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2024-09-09

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共9篇)

1.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一

(一) 印鉴卡片的预留、变更、挂失业务操作不规范

据了解, 在实际工作中, 印鉴卡片的预留、变更、挂失业务管理不统一, 预留银行印鉴的形状不统一, 而且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同样的业务在不同的银行之间有不同的操作方法, 这样很可能会使客户产生疑虑,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跨行金融业务的实施。

(二) 预留印鉴管理缺乏严格, 易致使印鉴泄露, 给客户资金带来安全隐患

客户预留印鉴是防范账户资金安全的一把保险柜钥匙, 与支票相匹配, 构成账户资金的支配权。据了解, 多数银行对预留银行印鉴管理不重视、不规范, 银行内部人员均有接触银行预留印鉴的机会, 这就为不法分子窃取存款人印鉴卡片从而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印鉴进行克隆、窃取存款人资金提供了机会。

电子刻印技术不断提高, 折角验印安全系数已不高。一方面, 现阶段高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 印章的复制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 仅靠肉眼已难以辨别印章的真伪。另一方面, 银行一般采用纸质印鉴卡片保留客户印鉴, 经常使用会使印鉴卡片磨损、褪色、模糊甚至变形, 影响识别的准确性, 人工验印的可靠度变低。

二、预留银行印鉴的基本管理措施

(一) 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订统一的预留银行印鉴管理措施

1. 强行的去规范预留银行印鉴的具体个数

按照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 预留印鉴卡片一式三份, 一份交客户留存, 一份与开户资料一并专夹保管, 一份交印鉴卡管理员保管。存款人如果是单位的, 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并加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若为个人的, 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如果有需要, 单位可以另外增加其他人的签名和盖章, 但是签名或盖章的个数最好不要超过4个。

2. 对预留印鉴的管理要统一

首先预留印鉴须清晰、易辨别审核。不能模糊不清, 材质, 形状大小不一。以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其次, 预留印鉴上的签章可以是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按照规定预留印章时必须使用朱红印油, 不得使用原子印章。最后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印鉴的预留、变更和收回需经坐班主任审核, 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审批同意。

3. 应该统一预留印章的挂失程序

按照预留印鉴变更的相关规定, 客户的预留印鉴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时, 应提交正式公函, 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证明等文件, 填写挂失申请书办理印鉴挂失手续。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 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书面申请外, 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是授权他人办理的, 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书面申请外, 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 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定要按章办事, 不能越矩, 以免给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并且需要明确预留印鉴的生效时间。更换印鉴的生效时间以更换时起新印鉴有效, 在此同时规定原有已签发的票据未提示付款票据继续有效。

(二) 加强金融机构内部预留印鉴管理

单位申请开户的时候, 在开户银行审查同意之后, 并且还要及时的登记客户信息。在审查的同时, 要严格执行审查手续。按照预留印鉴的受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 坐班主任应认真审查印鉴卡片填写的地址、电话、印鉴启用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符合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是否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个人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有无个人亲笔签名。审查开户资料无误, 在印鉴卡片上签章后交柜员办理开户。开户和审核人员要及时填写相关资料, 以备以后查证。

(三) 提高印章的安全性

目前各银行普遍使用的手工折角核对法已无法准确识别电脑印鉴图章, 因此, 各个银行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 提高识假能力, 具备丰富的手工验印经验也可以作为防范假印鉴的有效手段;银行更应利用计算机识别功能的优势, 通过计算机扫描客户印鉴, 并利用其进行核对。

2.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二

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据悉,今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评估结果,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强调,要健全授权审核机制,实现常态化授权审核,健全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强制退出机制。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随机抽评的学位授权点按专家评议意见认定,即:1/3(含1/3)至1/2(不含1/2)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1/2(含1/2)以上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不合格学位授权点。未抽评的学位授权点按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认定。自我评估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合格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

教育部表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不合格名单):

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东北大学:统计学;同济大学:法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

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首都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黑龙江科技大学:数学;聊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西安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北京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博士(领域:电子与信息);河北农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河北医科大学:护理硕士;辽宁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辽宁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辽宁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大连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吉林大学:教育硕士;北华大学:翻译硕士;佳木斯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口腔医学硕士;哈尔滨商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河海大学:法律硕士;厦门大学:教育硕士;福建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农业硕士;江西农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济南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山东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曲阜师范大学:农业硕士;山东财经大学: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烟台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河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河南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信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武汉纺织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硕士;四川大学:教育硕士;成都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贵州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昆明理工大学:农业硕士;云南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西北大学:教育硕士;长安大学:旅游管理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中国地质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新疆大学:光学工程。

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北京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出版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清华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险硕士;北京理工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北京工商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南开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天津大学: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河北工业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河北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山西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大连理工大学:会计硕士;吉林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东北师范大学:风景园林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东北林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华东理工大学:中药学硕士;第二军医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浙江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中国地质大学: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华中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领域:物流工程);中南大学:国际商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领域:工业工程);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南交通大学:资产评估硕士;西北大学:旅游管理硕士。

注: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优先用于放弃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3.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赵亚光 系 兴隆县百顺建筑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兴隆县百顺建筑有限公司的 陈建民 为我公司领取签署 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领取、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篇四

呈交材料

一、外国人一次入境、半年二次入境邀请:

1、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2、《申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公司盖章)

二、外国人半年多次或一年多次入境邀请

1、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2、《申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公司盖章)

3、签证申请人先前的来华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三、外国人就业签证通知

1、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2、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公司盖章)

申办条件

1、接登录一站式服务中心中心网站,在首页--网上申报--外国人邀请函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后,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并领取邀请函。

2、外国人持一次性工作签证入境后,在申领居留许可时,公安部门同时将一次签证变更为一年多次签证。

3、随行家属可与来华访问人员或者就业人员共同申请办理F字或Z字签证通知。

4、申请一年多次入境邀请,需申请人提供以往办理过多次签证的记录及在最近一年内至少4对出入中国国境记录(即四进四出)。

申办流程网络申报-审核-总台领号-窗口送件-案件办理-窗口领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类 型承诺件(自办件)

时限(工作日) 2

申办地点XX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5.《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办指引 篇五

一、在首页()登录处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指引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交;

二、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请界面;

三、点击左侧“网上受理”,选择“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

四、在“申办指引”右上方根据您申请的签证类型点击“申请商务签证”或“申请工作签证”,点击后进入填表页面;

五、请如实准确填写表格,核对无误后提交;(受理时间一般为2个工作日)六,网上预审通过后,可登录申请界面,点击左侧“已申请政务”查询您申办业务的受理结果。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办指引

一、邀请单位资格

(一)工作签证: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外国分公司(以下称邀请单位),可邀请本单位聘任的外国人以工作(Z字)签证入境。

(二)商务签证:有进出口实绩,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邀请单位),可邀请与本单位有直接业务的外国人以商务(F字)签证入境。

二、初次申办工作(Z字)和商务(F字)签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非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三)“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备案表”

三、申请流程

(一)在网上填写《外国人入境审批表》(签名栏待打印表格后填写,“网上填表指引”);

(二)将申办工作签证邀请函及商务签证邀请函的书面材料(详细材料要求见后)递交至市外经贸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以下称签发单位);

(三)邀请单位领取邀请函的时间:原则上签发单位受理邀请单位完整书面材料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天),邀请单位专办员凭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前往签发单位领取。

四、申请材料(注:以下所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办理工作(Z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申请报告(由广州聘用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及对有关事项承诺及担保);

3.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6.由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

7.家属(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任:须提供随任申请报告、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文件(需提供公证翻译件)及在穗工作人的《外国人就业证》;

8.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异地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二)办理商务(F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承诺函(由邀请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具体业务内容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

3.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海关出具的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国家(地区)直接进出口统计数据;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 7.被邀请人以往来华出入境记录;

8.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该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来华目的、出入境时间、旅费是否足够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

9.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10.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11.不受理外国人家属随行进行商务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被邀请人离境后,邀请单位要及时将被邀请人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提交给签发单位报备,否则,将影响以后客户的邀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单位有权不受理邀请单位申请。

1.被邀请人因故不入境,邀请单位不退回已领取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2.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后未能及时反馈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单位将停止邀请单位《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资格。1.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2.邀请单位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买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行为; 3.邀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4.邀请单位专办员违规为非本单位被邀请人代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5.被邀请人来穗所从事的活动与申请目的不符; 6.邀请单位无经营场所。

六、填表说明:

(一)外国人单位:是指外国籍人士工作的公司名称。

(二)外国人地址:是指外国人单位的地址。

(三)拟入境日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办理完新的签证后准备来华的日期。

(四)签证地点:是指外国籍人士准备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在地。(注:只须填写某某国家或地区)

(五)签证有效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完签证后,所规定的入境期限。

七、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6.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六

一、案例简介

网点柜员做个人网上银行注册业务,提交远程授权端,授权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其身份证件为过期身份证,有效期已过期,做了拒绝授权,成功避免了一笔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案例分析

个人网银注册业务属高风险业务。受理审核关是办理业务的第一道关口,也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柜员在办理个人网银注册业务时未认真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未对客户提供的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说明柜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不高;其次现场管理人员未能认真履职,在事中审核过程中不能全面、真实地对相关业务资料进行审核,存在履职不到位、审核不严密现象。

三、案例启示

(一)强化柜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风险預警能力。柜员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按业务流程认真审核受理,对客户提供的业务凭证、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要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各类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避免因工作疏忽给银行和客户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及经济损失。

(二)强化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提高履职执行力。杜绝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的现象,严禁审核授权走过场、流形式,切实发挥好审核把关的作用。

7.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七

单位名称: 公积金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单位公章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用人单位存档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

单位名称: 公积金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单位公章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存档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

单位名称: 公积金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单位公章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8.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农村信用社结算客户预留印鉴卡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确保营业机构及客户资金安全,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第16号)及《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第485号)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印鉴卡是指加盖有凭预留印鉴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客户预留在开户机构的签章的卡片,是客户办理支付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XXX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XXX联社)印鉴卡作为重要物品管理,空白印鉴卡XXX联社统一样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XXX农村信用社所有机构,包括营业机构、事后监督部门、市县级行社结算中心、省联社运营管理部等。

第二章

印鉴卡的设立

第五条

客户申请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定期 存款账户、单位通知存款账户、单位协定存款账户和同业业务账户等,应向开户机构提交开户申请书、开户资料和预留印鉴,开户机构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第16号)及《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第485号)中的相关要求审查客户开立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

客户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使用支票的,除应向开户机构出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账户管理办法)中所规定资料外,必须预留印鉴。

第七条

法人机构和其他单位在开户机构预留印鉴卡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机构或者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的代理人的印章,但预留代理人印章的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个人在开户机构预留印鉴卡上的签章应为个人印章。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客户在开户单位预留印鉴时,盖章应完整、清晰,印章必须端正不能倒置,各枚印章之间相互不能交叉重叠。预留印章材质必须符合规定,不能使用原子印章(万次印章)。

第九条

印鉴卡上的启用日期是指账户正式生效日期,该日期由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在印鉴卡上,并告知客户。

第十条

开户机构必须在营业柜台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严禁离柜操作。受理开户手续时,经办人员和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同时在场, 严格审核有关开户资料,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由他人代理开户的业务,还应出具被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要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核查确认,对可疑的开户申请人要将其提供的各种资料送到相关发证机关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开户资料真实可靠。

客户预留印鉴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以下简称客户)加盖。将客户留存联交还客户时,要求客户核对并在信用社留存的印鉴卡(所有留存联)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须告知客户必需妥善保管印鉴卡。

第十一条

印鉴卡的设置必须经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审核印鉴卡上的各项要素及预留印鉴式样齐全无误后,需在印鉴卡正面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客户开户资料和预留印鉴卡经开户机构审核后,不允许再由客户或非经办人经手,不允许银行内部违规调阅、复印和使用。如有关材料在银行审核后被客户以任何理由取回或经手,则此次开户视同无效,客户将有关资料再次交回时,开户审核手续和程序按新开户处理。

第十三条

预留印鉴卡至少一式六份,且每份要素齐 全、一致,加盖开户机构“业务公章”后方可使用。其中:一份交客户留存,作为办理印鉴更换或销户退回时的依据;一份随开户资料归档保管;一份由前台经办人员做重要物品单独保管,用于对客户支付凭证上的印鉴审核;一份由前台复核人员做重要物品单独保管,用于对客户支付凭证上的印鉴复核;一份由事后监督人员做重要物品保管,用于对客户支付凭证的印鉴事后核对。一份在会计主管手中保管,用于业务复核和每月与保管人核对印鉴卡的管理。会计主管要将预留印鉴的使用及保管情况登记在“会计专用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上。

各营业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单独设立对账员、对账复核员岗位的也要分别留存印鉴卡)增加客户预留印鉴卡的份数。

第三章 印鉴卡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各机构使用印鉴卡的相关人员为印鉴卡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印鉴卡必须按印鉴卡号分页存放于“印鉴卡保管簿”内,严禁违规存放,严禁借与他人。

第十五条

印鉴卡变更时会计主管人员应在“结算账户开(销)户及变更登记簿”中登记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印鉴卡保管簿”属重要物品,其保管人员在营业期间,不得将其保管的“印鉴卡保管簿”随意乱放,不得 将“印鉴卡保管簿”交给与核印无关的人员使用,“印鉴卡保管簿”的保管人员临时离岗应将其保管的物品入柜(箱)上锁。营业终了,“印鉴卡保管簿”的保管人员应将“印鉴卡保管簿”入箱柜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各岗位相关人员所保管的“印鉴卡保管簿”单人使用,单人保管,不能交叉使用,也不能交叉保管。

第十八条

“印鉴卡保管簿”的保管人员在工作调动、轮岗交接时,做好印鉴卡及“印鉴卡保管簿”的交接登记工作。

第十九条

市县级运营工作主管部门必须依据《XXX农村信用社会计检查督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检查督导频率对印鉴卡的设立、保管和使用等日常管理实行检查,会计主管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县级联社每季至少要检查一次,核对各印鉴卡保管人员的“印鉴卡保管簿”和“结算账户开(销)户及变更登记簿”的印鉴卡数量是否相符,确保印鉴卡不被调换或丢失,并将检查结果登记“会计人员工作日志”备查。

第二十条

印鉴卡正式启用当天,前台经办人员应将其中一份传递至事后监督中心,以备事后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

客户预留印鉴是其凭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依据,凡加盖预留印鉴的支付凭证,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双人逐笔折角与预留印鉴卡进行核对,对于大额资金(可由各法人机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经办人员审核的基础 上,由会计主管人员和事后监督人员执行“双角核印”的办法与预留印鉴卡进行核对。

第二十二条

客户申请销户应交回印鉴卡片,如因保管不善无法交回,应由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可办理清户手续。销户十日后,销户经办员收回所有保管人员(除事后监督外)保管的印鉴卡,交给账户管理员随账户变更资料入客户档案归档保管,同时会计主管人员在“结算账户开(销)户及变更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并注明销户日期及销户信息等。事后监督人员收到销户信息后将其保管的印鉴卡撤出做销户最后一笔支款凭证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营业机构按照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久悬账户”(第十三个月)管理。需转入久悬账户的,由会计主管人员根据系统产生的“久悬账户提示清单”填写“久悬账户转列清单”(清单中列明相关单位的名称及账号并加盖本机构业务公章),同时将款项转入“久悬账户”。前台所有印鉴卡保管人员将本人保管的转入久悬账户的印鉴卡全部核对无误后,入“印鉴卡保管簿”单独保管。前台将 “久悬账户转列清单”传递至事后监督,事后监督主管人员依据“久悬账户转列清单”将其印鉴卡统一入“印鉴卡保管簿”单独保管。久悬账户客户主动销户的比照客户主动申请销户执行。第二十四条

“久悬账户”满两年,客户仍未支取的,按规定转入营业外收入。由会计主管人员填写清理久悬账户清单(清单中列明相关单位的名称及账号并加盖本机构“业务公章”)并将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同时登记“账销案存登记簿”。经办员与会计主管将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的印鉴卡全部核对无误后,交给账户管理人员随账户变更资料入客户档案归档保管,清理久悬账户清单随当日传票传递到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经办员与主管人员依据清单内容抽出并核对印鉴卡,并将印鉴卡做转出传票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

经办人员为客户办理销户后,需要在客户预留印鉴卡上加盖“注销”章并填写注销日期;营业机构按照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久悬账户”管理的,应在客户预留印鉴卡上加盖“久悬账户”章并注明转列日期。“久悬账户”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应在客户预留印鉴卡上加盖“账销案存”章并注明注销日期。上述交易完成后必须在“结算账户开(销)户及变更登记簿”中进行详细登记。

第四章

印鉴卡的更换

第二十六条

客户因人员变动、印鉴遗失或损坏、账户名称变更和其他业务需要等要求更换预留印鉴的,须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第16号)中的相关要求审查客户出具的变更银行 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变更印鉴申请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的证明或批文、工商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和新发证照等合法文件,重新预留印鉴卡。

第二十七条

更换印鉴卡必须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审核,比照印鉴卡的设立操作,并审核新印鉴卡的各项要素是否符合要求、所盖的旧印鉴与原印鉴卡的预留印鉴相符(印鉴遗失除外)。

第二十八条

客户在更换印鉴前以旧印鉴签发的支付凭证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仍然有效,在此期间新、旧印鉴卡同时使用。

第二十九条

更换印鉴十日后,经办员收回印鉴卡保管人员(含事后监督)保管的旧印鉴卡并加盖“注销”章填写注销日期,交给账户管理员随账户变更资料入客户档案归档保管,会计主管在“结算账户开(销)户及变更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并注明注销日期。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按《XXXX农村信用社案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赔罚”、“走人”和“移送”的有关规定(试行)》及《XXX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XXX农村信用社联社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授权单位名称: 授权人(单位法人):授权事项: 接收人:

授权人签字:

年 10

接收人签字: 月

附件2:

变更印鉴申请书

____信用社(行):

我单位因____________。现特向贵处申请办理印鉴变更手续,请贵处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9.预留印鉴证明书 篇九

3预留印鉴证明书

为使公司、公司、支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号的《厂商银三方合作协议书》能够安全、顺利的履行,各方将在此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确认函、发货通知书及确认函、提货申请书及其他书面通知上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必须与下面预留样本相符方位有效。

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本预留印鉴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据此核对有关业务附件和单据。如任何一方需更改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应书面告知其他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预留印鉴被授权人,授权书】推荐阅读:

中行-遗失预留印鉴卡07-10

印鉴差错整改报告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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