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共5篇)
1.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一
教监厅函【2011】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
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
2010年,教育部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分省(区、市)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监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为巩固去年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我部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范围
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及其所属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职国家助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中职学生学籍、资助信息申报和审核情况;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及节余资金管理情况;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已收学费的清退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推行情况,以及2010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具 1
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9月1日至10月15日)。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对下属部门和所辖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10月15日至11月30日)。10月底前,我部检查组将对部分省(区、市)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向有关省份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各地要按照我部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在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检查工作。地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财务、职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好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
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坚决杜绝“走过场”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通过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对象范围、规范资助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发放标准和中职资助卡发放方式;督促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严格履行国家助学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级中职学籍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审核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学籍和受助学生名单,监督学校及时删除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骗取、套取和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检查工作咨询、投诉电话:010-66092199。
电子邮箱:zzzz@moe.edu.cn
2.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二
现将我校申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助学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是**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是一所以“机械加工”与”计算机技术”专业为主体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1579人,经审核,全部符合申报国家职业教育助学金条件。
**区是湖南省的一个农业大区,限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贫困家庭覆盖面大、学生读书难,已成为我区农村家庭的普遍特点。据统计,我校贫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85%以上,贫困学生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学生占8%,留守学生占76%,很多学生面临辍学的境地。XX年年,我校共有1750人获得国家职业教育助学金,全学年受助总金额为131万元;2010年上学期,全校1643名高
一、高二学生获得国家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金额达123万元;我校高
一、高二共有1579名学生,已向学生发放九、十、十一月三个月份的助学金,共计71万元,受助面占非毕业年级学生数的100%。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村贫困家庭孩子沐浴着国家职业教育教育资助政策的阳光雨露。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情况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资助条件,严格资助标准,严明申报程序,目前各项申报工作已落实到位。
1、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把国家职业教育助学资金管好、用好,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引导更多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来读书、读好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发挥资助政策的最大效益,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了“综合中专学生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明确了工作人员的职责,研究制定了《**学校国家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学校各处室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政策深入人心。
学校不断加强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发了2万多份包含了助学金政策宣传的招生简章广为散发,在各个乡镇交通要道张贴宣传广告、挂横幅300条,逐校进班宣讲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发放了《**致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开信》;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都能了解资助政策、获悉信息。新生入学后,还专门组织集中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并通过出墙刊、学生座谈等形式,使在校学生详细了解政策,做到深入人心。
3、严格资助标准,确保程序规范。
学校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严明程序、力求实效。一是组织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交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每学期接受区教育局资助中心两次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学生递交户籍证明或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二是组织班级对申报对象进行了评议,充分发扬民主监督;三是认真受理班级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四是细化工作步骤、坚持公示、公开原则,以政策公开、金额公开、资助对象公开为主要内容,将校内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学生监督;五是每月由班主任与财务室一道为资助学生充卡150元。
4、加强资料管理,规范资助档案。
一是学校建立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资助管理数据库,定期进行学生资助信息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二是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要求学生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建立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档案;三是根据实际受助学生名单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等表格并报县级学生资助主管部门审核;四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建立规范的学生受助档案,将助学金申请表、资助材料、受理结果、有关凭证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分类别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
三、多措并举,扩大资助辐射效能
我校在资助工作中,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资助水平,扩大资助辐射效能,注重抓好“两项工作”。
(一)建立校内助学金使用制度。
新资助政策的实施是国家重视职业教育、扶持职业教育的重要体现,是我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规定,学校每年要拿出不低于事业收入总额的5%资金,对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为此,学校立足实际,专门提取36万元作为校内奖助学金,按照一定的学生资助比例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一是减免了家庭困难的学生学费、住宿费,如XX年年下学期为153名学生减免学费共计5.4万元、2010年上学期为贫困生减免学费共计4.5万元。二是对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强,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奖励,如XX年年下学期奖励了241人次,奖金额达3万余元,2010年上学期奖金额达3.5万元。该奖项覆盖面积达10%以上。三是工学结合、挣钱学技能,采取工学结合的方式,在高二后到企业顶岗实习,在保障学生学到一技之长的同时,为学生谋求合法的社会职业获取报酬,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二)开创招生办学新途径。
新资助政策实行以来,我们敢于实践、勇于探索,在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能力下功夫,瞄准学生资助政策的新契机,探索出了一条学校招生新途径。一是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下,由区教育局领导与我校教师一道深入全区各初级中学,向广大师生宣传职业教育的优势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扶持政策;在暑假期间,我校教师在各初级中学教师的配合下到各村各户宣传职业教育,使家长对职业教育有了正确的认识;二是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调整教学内容,保证了学生学有所用,学以致用。三是加大投入,完善实训设备,结合学生资助政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家庭贫困学生在高二以后利用暑假时间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实践期间每月可赚取600-1000元报酬金,解决了学生来期的部分生活费用。四是积极做好就业服务、确保学生安置到位,近年来,我校与**公司,**汽车制造厂等大中型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妥善安置学生就业。
3.助学金和免学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三
***教育局:
2011年3月由***教育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2007年秋季学期至2010年秋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的资金到位和发放情况”做了专项的清查,在清查报告中总结写到:“经查,***职业技术学校基本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中央及省财政、市财政下拨的国家助学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能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对受助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界定,按相关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助学金,较好的完成受助学生各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本次清查暂未发现存在虚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对我校助学金工作作出了肯定。
我校接到粤教助函[2011]30号《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协同助学金具体经办人对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各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地址:***,学校设有机械加工技术、汽修运用与维修……等专业。
一、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的资格认定与审核情况 我校根据财教[2007]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的资格进行认定与审核。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及城市户籍但持有低保证的学生。
农村免学费学生为:农业户口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以有相关证件为准(低保证、低收入证、父亲或母亲或本人残疾证、有重大疾病证明、困难证明等),如名额有限,品学兼优者优先。
城市免学费学生:非农业户口并且家庭经济困难,以有相关证件为准(低保证、低收入证、父母或本人有残疾证、有重大疾病证明、困难证明等),如名额有限,品学兼优者优先。
我校要求新生入学时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带回学校由专人进行复印,在入学两周内按班由学生填写助学金或免学费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件资料,首先由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核,再送交学校助学金经办人再次审核,确保无误后在上级指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数据导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再带上受助学生的相关证件资料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上报、更新和维护等情况
我校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上报、更新和维护。在新学年将受助学生信息准时导入,每月25日前对各年级各班受助学生进行再次确认,确保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每月受助学生的准确性。如有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被学校开除学籍、中途退学、休学的,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作出处理。
我校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在校学生,均有上传个人照片。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的管理情况,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已收学费的退费情况
我校的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及省和广州市财政下拔,目前只有2011年春季助学金还没有全部到位,我校2011春季的二年级在校受助学生助学金已在2011年6月发放完毕;目前学校助学金财户结余金额为:***元,未能一次性将一年级受助学生的2011春季助学金的发放完毕,由于我校办学经费紧缺,无法垫支发放。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做到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免学费资金目前中央及省市区财政还没有下拔,由于我校办学经费紧缺,无法对已收学费的学生进行退费。
四、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
我校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建立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档案,对学生申请资料按年级按班分类存放,对每一次助学金发放的有关材料设有专人管理。
五、中职学生资助卡的办卡情况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推行情况
我校2010级受助学生已基本办理好中职学生资助卡,2010级受助学生的2010秋季助学金已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完毕,目前2010级的在校受助学生只有2011年秋季才开始享受助学金的2名县镇非农的学生和1名2011年4月转来我校就读的学生没有办理好中职资助卡。(2011年春季番禺区工商支行没有中职资助卡,所以无法办理)
五、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的设立及宣传画的张贴情况
我校在每年的招生简章上都对国家助学金政策作了宣传,当新生来校注册时也会对此惠民政策进行积极宣传,有关国家助学金和名学费的宣传画均有在校内显著位置张贴。
在此次自查中发现我校之前没有在学校网站和校内显著公布省、市检查组的投诉电话,现将进行纠正。
4.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四
报提纲
市投资政策及项目落实情况工作汇报提纲
尊敬的郭组长、检查组各位成员: 首先,我谨代表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郭组长带领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检查组莅临我市监督检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次检查组对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检查安排,现就我市基本情况及新增中央投资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基本概况,史称“兴化”,1983年建市,现辖一县、四区和两个管委会,即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陆域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万平方公里,末户籍人口万人。
历史悠久,素有“文献名邦”、“海滨邹鲁”和“东南仕邑”之称,文化底蕴深厚,留存了以妈祖、莆仙戏、南少林、三清殿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建市以来,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二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称号,获得“田径之乡”、“武术之乡”、“绘画之乡”、“戏剧之乡”、“全国篮球城市”、“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木雕之城”、“中国古典工艺之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基地”、“中国银饰之乡”、“中国鞋业出口基地”等称号。是海峡西岸一座正在崛起的港口城市,具有四个方面的独特优势:第一,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市位于海峡西岸经济
区中部,北依省会福州,南接泉州并与厦门相近,西面通过三郊线与三明等内地城市相接,东南濒临台湾海峡,与台中市距离72海里。随着福厦高铁的建成,向莆铁路、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莆永高速公路等疏港大通道的开工建设和港口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第二,是一座新兴港口城市。拥有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大海湾,海岸线总长公里,规划港口岸线129公里,其中深水岸线68公里,可建深水泊位160多个。湄洲湾港是“中国少有,世界不多”的天然深水港湾,港阔水深,风平浪静,不冻不淤,具备建设大型港口的优越条件,其中秀屿港是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和台轮停靠点。第三,是妈祖文化的故乡。妈祖文化对世界华人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尤其在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全世界有妈祖宫庙近5000座,近2亿人信仰妈祖,仅台湾就有1700多万人信仰妈祖,每年到湄洲岛的台湾游客超过10万人。随着
台海形势的新变化,妈祖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第四,拥有雄厚的民间资本。是著名的侨乡之一,旅居在外的侨胞有70多万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50多万人,在全国各地创办企业2万多家,资产300多亿元,其中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约3000多家,超亿元的30多家,民间投资已成为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市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大局,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坚持改革开放,突出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好的形势、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和好的气势。,全市生产总值亿元,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增长 %;财政总收入亿元,增长%,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亿元,增长%;规模工业产值亿元,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08元,实际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6921元,实际增长%。但总体而言,建市时
间不长,历史上国家没有大的投入和项目布点,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与同处海峡西岸的福、厦、泉相比,发展相对滞后。这次中央、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对加快我市发展是个难得的机遇,我市将紧紧抓住这次难得机遇,积极运作,努力扩大投资,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我市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工作情况
四季度以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抓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推进了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政策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发[]18号和闽委[]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确保民生持续改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2月1日,我市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扩大内
需新增投资8个方面50条落实意见。从第四季度到2010年,我市安排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60亿元,带动市重点项目投资400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以上;-2010年安排2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重大基础设施、临港工业和民生事业项目前期工作;从起,市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万元港口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港口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注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布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12年奋力追赶、2015年持续提升和2020年蓬勃崛起的三阶段发展目标,进一步细化了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定位、重点区域、产业布局、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11月27日,我市下发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长为成员的“市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五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中央增投项目的组织实施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及各位副组长多次深入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办公,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进度。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中央增投项目,市政府于四月初召开中央增投项目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0年加快推进中央增投项目的相关工作;市内需办多次召开中央增投项目联席调度会,对部分进度偏慢的项目进行集中协调。
加强责任保障。为确保新增中央投
资项目顺利实施,我市严格落实责任制。元月,我市以莆政办[]2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将第一批中央增投项目分区域、分行业落实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6月份和10月份,以市内需办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二、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2010年3月份和6月份,又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通知》,每个项目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分管领导和协调单位。要求项目的责任单位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负全责。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专职负责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信息报送等增投有关工作。协调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协调保障。切实加强中央增投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资金、征地拆迁、前期报批等共性问题,认真分析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摸清情况,按照“超常规、不违规”的总体原则,在实施运作中按照“六优先”原则给予中央增投项目重点保障、重点服务:项目优先核准审批,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造价审核和招投标手续优先办理,三杆迁移优先支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优先安排,银行贷款优先推介,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加快完成增投相应的实物工程量。
加强督查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增投项目周报、旬报和月报制度,每旬通过省发改委金宏网填报项目实施进度,每月按时向国家发改委分专项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对所有中央增投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行全过程监控。建立中央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在市发改委政务网上设立“扩大内需”专栏,将各批次中央增
投项目的上报情况、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及增投项目进度表在网站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成立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认真陪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对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针对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开工率偏低、部分在建项目进度偏慢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8月初开展了专项督查,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逐一查摆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下半年的工作进度安排,全面推进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落实情况
四季度到2010年9月底,中央安排我市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计划218个,总投资亿元,安排新增中央投资亿元。
前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落实情
况
底到,中央安排我市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共四批157个,总投资亿元,合计下达投资计划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亿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157个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有99个项目竣工,竣工率63%;自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占中央下达投资计划的157%,占项目总投资的%;项目累计到位资金亿元,占中央下达资金计划的167%,占项目总投资的%。
5.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五
关于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厅函[2010]1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10]39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已按时完成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资质与条件
北方机电工业学校、国土资源部张家口高级技工学校暨河北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隶属河北省地矿局,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备案的国办省属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单位代码为40191539—1,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学籍申报与审核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定招收录取学生,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入学学生在办理报到,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注册后获得学籍。
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办理学生注册手续,并按要求采集电子图像,按照统一格式打印《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已注册学籍的新生名单及时申报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学籍信息,并对系统按月维护,及时注销中途流失学生的学籍。系统中如有与其他学校重复注册学籍的情况,我校及时与该学生联系核实情况,如属于我校学生先在其他学校注册后又到我校注册的,及时与该校取得联系,解决学生学籍问题;如属于我校学生未在本校就读而在外校注册的,查明原因,及时帮助学生注销学籍。
我校不存在未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学籍、虚假注册学籍、与普通高中学籍双重注册、与其他类型学校双重注册的情况。我校学生学籍属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双重注册,每名学生只享受一份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报与审核情况
我校2006年学生注册人数为2824人(无春季注册学生),2007年为2518人(其中春季632人,秋季1886人),2008年为1705人(其中春季527人,秋季1178人),2009年为1173人(其中春季228人,秋季945人),2010春季为203人。
2007年秋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为4417人,2008年春季学期为4040人,2008年秋季学期为3402人,2009年春 季学期为3075人,2009年秋季学期为2403人,2010年春季学期为2136人。
为切实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使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学生科、财务资产科为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以全日制在籍学生人数为基准,以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为:学生在第一学年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低保证)。学校按照有关助学金发放管理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由班级初审,报学生科审核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张贴在学校公告栏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国家助学金审核程序为: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受助学生名单,并通过该系统按月维护名单。对于退学或因其他原因缓发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实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学生银行帐号进行更新,同时及时注销中途流失学生学籍,做到按规定的资助对象发放助学金,保证发放成功率。
我校不存在通过虚报学籍、注册双重学籍或通过其他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受助学生名单按月装订成册,建立受 助学生档案。
四、国家助学金发放与资金管理情况
学校财务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家助学金文件规定,做到管理规范、账目清楚、专款专用。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科申报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就近的国有银行统一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划转到位。在国家助学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也能够及时筹措资金按时发放。对退学学生受助助学金能够及时追回。
各级财政能够足额拨付应承担我校资金,不存在用上级财政资金抵顶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的情况。不存在经个人账户周转发放、套取、挪用、截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国家助学金历年无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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