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2024-11-03

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共11篇)

1.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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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一些人在去世时,其留下的财产需要人来继承。一般是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或是遗赠人。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那么最新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呢?下面律伴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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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最新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才可以。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律伴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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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二

关键词:小额遗产;小额存款;公证

存款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事情,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的存款也在日益增多,但天有不测风云,不知道哪天手握存款的人就架鹤西去,而在逝去前却来不及告知亲属存款的情况、存款的密码等,导致亲属在亲人去逝后无法从银行顺利取出存款。通常银行工作人员会告知他们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取款。这就汲及到了存款继承公证的办理。实践中,因继承权公证手续的繁锁及办理公证的成本的考虑,导致很多人放弃了提取存款,尤其是一些小额存款,这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作为一名公证员,笔者对当事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但限于法律法规的局限性,虽然同情却爱莫能助,所幸笔者所在山西省对此问题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山西省公证协会于二0一四年七月下发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领取及保管公证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下文筒称为《指导意见》)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笔者认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办理很是合适,应广泛推广。下面笔者将从几个方面谈谈小额继承公证适用筒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灵活办理的必要性。

一、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出发,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笔者在公证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因无法从银行支取被继承权人死亡后的存款而被要求来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往往在笔者告诉了他们具体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的手续后,他们或者因手续繁复一时无法开取齐全,或者因存款数额较小而办理公证成本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而只能得到较少的存款,于是他们就放弃了公证,因此笔者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笔者以一案例谈谈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筒易程序灵活办理的必要性。这里是在《指导意见》下发前笔者接待过的公证咨询后未办理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的案例。

一位当事人的母亲去世后,留有一个六百多元的存折,他到银行支取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凭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取款。他来到我处,询问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我告诉当事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婚姻登记证明、财产证明等),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到场,公证机构还需派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告知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交纳的公证费。当事人听后,觉得费事却取不了几个钱,索性就不取这钱了。其实这种情况很多,并非个案。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现在,我们就可以按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办理。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只需当事人一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场,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登记证明、财产证明就可以,不必所有继承人到场,简便易行,利于解决当事人取款难的问题。从此案例可以看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二、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和程序来看,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要求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按规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都无可非异。还拿上述案例来说,被继承人是来咨询的当事人的母亲,继承人中除了来咨询的当事人,还有当事人的姥姥、姥爷、父亲、弟弟、妹妹,根据他的情况,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有: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②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即全部法定继承权人的情况证明。继承人中去世的,要开具死亡证明。当事人的姥姥、姥爷、父亲都已去世,加上被继承人,他需要开具四个人的死亡证明,而他的姥姥、姥爷并非本地人需去异地开取证明;③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证明。这就需要他和弟弟妹妹三个人的,而他的弟弟在广州工作,妹妹在沈阳工作,天南是北这个手续一时是拿不回来的;④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⑤财产证明(存折),这个就在他手里没什么问题。上述几项手续需要当事人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办,最终扣去公证费及办理手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当事人取出的六百元钱只怕所剩无几。

如果上述小额存款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按領取和保管公证办理,根据山西省《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当事人只需一人前来,提供如下证明: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②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③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④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⑤财产证明就可以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三、办理继承公证成本费用较高,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还以上述案例来说,办理存款继承公证不划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出。

(1)上面已经说过当事人需开具四个人的死亡证明,而其中他姥姥姥爷的证明需去外地开,他乘车去外地后未必一去就能开下,如果不顺耽搁几天是常有的事,这样一来,增加了食宿交通误工等费用,这对于只有六百元的存款来说的确是不划算。

(2)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异地放弃继承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上述案例中,除当事人外,他的弟弟妹妹需要从广州沈阳请假回来办理公证,交通食宿误工费等算下来,区区六百元未必能补偿得了他们付出的费用,何况这六百元并不能全部补贴他们,还有公证费需要支出。如果两人放弃继承存款,刚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又需要支出声明书公证费,六百元的存款要支出三件公证费,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得不偿失。而如果按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办理的话,只需申请人一人带齐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可办理。由些看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3)上述案例中,如果按存款继承公证办理,除上述费用外,当事人办理公证需交纳公证费,根据《山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六百多元的存款最少要交纳二百元的公证费,余下的四百元根本不够支付为办理公证而支出的交通食宿误工等费用。存款继承公证办理的成本大于存款,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而相反的,如果按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办理的话,当事人是本地人,基本不用支出交通食宿费用,这公证办理后还是有存款可以提取的。由些说明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灵活办理具有必要性

四、从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来看,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灵活办理具有可行性

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兄弟姐妹之间为了财产翻脸无情、大打出手的大有人在。继承权公证之所以手续繁锁,是为了防止漏掉合法继承人,防止侵害合法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起继承人之间的日后纠纷,减少诉讼。而小额财产则不同,《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的财产价值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上浮一万至二万元,中国人一般还是很注重亲情的,不会为了不多的财产而不顾亲情的,况且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提出继承的话,因数额较小,申请人再对遗产分配也不是难事。所以小额遗产适用简易程序,按领取和保管公证办理一般不会引起纠纷,是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简便易行的举措,应大力提倡。

3.涉外继承怎样办理公证? 篇三

http://hao.lawtime.cn涉外继承怎样办理公证?核心提示:涉外继承怎样做公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时分别应提交证件和材料,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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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hao.lawtime.cn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四

家住烟台的车女士和她的三个姐姐,一个弟弟共同来到公证处,他们的父母已先后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若干财物,大家一致同意由弟弟一人继承,其余四姐妹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车女士等人对放弃继承公证感到很陌生,现公证员将他们询问的问题总结如下,望对其他需要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车女士提出“遗产只由弟弟一人继承,弟媳不享有所有权”之类的条件是不被允许的。即使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将来一旦协议内容无法得到履行,车女士也无权要求公证处撤销放弃继承公证书。这一点极易引发家庭纠纷或其他不利后果,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通俗来讲,如果在办理继承公证之前,车女士兄弟姐妹私下对部分财物进行了分配,那么放弃继承公证生效后,车女士四姐妹应将分得的财物返还给继承人也就是车女士的弟弟,“之前的分了就分了,放弃继承从签字之日生效”的理解是错误的。

三、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如果车女士只想继承存款不想继承房子,可以部分放弃继承吗?答案是否定的。车女士只能先和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然后通过“析产协议公证”确定最终继承份额和具体遗产。

四、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五、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如车女士对外负了债务,为避免债权人上门讨债,故意放弃继承,债权人可以主张该放弃行为无效。

5.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五

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如何填写

在涉及到继承财产时,因为关系到财产问题,因此需要出具很多证明才能成功继承法律上该继承的财产,例如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的填写。那么,您是否知道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应该如何填写呢?接下来就由律伴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填写表格及要求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继承人范围内如有已死亡情况,也应在备注中注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徐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应提供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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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根据以上提供的注意事项及详细说明,想必您已经知道应该怎样填写继承权。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总结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应该如何填写”的相关内容。此外,本文还提到了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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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篇六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若是广州户口,即在仓边路的广州公证处二

楼五科)

需准备证件:办理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以下文件为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办理人户口页,身份证正

反面(注:上述4样需复印在同一页)

公证员会让办理人填写一份基本信息的表格,其中包括办理事由,在户籍地居住时间等。

无犯罪记录公证的有效期:6-12个月,看用途是在哪个外国,澳大利亚和新西

兰是6个月。

在广州公证处的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30元(选择办理2份为80+50元证词翻译费),如忘记复印在公证

处复印文件为一张一元。

是否可以代办:在广州公证处可以,代办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而办理人

7.如何申请办理招标投标公证 篇七

申请办理招标投标公证,申请人应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签字或盖章。招标投标公证申请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2)申请公证的事项;(3)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的名称、份数;(4)提出申请的时间;(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同时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具有承办招标活动资格的证明材料: 2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45678

文件、合同条件等);

(通知)或招标邀请函;

(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

上述第1、2、3项所列材料必须在提出申请时提交,其余各项所列材料,如在提出公证申请时已准备完毕,应一并提交;如尚未准备完毕,可以在提出申请或公证处决定受理之后陆续提交,但最迟应在投标开始前提交完毕。此外,公证人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亦应提交。

公证人员对招标单位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决定受理。招标公证申请受理的条件为:(1)申请人是招标方或受托招标方;(2)该项招标投标公证属于本公证处管辖;(3)前面所述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中第1、2、3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决定受理后,公证处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受理通知单上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公证事项、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受理日期及承办人。申请人在收到受理通知单后,需按规定标准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在接到公证处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不受理的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公证处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司法行政机关需在收到申请书的二个月中做出决定,如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维持原不受理决定的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接到复议决定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证处不受理的决定。

公证处对招标单位的公证申请决定受理后,公证人员应就该公证申请的有关问题向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需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1住址、单位、证件名称及编号、联系电话等); 2

3(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45

8.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八

递Quebec材料清单 如何准备证明书 办理公证(联邦也可以适应)

魁北克技术移民申请之旅(联邦的可以借鉴材料准备以及公证事宜)

我的日记-截取部分清单以及办理过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有更细节的问题,欢迎提出修改更新,与移友分享!哈哈!

公证之类的比较费时间,大家可以先办理,填表慢慢来

根据官方的check list列表

一.要点

1.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需要提供英语或者法语的翻译件以及本国语言的复印件。

2.面试的时候要带所有证件的原件。

3.准备齐全的材料递交魁省香港大使馆,如果没有交齐所以的材料,说明原因或者以其他材料替换。

二.清单

1.申请费:主申请$CAD390,副申请$CAD150,其他略

付款货币必须是加币,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原件随材料寄出,复印件留底),中国银行办理(手续费50元)

收款人:Ministre des Finances du Québec,支票有效期为6个月

如何办理汇票:

中国银行各办公点,如果当天要拿的,在办理之前要问清楚,因为需要2位行长的签字的,缺一不可。当然也可以改天凭号来取。填3份表格,如果有外币就用外币,没的话直接用RMB兑换,很快的,另外付手续费50元。加元涨的好厉害啊。。记得之后复印一份留底。

2.填写表格(可以都用英语填写)

a.主申请副申请都要填

APPLICATION FOR SELECTION CETIFICATE—PRINCIPAL APPLICANT AND SPOUSE OR DE FACTO SPOUSE(A-0520-AA 2007-04)

b.副申请填写

APPLICATION FOR A SELECTION CETIFICATE—DECLARATION BY SPOUSE

c.主申请副申请都要填(SECTION A和B要填,SECTION C不填)

CONTRACT RESPECTING FINANCIAL SELF-SUFFICIENCY(A-0522-AO 2006-10)

3.填写联邦的表格(主申请副申请都要填)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GENERIC(IMM 0008)

(并且留底,以后和CSQ一起递交联邦)

4./

5./

6./

7.找中介的8.个人简历CV-CURRICULUM VITE

(英语或者法语写,要写清楚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与推荐信内容要符合)

9.高中(高中的公证我没办)、大学等学历学位公证,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密封件,可以多做几份,以后读书也可以用的(主申请副申请都要)

中国的申请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由CHINA ACADEMIC DEGREE AND GRADUATE EDUCATION DEVELOPMENT(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申请人的学历的认证(认证的还没做,不大了解,大家可以补充,谢谢!)

如何办理成绩单密封件:

去学校档案处调出你的成绩单,将成绩单复印件交到规定办理的地方(每个学校不一样的),说明要办理几份中英文件,付钱。大约一周后可以拿,核对一下,买学校信封,密封盖章

10.工作经历公证,合同公证(合同我没公证),以及相关的职业证书公证,并且提供推荐信(没推荐信,合同也可以的)

如何写好推荐信:

a.明确说明申请人的职业定义,与IMM0008 NOC 中的相符合b.申请人在公司被雇用开始以及结束时间

c.申请人在公司担任的职位以及工作性质、内容的描述,具体列明

d.申请人在做这些工作时的所采用的专业技能,但是避免对申请人工作态度的评论 e.推荐信用中文写还是英文写取决于公司的性质,如果是英文的推荐信则不需要公证,如果是中文的推荐信,需要翻译件和公证

f.推荐人可以是直接上司也可以是人事部的负责人,但要说明其职能并了解申请人的情况

g.必须用有单位抬头的信笺纸并且是打印版本,最好有公司的联系方式电话以及地址等

h.推荐人的签字,最好加盖公司的公章,签上日期,附上推荐人的名片

11.证明法语以及英语能力(主申请要提供,副申请有的话也提供)

TEFAQ和TCFQ(没说提供500课时的证明啊,但是大家都说要提供的,我开了240学时证明,但是准备开始读af,可是要11月才报名,所以我写了情况说明),其次可以提供工作中使用英语或者法语的证明

如何办理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公证:

注意一定要你的档案材料所在地开出的证明才有效,特别是外企的朋友要问清楚自己的材料在哪里,是在外服还是在人才中心。我就跑了好几次的。带好公司的推荐信或者证明,要盖章的,到档案所在地,把公证处拿来的空白工作经历证明书给他们,由他们填写好盖章就可以了,直接去公证处,附上2寸照片N张(N=公证的正本+你需要的副本的数量+1)

备注:关于2寸照片,你可以去拍33x48的规格,就是办理护照的规格,多加印一些,可以用来办理公证的,但是签证的照片要另外加印的,规格不同(体检的我就不知道了,还没办到,哈哈 不好意思)

12./

13.法定证明公证(主申请副申请都要)

注意:所有要办理公证的证明书上面的公章必须完整,否则公证处拒绝办理

我是到上海公证处办理的,地址是凤阳路660号,免费电话8006204848

大家最好先去次问问清楚,因为工作经历证明书和无刑事犯罪证明书(递交quebec的话暂时不需要提供,递联邦的时候再提供)都是在公证处拿好表格才去办理的,有专门格式的,材料的复印件不用准备,公证处有免费复印的。公证费不便宜,翻译费更贵,但是没办法

a.已婚或者未婚公证

如何办理未婚证明以及公证:

到户口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工作人员会让你填表格的,然后会在电脑里查档案的,没问题的话就会打印出证明,一半留底另一半就给你,收好就可以了直接去公证处(本人未婚,所以不知道已婚的如何办理,估计差不多吧,但是办理已婚证明双方都要准备2寸的照片N张)

b.出生公证

如何办理出生证明以及公证:

带好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身子女证或者出生证,2寸照片N张(N=公证的正本+你需要的副本的数量+1)直接去公证处

c.户口证明以及公证或者临时居住证公证(如果现在居住和工作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如何办理户口证明以及公证

户口簿(在这里分为户口公证和户籍公证,应该办理的是户口公证,不要搞错了,问清楚)就可以了,去公证处(估计临时居住证也差不多吧)

备注:公证所要的材料齐全了,就直接去公证处吧,领号排队,等。。然后把材料给工作人员,他们会指导你的,最后付钱拿回执就可以了。根据规定的日期来取。

d.护照前6页复印件

如何办理护照:

先提醒大家,办理护照的时间是10个工作日,不是特殊情况不可以加急的,所以急的话直接去总部办理,如果去分部办理,那么分部所谓的10个工作日是指材料到总部开始算起的10个工作日,不包括你交给分部,分部再转到总部的这段时间的总部地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民生路1500号,交通:地铁2号线3号出口、申陆专

线(区间)、79

4带好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寸照片3张(规格33x48),先拿号然后填写普通护照申领表格(那里有填表样本的)贴上照片,另外2张照片交给工作人员,办理速度很快。保存好回执,10个工作日后付款取护照,200元/本,可以自取也可以快件送,填表的时候可以选择。(那里复印是1元/1张,也有拍照的)

1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不知道要不要,准备吧)

寄件

我用的是FEDEX,个么不喜欢DHL,UPS比较贵。FEDEX周日是不取件的,于是我预定周一取,中午前到达公司,填写贴头必需全部英文,装袋,因为有公证材料所以超过1斤,以1公斤计算139元,1斤的是104元。拿好留底的贴头,上面有运单号的。第二天就可以在网上查询状态了。明细很清楚的,第三天上午签收。

魁北克政府移民部香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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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代位继承权公证书 篇九

(2011)阜清证民字第568号

申请人:张淑芹,女,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4,现住辽宁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林子村512号。

被继承人:王恩合,男,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日出生,生前住辽宁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林子村512号。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张淑芹因继承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于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死亡证明;

三、继承人证明;

四、储蓄存款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向当事人告知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王恩合于二0一0年十月二十因病在家中死亡。

二、继承人张淑芹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恩合遗留的财产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县伊马图支行存款:

(一)人民币14925.32元,账号***5299。

二、被继承人王恩合现生存法定继承人有妻子张淑芹、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四人。

三、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上述生存的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止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它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王恩合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王恩合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王恩合的父母均先于王恩合死亡,现王恩合的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三人对上述遗产均表示放弃继承权。

综上,兹证明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妻子张淑芹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公证处

公证员

10.继承权公证中的逻辑证明 篇十

证明一般包括事实证明和逻辑证明,事实证明就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根据确凿的事实直接确定某命题的真实性证明,而逻辑就是用一个或若干个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推理来确定另一个命题真实性的思维过程。对于公证工作来说,逻辑证明更是不可或缺的。每一个公证事项,不管是经济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从申请、受理、审查到出证,这一系列的程序中,都充满着逻辑证明。因此,每一宗公证案件都是一个完整的逻辑证明体系。尤其在继承权案件中,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供其是否享有继承权及遗产情况。对于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则要通过通知当事人补充新的证据、自行调查、委托调查或聘请专门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等方式来证实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观点正确性。如此循环反复,直至把事实弄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可以说,没有逻辑证明,就没有公证程序。

一、逻辑证明的构成

任何逻辑证明都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构成的。

论题是在一个逻辑证明中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那个命题,它解决“证明什么的”问题。如“继承人王三是被继承人王某的非婚生子”就是一论题。

论据是在一个逻辑证明中用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那些命题,它解决“用什么证明”的问题。例如:为了证明“继承人王三是被继承人王某的非婚生子”这一论题,其中“王三是王某的子女”、“王三不是王某的婚生子女”、“王某是王三的父亲”等命题都是有力的论据。

在一个逻辑证明中,论据可以有许多个,其中有些论据称为基本论据,它是由其他论据推导出来的,是确定论题真实性不可缺少的,有些论据称为非基本论据,它是由其他论据推导出来的,不是确定论据真实性不可缺少的。

论据方式就是论题和论据的联系方式,即在证明中所运用的推理方式,它解决“怎样证明”的问题。一个逻辑证明可以只运用一个推理,也可以运用一系列推理;在后一种情况下,论证方式就是所有推理形式的总和。

二、逻辑证明的种类

1、直接证明

直接证明就是从真实论据直接推出论题的证明。直接证明的特点是,它从论题出发,为论题的真实性提供正面的理由。如继承人王玲一人继承被继承人王某的上述遗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和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王某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现被继承人王某与配偶仅有王玲一名子女,被继承人王某的配偶、父母又放弃继承。

2、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就是通过证明与原论题相关的其他论题为假,从而推出原论题为真的证明。间接证明的特点是论题的真实性不是从论据真直接推出的,而是从其他论题的假间接推出的,间接证明又有反证法和选言证法两种。

⑴、反证法。通过证明反论题(与原论题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命题)为假,从而根据排中律,推出原论题为真的证明方法。如在公证实践中,陈某携其子申办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中称陈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只生育一子,但陈某在出具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时对其子说:“三子,你替我写一下。”承

11.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篇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哪些?也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公证的事项有哪些?如果当事人不申请办理公证将无效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应该是自愿原则为主,法定(强制)原则为辅。因为《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 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该条的规定,公证的原则是自愿原则。然而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这就说明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公证的事项,即使当事人不自愿,也要办理公证。但是问题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哪些?最高法院并未出台相关的解释。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一是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二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四是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但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因此其无权规定必须公证的事项。

因此,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因继承、遗赠、赠与等原因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公证书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附:《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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