动,在居民社区和群众聚居的地方开展以“健康一二一”等健康行为方式和以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为重点健康宣传展板巡展活动。

四是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强改厕组织建设,在健

2全改厕领导小组,调整全区改厕联络员组织,建立了改厕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改厕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实行的工程联系卡制度,明确改厕的基本要求,由户主签名验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提高了群众监督意识。同时通过联系卡,向户主进行宣传农村户厕日常管理的科学方法,使改与管有机结合。加大改厕宣传工作,并印发《户厕日常管理》宣传资料6000份,同时下发《农村改厕宣传手册》6000份。

五是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在督促各单位加强除四害防制措施的同时,扎实开展以灭鼠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加强对各单位、社区的灭鼠突击消杀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各项除害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简讯】

★ 城北街道办事处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__基本知识和技能(试行)》。4月份,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制作成宣传单,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在社区广泛宣传和提倡健康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 4月22日,泰山街道爱卫办联合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在新城社区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通过向居民讲解健康生活方式、展览健康知识展板、发放健康宣传资

料等方式,让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长了健康知识,提高了卫生意识。活动还免费发放定量“食盐勺”300多只。

★ 4月29日,城南街道办事组织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综合检查评比活动。活动对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对综合排名前三位的给予了表扬和奖励,通过这次检查评比活动,促进了各社区、物业公司之间的协作和交流。

★ 凤凰路街道办事开展“村庄环境突击整治月”活动。凤凰路街道办围绕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将4月份定为“村庄环境突击整治月”,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调动群众积极性相结合,二是集中整治与基础环境建设相结合,三是集中整治与加强长效管理相结合,四集中整治与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相结合,五是集中整治与谋划发展相结合。活动共投入人工9567个,清理暴露垃圾4899吨,清理乱堆乱放2491处,取缔露天粪坑151个,清除“牛皮癣”1106处。

审稿:孙进责编:翁网所 本期发:市爱卫办,区创卫办,市、区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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