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2024-09-28

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共8篇)

1.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一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瓦管委(洪雅林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1、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

3、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和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和队伍建设基础。

4、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赵明刚任组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伍秋军、县公安局副局长谢平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委、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人防办、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洪雅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广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一是制定“四-2-

个能力”建设标准。二是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宣贯培训。三是强化“四个能力”建设督导检查。四是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3、推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在消防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互通消防监管信息。二是实施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政府将与各级各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列入政务督查主要内容,定期实施检查考评。

4、大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一是健全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配备消防专(兼)职干部,及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要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整合保安、巡防以及社区民警等力量,建立完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二是建立“网格”排查隐患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工作制度;要充分发动基层安监办、工商所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三是完善初起火灾扑救机制。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区消防力量建设,做好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依托农村、社区现有治安巡防队伍,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治

安巡防内容,并有效承担扑救初起火灾任务。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城乡规划源头入手,按照“一年集中清理,两年综合治理,三年整体达标”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城镇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分类别、分阶段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5、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一是持续整治火灾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三是探索执法工作新模式。四是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

(三)工作进度

1、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不少于20%的单位达标,并确定不少于10%的试点单位;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8月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2010年,各级各部门要对国务院15号文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抓紧落实既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启动编制“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3、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2010年,乡镇政府、街-4-

道办事处全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柳江、高庙镇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2011年,各行政村、城镇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012年,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4、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2010年,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结合。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不断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各级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公开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不断拓展完善公民参与火灾预防的渠道。

(三)严格实施检查考评

各级、各部门要将“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县政府将每年对

各级、各部门“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各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2年8月前,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防火墙”工程总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表彰。

-二〇一〇年五月日

2.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二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刘建国副区长 讲话

一、高度重视

二、落实责任 加强监管 提升救援能力

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建设水平。200多家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加,硬软件 1基础设施达标 2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落实好防火巡查 定期组织培训和消防演练 切实提高防火能力

切实提升消防的监管水平加大对各行业的监管 建筑消防 对违法 加强消防安全巡查,乡镇村要组建村民消防力量应急救援队层层抓落实 谁检查 谁签字 谁负责 安全自查 隐患自除 责任自负 消防安全责任体制 消防协作

3.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三

各村(居、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升我镇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关于印发x县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力争村(居、社区)、各企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镇火灾形势稳定,和谐x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机构

成立x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见

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国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镇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评,督促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工作,要及时上报县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x年内,完成镇消防规划编制,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对消防规划及时进行修订。根据市政道路建设情况,加大市政消防栓建设力度,确保镇域内每条道路上都有市政消防栓,加强对公共消防实施的管理维护,严查偷盗市政用水。

(二)夯实各村(居、社区)、单位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各村(居、社区)以及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回迁安置点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3、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深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和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承担起小区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单位要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明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落实巡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2、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报县消防部门备案。要强化队员巡查检查、灭火救援技能的培训,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3、提高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单位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单位建筑物每个楼层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标志明确,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大消防培训教育力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检查,强化督促落实。

4.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四

(2010年11月18号)

为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我乡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对2010以来的“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托格拉克乡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推进情况。为确保全乡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乡长肖克来提组长,党委副书记古军圣,党委委员、副乡长马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安办、综治办、派出所有关人员、各村委会主任,学校校长和消防安全协管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迪力木拉提〃亚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乡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年初,乡长肖克来提代表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和校长签订了《乡消防安全“防火墙”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根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召开了全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动员会,并制定整治方案下发到各村委会,要求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完成阶段性的各项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动员部署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并下发了《高新区推

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高防安[2010]14号文)、《河南省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2010)以及《高新区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四个能力”标识牌制作方案》(高防安[2010]16号文),同时制定了社会单位全年培训方案,制作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培训课件和培训教案等培训资料,明确工作时间表。大队根据辖区单位实际,结合“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指导单位制作了消防巡查、检查细项、培训、演练记录表,修订疏散预案。通过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等“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档案”和消防安全标识管理标准来帮助社会单位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施,全面推进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会三化”建设。

辖区二级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分别为:焦作迎宾馆、香格里拉饭店、焦作市疾病控制中心、万鑫商城、焦作一中、焦作市福利院。大队按照“重点培育、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了这6家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大队按照总队和支队的要求阶段性对社会单位进行检查。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细则》逐一对6个单位场所进行验收,从检查验收情况看,一是各单位上传下达工作到位,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其中焦作迎宾馆、焦作市疾病控制中心、万鑫商城召开了“四个能力”建设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各单位多措并举

落实到位,严防工作棚架,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各单位按照年初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制作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档案建设。并按照要求圆满完成了“三会三化”标识牌制作,区管委会领导和大队主管多次下单位检查督促,调动单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也在组织制度等档案建设和在单位内部开辟消防宣传阵地上狠下功夫,6家单位按照要求供制作60*80消防宣传海报18个,2.4*1.2消防宣传橱窗24个等。

(二)举办“四个能力”建设培训班,开展重点单位“明白人”培训,主动上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员工普训。

高新大队按照“易讲解、易领会、易操作”的原则,建设了教、训一体的固定消防设施教学体系,结合辖区实际制作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福利院、大型企业等消防培训课件和培训教案。并在大队建立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的教育阵地。

大队向社会单位发放了《河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推进“三会三化”建设宣传手册》等相关文件以及挂图、音像资料等5百余份,大队严格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目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家,达标 家,达标率为 %。

二、存在的问题

(一)员工普训工作的质量不容乐观。在抽查单位时,现场提问共18人,其中6个单位的10名员工能较为准确地说出“四个能力”的具体内容,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处臵程序,其中8名员工只能大致回答所提问题。

(二)抽查派出所列管单位仍是薄弱环节。总体来看,消防安全二级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要好于派出所列管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

(三)“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不高。大队按照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四个能力”建设验收细则,检查的6个二级重点单位复核得分都超过达标要求的700分,符合达标条件。但不能仅满足于达标,应该进一步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到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辖区以样板单位经验做法为标准,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全面推广“防火墙”,首先实事求是核定辖区所有大队、派出所列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数。

(二)扎实开展普训工作。要进一步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个单位都至少有两名“明白人”,保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明白人”名单及培训情况建立专门档案,并组成消防宣传小组借用消防宣传车等辅助工具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宣传。

(三)加快“四个能力”建设进度。针对各单位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要深入单位指导“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对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抓紧进行自我完善、评价和再次验收申报。

(四)把好单位达标验收质量关。严格落实验收工作标准,认真开展达标验收,逐一复核、建立达标档案,绝不能擅自降低验收标准和要求。对于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方面存在隐患的单位一律判定为验收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争取在最短时间内通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更要加强复查回访,以防出现工作松劲情况。

5.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五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 全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构筑全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构筑全省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省公安厅

为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精神,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夯实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为着力点,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

2.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011年,市、县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3.设施建设责任。各级政府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对不能满足防火、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确保沿海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沿海开发同步发展。2010年,全省化工集中区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站建设任务。2012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80%以上,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的90%以上。

4.检查考评责任。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考评范围,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推动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强化《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综合考评内容。

(二)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两小时组织一次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建立志愿或“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全面实施消防控制室身份证管理制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操作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2011年底,完成消防部门已培训发证的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市建成城市远程报警系统,联网接入率达50%以上;2012年底,所有消防控制室报警系统与城市报警系统联网。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社会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要重点加强员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安全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其消防安全技能与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相适应。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卡拉OK场所按规定安装消防安全音视频提示系统。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5类场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1年,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2年,5类场所的一般单位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1.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城市社区消防组织,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3.群防群治。村民、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相互督查,确保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巩固和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消防工作建设,将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纳入社会化巡防内容。加强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突出对老弱病残、少年儿童和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逐步在70岁以上独居老人居住场所推广应用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

4.队伍建设。乡镇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城市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

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城市社区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城市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巩固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逐步升级为政府专职消防队。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交管、刑侦、网监、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2010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整治,确保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配齐配强消防监督警力,完善消防文职雇员聘用、管理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逐步拓宽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范围;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

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从2010年起,建设和拓展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各地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

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上半年各地制订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进行。强化督查考核,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每年组织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主题词:公安 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部署,学校决定从现在起到2012年末,在全校实施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尹长安

副组长:朱兹文 陈聂图梁明法

成 员:由校长室、校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赵伟担任。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自检自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管、火灾隐患自除”。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作为实施“防火墙”工程的领导机构,确定责任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

得了”。各单位要建立一支精干的灭火队伍,承担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各单位要确定应急疏散引导员,熟悉引导疏散程序。师生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技能培训,使师生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10月底前,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专栏;后勤管理部门要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及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五)提高消防基础设施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灭火器材完好有效”。后勤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存在故障的要尽快修复,确保正常运行;防火部门要做好灭火器材更新换代工作,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墙”工程

建设和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本单位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全面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防火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各单位实施“防火墙”工程的监督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的源头控制。

(三)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学校后勤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四)抓好消防骨干培训。各单位要抓好消防骨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参加消防专业培训,确保每个单位都有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骨干队伍。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并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上岗。

7.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七

宾政办发〔2010〕54号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各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宾川县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三日

宾川县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66号),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提高全县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即: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即: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队伍建设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即: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全县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乡镇、华侨管理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等活动,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双重挂牌督办制度,形成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应急救援职责;建设、电信、电力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乡改造、建设中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管,严格对城市建设用地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消防监管;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大型活动审批、火灾事故处理和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工商、文体、卫生、广电、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宣传、全方位应急疏散演练、火灾隐患自查整改等活动,真正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机制,确保社会单位落实“4321”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四有”: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文字式或卡片式消防工作档案,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标识;“三会”:会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两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一通”: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单位防火检查应做到“七保证”(即: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用火、用电规范;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保证防火卷帘下不堆放物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在位、完整有效;保证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清晰)。

2、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在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会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快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在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能引导人员疏散。做到“五要二会”(即: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要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要开展灭火演练;要熟悉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要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要领、基本程序;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

3、提高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单位建筑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做到“五掌握”(即:掌握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掌握火场自救技能;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依靠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做到“六有”(即:有醒目的消防设施器材标识;有正确的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有明显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有广泛的消防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等;有固定的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有长期的消防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

防安全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达标;2012年,包括一般单位在内的所有社会单位基本达标。

(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按照全县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规定(标准),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实做到“三室一庭”建设,设立消防工作室和器材室,做到“五有”(即:有人员编制、有办公地点、有经费保障、有工作任务和工作追踪机制)。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村(居)民防火公约》,构建“三级联防(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互动(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的消防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有组织,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成立派出所消防中队,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九小场所”监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消防工作。完善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将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三村四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村委会要落实“1234”要求(有一个消防水源、两台手抬机动泵、三支水枪、四盘水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结合宾川县10个乡镇“山中有村,林中有寨”的实际,在已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施“村村有队伍”的工程。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要切实发挥中介组织在消防工作中的杠杆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消防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依法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火灾痕迹物证鉴定、建筑消防咨询、火灾损失评定、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城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职业培训、消防产品检验等中介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积极引导公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对农村村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投保予以重点扶持。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要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要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快速做好勘查、定损、理赔等灾后服务工作。要依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性组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旅游、石化、烟草、电力等行业探索消防安全分析评价方法,推动建立消防安全自律机制。

(七)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着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要构筑立体消防宣传平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要不断创新消防管理,深化区域联合执法模式,认真做好执法帮扶和传、帮、带工作。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用足用好罚款、关停、查封、拘留、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严厉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防火墙”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牵头,部门、行业、消防等参与的“防火墙”工程的领导机构。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要制订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筑牢“防火墙”工程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推动系统、部门将筑牢“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培养指导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行家里手。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

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同时要运用各种传播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筑牢“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结合实际,分别培育、树立典型,打造筑牢“防火墙”工程建设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此基础上,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筑牢“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8.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汇报材料 篇八

(2010年5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以及 “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着力提升首都防控火灾整体水平,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建设世界城市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刚才,大家观看了第一季度火灾形势分析片,子新同志就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全力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要逐级分解职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政府“民心工程”,精心组织研究,周密部署实施,狠抓措施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市政府将结合区县政府落实

-1-消防工作责任制年终考核,对各区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二是加快规划实施。现在距“十一五”消防规划结束和“十二五”消防规划启动只有半年多时间。截至目前,昌平、崇文、平谷、密云、延庆、顺义、门头沟、亦庄开发区等8个区(县)的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已投入使用,另有14座消防站建成并投入执勤备防,其中大兴、石景山、通州、密云的力度最大。但是,仍有部分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进展缓慢,与规划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消防规划目标完成。同时,要加大调研力度,加快“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步伐,确保编制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消防规划编制发布工作。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市和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区县、各部门领导一定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措施落实。要定期组织考评,奖优罚劣,堵塞漏洞,推动工作。

二、切实抓好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

一是完善工作标准。要结合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明确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要求。文化、教育、卫-2-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合作,制定出台符合行业特点、贴近单位实际的“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明确建设范围、内容和验收方式、方法,实现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统一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

二是确保培训到位。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按照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要求,科学编写培训大纲、确定培训内容,分批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既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又要体现经常性、反复性,也要做到规范化、全员化,使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真正成为“四个能力”建设带头人,消防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真正成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真正成为“四个能力”建设责任人。

三是实施典型引路。要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北京建设”、单位等级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建设标准,集中开展试点工作,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考核评比,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三、切实整治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薄弱环节,解决直接关系民生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基层消防组织。近年来,通过努力,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但小火亡人情况仍然比较突出,仅今

-3-年前四个月,就已造成14人死亡,其中朝阳区死亡7人,说明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仍很薄弱。针对这一实际,4月16日,市公安局专门召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全市社区、农村等第三级消防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也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第三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抓好人员配臵,落实保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同时,积极督促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整合保安、巡防等力量,加强宣传检查,落实弱势群体监护措施,建立基层火灾综合防控体系,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二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推进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器材配臵工作,完善、落实维护保养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重点推进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水源、道路、房屋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有效扑救初期火灾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完善消防群防群治机制。要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社区和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水平。要以社区和乡镇为基本单元,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制度,按照分片包段等方式,建立“网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发挥农村、社区保安员、志愿者、合-4-同制消防员的作用,组建一队多能、覆盖城乡的专、兼职消防组织,发展志愿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近期,福建、广西、广东、江苏、陕西等地先后发生针对学生和幼儿的恶性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必须高度重视,对校园安全检查防范要切实加强,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市委刘淇书记批示:“为认真落实胡总书记批示和中央领导要求,在我市各区县所有学校、幼儿园等都要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各区县主要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迅速加以落实,严防此类案件在我市发生”。近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发现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少数学校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仍然不强,部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或故障运行;有的学校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差,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有的寄宿制学校宿舍楼增设隔墙或铁栅门,影响安全疏散;有的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存放、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有的学生宿舍私拉临时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甚至使用液化气、酒精炉做饭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各区县、各部门尤其是教育、公安、安监、工商等政

-5-府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领导重要批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去年,北京市发生了几起校园彩钢板临时建筑火灾,各区县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引起高度注意,切实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彩钢板建筑一定不能作为学生宿舍使用,对于将彩钢板建筑作为学生宿舍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停止使用。另外,最近,公安部专门印发《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专门制定北京市贯彻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抓好落实。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6-赵子新副主任在北京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5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从更高层次提升首都城乡火灾抗御能力,按照公安部《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具体部署,结合首都消防工作实际,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按照基础建设、深化推进、全面落实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防火墙”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项重点内容:

第一项,消防法规及规划体系建设。以修订出台《北京市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北京市及各区县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北京市及各区县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颁布区县和乡镇消防专项规划为重点,加快北京市消防法规及规划体系建设进程,建立与首都创建世界型城市战略方针相适应的消防法制体系,为持续推进全市消防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加快《北京市消防条例》立法调研和修订论证步伐,审核评估各级“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各级“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区县和重点镇消

-7-防专项规划。

第二项,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建设。在继续贯彻执行《北京市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基础上,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消防工作督查考评等机制,从多角度、多层面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保障落实政府及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的“四项责任”。今年,以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及督查考评等多项制度为着力点。深化落实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第三项,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制定出台相应标准和办法,明确行业部门推动实施职责,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普及的方式,分行业、分系统逐步规范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御能力。今年,制定出台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建立试点建设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

第四项,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从维护首都消防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重要季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公安部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消-8-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改善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今年,主要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消防保卫任务,并集中开展以高层及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第五项,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整治。始终坚持推进农村和社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首都综治重点地区等区域消防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整体提升区域火灾防御能力。今年,街道、乡镇全部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或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实施辖区消防工作,全面改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消防安全环境,大力优化农村、社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环境,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第六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首都全面建设世界型城市过程中,抓住历史性机遇,依据各级各类消防规划部署,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推进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进程,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提升首都灭火救援保障能力,保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全国一流行列。今年,制定出台《消防水源建设标准及建设管理使用规定》,完成消防队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器材购臵任务。

第七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依托各类基层组织机构、综治及安全监管队伍、群防群治力量,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

-9-设,建立起严密的社会消防监管及安保体系,实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和火灾防御,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到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今年,全面推进市级、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师、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鉴定和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

第八项,消防执法管理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市公安局关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相关规定为着力点,制定标准,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狠抓消防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升消防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等试点建设任务

第九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拓展阵地,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组织管理人及职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全面提高单位及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今年,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报道,同时建成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10-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以上九项重点内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已经分别制定印发了2010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分解实施项目书,年内将加强跟踪问效,年底将联合首都综治委,分别从政府和部门两个层面组织实施考核验收,请各区县、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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