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4-09-07

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通用8篇)

1.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一

文章标题:2006年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6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县委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更好地为发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以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快司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发展,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要组建好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建设好乡镇村、社区两级人员调解队伍,建全民调工作网络和运作机制,加大调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一线的保安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

2、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突出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继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季节性、敏感期、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捕捉矛盾纠纷的信息源,建立健全重-http:///大社情信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汇报、登记、反馈、分类、调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重点做好民转刑、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实现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控制在最低水平的“平安镇安”创建目标。落实好谁调解、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严打整治,确保民转刑案件下降,做到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3、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三联单”制度和回访制度,落实衔接措施和帮教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困难,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帮教,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基层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力争2006年全县有15个司法所建立自已的办公用房,通过几年的努力解决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加强司法所“四建设一管理”工作,切实理顺好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实现司法所工作在乡镇、编制在县局的“县乡共管,以县管理为主”管理体制,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5、科学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结合镇安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早制定一个科学的、便于操作的“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为全面“五五”普法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6、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要以坚持经常性、促进广泛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原则来搞好普法工作。围绕创建“平安镇安”大局,积极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要通过政策、法律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镇安”创建活动。要针对县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主动出击,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铺路修桥。

7、进一步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要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民居民的学法用法,要巩固完善原有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不断改革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坚持不同对象,分门别类,分类指导,特别要注重从群众中来,挖掘、总结基层群众中所发生的鲜活案例,就地开展以案释法,力求使老百姓收到入脑、入心的实效。在教育的内容上,既要宣传公民应当享有的法律规定权利,又要注重宣讲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教育公民不能将个人私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要坚持学考并重、以考促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学法考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为“五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8、要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送法进村、入户、社区”的三进活动。要强化典型引路和以点带面工作,突出抓好基层、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依法行政的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9、围绕“平安镇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三、坚持拓展和规范并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10、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做好县、乡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

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强化“三农”服务意识,实现法律报务向基层延伸。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和处罚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抓好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整顿和公

证队伍“三个提高”、“三项教育”和“四个规范”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净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12、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服务机制,整合法律服务力量,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13、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把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长期性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要以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骨干,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力,法律援助自愿者为补充,动员一切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承办更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立足基层,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队伍。要强化援助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并积极纳入政府政务公开窗口,设立投诉电话、实行办案跟踪调查、受援人意见反馈、案卷检查制度,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14、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县局领导分片包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搞好调研,机关股室联所包点,切实落实年度考核,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1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全员培训的工作目标,使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明显增加。

16、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系统性的、事关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发展。

1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落实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

五、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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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二

关键词:农民土地权益,农地征收,农地使用权租赁

一、前言

随着经济进程的发展, 农地——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因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推进而不断转非, 征地成为农地产权变更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 为提高土地经营效率, 农业经济活动对农地流转的需求逐渐增长, 而农地租赁使用则成为农地流转、集中的主要途径。在上述农地产权权能变更、重组过程中, 无论是征地使农地使用权永久性失去, 还是租赁使农地使用权长期转让, 总是以牺牲农民的土地权益为代价,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已是不争的事实。[1]

农地因征用、租赁等情形发生的土地产权变更、重组在产权权能和利益归属上存在一定差异, 由此引发的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状况也存在明显区别, 将这两种有明显区别的农民土地权益流失问题放在一起考察, 既能全面地说明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程度, 又能有效地论证农民土地权益流失问题的本质与根源。然而, 对这两类本质根源完全相同、形式不同的农民土地权益流失问题, 理论界给予的关注程度并不相同。对于愈演愈烈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问题的研究, 已受到广泛重视, 业已形成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积累。但是, 对于在中国特殊的农地制度框架下, 在农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 同样由于产权的不明晰及契约双方的不平等地位而导致农民土地权益流失问题, 却始终未被提到议事日程。事实上, 随着工业化加速推进, 农地使用权流转越发频繁, 农地使用权以低价租赁形式长期转让导致的农民土地权益流失问题也日益凸显, 并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流失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本文以农户 (包括村干部和普通农户) 为调查对象, 于2010年12月对福建省A县15个行政村的300户农户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共向农户发放问卷300份, 回收有效问卷264份。同时, 为获取最真实的一手资料, 本文调研工具的选择以对农户入户调查为主, 辅之以对村干部的半结构性访谈, 调查内容涉及农户土地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分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变更与重组、农户土地权益受损状况等四个方面, 目的是要全面考察农地征收和农地租赁过程中的农民土地权益状况。

二、农民土地权益状况调查问卷分析

1.农户土地利用情况

了解农户的土地利用行为, 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农户对土地的重视程度和依赖程度。本次调查关于农户土地利用的问题共有5个。

(1) 农户家庭收入来源。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 福建省农村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这为拓宽农户收入渠道提供了便利。调查对象中约有1/3主要从事种植业, 1/3外出务工, 余下1/3经营小本生意, 可形象地称之为“三三制”。与此相对应, 在对农户家庭收入来源问题的回答中, 约有84人选择主要来源于“土地”, 92人选择主要来源于“打工收入”, 其余88人选择主要来源于“做小本生意”。[2]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数据整理测算得。

(2) 农户土地利用行为。

在对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由谁耕种问题的回答中, 有204人选择了“自己耕种”, 占77.3%;剩余60人选择了“他人代种”, 占22.7%;无一人选择将土地“抛荒”。同时, 据受访农户介绍, 村里多数人都坚持自己耕种土地, 土地抛荒或闲置现象并不严重 (详见表1) 。可见, 调查对象中从事兼业者居多, 仅有少数人的承包地由他人代种, 这也表明了现阶段土地对农户的重要性。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分配情况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形成是农村基层自发性制度创新的结果。在具体实践过程中, 因各行政村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存在差别, 以及村民对公平与效率的取舍不尽相同, 农村土地制度的实现形式呈现出本土化的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村民产权意识的觉醒。[3]

(1) 农户对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认知。

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持30年不变”的政策如何评价的问题回答中, 有130人选择了“30年太长”, 占49.2%;有68人选择了“30年正好”, 占25.8%;有40人选择了“30年太短”, 占15.2%;剩余26人对此持无所谓态度。笔者在与村干部的访谈中也了解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持30年不变”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尽管起到了提高耕地质量, 进而提高农民投资积极性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凸显了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土地资源的不公平占有。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数据整理测算得。

(2)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分配情况。

97.7%的农户反映本村的承包土地主要是按人头平均分配, 超过60%的农户反映本村的村集体对经营管理的土地进行过小规模调整, 另有近30%的农户反映本村的村集体对经营管理的土地进行过大规模调整。当被问及最近一次调整承包地的原因时, 约有40.2%的农户认为是“家庭人口的增减”, 43.9%的农户认为是“基于本地三年、五年一调的惯例”, 剩余15.9%的农户对调整承包地的原因不关心或不清楚。笔者的调查结果也表明, 在实践中, 多数行政村倾向于采取“三年一调”或“五年一调”的做法进行土地调整, 其中, 有8个行政村实行“三年一调”;3个行政村实行“五年一调”;仅有4个行政村仍坚持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政策, 期间不重新分配土地。另外, 据村干部和农户介绍,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经营管理的土地进行三年或五年调整时, 会预留一定数额的机动田以应对人口变动 (如村民婚娶、生儿育女) 之需 (详见表2) 。

3.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组与变更

(1)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由于被调查村的农户兼业现象较为普遍, 因此, 在调研中, 当问及农户“是否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出去”时, 仅有40.3%的人选择了“愿意”, 但有80.6%的人选择了“愿意将自家的土地通过租赁等方式转让给他人经营”。这一结果表明, 现阶段土地对农民而言仍是生存之保障, 在他们看来, 如果转让承包地就意味着彻底丧失了土地承包权, 而土地租赁只是农地使用权的转移, 土地承包权仍可归自己所有。因此, 在笔者调研的15个行政村中, 农地租赁成了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方式。据被调查村的村干部与农户介绍, 农村土地租赁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4]

一种方式是发生在本地农户之间、或本地农户与外地农户之间的农地租赁。在这种方式下, 农地流转规模较小, 一般在1亩~10亩之间;租金标准视土地用途而定, 例如, 若作为蔬菜、瓜果种植之用, 则土地租金为200元/亩, 若作为水稻耕作之用, 土地租金为200斤稻谷/亩左右。一般说来, 发生在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行为, 由于供求双方对彼此的信息掌握较为充分, 因而他们主要是以口头协商的方式确定土地租赁面积和租赁费用, 并未签订正式的流转合同。

另一种方式是发生在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农地租赁。在实践中, 这种租赁方式或是采取村里先租给乡 (镇) 政府, 再由乡 (镇) 政府转租给企业的方式;或是采取政府引导、农民和企业直接协商的方式。这一类型的土地流转方式通常有文字契约, 流转规模也较大, 流转期限大多在5年以上。在这种方式下, 农户获得的是一个较为固定的土地租赁价格, 它不容易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变化。

(2) 农村土地征收。

因工业园区、商品房、道路等建设需要, 农用地征用量不断攀升。在笔者调查的15个行政村中, 多数村庄土地征用较为频繁, 其中, 有3个行政村因地处工业园区, 近5年内已陆续征地3次, 现如今, 这3个行政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有70.5%的农户家庭承包地 (主要以农田、菜园和果园为主) 被征用, 52.3%的农户其被征用土地面积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50%及以上 (详见表3) 。

在实践中, 农户对于土地征收又是持怎样的态度呢?在访谈中, 笔者发现农户对于土地征收态度不一, 有57.6%的农户不愿意自己的承包地被政府征用, 这部分人主要是以种植蔬菜、瓜果为生, 由于他们已掌握了一定的种植技术, 因此不希望自己的土地被征用,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还能配合政府征地的指令;另有一小部分农户以做小本生意为主, 他们对土地依赖性本就不高, 对土地被征用意见不大, 他们表示, 如果征地补偿款合理, 更愿意土地被征用, 得到的补偿款可作投资之用。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数据整理测算得。

4.农户土地权益受损状况

在农地产权变更与重组过程中, 无论是土地征收中的土地补偿标准确定还是农地使用权长期流转中的租金确定, 都带有计划经济色彩, 它是在农地用途选择性与农地利用的多功能性受到限制、农地资产未来增值收益被完全剥夺的限定条件下形成的土地价格 (或租赁价格) , 是一种制度性偏低的价格。[5]在这一价格下, 农民合理的土地权益遭受侵害。

(1)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户土地权益受损。

发生在农户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 由于转让期限较短 (通常为1年) , 并且土地转让价格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以市场方式形成, 所以一般不会造成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然而, 一旦土地承租方涉及到企业时, 情形就大不相同了。由于农户居住较为分散, 企业在与农户的谈判中拥有主导权, 由此形成的土地租赁价格往往偏低, 农户对此也是颇有微词。笔者在与村民的访谈中了解到, 该村一家投资乡村休闲旅游经营项目的企业与村里52户农户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规定, 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 每亩土地每年租赁价格为350元。按照签订合同当年的国内市场谷物价格计算, 每亩地租赁价格可购买700多斤谷物, 如今, 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企业利润不断攀升, 同时, 国内市场上粮食价格也不断上涨, 而农地租赁价格却因长期合同的签订而停滞不前, 农户无法分享土地发展及土地资本化带来的增值收益。

(2) 农村土地征收与农户土地权益受损。

关于农地征收补偿价格的确定, 《土地管理法》做了如下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据村干部介绍, 在征地补偿实践中, 考虑到被征农地的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 被调查村的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在30000元/亩~80000元/亩之间, 由此, 引发的问题是, 这一农地征收补偿标准是由谁决定的?调查对象中有80.6%的人选择了“县乡政府决定”。那么, 农户对政府决定的补偿价格是否满意?调查结果进一步表明, 有86%的农户认为这一给定的补偿标准偏低、不够合理, 自身土地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

农户又是根据什么来判断自己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呢?事实上, 在与农户访谈中, 笔者发现92.3%的农户对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当模糊, 当地政府也没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因而, 在实践中, 农户主要是凭借直觉和切身感受来判断自身的土地权益得失, 他们认为:

首先, 以粮食为参照物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办法不合理。在笔者调研的15个行政村中, 有8个行政村的农户主要是以种植蔬果为主, 其产值比稻谷高出许多, 但政府却是以稻谷年产值为基点来确定补偿价格。由于参照物选择的不合理, 被征地农户只能获得有限的土地补偿费用, 然而, 被征用之后的土地在一级市场上转让的价格往往是土地补偿费用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

其次, 征地补偿价格具有一定程度的“粘性”。现行征地补偿价格没有随着物价上涨做相应调整, 农户获取的土地补偿费用, 不仅难以解决未来养老问题, 就连当前就业、生存问题也难以解决。因此, 在对“与被征地前相比, 征地后您家庭实际收入水平发生何种变化”问题的回答中, 有43%的农户选择了“基本无变化”, 甚至有27%的农户选择了“有一定程度下降”。

再次, 政府承诺难以全部兑现。土地对于农民具有多重效用, 其中包括就业效用、生产效用、养老保障效用等。正因如此, 在对“您希望得到的补偿方式”问题的回答中, 被征地农户同时选择了“安排就业”、“发放征地补偿金”和“希望政府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三个选项。在征地过程中, 政府也曾承诺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但是, 在对“政府承诺的征地补偿有否兑现”问题的回答中, 有58.1%的农户选择了“部分兑现”, 12.9%的农户选择了“没有兑现”, 无一农户选择“全部兑现”。

最后, 征地补偿标准的决策程序不科学。问卷调查表明, 目前农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 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方式, 主要由县乡政府做决策, 农户对此意见较大。因此, 在对“您认为您村征地补偿标准应如何确定”问题的回答中, 超过90%的农户选择了“政府与村集体、被征地农民一起协商” (详见表4) 。

由于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失地之后生活缺乏保障, 再加上政府承诺的兑现存在困难, 绝大多数农户对政府土地征用行为有抵触心理, 但最终仍会服从政府的指令。为尽可能减少土地征收所带来的土地权益损失, 部分被调查村及其村民创新性地提出了“以租代征”的形式。所谓“以租代征”, 就是土地不是真正被征, 而是租, 农民每年按亩稻谷产量的现行价收租, 由于这一做法与国家土地使用政策不符, 因此农民名义上还是要签订征地合同。此外, 部分村庄还建立了“户代表”制度, 户主作为户的代表, 共同参与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补偿标准的决策。“以租代征”、“户代表”等制度的提出, 实际上反映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 在这一博弈过程中, 农民充分展现了自身的经济理性与智慧。[6]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数据整理测算得。

三、主要结论与思考

1.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下, 农民合理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农民与政府、企业利益的博弈过程中, 总是弱势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原因主要是不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价格及农地使用权以租赁形式长期转让过程中的土地租赁价格“粘性”。这些因素的存在, 使得农民在土地产权交易过程中所获取的生产者剩余价值过低。

2.我国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根源在于现有的产权主体边界不明晰的农村土地集体制度安排方式

含糊不清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产权安排方式, 加之城乡有别的土地交易制度, 为方方面面的农村土地侵权行为留出了制度上的空间, 使农民获得的权益变得十分脆弱与不完整。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本身的矛盾, 是造成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根源, 如何通过各项权能有效重组对现有农地产权制度进行创新, 以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是一项艰难而又必须完成的工作。

3.尽管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权益边界并非十分明确, 但其土地产权意识在逐步增强

当农民难以抵抗土地被征而导致的自身土地权益流失, 他们会尽可能地选择一个能令其收益在特定政策环境下得到最大化的、本土化的制度实现形式。正因如此, 农民在实践中创新了“以租代征”的权能重组形式, 以保护自己的土地发展权;创新了“户代表”制度, 以重构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地位等, 这些多样化、本土化的土地权益实现形式无一不体现着农民的经济理性和智慧结晶。此类现象也为政策制定者们提供了一个启示:应注重对现有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实现方式进行本土化的理论探索与实践, 将合理的土地权益还之于民。

参考文献

(1) 林卿, 刘小锋.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状况研究[J].东南学术, 2011, (03) .

(2) 陈会广, 单丁洁.农民职业分化、收入分化与农村土地制度选择——来自苏鲁辽津四省市的实地调查[J].经济学家, 2010, (04) .

(3) 谭荣, 曲福田.中国农地发展权之路:治理结构改革代替产权结构改革[J].管理世界, 2010, (06) .

(4) 王小映, 贺明玉, 高永.我国农地转用中的土地收益分配实证研究——基于昆山、桐城、新都三地的抽样调查分析[J].管理世界, 2006, (05) .

(5) 黎元生.农村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与制度改革[J].当代经济研究, 2007, (03) .

3.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三

1 新乡市(县)2008年~2012年期间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我国档案领域现行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规范档案事务、促进和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法律意味着秩序、权威,意味着权力、义务和责任。因此,无论是立法者、执法者还是守法者,都应当对法律怀有一种敬畏之心,这样,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建设作出贡献。”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

1.1 印发《新乡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豫办[2007]15号)和新乡市九届市委33次常委会议精神,2008年3月19日,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新乡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2008]7号)。《新乡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此方案遵循了行政合法性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一是明确执法指导思想;二是开展执法检查范围;三是执法检查内容;四是执法检查的时间、方法、步骤。其中,对检查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其中,附件1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六项检查内容。分别是领导重视情况,机构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情况,档案收集整理情况,专业档案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附件2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七项检查内容。分别为领导重视情况,机构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经费预算情况,档案库房建设情况,档案保管、保护、保密、利用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并对检查内容匹配了分值,规定了评分标准、法律(文件)依据、自查得分、得分、检查依据与方式。

1.2 档案执法工作已列入市(县)政府目标办考核范围,按照工作目标开展执法。为加强档案管理,依法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列入市(县)当地政府考核目标范围。新乡市档案工作自2004年至今已参加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下达执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执法任务量,市35家,县20家,区10家单位以上),在全市档案工作大会上,各县(市、区)档案局向市档案局递交完成目标任务责任书。市(县)档案局法制科(股)再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任务。档案管理是机关、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从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到档案编研、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服务、保障着各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档案和档案工作,数量巨大且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档案安全保管环境加紧改善,人才与技术力量相对比较弱的情况下,每个单位的档案管理事务与法律法规要求有差距,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档案管理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现阶段必须加强档案执法工作,依法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1.3 按程序步骤,分轻重、主次,守原则、制度,依法执法,按照工作要求科学执法

1.3.1 完备各项制度。市、县两级档案局已建立起包括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办案制度、行政处罚程序细则、岗位责任制、案件受理程序、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处罚案件上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审查评议制度、档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化在内的档案行政执法制度。

1.3.2 执法主体、程序合法。2005年4月20日,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新乡市档案局从市委办公室划出,作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不变。”明确了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截至2011年12月31日,4区8县档案局全部法律授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新乡市(县)全部设立法制科(股),共有执法人员45名,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接受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执法资格证主体培训,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

市、县两级档案局行政执法机构建全,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培训91人次,参加档案业务系统专业培训152人次,近年来,执法人员越来越熟悉执法程序,掌握执法方法,已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新乡市(县)档案行政执法形式多样。多以下半年集中执法为主,执法形式呈多样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市(县)在执法形式上,已经形成了以单独执法为主,联合执法为辅;以主动执法为主,配合上级执法为辅;兼顾集中执法与经常化执法的多样化形式。

1.3.3 依法执法,切中要害,全面展开。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档案馆室建设、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工作以行政指导为主,采取听、查、看、纠的方式,即听被检单位汇报自查自纠情况;查档案管理现状和机构、经费、编制、馆库建设情况;看档案硬件设施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检单位领导,要求其限期纠正存在的问题。执法重点为实地查看发现问题,针对问题集中整改。

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2012年期间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达625次。其中省、市、县档案局执法人员相互配合执法91次,占14.56%;市、县各自独立执法473次,占75.68%;与市人大教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制委联合执法61次,占9.76%,100%进行现场笔录,当场反馈执法情况。在执法检查单位中,市属党政一级机构469个,占75.04%;企事业及其他单位156个,占24.96%,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依法下达《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有113个,占执法单位总数的18.08%,并对形成的执法文书签字确认,及时归档备案,在开展执法回头看、复查阶段备查。同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建档工作。

2 新乡市(县)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点、执法取得的效果和对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2.1 市(县)档案局具有一支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近年来,经过国家、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我市已逐步建立起一支执法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队伍向年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发展。队伍实现年轻化,2012年末人员平均年龄37.2岁,档案执法人员学历较高,学历都在大专以上,市档案局调整了一名具有全国律师资格的同志进入执法队伍。已形成了法制科(股)独立执法为主,信息科、业务科同志配合执法新局面。

2.2 新乡(市)具有良好的档案执法环境,被执法单位点多、面广,效果明显,执法工作已形成较强的影响力。2004年河南省人大、省档案局对新乡市(县)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新乡市档案管理工作指出了存在问题,对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性建设意见。经过反复集中整改和不断总结,新乡档案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从那时起,新乡的档案执法工作已步入佳境,坚持执法,认真执法,不论从每年被执法单位的数量,还是对存在问题集中整改、回头复查的力度,执法的影响面和效果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和跨越式发展。

2.2.1 从档案执法检查的对象看。以新乡市为例,五年间,市所检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达320个。其中,系统内主要对县(市、区)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安全工作进行针对性执法检查。执法单位重点涉及民生档案管理的公安、教育、劳动、卫生、土地、民政、规划与建设等系统,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

2.2.2 从档案执法检查力度看。对档案管理工作薄弱单位,连续进行执法监督,有的已达3次以上。例如,2009年~2011年期间,针对原新乡市8大工业局档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案件,包括市人大文教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制委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市档案局馆长带队执法,对相关单位多次执法,经过连续多年努力,2012年初,被执法的责任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了8万元专项经费,集中移交进馆,保证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解决了“老大难”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还例如,执法工作,盯着问题不放,严格执法,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配齐配强)了档案管理人员,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单位经过集中认真整改,档案工作整体上新台阶。

2.2.3 从档案执法检查的效果看。经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到解决问题,本系统内部,新乡市档案馆、长垣县档案馆、获嘉县档案馆建成已投入使用。原阳县档案新馆正在建设,卫辉市档案馆、卫滨区、牧野区档案馆调整了新库房,档案馆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检查中,市委办公室档案室、市委宣传部档案室等单位档案管理达省级标准。河南师范大学成立了档案馆,调整了充足的档案库房 ,河南科技学院新建了档案馆等。辉县市、卫辉市、长垣县、新乡县、获嘉县的档案执法工作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开展,步入了档案事业发展的快车道。

2.3 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对程序掌握和制度理解还不够。表现在“不了解被执法单位档案管理和档案人员工作情况;档案业务不熟,处理复杂能力较弱,表现为不自信”。二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关心支持需要加强。开展执法时经常面对领导和同志们“只允许检查差的单位;单位都忙乎乎的,检查个啥,想来就来吧;没有问题,不用检查”等不理解、不支持的言论干扰正常执法。三是开展执法公务用车缺乏,不能保障正常使用。

3 结语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管理档案事务,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抓手和重要保证。同样《档案法》也是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保护伞和安全带。深入、广泛开展执法调研,目的是不断总结、提高档案管理能力、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执法步伐,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从“最低要求”向“最高要求”方向发展,为建设与文化强国相匹配的档案强国作贡献。

4.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00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07]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06]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04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08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00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5.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五

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抓创新,“以案定补”促调解。一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享誉世界,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果受到很大影响,经费短缺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XX年,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39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考核兑现由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抽人组成工作组按季度到各乡镇现场查阅卷宗档案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调处的真实情况,核定属实后面对面兑现补助金额,保证了“以案定补”资金不出差错,实实在在用在刀刃上,“以案定补”的运作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功能作用,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机制创新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加强调解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调解氛围。着力挖掘、包装、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在丰富调解文化内涵上下工夫。结合当地乡土人文,博古引今,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典型例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歌剧、普法宣传民谣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以编印小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在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四季歌、二十四孝图、“留余”书幅等,编印发放人民调解文化书籍10000余册,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案一卷”制度,不断规范基层调解业务。三是建立联排联调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镇)、村(社区)、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信访接待、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机结合的“三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仅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与XX年相比受理调解案件数上升幅度达70%,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XX年1—2季度,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538件,调处成功4430件,调处成功率达97.6%,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7.5万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将近XX年全年调解处理的总和, 90%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妥善处置和化解,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处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可以说是**人民调解工作有史以来调处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一年,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XX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抓服务,普法维 权促和谐。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普法维权工作。一是以“六进六入”为载体,构筑 “大宣传”、“大教育”的格局。结合实际,在全县深入开展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全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参考率达100%,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派人深入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入课堂,极大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以乡(镇)集市为平台,采取流动广播、散发资料、法律咨询、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召开群众会议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775个村小组中创建了160个“法制宣传中心户”,以中心户为载体,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在全县组建了126支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以歌舞、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注重加强与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专业法、部门法宣传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XX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电话咨询解答4000多人次。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XX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48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1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1116件,协办公证48件,办理见证189件,代写法律文书2096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四是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了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与服刑人员相接触,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接触”帮教工程。XX年以来,全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58人,258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矫正对象进行了统一教育、结对帮矫和基本情况录入,抓好经常性的心理矫正、思想转化和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县263名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抓基层,打牢基础促发展。一是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提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员会(社区)、791个村民小组都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成村级规范化调解室109个,落实调解人员2574人,形成了“横到底、纵到边”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认真指导各司法所和乡镇、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的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业务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四)抓规范,五型队伍促保障。以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团结干事型队伍、秉公执法型队伍、清正廉洁型队伍、文明服务型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岗位轮换等形式,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打造团结干事型队伍。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等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严肃干警纪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打造秉公执法型队伍。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确保干警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四是打造清正廉洁型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五是打造文明服务型队伍。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有个别同志自身学习抓得不够紧,存在就学习抓学习的情况,学习的深度、广度尚有差距,有目的、有计划地坚持自学有待加强;

二是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有待加强;

三是个体之间有差异,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创新向上的思想观。

采取自主学、辅导学、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报告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认真研究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做到工作思路求新、改革理念求深、事业发展求实、管理举措求严。

(二)着力干部作风改进,培养深入求实的工作作风。

始终践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宗旨观、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和创造性,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迎刃而上。

(三)注重管理制度完善,培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注重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强化各种责任机制,加大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制度规范,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机关事务的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把握工作重点,培养职能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紧扣“社会稳定和谐,推进跨越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构建创建“法治”工作的各项新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不断健全和完善“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保障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营造“大普法”工作氛围,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合调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和社区矫正措施,确保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倡导“大服务”观念,有效培育优质法律服务品牌。围绕弱势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办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工程”;围绕依法决策,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作出重大政治、经济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热点难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全力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介入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整顿、信访接待等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6.县司法局禁毒工作总结 篇六

县司法局禁毒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司法局禁毒工作总结范文,请大家参阅。范文一

一年来,我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禁毒法制宣传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局里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局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全年的普法计划,并从有限的行政区域经费中拨出禁毒经费,开展禁毒工作。同时有关负责人相继签署了禁毒工作责任状和禁毒人民战争责任状,确保禁毒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积极配合,广泛宣传教育

(一)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禁毒法制宣传 在“6.26”前夕,我局组织公务员和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及合成毒品知识及其危害等。在6 月26日,我们配合县禁毒委在永丰、青树、梓门、洪山等重点禁毒单位开展以“远离毒品,阳光生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开展文艺汇演,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横幅160条,出禁毒宣传栏52期,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法制氛围。

(二)以“法制宣传进基层,部门联动大普法”活动为载体打造禁毒宣传平台 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进基层,部门联动大普法”活动中,在新体育中心附近建设了法治文化长廊,其中就有禁毒宣传专版,在 “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我们把禁毒作为重要内容,编印成小册子免费发放到了群众的手中。

(三)以“法制副校长”制度为抓手加强青少年禁毒教育 我们对全县91个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把禁毒有关知识列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每年在学校开展为期2 个月的禁毒图片展,共展出102场。同时,组织学生举行万人签名活动。在国际禁毒日活动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在印有“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的红色条幅上签名,加深他们对禁毒的认识。6月2日,我们邀请省话剧团在县城南学校演出了“为了明天””法治小品剧,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深受教育。

三、安置帮教,创建“无毒社区” 为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安帮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确定一名副局长负责安帮工作,成立了帮教组织,落实工作任务。制定了帮教措施,紧密配合县禁毒办的工作,及时索取帮教对象的有关资料和个人信息,安帮办按照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四包”要求,采取了“一帮一”、“多帮一”的措施,使涉毒刑释解教人员真正地远离毒品,有效地杜绝了脱管和失控的现象。县安置帮教基地设置了戒毒警务室,对涉毒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优先安置,在成功戒毒康复人员吴卫海办起的“城西腾飞劳务公司”,安置戒毒人员5名。同时,对98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进行了调查摸底,没有发现涉毒人员,每个家庭都签订了“无毒承诺书”。范文二

根据县禁毒委安排部署,我局以“向毒品说不,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为契机,以“禁毒—让生活更美好”为宣传主题,以巩固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禁毒机制为根本,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营造禁毒宣传的浓厚氛围 为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下发了20**年禁毒工作方案,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教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成员单位职责,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全年禁毒工作通过开展禁毒宣传等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了毒品危害,推动了禁毒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深化措施,宣传造势,提升禁毒宣传的实际效果(一)营造声势,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一是在“6·26”期间,我局制作禁毒法制宣传栏3期,张贴禁毒宣传标语60份,悬挂禁毒横幅6条,大造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二是配合县禁毒委及其它成员单位举办好6月24日在犀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编印了一本禁毒知识读本。三是联合云阳街道腊园社区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居民小区宣传栏,采取展示宣传挂图、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宣传小分队、播放宣传音像资料等多种方式与居民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新型毒品防范知识、《禁毒法》知识、社区戒毒措施、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的国家厉行禁毒的决心,让辖区群众普遍受到全面的禁毒教育。四是20**年元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禁毒千里行--走遍茶陵”骑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元月底,我局组织机关干部中的骑行爱好者参与了全县组织的今年首次“禁毒千里行--走遍茶陵”骑行宣传活动,骑行者绕城骑行30余公里,一路发放禁毒宣传材料,意识。为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识毒、防毒和拒毒解答群众咨询,宣传了禁毒知识,增强了民众禁毒理念,形成单位健康和谐的良好氛围;五是局开展了对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禁毒知识和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的知识培训,使局内部对禁毒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六是8月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到县禁毒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深刻了解了禁毒历史、禁毒法规、毒品知识和毒品危害;七是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活动中,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深入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村(居)开展进行法制讲座,将毒品的危害性与禁毒工作的必要性宣传到各家各户。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共计上法制课129堂,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制作宣传栏45个。

(二)抓住重点,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联合开展“加强普法宣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项活动,在“6·26”期间,联合教育局安排全县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全县47所中小学校在校青少年学生上一堂法制课,进行一次禁毒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受到了广大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推出一套《禁毒法》普法试卷在全县各学校及社区进行考试。

(三)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一是下发专题文件,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帮教,重点是有涉毒前科的帮教对象。二是对在押人员发放了宣传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到茶陵监狱进行探监,如今年7月3日,我局组织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来到茶陵监狱三监区,为服刑人员讲法释疑。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接受改造,老老实实做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四)广泛发动,形成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一是通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将禁毒宣传纳入活动内容。在全县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598人次。二是“以法律六进”和“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依托,出动普法宣传车,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在人口密集区设立法律咨询台,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禁毒宣传。帮助研究社区预防吸毒和防范复吸人员的措施,帮助社区强化宣传阵地建设,设立禁毒宣传栏等。我局宣教股还加强了乡镇司法所禁毒知识培训。三是将禁毒法律知识纳入学法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考试内容之一。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内容,将禁毒法制宣传工作列入五年普法规划重点,作为各单位“六五”普法法制宣传的内容狠抓落实。二是将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禁毒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司法所目标管理内容。

近一年来,全县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扎实有效,有效提高了广大公民的防毒意识和增强了全民反毒的决心,为我县的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履行法制宣传工作职责,深入实施普法依法治理、法治茶陵建设,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做出积极的贡献。范文三

一、队伍建设 常抓不懈 抓好学习教育,司法局禁毒工作总结

。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契机,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学习研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文明科室创建和共建活动。局班子成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表率,带头学习。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规范了局日常工作秩序和办事程序,也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明确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xx届三中全会的内容、及时学习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重点开展了党的xx大精神和xx重要讲话为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理论,组织部分干警赴威海等革命胜地重温党的历史,以激发党员参加理论学习、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及班子议事制度。为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环节干部竞争上岗及双向选择工作,在为期三个月竞岗双选活动中,十八个环节干部脱颖而出,干警们充分做到了人尽其能,使我局的人力资源得到了合理的配置。

为了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在我局形成人人争当优秀的工作氛围,年初我局争取三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表彰基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对八个司法所分别奖励3000元、XX元、1000元不等的奖金,对18个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奖励。

二、普法宣传,成效显著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争取经费,扩大普法受惠面。为了更好的开展基层群众的普法工作,在区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我局增加了办公经费、普法经费,为赛罕区的基层普法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使赛罕区的普法工作走在呼市前列,今年赛罕区司法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评为奥运安保先进集体。

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关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努力营造全区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使全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专业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区公民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禁毒法》、《律师法》、《公证法》、《税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新春法制宣传活动。新春伊始,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就着手于“早部署、早启动、早宣传”。区司法局组织法律专业人员编印《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共2万册,发放给5个办事处和6个乡镇的各个社区和村组共1万册。新春佳节过后,大学东路街道党工委和区司法局大学东路司法所共同创办了《和谐社区论坛》。大学东路司法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10个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务室,聘请农大法律系大学生为法务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还向社区居民发放了300份“保平安维稳定,促和谐为人民”的便民服务卡。区科技局组织“三下乡”活动,区司法局在巴彦镇乔家营村学校现场赠书《青少年法制教育读书笔记》**0本。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学法用法档案,从而带动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今年年初,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和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处级、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重点考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问答》的基本内容,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平均达到了85分以上,对参加这次考试的人员学法档案都认真归档。年底,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对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近7000人参加了考试,考试结束后区司法局及时组织十名干警进行阅卷工作,并统一建立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本次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

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我局普法办坚持“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公、检、法、司队伍中选派40名优秀干警继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课堂讲法制课,通过“以案说法”、“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和用法。

针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校园外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清理整治,对校园周围200米内的各类娱乐场所进行营业规范,清理整治不良“网吧”,积极开展了对黄色淫秽色情出版物、“口袋书”、音像制品的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截断黄、赌、毒等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侵犯。为扎实抓好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我局普法办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关工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法律水平高,理论功底厚,讲课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普法讲师团,先后到呼市36中学、先锋路小学、黑兰不塔小学、民航小学和巴彦镇乔家营村小学等中小学进行巡回讲座30余场,受教育5000人(次),现场赠送《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500余本。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XX年5月,大学西路法律宣讲团走进女神大酒店,为140名员工讲授法律常识,通过举案释法,使员工了解了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为切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更好的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XX年5月司法局在呼市水资源管理局门前为外来务工人员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解答疑惑、免费发放《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和《外来务工服务法律指南》300余本。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月16日、6月5日金河镇、巧报镇先后举办了法制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各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调解主任、治安主任和辖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涉及《行政许可法》、《民法》、《劳动法》、《公务员法》、《企业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展XX年“六进社区”活动的决定,5月18日上午,在金地广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司法局在这次活动中,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1辆,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展板6块,向社区居民分发法制宣传材料14000多份,接待咨询人数600多人次。

(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XX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区小广场举行,此次维权周活动主题是“学法律、送健康、创平安”,重点关注进城务工妇女、流动妇女和贫困妇女。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维权志愿者针对侵害流动妇女健康、社会保障、人身权益等难点问题予以了解答。

在4月份清理整顿城区周边及中远郊地区的种房及乱搭乱建现象的宣传活动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干警在各辖区门前宣传《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制止村庄集镇违章建设行为通告》、《赛罕区关于制止村庄集镇违章违法建设行为的管理办法》和《赛罕区清理整治村庄集镇违章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4月27日,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出动干警20余名,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对金河镇格图村、炼化两厂及102省道收费站附近违章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5月17日,司法局在西把栅乡政府门前参加了全国第十八次助残日大型宣传活动,悬挂了宣传横幅、发放了宣传单、设立了法律咨询点、播放宣传录音,宣传与广大残疾人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

6月1日,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我局在金地广场举办《禁毒法》宣传咨询活动,共出动宣传车四辆,悬挂禁毒横幅六条、展出禁毒宣传图板14块,并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直观宣传方式,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咨询观看禁毒宣传图片,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9月份既是平安建设宣传月,也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9月4日,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在赛罕区西把栅乡前不塔气村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平安创建文艺宣传。9月10日和17日,我局配合区科技局在西把栅乡前不塔气村和东鼓楼村开展“三下乡”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5条,展示图版50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了《残疾人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9月12日上午,由区政法委主办,我局领导参加了呼市劳教所举办的赛罕区联帮联教中秋送亲情活动,对28名赛罕区籍劳教人员进行科学化、人性化、管理教育。9月19日,是区政法委组织的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集中宣传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在金河镇舍必崖村参与了本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了以“深化平安建设、促进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9月20日,“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在赛罕区金地广场启动。我局组织宣传人员出动宣传车、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从9月25日开始,我局宣传队伍奔赴6个乡镇124个行政村,集中开展了为其一周的食品安全和农村奶业稳定宣传活动,全力稳定农村奶业秩序,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7.阜蒙县三代粘虫防控技术总结 篇七

依据阜新市和阜蒙县植保站联合下乡调查及阜蒙县辖区内八个测报点系统监测调查, 结合气象条件及作物布局等因素综合分析, 确定2015年三代粘虫在全县偏重发生, 部分地块严重发生。

2015年二代粘虫虫源基数偏高, 另外, 进入六月末以来, 阜新地区一直没有降雨, 持续高温干旱, 气象因素有利于三代粘虫的迁入、化蛹、羽化。7月5日始见蛾, 并出现明显蛾峰, 阜蒙县植保站设置8个杨树枝把诱蛾监测点:其中阜新镇7月23、24、25日三天10个杨树枝把诱蛾量分别为70头、67头、113头, 此次的诱蛾量为近3年来的最高值。7月22、23日阜新市和阜蒙县植保站联合下乡调查三代粘虫落卵量为24块/亩, 7月27日调查三代粘虫落卵量, 其中平安地镇八楼子村谷子田为4.7块/平方米, 大固本镇梅立营子村玉米田落卵量为6块/百株。2015年三代粘虫蛾量及田间落卵量较正常年高出较多, 引起了植保站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

三代粘虫的防治指标为:谷子田每平方米有幼虫15~20头, 玉米、高粱田每百株有幼虫120头。

阜蒙县植保站在辖区内东梁镇一处谷子田调查时发现, 每平方米谷子田有幼虫高达近40头, 且2龄虫居多, 远远超出了防治指标, 同时随机调查的几个乡镇的谷子田发现的幼虫数也都超出防治指标, 我们认为防治三代粘虫的最佳时机必须在3龄前, 因其在3龄前的耐药性差, 好防治。如果防治不及时, 使虫龄达到5~6龄就会加重危害;另外虫龄越高抗药性越强, 而且吃光一处就会转移到下一处进行危害, 造成减产, 甚至绝收。

由于阜蒙县植保站监测发现及时, 一旦发现三代粘虫有加重的危险, 立即上报上级领导说明危害程度, 由于领导重视, 并组织全县的农民自救, 让农民高度重视此次虫灾。同时阜蒙县植保站也积极下到田间地头, 实时关注虫情, 阜蒙县植保站为了应对此次虫灾, 应用电视媒体向农民滚动播出三代粘虫的危害、习性及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 便于农民熟知和掌握。

8.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商务执法 案例 分析 点评

本文就X县商务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立案查处较为典型的成品油案件为例,探讨将法治精神融会贯通于每一起商务案件的处置行为中,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案件事实

(一)现场检查

2014年11月7日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X县**加油站”提供的2014年1-9月份的会计凭证进行查阅。经现场查询《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名录,发现有关会计凭证涉及的“***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对涉嫌违法事实进行了现场取证:一是提取了该站相关证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是提取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是提取相关业务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四是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现场检查结果未提出异议,现场签章确认。

(二)立案

11月7日当天,商务执法大队制作了《立案审批表》,经商务局领导批准对该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手中。

(三)询问调查

11月8日,执法员通知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经对当事人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以下事实:一是xx 加油站确实从发票所示的销货单位购入成品油;二是确认二家销货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三是xx 加油站对所询问的内容没有异议,没有其他相关情况需要说明或补充。

(四)核实

2014年11月15日,收到福建省商务厅回函核实:“***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 两家企业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五)案件处理

2014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制作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形成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县商务局核审机构对该案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办案程序、处理意见进行了核审,并报局负责人,经局领导批准后,办案人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2014年12月1日,我局办案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X商 罚告字〔2014〕第1号),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及证据,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加油站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法律适用

(一)定性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二)处罚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下或30000 元以下罚款处罚:……(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三、决定结果

2014年12月15日,经X县商务局案审委员会决定,对**加油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执法人员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商 罚字〔2014〕第1号),2014年12月17日,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6日,当事人未按期缴款,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罚款催缴通知书》(X商 催字〔2015〕第1号)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12日,当事人到我局财务领取了《福建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自动交纳了贰万元罚款,并到商务局财务换取《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

四、理由说明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

X县商务局对该案的调查取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案所有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相互印证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违法事实,其记载的内容与本案事实密切相关,且本局已在调查终结时向当事人逐一出示,经当事人辨认无误后,就证据事项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并无异议,本局予以采信。

(二)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

关于xx 加油站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的罚款数额问题,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依照《三明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六条规定,购进油量15吨以上的责令停业整顿或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购进成品油行为认识态度较好,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又尚属初犯,X县商务局集体研究决定给予xx 加油站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权利告知

xx 加油站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三明市商务局或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X县商务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案件点评

通过对本案的办理,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第一时间锁定证据是关键

商务局执法人员对本次日常检查中发现本案这一类型的7家加油站同时立案查处,而顺利办结案件的关键环节,是执法人员善于捕捉当事人的会计资料,作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调取了当事人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第一时间复印涉嫌违法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当事人确认,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确记载了销货方、购货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这样就锁定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批发成品油资质的企业购入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以防当事人转移或销毁证据;如遇一些较狡猾的经营者,为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与法律制裁,根本不记入财务账册,就必须通过反查销货方的财务账册或从国税局的发票管理系统入手,揪出狐狸的尾巴,迅速查清违法违规事实,甚至在当事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其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一手证据。

(二)完善的商务执法业务管理系统是法治保障

一是规范了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系统中监督检查信息按责转办、执法流程管理、在线台账记录实时添加、填写执法记录等,实现对执法业务全过程在线管理。建立健全了巡查、立案、调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等制度,规范了取证、鉴定、检测、查封、扣押等办案程序,逐步实现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本次成品油日常监督检查中,首次实行网上办案,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对7起案件的登记、立案、调查到结束的高效办理。

二是统一了执法文书。根据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了办理案件各环节所有法律文书的格式,并规范了填制方式。

三是按责转办。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制作了案件移送函,由销货单位属地有管辖权的商务管理部门,对销货单位作进一步审理,有效打击源头成品油批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确保了成品油市场有序运行。

(三)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

行政执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最终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只有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经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既维护了我们的执法权威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怀德.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M].北京:北京教育(高教版),2004(10)

[2]傅思明主编.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3]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4]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Z].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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