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2024-11-06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6篇)

1.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篇一

二期项目工程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编制依据……………………………………………………………………..3 第三章、扬尘控制计划………………………………………………………………...3 第四章、扬尘控制做法…………………………………………………………………5 第五章、扬尘控制保证措施…………………………………………………………..15 第六章、扬尘控制保证制度…………………………………………...........................18 第七章、劳动力计划…………………………………………………...........................20 第八章、现场附图……………………………………………………............................20 第九章、扬尘治理组织机构…………………………………………............................20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性质:住宅楼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XXXX苑小区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位于石家庄市交叉口西北角,4#、5#楼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30层,高度88.18米;建筑面积4#楼12598m²,5#楼23235m²。地下车库地下2层及附属商业地上3层,其附属商业建筑高度14.6m,地下车库和附属商业建筑面积10066m²。

现阶段工程形象进度: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现进入二次结构室内装修阶段。

2、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 境,为城市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石家庄市相关 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4、扬尘控制要求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车辆进出用水冲洗;生活垃圾袋装化; 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严格执行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

6、《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及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七 个百分之百”标准

7、公司形象设计标准

8、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扬尘控制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河北省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省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成立扬尘控制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 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3、物资准备:围挡、覆盖等材料按计划提前到位。

4、扬尘控制清单:

5、建立健全的扬尘控制制度

第四章、扬尘控制做法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 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 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 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现场封闭

围挡 100%,现场湿法作业 100%,厂区道路硬化 100%,渣土物料覆盖 100%,在建楼体封闭 100%,出入车辆冲洗 100%,远程视频监控 100%。七个百分百,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 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 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 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 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 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

行目标化管理。

二、现场围挡和大门

1、砖砌围挡要求:围挡高度:市区主干路(“四横八纵”二环 路沿线)围挡高度 3m,其他路段高度 2.5m;围挡内外抹灰,上下刷 灰色涂料(同灰色琉璃瓦颜色),中间刷白,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并 根据需要间隔设置照明灯饰。

2、大门净宽不小于 6m,净高不小于 4m,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 或霓虹灯,夜晚要亮。

3、车辆出入口处设自动化冲洗设施,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 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 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 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 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 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出水设沉 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

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三、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 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 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 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 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 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3、配备足够的洒水清扫设备,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 无尘土,并有专人负责。

4、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边作业边洒水。

5、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4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6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 湿润。

6、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3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8 次,全天保持裸露

地面湿润。

7、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2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12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 面湿润。

四、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 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 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 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 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4、材料堆放其主要负责人:耿召杰

五、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 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 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 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 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 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六、木工间管理

1、木工间由施工员-赵立刚负责,木工机械操作工负责日常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2、木工间专人操作和管理;

3、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

4、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末及废料,锯末及刨花 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5、专间专业,禁止将木工间作他用。

七、结构施工阶段管理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 2000 目/100平方,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 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砼;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 圾在清运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 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 洒水,然后用扫帚进行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基坑回填土时必须及时夯实,并及时补做砂浆地坪;

7、清理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 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8、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珍珠岩碎末撒落飞扬,造 成污染。

八、装饰施工阶段管理:

1、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 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档措施。

2、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置的垃圾堆 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3、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 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必要时带水切割;

4、拆除脚手架,禁止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6、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 理。

7、装饰阶段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 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九、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 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 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 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 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3、施工现场大门口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4、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5、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经门卫检查干净后方 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 成城市道路污染。

6、必须保持排水畅通,必须设置三级沉浆池,并定期进行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7、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 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8、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 冲洗人员进行统一监督 管理。

十、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 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 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十一、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 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 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 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 ×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 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十二、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 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 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 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 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 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 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 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 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

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 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 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五章、扬尘控制保证措施

一、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本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施工 现场的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组织和落实人力、财力、物力,以保证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实施,并取得市民及社会相关方的认可。

1、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安召东:任工地环境管理组长,全面负责本工 程环境管理工作,落实项目施工环境管理资源配备,明确各级人员责 任,组织制订环境目标、专项方案和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协调相关人 员日常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 措施。分阶段对相关人员和班组进行考核、奖评。

(2)、综治管理负责人--栾国亭: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为工地环 境管理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落实、制订有关扬尘等控制措施,对扬 尘等环保方面所存在技术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地予以完善、改进。

(3)、场容场貌负责人--赵立刚:由现场施工员兼任,对整个施 工现场的保洁工作负责,按总平面规定要求合理规划施工机械机具、施工操作场所、材料堆放等处域平面,负责督促各施工班组及时做好 所在区域材料堆放和场地落手清,对所存在问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落 实到相关班组、人员实施。

(4)、环境卫生负责人--赵文龙:由现场安全员兼任,具体对整 个项目部

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制订卫生保洁制度和责 任制,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扬尘控制措施,负责施工过程的检查、监 督、指导。

2、组织管理

a、项目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

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所有参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员 工进行相应的培训。b、根据现场情况,同时应配备相应人的场容场貌清洁队,不定 时、不定期地负责清扫场内、周边相关区域的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

3、工作制度

a、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环境管理工作。

b、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

一次由各分包单位、班组长和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 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控制扬尘管理检查考核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通知单”,各施工班组在收到通 知单后,应根据内容及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解 决,项目部相关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必要时可进行跟踪整改。

二、扬尘控制实施措施

1、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 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安排专人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 有效地控制扬尘。

2、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预先洒水湿润,运输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吊装或装袋 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撒。所清扫和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 目网,以减少粉尘污染,保证定时清运搬离现场。

3、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材料设置专用场地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 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安放在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 置,卸运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4、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木工间,落实责任制,指定木工班长为作业场所环境 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间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 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

至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5、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输车要加强防尘冲洗清洁工 作。所有车辆必须经高压冲洗水枪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现场,以防止 污染物携带出场造成市区交通路面污染。

6、砖、石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本项目在进行安装、装饰工程施工有砖墙沟槽、石材切割加工作 业,本项目部优先采用干挂法进行施工,石材切割加工设置专用封闭 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人体的危害 和环境的污染。

7、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防治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清扫,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联络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

止对大气的污染。

第六章 扬尘控制保证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公司 部为主体,各项目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 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 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 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三级教育、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 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 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部成立扬尘整治工作 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乐秀林担任组长,副经理刘锦平为执行组 长,现场总负责严彬担任副组长,各部班组负责人为组员。施工现场 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 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 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 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 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 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 7 个 100% 必须达标的要求,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 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7、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 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 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一、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及建设工 地扬尘治理“七个百分之百”标准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扬尘治理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扬尘治理小组检查后,由副组长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 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 题的解决情况。

4、扬尘治理组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每 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二、施工现场道路洒水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足够的洒水清扫设备,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 无尘土,并有专人负责。

2、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边作业边洒水。

3、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4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6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 湿润。

4、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3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8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 湿润。

5、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 次,至少每 2 小时洒水 1 次,每天至少洒水 12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 面湿润。

三、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大门口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经门卫检查干净后方 可驶

4、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5、必须保持排水畅通,必须设置三级沉浆池,并定期进行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6、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 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7、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 冲洗人员进行统一监督 管理。

8、冲洗设备专门负责人:赵文龙 电话:***

四、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负责保洁 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1.目的

加强现场清扫、洒水的管理,控制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对大气的 污染。2.操作要求

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负责 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2.2 施工区、生活区要划分出卫生责任区,设定专人负责,并设 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2.3 施工现场每天都要打扫,保持整洁干净,施工道路要时常洒 水湿润,减少扬尘。洒水要均匀适量。清扫、洒水用水要优先使用回 收可利用的水。

2.4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扫,运到指定存 放处,做到活完脚下清。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清理装车

时要洒水进行湿润。运输时要盖苫布,防止扬尘,并做到沿途不 遗洒。

2.5 大风天气必须对易产生飞砂扬尘的材料或部位进行覆盖或洒 水湿润,减少扬尘。

五、施工现场抑尘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确定扬尘治理专职人 员具 体做好定期的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2、项目部严格按照“十二条”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治。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部署,施工现场 应建立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车或设备进行洒水,指定专人负 责。主要道路每天要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湿润(雨、雪天除外),扬尘专职人员做好洒水记录。

4、施工现场在土方开挖及回填阶段,应配备雾炮设备,采取湿 法作业。

5、主体施工及后期装修阶段塔吊设备应安装喷淋,做好施工现 场降尘工作。

6、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 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8、处罚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每次罚款 100 元;

清理建筑物内垃圾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 100 元;

未按规定要求做好洒水降尘记录,每次罚款 100 元;

易扬尘材料及土方未进行覆盖,采取措施,每次罚款 200 元;

扬尘治理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 200 元;

施工现场由于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上级部门的处罚,集团公司将追究 项目部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培训和演练

1、扬尘治理组长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不定期限的按“专项方案” 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 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专项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价。演练和评价的记 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项目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扬尘控制知识培训。

第七章、劳动力计划 项目部人员及各工种用人安排见以下表。

第八章、现场平面图(见附件)第九章、扬尘治理组织机构

一、扬尘治理组织小组

为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推进和得到落实,根据桥西区住建局的要 求我项目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确保我项目部能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下 达的扬尘控制、治理目标。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组 长:

1、按照防尘污染治理办对项目部下达的防尘污染治理任务,对整个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落实。

2、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小组人员的工作分工。副组长

1、协助组长的管理工作。

2、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对组员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组 员:

1、对装载有建筑垃圾、水泥、砂、碎石等含粉尘类进出车辆 进行检查是否加盖防尘保护用品。

2、对未加盖防尘保护用品的车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加 盖;

3、对施工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组员:

1、对现场施工防尘工作措施进行落实,对建筑物、模板拆除、大型施工机械拆除、建筑垃圾清理等会引起的扬尘施工,进行扬尘污 染防止、治理措施。

2、对现场防尘工程(防尘围栏施工、防尘网安装等)施工进 行施工管理。组员:祁春辉

1、对施工班组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对施工中的措施进行讲解。

2、对防尘设施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失效的设施和设备上报,并 进行处理。

二、组织机构控制要点及控制措施

1、控制要点

1.1 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1.2 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

使用。1.3 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1.4 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 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1.5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 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1.7 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2、控制措施

2.1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 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 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2 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 经费专款专用。2.3 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 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 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2.4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 账。2.5 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 公示。

2.6 指定安召东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 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2.7 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 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2.8 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 →现场 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 →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 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 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2.9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 的钢筋混凝土路 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 片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2.10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 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

时进行覆盖。

2.11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 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2.12 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 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 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2.13 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 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2.14 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 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 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2.15 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2.16 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 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 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 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2.17 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18 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 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19 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 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 新录用

2.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篇二

关键词: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2015 年2 月28 日柴静的《穹顶之下》通过视频网站、社交网络等共同的力量, 让数千万乃至上亿人再次认识到雾霾的危害。该纪录片形象化地对雾霾的构成做了解读, 使扬尘控制变成了重中之重。

据调查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有2 个原因:一是城市裸露的地面、建筑施工扬尘、工业废气排放;二是交通运输及道路清扫, 这属于二次扬尘。据悉城市扬尘70% 以上属于以上因素, 而建筑工程则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

1 建筑施工扬尘源头分析

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多为尘土颗粒, 一般不具有有害物质或放射性, 其产生主要存在于以下几点: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临时道路运输、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现场火灾等突发情况都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尤为在秋季、冬季干旱多风环境下作业, 为扬尘的生成提供了动力, 另外一旦到刮风天气, 易产生扬尘, 对大气环境和施工周围产生扬尘污染。

2 扬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2.1 施工车辆进出及现场临时道路运输:

将这两点放在一起, 是因为道路的清洁程度直接影响到车辆行驶时扬尘量。在同样的路面清洁程度下, 车速越快, 扬尘量越大;同等车速下, 路面越脏, 则扬尘量越大, 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该因素扬尘的重点。

针对该特性, 应当对现场的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避免施工车辆行驶在裸露的土壤上;同时安排专人对现场道路定时洒水 (每天4 ~ 5 次, 具体视现场情况而定) , 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其次, 现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冲洗装置, 排水沟及沉淀池, 确保每辆出场车辆的轮胎、底盘、侧边能够得到有效的清洗, 避免扬尘的同时, 也将扬尘污染的范围尽量的缩小。

现场应当有专门的道路指挥人员、冲洗车辆人员, 有完整的冲洗台帐以及车辆进出记录。

2.2 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虽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属于短期和局部的影响, 施工完成后会自然消失, 但工程建设项目周边难免会遇到居民区、企业单位等人群聚集地, 因此, 加强施工期间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于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显得极其重要。为此, 因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以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 现场封闭化管理。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挡, 既是施工现场标准化的要求, 也是确保施工现场是减缓扬尘污染的最有效措施。

根据省标化工地的要求, 现场设置的围挡不得小于1.8 米, 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不得小于2.5 米。围挡设置应完整、牢固、安全。

据调研分析, 有围挡的施工现场, 其周边PM2.5 空气指数相对于无围挡的施工现场要减少1/4 左右, 因此在建筑项目开工之前, 就应当设置围挡。

(2) 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以及垃圾处理。施工现场一般都会涉及到散装水泥、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 这类材料应当密闭存放, 或表层覆盖土方布避免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材料堆放位置应当合理, 便于施工人员拿取作业, 减少运输距离是减少其扬尘的有效措施。

施工过程中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 现场应当砌筑垃圾堆放池, 严密遮盖, 安排专人每日清理。

(3) 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交底。多数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多为工人操作不当造成, 如高空抛物、罐装水泥取完不关阀门、未采用湿法作业等。对此施工单位应当对相应的工人进行扬尘技术交底, 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的同时, 也减少了扬尘污染。

根据以上所述, 可以总结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3 消防安全与扬尘

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管理至关重要, 一旦出现突发火情, 不但关系到经济损失, 还关乎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还会产生大量的空气污染。

为保证这一点,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门的消防方案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做好员工的三级教育, 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习, 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同时在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地、材料加工地、大型机械等处保证有数量足够的灭火装置, 确保装置、设备能够有效使用, 发现火情后能立即扑灭, 减少损失。

4 结束语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苏城市整治[2014]3号附件.

[2]关朋利.城市建筑施工场地环境污染问题及防治[J].河南科技, 2008, (17) :26.

3.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篇三

关键词: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优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6-102-2

0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发展已经进入到了加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筑越来越多。根据相关的数据调查显示,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已经达到48%以上,预算2021年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将会达到60%左右。在如此发展快速的过程中,城市化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方面的问题,例如:社会、环境、资源等。随着我国城市建筑区域不断扩大,由于建筑施工而引起的扬尘逐渐成为了我国各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污染源,我国很多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就是城市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因此,有效解决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带来的扬尘问题,降低城市的空气污染程度。

1 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1.1 建筑施工扬尘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快速发展,由于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建筑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的建筑施工项目相对的技术含量较低,对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防护措施做的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通过风吹散后扬尘漂浮在空中,加大了城市环境空气污染。

1.2 房屋拆迁扬尘

在城市建设当中,市场会伴随着旧城区的改造以及拓宽道路等。由于相关拆迁单位的设备相对落后,并且方法简单,对拆除的建筑垃圾没有进行及时的清运,造成城市建设扬尘污染。

1.3 市政施工扬尘

为了满足城市化的发展,市政设施的建设也随之而来,由于很多城市的道路规划不够合理,反复开挖,作业面积大,难覆盖和遮挡,道路建设车辆多,车辆带起的扬尘造成环境污染[1]。

2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的问题

2.1 相关的治理法规不健全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相关的治理法规不健全。从重视环境保护开始,人们就将重点都放到交通尾气或是工业污染等方面上,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缺少重视,因此,由于不够重视相关建筑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治理办法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

2.2 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筑施工所涉及部门的范围比较广,例如:市政部门、环卫部门、环保部门、城建部门、园林部门以及规划部门等多个部门,很难协调,再加上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控制工作严重缺乏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使建筑部门等诸多部门的相关措施难以落实。

2.3 建筑参与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建筑参与者的环保意识不强。虽然我国建筑行业的起步相对较晚,但是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已经成为了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建筑施工参与者与大众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所带来的空气污染危害的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2]。

2.4 建筑扬尘治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建筑扬尘治理制度不健全。由于人们的思想水平和认识受到限制,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方面,不论是施工现场还是建筑施工企业都存在着相关制度不完善,责任制的划分不够明确。

3 优化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措施

3.1 健全建筑扬尘控制的法律法规

优化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措施就先要健全建筑扬尘控制的法律法规。从我国的环境保护以及城市化发展来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空气污染的相关管理规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程度。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环保部门发出的有效控制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相关有效措施,同时还有各地方制定的控制措施和相关法规的提出,为我国建设施工现场扬尘的控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3]。另外,建议出台一些控制建筑施工的控制标准,完善相关施工技术的标准,制定违规排放建筑废料和垃圾的相关处罚标准,为治理和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3.2 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交流和合作

优化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措施要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市政建设当中,要合理安排施工,科学规划。同时,环保部门要定期的向各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检查,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环境质量评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双管齐下,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的控制[4]。

3.3 加强建筑扬尘控制的宣传,提高对扬尘的认知水平

优化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措施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宣传,有效提高人们对扬尘的认知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以及报纸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的危害以及针对的治理工作,提升全社会扬尘控制的紧迫感,充分发挥传播媒体的监督作用和舆论导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以及参与意识。

3.4 完善和落实相关建筑施工现场的制度

首先,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要进行全封闭的围挡,严令禁止遮挡不严或者是敞开式的施工。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建筑施工现场的出口、入口、现场内的道路要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针对施工现场堆放的闲置建筑材料或者是土方等都要进行覆盖、绿化以及固化,严令禁止裸露在外[5]。

其次,针对建筑施工现场所废弃的材料和垃圾要实行收费制度,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出口和入口处设置车辆的冲洗设备,提升建筑运输管理,保证出入车辆的清洁度。建筑施工现场运送渣土和土方的车辆必须要进行严密的遮盖,防止建筑材料的外露,在进行拆迁过程中要设置喷淋设施。

最后,建筑施工相关单位要将安全文明措施的费用进行全额拨付,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已经成为了当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空气质量受到严重的威胁,建筑扬尘而引发很多城市出现雾霾天气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因此,针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筑参与者的建筑环保意识不强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健全建筑扬尘控制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加强建筑施工各部门之间交流和合作,同时还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宣传,提高对建筑扬尘的认知水平,完善和落实相关建筑施工现场的制度,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危害,还子孙后代一片洁净的蓝天。

参 考 文 献

[1] 吴丹,刘仕杰,王震宇.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及其标准的研究进展[J].辽宁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41(14004):380-384.

[2] 陆春华,宗姗.扬州市古运河堤顶道路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对策研究[J].江苏水利,2014(210S2):30-31.

[3] 姜辉,刘伟,叶庆春.城市施工现场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研究[J].青岛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2015,30(11602):108-113.

[4] 王诗蓓,叶堃晖.施工扬尘防治中的政府角色及政策偏好研究[J].建筑经济,2015,36(39307):107-111.

4.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篇四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防治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的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轨道交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乌建发【2017】7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轨道交通施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轨道交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物料运输及堆放、道路保洁、裸露场地,施工垃圾的清运、堆放、存储等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细小颗粒漂浮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除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应根据扬尘防治目标和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建立和完善扬尘防治的目标和措施,并应有效落实运行。

第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围挡设置、场内道路硬化、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PM10监测设备安装、公示牌设置等工作。

第六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第七条 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检查物料和裸露场地的覆盖状况;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或风速达到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天气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及室内喷涂粉刷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同时,施工单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台账,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案资料。

第九条 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建设、环保、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十条 在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个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单位投标时,技术标中应包含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期间保证所需费用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2.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轨道交通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扬尘防治工作。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开工前,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留存。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应包含工程概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现场扬尘控制目标、扬尘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4.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措施内容包括:大门、围墙、主要道路及场区地坪硬化处理、洒水降尘、垃圾存放及运输、材料堆放及覆盖、裸露土方绿化及覆盖、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率、施工现场监控系统的设置、其他情况。

5.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将环境保护知识、扬尘污染防治教育纳入工人的岗前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6.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的主出入口大门外侧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施工现场在土方开挖前,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围挡设置、路面硬化、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PM10监测设备安装、公示牌设置等工作。

8.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期间PM10监测情况,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监理单位应将轨道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相关内容,审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负责人。

2.在监理职责范围内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通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3.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围挡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且坚固、整洁、美观、无破损,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

2.围挡型式参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准化手册》。

3.严禁依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以及用围挡做挡土、挡水墙和机械设备的支撑体。

4.轨道交通工程配套工程施工结束前,不宜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围挡时,应设置临时围挡。

5.施工围挡必须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广告,也可以设置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自身宣传,但不得作为户外商业广告的设置载体。建筑围挡刊登公益广告要常年坚持达到100%。— 4 —

公益宣传内容由建筑工地所在辖区文明办提供,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宣传画面应完整、清洁、无破损。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硬化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出入口,出入口处路面必须采用混凝土或沥青予以硬化,并连接至市政道路城市主次干道或支线之间道路。

2.场内主要道路(含消防通道)、加工区地面,优先采用装配式、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方式硬化,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道路及地面应做到畅通、平整、坚实,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其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主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米,一般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米。

3.施工现场其它一般道路、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4.场内道路、加工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的,具体做法参见《乌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手册》。

5.施工现场出入口、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场地空间宜栽花种草,美化、绿化施工现场环境。

6.施工现场其余裸露场地必须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固化、硬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严禁存在裸露场地。抑尘处理措施必须牢固耐用,并及时检修。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车辆冲冼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必须在大门内侧设置制式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循环用水装置等,并定期清理废水和泥浆。

2.冲洗平台尺寸不得小于2.25m×3.6m,自动冲洗设备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满足冲洗大型车辆的要求,达到自动冲洗

— 5 — 的效果。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长度和宽度均大于1.5米。同时,还应在工地出入口配备2台手动冲洗设备,用于对车轮车体的二次冲洗和出入口的保洁降尘;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废水和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3.冲洗设施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4.车辆冲洗应建立台账,设专人负责车辆冲洗,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分钟,不得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采用移动式自动冲洗平台。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的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有序,采取必要的覆盖并设置标牌,严禁在围档外堆放物料。

2.施工现场临时使用少量的砂、石、水泥、石灰粉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严禁露天存放。

3.施工现场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或洒水等降尘措施,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余料及时回收。

4.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采取有效覆盖方式运输,严禁沿路漏撒。

5.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垃圾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宜优先采用先进技术,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

2.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垃圾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无法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密闭存放等防尘措施。

3.清理建筑物内、施工作业层、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采取先洒水抑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相应容器垂直机械清运或搭设专用封闭式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撒。

4.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收集、清理,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中应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做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

6.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垃圾,严禁在施工现场围档外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洒水、喷淋(雾)降尘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备适合的洒水、喷(雾)降尘设备,建立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措施制度,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确保工地内及工地围挡外周边2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喷洒,始终保持地面潮湿。

2.施工现场围挡、场区道路两侧在不影响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应设置环绕喷淋(雾)装置,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塔吊外立面宜设置喷淋(雾)装置。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淋(雾)系统不少于10分钟,并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淋(雾)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施工现场喷淋(雾)系统宜与PM10监控设备进行联动,当PM10监测值大于109.5微克/立方米时,可进行自动喷淋(雾)降尘。

3.施工现场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作业时间段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两小时一次。施工现场PM10监测值大于109.5微克/立方米时,应增加洒水次数,以施工现场地面湿润不产生扬尘为准,确保场区清洁。

4.围挡上设置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米。脚手架上宜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米,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米。

5.施工现场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道路施工段每千米及以上有土方作业时,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水炮,喷射距离不小于30米,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雾水炮不少于10分钟。

第十八条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施工现场应设置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的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1.结合数字化工地建设,在施工现场安装扬尘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监测设备,对施工扬尘实施动态监控,并接入市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2.远程监控前端摄像头应安装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部位,且总数应不低于4个。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施工现场90%以上区域,监控室宜设置在门卫值班室或安全部门办公室。

3.PM10监控设备应安装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或季风下风向位置。

4.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检修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正常运行,监控资料应保留3个月以上备查。

5.施工单位应通过施工现场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监控设备,不断改进扬尘防控措施、提高扬尘防控能力,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提前预警,并落实好防控措施。

第三章施工降尘措施

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具体要求: 1.土方开挖阶段,应按照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步施工。

2.施工现场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夯压等易扬尘作业时,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雾炮降尘每小时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3.空置、暂不开挖或已开挖完的场地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覆盖。

4.土方作业铺设的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施工不扬尘。临时道路宜采用定制成型产品,减少拆除临时道路时产生的扬尘污染。

5.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在具备相应安全保障的同时采取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每天洒水2次保持湿润,覆盖用网布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6.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时必须使用密闭化的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并要采取有效覆盖方式运输,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扬尘和随意倾倒。

7.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8.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9.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10.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11.施工单位应加强土方开挖阶段的扬尘监控,根据污染物浓度及时调整抑尘降尘措施,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施工现场PM10浓度大于等于115μg/m³时,应启动现场喷淋及其他应急措施。

12.基坑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作业面周边必须要有有效喷雾降尘抑尘措施。

13.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对作业面进行全封闭,封闭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5 米,并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网间连接应当严密。

14.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15.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

16.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更换,使用旧网的必须在使用前清洗干净。密目网拆除前,应先清理架体内的杂物,并对密目网洒水湿润。

1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

18.基坑围护结构应严格按方案施工,对空置或未硬化的场地进行覆盖。

19.在进行盾构等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当设置专用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外运泥浆时应采用全密闭式运输车。

20.喷射混凝土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21.明挖基坑爆破作业应采用水袋堵塞炮眼,并在基坑上部空间设置防尘网封闭防尘,爆破后及时进行人工洒水辅助降尘。

第二十条 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道路与管线施工现场堆土,必须即时覆盖,不得裸露土体。

第四章 违约处罚标准

第二十一条乌京建管公司安质部将依据上述条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每台违约车辆扣除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涉及多台车辆的,累加扣除违约金。

1、渣土运输车辆司机未将渣土运输准运证随车携带;

2、出场渣土运输车辆未清洗车轮或未按要求清洗到位。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按工点扣除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涉及合同范围多个工点的,累加扣除违约金。

1、开工前,未按照本细则规定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

2、施工单位主出入口大门未按要求设置扬尘公示标牌;

3、施工现场土方裸露;

4、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抑尘。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并扣除人民币10000元违约金。涉及多处的,累加扣除违约金。

1、施工现场设置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

2、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

3、施工现场洒水、喷淋(雾)降尘措施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

4、渣土运输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

5、施工现场硬化、绿化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

6、施工单位未将与渣土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渣土运输单位资质、车辆信息、渣土消纳证等报建管单位备案;

1、洗车台、施工围挡出入口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按每个口扣除);

2、渣土运输准运证过期未补办(按每台运输车辆扣除);

3、施工围挡周边2m以内及渣土运输途经道路(自施工围挡出入口起500米)范围内遗洒未及时清理;

4、夜间渣土运输作业,施工单位值班人员不在岗(按人次扣除)。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追究责任,并扣除人民币50000元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并扣除人民币100000元违约金。

1、选用不具备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

2、渣土运输过程中,因沿线遗洒被曝光的(包括被社会媒体曝光,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应追究违约责任,并扣除相应违约金,涉及多人次累加扣除:

1、未对夜间渣土运输作业进行视频巡视的,扣除5000元违约金;

2、涉及以上问题的,监理单位未就所发现问题下达书面监理通知的,监理单位应扣除的违约金按照施工单位违约金数额的10%计算。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按监理通知要求进行回复的,建管单位应对其每单次扣除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涉及重大问题的,除按本细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外,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追加违约处罚。

第二十九条 一季度内连续三次出现违约行为的渣土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其清理出场。

第三十条 安质部负责将当期扬尘治理检查及整改情况在安全质量、风险例会上通报。

第三十一条 鼓励、支持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扬尘污染。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拒不整改的,取消项目评选各级文明工地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疆乌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并把当期检查情况,纳入

季度履约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不替代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处罚,凡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视其情节轻重,将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扣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应分值。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新疆乌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 篇五

(一)施工现场应采用围挡封闭

1、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围挡应连续设置,使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制作,使用材料、构造连接等应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砖混结构应抹灰刷白,围挡制作应美观、整洁、牢固。

3、围挡外立面应有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三分之一。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和门卫室

1、大门应采用铁质双扇大门,大门宽度不小于6米、高度不小于2.5米,大门上方设置企业标志,两侧挂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标牌。

2、大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门卫室物品应摆放整齐,墙上挂设门卫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带、洗车平台、沉淀池和冲洗设备等。

2、减速带宜设置3至6道,间距1米左右。

3、冲洗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冲洗平台设置在大门内侧中心道路上,车辆进出必须经过冲洗平台。

(2)冲洗平台距离大门不得超过5米,长度、宽度均不宜小于5米。

(3)冲洗平台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池宜设置2个并有效覆盖,每个体积不小于3立方米,满足泥浆处置、废水排放要求。

(4)冲洗设备应设置专用水管和喷枪,并满足大型车辆冲洗要求。

(四)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须采用混凝土硬化,现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

(五)施工现场道路两侧及大块空地须绿化,其他裸土、堆土、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等必须覆盖。

(六)施工现场须配备有效易用的洒水设施,并安排专人洒水降尘。

(七)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整洁,提倡使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新型防护材料。

(八)在建工程内须设置垃圾通道,施工层散装物料、建筑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输送,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

(九)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出入施工现场车辆的实时监控。

(十)施工现场门口应设置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责任人及电话、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电话、混凝土配送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外出车辆冲洗检查和施工现场保洁人员姓名电话等。

6.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六

中村改造)

0

编制:审核:审批:

扬 尘 治 理 施 工 方 案

目 录

一、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3

二、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三、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8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工地施工空气质量,提高人居环境,结合本工程易造成的污染源,特制定本扬尘实施治理措施,并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一、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㈠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1、组长:项目经理王家印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执行经理苗春青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3、组员:生产经理王启胜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

4、组员:机械负责人柳卫军负责进出车辆的清洗、检查。

5、组员:分包负责人黄启明负责工地内、外道路清扫。㈡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执行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施工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安全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二、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㈠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道路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主要污染物为PM10。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劳务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㈡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彩钢瓦围墙,确保整个施3

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㈢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㈣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㈤ 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4

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㈥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石灰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㈦混凝土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操作间四周进行洒水,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控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㈧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㈨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㈩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十一)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二)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4、合理安排土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三、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附图:

1、门口车辆清洗设备;

2、降尘洒水车

3、防尘网覆盖;

4、防尘绿化;

洒水车降尘

门口冲洗设备

门口冲洗设备

黄土防尘网覆盖

建筑垃圾覆盖

局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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