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顶板管理(精选8篇)
1.煤矿企业顶板管理 篇一
XXXXXX矿
XXX矿顶板管理措施
XXXXXXXXX矿 2015年1月20日
XXXXXX矿
XXX矿顶板管理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同时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 发煤矿顶板事故分析报告的通知》,结合XXX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措施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措施的执行情况。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安排工作。
职责:
1、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及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资金等的落实情况,及时作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安排。XXXXXX矿
2、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XXX、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有效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顶板管理技术措施及资金计划。
3、生产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落实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4、安全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负责健全安全监察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检查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安全检查、监察关,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5、采掘队队长(XXX、XXX)是顶板管理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也是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落实“三大规程”及各项措施,发现措施不健全、不符合实际情况时要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6、生产技术科是顶板管理的技术部门,要有固定的顶板管理人员,坚持开展矿压观测工作,在设计巷道时,要考虑顶板管理并及时将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7、地测防治水科要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的预报工作。
8、安全科是负责质量检查部门,要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抓好小班验收工作;对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的落实实施监督,施工队干部跟班盯岗,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实施监督。XXXXXX矿
9、培训科负责顶板管理及矿压与支护基础理论知识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三、管理措施: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100元/天罚款并限期整改。
2、由技术矿长XXX负责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研究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现状,分析顶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强化和改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方法。
3、由地测科科长XXX负责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做好XXXX工作面、XXXXX工作面、XXXXX工作面和XXXXX工作面的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岩石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掘地质说明书,遇到地质构造、煤(岩)性发生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观测和调查,为采掘部署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4、由生产技术科长XX负责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采掘工作面的动态矿压观测工作由采煤队技术员XXX及运修队技术员XX具体负责,生产技术科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数据,掌握采掘工作面顶板来压规律和应力分布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工作面采用ZH1600-16/24Z型悬移液压支架支护,全部跨落法,随采随落的方式管理顶板。
XXXXXX矿
2、坚持执行敲帮问顶、支架验收、交接班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对工作面的顶板、支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时,必须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顶板、煤壁、支架等,发现不安因素,及时处理;带班队长、瓦检员每班必须对工程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监督检查验收,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工程低劣的及时返工。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并确保支护质量,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支在浮煤和浮矸上。同时架设支护应根据顶板破碎的实际情况,架设特种支护或增加支护,减少空顶面积。
4、采面在适当地点经常备有一定数量的支柱、坑木、背木、方木等以备急用。工作面严禁使用失效、损坏等残缺不全的支护材料。维修后的支柱必须经试压合格后才能下井使用,各队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落实此项工作。
5、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放顶时,班组长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一同到现场指挥,及时进行放顶工作。放顶工作前,工作面必须打支撑柱增加支护密度,以防止顶板冒落推倒支架。
6、如发生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的现象,工作面悬顶距超过《规程》规定距离时,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强制放顶或留设煤柱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加强工作面采高控制,我矿目前使用的ZH1600-16/24Z型液压支架,其最大支撑高度为2.4m,最小支撑高度为1.6m,采高的过大会造成工作面支架超高,顶板垮落,支架无初撑力,溜子推不动,采高过低会造成通风隐患以及煤炭资源的浪费。XXXXXX矿
8、合理配比乳化液浓度,乳化液浓度在2-3%范围内,泵站系统压力不得低于18Mpa,确保支架初撑力达到规程要求。
9、对采区巷道要经常维修,尤其采面上下安全出口附近20米内指定专人维修,加强管理,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和足够的断面。
10、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采用两梁八柱支护,工作面采用两梁五柱支护,严禁私自减少和改变支护方式。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20米范围内巷道两侧必须采用一梁二柱进行超前支护,顶梁与棚梁接触要严密。
11、加强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工作,要求注水人员每次注水必须到位。
12、煤层底板松软时,必须用耐压材料做木鞋,提高巷道支护强度。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新掘进巷道在开口时,先用矿工钢梁腿架设梯形对子棚做抬口棚(U型钢房开始掘进前必须用抬口梁配合卡缆将开口处的梁串联后,方可摘下房腿),开帮掘进时必须使用铁纤橼超前护帮护顶。顶上铁纤缘不得少于5根,并用双抗网、钢管架顶;架设棚梁支护时,必需遵循先升梁后站柱的顺序进行作业,顶帮背木必须打紧背牢,按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施工,不得有空帮、空顶现象,控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顶帮活煤活石。有条件的要实施煤层注水。
2、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紧急救援物资,并做到妥善保管。
3、遇到顶板岩石或煤层松软时,严禁采取放炮作业,可采用手 XXXXXX矿
镐落煤。同时要及时加强支护。煤、半煤与岩巷严禁顶帮有聋顶活石和伞檐现象,发现后及时处理;岩巷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临时支护一定要保证质量,顶帮要闭严背实,构件要齐全,迎头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永久性支护砌碹巷道的基础深度,砌体厚度、材料、质量都要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充填要实,不准有空洞,为了保证所有巷道的支护质量,消除不安因素和事故隐患,除各队自检外,公司、矿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每旬抽检一次。严格对片帮、冒顶事故认真分析处理,采取措施,以减少空顶、空帮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处理工作面的顶帮活石,若有危险时,要先架设临时支护。
5、装药放炮前,应检查并加固(用防倒器等)工作面附近的棚梁,预防棚梁崩倒;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工作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6、施工队每天派专人对管辖区范围内的巷道不定时的详细检查,及时处理聋顶活石,漏帮漏顶及时闭,断背木及时更换,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检查落实到位。
(三)、掘进迎头临时支护:
1、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2、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3、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XXXXXX矿
4、掘进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5、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6、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臵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四)、巷道交岔点支护:
1、巷道交岔点的位臵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2、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
3、采用锚杆(锚索)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臵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五)、修护巷道的顶板管理:
1、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同时必须履 XXXXXX矿
行审批手续。施工前施工地点应备足紧急救援物资及铁、铁钎椽、双抗网、钢管、通风管、液压支架等;修护巷道时,必须提前两天对煤层顶帮进行注水,用铁、木钎椽护理顶帮,铁钎椽不少于8根或用液压支架初撑顶梁进行顶板支护,顶帮背木要打紧背牢,严防冒顶事故发生。底板松软时,梁腿下要穿木鞋。
2、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3、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4、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5、独头井巷维修和掘进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6、运输巷道修护时每班要设专人巡回检查运输大巷顶板,发现顶帮有活石时,采用敲帮问顶的方法,用长柄工具处理。若有其他安全隐患时,及时处理到位或报告调度室进行处理。
(六)、防冒顶堵塞:
1、所有采掘工作面或其他施工地点必须安装“五大系统”,并 XXXXXX矿
保证正常使用。
2、凡掘进巷道,必须加强支护检查,发现断背木、漏帮漏顶现象及时处理或有冒落堵塞巷道危险时,必须撤出人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再向前掘进。
3、若掘进、维修平行作业时,掘进或维修地段操作人员必须加强顶板管理维修地段前后5m必须打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此段必须放臵直径不小于500mm的通风管子,以保证万一发生冒落堵巷事故时,向独头工作面供应足够的风量,抢险时保证人员安全撤出。
4、松软岩层顶压大,易冒顶,凡发现有断背木、漏帮漏顶现象及时处理或冒落的巷道地段必须加强检查,及时加固,及时维修。
5、采煤工作面冒顶时:①首先检查冒顶情况,冒顶的宽度、高度、上方顶板的稳定情况等,连续3架以上的必须进行处理。②加强冒顶两头的顶板管理,升紧支柱,保证支架全承载。③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处理冒顶,处理冒顶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处理活矸危岩,支护好顶板,并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周围安全情况,严禁大面积空顶作业,清理好退路。④如上方顶板已稳定,矸石已退空,可采用直接架木垛的方法处理,木垛要接顶,最上一排要用木料排严,防止掉矸伤人,顶板来压掉碴时人员不得进入冒顶区。⑤装木垛前,首先检查空顶处瓦斯浓度,若发现瓦斯浓度达 1.0%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⑥如上方顶板不稳定,矸石未掉空,可采用坑木接顶交叉充填的方法,托住破碎岩层,然后在其下面架棚,并用木料闭严闭实顶板。⑦架棚后煤壁必须用木料、荆芭等背帮。冒顶处的岩石向空帮充填。⑧加强区队现场跟班制度,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严把安全关和工程质量关。XXXXXX矿
(七)、防片帮管理
1、正规操作支架使支架处于良好支护状态。
2、煤层松软时,(悬移支架)应采取带压移架或超前移架。
3、若顶煤冒落、顶板破碎和煤壁片帮严重,在超前移架后,仍不能有效支护时,则必须采取此项措施,其要求如下:用矿工钢(长度视现场情况而定),扶走向棚,梁子要搭在支架的前梁上不小于300mm,一架两棚采用一梁两柱,柱子选用EDA22—30/100单体液压支柱,柱子站在距梁头0.2m处,迎山有劲,迎山角度3~5度,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棚梁上方用荆笆、圆木接实顶板。
4、片帮过顶要从顶帮稳定的地点作业,自上而下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同时设专人监视顶板和煤帮情况,用2m以上长把工具找清危矸,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清理好退路安全可靠后上梁接顶,过顶期间人员进入煤帮侧工作,并设专人看管,任何与过顶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煤帮侧。与过顶无关人员不得在冒顶区域上下3m内逗留。
5、过顶前备足各类备用材料并码放在支架内待用。
(八)、防倒柱管理
井下所有单体液压支柱都必须使用防倒链或其它牢固结实的绳索进行防倒保护,防倒链的使用方法:防倒链的一端卡在顶梁上,一端连接单体支柱。
1、采掘工作面及各修护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倒链,采煤工作面煤墙柱、中排柱及上下付巷抬棚柱必须全部挂防倒链,并坚持使用,采面必须配备不少于10%的备用防倒链。
2、放炮后进入工作面首先检查放炮地点的防倒链是否有被崩掉、崩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XXXXXX矿
3、各工作地点设备必须留心设备上有无防倒链,发现后立即回收。
4、各队所用防倒链必须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建立台账。
5、各队领用防倒链要做到交旧领新,同时领用防倒链的票据必须报调度室登记。
6、矿调度室建立防倒链管理台账,每月底组织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对各队防倒链数量进行一次验收,发现丢失一挂者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7、每班由安全科负责对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防倒柱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将给予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当事人罚款50元。各管理人员下井凡发现防倒柱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将给予当事人记违章一次。
XXXXXXXXXXXXXX矿
2014年12月
2.煤矿企业顶板管理 篇二
煤炭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是我国重要的能源, 是国民生活和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煤矿的井下开采情况复杂, 其中对顶板的管理至关重要。冒顶事故常发的原因众多, 冒落也具有多种形式, 有效降低冒顶事故的重要措施是对症下药, 找出顶板冒落的根源所在, 然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由于井下顶板出现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众多, 不仅给生产工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还给煤矿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 社会各界对顶板管理非常重视, 不断探索有效措施, 提高煤矿井下开采的安全性。
1 近年来煤矿顶板事故分析
以黔南州煤矿开采为例。黔南州位于贵州省中南部, 其煤层赋存情况处于中等水平, 并且多为单一煤层开采, 该州内的煤矿开采水平和技术较为落后, 生产效率较低, 并且存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以该煤矿为例分析顶板事故具有一定代表性。
从过去6年的煤矿事故发生情况可以看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 煤矿生产事故总数呈现下降趋势, 死亡人数也在不断减少。这是令人欣喜的变化。之所以出现上述变化, 主要是因为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加大了煤矿井下采矿的监察监管力度, 取消了一大批不合格煤矿, 勒令一批不合格煤矿停产整改, 在整改之风的影响下, 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现场管理水平以及装备配给方面有了很大提升, 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煤矿井下采矿的安全基础水平。
2 顶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顶板发生事故既有主观原因, 也有客观原因。首先, 煤矿区域原本的地质构造例如断层或褶曲等造成破碎带的成型, 破碎带下冒顶事故更易发生, 节理和层理的不断发育容易破坏顶板的稳定性能, 由此引发的冒顶事故也较为常见;其次, 井下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没有依照科学的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在突发情况发生时, 缺少处理突发问题的常识和能力, 没能在第一时间制止事故发生;然后, 相关检查人员没有进行无死角的检查, 对检查工作的疏忽大意和玩忽职守, 使得检查制度没能落实到位, 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最后, 支架设备配置不齐全, 架设支架时没有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 大大减小了支架的撑护作用, 有些地方因为支架短缺而没有放置支架, 大大增加了冒顶事故的发生几率。除此之外, 开采的顺序不合理、岩凿爆破的不科学等也会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3 加强井下采矿顶板管理的方法
3.1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 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让安全意识常驻心间。每次作业开始和结束时, 班长要对现场的整体情况给下位接手的班长认真交接, 包括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 顶板情况以及采矿设备的交接情况等, 以便接手的班组对井下情况全面了解, 在事故突发时能及时判别情况, 果断采取措施。班长要全方位检查井下的支护状况, 对工作面进行敲帮,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处理。开采作业进行时, 要配备足够的支护工具, 支护时要按照规定科学进行, 使支架牢固稳定, 保证支护质量。一旦发现支柱有损坏迹象要及时更换, 确保工人在支护完整的状况下进行作业。
3.2 加强对构造带的特殊支护
对煤矿的地质构造带要全面掌握和了解, 在预知可能出现的事故前, 做好现场的防护措施, 并要求现场的工作人员注意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突发状况, 在开采过程中, 要有监理人员全程跟踪, 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作业, 做好自身的安保措施, 听从队长的指挥与领导, 一旦在工作中遇有突发状况或危险情况及时向队长报告。当遇有大型冒顶事故时, 要做好清理退路的准备, 确保逃生道路顺畅, 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井下作业情况复杂, 对与不遵守规章制度, 擅自行动的人员要给与严厉惩处。
3.3 对顶板加强观察, 做好压力预测
井下作业时要时刻注意矿压的变化, 及时观测矿压, 其中包括动态监测日常支护情况、监测巷道变形时候的离层情况以及监测顶板的活动规律。煤矿生产部门设置矿压预测中心, 配置必要的矿压预测仪器设备, 确保在日常开采时能准确及时的预测矿压, 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数据支持。在井下作业, 要严格执行地质预测制度, 科学有效地制定顶板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政策, 还要按照规定布置巷道。井下的工作人员配备要科学合理, 以防人为原因造成压力过于集中或改变地压。
3.4 加强对井下采矿工作面工程质量的管理
井下负责支护的工作人员要保证支护工作的质量, 支护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章进行, 不可随意支护, 偷工减料。要合理选择适宜的支护方式, 最常见的有贴帮柱、带锚点支炉。开采过程中, 要注意空顶现象的发生, 为保证支护的力度, 支护的支架要接顶, 增加支撑力。煤矿中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要定期深入矿井进行巡查和监督,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 要及时令其整改。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 对支架、顶板以及煤壁等按例巡查, 在安全隐患没有彻底解除前, 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手, 离开作业现场, 所有人员都要确保生产得以安全进行。
3.5 对井下采矿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进行管理
作业面的上下出口最好配备专职人员, 主要工作是维护上下出口, 做好上下出口的安全检查, 以便在事故突发时, 出口顺畅, 便于疏散人员。在安全出口处, 可以设置抬棚, 在下出口处, 可以设置梯子。对于三角地带、构造带和安全出口等特殊位置, 要进行特殊支护。顶板的维护和特殊支护要定期接受检查, 并记录检查结果, 顶板工作人员要对记录的检查结果认真分析,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最好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所有相关人员要到井下排除安全隐患, 对记录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查, 将危险因素及时扼杀。
3.6 顶板管理的其它方法
为切实强化管理效果, 井下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 以制度规范井下作业人员的行为, 对工作态度认真严谨, 敬业奉献,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散漫、不按规章办事的人员予以严惩, 通过奖惩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管理人员要不断创新管理方式, 善于从以往的顶板安全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 不断总结经验, 预防以后顶板安全事故的发生。
4 结语
3.浅析煤矿顶板管理方法措施 篇三
关键词:煤矿;顶板;管理;研究;完善
0 引言
煤矿的每个安全事故都会涉及到工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煤矿的监管部门如果只重视单位效益,没有形成有力的监管,就会给煤矿施工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必将形成安全事故。如何保障管理的有效性,管理人员要找准重点,以煤矿采掘质量管理为基本,全面综合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从管理方面控制顶板事故的发生。
1 煤矿顶板管理的意义
我国煤层赋存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大量资源多集中在深部。全国千米深井中,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地温、瓦斯、水害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强度的影响正在加大,制约煤矿发展采掘机械化的因素越来越多,地质条件也愈加复杂。
矿井开采过程中矿压问题日益突出,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冲击地压的问题,冲击地压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也会发生变化,从强度、频率和规模上都会随着开采深度而上升,同时冲击地压并不是单独发生的,会伴随着瓦斯突出、承压水等各种问题一同发生,他们之间会有互相的作用和叠加,这就造成了更严重的事故,这些灾害互为诱因给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带来了更严重的挑战;另外煤与瓦斯的突出危险性会越来越高,开采的深度增加会直接造成地应力的增大,地应力的增大对于煤与瓦斯的突出危险有直接的关系。还有,采场矿压也会由于开采深度的增加而危险性更大,深部煤岩体的应力环境、变形与破坏特性较浅部煤岩体发生了显著变化。深层煤岩体的变形特性发生了根本变化,岩体的扩容现象突出;岩体变形具有不连续性,巷道围岩变形量大。随着采深的增加,采场矿压显现强烈,表现为围岩剧烈变形、巷道和采场失稳,加大了顶板管理难度,增加了支护成本。
在这种严峻的开采环境下就需要各煤炭企业对顶板管理工作提高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对于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起到预防和防治。
2 煤矿顶板管理方法措施
2.1 完善制度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強化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2 动态监测和预防
加强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分析研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以及矿压观测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规律,切实为做好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可靠基础资料。在回采工作面的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初次来压或者周期来压造成的冒顶事故,通常事故多发区为断层、裂隙发育的顶板等,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局部漏冒严重的还会造成大片支架的平衡不能稳固直接影响工作面的稳定,造成垮塌,甚至会影响到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这就凸显了顶板监测的重要性,及时对顶板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测,消除顶板事故隐患,加强支护措施,真正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3 工程技术管理
有些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经过查证之后发现是由于工作面的质量或者现场的管理问题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充分认识到顶板事故的原因,针对原因采取措施,在顶板管理工作中,采掘工程是基础,如何进行小煤矿的安全管理就需要从现场管理紧抓,首先重要的一项就是提高工程质量,这就需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及时进行现场的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进行指导和解决,尤其是在地质构造等大问题上要及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补充教育,组织所有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从而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安全员要对采掘面的支护质量进行一个良好严格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避免出现隐患后没有察觉而造成的事故,在验收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严格控制质量,保障工程质量的合格。
2.4 强化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
在事故多发的地点,例如局部冒顶等问题,这种问题要首先找到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针对问题采取解决方法,例如冒顶问题的实质就是顶区内的有效支护没有充分的改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了解容易发生冒顶的位置进行重点控制,其中主要是地质构造有所破坏的周围;第二是采面靠近煤壁处或顺槽掘进迎头;第三是巷道、顺槽交叉口及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处;四是采面放顶线附近。找到产生的原因和多发地点之后就能够减少工作量,更有效率的维护顶板管理的安全。
2.5 加强现场检查监督
在现场的检查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条例,一旦出现有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都要严格处理,避免打人情牌,对于一些事故预防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员必须给予奖励以示鼓励,井下一旦发生顶板事故,需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2.6 参与人员素质提高
在企业管理和生产过程中基本的单位组成就是小队,如何有效的控制事故发生就需要对这些队伍进行控制,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在安全生产中需要及时解决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对于班组建设不断加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基础,安全生产的根本就是将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工作人员以及各个班组要及时进行培训和监督,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真正的保障顶板管理工作和井下工作的安全。
2.7 创新实践
我国很多矿区,巷道支护工作难度很大,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在巷道支护方式上,建议采用锚、梁、网、喷、钢带、钢棚、注浆加固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支护,有效地控制巷道变形。同时注重做好巷道底板水的治理工作,对于受动压扰动影响的巷道,通过提高支护强度合理确定停采线等方法来加强顶板管理。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煤矿顶板管理工作中,由于顶板管理与工作安全息息相关,这就需要我们充分重视顶板管理工作,从多方面综合控制,完善创新管理方法,真正的实现煤矿开采的安全和高效。
参考文献:
[1]杨雪林.浅谈煤矿顶板管理方法[J].科技与企业,2014(11):18-18.
[2]苏才.回采工作面特殊地段顶板管理方法探索[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20):146-147.
[3]郑伟.煤矿顶板管理的具体方法与措施研究[J].技术与市场,2014(8):269-270.
4.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 则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方针,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公司各项矿建工程进度的加快,顶板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保障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全面决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副
组
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顶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主
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成员:生产科、调度室、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分管顶板的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下设矿压观测组,负责矿压观测的日常工作。组
长: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
成员:采掘工程技术人员及矿压组成员 职责分工
1、生产技术科
(1)负责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与考核。(2)负责组织井巷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3)负责组织采煤、掘进、运输等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组
长:董事长
审批和复查。
(4)负责矿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管理。(5)负责掘进队组及公用巷道的顶板巡查管理,负责各类顶板问题的落实与考核。
(6)负责牵头顶板管理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应用。
(7)负责顶板管理调度指挥工作。
(8)负责井下顶板的巡查和隐患的追踪整改。
2、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鹿台山煤业公司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有关规定,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向顶板管理领导组提出增补和修改意见。
(2)建立健全矿压观测制度、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矿压观测和支护质量与顶板监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参与支护设计,相关规程和措施的审批。
(3)负责组织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
(4)负责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有关技术文件、总结报告和监测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
3、井下采掘队组
(1)负责本队所属巷道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2)负责本队所用矿压监测器具的存放保管及支护器材的 验收把关
(3)负责本队在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4)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各类顶板隐患的按期整改。
4、机电科:
(1)负责井下机电队组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2)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的顶板管理。
5、安监科:
(1)负责井下所有地点顶板隐患的排查。(2)参与井下的施工方案研讨。
(3)负责各头面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顶板巡查管理
(一)生产技术科室人员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生产技术科所有成员。巡查周期:每人每旬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巡查范围:所有工作面、硐室及沿途巷道;各类检查的所有沿途巷道。
巡查内容包括:巷道支护损坏情况、变形情况、淋水情况等。要对积水区、地质构造区、动压影响区、超前压力区、隐伏构造区、淋水较大的区域、巷道变形区、事故多发地点及暂时不用巷道的顶板作为重点巡查内容。
巡查信息管理:巡查人员对于现场未处理的顶板问题要记录下来,写清楚时间、地点、范围、隐患情况,上井后将所发现问题以四定表形式落实队组处理。
巡查问题的处理:巡查发现井巷工程围岩支护变形严重、支护失效、顶板离层、井巷排汗、水锈、顶板放炮片帮、裂隙涌水突然增大、异味、瓦斯涌出异常、顶板掉渣和顶网网包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巡查人员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事故发生。
当巡查发现有影响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等情况时,要及时告知现场跟班干部,跟班干部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暂不构成安全威胁,暂不进行维修补强的地点,要在该地点做出隐患事项、影响范围或禁止人员进入的明显标识,作为今后重点巡查的内容。
(二)采掘队组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 岗位工人、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巡查周期:每班巡查。
巡查范围:岗位工人对本岗范围顶板进行巡查。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对所属巷道及工作面进行顶板巡查。干部要对沿途巷道进行巡查。
巡查内容:空帮空顶现象、支护损坏情况、巷道变形情况、仪表显示情况、支架支柱的初撑力情况、顶帮压力情况、掉矸片帮情况、出水情况等。
巡查问题的处理:本队范围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汇报跟班干部,跟班干部要及时安排采取措施。本班不能彻底处理的,必须保证安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将遗留问题记入班报。值班人员将遗留问题记入顶板隐患台帐,问题处理后,在台帐上做好记录。
干部发现的公用巷道顶板问题,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应对措施:
1、对有仪表显示失效、漏煤矸、变形严重、顶板掉渣放炮、巷帮片帮、地质构造区、支护器材不完好等地点采取补强、修巷等措施。
2、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前、后立柱及平衡千斤顶的初撑力不达规定值时,必须及时升紧支架,确保支护强度。
3、回采工作面两端头及超前支护20米范围巷道变形、顶板掉矸漏矸,影响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支护,保证支护效果,确保合理断面。
4、对于空帮空顶现象,必须采取套棚、打注锚杆(索)等措施加强支护,失修巷道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
5、贯通巷道前后,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锚杆间排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临时支护,严禁任何人进入空顶区。
6、锚杆支护巷道出现网包超过锚杆外露时,要采取破网放
矸、重新联网、加钢带、补打锚杆进行支护,喷层大面积脱落时需重新打锚杆挂网喷浆封闭。
矿压观测管理
一、管理要求(一)回采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面(包括上下端头、超前支护)支护形式和规格: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进行支护密度的计算;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应有具体说明;对于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空巷或地质构造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特殊情况要有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的支护符合要求:
(1)液压支架必须严密接顶。顶板破碎、片帮严重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必须及时调整支架的机械行程,使其高度与采高相适应。
(4)当采高超过3米或严重片帮时,液压支架安设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5)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设的支护;(6)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7)加强综采等大型设备井下安装的顶板管理,安装大型设备要有专门的起吊装备,安装时要有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并报生产科备案。
2、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要求:
(1)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距煤壁线20米范围内,必
须进行超前支护,支护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①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进行检测,支柱钻底量大于100mm时,支柱必须使用柱鞋,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初撑力要求达到90KN(11.4Mpa)以上,达不到要进行二次注液;
②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的一侧必须留有畅通的人行通道,过往人员不得爬越破碎机。
3、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
(1)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两巷锚杆、锚索的托板、锁具必须在进入采空区前及时回收,以保证两端头切顶线的切顶效果。
4、回柱放顶时的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切顶线要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两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
(2)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和冒落高度不充分,要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4)切顶线支柱数量要齐全,支柱迎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严禁放顶人员进入冒顶区内取柱。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5、加强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和采面
末采回收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1)初次放顶
①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总、生产科、调度室、安监科等有关科室和采煤队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初采初放领导组。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每班都要有初采初放领导组的成员跟班指挥,检查初采初放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②对于坚硬顶板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强制性放顶;当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时,其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在作业规程或初放技术措施中做出明确规定;
③只有在初采初放领导组确认,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顶板已经放下,采面可以进行正常回采时,初次放顶才算结束;
④初次来压时的特殊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2)周期来压
①掌握周期来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理,并按规程规定严格掌握基本支护、特殊支护的支设质量,严格按规程规定回柱放顶;
②采空区最大悬顶面积,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要有处理措施。
(3)末采回收工作
①采面末采回收时,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的安全回撤措施,回撤后及时封闭工作面;
②综采工作面末采回收,必须有专门的末采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遇顶板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无炭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凡空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工作面。
(1)切顶排连续两处缺柱或悬顶面积大于10平方米以上不支设戗柱的工作面
(2)有一架液压支架发生自动降架且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的工作面。
(二)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巷道永久和临时支护形式、规格、尺寸。处理冒顶、掘进巷道的开口、贯通、扩帮、挑顶、巷修和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和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较长巷道应采用半圆拱形断面。
2、敲帮问顶
(1)开工前,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井巷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安全员负责观察顶板。
(3)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长柄工具做为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进行。
3、掘进巷道在打锚杆、铺钢带、铺网等工作之前;爆破掘进巷道在打炮眼、装药、连炮线等工作之前;及以上工作工程中都必须做好敲帮问顶,确保以上工作能安全顺利的进行。
4、掘进工作人员必须经常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边帮、支护等情况,当发现顶板和边帮有松动岩石时,必须立即采取措
施进行敲帮问顶处理。
5、敲帮问顶要求达到标准、清除工作面头顶帮伞檐及所有松动煤(岩)块、无煤(岩)块明显裂缝出现和煤(岩)层暗里脱层(清音混浊)出现。
6、敲帮问顶必须在有支护的条件下进行,禁止空顶作业。敲帮问顶时使用长柄工具操作。
7、掘进工作,超前控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8、如果发现有活碴、伪顶,应及时进行解决,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9、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巷道宽度≥4米使用3根前探梁,<4米使用2根前探梁,前探梁使用4.5m长4寸钢管,每根前探梁穿在2个专用环形固定器上,专用环形固定器螺母拧在顶锚杆螺丝上,要满丝满扣。用一块4000mm×150mm×50mm的优质木板进行护顶,若接顶不严实时,用木楔背紧。
10、掘进巷道使用锚杆支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施工巷道的围岩分类确定锚杆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2)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锚杆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和使用机具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3)锚杆的施工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结束后,由当班验收员使用力矩扳手检验所施工锚杆是否达到规定紧固力。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试验;
(4)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即顶板破碎、局部出现离层等要及时采取措施,从技术上主要采取:
①使用加密、加长锚杆、全长锚固或左旋螺纹钢锚杆; ②在地质构造带采取套棚联合支护; ③加钢带和锚索;
④挂网联合支护;
(5)锚杆支护工作面要有足够的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在锚杆达到规定初锚力后才能拆除;
(6)锚杆的拉拔试验必须在顶板完整或有临时支护下进行;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失效,造成局部漏顶伤人;
(7)掘进巷道或大断面切眼使用锚索做加强支护时,必须明确规定锚索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工艺要求等。
11、锚喷巷道支护要求:
⑴初喷与复喷距工作面的距离、喷浆厚度、喷浆质量要求等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并按规定进行试块抗压强度试验;
⑵喷射砼前要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并用水冲洗岩面,严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喷后2—4小时要用水进行养护;
⑶锚喷必须紧跟迎头,顶板破碎区段必要时可挂金属网复喷。对局部脱落的区段要及时进行复喷。所有喷浆必须使用潮喷。
12、加强对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巷道的支护
(1)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尽量选择在较稳定的煤岩层中;(2)尽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的间排距、锚杆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采用铁棚(U型钢)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过强度计算后确定。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紧密;
13、加强掘进巷道贯通时的顶板管理工作
(1)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贯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2)当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炮掘20米,综掘50米时,必须停掘一个工作面,实施单头作业,同时必须加固和加强被停工作面支护,保证通风正常。
14、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有下述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凡空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品:
(1)发现顶板破碎,勾顶和联网不严;
(2)掘进工作面在允许最大控顶距范围内没有使用临时支护(9#煤除外);
(3)相邻两根锚杆不合格;(4)巷道棚子倾倒不及时进行处理。
二、矿压资料档案管理
1、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负责对矿压监测资料进行管理,资料档案实现分类装盒,存档管理。
2、锚杆支护巷道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资料,要保存到井巷工程报废后方可销毁。
3、矿压监测资料档案保管单位须加强资料档案管理,未经保管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转借,杜绝未及时归还或丢失现象,确保每个采掘头面都有完整的矿压观测资料。
4、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资料档案包括:(1)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观测资料(2)工作面顶底板移近量观测资料(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4)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离层观测、巷道表面位移观测资料(5)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观测资料(6)巷道破坏情况观测资料
(7)超前支护单体柱初撑力、工作阻力观测资料(8)工作面冒顶及煤壁片帮情况观测资料(9)工作面矿压观测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
5、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资料档案包括:(1)顶板离层仪监测记录
(2)锚杆锚固力、预紧力矩、拉拨力、锚索预紧力矩原始记录
6、顶板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其以上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杜绝采用国家安监总局和集团公司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地测防治水组要摸清地质构造、水文情况,并及时进行预报,为制定合理的规程及防范措施提供依据,防止因地质条件变化引发顶板事故。
采煤、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必须在作业规程(包括措施)中要明确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并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规程(措施)审批和复查时,要对顶板管理措施部分重点审查,并及时指正。
矿压观测工三项标准
一、岗位标准:
1、掌握回采工作面上覆岩层运动规律、回采空间围岩与工作面支架的相互作用关系并进行顶板来压预报。
2、划定回采煤层老顶的级别和直接顶的类别,为工作面支架选型和确定合理参数提供依据。
3、对正在使用的支护和采煤设备的适应性进行观测。
4、研究掌握采动影响和支撑压力分布的规律。
5、掌握巷道围岩动态、围岩结构和巷道支护结构的效果,以谋求设计、施工的经济性,反馈于设计、施工,提供井巷施工的原始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工工作标准:
1、下井前必须了解工作面主要参数及重点观测检查项目。
2、准备齐全观测所需工具(钢卷尺、乳化液浓度配比测量仪、单体柱巡回检查仪)。
3、进入工作面顺槽后,要注意观测所剩余倾向长度范围内的顶、底板变化(如顶板是否有裂缝、零皮塌落、下沉、底板是否地鼓)、两帮变化(片帮)、原先支护状况变化等记录下来。
4、在超前、端头支护范围要检查单体柱数量、间排距、防倒、防坠装置是否完好齐全并抽查单体柱压力情况。
5、测量乳化液浓度情况及观看泵站压力值。
6、工作面观测:
(1)机道顶板状况、煤壁片帮情况。
(2)支架状况(背矸及厚度、跑冒滴漏状况、直线度、架间距)(3)观测采空区悬顶状况,记录矿压仪表读数及矿压表完好情况。
(4)运输、回风顺槽安全出口是否畅通。(5)测量采高,看是否留顶煤、底煤。(二)掘进矿压工锚杆拉拔力试验工作标准
1、锚杆拉力试验人员在进入工作面后首先要认真检查并处理好试拉地点的顶、帮安全;观察设备车辆运行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
2、在选好的位置将锚杆拉力计的千斤、油管安装好后,试验人员及工作面人员离开所需试验锚杆1米以外的范围,以防在试验过程中顶板零皮、锚杆拉力计的千斤、托板掉下伤人。
3、试验结束后,拆下锚杆拉力计千斤,要用红喷漆在试验后锚杆的托板上标注试验结果日期,标注要清晰可见,字迹要工整。对于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的锚杆,需在其前后5米范围再试验1~2根,以便检查出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锚杆的范围,用白喷漆作出标注。
4、锚杆拉力试验人员上井后要如实填写数据,并反馈到主管队组,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
5、每日将所收集的各种矿压数据出井后填报报表,并送到生产技术科。
6、锚杆拉拔记录数据交给技术人员录入计算机进行分析。
(三)掘进矿压工巷道顶板离层监测工作标准
1、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监测顶板。
2、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设应紧跟掘进工作面,每50m布置一组,大断面部位要另行增设。
3、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设在巷道断面中部。
4、双基点顶板离层指示仪浅基点一般应固定在锚杆上方岩层2.3米处,深基点一般应固定在锚杆上方岩层7m处。
5、所有存在缺陷、表面模糊不清的离层指示仪应立即更换,新安装指示仪安装在同一孔和同一高度上。如果不可能安装在同一钻孔中,应靠近原位置钻一新孔,原指示仪更换后,要记录其读值,并标
明其已被更换。
6、位于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处要悬挂监测管理牌板,第一周由队组每班派专人进行观测并填写,第二、三周由队组每天派专人进行观测并填写,第四周开始每周由生产科派专人观测并进行填写;要求内容齐全,文字清晰;
7、若发现顶板离层位移量达到150㎜时,内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达到120㎜时,要及时在巷道周围补打7.3m长的锚索进行加强支护,若发现外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达到120㎜时,要及时在巷道周围补打2.4m长的锚杆进行加强支护,若内侧筒与外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都大于70㎜时,按如上要求补打锚杆与锚索;如顶板仍继续下沉离层,要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三、技术标准:
(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标准
1、超前、端头支护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支护。
2、单体柱初撑力合格率达到100%。
3、泵站压力达到设计值,乳化液浓达到3-5%。
4、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规定值的80%
5、支架完好率达到100%。接顶严实。
6、及时准确采集矿压表记录数据。
7、真实有效收集煤壁片帮、各支架矿压表读数。
8、如有地质构造、煤厚变薄等情况,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相关领导及值班人员汇报。
(二)掘进矿压工锚杆拉拔力实验技术标准
1、严格按《掘进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对各掘进巷道必须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锚杆支护巷道锚杆拉拔加载至锚杆设计锚固力的80%,并记录。按照标准要求各掘进巷道必须每掘进30米巷道对其中的一组(每组3根)进行一次锚杆锚固力试验。
2、锚杆拉力试验人员在下井前必须检查锚杆拉力计油缸内的油量是否充足,所需工具是否配备齐全,压力表表针是否回零,读数是否准确、灵敏度是否可靠。
3、试验时不做破坏性试验,拉拔锚杆(锚索)至设计值。
4、锚杆锚固力不低于设计值的90%。锚索拉拔试验采用锚索张拉设备。锚索预紧力的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对于不合格的锚索要进行重新张拉。对于外露超长的锚杆、锚索要重新补打。
5、被检测的任一组锚杆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根不合格,再抽样1组(3根)进行试验。若还不符合要求,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锚杆施工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掘进矿压观测工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技术标准
1、日常监测采用顶板离层监测指示仪进行。
2、根据巷道围岩条件每50米安设1个顶板离层监测指示仪。当巷道尺寸、掘进工艺或围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具体条件调整顶板离层指示仪间距,但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
3、每个巷道交岔点应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复杂地段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
4、每个测站应设定专门编号,以便读数和记录。
5、掘进施工单位指派专人每班对距掘进工作面50米内的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和记录。在50米以外,除非离层仪有明显增大趋势,顶板离层仪观测频度为每周1次。
6、顶板离层监测仪的布置:巷道施工过程中,每班安装并且预紧的锚杆用力矩扳手逐根进行检测,顶板离层监测仪每隔50m的位置安设一台,当遇地质构造时,在地质构造附近安设一台,顶板离层监测仪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大于60m。
目录
5.煤矿顶板管理责任制 篇五
第一章 顶板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 总经理对顶板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检查和督促顶板管理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和指令。
(二)组织顶板隐患排查,定期听取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处等部门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对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提出主导性的意见。
(三)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齐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人员。
(四)审批有关顶板管理工程项目和资金计划。第二条 分管副总经理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定期主持召开顶板管理例会研究顶板管理工作,抓好分管单位的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制度落实。
(二)组织实施顶板隐患治理,落实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顶板事故的分析和“三违”人员的处理。(四)组织对巷道开门口、工作面安装和撤出、过断层、过老巷、大断面掘进等特殊环节的现场会诊,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条 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一)抓好顶板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和 考核。
(二)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及安全费用的落实。(三)组织制定顶板管理的技术措施,认真抓好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学习和执行。在地质情况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安排补充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组织矿压观测,并根据矿压观测资料,及时制定改进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主持顶板隐患排查分析,提出隐患处理的意见和措施。
(六)开发和推广应用顶板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条 安全监察处处长对顶板管理负监督监察责任(一)抓好顶板管理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和考核。
(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顶板管理进行监督监察。
(三)负责对顶板事故的责任者、不按质量标准和规程措施施工的管理人员、工人及失职安监人员追查处理。
第五条 矿有关职能部门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设专人负责顶板管理与矿压观测工作,及时检查、观测、分析顶板活动情况及其规律,制定 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要全面细致,符合现场实际。采掘工作面现场发生变化,要及时编制补充措施,并抓好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二)地测科负责准确提供采掘工作面的地质资料,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地质预报,对构造变化要及时填图和分析,对贯通、立交等环节要及时下达警戒通知书。
(三)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按时调度顶板隐患的处理及工作面初放、安撤、贯通等特殊环节的顶板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四)安全监察处负责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把安全监察关,对危险地点的顶板控制,要由跟班队长、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现场盯靠。
(五)经营管控部(职教)有计划的对职工进行顶板管理安全技术培训。
第六条 区队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顶板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一)组织区队职工认真学习规程措施,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二)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排查安全薄弱人物,搞好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教育。(三)对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钻孔、老巷、冒落区、压力集中区、大倾角、超高、处理悬顶及巷道开门口、贯通和扩修、安撤等关键环节,必须由区队管理人员现场盯靠。
第七条 班(组)长对当班施工现场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
(一)按照班(组)长职责要求,严格按规程措施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任何情况下严禁违章指挥。
(二)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督促其按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三)对工程质量及顶板管理的主要环节、薄弱地点,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组织力量整改排除并按程序及时汇报。
第八条 施工人员对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一)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传达,经考试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严禁违章作业。
(三)无规程措施或现场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时,严禁施工。
第二章 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 矿对顶板管理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每年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安全费用计划,落实顶板管 理所需的资金。
第十条 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区队必须搞好班、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编制、审批、传达制度。凡作业现场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第十二条 严格顶板隐患排查分析制度。矿要每月组织一次顶板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对排查出的顶板隐患和监控重点,按照“项目、措施、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时间”的要求抓好落实整改。
第十三条 严格顶板事故分析制度。冒顶事故由矿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安全监察处派人参加。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冒顶事故,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凡发生垮面、巷道冒顶堵人或发生重伤及以上的顶板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分析处理。
第十四条 建立顶板管理工作汇报制度。对工作面初次来压、安撤、过老巷、巷道贯通及现场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等重点事项,矿要按规定要求分别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对发生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三章 顶板管理巡视制度
第十五条 根据各部室、区队作业地点及职能不同,将井下所有巷道按网格划分为若干块段,将其具体分到每个部室区队及每班安监员,进行无缝隙式覆盖,同时每个区队及每班安监员按划分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使顶板排查工作无空点、盲区。
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处负责将各区队及安监员排查的所有顶板问题,按照隐患处理信息运行办法,通过筛选、通知、整改、反馈、验收、销号等措施进行闭环管理,使顶板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根据查出顶板问题的危险程度进分类处理,轻微的裂隙、开裂及时找掉;严重的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支护维修,以保证井下顶板安全。
第十七条 建立失修巷道排查机制。利用旬、月度、季度安全大检查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处牵头,不定期对全矿所有在册巷道进行巡视排查,并形成失修巷道普查记录,矿井根据巷道失修情况安排进行巷道维护。巷道维护治理情况通过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反馈,职能部室安排专人对失修巷道维护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及时补全到失修巷道普查记录单,做到有据可查。
第四章 顶板岩性探查制度
第十八条 由地测科牵头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岩性进行探查。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对顶底板岩性进行综合分析探查,并 在作业规程中注明顶、底板岩性,生产过程中提供地质预测预报。
第十九条 职能部室人员下井时,必须把采掘工作面顶板岩性探查纳入正常检查范围,并采用24小时长效责任追究,发现问题不汇报、不采取措施的,按照矿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分析处理。
第二十条 掘进工作面顶板岩性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支护参数。一是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或顶板岩性不稳定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并及时汇报职能部室,职能部室根据顶板岩性探查情况,确定施工方案;二是掘进工作面顶板岩性稳定时,掘进工区提出顶板鉴定书面申请,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处、调度中心牵头进行顶板鉴定,并根据顶板岩性稳定情况确定支护参数。
第五章 采煤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矿井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对煤层顶底板和巷道围岩进行分类。采煤工作面顶板支护设计,应根据我矿或相邻矿井同煤层的实际矿压观测资料,确定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并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定。
第二十二条 矿井不得采用剃头开采及反程序开采;特殊情况需要反程序开采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编制专门设 计,按管理权限报集团公司及上级煤炭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三条 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下井前必须逐棵进行压力试验,并有试压记录。工作面不准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支柱,工作面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支柱,以及在井下储存期超过3个月的单柱,必须升井检修试压并有试压记录,不得直接转入其它接续工作面使用。其它支护材料也要保证规格、材质合格。
第二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有适当数量的备用支柱和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开工前、班组长、安监员必须对工作面的顶板和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过程中班组长、安监员及作业人员必须经常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及支护情况,当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撤离,待确认安全后方准继续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必须每班进行监测。使用液压支架时,必须设臵并正常使用矿压在线监测系统,要有专人负责,每天绘制工作面压力分析日报图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原始资料保存完好;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对单柱初撑力进行检测,并设臵支护质量检查记录表。第二十七条 工作面支柱(架)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低于11.5MPa,综采液压支架不得低于24MPa,并每班安排专人对初撑力进行检查,发现初撑力不足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穿柱鞋。柱鞋直径要根据底板比压及工作面支护强度进行计算,柱鞋材质必须满足要求,控制支柱钻底量不得大于100mm。
第二十九条 工作面煤壁要平直,伞檐超过规定要及时处理。煤壁松软易出现片帮时,要有防止片帮的措施。
第三十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在有可靠支护的掩护下作业。严禁在空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柱时,必须先支好临时支柱。
第三十一条 工作面不准随意留顶煤或底煤,对因地质构造或其它原因需要留顶煤或底煤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得继续采煤作业。
第三十三条 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 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采用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回柱前,要检查作业地点支柱是否齐全、牢固,特殊支护是否符合规定,后退路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回柱工作。
第三十五条 回柱时必须使用长柄工具,并严格执行“回柱八大要领”。当顶板来压或遇到其他险情时,要暂时停止回柱,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回撤。
第三十六条 在回柱过程中如发生因矸石冒落推倒支柱或柱、梁被矸石掩埋的情况时,要先控制和维护好附近顶板后方可扒取柱、梁。
第三十七条 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带压移架。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 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第三十九条 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且支架立柱伸缩余量符合规定。
第四十条 支架出现咬架、挤架、倒架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有安全技术措施。第四十一条 拉移端头支架前,应首先按标准维护好端头顶板,在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移架。
第四十二条 工作面来压期间,放顶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控制放煤量,防止顶板垮落对支架造成冲击。
第四十三条 处理工作面冒顶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队长、班组长、安监员必须现场盯靠指挥,确保安全。
第二节 工作面安装和撤出
第四十四条 工作面安装前,要认真检查上下两巷和切眼的顶板支护情况,对损坏、失效的支护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工作面安装撤出前必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技术、调度、机电、通防、运输、安监、施工区队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现场会诊确认,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新安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初撑力达到标准规定,超高地段必须用合格材料足顶。
第四十七条 新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技术、调度、机电、通防、运输、安监等单位和接产区队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正式投产。
第四十八条 综采工作面撤面造条件要保证合理的出架空间,顶帮必须使用锚网索支护或其他有效方式支护。第三节 特殊时期顶板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工作面开面、初次放顶要编制专门措施,并成立初次放顶管理小组,负责初次放顶的安全工作;调度室要设臵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台帐,及时调度工作面推进度、顶板变化及初次放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十条 当顶板坚硬,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定不垮落或缓慢下沉时,应采取强制放顶或加强支护措施,其方式和方法要在规程措施中具体规定。
第五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遇断层、淋水、破碎带、过老巷、过冒顶区、压力集中区、顶底板松软、煤层倾角发生较大变化、托放伪顶开采等情况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编制可靠的专项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两端头要使用端头支架,当端头支架和巷道帮之间距离超过规定时,要使用单体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控制顶板。
第五十三条 倾角大于15°的采煤工作面,支柱(架)应有防倒防滑措施。
第四节 上、下出口顺槽支护
第五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两顺槽必须进行超前支护,支护长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五条 顺槽超前支护采用超前液压支架组支护时,要根据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合理确定支架组参数,推 移步距应在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两端头支护与安全出口巷道支护的距离不得大于0.5m。
第五十七条 两顺槽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现有支护失效、巷道变形、漏顶片帮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五十八条 两顺槽支架应与放顶线对齐;刮板输送机头、机尾处,在确保机头与转载机正常搭接情况下,允许拖后一排。
第五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两端头支护与安全出口巷道支护的距离不得大于0.7m。
第六十条 两顺槽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现有支护失效、巷道变形、漏顶片帮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 两顺槽支架应与放顶线对齐;刮板输送机头、机尾处,在确保机头与转载机正常搭接情况下,允许拖后一排。
第六十二条 工作面端头液压支架前顶板破碎时,必须采用打插梁维护顶板。
第六十三条 工作面两顺槽出现局部地段超高或顶板开裂、离层、锚杆锚索拉断、顶板下沉量大、下沉速度加快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及时采取补打锚杆、锚索或注浆等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第六十四条 两顺槽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活柱量不得 小于200mm,贴煤壁支设的单体液压支柱距离煤壁不得小于100mm。
第六章 掘进顶板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五条 掘进巷道必须按照批准设计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在掘进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过老空或局部冒落区、石门见煤附近的三角区时,必须及时编制专项措施加强支护;
第六十六条 需要降低支护强度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技术、安监、施工区队等单位现场勘查并制定专项措施,由原规程措施编审部门批准后方准改变。
第六十七条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在开始工作前、工作中、爆破后、截割后,都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和支护情况,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十八条 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和爆破,以确保炮眼数量、位臵、角度合理,装药量适当,防止破坏原有支护。炮掘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确保巷道成型质量。
第六十九条 所有施工巷道,都必须在工作面附近存放不少于一天用量的支护材料,备齐备足处理事故应急用料,并实行挂牌管理,标明材料规格、数量等。处理事故应急用 的支护材料及专用工具等,要单独堆放,其种类、规格、数量、距工作面距离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七十条 所有施工巷道必须配有合格的施工图表,做到齐全、清晰、准确,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图表。
第二节 锚网索、锚喷巷道
第七十一条 严格把好支护材料进货关。所有支护材料必须是有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有合格证、出厂证明和产品试验报告单,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其中锚杆、锚索、锚具及锚固剂必须有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煤安标志。
第七十二条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确定支护参数时,应根据煤层及围岩特性和矿压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合理确定支护参数。在推广应用锚杆支护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要组织专门试验,取得实践经验后再推广应用。在推广应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重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需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七十三条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配备锚杆角度测量仪、锚杆拉力计和锚杆预紧力检测工具,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负责对锚杆角度、锚杆拉力及锚杆扭矩至少抽检一次,并把抽检结果记录在现场管理牌板上。对锚杆角度、锚杆拉力和锚杆预紧力的具体规定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七十四条 现场对锚杆进行拉力试验时,应每30~50m 巷道,取样不少于一组;立井、硐室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少于一组;300根以上,每增加1~300根,相应多取样一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在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七十五条 采用锚索加强支护的巷道必须确保张拉机具压力表完好,对锚索的直径、长度、预紧力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建立施工记录。
第七十六条 煤巷、顶板为煤层的巷道及交岔点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两离层指示仪最大间隔距离不得超过50m。现场需配备记录牌板,并有监测记录。
第七十七条 锚杆支护要紧跟掘进工作面迎头,锚杆至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0.3m加上循环进尺。锚杆的间、排距需根据煤层及围岩特性和矿压观测资料合理确定,锚杆角度相对设计角度的偏差不大于5°。
第七十八条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的锚杆规格、位臵、数量、角度、布臵形式和喷浆材料的材质、配比及喷浆厚度,要符合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规定。初喷要紧跟迎头,最大拖距不得超过3m;复喷必须紧跟耙装机后,最大拖距不得超过25m。
第七十九条 掘进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在坚硬岩层中,矿认为可以取消前探梁临时支护或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它临时支护方式时,必须经技术、安监和区队现场勘 查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前探梁采用直径83mm、壁厚5mm的钢管制作,长度不得小于4.6m,并用悬挂在锚杆上的吊环固定。吊环采用直径不小于108mm,壁厚不小于5mm的钢管、40T链子和直径20mm螺纹钢锚杆帽焊接加工制作。前探梁的使用条数:拱形巷道不少于3条;矩形巷道净宽4.5m及以上时使用4条前探梁;矩形巷道净宽大于3.0m,小于4.5m时使用3条前探梁;大跨度硐室编制专项临时支护安全技术措施。每根前探梁悬挂点不应少于3个,吊环螺母拧入锚杆的长度应不少于20mm(树脂锚杆必须拧满螺帽)。前探梁上用木托板足顶背牢。吊环每次移动时,都要检查有无损坏,发现损坏立即更换。
第八十条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锚杆长度必须保证锚固端能锚入顶板稳定岩层0.5m以上,否则必须补打锚索加强支护;如果巷道遇顶板破碎、复合顶板或过断层带正常支护不能有效控制巷道变形时,除采取加密、加长锚杆、锚索外,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增设架棚或喷浆等加强支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喷砼强度不得低于C20,并按相关规定对强度进行抽检试验。
第八十二条 高度大于2.8m的巷道或大型硐室采用锚喷支护时,应采用正台阶施工工艺,即将上层拱顶部掘出并锚喷好后,再掘挖和锚喷下层,其正台阶施工的方法和拖距,应在规程措施中具体规定。第三节 特殊断面条件下的巷道顶板管理
第八十三条 巷道开门口,必须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技术、安监和区队等部门有关人员,按设计并结合现场顶板的情况,共同勘查选定开门口位臵,研究开门口的具体控制方法,然后再由分管技术人员编写开门口措施。严禁不经现场勘查就定开门口位臵及编制开门口施工措施。巷道开门口位臵,应尽量避开断层和顶板破碎带。
第八十四条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开门口,前5m需加密锚杆排距,原巷道门口前后5m内需采取补打锚索等加强支护措施。对跨度较大的开门口加打锚索控制顶板。
第八十五条 两条巷道立体交叉通过时,其净间距小于6m时或净间距大于6m围岩不稳定时,要对交叉穿过段的巷道,采取专门的加强支护措施。
第八十六条 巷道在设计上应尽量避免出现四岔门口,特殊情况必须设计四岔门口巷道时,除顶板岩石特别坚硬外,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第八十七条 巷道贯通时,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地测部门应提前编制好巷道贯通通知书,并在现场用醒目的字体标明预透地点。施工区队要对预透点前后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加固。预透地点为裸体巷道的,必须在预透地点前后5m补打锚杆支护或增设临时支护。
第八十八条 溜煤眼、煤仓、大断面硐室等特殊硐室的 施工,要根据现场围岩情况,制定特殊的控制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条:“采用反向凿井法掘凿暗立井或竖煤仓应遵循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七章 巷道的扩修、维修与回撤
第一节 巷道的扩修、维修
第八十九条 矿必须建立巷道检查维修制度,落实分工单位和分工负责人,定期对分管巷道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九十条 凡进行巷道扩(维)修工作,必须有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 一般巷道扩(维)修,即加密棚或换棚以及10m以内的扩(维)修,矿可每年编制一个不受具体地点限制的通用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时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向施工人员传达,并按措施要求抓好落实。
特殊巷道扩(维)修,即每米开帮、松上或落底超过1m3,巷道扩(维)修长度超过10m,或在巷道交叉点扩(维)修、换棚、处理落棚,以及对巷道、硐室的特殊处理(如砌碹、砌墙,锚喷巷道改架棚等),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技术、安监、施工区队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现场勘查研究后,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顶板特别破碎或巷道交叉点进行的扩(维)修工作,必须有区队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现场盯岗掌握安全。
第九十二条 发生严重影响运输、通防、供电、排水或 堵人的冒顶事故,需立即抢险处理时,可由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和安监人员共同研究抢险安全措施,口头向施工人员传达后,由区队及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抓好拟定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九十三条 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第九十四条 在大断面巷道进行扩(维)修施工时,必须搭设工作台,平台上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使用好安全带,工作台的搭设要求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九十五条 巷道采取开帮、放顶施工时,必须逐排进行,严禁大面积空帮空顶。进行放顶施工前,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技术、安监及区队管理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临时支护方式,并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九十六条 在独头巷道进行顶板扩(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扩(维)修工作地点。
第二节 巷道的回撤
第九十七条 回撤巷道必须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并传达贯彻后方准施工。
第九十八条 有条件使用回柱绞车进行回撤的巷道,必须采用回柱绞车回撤。
第九十九条 回撤巷道必须有区队管理人员、班长、安监员现场盯岗掌握安全,对巷道交叉口或顶板特别破碎处的回撤施工,必须有矿分管领导现场盯靠。第八章 顶板离层仪安设、使用与观测规定 第一节 测点布臵
第一百条 所有施工中的煤巷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观测顶板离层情况,安设测点进行巷道移近量观测。
第一百零一条 顶板离层仪应安装在巷道的中部或交岔点的中心位臵,顶板离层仪的最大间隔距离,煤巷为50m,切眼为20m。断层及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处、应力集中区、三岔门口或死叉门口、交岔点硐室等特殊条件下的巷道需安设顶板离层仪的。
第二节 安装方法
第一百零二条 顶板离层仪应按规定间隔及时紧跟掘进工作面安装,以便监测顶板离层的全过程。
第一百零三条顶板上按设计要求深度(比临近锚索孔深65-100mm),采用锚索钻机打直径27~28mm的垂直安装孔。
第一百零四条 用安装杆将带有较长细钢丝绳的深层锚固器装臵推到所打钻孔的孔底(大致位臵与临近锚索上端高度一致)后,抽出安装杆,再将另一个带较短细钢丝绳的浅层锚固器固定装臵推到与临近锚杆上端高度一致的位臵。
第一百零五条 拉紧细钢丝绳,将T刻度指示环的红色边缘与0刻度对齐,然后用卡箍将细钢丝绳卡紧,左右移动指示环确认指示环移动不受卡阻,再度拉紧细钢丝绳确认钢丝绳不能再往外拉出,截去多余的细钢丝绳,记下此时T刻 度指示环对应初始值S初,S初=0mm。
第一百零六条 拉紧细钢丝绳,将L刻度指示环的红色边缘与0刻度对齐,然后用卡箍将细钢丝绳卡紧,左右移动指示环确认指示环移动不受卡阻,再度拉紧细钢丝绳确认钢丝绳不能再往外拉出,截去多余的细钢丝绳记下此时L刻度指示环对应初始值S初,S初=0mm。
第一百零七条 安完测绳后,及时编号、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安装日期、距迎头位臵、两测筒的初始读数等初始数据。
第一百零八条 进行顶板离层观测的巷道,应在测点处设牌板,标明该巷道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观测人、观测点数等。
第三节 观测及记录
第一百零九条 顶板离层量观测:正常条件下从安装完毕到距掘进工作面50m期间安排专人每天测读一次;距迎头大于50m,单位时间应变量大于10mm/周时,每三天测读一次,5~10mm时,每周测读一次,并将测读结果在原始记录上记录好,并整理登计到台帐上,总应变量超过30mm应加强观测,总应变量超过50mm时,应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第一百一十条 断层、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应力集中区、交岔点处的离层仪在距掘进工作面100m期间内,安排专人每天测读一次,其它按第一条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竣工后,巷道内所安设的顶板离层仪随同原始记录、台帐一起移交给采煤队(工作面安装期间由准备队负责)。采煤队和准备队按规定要求测读并做好原始记录、台帐。
第一百一十二条 工作面回采期间,距工作面100~50m时,按两天测读一次,距工作面小于50~30m时,每天测读一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观测数据实行现场观测并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上,上井后及时登录到台帐上。
第一百一十四条 掘进及回采期间两次测读数据出现明显变化时,必须加强安全监测。
第九章 巷道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为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公司干部员工安全质量意识,提高矿井工程施工质量,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第一百一十六条 采掘工程设计人员要保障工程设计安全可靠,易于施工,尽量优化,因设计上的失误导致巷道质量问题,由设计人员按照损失进行赔付。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服务期间的工程质量负责。在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服务期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要及时分析原因,因施工问题造成质量问 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验收组成人员根据实际损失量进行责任赔付,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巷道施工期间发生或服务期间因施工质量造成的工程返工、维修等情况时,所有材料费、人工费等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 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处、生产调度中心、机电部、通防部及施工区队对施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的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
第一百二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在旬、月验收时要认真负责、忠实职责。如发现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进行责任追责。
第一百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中,严禁弄虚作假,采用不正当手段通过验收,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原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重新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赔付。
第一百二十二条 安全监察处必须建立健全矿井工程验收台账,载明工程名称、施工起止日期、施工区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验收负责人及验收人、工程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每项工程安设巷道终身制牌板,载明工程名称,设计长度,施工起止日期、施工区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位臵悬挂。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安全监察处必须妥善保管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原始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资料。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井下所有巷道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开工与竣工验收制度,资料齐全,各种管理规定符合标准要求。
6.贵州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意见 篇六
近年来,我省煤矿顶板事故虽逐年有所下降,但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长期在煤矿各类事故中排名第一位。顶板事故已严重制约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威胁到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要树立“顶板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积极推行支护方式改革,在生产和新建矿井中严禁使用木支护,采用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的钢铁支护或其他先进的支护方式,有效遏制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高效的矿井。一、一般规定
(一)各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顶板管理工作目标,把降低顶板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作为目标的主要内容分解落实到煤矿企业,(二)煤矿企业每年要制订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煤矿企业分管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检查顶板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顶板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
(三)煤矿企业要明确顶板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煤矿企业要编制采掘工种的操作规程。修订和完善支护、打眼、爆破等重要工种的操作规程。各工种必须掌握、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五)煤矿企业要进行顶板分类工作,了解和掌握直接顶跨落、老顶跨落、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来压步距等基本参数;同时加强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矿井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为矿井支护设计选型提
供依据,并做好矿井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六)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七)煤矿企业要开展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报,防止由于地质构造引起的顶板事故。有强烈周期来压或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要积极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工作,采取防治措施。
(八)煤矿企业要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发生顶板事故的矿井,必须严格实行事故分析制度,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指导顶板管理工作。
(九)合理布置巷道。开拓、准备巷道应选择在层位稳定的岩层中,巷道断面设计合理。
(十)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编制前要有准确的地质资料。《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技术部门(技术科)、通风、安全、机电、地测及采掘区队技术人员参加审核。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后实施。经审批、贯彻、实施的《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十一)采掘工作面直接顶为复合顶板、软岩或过断层、过老巷、煤柱等构造区域时;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回柱放顶、工作面初采和收尾、工作面前端空顶处理、强制放顶、托夹矸开采和复合顶板下采煤时;必须制定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由
用。要坚持单体液压支柱和绞接顶梁配套使用。
(十八)煤矿企业要做好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防范工作。开采坚硬顶板的煤层,采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措施强制放顶。开采复合顶板煤层,要保证支柱(架)有足够的初撑力,防止离层。要增强支架稳定性,防止发生冒顶。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要加强支护质量的检查,加强巷道顶底板移近量的观测工作,防止因锚杆、锚索支护质量问题引发巷道冒落。
(十九)煤矿企业要积极推进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锚杆、锚索、锚网、锚喷等支护技术。组织对冲击地压、“三软”煤层、复合顶板、极破碎顶板等支护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
(二十)加强全员培训工作,各煤矿企业应制定各级干部、工人顶板管理应知应会标准,认真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工作要讲求实效,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增强员工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一)经考试合格的从事采煤、掘进的新工人,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进行工作,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二十二)煤矿企业从事采掘工作的干部、职工要加强顶板管理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冒顶前的预兆和初次放顶的的基本知识。
(二十三)煤矿企业要制定顶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应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备案。
(二十四)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支持煤矿企业支护改革,推广应用顶板管理的先进技术,督促检查顶板管理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3)初次放顶是否结束,要由放顶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确定。(4)整个放顶工作期间,必须有小组成员在现场跟班。
(二十八)采煤工作面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柱径为80mm时,支柱初撑力≥60Kn;柱径为100mm时,支柱初撑力≥90Kn。不得有卸压柱,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液压支架支护。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相邻支架间不能明显错差(错差不超过侧护高的2/3),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二十九)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工作面上下机头、机尾处要使用好4对8根长钢梁支护,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护和铰接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工作面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
(三十)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用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丛柱加强支护,2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加强支护,并进行矿压观测及监测;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空载和失效支柱。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断层处回柱放顶,要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回柱处的支柱要稳固有效。
坚硬不易冒落的顶板必须强制放顶,要沿工作面增设木垛,切顶线要加强密集支护。
初次放顶和收尾时,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
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340mm;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加设及时齐全。、(三十四)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好,搭接严密;采用金属网或矿用塑料网时,必须把网连接好。
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十五)开采近距离煤层时,下一煤层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三十六)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开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进行。
(三十七)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三、掘进工作面
(三十八)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其临时支护的长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者坡积层(冲积层)及地质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措施。爆破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爆破中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修复之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设置临时支护,其临时支架的造型及安设必须符合专项施工设计要求,防止掘进与砌碹、掘进与锚杆支护之间这段距离顶、帮岩石的垮落。
(四十七)使用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对锚杆锚固力进行监测,同时使用顶板离层仪对顶板进行观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修改完善锚杆支护参数。
(四十八)混凝土喷浆巷道,要掌握好水灰的比例,水灰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喷浆前,要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并处理活石。
(四十九)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要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的变化情况,随时保持其退路畅通。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石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要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五十)每条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修复旧巷前,必须检查瓦斯。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整修、边掘边修。平巷维修作业点以里、倾斜巷道维修作业点下方严禁有人,防止因巷道垮塌将维修人员封闭在巷道中或滚落岩石危及斜巷维修点下方的作业人员。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7.煤矿企业顶板管理 篇七
1 我国煤矿安全现状
1.1 煤矿顶板事故统计[1]
据统计2004-2008年的5年间, 全国煤矿共发生顶板事故7754起, 死亡9009人, 分别占同期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14267起, 死亡23712人) 的54.3%和38.0%。5年间, 顶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由2004年的1985起、死亡2309人, 逐步下降到2008年1032起、1222人, 下降了48.0%和47.1%。不同省区煤矿顶板事故灾害的严重情况也不尽相同。2006~2008年3年间发生顶板事故最多的是贵州省, 平均每年发生顶板事故215起、死亡244人。其次是四川省, 发生213起、死亡232人, 居第三位的是重庆, 发生154起、死亡167人。
1.2 从顶板事故解析存在问题
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大都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将煤矿顶板事故原因进行统计, 可以看出:大多数事故发生在中西部地区, 该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导致人均收入不高, 且存在大量私人煤矿。企业老板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 迫使员工追求产量, 忽视安全。其次, 煤矿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主要是技术难度低的体力劳动。注定了矿山企业的从业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素质低下, 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方式落后, 思想麻痹, 员工存在侥幸心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安全教育走过场, 安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等。导致了作业人员的不规范操作、侥幸心理或者无意识行为, 埋下了事故的种子, 也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带来很大难度。
2 行为安全
行为安全分析[2]是一门利用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促进工作场所安全的方法。行为安全分析在考虑人的心理与生理因素的基础上研究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规范人的行为科学化。在研究人与安全的问题中不断揭示人在生产环境中的行为规律, 不断预测、分析并控制人的行为。它从诸多学科理论出发研究人的安全行为;包含安全学、心理学、社会学、人机工程等。行为安全分析的研究范围是人在生产环境中的安全行为的规律, 如图1所示。它的研究目的是:通过研究人的行为与心理, 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预防并减少事故发生。
3 行为安全在小型煤矿的应用
3.1 作业环境
3.1.1 地面基础建设
煤矿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 决定了其大都存在于偏远山区。企业老板以利益出发, 对井下建设投入而忽视地面建设。导致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缺乏, 矿井地理环境偏僻, 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差, 导致矿工生活单调, 娱乐项目单一。一天劳苦的工人得不到一定的放松与心理状态调节。
3.1.2 井下作业环境
煤矿巷道顶板由于受到矿井压力、岩层岩性、巷道的高度等因素影响, 导致顶板周期变化较大;顶板支护花费较大。许多煤矿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煤矿井下投入减少。顶板支护往往只是暂时性支护, 对于永久性支护巷道失效部分未及时井下维护。井下黑暗的环境, 巷道高度不够等, 导致矿工只能弯腰通过, 对周边环境的观察力不够, 易引发事故。
3.2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 具有多样性、计划性、目的性、可塑性, 并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 受态度、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
3.2.1 主观因素分析
(1) 身心疲惫。
煤矿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 矿工体力作业较多, 井下黑暗的环境, 长时间的工作, 给人以疲劳感。导致矿工希望提前下班, 盲目工作。
(2) 情绪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矿井地理环境偏僻, 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差, 导致矿工生活单调, 娱乐项目单一。煤矿作业队矿工的体力作业要求较高, 一天的辛苦劳作未在业余时间只能在牌类与喝酒中度过。一定程度上损伤了矿工的心理。导致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情绪表现与心理波动。因此矿井领导应注重观察员工的情绪变化, 做到情绪不稳定不作业。
(3) 气质对安全行为影响。气质是人的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一个人所具有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人的气质对人的安全行为有较大的影响, 导致每个人对安全工作适宜性不同。因此, 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同个人气质特点相结合进行人员的合理调配使用。
(4) 性格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人的性格是一种在长期生活中养成的固有特征, 是一种习惯化的表现。矿井应当根据不同人的性格, 合理分配人员组合, 以达到最有效与合理的人员配备。
(5) 擅自进行作业
在矿井多年作业的工人往往凭借对从事的工作非常熟悉, 不按照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 不按照操作顺序或者步骤进行, 只凭自己的主观意识进行操作。
3.2.2 客观因素分析
(1) 人员素质因素的影响
由于煤矿工作的特殊性, 很难吸引文化、技术素质较高的工人。某企业[3]采煤一线的职工中, 农民轮换工、协议工占职工总人数的44.85%。文化程度方面:大专以上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1.31% (包括技术员和队长) , 初中毕业的占67.5%, 小学水平的占10.2%, 文盲占5.36%;技术水平方面:技师及以上的占1.97%, 高级工占1.29%, 中级工占9.29%, 初级工及以下的占87.5%。人员素质导致矿工往往未能很好吸收的安全的意识与培训的重要性。为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 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矿井应针对班组长这类与一线工人同进同出人员单独加强培训。做到强化基层安全意识, 保证矿井安全。
(2) 工资分配机制因素。
煤矿一线职工, 其所得的劳动报酬不是以其所付出的劳动量支付, 而是以其所获得的劳动成果进行支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 工人为了满足自身利益, 抱着一种侥幸与冒险心理, 违规以及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下作业, 以提高产量增加收入。针对此, 矿井应减轻工人生产任务、探寻合理的薪酬制度。
(3) 作业因素。现有的三班倒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 员工生物钟的调整有一定困难。导致员工在连续作业几次后, 生物钟混乱, 不利于心理与生理的调整, 存在一种希望早点下班休息的状态。同时, 长期从事该职业与技术, 使人有一种麻痹心理, 作业时会带着一种长期干着都没发生事故, 事故应该不会发生的想法, 导致员工存在一次两次偷工不按规程操作也不会发生事故的心理。
(4) 个体防护用品的推广使用
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是为了保护作业人员在可能遭到伤害时使用的必备用品。矿井存在对新型个体防护用品的推广不支持等态度。针对一些小煤矿, 其煤层薄, 工作面高度不够。为方便作业, 工人往往习惯不带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这样就导致了一种不安全状态。对此, 矿井应加强技术力量, 针对矿井情况, 设计合理的采掘方式, 减少人的不安全状态。
4 结语
通过对煤矿顶板事故的原因分析, 可以看出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状态所致。针对此矿井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工人安全心理状态调整。加强心理辅导。通过对职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归纳分析, 制定措施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在工作与生活上给予职工关心帮组, 缓解员工的后方问题, 让员工以优异的状态全身心投入安全生产。
(2) 加强安全教育。让职工懂得煤矿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通过规范行为预防的。同时让员工懂得环境不安全不作业的重要性。
(3) 建立安全挂靠体系。建立安全网络管理小组, 实行组内人员联动, 一人违章全组受罚, 促使组内相互监督、提醒, 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 加强班组长的安全建设。提高现场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 杜绝违章指挥。同时教育职工, 敢于拒绝违章指挥。
(5) 强化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增加矿级领导带班下班次数, 使领导到现场督促安全生产, 及时发现并阻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参考文献
[1]彭成.2004-2008年全国煤矿顶板事故分析[J].中国煤炭, 2010, 36 (1) :104-105, 124
[2]杜保全.行为安全分析在矿山企业的运用探讨[D].贵州大学硕士学位文, 2007
8.煤矿顶板破碎巷道掘进 篇八
关键词:人工假顶;撞楔法;架棚整体性;安全距离;顶板观测
1 工程概况
工作面概况:1694W 工作面位于-600水平西大巷六采区9煤层第四工作面,工作面標高-522.0~-640.0,该工作面上有1684W工作面和1693W工作面,现均已回采完毕。顶底板情况:老顶为粉砂岩,厚度0~5.9m,平均3.1m,深灰色,局部含植物化石和炭化体。直接顶为泥岩,厚度0~2.5m,平均1.9m,深灰色,上部含菱铁质结核及黄铁矿散晶,下部质软易碎。直接底为细砂岩,厚度3.3~5.7m,平均4.8m,褐灰色,含大量的根部化石。老底为泥岩,厚度8.1~10.0m,平均9.0m,深灰色,在底部含少量炭质和腐泥质。煤层结构属于复杂结构,局部煤层底部有一层不稳定泥岩夹矸,厚度0~0.2m左右。煤层厚度为1~3m,平均煤厚为2.5m,煤层倾角15°-25°,平均倾角为20°,煤层走向在40°左右。受地质构造、顶板压力影响,造成煤层顶板破碎,掘进时破板、破底厚度加大,局部可能全岩,增大原煤灰分。支护形式采用GU29-10.4m2拱形支架支护,棚距为600±50mm。
2 顶板破碎支护工艺
①临时支护及构造假顶。由于巷道顶板异常破碎而且煤岩体自稳能力差,随着巷道的掘进,顶板及两帮的煤矸倾漏下来,为保证巷道的安全快速掘进,防止顶板冒顶事故的发生,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支护和构造人工假顶。具体方法是:先在巷道迎头向上25°左右对顶板打眼,深度打入1.4m左右,然后将管缝锚杆打入迎头破碎顶板中,管缝锚杆在架棚上方呈均匀分散布置。形成向前的一个超前支护区域(人工假顶),再在超前支护区域上方填好木料。
②缩小棚距减少空顶面积。调整支护形式,加强支护强度,将棚距由原来的600mm缩小为500mm,从而缩短空顶距,减小整体的空顶面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住不稳定的顶板。
③打点柱、卡铁道加强架棚整体性与支护强度。在顶板破碎地带的架棚支护下,用大板或者液压支柱加打点柱,点柱要打牢打实,并用铅丝连好,可以加大架棚支护的强度,然后用3m长铁道将破碎地带内的架棚全部连在一起,并用斜卡缆将铁道和架棚锁住,从而将架棚的整体性提高,加强了整体的支护强度。
3 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掘进使用GU29-10.4m2金属拱型支架支护,棚距为600±50mm(如顶板压力较大,架棚变形严重时必须缩小棚距为500±50mm),棚梁与棚腿间的搭接400-40mm,搭接处上好三个卡缆,卡缆扭矩达到150 N·m,正顶铺塑料网,网搭接不小于100mm,网与网之间用铅丝连好,铅丝要求双丝多扣,连网间距不超过200mm/道。正顶及两帮各使用一趟角铁支拉板,支拉板要求放成线,不回撤。正顶及两帮用木小板插背,间距不大于200mm/块,要求插严背实。每班开工前检查迎头往外15m范围的架棚卡缆紧固情况,使其扭矩均达到150 N·m,歪扭的棚子及时扶正并插背好。对迎头往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杂物进行清理,保持后路畅通。对后路压力大地段的架棚进行加固,在上顶卡好一道铁道,卡缆紧固符合要求,使其扭矩达到150 N·m,两根铁道之间必须穿袖卡,穿袖长度不小于700mm,随掘进向前倒铁道,每班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卡缆松的及时重新紧固。对缩搭接比较严重的地段及时打好一梁三柱的托板,梁、腿均使用三米大板。过构造期间,如顶板冒落需做好超前支护,使用半圆或铁撞楔打好超前撞楔控制好顶板,铁撞楔间距不大于500mm,直接打到冒落区域里面边缘,吃住劲,上顶搭好影子板。铁撞楔末端用铅丝或者卡缆固定好,以免伤人。施工过程中认真作好敲帮问顶及找掉工作,严格遵循先外后里、先顶后帮的原则。使用专用的长钎子找掉,找掉时,一人找掉,一人观山,操作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严禁在槽口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任何人不得进入空顶区内作业。如果顶空小于300mm,用木料插严背实,顶空大于300mm时,打木垛接顶,打木垛时打好影子板,并有专人观山;如果无法打木垛时,上顶填1.0m以上的乱料填实并用小板插严背实。如随掘进迎头末一架棚子能与煤壁贴实,继续向前掘进时必须提前使用风锤(或者风钻)打眼后安装超前管缝锚杆控制顶板。管缝锚杆间距300mm,每排打不少于6根。从末两架棚子间隙向斜上方打,角度比边眼掘进角度略大,管缝锚杆外露不超过300mm。过冒顶区期间必须保证迎头20m范围内断面高度不小于2.4m,且后路畅通,迎头工作人员精神集中,统一指挥,其余无关人员撤职迎头20m以外,施工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进行观山。迎头前劈严重时,要在巷道内安全地点,采取向前加打锚杆措施,以控制前劈程度,打锚杆时,人员要在有支护的地点操作,并有专人观山。
4 结束语
1694W工作面采用打撞楔的方法进行临时支护和打点柱、卡铁道加强架棚整体性与支护强度的方案以后,加强了巷道的支护强度,也保证了顶板的整体性,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解决了顶板破碎巷道的安全掘进难题,而且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顶板事故的发生,降低了成本的投入,这种施工工艺在以后的顶板破碎工作面的掘进工作中可以大量推广。
参考文献:
[1]高如林.浅析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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