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2024-07-15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精选11篇)

1.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一

****************煤矿 安全质量处罚规定

******** 1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

违章处罚规定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对矿安全检查罚款情况,同时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积极督促矿属各单位操作工人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部门及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

(二)、转变思想观念,突出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突出隐患和违章行为所造成的利害。

(三)、积极配合矿安全检查部门抓好安全工作,消除隐患,避免违章。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矿全体职工(包括外包队伍职工)。

三、安全违章罚款处置:

(一)、安全质量违章罚款的权限(个人或集体的罚款)全权由矿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并依照本规定办理罚款手续,财务劳资部按安全健康环保部的罚款手续执行罚款。

(二)、对矿正式工个人和临时工的违章罚款,财务劳资部按安全健康环保部的罚款手续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对矿属外包队伍职工及集体罚款,财务劳资部按安全健康环保部的罚款手续从外包队伍采剥费资中扣除。

(三)、个人或单位不执行罚款规定,矿安全健康环保部按有关规定有权进行加倍处罚和强制执行。

(四)、所有违章罚款全部用于矿属职工(临时工)安全再教育培训和个别有功人员奖励中,(五)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在矿安全办公会议。

二、安全质量处罚规定(248种)

(一)、通用部分46种

1、新工人上岗前不按规定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罚责任人200元。

2、职工调换工种或岗位时,不按规定培训学习的,罚责任人200元。

3、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者,罚当事人50元。

4、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

5、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6、脱岗或串岗,罚款100元。

7、进入采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罚款100元。

8、在工作时间和作业场所打闹、玩耍,罚款50元

9、在采坑、作业现场、或操作设备时抽烟,罚款50元。

10、擅自骑摩托车进入采坑,罚款100元。

11、擅自移动和毁坏采区内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12、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距炮区边缘10米以内范围,罚款100元

13、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罚款100元

14、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正在作业的采剥设备回转半径范围内,罚款100元。

15、非电器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电器设备,罚款100元。

16、带电移动高压电缆不戴绝缘手套和不穿绝缘靴,罚款200元。

17、点检不到位,罚款100元。

18、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50元。

19、登高作业未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未戴安全帽或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20、停送电时未按停送电管理规定进行者,罚款 200元。

21、采场作业人员未走行人通道,罚款100元。

22、电工在处理故障和更换配件时未断电作业,罚款200元

23、运输车辆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查,罚款100元。

24、车辆不按指定路线行使,罚款100元。

25、行车路线有扬尘,驾驶员视线不良,罚款100元

26、运行中不按规定超车、抢行,罚款200元。

27、班前风险评估时,当班作业人员对当班作业环境及人员没有进行观察;对危险源没进行辩识,罚款100元。

28、上下设备时,没有对梯子进行检查,罚款50元。

29、交接班时没有交接清楚,罚款100元。

30、司机在焊接作业时不戴安全帽、电焊手套,罚款100元。

31、电缆交叉摆放或浸泡水中,罚款100元

32、夜间作业人员未穿夜光服,没有照明工具,罚款100元

33、设备作业时,有人员上下设备,罚款100元。

34、人员及设备在到界危险区域停留,罚款100元。

35、人员及设备在排土场坡底危险区域停留,罚款100元。

36、司机疲劳驾驶,情绪不稳定,酒后驾驶,罚款200元。

37、到达乘车点车辆未停稳,人员强行上下车,罚款100元。

38、设备无灭火器的,罚款100元。

39、职工违章作业的,罚款100元。

40、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罚款200元。

41、作业人员隐瞒或包庇事故责任者的,罚款200元。

42、辱骂、报复和殴打安全检查人员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3、班前会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44、无措施使用明火的或违反矿防火文件的,罚款500元

45、采剥工作面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2000元。

46、无规程或无措施作业的罚款2000元。

(二)、穿孔14种

1、钻机平行坡顶线作业,罚款100元。

2、钻机行走和作业时,与坡顶线未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罚款200元。

3、压风机开机前未对风机叶子进行手动盘动试验,罚款100元。

4、压风机有异味且排气温度大于125 度未停机,罚款100元。

5、压力控制器失灵未停机,罚款100元。

6、钻机行走时超过规定的坡度,罚款100元。

7、钻机行走或作业时,钻机司机未制止非工作人员靠近钻机,罚款100元。

8、钻机拐死弯,罚款100元。

9、行走时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当,罚款100元。

10、钻机行走时未固定相关部件,罚款100元。

11、在高压风管附近逗留,罚款100元。

12、未将钻杆全部提起,按下行走按扭,罚款100元。

13、行走距离超过500米时,不落钻架,罚款100元。

14、接卸副杆时未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罚款200元。

(三)、爆破51种

1、拉运火工品的车辆无押运人员,罚款200元。

2、押运人员在车厢内乘坐,罚款200元。

3、拉运火工品未使用专用车辆,罚款200元。

4、拉运火工品的车辆未设明显标志,罚款200元。

5、未设车棚,车厢内未按规定铺设胶皮板,罚款200元。

6、没有防静电装置,罚款200元。

7、装车时,超出额定装载量的80%,罚款200元。

8、押运人员携带烟火或在车内抽烟,开除。

9、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罚款200元。

10、运输火工品的车辆超载、途中随意停车,罚款200元。

11、载货维修车辆时接近火源或撞击,罚款200元。

12、运输火工品的车辆进入明火区,罚款200元。

13、运输火工品的车辆沿平盘行驶距坡顶安全距离不够,罚款200元。

14、在大于20度的坡道上行驶,罚款200元。

15、搬运炸药时撞击、投掷炸药,罚款200元。

16、装卸、押运火工品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器,罚款200元。

17、火工品搬运人员穿钉子鞋或化纤衣服,罚款200元。

18、火工品领用及运送过程中管理不严造成丢失,罚款5000元。

19、运到工地的火工品无人看管造成丢失,罚款5000元。20、随便将爆炸材料带出作业区以外,罚款3000元。

21、处理火雷管内杂物,用工具掏或用嘴吹,罚款200元。

22、加工起爆药卷地点与放置炸药地点距离不够5米,罚款200元。

23、加工好的起爆药卷放置地点与孔口炸药距离不够2米,罚款200元。

24、放炮后剩余的火工品不及时退库,在工地或车内保存和销毁剩余爆破材料,罚款1000元。

25、装药前分工不明确,工具未准备齐全,罚款100元。

26、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作业的人员超过三人,罚当事人各200元。

27、装药时使用金属炮杆或带有金属头、箍的其他炮杆,罚款200元。

28、作业区20(上风头50)米内有明火时,进行装药、爆破作业,罚款200元。

29、作业人员在炮区内抽烟,罚款300元。30、边钻孔边装药,罚款500元。

31、雷雨、大风天进行爆破作业,罚款500元。

32、雾天和夜间爆破未采取安全措施,罚款500元。

33、炮区作业人员不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炮区,罚款500元。

34、炮区未设立警示,闲散人员进入炮区接触火工品,罚款500元。

35、炮区内危害物未清理(如电缆、风管、车辆等),罚款200元。

36、装药时未按规程操作,头部或身体正对炮孔,罚款200元。

37、装药时向炮孔内投掷起爆药具,撞击孔内炸药,罚款500元。

38、炮孔充填员责任心不强充填长度不够,产生飞石,罚款200元。

39、填充炮孔时选用的填充物不符合要求或填充质量不合格,产生冲天炮,罚款500元。

40、填充炮孔时操作不当使孔内雷管母线折断,罚款300元。

41、炮孔连线时漏连,罚款500元。

42、爆破时,人员、设备和建筑物未达到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罚款500元。

43、警戒员对警戒距离估计不够,罚款200元。

44、特殊情况下,警戒距离达不到要求时,未采取安全措施,罚款500元。

45、放炮指挥员指挥不到位,使警戒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引爆,罚款1000元。

46、爆破后对产生瞎炮的区域判断不准,使瞎炮遗留在作业中,罚款500元。

47、未对瞎炮标识,罚款500元。

48、未按规定处理瞎炮方的,罚款500元。

49、警戒工和爆破工之间没有实行“三联系制”的,罚款1000元。50、雷管没有装箱上锁,罚款500元。

51、工作面残留炸药的,罚款500元。

(四)、采装32种

1、材料、工具未放到指定地点,罚款100元。

2、挖掘机作业时回转半径内有作业人员,罚款200元。

3、运转结束后控制器没有回到零位,罚款100元。

4、挖掘机提升和回转抱闸不完好时运行,罚款100元。

5、挖掘机回转时,勺斗突然变换方向,罚款200元。

6、用提梁挤大块,罚款200元。

7、采装设备在有塌落危险的较大伞檐下作业,罚款200元。

8、挖掘机直接用勺斗救援其他设备,罚款100元。

9、采装作业时勺斗从其它设备驾驶室或人员上方越过,罚款100元。

10、采装设备作业时维护和注油,罚款200元。

11、边挖掘边回转,罚款200元。

12、作业人员用勺斗挑电缆时未使用绳套,罚款200元。

13、挖掘机在作业中有人上下设备,罚款200元。

14、在机舱中睡觉,罚款100元。

15、运转中发现异常,未停止作业,罚款100元。

16、回转时勺斗拖地,罚款200元。

17、装偏车,罚款100元。

18、装车超高,挂断电缆桥,罚款200元。

19、装车时勺斗过高,罚款200元。

20、装车时未发信号或信号错误,罚款200元。

21、装超限大块,罚款200元。

22、未经批准,跨电缆装车,罚款200元。

23、挖掘机清理矸石带或处理煤堆中矸石时距离煤堆边缘近,司机对安全距离估计不足,罚款200元。

24、装车时铲斗经过驾驶室上方,罚款200元。

25、装载机作业时,与所停车辆距离太近,罚款100元。

26、装载机未给信号,汽车司机 下车交卡,罚款200元。

27、工作面洒落煤块清理不及时,装载机碾压煤块,煤块飞溅,罚款100元。

28、装载机之间作业距离太近,罚款200元。

29、装车太满,物料下落,罚款100元。30、人工搬运过重矸石失落,罚款100元。

31、煤堆超高或上部有大块,未仔细观察,拣矸拣杂物时煤块滚落伤人,罚款100元。

32、设备指挥人员指挥装载机作业时,没有确认装载机停止上前指挥,罚款200元。

(五)、运输25种

1、汽车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的,罚款200元。

2、汽车司机在装车作业时未与挖掘机司机联系,随意下车处理道路 落石,罚款200元。

3、班前出车时争抢、插队,罚款200元。

4、待装车时,司机离开驾驶室,罚款200元。

5、不按指定地点卸载,罚款200元。

6、卸载后,边落斗边行驶,罚款200元。

7、下坡时,空档溜车或熄火滑行,罚款200元。

8、车辆行驶中司机抽烟、打手机等影响安全行驶行为的,罚款100元。

9、穿拖鞋驾驶车辆,罚款100元。

10、剥离车司机随意停车处理轮胎夹石,罚款100元。

11、停车位置不当或与挖掘机设备距离不够,罚款200元。

12、运输车司机在装车时身体部位伸出驾驶室外或司机上下车辆,罚款200元。

13、挖掘机未发出装完信号,汽车行走,罚款100元。

14、超速、强行超车,罚款200元。

15、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罚款100元。

16、夜间运输车辆会车时不变光,罚款100元。

17、车间距不够,罚款100元。

18、道路落石清理不及时,罚款100元。

19、坡道上洒水不适当,冬季结冰,夏季打滑,罚款100元。20、汽车不按规定进入或离开工作面,罚款200元。

21、车辆超载、超速、违章驾驶,罚款200元。

22、废弃道路封堵不及时,罚款100元。

23、车辆私自载客,分散注意力,罚款100元。

24、雨天、雾天、沙尘天,能见度低视线不清,车距不够或未及时停止运输作业,罚款200元。

25、交叉路口抢行,罚款200元。

(六)、排土13种

1、排土作业人员没有按标准设置排土场反破和挡墙,罚款200元。

2、排土车辆在排土场发生滑坡救援时,没有专人指挥,罚款200元。

3、排土指挥人员擅自离开指挥现场,罚款100元。

4、推土机驾驶人员离开推土机时未熄火,罚款200元。

5、司机在车下检查维护推土机时,铲刀未落地也未支护,罚款200元。

6、排土场底部危险区域有人和设备时没有及时停止作业,罚款200元。

7、排土场管理人员未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排土场,罚款200元。

8、车辆未按要求进入指定区域排土,罚款100元。

9、运输车辆高速冲撞挡土墙造成设备损坏,罚款200元。

10、排土场指挥人员没有携带有效的指挥工具、照明工具和穿夜光服,罚款100元。

11、车辆站立位置不当,罚款200元。

12、车辆未落斗行车,罚款200元。

13、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罚款200元。

(七)、排水10种

1、交接班时没有交待清楚,造成积水不能及时排出,罚款100元。

2、作业人员没有穿夜光服、绝缘鞋、安全帽,罚款200元。

3、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水泵拉风、空转,罚款200元。

4、排水工巡视时未走人行通道,在塌方坡底或坡顶行走,罚款200元。

5、将水泵过流保护装置随掉不用,罚款200元。

6、随意增大或缩小水泵过流保护整定值,罚款200元。

7、水泵反转运行,罚款200元。

8、水泵运行时露出水面或陷入泥中,罚款200元。

9、夜班单独一人在边坡上作业,罚款50元。

10、带电检查、移动水泵,罚款200元。

(八)、电气、检修52种

1、电器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罚款200元。

2、使用绝缘破损或耐压不够的防护用品和工具,罚款200元。

3、低压带电作业时,无人监护,罚款300元。

4、在分支线路上停电检修时,未将跌落保险摘下,罚款500元。

5、在设备及其线路上停电检修时,开关处未加锁且无人监护,罚款200元。

6、在设备及其线路上停电检修时,未约时停送电,罚款200元。

7、在阴雨天气、潮湿地区和防火、防暴场所进行低压带电作业,罚 款300元。

8、雷雨天气时,操作跌落保险,罚款200元。

9、雨天操作跌落保险时未同时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罚款300元。

10、雨天操作跌落保险使用无防雨罩的绝缘杆,罚款200元。

11、用木棒等物品代替绝缘杆操作跌落保险,罚款500元。

12、更换挖掘机斗齿时,钳工对铲斗停放位置选择不当,罚款100元。

13、在维修车间内抽烟,罚款100元。

14、使用安装不牢固的大锤,罚款100元。

15、使用大锤时,打击方向上有人,罚款100元。

16、进行装配等检修作业时,用手指探试销孔,罚款100元。

17、用手握住工件进行钻孔作业,罚款300元。

18、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机上进行磨削作业,罚款300元。

19、在砂轮机上作业时,操作人员正对砂轮机旋转方向,罚款200元。20、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上进行磨削作业,罚款200元。

21、砂轮机反转时,进行磨削作业,罚款200元。

22、检修作业时,使用有漏电现象的手持式电器设备,罚款200元。

23、用火烘烤储油桶,罚款300元。

24、在砂轮机上使用有破裂、损伤的砂轮,罚款200元。

25、在砂轮机上进行磨削作业时,利用杠杆等外力对工件加压,罚款100元。

26、起斗检修时,未对车厢进行支护、固定,罚款200元。

27、在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未对油箱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罚款 200元。

28、氧气和乙炔管路有漏气现象时进行焊、割作业,罚款200元。

29、将焊、割器具放在80℃以上高温处,罚款200元。30、用火烘烤氧气、乙炔瓶,罚款500元。31拆装斗齿时,搬运、安装不当,罚款100元。

32、检修人员未撤出,指挥或操作失误使挖掘机运行,罚款500元。

33、拆电机前未停电或未验电直接操作,罚款200元。

34、清理现场时搬运材料姿势不正确,罚款50元。

35、拆卸油管等有压工件前,未释放压力,罚款200元。

36、检修液压部分工件时,不戴防护手套,罚款200元。

37、高空作业时投掷工具,罚款200元。

38、设备拆卸和组装时,工具选择和人员配合不当,罚款100元。

39、电瓶充电时没有检查排气孔是否畅通,接线不规范,罚款100元。40、配置电解液时,操作不当电解液溅出,罚款100元。

41、检修电器设备时未先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罚款300元。

42、检修电器设备时未闭锁或闭锁装置不完好,发生掉闸或未挂停送电牌,罚款500元。

43、使用拔具进行拔轮和拆卸轴承时,操作者方法不对或拔具存在缺陷,罚款100元。

44、检修完成后,检查不仔细,有工具遗留在接线腔内,罚款200元。

45、送电前,未进行绝缘测试,罚款200元。

46、操作人员未检查焊机、电缆、焊钳及外壳接地的完好性,罚款 100元。

47、电焊作业人员在有可燃物或爆炸物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48、氧气、乙炔瓶储存不当,使用时距离小于5米,罚款100元。

49、乙炔瓶上无安装回火防止器,罚款200元。50、使用乙炔瓶时,未直立放置,罚款100元。

51、使用氧气瓶时,未安装安全阀和压力表,罚款200元。

52、机械加工时工件夹持不牢固,罚款100元。

(九)风选操作

1、不按干选系统开、停前发出信号的,罚当事人200元。

2、不遵守干选系统启动、停机顺序操作的,罚当事人元。

3、在必须进入机箱时,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罚款元。

(十)皮带输送机操作

1、在运输皮带上站、行、坐卧或运输工具的,罚款元。

2、当人员进入输送带底部时,没有执行停电制度的,罚款元。

3、输送带跑偏时,如有人员通过撬输送带的方式解决,罚款元。

4、输送带运行时,更换照明灯泡的或带手套触摸运行部件的,罚款元。

(十一)振动筛操作

1、运转中发现电机、激振器轴承、筛子有异常情况而没有停机的,罚款元。

2、停车时,筛面有物料按下停止按钮停车的,罚款元。

(十二)破碎机操作

1、正常停机前,没有停止给料并且破碎机内没有排空物料的,罚款元。

2、机器运转时,工作人员没有退到安全距离以外并进行调整、清理和检修的人员,罚当事人元。

3、破碎机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挂出检修标志牌的,罚款元。

(十三)鼓风机司机

1、鼓风机的轴承温度超过65℃时没有采取措施的,罚款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安全阀没有按规定的压力调好。齿轮箱轴颈没有密封严密。罚款元。

3、用煤油汽油清洗滤风圈的,罚款元。

(十四)机械维修工

1、检修设备时没有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的,罚款元。

2、所有高空作业,都必须执行操作规定违者,罚款元。

3、高空作业时,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的,罚款元。

4、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违者罚款元。

(十五)电器维修工

1、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没有挂“小心有电”等字样警示牌的,罚款元。

2、在检修高压设备时,没有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的,罚款元。

3、测量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绝缘电阻后,没有及时对被测部位进行放电的,罚款元。

4、在检修电器设备时,没有注意停电、验电、放电的,罚款元。

5、雷电时,禁止在室外母线上工作并测量架空线的绝缘电阻,违者罚款元。

6、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没有执行的,罚款元。

7、严禁往电气设备上乱丢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清洗时不得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拭内部,违反者罚款元。(十六)电焊工

1、电焊设备外壳必须接地,但不能用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违者罚款元。

2、不得焊接带电、密闭、气源的设备和容器,违者罚款元。(十七)气焊(割)工

1、焊接用气瓶放置时没有立放的,罚款元。

2、对易燃物品进行气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水置换惰性气体等防火措施后才能操作,违者罚款元。

3、冬季,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冻住后,用火解冻,罚款元。

4、直接用链条、绳索捆绑起吊气瓶的,罚款元。

5、用明火去检查气瓶的胶管和瓶阀是否漏气的,罚款元。(十八)砂轮机操作工

1、在较薄的砂轮机上工作时,使用侧面打磨的,罚款元。

2、砂轮机工作时,站在正对砂轮旋转方向的,罚款元。

2.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二

关键词:露天煤矿,运行管理,机电设备

1 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特点

一般情况下, 在露天煤矿工作过程中都需要开采和运送大量的煤矿及一些石料, 因而不可避免的会用到推土机、洒水车、卡车、起重机、前装机等各种类型的机电设备, 然而在对这些设备的管理中总是存在一些问题,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煤矿工作的成本, 也没有完全发这些机电设备的最大使用效能, 所以必须做好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露天煤矿的机电设备运行具有独有的特点, 包括专业技术性强、设备种类众多、生产任务工作量大、价值昂贵、作业环境恶劣、分布广、机动性强等, 并且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较多, 而管理人员较少, 并且操作人员多为多人倒班作业,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机电设备出现问题的可能。实际数据表明, 因为机电设备管理不善、机电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煤矿井下事故占到了总事故的近三成。因此, 管理人员必须首先要具备机电设备管理意识, 认识到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不善所造成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并且充分考虑到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的特点, 包括设备众多、管理难度大、管理点分散等。尤其是当今煤炭能源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煤矿人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并且流动性大, 在这些综合压力下, 必须要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体系, 从而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最大限度地发挥机电设备的利用率, 进一步提高露天煤矿的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

2 提升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水平的途径

2.1 加强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合理和健全的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是对机电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 首先要建立专业的机电设备管理机构, 并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并加强管理监督工作, 使各项规范和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保证露天煤矿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和使用。

具体的管理制度如下:要实行机械设备统计制度, 对所有机械设备统一规划, 全面协调, 达到供需平衡, 建立露天煤矿机电设备明细表和使用台帐, 为所有的生产设备、机动车辆、计算机、通讯设备、电铲钢丝绳、坑下供电电缆等设立全面的技术档案和使用更换台账, 确保机电设备的账、卡、物相符;制定并执行机电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相关机电管理人员参加的机电例会, 总结上阶段工作, 提出机电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安排下阶段机电工作的重点;管理人员需要明确机电设备检查的内容, 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不同设备的使用地点、用途、环境等因素, 确定相应的检查及验收内容、周期, 同时对设备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对于那些对设备检查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应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处罚。

2.2 建立健全机电设备预防性维修体系

还有建立健全的机电设备预防性维修体系, 主要目的是对运行的设备进行定期评估, 检查其是否可能存在潜在的问题故障, 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 实施预防性维修, 防止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煤矿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 也可以避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 减短其使用寿命。

预防性维修主要采用监测技术, 评估机电设备的部件或总成件的机械运行状态, 从而制定相应的预维修计划,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设备计划外停机的可能, 保证设备停机时间最小, 发挥出其最大运行效益, 减少维修成本。预防性维修还包括定期维修和故障维修, 首先要将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维护视为独立的过程, 分别有专业的人员负责管理,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那些易磨损的零部件要定时更换;故障维修就是解决设备已经出现的问题, 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而有针对性的采取维修措施, 使设备恢复运转。在进行上述的预防性维修时, 还要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维修技术与管理工作标准进行, 通过开展煤矿机电设备可靠性和可维修性的基础研究, 制定包括各种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以及维护修理的各种定额标准等在内的预防性维修标准, 逐步形成科学的、现代化的机电设备预防性维修管理体系。

2.3 积极推动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 积极推动露天煤矿的机电设备信息化建设, 能够有效的提高机电设备的运行效率。首先要充分利用井下的生产实时监控系统, 并建立微机预警系统, 从而对机电设备运行进行精细化管理。还要针对井下设备管理具有环境差、难度大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等特点, 尽可能采集大量的现场数据及管理信息, 再借助计算机技术, 实现机械设备的全方位监管。预警系统要建立一定的制度和管理流程, 比如:以报表的形式打印出来, 或在PC机上直观检查, 从而可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反应, 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工作的疏漏及重复现象, 使日常检修工作安排有序开展。

2.4 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机电设备运行队伍

露天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 包括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检修、维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等, 要选拔和培养出一批懂专业技术的机电设备专业人才, 通过培训使他们理解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思维和理念, 不断掌握新技术和新知识, 以满足露天煤矿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此外, 要还定期组织机械设备操作和检修人员参加露天煤矿的机电设备操作竞赛, 形成钻业务、比技术的良好施工氛围, 并让那些佼佼者进行技术宣传, 及时推广有效的操作和检修经验, 以点代面, 逐步提高露天煤矿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3 结语

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 因此要充分结合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特点, 针对性的建立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终提高露天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邹晓萍.新时期露天煤矿机电设备科学管理浅析[J].工业技术, 2012 (8) .

[2]宋秀华.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J].价值工程, 2010 (3) .

3.施工安全处罚条例 篇三

一切从安全开始

施工管理奖惩条例

一、施工人员处罚规定

01.施工人员由于三证不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由此给项目部带来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无条件承担;

02.电工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签定施工责任书并在项目部备案,否则一次罚款500元/人次,不按规定走线的罚款500元/人次;

03.施工人员不及时按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的,所有损失均由施工队按2倍承担; 04.施工人员要举止、穿着文明,禁止和施工管理人员争吵,一次处罚1000元/次; 05.施工人员应对现场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如有损坏按损坏成品2倍赔偿,并处以2倍罚款;

06.施工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上岗一经查出罚款500元/人次; 07.施工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着装,否则罚款50元/人次;

08.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对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不进行认真清点的,交工时发现损失一律按施工队责任论处,按成品损失进行处罚;

09.施工人员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保护措施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并处以1000元/次罚款;

10.未在项目部登记注册、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本项目部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处罚现场负责人200元/人次,处罚责任施工队1000元/人。

二、施工现场处罚规定

0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发现有现场吸烟的罚款200元/人,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个;02.施工现场没有合格有效灭火设施的一律处以200元/次罚款;

03.施工现场应做到每日一清,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齐,巡查抽查时发现现场杂乱,垃圾乱堆罚款100元/次,对乱抛垃圾及向屋面下方倾倒垃圾的罚款300元/次。走道脏、乱的罚款200元/次;

04.施工现场高空坠物,仅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的,罚款500元/次,被投诉到项目部的罚款500元/次,被投诉到总包单位的,罚款1000元/次,被投诉到业主和监理 名称:霸州项目部

地址:霸州市体香温泉小镇 华宸建设集团石家庄炳楠垠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切从安全开始

单位的罚款5000元/次,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05.施工队现场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的一次性罚款5000元; 06.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否则处以100元罚款。

三、现场负责人处罚规定

01.施工负责人接到项目部的安全问题反馈应及时妥善处理,被投诉到中航港的,一律处罚100元。投诉到项目部总经理处的,一律处罚500元。投诉到业主的处罚1000元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02.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在每日下班时应检查水、电应做到停水、停电后离开现场,由于违反此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并处以1倍罚款。

四、施工队处罚规定

01.被项目部开除的施工队,将自动丧失在项目部的一切利益及质保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工材料处罚规定

01.施工工长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材料品牌、标准的使用,否则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施工工艺处罚规定

01.施工人员严格按项目部工艺标准施工,不按规定施工的一律拆除并100--500元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02.对施焊材料和焊缝未刷防火涂料、未进行防锈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处以罚款200元/次;

03.对违反项目部规定的施工工艺,且工程尚未完工的,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项目部施工工艺,未整改经检查属实的,依据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八、其他规定

01.巡检在抽查材料时,施工队应服从巡检要求拆除半成品或成品,以配合巡检验证材料。如有材质问题,则该施工队此工地此种材料均按有问题论处,将处以3倍罚款。

名称:霸州项目部

4.宿舍处罚管理条例 篇四

最近一段时间我院宿舍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频繁发生,宿舍出现脏、乱、差等严重的问题,为了加强我院宿舍安全建设,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宿舍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大功率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锅、电热杯等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和酒精炉、蜡烛等易燃物品,违反者按以下条例处理。

 凡发现有大功率的宿舍,第一次违反者对宿舍全体成员进行口头批评,并写深刻检讨(5000字以上)交给辅导员;两次及其以上违反者,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全部评优评先资格,党组织发展资格也将受到影响(党员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关纪律处分)。

 对其大功率使用者本人扣其相应的品行分一次5分,宿舍长一次2分;使用者不承认的,扣宿舍全体成员品行分5分。

第二条:宿舍卫生 宿舍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被褥要叠放整齐,地面要保持干净卫生。宿舍卫生由自律委周一、周三例行检查,每月评比最优最差宿舍,在院内进行公告。

 检查宿舍卫生有不打扫的给以宿舍长通报处理。

 被褥不叠放整齐的给以本人通告批评。

第三条:换锁及晚归现象

 宿舍有换锁现象要交一把钥匙给楼管,否则后勤检查打不开门的会按大功率情节对待

 对于晚归人员,宿舍长要及时把晚归人员报给自律委人员,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在通报、处罚发出后有疑问者请及时与自律委联系。

第四条: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休闲会所技师管理处罚条例 篇五

管理是严肃的爱

培训是最大的福利

1. 坚决遵守日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认真学习,违者必究,严重时送公安机关处理。

2. 2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酌情罚款处理,月累积超过三次罚100元,旷工一天罚300元,旷工二天罚600元并停牌处理,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3. 技师需要请假的(三天之内的)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由经理批示,技师需请长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十五天书面申请交由经理审批。满一年以上的,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由经理审批。临时请假,事假一天以上者,需经理批准,病假须及时通知当班主任开请假条,上班时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单,电脑收费单)。如有违规,视实情做出扣罚。

4. 仪容仪表要整洁,上班不佩戴工牌者一次罚20元。

5. 见到同事,上司,客人未打招呼或礼貌问候,发现一次罚款10元,屡次再犯罚50元。6. 乱丢垃圾者,不注重技师房和公共卫生者,发现一次罚20元。7. 技师房内严禁喧哗,吵闹和大声的嬉笑,发现一次罚20元。8. 随意涂改公司规章制度,通知以及文字类的,罚300元。

9. 技师抽烟到指定地点抽,严禁在技师房内抽烟,发现一次罚20元。10. 不服从上司以及前台任何合理工作安排者,罚300元以上或解雇处理。11. 有直接或间接的欺骗行为及偷盗公司,贵宾或同事财物者,立即无薪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12. 不准向客人及公司员工诉说不利于公司的传言或泄露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一经发现,立即无薪解雇。13. 引带人员进入公司闹事或恐吓客人或同事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4. 技师无论何时都不准与客人串通,请求客人出面解决影响部门管理制度的要求,否则罚300元,情节严重的无薪解雇处理。15. 串通管理人员为自己拉客,并从中牟利者,技师罚300元,管理人员当即无薪解雇。16. 严禁在技师房内赌博,一经发现凡参与者每人罚50元。17. 挂牌上钟的技师应留下确切的联系方式,更改后的通讯号码应通知相关人员,否则违者罚50元。18. 联系技师返岗上钟,不复机或不接听电话者,罚50元,复机或接听电话后故意隐瞒真实行踪,欺骗上司者罚50元,并停牌三天。19. 不得损害公司的公共设施或房间的配备物品,照假赔偿。20. 诽谤他人或中伤同事者,罚500元并解雇处理。21. 技师不得有任何理由动用。食用公司提供的免费饮品。发现罚50元。22. 上钟时,蓄意破坏或影响公司形象的技师,一经发现立即开除。23. 技师不得向客人透露或谈论其他客人或技师的个人问题,隐私,一经发现罚300元立即解雇。24. 在公司范围打架斗殴不经正常手段解决问题者。立即开除。送派出所。25. 技师不得向客人透露或谈论其他客人或技师的个人问题,一经发现。罚50元 26. 不熟悉房间设施操作或不懂装懂者,导致客人投诉一经发现罚50元并停牌。27. 上钟时间私自接见亲友或处理私人事务,导致无法正常运作者罚50元。28. 共同维护技师与楼面员工的工作态度,对上司或楼面员工辱骂者罚200元,态度恶劣者开除处理。29. 上钟时间打电话到其它房间或私自打扰客人者罚100元。30. 如客人不经意或有意损坏公司物品时,在技师知情的情况下未上报给管理人员者,损坏物品由技师照价赔偿。31. 技师上钟期间,因技师未提醒客人而导致客人丢失物品的罚200元并赔偿客人一切损失。32. 听到通知上钟,必须在三分钟内到达指定上钟地点,如果因速度慢影响上钟,发现一次罚50元并作打后牌处理。33. 技师上钟时不得佩戴手机,手表,戒指等影响做钟的饰物,一经发现罚50元。34. 技师上钟进房必须按规定程序敲门,落落大方向客人鞠躬问好,退钟时也要彬彬有礼,不可流露对客人不满的情绪,下钟时也要礼貌送客,因此遭到投诉的罚100元。35. 上钟时,对客人说话不婉转导致客人投诉者发现一次罚50元,如有私自退钟者,停牌培训并罚100元。36. 客人投诉上钟时无笑容,不理睬客人的合理问题,觉得不耐烦者,一经投诉罚100元。37. 以任何借口拒绝工作或加班者罚10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解雇。38. 技师见客敲错或走错房间者,一次罚20元,并打尾牌。39. 客人如投诉手法不到位者,停牌培训并重新交培训费。40. 上钟时看电视或玩手机不用心给客人按摩沐足者,一经发现罚100元并停牌。41. 上钟技师故意向客人隐瞒有关的服务项目者罚100元。42. 技师私自向客人推荐其它技师上钟者罚100元,管理人员罚200元。43. 技师提前下钟超过5分钟而未通知前台者罚50元,导致客人投诉的罚100元并停牌。44. 被客人投诉强索小费或表露索取小费意识者,一经发现罚索取小费的双倍,如有再犯立即开除。45. 申请公休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否则不予批准。严禁打电话请假,托人请假,更不可让客人或老板为自己出头请假,违者严重处理。46. 技师如果在同一时间内碰到两个点钟,按先后次序而定不得挑选客人,违者罚50元并取消点钟。47. 凡被公司开除之员工,一概不退押金,不结算工资,永不录用。48. 凡欠钟人员必须一天内补齐,超过一天未补停牌处理。49. 技师凡被停牌,请假三天者,工资一律推迟十天发放。50. 凡解雇技师一律罚款500元再行结算工资。

注:此条例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即日起执行

6.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篇六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篇七

1、工程例会制度

(1)开会时间:每周按既定时间召开,以业主或监理代表通知为准。

(2)参加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3)主持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部长(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项目监理)整理并经与参会代表会签同时报送业主。

(4)会议内容: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及有关工程现场事宜。

(5)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会不得迟到,迟到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向总监和业主代表请假获准并委派其他人参加,否则扣管理费500元/人次。(6)施工单位每周例会当日上午10:00前向监理呈交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2、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内不允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2)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等,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管理人员佩带统一颜色安全帽,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监理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无证上岗者不准上岗,违者罚责任人100元/人次。

(6)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扣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对于大便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罚款减半)。

(7)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反者每人50元/次。

(9)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

(10)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管理费1000元/次,所在单位应将当事人调离本项目。

(11)施工单位需教育好职工不得偷盗,发现一次,以前所有丢失物品均由该职工所在单位赔偿。

(1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工种。

(13)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由业主或监理通知对方单位进行更换;素质差的单位,经多次帮助仍无提高时,正在或将要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方面造成严重问题时,请示建设单位领导劝其退出本项目施工。

(14)所有施工单位由业主和监理全面协调。项目经理不服从协调者,以书面形式请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进行协调或更换。

3、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100元/处。

(2)楼内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准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抛扔石块垃圾等,每天收工前将楼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处次,由于抛物造成损失的由抛物方承担全部损失。

(3)安全网架设符合规范要求及业主方和监理方的统一要求,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处。

(4)临时电架设要符合规范和规程要求,电门箱上锁,且要有专人负责,一机一闸一保护,且要有相应的配电系统图,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处。

(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各主体承包单位要设置门卫,不允许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出入现场要登记,有专人接待,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管理费50元/次。

(6)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有关标识牌,如设置广告牌,必须经过业主同意,由业主统一安排,违者须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7)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易坠落部位要设围栏防护,未设防护或防护不到位须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处。

(8)危险部位要设警示牌或警示灯,违者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处。(9)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不准晾晒衣服,违者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20元/件。(10)工地职工食堂应悬挂相关许可证,相关人员必须有身体健康证,否则不得进行生产和营业,违者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11)厕所必须为水冲厕所,每日早晚各冲洗不得少于1次,违者扣管理费50元/次。

4、工程进度管理

(1)严格执行已经上报且经过监理、业主代表审核同意的进度计划,对于不执行建设单位总进度计划,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的,扣罚管理费1000元/次。

(12)按总进度计划各单位指定周作业计划,连续两周未完成周计划,影响到总工期时,按《施工合同》相关条例执行。

(13)因劳动人员组织不力,工程材料以及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等组织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其他施工单位的进度造成影响,扣罚管理费1000元/次。

(14)必须按建设单位统一部署,确保外协单位及时进场,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对故意不执行建设单位要求的单位扣罚管理费500元/次。

(15)必须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按月上报月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违者立即整改并扣罚管理费100元/次。

5、工程质量检验管理

(1)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

a)原材料进场按工程进度必须提前两天向监理和业主申报材料进场计划,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次。b)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场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c)材料使用前,承包单位应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实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查,未经核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元/次,并拆除擅自使用的材料。

(2)土建工程检验管理

a)承包单位底线放完后,须报监理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次。b)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浇筑,各道工序责任落实到人,未经报批,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c)砼模板经拆除后,砼观感检查蜂窝麻面严重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d)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e)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时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f)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若未做此试验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并做实验。g)钢筋绑扎、焊接、机械连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连接点扣付工程管理费100元。

h)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的,立即整改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处。

i)模板经检验发现焊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

j)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k)模板表面油污较严重污染钢筋的,经发现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

l)砼浇筑前须将配合比通知单、砼试配情况交监理审核,若未经监理公司签字而浇筑砼,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m)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发现漏振的,立即按照标准进行整改,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n)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o)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施工,对违规施工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p)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q)砼浇筑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r)预留洞口漏设,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

s)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单位。

t)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u)电、气焊应采取防火措施。

v)在砌筑过程中,若砌筑材料未按照规范提前润水而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处。

w)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结筋,及存在其他质量通病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工程管理费500元。

(3)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检验管理

a)

施工必须遵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分规程规范和业主代表的相关要求进行,遵照工程施工工序施工,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次。b)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若设备基础复验未合格便进行设备就位固定,扣工程管理费200元/台件,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c)所有管材、钢材、主要阀门、部件、电焊条等到货后,必须进行材料报验,否则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次。d)给水、采暖、制冷、热水、消防、空调水等供水系统均按试压要求,严格做水压试验,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次。e)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水压试验,不经试压不准进行安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元/个。f)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g)设备、管道系统、主控阀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规范规定施工,违者扣工程管理费200元/个,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h)通风和空调管、管件制作,经检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而不积极整改的,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件,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i)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出现漏项工程,每项以该工程造价的30%扣除工程管理费,并限期完成漏项工程,直到满足要求为止。j)排水管道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4)电气安装工程检验管理

a)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发现后除令其整改外,并扣除工程管理费2000元。b设备安装

 配电盘成套柜安装: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实验记录,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必须返工,如没有做好记录,必须补做并扣工程管理费500元。

 设备验收资料不全除补交外,扣工程管理费500元。c)母线安装(母线排和保护式母线)

 母线安装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有无腐蚀和损伤、裂纹等,并做好记录,报送监理。如安装后发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扣付工程管理费100元/处,并令其补救。 母线及其金属构件应按施工规范安装。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扣工程管理费200元/次。d)电缆敷设

 电缆敷设与电缆头制作,应按图纸标注的路径和标高敷设,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各项规定,并做好安装记录。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除限期整改外扣工程管理费200元/次。

 工程验收时,应交齐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如在验收时缺少必要的文件资料,除应补交外,扣工程管理费500元。e)配线工程

 明、暗配管应按施工规范的各项标准实施。施工人员认真检查,管线敷设后发现违反规范标准,除限期整改外,根据情节扣工程管理费50—300元/处。 预埋管除按规范施工外,应按要求做好隐蔽记录并做好工程报验单提交监理,经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如未报验、检查就隐蔽,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 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验核,否则不准安装,扣工程管理费200元。f)桥架安装

 桥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业主对桥架进行外观检查,未经监理验核,不准安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 桥架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标高和路径施工,如因与其它专业有冲突时,需通知业主专业负责人,设计院和监理确定方案后,接到技术联系单方可施工。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安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并令其整改。g)开关和插座安装

开关插座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评定标准。如超出标准且不积极整改者,视数量和程度扣工程管理费50—500元/处,并令其整改。h)电梯电气装置安装

 在电梯安装前提交各种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业主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安装。未经确认即行安装,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

 电梯进场后业主、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共同按装箱明细单开箱检查,四方认定无误,方可安装。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即开始安装,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i)电梯安装施工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没有资质证明的单位,不准进场施工安装。

J)动力箱、照明配电箱:动力、照明箱应按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和规范安装的,发现后通知整改而不彻底者,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个。(5)内外装饰工程检验管理

a)装饰材料实行报送“封样”制度,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封样”产品的质量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200元/次。

b)内外墙装饰材料报验、工程报验不及时每次扣管理费200元。

c)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验评标准施工不积极整改的扣管理费200元/处。

(6)防水和保温隔热施工管理

a)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材料规范的要求,进场时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300元。

b)防水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队伍必须是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中对其基层处理、搭接、边角处理、管根和泛水等细部处理、防水厚度等要认真细致,防水完成后要按照要求进行蓄水试验,每道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检查后发现漏洞,扣工程管理费200元/处。c)保温隔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材料进场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500元。

d)保温隔热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中对基层交验、拼接、黏贴、锚固、加强网布设置、聚合物砂浆施工、门窗缝隙的发泡和打胶等要认真细致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扣工程管理费300元/处。

(7)成品保护管理

杜绝野蛮操作,做好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保护不好者,除对被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恢复外,视情结轻重扣责任单位管理费100-500元/处,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6、工程内业资料管理

(1)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同步、齐全、真实”的原则进行,违反上述原则之一,扣罚管理费2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各类内业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业、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照录声像资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和相关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管理费500元/次;经业主、监理检查不到位,除限期整改外扣管理费200元/次。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组织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各项安全操作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关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各类职工认真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施工人员安全保护,原则上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当必须进行时,按上保护下的原则进行工作,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或疏忽管理造成重伤事故以上的扣管理费10000元/次,造成轻伤事故的扣管理费1000元/次。

(2)文明施工方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业主、监理的统一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统筹管理,生产作业区域内要做到工完场清,日干日清;材料区域内要做到各类材料堆放整齐,现场和谐美观不凌乱,标识牌清晰,样式统一;外脚手架、安全网色泽统一,系挂整齐、美观、牢固;生活区域内道路清洁、平整,宿舍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好,各类生活设施、用品规放整齐等等,违反上述规定扣管理费100元/处。

8、检查方法、时间

(1)监理公司作为本工程管理规定的监督执行人,负责每日做好巡视检查及记录工作,发现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即可以按章处理,每周工程理会前进行总结汇总并将处理单证上报业主代表。

(2)业主代表定期组织监理公司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或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进行联检,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情况通报。

(3)本工程管理条例要求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全力配合、严格执行,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检查提出批评的,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若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记录不良行为的,在加重处罚的基础上再次重罚。

8.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八

二、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条例

1、施工现场的围墙及门楼设置必须符合本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要求,不按标准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3000元,并强制责令设置到位。

2、工地入口应有专职门卫管理制度,实行封闭管理,不按标准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1000元,并责令设置到位。

3、施工场地主干道应用砼进行硬化,保持经常通畅、整洁,所有道路无大面积积水,否则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搅拌机棚、砂砾石堆场等易积水的地方应采取砼硬化及有组织的排水措施,严禁将污水、废水不经沉淀直接排入机电市场及市政排水系统,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现场各种物料堆放应规范整齐,并分出不同品牌规格,进行标志区分。不按要求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200元,并责令设置到位。

6、各工序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方案和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罚款500元/次。

7、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班收工时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如不按要求施工,或不注意对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200元/次,并责令整改到位。

8、严禁高空抛物,所有垃圾不能直接从上往下丢,松散材料、垃圾应采取袋装或桶装,通过楼梯或人货电梯的人工搬运或机械运至地面,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水冲式厕所,应有专人进行管理,建筑物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和追究责任人。

10、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背心、达赤膊、穿拖鞋、打赤脚和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次处罚50员/人?次。严禁野蛮施工和不听从监理、发包人工作人员的调度,不服从整改指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售搂等场所发生打架、斗殴起哄、闹事等不良事件,每次罚款500元,并书写保证书。

11、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施工标牌、安全警示和禁令标志及宣传教育栏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1000元,并强制责令设置到位。

12、施工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严禁任意拉接电线;实行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施工用电应设漏电保护装置。不按标准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设置到位。

13、所有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实行报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应有使用操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按标准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设置到位。

14、工地不扰民;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生明火;必须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5、外脚手架应按规程要求设置兜网和铺设脚手板,脚手板应满铺不少于两层,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并禁止堆放过多的物料,不按标准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设置到位。

16、不按要求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不按规定挂设安全网,不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杆、剪刀撑等,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设置到位。

9.公司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条例 篇九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工作的日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在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

2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5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商誉的。

9、对公司其他有利的。

二、处罚

1、不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2、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影响工作的。

4、上班擅离职守,串岗,利用网络上网或者收看与工作无关的。

5、工作不负责,对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没有及时完成的。

6、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7、不服从正常调动,无故拖延、终止或者拒绝工作的。

8、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使用公司内部设施办理私事的。

10、滥用职权,肆意挥霍公司财产的。

11、损公肥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12、诋毁公司形象的。

13、有损公司其他利益的。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 篇十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广济医院管理处罚条例 篇十一

为了强化医院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使全院员工牢固树立“以安全为主线,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特,特制订管理条例处罚标准如下:

一、在上级部门或医院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中被批评情况属实者每人处罚50元。

二、迟到早退者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罚款30元,半小时以上不到者按无故不到岗处理。

三、发生纠纷,医疗事故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问题,经查实者给予罚款处罚。

五、在院员工不允许吵闹,严重损害医院形象者,每次处罚30元。

以上罚款用于年终评比获得先进科室,模范个人,特别是对医院发展起到改革性意见和技术上有新突破的员工的奖励基金,另外有严重违犯条例者予以开除院籍处罚。

本处罚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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