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精选5篇)
1.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篇一
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领导班子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认真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议事决策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常委会8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形成审议意见12件58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视察调研21次。
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今年5月,组织召开了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20xx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作出相关决议,及时把县委重大决策转变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9月份,结合对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视察检查,县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xx年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xx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20xx年财政决算的决议》。11月份,县人大第三十二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做出了《批准调整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依法监督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通过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力地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焦全县发展重点,开展专项工作检查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县人大xx届四次会议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组成视察调研组,先后深入全县12个镇(办)及相关县直部门,到项目建设现场、工矿企业、示范园区,采取实地察看、征求意见、汇报座谈等形式,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了视察调研。7月份,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6条审议意见。县政府积极整改,调整工作力量、细化措施、夯实责任,顺利实现了“双过半”的目标。 9月份,由财经委、代工委、教科文卫委牵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镇(办)负责同志参与,对县上确定的“十大重点项目”、“十大农业产业”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常委会议上,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十大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情况和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了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创新方式,突出重点,提高项目的质量等6条审议意见;针对十大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出,科学规划、培育龙头企业,加强污染治理,促进农民增收等5条审议意见;针对旅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加大旅游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景点的建设水平和档次,形成整体品牌效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旅游业发展软环境,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促进旅游消费,增加旅游收入,走市场化运营和发展之路,促进旅游产业的全面壮大和长足发展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几项工作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11月份,在第32次人大常委会上,对这几项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均获得满意格次。
(二)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组成调研组,对全县饮用水安全和农村合疗工作开展情况,利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深入有关基层镇村、农户家中、基层中小学校、部分医疗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召开各类座谈会13场次,走访群众567人,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32条,同时还深入到有关项目建设工地,对饮用水源保护,饮水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了专项评议报告。9月份,在第31次人大常委会上,分别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和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提出了9条意见,助推这两项事关全县百姓,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顺利开展。
(三)持续推进司法公正,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正。今年7月份,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各镇(办)、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公、检、法、司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在县人大第三十次常委会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汇报。对县法院提出,提高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化解群众“打官司难”和“执行难”问题等5条审议意见。对县检察院提出,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镇村组和基层站办所,努力加强作风建设等4条审议意见。县法、检两院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对标施策,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了切实推进有关法律的实施,县人大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调研组,在认真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到各镇和有关单位,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5条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并按时将整改结果报常委会审察,接受常委会议测评。
(四)努力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注重整改日常监督。常委会加强对审议意见、专项评议意见、批转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通过深入工作一线,采取查看进度、听取汇报、走访代表和基层群众,具体了解接受审议和评议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现场督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注重过程重点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财政预算执行等重点的监督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做到工作每推进一步,监督工作就同步跟进一步,做到在监督中推进工作,工作推进中体现监督。三是注重专项监督。每年年初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工作,列出专项评议工作议题,对评议对象和工作开展情况,事前调研发放问卷,做到有的放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挖细剖”,提出整改意见做到“精准发力”,大幅提升了监督的实效性。四是注重考核激励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初的承诺,对其一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和组织部门,有力增强了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五是注重民意疏导监督。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转交各有关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结率。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54件、接待来访群众128人次、批转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信访案件54件、办结51件,办结率达到94.4%,其中省市要求督办落实12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三、抓好人事代表工作,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进一步规范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抓好代表培训与联系,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支持和保证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一)规范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任命干部。坚持任前考法、任中亮诺、年度履职测评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其中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3人,人大干部5人,任命人民陪审员17名。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4人,县人大代表1名。
(二)创新载体,搭建良好履职平台
一是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今年以来,分别采取在县集中培训、分片到镇送训、跟班学习轮训等方式,对178名县人大代表、839名镇代表、镇(办)人大主席和部分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全面的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履职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认真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集中交叉视察活动。今年9月份,组织选举产生的42名市人大代表赴商州视察调研,山阳县选举产生的38名市人大代表来丹视察调研,开拓了代表视野,提高了履职能力。三是全面加强对镇(办)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镇(办)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健全代表活动制度,丰富代表工作内容。结合机构改革,在镇办增设了人大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足额拨付代表活动工作经费,解决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四是坚持“三联机制”,深入开展“五个一”、“五带头”活动。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3个镇人大、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5名人大代表,每位代表联系10名选民的“三联”机制,在全体代表中,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职纪实卡和代表活动手册记实制度,各镇设立代表活动日和民情恳谈室,密切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 “五个一”、“五带头”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年涌现和表彰了15名优秀人大代表、5名优秀人大主席、10名优秀意见建议议案先进个人、5个意见建议办理先进集体。
(三)加强督查,抓好议案意见办理
xx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将“四大重点区域建设”和“农贸市场建设”列为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部门和镇村,采取领衔代表、办理部门、督办机关面对面座谈、实地视察等方式检查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11月份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四大重点区域”所在镇和城区市场规划现场,采取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进度,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两个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县人大第32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统筹城乡发展,突出“四大重点区域”建设的议案》、《尽快建设城区大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议案》办理情况和县xx届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针对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反映个别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存在“口头应答”、“文来文往”等现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上门恳谈、现场解决、集中办理、帮助答复等措施,对2个议案及四次会议的1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再次梳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具体责任,强化办理措施,有效地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将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当作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职责,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一)坚持党要管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县人大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安排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以“先锋引领·朝阳”为主题的“创建和谐委办,争当先进个人”党建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各级全会及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30场次,开展专题研讨8场次,人均记学习笔记4万多字,撰写心得体会4篇。常委会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题研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有效解决了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政绩观事业观得到精准校正;服务引领作用得到明显提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执行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实现持续好转。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升班子整体效能
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委办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党组书记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全责,委办一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六个二”工作法,为每位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主体责任“台账”,开列了责任主体“清单”,制定下发了人大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一览表,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任务、重点问题,促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完善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健全机关工作机制,修订和完善人大机关管理制度、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人大代表活动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按时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和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能、编制改革任务。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改进调研方式方法,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全年开展专题和专项工作调研16次,撰写调研报告16篇,有6篇在市以上报刊和媒体登载。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住房、车辆和“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和会议严格标准,杜绝铺张浪费,全年人大机关“三公”经费、会议费、招待费大幅下降。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工作水平,全年在省市新闻媒体和刊物,发表新闻稿件和调研文章62篇,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四)结合联镇包村,搞好“精准扶贫”
按照县级领导“十个一”、科级领导“五个一”的要求,深入所包抓的**镇**村,落实年度帮扶计划,采取一户一法,精准帮扶的办法,落实各类建设资金7.35万元,培养产业大户13户,带动25户贫困户顺利脱贫。
2.托里县人大常委会班子30 篇二
照
检
查
材
料
托里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30日)
(送审稿)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托里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兰考县、呼图壁县、裕民县教育实践活动为标杆,聚焦政治上不够坚强、反对“四风”、“五不”,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班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认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四强”等要求,对照焦裕禄精神,深入查摆班子在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其思想根源进行深刻剖析。现将班子对照检查报告如下:
一、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
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关头和大是大非面前政治态度鲜明、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认识不深刻,缺乏“全疆维稳一盘棋、稳定没有前后方”的战略思想和大局意识。对中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不能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贯彻。比如:班子始终认为托里县先后荣获自治区平安县、自治区文明县城等多项荣誉,社会稳定总体形势良好,是一个以哈萨克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县,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什么问题,现在和将来也不会发生大问题,在维稳工作中放松了警惕性。特别是对全县治理“三非”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方面认识模糊,在打击暴力恐怖专项斗争中态度不坚决,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这些问题反映出班子缺乏维稳工作的战略思想和大局意识,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的突出表现。如果不加以杜绝任由这种思想的蔓延,将会导致在重大问题上认识模糊,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致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有效落实上大打折扣。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缺乏一些基本的鉴别力,对正常宗教活动、民族传统风俗习惯、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认识不清、界限模糊。比如:平时对社会上一些人员对新疆维稳形势说三道四的行为和一些错误言行、负面言论,没有引起重视,简单地认为是情绪的发泄、思想的多元化和个人的言论自由,没有及时制止做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引导工作。这是班子政治鉴别力不强的表现,没有从政治上认识到隐藏在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方式、规律和严重危害性认识 把握不足。
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强。班子对上级党委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吃不透,在用党的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方面落实不到位;对联系点清真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平时走的少、看的少、问得少,掌握情况不清。比如:在“5〃22”事件发生后,班子仍然和平常一样来到单位,互相讨论着事件发生的细节与真相,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联系点清真寺进行宣讲,发声亮剑、表明态度,也没有结合县情分析研判当前维稳形势。这是维稳意识不强,不敢担当的表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是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遏制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有效措施,如果落实不到位将会对维稳工作造成被动局面,破坏全疆维稳一盘棋的战略部署。
四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解不透,宣传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班子对什么是合法宗教,什么是非法宗教认识模糊,界定不清,对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积极有效地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比如:班子没有真正静下心来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切实有效的依法监督,满足于县委安排什么,做什么,对基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安排部署很少问津,缺乏主动贴上去、靠上去的意识。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班子对民族宗教政策认识理解不深,对极端宗教思想危害性认识不到位。不加注意,将会造成对相关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不 到位、监督不力的局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习风气不正。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臵,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比如:班子对《监督法》、《选举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只注重表面,不注重内涵,理解不深,学习和实际相结合不到位,在工作中经常是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用什么就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多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不能结合人大工作去学习去研究,缺乏理论知识的系统性,满足一知半解。反映出班子普遍对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放松了理论学习,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紧迫感。长期下去,缺乏理论知识将会导致在工作中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人大依法监督工作实效。再比如:今年五月份,接到政府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后,及时召开了会议,但在会议讨论时,对是否可以在常委会上进行听取和审议等问题把握不准,临时安排工作人员拿出《监督法》、《预算法》现场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的操作流程后,才向政府进行了答复。这说明班子的学习抓得不紧不实,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得不深不透,遇到实际问题不能果断应付,临阵磨枪,影响了班子科学决策能力。
二是重形式轻落实。班子在工作中缺乏力度,方法简单,导致工作重安排轻行动、重形式轻效果,对推动落实执行的工作机制、方法措施和具体抓手研究不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比如: 多年来,先后制定机关管理等各项制度几十项上百条,真正能管用的没有几条。有些制度虽然制定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锁在柜子里,没有真正得到执行。再比如:每年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只是利用半天的时间集中就《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以课堂讲授为主,照本宣科进行灌输式培训,结合实际讲的少,效果不明显,根本没有达到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效果。这是班子缺乏按章办事和严格管理意识,缺乏敢抓敢管精神,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到位,流于形式的表现。长期下去将会造成机关作风涣散,代表整体素质下降,履职不到位的严重后果。
三是文风会风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常常“工作在会上,干劲在纸上,造成文件、会议数量逐年增加。比如: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除下发各类调研、执法检查文件外,还增发和增开了一些可发可不发、可开可不开的文件和会议以引起“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发文近36份、召开大小会议近15次,与前些年发文、开会数量相比明显增多。根本原因还是班子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提出的转变文风会风的规定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落实不到位,没有把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也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这是用形式主义对付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
四是工作浮于表面。结合实际开展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即使是下去执法检查,走的线、看的点、见的人、说的话,往往被事先安排,达不到依法监督的效果。比如:在对《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中,没有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执法方面存在的法律宣传力度不够、垃圾食品、过期食品清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反而过多地了解了一些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达到依法监督的效果。其根源是工作不深入、职责不清的表现。将会导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从而损害了人大的形象,危害了国家的利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热情。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没有做到各负其责,存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对所分管的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抓部署落实少,研究工作不到位,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不能发挥作用,形成了“一竿子插到底”,推一下、动一下,安排什么干什么,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遇到的执法检查、调研工作,本应由各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的任务,全部推到办公室,影响了依法履职的严肃性。这是由于班子在履职方面责任不清,抓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长期下去将会造成职责不清不楚,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导致机关整体工作水平下降,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
二是疏远群众,脱离基层。班子走出机关、走下基层、走进群众不主动、不经常,带着问题下基层、带着感情下基层、带着责任下基层做得不深入,没有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的在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中,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造成实施起来不能落地生根。比如:每年只是根据年初制定的调研计划,围绕春耕备耕、畜牧业生产、牧民定居、抗震安居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除此之外,很少主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工作漂浮在面上多,沉下去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到位。再比如:在落实“五个一”制度方面,尽管每个班子成员都确立了联系村队,对深入村队的天数、联系的户数、督导的次数、要解决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落实得怎么样,大家都很清楚,大家就是到了所联系的困难群众家中,往往也只是送一点慰问品、说几句客套话,然后拍几张照片,再上一上电视,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真心诚意帮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在“作秀”,联系了一两年,没有见到什么成效。这说明我们的宗旨意识不牢、群众感情不深,没有摆正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位臵。
三是官本位思想严重。班子对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关心不够,存在重干部使用、轻干部管理,与机关干部感情疏远、关系不密切,缺乏人情缘分感。了解困难和问题只是停留在表面,没能真正起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比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的干部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十多年,在思想上出现惰性。作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干部关心少,没有主动认真研究干部交流轮岗等问题,并向县委组织部门积极推荐,致使干部工作积极性不足。再比如:班子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深入了解分析少,主动与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沟通交流一年也达不到1次,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即使发现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问题,也只是提个醒,硬措施用不上,软办法不会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其存在的思想问题,是官僚主义思想表现。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导致班子和机关处于“一盘散沙”的工作局面。
四是基层工作薄弱。认为县人大和乡镇人大在工作关系上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没有领导关系,经常去指导工作又害怕给基层添乱,致使乡镇人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甚至有些乡镇人大 除了召开例会外,其他工作几乎没怎么开展。比如: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除召开乡镇人大例会派领导前去指导以外,大多是利用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之际与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交流,交流的内容也大都是与检查、调研内容相关的,真正涉及乡镇人大具体工作的少。究其原因,还是班子在思想上对基层乡镇人大工作不重视、不关心,没有认真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新方法新途径,没有把乡镇人大作为基层民主与法治建设有利推手。
五是好人主义严重。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不力,存在“好人主义”,遇到问题绕开走,碍于情面不想监督,好人思想又不敢监督。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时,唱白脸当老好人,讲好听话多,讲问题少,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缺乏务实的工作作风。比如:在监督工作中,认为监督“一府两院”就算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也只是在书面上,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解决,故还不如提一些比较委婉的意见建议草草了事。其根源是班子好人思想在作怪,潜意识认为在人大工作时间长了,监督多了,怕得罪人,存在监督就是找麻烦的错误认识,所以平时监督主要是应付了事。如果对这种监督方式不予改进,将会严重影响人大的权威性,丧失对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缺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班子普遍认为托里县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生活环境也改善了,应该享受享受了,所以干事创业热情减弱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减退了,艰苦朴素的意识淡化了。比如:在办公条件,各种待遇上比阔气,讲排场的问题比较严重,在遇重大事项、棘手工作时,总是绕着走把享受放在第一位。再比如:在缺乏交通工具的年代里,也曾搭乘过小 四轮拖拉机、马车牛车、爬犁子,甚至有时步行数公里往返于基层之间开展工作。而现在家与单位不过一二公里,仍然以车代步,出门有车接、下班有车送,认为努力了这么多年,付出过很多精力和心血,现在就应该享受一下。这是艰苦朴素的意识淡化的表现。如果不加重视,将会丢掉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班子缺乏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热情下降安于现状, 不愿意吃苦受累、出力动脑,不愿意深入思考谋划重大问题,满足于现有的工作,苦干实干、爱岗敬业的精神有所缺乏,干事激情有所下降,前进动力不足,滋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比如:对作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作风建设切实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总认为自己的作风还可以,满足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能够正常完成也就行了。存在上班混日子、熬时间的思想,遵守上下班制度不严,擅离工作岗位,参加会议不准时、工作时间上网看新闻,以及工作拖拉、质量不高等问题。其根源是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导致思想松懈、精神懈怠,就会失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开拓进取不足。班子思想不解放,创新精神欠缺,工作被动应付、简单粗糙,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抄照转,墨守陈规,缺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办法不多。比如:认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职权就是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监督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没有可创新的领域。工作畏难惧苦不用功,缺少爱岗敬业的激情和奋斗精神,往往是图省事照抄照搬、按部就班,图轻松敷衍塞责、大而化之。其根源是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精益求精,没有更高的标准。不加注 意将会使我们的工作与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的距离越拉越大,导致工作停滞不前。
四是缺乏敬业奉献精神。班子缺乏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主动性不强,标准不严、效率不高,追求安逸、讲究舒适的心理有所滋生,吃苦奉献的精神不强。比如:认为自己曾经都在重要岗位敬业拼搏过,也都有过辉煌的一页,而今工作转移到人大后,思想上有一定的精神懈怠,敬业精神不如以前了,对本职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懒于深入钻研,懒于探寻规律和探索创新,脑不勤思、眼不勤学、手不勤写、腿不勤走,不愿意努力付出辛劳和承担责任,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也成为班子内部的共性问题。其根源是信念迷茫、精神懈怠、萎靡不振的思想和精神状态欠佳的表现。如果不加以整改,将会影响整个班子及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部分干部职工心理失衡、情绪波动,在工作上就达不到“三严三实”的要求。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监督制约不力。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不严,认为“人大是二线、退水渠、清水衙门”,不是什么权利部门,也没有什么实权,所以对班子成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比如:近年来,自中央到地方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非常重视,也下发不少相关文件,却认为这是人情往来,抹不开面子,就算人不到也要随份子。常委会党组对此漠然视之,没有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提醒。这些问题的发生,是我们思想上缺乏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责任不到位所致。二是存在严重的盲目攀比思想。班子淡化了党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存在攀比思想,忘记了我们还处于不发达地区,我们县还是国家级重点扶持县这一基本现状。平时比工作比贡献的少,比阔气比待遇的多,总感觉自己比别人待遇差,经常在这些方面动心思找平衡。所以对超标准配车和超标准使用办公室等问题感到很正常。比如:班子成员到人大工作,和党委政府比房、特别是在公务用车方面,以前同样的领导指数、同样的工作量,两三辆车就够用了,现在反而车多了不够用。这是追求享受、相互攀比思想的滋长,没有车走路觉得不自在,对照焦裕禄精神,归根结底还是享乐主义思想在作祟。这是虚荣心强,私欲膨胀的表现。这种思想的蔓延将会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三是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在平时交往中,班子主要领导不能精打细算,不考虑过紧日子,班子其他成员也不监督、不制止,大家都是爱面子讲排场,而出现超标准接待现象,对此现象习以为常,谁也不纠正不反对,处于默认态度。比如:2012年在接待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大考察人员时,碍于面子怕客人没有吃好,安排了工作餐后,又转移到家庭食堂吃了一顿,反映出我们在执行规定时思想的“开关”拧的不紧,有装门面,好面子现象。这是奢靡之风的表现。不加纠正将会严重影响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四是在公务用车上把关不严。班子抓公车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公车管理制度大多属于“写在纸上、讲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成效不显著,监督管理也基本上是一句空话。比如:班子没有很好执行下基层轻车减从,往往是每 11 人一辆车,看起很气派,实际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留下了不好的印像,也是严重脱离了群众的表现。再比如:为了个人上下班方便,都有公车私用现象。遇个别特殊情况,如老人去医院、小孩上学有时用公车接送,公车私用问题成了普遍现象。不加纠正将会导致公私不分,滋生不正之风,助长追求奢靡的现象不断发生。
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说明:
托里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7人,清理前办公面积237㎡,7人超标,清理后办公面积为123.54㎡,清理出面积113.46㎡,清理后超标准使用面积均控制在50%以内。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四风”问题的存在有深刻的原因。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既有工作机制层面的原因,也有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根源和认识根源的原因,剖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对待学习态度不端正,班子成员都是从过去的重要岗位上调整过来的,又是当了多年的领导,自认为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没有问题,产生了不想学、不愿学、吃老本的懒惰思想。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但总以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臵,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只要工作搞好了,学习并不重要,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
(二)理想信念淡漠。“二线”思想作崇,责任感降低。人大一班人,都是从重要岗位调整到人大工作,存在休息养老的思想意识,都认为自己已经不再管钱管物,没有实权,人大工作是监督工作,不再是干事的平台,因此就产生了混日子的想法,过一天是一天,过一年算一年,也逐渐把自己摆在了工作的“二线”位臵。现在想想,这都是班子在价值观念上发生了变化,社会上 普遍存在“到人大工作,也就是退居二线了”,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之目前,由于顶层设计、法律规定,以及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人大工作客观上受到一定制约,存在的一些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破解,弱化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主法制建设“一线”的作为意识不够自觉,使得主观上工作努力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缺乏。有的觉得自己有些工作已经做得很不错了,面对取得的荣誉或多或少存在自我满足,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改革意识有待继续增强,因而有时在精益求精上所下的功夫不够。
(三)宗旨意识不强。地方人大其中一项主要职权就是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班子考虑到只要政府把人民的利益维护好、实践好就行了,没有更多的考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所以,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远了,感情淡了,办事能力弱了,因此,联系群众多了,怕给自己找麻烦,给政府添乱的思想最终削弱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班子成员就长期安坐机关,不愿深入群众,与群众的直接接触越来越少,对群众的感情也就越来越淡,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的形式主义也随之产生。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再对照党的服务宗旨来看,班子还是存在没有从内心深处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用自己的真情实意,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只有用他们的需求来实现我们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地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四)党性修养滞后。人大常委会一班人大多是具有长期担任党政主要领导,入党时期较长的老党员,随着职务的变动和党 龄的增加,自己一致认为被组织认可重用,应该在政治上很成熟了,不需要倍加努力了,而放松了党性锻炼,自认为是老资格,老同志、老党员,思想素质较高,放松了学习和改造,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对一些不良现象习以为常,对时代的发展压力少了、紧迫感小了,贪图安逸思想抬头了,朝气向上的精神面貌弱了。缺少了党性修养的历练,缺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缺少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自然而然也就形成了履职不到位,在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
(五)政治纪律松懈。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随之出现了一些不良风气,也蔓延到我们党内,影响了班子的思想和行动。尤其是谈到腐败问题大家都深恶痛绝,又束手无策。对新疆的“三股势力”蔓延同仇敌忾,只能盲目观望。产生了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方面出现了松动现象。长期受不良行为的影响,班子存在着盲目攀比思想,比待遇比排场多了,比贡献比业绩少了。因此,对来访客人、兄弟县市交往中,总是看谁招待的更好更体面。为了享受待遇,就找各种理由冲破纪律约束,甚至还曾一度出现了把接待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安排部署。长时间就形成了对不良风气的宽容和默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一些潜在的规则被打破了,各种奢靡享乐之风也随之销声匿迹,对照焦裕禄精神,我们才找到了真正的差距。用《党章》的政治纪律,高标准、严要求,才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唯一标准,也是党员干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六)依法监督意识不强。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行使依法监督,这是人民赋予人大的权 力和义务,应该维护法律尊严向人民负责,这是我们做人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第一责任。但是由于班子成员来自于县委政府相关部门,在依法履职方面存在很多活思想和旧观念,在思想上产生了怕得罪人、怕麻烦,在客观上存在着一些被监督对象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认为人大的监督是例行公务,对开展的监督活动重视不够。作为监督主体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放不开手脚,胆了不大,监督不力,造成了敢于监督和有效监督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七)放松了道德修养。道德是修身之本,也是党员干部做人之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加强道德修养不仅是每一个公民修身齐家的根本,也是为官从政的重要条件,能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修养,把百姓放在心中,不仅仅要看官德,更要注重品德。对照焦裕禄同志“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道德情操,班子没有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工作中指手画脚,摆官架子。生活中奢侈浪费、贪图安逸,忘记了 “两个务必”,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印象。这些都是班子在长期的工作中官德、私德的淡化。现在来看,道德水准的缺失和下降,不仅可能对每位党员干部会引发深刻的教训,最终将会让党在群众中失去口碑和威信。
(八)践行“三严三实”不到位。班子在加强机关建设实施依法监督工作上,有时产生形式主义、放松标准,不能严格监督程序,高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班子工作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平时松松垮垮,吊儿郎当,使得人大机关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个别领导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方式方法,由于放松了 “三观”教育,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导致了对工作只是满足于现状,每当遇到棘手问题、凝难工作、紧急情况等问题,总是推诿扯皮,没有站在全局高度想办法快速解决,在抓落实方面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在为基层办实事好事方面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我们应该严格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抓好每一项工作,落实好每一项任务,办好每一件实事。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将以“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为准则,强化自身建设,既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四风”问题,改进工作,又立足长远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积极促进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班子要把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同研究解决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当前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广泛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理解新疆在全国的特殊战略地位,深刻理解中央对新疆形势的重大判断,深刻理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深刻理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中央对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实施特殊政策措施的战略意义。认真落实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联系点与宗教人士座谈,交心交友,及时掌握宗教活动动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 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公平正义与社会谐稳定。增强敏锐性和鉴别力,时刻要保持清醒头脑,面对新疆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任何情况下都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二)围绕大局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第一责任,每年至少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为推进托里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适应时代需要,改进创新监督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探寻新思路,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创新人大工作。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政情通报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政情通报会,邀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各级人大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从而达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的目的。加大跟踪落实,把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的落实作为强化监督效果的关键和核心。每年至少召开3次工作督办会议对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全局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审议意见办理不力或满意度较低的,要限期整改,重新办理,确保监督工作实效。
(三)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意识。一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代表活动。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到选区开展2次走访活动,了解选区代表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争取代表所在单位对代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认真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热心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权利和义务。二要认真执行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乡镇、村队制度。在深入基层一线的过程中,不但要“身入”更要“心入”,带着感情下去、带着问题下去、带着责任下去,与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连成一体,不断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拓宽眼界,汲取力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围绕“三农”、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住房保障、城市交通、文化体育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议案建议意见征集工作,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政府反映各族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着力协助县委、政府更多地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扎实做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督促住村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从小事抓起,从建立长效机制抓起,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尽心尽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政策执行方向不走样、惠民服务内容不打折,让党的好政策真正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三要认真落实谈心制度。定期不定期与机关干部开展谈心交流,班子带头敞开心扉说真话、心里话,真心与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进相互了解、化解矛盾误会、凝聚工作合力。密切与老干部的联系,做好老干部车辆和学习资料保障,完善老干部活动场所,关心老干部生活,每年至少开展2次走访慰问退休老干部活动。
(四)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 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结合地委组织部网上学习的要求,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加强政策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达到学习、时间、效果、人员四落实。增强学习效果增强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学习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监督法律化,引导大家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使学习真正成为充实知识、提高素质、增强本领的基本途径,切实解决学以致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机关周三学习制度雷打不动,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3万字学习笔记、4篇切合工作实际的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每季度或重点内容的学习心得要按时公示出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学习中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的制度,达到学得深、考得好、讲得出、用得上的效果,以此解决理论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二要改进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制度、代表视察工作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使之成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标准要求,充分调动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更好的履职尽责,使人大工作既有分工、既有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团结协调的“一盘棋”局面。各工作委员会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一年至少累计下基层二个月,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为县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要改进文风会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地区七条意见和县委十不准的要求,精减各类文件会议,坚决做到能不发的文不发,能不开的会不开,确保文件会议务实管用,有内容有实质,有可操作 性和成效。四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人大常委会“一把手”认真履行“四不管”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经费使用公示制度,每半年一次由分管领导向人大机关报告经费支出情况,解释经费增减原因。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规范办公用房。赴基层开展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简化接待陪同,统筹协调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会议经费实行公开制度,确保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开支,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花。五要严守各项纪律。从领导班子做起、从自身做起,模范的执行党的决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下级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以班子的模范行动带动机关干部职工。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重视加强对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增加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健全和完善机关管理、考勤、财务、车辆等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绩效。
(五)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一班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做“老好人”,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严格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不少于4次,“一把手”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政策、形势任务、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营造崇廉尚廉的氛 围。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读本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廉政制约和监督体系,开展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围绕重点岗位,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努力消除自身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想。严格管理和约束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党性修养,筑牢反腐蚀的思想防线,崇尚健康简朴的生活方式,不进高级健身娱乐场所,不进高档会所,不接受各种会员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高消费活动,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自觉与群众同甘共苦、同舟共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廉政勤政、风清气正的工作机关,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描绘托里美好未来。
3.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篇三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面貌深刻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我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禹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心,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升级提速、加快发展。
(一)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融资工作、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审议了区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到蚌埠新港、北师大、冠宜箱包、建华管桩、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御湖世家、欧尚超市、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宏业纺织等实地了解项目落地、生产等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二)强化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重点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保健和疾病预防、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大病救助、养老事业、残疾儿童康复、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其中当前养老事业发展、市容管理相关问题、农村畜禽污染等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五年来,常委会注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农村校园安全和标准化建设、马城新区教育改革升级达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全区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调研了基层文化场所建设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改革、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调研。
(三)强化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本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对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开展了禹会区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进了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先后对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城乡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开展视察,就视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落实,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常委会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建设、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和改善。
二、突出法治引领,发挥权力机关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禹会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建议区政府要做好“六五”普法的考核总结工作,坚持抓传统和抓创新相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巩固提升普法成果等;并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民族宗教工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视察。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公平、公正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立案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情况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法检”两院的全面建设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禹会进程。
(三)强化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来访100件500余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常委会研究出台了《禹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先后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棚户区融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机构重大变动、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任前法律考试关、坚持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实行任职宣誓等制度,增强了拟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5名、免职51名;任命人民陪审员75名。
(三)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出台了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规定。并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41名区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部分人员口头和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打分评议,并将述职评议情况以个别谈话形式反馈到述职人员。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创新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一)创新代表服务工作。采取培训班、小组活动、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代表工作室的阵地和载体作用,深入开展代表定期接访、走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了解社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了 “三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了以“知法守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代表观庭审”活动,共有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反响良好。常委会还在区十六届人大四、五、六次会议上,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规范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采取有效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建立了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尽快消除张公山大板楼和老旧楼房安全隐患”、“马城镇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议案”、“ 关于以公立综合医院为载体,推进医养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常委会2012-2016年连续四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150多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1500名选民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大会。每年均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五年来,40名市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价。通过代表与选民、选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但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而且增强了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
(四)严密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个环节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举办了换届选举培训暨动员大会,并举行了专题辅导,为基层政权建设和加强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水平提高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之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学法和常委会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和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五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组成人员、乡镇社区人大负责同志等12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活动,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参观考察、参与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组成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增强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的自觉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区人大网站开通运行。宣传信息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多篇作品被省市刊物登载,部分作品得到省市领导批示,宣传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制度创新。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报告、发言有关事项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社区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通过围绕职责开展活动,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进一步服务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为规范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社区人大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禹会区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和《禹会区乡镇社区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促进了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区委的支持重视下,区人大设立了财经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单独成立了预算工委,专门加强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查;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常委会设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并设置专职副主任一名;常委会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全部实现了专职化配备,这也是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5年来第一次完全做到机构及专职人员全落实。乡镇人大全部实现了主席专职化,各社区均设立了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社区人大工委主任全部提名为区人大代表人选,乡镇社区人大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基层人大日常工作有人抓,从而使基层人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五)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和前提,党组及班子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整治、超标配备公车整治以及小四风整治”等9项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尤其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作为“学”的重要内容、“做”的基本要求、“改”的衡量标尺,在深学细悟中坚定了信念信仰,在身体力行中规范了履职行为,同时也促进了人大机关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
4.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篇四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马永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际,组织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和规定,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督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3、了解掌握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王锦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1
三、徐友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伍锦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夏培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区依法治区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朱国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城乡建
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的党风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周立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的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落实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3、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常委会主任汇报;
5、以身作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贺建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主持制定、落实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组织办公室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和规定;
3、经常分析研究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5.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篇五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切实担负起抓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机关整改领导小组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聚焦反馈问题,综合施策确保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民主生活会未覆盖区管领导干部。
整改情况:明确常委会机关在党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报党组审定后实施,会后及时向党组报告会议召开情况。
2.未及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中,已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成青委办〔2020〕17号)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印发执行。二是及时关注收集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和上级最新要求,确保机关各项制度执行有力有效。
3.规范执行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齐完善相关财务资料后归档,并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二是在巡察中,制定了《成都市青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非政府采购范围的大额资金项目公开竞争性选择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组织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学习培训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执行常委会党组决策规范合规。
4.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较少、未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整改情况:健全机关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分析,对机关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内容的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常委会党组。
5.个别区管领导干部未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述责述廉报告和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涉区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会上提出了严肃批评,明确了具体要求,所涉区管领导干部均已按要求完善了述责述廉报告和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审核把关,要求报告和责任清单必须体现特点、工作主题。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巡察中,及时修订完善了人大机关用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执行,确保严控出车、完善登记。
2.违规报销非业务书籍。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违规报销款项后上缴财政,并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提出了严肃批评。二是巡察中,修订完善了机关专题学习制度,并加大报销事项审核力度,严格制度执行。
3.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出发,进一步完善机关办公用品、饮用水使用登记流程。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各项机关制度规定,提升干部厉行节约意识。
4.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齐相关财务报销凭证要素后归档留存。二是按规定登记计入资产账等财务账目,并在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归档留存。三是加大对财务报销工作的规范力度,在巡察中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的贯彻执行。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财政资金列支和使用。
5.廉政防范风险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加大机关财务制度规范力度,及时修订完善了机关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非政府采购大额资金项目和确定承接主体的相关程序,以及合同签订、归档相关工作。
(三)聚焦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选任科级干部担任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鉴于已设立机关党委的实际情况,以及党建主管部门的意见答复,决定对目前的支部书记暂不作改选,相关情况已作出书面说明。
2.个别党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中针对党费缴纳相关问题进行了立整立改,及时收齐机关党员干部补缴党费后上交区委组织部。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3.支部活动开展不够规范、记录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实具体情况,及时对不准确记录作出更正。二是重新指定支部活动记录人,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工作。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工作的实际能力。高质量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旗帜鲜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牢分析研判、阵地建设等环节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力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共同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走向严紧硬。三是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加强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四是扎实开展巡查整改“回头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梳理形成问题长期整改台账,加强对长期整改问题的检查督促。认真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以制度成果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成都市青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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