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管护合同

2024-10-09

天保管护合同(共8篇)

1.天保管护合同 篇一

森林管护人员职责

一、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人员登记;对责任区内的种类人员进行登记,划分为常住、暂住、流动人员三类,登记内容为姓名、年龄、民族、职业、进山事由、停留时间等,确定重点防范对象。

三、巡山护林,宣传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建设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记录好巡山日记;每月至少一次向上一级书面汇报森林管护情况。

四、负责责任区内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并采取措施迅速扑救。

五、协助资源部门监督凭证采伐林木、依法征占用林地,及时发现和制止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以及非法采砂、采石、取土、取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六、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

七、及时发现、报告责任区内森林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八、保护管护区内标志牌、宣传牌、监测标志及封育围栏等管护设施。

九、开展森林资源生态监测工作。

十、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森林管护所站学习制度

为使天保工程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强化管护职工的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管护质量,为此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安排: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3次,每10天一次,1次政治理论学习,2次业务学习,并由管护所站和管护员分别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新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书》、管护员手册巡山管护、学习、考勤、督促检查、奖惩办法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三、学习要求:管护所站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管护员每年书写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笔记,根据学习内容写出2篇学习体会(不少于1000字)。学习心得体会在管护所上墙一次。

森林管护员考勤制度

一、各管护所站的考勤,由管护所站负责人(或由负责人指定)记录本所站人员考勤。

二、考勤表上符号准确。各部门的考勤统一按照统一的符号准确记录出勤情况,考勤截止日为当月的20日,21日以后纳于次月考勤,以此类推。

三、考勤员必须对单位和个人负责,不得虚记、冒记,必须坚持原则,如有虚记、冒记的,多记1天扣除考勤员2天的工资。

四、考勤表必须由管护所站负责人签字审核,报单位天保办审核后交劳资部门复核登记,造表。

五、当月出勤人员天数必须统计准确,必须每天记考勤,不允许月底突击,当月出勤必须当月报考勤,不允许下月补记上月考勤。

六、管护职工要严格按照请消假制度办理手续,考勤人员依据请销假手续记录考勤。

森林管护巡护制度

为了加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森林管护工作,使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提高管护质量,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此森林管护所巡护制度。

一、根据划分的责任片区,制定本所、(站)人员巡护路线,管护所、(站)长认真安排每个工作日的巡护路线管护人员,要严格按巡护路线进行巡护。在巡护时必须要两人以上进行巡护,确保管护员人身安全及巡护质量。各管护所(站)要明确自己的管护辖区,确保巡护到位,不留死角。

二、巡护过程中要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录当天的起止巡护路线、发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有害生物情况等内容。

三、管护人员在骑马或骑摩托车进行巡护时坚决不允许喝酒及服用精神类药品后进行巡护。

四、下雨、打雷及恶劣天气不允许管护员出去进行巡护。

五、管护人员在巡护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并向广大农牧民和经商、流动人员发放宣传单。

六、管护人员在巡护过程中,要严格检查进入责任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发现有偷、砍、滥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及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

七、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及预防工作,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并立即报告。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时上报。

森林管护所站考核奖惩制度

为提高天保工程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水平,增强管护人员责任心,为兑现管护协议书(合同书)提供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巡护(15分)

以月为单位,按巡护天数定分值。

重点管护期内:巡护25天以上——30分,20-24天——25分,15-19天——20分,10-14天——10分,5-9天——5分,5天以下——0分。一般管护期内:巡护15天以上——30分,7-14天——15分,6天以下0分。

各月平均得分为考核本项分值。

二、巡山(护)日志(5分)

巡护期间必须做好巡山(护)日志。巡山(护)日志要记录当天的巡护路线、碰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外观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缺一天扣1分,记录不全或他人代填每次扣2分,出现1人无巡山日志记录5分全扣。

三、管护任务(30分)

(一)管护区宣传牌、标志牌、界桩、围栏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二)森林防火:对辖区内的野外用火和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按规定严格管理。发现林区违章用火及时制止。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查找原因,调查损失。发生火灾扣5分,发生火灾损失较大组织扑救不及时的全年一票否决。

(三)林业有害生物:对本辖区内的森林病虫害、鼠害要有效的监测,每月上报监测情况报告,发现病虫害、鼠害及时上报。每月不按时上报监测报告的扣4分。

(四)管护区无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五)管护区发生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及时制止并报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发生重大毁林或盗伐林木案件全年工作一票否决。

(六)做好造林地和封山育林区的管护工作,防止牲畜践踏幼树、幼苗,围栏完好率达95%以上,三年、五年保存率达80%以上,面积保存率达100%保证联检合格。有牲畜危害扣2分,围栏每降低1%扣0.5分,不合格扣4分。

四、宣传、信息工作(2分)

负责本所内的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防火旗、标志牌、宣传警示牌、宣传标语整洁完备,宣传单每月发放不少于200份,存档一份,做好宣传记录,做好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信息上

报。不按时上报信息的一次扣1分,防火旗、标志牌、宣传标语等不整洁的每项扣2分,宣传单发放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无宣传记录的扣1分。

五、规章制度落实(5分)

制度、图表上墙符合要求,所务公开等按要求公开,管护人员熟知应知应会、严格考勤制度。图表、考勤等没有按要求上墙的扣4分,应知应会每题答不全扣2分,考勤、所务公开不真实的扣2分。

六、政治业务学习:3分

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3次,学习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以记录和笔记为准。健全图书管理目录,有专人管理。每缺一项扣1分。

七、标准化建设:3分

按照标准化所站的要求,努力打造精品、管用、实效、多功能所站。管理不规范一项扣1分,水、电、暖和管护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扣2分。责任事故全扣。

八、环境绿化卫生:5分

负责本所环境绿化、周边卫生清洁工作,有绿化带、院子规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院内植树、养花,生活设施餐具、厨房干净整洁卫生。所站及周边脏乱差的扣3分,院内没有植树、养花的扣1分,生活设施不整洁卫生的扣1分。

九、管护责任落实的检查(5分)

负责管护员的协议书(合同)、责任卡的落实和监督检查。所站长每月对管护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汇总上报,完成得5分,否则全扣。十、四统一、两监督(2分)

落实责任区的“四统一、两监督”,发生责任事件的一票否决。

十一、流动人员管理(2分)

对本责任区内的流动人员进行管理和登记,无流动人员管理登记 的扣2分。

十二、通讯设施(5分)

确保通讯设施的通讯畅通(包括中继台、电台、电话、对讲机),设置专门的电台值班人员。电台不及时开机的扣4分,无电台值班人员、不按时上报电台值班记录的扣2分。

十三、党建、纠风、示范窗口(2分)

落实党建和纠风工作,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林业行业示范窗口活动。党建纠风工作落实不到位,无林业行业示范窗口创建材料每项扣1分。

十四、多功能平台建设(5分)

做好林下资源开发的工作,管护职工增收达到确定的目标,按计划完成温室大棚种植任务,创建“森林人家“,参与森林经营项目,每项不到位扣1分,账目混乱的扣1分。

十五、防火物资管理(2分)

配备的物资到位,有管理账目,专门的库房,专人保管,物资摆放整齐。每项做不好扣1分。

十六、安全管理(5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学习不到位扣5分。安全标识放在醒目位置,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完好,不到位或消防设施损坏一项扣2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到位扣3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十七、档案管理(5分)

根据管护所站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档案,做到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每一项不合格扣2分,十八、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平时考核、月考核、半年考核、考核四种形式。采取走访调查、随机抽查、实地察看查阅各种记录等方法。

(二)按以上考核内容进行打分评定结果。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一)达到95分优秀,所长兑现岗位津贴600元,所员兑现16元/天的上山补贴。

(二)达到90分良好,所长兑现岗位津贴400元,所员兑现12元/天的上山补贴。

(三)达到85分合格,所长兑现岗位津贴200元,所员兑现8元/天的上山补贴。

(四)85分以下不合格,扣除当月所长岗位津贴,扣除所员当月上山补贴,年底总评仍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制免去管护所站长职务。年底总评仍不合格者不得晋升绩效工资。

(五)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管护职工一人次不在岗扣减全所站人员当月管护费5%,两人次以上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10%-30%;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视情况扣发管护费。

(六)因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森林火灾(15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到立案标准以上的事件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林区管理制度

一、进入林区人员必须接受林区管护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二、进入林区人员必须要在进入辖区管护所(站)登记。

三、进入人员不得破坏森林资源(林木、林产品、山土及野生动植物)。

四、进入人员要遵守林区用火规定,严禁生火和吸烟,不得移动

和毁坏林业标志。

五、进入林区人员严禁挖药、釆种、拉土、开矿。

六、如发现火情、偷、砍、滥伐林木的要立即报告辖区管护所(站)。

七、进入林区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一、各管护责任区要加强巡护、设卡检查、控制火源、消除隐患。重点防火期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和一切野外用火。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

三、加强对进入林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凡进入林区人员需经管护单位同意,并持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入林区许可证”。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林区。详细记录进出林区车辆及人员的单位、姓名、车号、时间等。

四、防火期内,各级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积极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五、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影响面大、危害深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护林点和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

六、建立防火奖惩制度,对护林防火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制度

一、在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森林病虫害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通过调查监测,对辖区内病虫害发展的趋势做出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三、建立森林病虫害预防预报机制。对病虫害进行定点观测,尤其对主要的病虫害的生活史、习性、生物学特防火期内性及发生规律进行系统的观察研究,开展测报工作,为病虫害综合治理提供新信息。

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防治方法进行综合防治,把病虫害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五、对有关森林病虫害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建档报表。

六、严格遵守天池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森林管护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使管护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巡护前必须向所在管护所(站)长说明巡护的地点和外出巡护的时间。

二、外出巡护必须两人同行,防止野兽侵袭和毒蛇咬伤。

三、外出前带足饮用水、食物和必要的药品。

四、雷雨、雾、刮风天气禁止外出巡护。

五、严禁酒后外出巡护。

六、精神疲倦或服用镇痛类嗜睡药物后,禁止巡护、骑马、驾车。

七、遇雷雨天气严禁在孤立木下、落叶松树下避雨。巡护中突遇暴风雨,要提高警惕,预防洪水、泥石流。

八、遇雷雨天气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

九、严禁借外出巡护之机或巡护之名,擅自离开管护区域。

十、巡护中遇到非法进入林区人员较多时,不要强行劝阻,应及

时向所、站领导汇报。

十一、巡护中发现林火,要根据火情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火势太大时要派人向所、站领导汇报,同时组织附近人员进行扑救。

十二、巡护中发生事故时,要就近求救并按程序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和寻找目击证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十三、严禁穿皮鞋、布鞋、拖鞋巡护

十四、巡护时应走山脊,避免走沟底或低洼处,下山时严禁顺坡直下、涉水过河、在树林里或草场上睡觉、攀岩。

十五、骑马巡护外出前要检查鞍具是否系好,绳扣有无断裂情况,马掌是否磨损,上下陡坡前首先要检查鞍具是否牢固,在行进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鞍具,穿越密林及遇到陡峭,结冰的路段应牵马行走,洪水季节或河道情况不清楚的情况下,严禁涉水过河。

十六、骑摩托车巡护,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带“病”行车、严禁超速行车、严禁超人超载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下雪后严禁骑摩托车外出。

十七、摩托车必须办理行车证、车牌,经单位同意用于森林管护的私人摩托车必须行车证、车牌齐全、合法。

十八、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头盔无挡风玻璃的要佩戴浅色或平光眼镜。

十九、认真遵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二十、外出巡护前认真检查摩托车的油路、电路和刹车系统、轮胎、油料情况,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身驾车。

二十一、严禁驾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戴耳塞听音乐,在林区道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分里的时速,其他路段视情况减速慢行,通过傍山险路时应控制车速,勤鸣号,随时选择前方路基坚实、路面较宽的地点会车,崎岖山路、湿滑路面等危险路段时应低速行驶或推

车通过。

森林管护所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落实措施,并按上级的要求及时报送落实材料。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所站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并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三、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分解,与所站所属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签约率达100%。

四、根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演练工作,增强自救能力。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

五、在管护季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书面材料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六、根据本部门的特殊岗位,订立不同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七、特殊岗位(工种)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八、按照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管护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自防和自救的意识。

九、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十、做好工作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应建立健全安全交接班登记检查制度。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

部门查处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森林管护所站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森林管护所(站)的档案管理,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管护所站档案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每个管护所(站)配备1组以上铁质专用档案柜,摆放整齐。

二、有兼职档案员。档案分类清楚,归档及时,资料齐全。

三、工程档案:管护所(站)管护责任区图、管护员责任区图、管护员巡山日记、管护所(站)建筑面积、建设时间。

四、物资档案:配备的摩托车、马匹、防火物资、生活物资、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生产物资(菜地面积)、辖区内各种宣传牌。

五、管护所(站)辖区内常住人员数量、临时居住人员数量。

六、制度规定档案包括:森林管护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管护责任书,天保工程有关文件、公益林建设有关文件、所(站)考核办法等资料。

七、各类报表:森林火灾情况报告表、林区各种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有害生物情况报告表、破坏野生动物情况报告表、林政案件情况报告表、林区人员登记表等。

八、有关文件,会议、学习记录,管护责任区违章用火、人、畜活动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处理和损失情况,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处理和损失情况,考勤情况,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和森林经营活动记录等。

九、多功能平台:收入、支出台帐,分配制度,监督制度,历年收入分配情况。

十、管护所(站)受奖励和表彰情况,历年人员调整情况。

十一、所务二级公开档案。

十二、各项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将档案资料的质量作为评价管护所站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对于档案没有达到完整、准确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归档的,不得评为先进。

十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材料失真、损坏或丢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监管员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监管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监管责任区的森林资源。

二、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深入监管区,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检查巡护日志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四、保证监管区各类保护设施和标志完好。

五、监管所属管护站点的环境绿化和卫生清洁工作。

六、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管,及时纠正管护人员的违规行为,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七、对林区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发现森林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时上报。

八、监管员未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标准

一、森林资源管护好

1、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

2、管护所(站)有防火警示旗、警示牌和消防设施。

3、所辖林区内无乱占林地、无破坏造林地违法现象。无森林火灾、无破坏野生动植物、无乱砍乱伐林木、无偷运木材等案件。

4、造林地,封育林地围栏完好。

5、管辖林区内各类标志完好(宣传牌、标志牌、界桩、林班桩、样地等)。

6、积极做好森林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7、做好辖区内的驯养野生动物的登记和建档工作。

8、进入林区人员在辖区管护所(站)进行详实登记。

9、掌握管护所(站)辖区内常住人员数量、临时居住人员数量。

10、做到管护员是林区内情况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

二、制度建设落实好

1、贯彻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要求上墙。

2、制定符合本所、站实际的实施办法(包括物资管理、安全生产、巡护路线、学习宣传、环境卫生等)。

3、积极做好所、站内部事务公开。

4、加强所、站职工食堂的管理,有卫生制度、生活物资管理制度。

三、职工精神面貌好

1、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文明用语、待人热情、大方得体。

3、挂牌上岗,并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业务内容。

4、与辖区内的单位和牧民团结,不发生不利于团结的人

和事。

5、积极开展创造学习型所(站),争做知识型职工、文明职工活动。

6、积极开展贯彻“十要十不准”和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

7、做四有五爱新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爱即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8、在所(站)建设中开展职工小家活动。

9、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四、环境卫生美化好

1、床、床单、被套、洗脸盆统一。

2、办公室有与办公场所相协调的办公棹、椅、沙发。

3、保持所(站)室内外卫生清洁,垃圾入箱。所站层层签订了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卫生区域划分到个人,没有卫生死角,管护所(站)1平方公里环境卫生良好。

4、管护物资、生活物品摆放整齐(物资、设备完好,摆放整齐,有资产台帐、物资台帐、所花卉12盆以上,站6盆以上)

5、管护所(站)周围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完好。

6、管护所有固定的厕所、正规硬化步道、有自来水。

7、所、(站)能收看电视、能正常洗澡。

五、职工增加收入好

1、所(站)职工在管护好森林资源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开发林下资源,增加职工收入。

2、职工增收有长远发展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年终有效益、有总结。

3、职工增加收入达到目标要求,并有收、支台帐,按时进行公开,无分配不公现象。

4、积极参加森林经营,增加职工收入。

5、搞好自用蔬菜种植,满足职工生活需要。

森林管护所安全巡护制度

为了加强森林管护工作,使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提高管护质量,特制定森林管护所安全巡护制度。

一、各管护所要明确自己的管护辖区,制定巡护路线,确保巡护到位,不留死角。

二、在巡护工作中,每日要有所站长安排,确定巡护人员,制定巡护方案,组织管护人员进行巡山护林,外出巡护每组不少于2人,巡护任务完成后及时返回管护所站,以确保管护员人身安全及巡护质量。

三、巡护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管护所站长取得联系。

四、管护员在骑马或骑摩托车进行巡护时不允许喝酒及服用精神类药品,自觉遵守马匹和摩托车使用制度。

五、雨、雪及恶劣天气管护员不得进行巡护。

六、在巡护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并向林区单位、经营户以及农牧民发放宣传单。

七、在巡护过程中,发现有偷、砍、滥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及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

八、发现有违章用火及火情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及时上报森林病虫、鼠害。

管 护 所 所 长 职 责

一、全面负责本管护所辖区内的各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落实天保工程和公益林建设在辖区的实施。

二、结合单位与管护所站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与管护站、管护人员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制度化管理。

三、管护人员学习,教育。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建设有关规定以及专业知识等。

四、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

五、负责制定本所的管理制度,使工作制度公开化、规范化。

六、负责本所人员的巡山日志、管护档案的管理。

七、对标志牌、宣传牌、界桩、房屋、马匹、摩托车等管护设施进行管理。

八、做好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工作。

九、负责目标责任书、森林管护协议书、森林管护合同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本所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包括野生动植物)。

十一、对本辖区内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做好本管护所辖区内流动人员的登记与检查工作。

十三、搞好民族间的团结,协调林牧关系,组织群防群护。

十四、对林区野外一切用火和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严格管理。

十五、负责本所管护人员的考勤工作,落实好考勤制度。

十六、发现森林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十七、发现森林病虫害、鼠害及时上报。

十八、负责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管 护 站 站 长 职 责

一、全面负责本管护站辖区内的各项森林管护工作,抓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的落实。

二、负责组织本站人员的各项学习。

三、负责本站管护区内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本站的巡护日志审核,建立健全本站的管护档案。

五、六、保护好本站的管护设施,标志牌、宣传牌。

七、负责组织管护人员履行森林管护协议书、森林管护合同书。

八、负责保护本站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九、对本辖区内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做好本站内的流动人员的管理与登记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本站内的采矿、采金的活动。

十二、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扑救并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查找原因,调查损失。

十三、发现病虫害、鼠害及时上报。

十四、、协调全站一切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巡山日志填写管理制度

一、巡山管护人员按日如实逐项填写巡山日志,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填写规范,不得缺页、涂改。

二、内容包括: 巡山时间、天气、巡山人姓名、巡山路线、巡护的林班、沟系、名称以及牧民居住变动情况,巡护过程中发现的人和事及走访、询问林区群众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及巡护结果,巡山发现的问题及举报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等,雨雪天、休息日,应与考勤记录相统一。

三、如实记录厅、局、场及场天保办等各级领导到管护所站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四、情况记录栏不得过于简单,记录内容要与巡护内容一一对应,逐项记录说明,字数不得少于50个字。

五、记录内容要填写出巡护的林班、小班以及林相情况,同时记录随同巡护人员。

六、巡护途中如发现重要特殊情况或林区内陌生可疑人员应详细记录,并向所长报告,所站长必须在记录栏内签字。

七、巡护过程中,如发现有火情或有盗伐、偷拉林木、无证采摘松籽以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果断制止措施,处理情况记录在案,要写清楚问题的详细情况,是否阻止,并向所站负责人单位报告,要写清楚发生地点、报告方式、时间、接报人姓名及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八、管护所长、监管员每月对巡山日志进行审核,并逐一签字,实施单位采取定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检查。

九、巡山记录必须做到每人每天一记,巡山日志要如实反映管护责任。

十、每年10月份,各管护所将巡山日志统一移交单位森林管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2.天保合同书三份 篇二

合同书

编号:

管护站负责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森林资源承包管护责任制,真正做到“严管林”,在管辖区域内实现“四定七无”管护目标,由管护站(甲方)与同志(乙方)共同签订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合同书。

一、管护任务、期限

乙方承包管护林班,其中包括小班个,总管护面积为亩。

管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森林管护站职责

1、积极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及局、总场有关规定,并采取各种手段在辖区内外广泛开展森林管护和森林防火宣传,使全体职工学法、懂法、依法护林;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爱林护林。

2、制定本辖区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及护林员考核办法,确定管护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加强对护林员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加大对护林员工作考核力度,探索并逐步建立有效的森林管护机制。每月组织检查、抽查护林员上岗值班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对护林员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实行工效挂钩,奖惩兑现。

5、落实“五包”责任,即:包资源管护安全,包公益林造林成活率(保证85%以上),包人工幼林保存率(80%以上),包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包活立木蓄积持续增长。

6、对在森林资源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护林员向林场推荐表彰奖励。

7、对因工作不认真、失职、渎职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及损失的人员,建议林场进行处罚。同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8、加强林地、林权监督和管理,配合林场搞好有关各项工作。

9、根据总场分配下达的计划指标,认真组织好林副产品的生产、运输。

10、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护林员外出巡查纪律,注重发展融洽的林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森林管护环境。

三、护林员职责

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场规场纪,依法管理森林资源。同时,积极开展对辖区村民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要逐户逐人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提高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巡山检查力度。每月对责任区各林班、小班循环自查4次以上。要深入林中腹地踏查,避免管护死角、盲区。

3、认真、规范、实事求是地填写巡查卡片和工作记录,如实反映管护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4、努力实现责任区森林资源管理“七无”目标。即:无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林木,无毁林开垦,无乱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无毒品种植源。

5、加强人工幼林及封山育林区的管护,严禁牛、羊等牲畜进入以及砍柴、挖药、采矿等活动。

6、严禁建筑用材及生产用材(如盖房、木耳棒等)采伐活立木,农民生活烧柴仅限于枯枝、风倒木。

7、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森林资源状况,在需要时能随时为营林区和林场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8、在林副产品生产中,搞好现场监督,不得突破计划指标,不得发生其它破坏森林资源现象。

9、按照《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凡责任区内发生的重大林政案件,必须在发现案情之时起12小时内向林场报告,不得瞒报或谎报。

10、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守外出巡查纪律,注意建立融洽的林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森林管护环境。

四、奖惩

(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护措施得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林,责任区内未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经林场综合评定,总场复核后,成绩突出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发给奖金100---500元。

(二)处罚

1、工作不认真,管护措施不得力,或因失职、渎职等造成责任区内发生火警一次,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年终对责任人处500元以上罚款;发生火灾一次,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年终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责任内出现乱砍滥伐、盗运木材,以林木蓄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以内,处责任人300---500元罚款;超出规定数字部分,按每立方米300元或者幼树每株10元计算,追加罚款。

3、责任内发生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或其它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案件的,处责任人300元以上罚款。

4、不能秉公办事,或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贪赃枉法,为他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等,造成不良后果者,处责任人500元

以上罚款。

5、对责任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不按规定报告,或瞒报、谎报的,视情节,处责任人300元以上罚款。

6、违反案件保密制度,向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造成案件处理错误的,视其情节,处责任人300元以上罚款。

五、本合同书一式三份,各林场和管护站各一份,上报总场一份。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3.管护合同 篇三

甲方:××乙方:××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12 ××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效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XXXXXXXXXX

二、管护内容:XXXXXXXXXX1、新增耕地公顷;

2、农田水利:扬水站座,蓄水池个,塘坝座,沟渠米…

3、田间道路:硬化田间路米,素土田间路米,生产路米;

4、防护林:杨树(或金银花、柳树、国槐等)株;

三、管护要求:

1、新增耕地。对新增耕地要严格加以保护,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加大对有机肥料的支持力度,培肥地力;严禁在项目区内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取土等;新增耕地要及时加以利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2、农田水利。要明确专人管护。对农沟、农渠要做到排灌畅通无坝埂、无杂草、无堆积物;对涵洞要做到排水畅通无杂物。

3、田间道路。要明确专人管护。对田间道路要做到路面无堆积物、无坑塘。

4、防护林。要明确专人管护。对防护林搞好治虫和定期修剪,如树木死亡,要在来年进行补栽。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作为项目实施方,对项目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管护方保证工程设施的完好使用,发挥效益。对管护范围内的工程及设施交付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责成施工单位予以维修,质量保证金应于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进行清算。

(二)乙方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后期管护者,承担工程后期管理和养护的职责与义务,将后期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乙方在具体的管护工作中应达到以下目标和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程管理力度。乡镇财政部门将水利工程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保卫,积极引导项目区干部群众正确使用,杜绝丢失、人为破坏和损坏。

3、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制定管护制度和措施,明确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和要求,并在扬水站上墙张贴。

4、在使用过程中,乙方本着“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项目区相关村或承包人管理和维护,通过有偿使用等方式筹措资金,对项目工程进行正常的维修、维护。创新承包经营机制。引导社会投入,与承包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和责任人。

5、乙方要本着微利的严责根据成本制定灌溉最高限价,确保项目区农民享受到国家投资的实惠。

6、对因管理不善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设施被盗等情况,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六、管护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4.村级公路管护合同 篇四

甲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通村油(水泥)路的管护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确保通村油(水泥)路畅通,减少安全隐患,延长公路使用年限。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本村油(水泥)路公里交由乙方管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线杆、铁塔、变压器、沿公路埋设地下管线等永久性设施。

2、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及其它临时设施。

3、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

4、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引水、排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

5、严禁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6、通村油(水泥)路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

7、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管理路、爱护路。

8、把通村油(水泥)路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围,协助处理公路管护工作中的各种矛盾。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边坡砍伐高度不低于1.5米,无“钓鱼杆”;路肩草不高于15厘米;路肩管护不低于1米。

2、疏通边沟、桥涵,保证水沟畅通,无水流冲涮公路。

3、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4、排除路面积物、积雪、积水、积砂、积油等。

5、制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引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影响公路正常使用的行为。

6、制止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7、经常上路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

三、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达到管护要求,管护工资按每公里20元/月计算。

3、协议期满后,若管护效果好,群众认可,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四、违约责任:

l、甲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乙方公路管护检查验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金额补偿。

2、乙方管护不到位,甲方有权酌情扣除工资。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镇人民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

5.林木幼苗委托管护合同 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 就 育苗基地委托管护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种植的苗木幼苗名称、数量

苗木幼苗名称及品种:白蜡、垂柳、山桃、榆树、新疆杨等共计36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幼苗种类、数量;

2.甲方负责提供无病害、健康的苗木;

3.甲方负责协调苗地、水源等存在的矛盾;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管护期内的.幼苗浇水、修剪、除草等日常抚育工作;

2.乙方负责管护期内幼苗病害防治工作;

3.乙方负责看管幼苗工作,防止丢失、人为破坏、牲畜啃食、火灾等情况发生

四、管护时间及结算方式

1.管护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月,每月 元,共计 元(大写: )。

2.结算方式:甲方在结束管护日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管护不力导致苗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因甲方未协调矛盾导致苗木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3.因自然灾害(不含火灾)等不可抗逆的因素导致苗木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委托方(甲方)代理人:(签章)

受委托方(乙方):(签章)

6.新(护林员)管护合同 篇六

森林管护人员聘用合同

(护林员)

用人单位(甲方):

护 林 员(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制

护林员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护 林 员)姓 名

性 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全面提升全县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护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管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岫岩县森林管护人员考核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限,明确管护要求。

2、按要求和标准及时向乙方支付管护费,标准为 1200.00元/月,全年金额14400.00元。

3、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按照《岫岩满族自治

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岫岩县森林管护人员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管护区域与面积

甲方将

镇 村

组 亩森林委托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管护区域包括:国家公益林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省级公益林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其它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2、管护区现状说明、管护前重点区域照片:3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3、管护区森林资源图及坐标:

4、工作内容:

⑴、服从指挥听从管理,认真履职; ⑵、认真填写巡山记录;

⑶、依法对管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巡查管护工作;

⑷、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不受破坏,无滥捕滥猎现象;

⑸、有效制止打柴、放牧、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埋坟、野外用火、毁坏标志设施等行为,避免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森林案件的查处;

⑹、在管护期限内,乙方由于违反《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或由于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个人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二O 年 月 日起至 二0 年 月 日止。

2、在管护期间内,管护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袖标上岗,由管理部门统一购臵服装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管护期限内,如中央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政策发生变化,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政策变化情况调整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

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林业站备案一份,县森林公安局备案一份,县公益林办公室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7.大济出口沿线绿化管护合同 篇七

发包人(全称):仙游县林业局(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仙游县绿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2014年12月15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了加强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的绿化苗木管护,体现绿化景观效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由仙游县绿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护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工程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甲方就本绿化养护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绿化管护工程

(二)项目地点:莆永高速大济出口,即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

(三)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清理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第三条 管理标准、管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

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秀里路养护管理标准,每季度验收一次。

第四条 月养护综合单价

本合同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采用固定合同包干(道路绿化及互通绿地养管经费年综合单价为7.46元/m2。),包括项目工作内容操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养护工具、农药、洒水车、垃圾清运等原料、设备,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原因(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的缺陷修

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但不包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该标段范围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损失(经承发包双方现场勘查确认),苗木费由甲方负责,其余工作和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上报台风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3-5人)。在台风期间,乙方须抽调3人作为甲方抢险救灾队员,由甲方统一安排抢险工作,甲方不再另外支付工资,如人员未能到位,缺少人员每人每天按200元标准从乙方管养费中扣除。台风季节前,必须加固防护乔木(含行道树);同时对原有的防护措施调整更新。否则,由此产生的枯死均由承包人承担更换,费用自付。

8.乙方用于绿化管养自有或租赁的洒水车等,应优先用于本标段绿化养护浇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在管养范围内更换或增加苗木种类,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10.乙方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水源。

11.乙方负责承包绿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垃圾(包括修剪枝条、枯叶及人为丢弃的石块、杂物等)应当及时清理干净;发现歪、倒苗木当天扶正,及时处理交通障碍;发现苗木断枝当天处理;发现晾挂及时纠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类上级检查工作。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12.甲方可根据上级要求或需要有计划地对绿地内进行绿化改造提升、补植,为了方便管理,3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按定额预算后下浮18%直接委托管养单位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所产生的死缺株或空地,能够补植的,都必须在2015年3月底补植补齐,苗木由甲方提供,具体数量以双方现场核实认定的为准。栽植施工及管护至养护期满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

13.本承包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卫生等整改通知等文件,乙方须按照整改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乙方当季应得承包款中3倍扣款,并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进行扣分。

14.乙方养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

70分或承包期内3次考核分数<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管养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且甲方将视情形扣罚该绿地季度管养养护款的1-3倍,作为补偿该绿地补植费用。

第八条、奖优罚劣

为激励承包人做好承包期内的绿化养护,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化养护的运作方式,承包期限定九个月,具体为:

(一)承包期内,季平均考核分≧90分,可继续履约;绿地考核成绩≥95分,发放该绿地100%的绿化养护费;75分≤绿地考核成绩<95分,养护费按当季考核分数对应的百分比发放;70分≤绿地考核成绩<75分,发放该绿地30%的绿化养护费;绿地考核成绩<70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二)养管期内,连续2个月月平均考核分≤80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新一轮承包竞标人资格;连续3个季度平均考核分≤75分,终止承包合同,发包方有权另定新的承包人(即乙方),同时取消乙方一年内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养管期内被终止合同的,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季平均考核分≤70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当季的养护费,并报县住建部门相关部门备案。

(三)养管期内,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从事养护工作的养护业绩、信誉、实力等将做为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上报县住建局相关部门备案,作为今后企业年检和绿化工程招投标的综合评分依据。

第九条、付款方式

(一)本养护项目无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按考核成绩以季度发放养护款,甲方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督查和一次季度考核,评定相应考核分数及扣款金额,并根据验收的实际养护面积、考核分数和扣款金额研究核发相应当季养护费用,在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核付。

(二)最后一个季度养护款及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合同期满后10日之内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甲方验收并按考核、鉴定情况进行结算,如有新的缺失,乙方须在7天内按原品种及合同期满该苗木正常生长的规格修复补齐,否则,甲方

将对该缺失的修复费用做出估算并处以乙方该修复费用的3倍罚款,从最后一个季度养护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后一个季度内支付。

(三)季度养护费发放方式: 1.参照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2.计算方式:季付养护款=实际绿地面积(行道树)×发包养管经费年综合单价÷4季/年×考核得分对应的养护费发放百分比例-当季应扣款项。

第十条、附则

(一)根据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后,绿地达到移交条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

(二)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详细阅读并接受《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乙方的风险:合同期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养护的花草树木、园林设施、设备、材料等的缺失和损坏,均为乙方的风险。乙方应根据本管养工作的特点投保,保险费隐含在包干综合单价中。

(四)甲方有权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绿化管理的需要组织修订养护标准。

(五)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修正完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

代表:

8.天保管护合同 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为搞好林木的培育管理,提高林木生长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承包期为壹年。自农历2012年12月初八日至农历2013年2月初七日止。

二、劳动任务及要求

1、乙方应完成第二期200亩油茶林的全部扩带培蔸任务(即以树蔸为中心向外扩带培蔸直径1.5米。)乙方如完不成扩带培蔸任务,则按比例扣减其工资。

2、乙方应完成油茶林的全部挖杂树兜、刺蔸和除草抚育任务,做到林地内无其他林木和杂草(国外松可用刀抚外,油茶林仅限锄抚和使用部分除草剂)。

3、乙方应修好造林地周围10米宽的防火线,确保不发生火灾,不烧毁林木。(防火线用锄头要铲除树兜、杂草,并将树兜、杂草全部刮出外侧,因修防火线达不到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应完成国外松的抚育任务。即对前几年所造的国外松用刀进行全砍抚育;对2010底所造的国外松分别用刀和锄抚培蔸的方式进行。

5、对2011年底所造的油茶林用锄头培蔸的方式进行;乙方不得使用除草剂,以免影响林木生长。

三、劳动报酬

1、承包期内,甲方每年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陆万元整。其工资按每半年验收结算付给一次,到期结总账。

2、乙方每月预支工资1600元,余下部分待半年验收合格后付给。如乙方未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甲方可按完成工作量和质量扣减其工资。

四、其他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必须要安排两人吃住在甲方所建房之中,并负责看守好财务(包括春节期间)。

2、乙方要安全生产,承包期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自行负担。

3、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续签合同,甲方可视乙方当年完成任务好劣,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4、承包期内,除草所需购买的药物费用和工资等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再付给经费。

5、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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