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精选10篇)
1.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篇一
宝塔河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根据区委关于区第七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导、选区负责、网格落实、单位配合”的原则,紧扣依;三是广泛动员,宣传发动;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业务培训,各选区在街道工作组的指导下,先后对选举;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二是多方位服务,不断提高登记工
根据区委关于区第七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宝塔河街道人大换届工作已按法定程序顺利完成了选举第一阶段的工作,目前第二阶段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本次……街道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过程中,共统计的居民总人数为45696人,其中18周岁以上的33613人,已登记的选民人数为27466人,不在本辖区参加选举的人数为6147人(户口不在本辖区、回户籍地参选的2052人,参加本单位选举的4067人,不能行使选举权、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28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强化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省、市、区换届选举精神,立足街道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换届选举的目标任务。同时为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在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全区选举工作会议后,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换届选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辖区共成立了11个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选举工作小组,设选民小组64个。 二是明确责任,思想到位,街道建立了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实行街道包片、社区包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各选举小组紧紧围绕“工委领导、选区负责、网格落实、单位配合”的原则,紧扣依法选举,“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认真开展本选区的各项选举工作。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与各选区加强沟通和联系,切实将选举工作引导好、组织好。11个选区工作人员也做到了及时向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积极配合这次换届选举,充分做好了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推荐初步候选人等工作,各项工作均有序进行。各选区严格按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日程安排到天,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一阶段一总结,一环套一环,环环抓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是广泛动员,宣传发动。……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各选区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辖区11个选区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各选区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推进选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各选区通过多形式、多层次、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宣传活动,先后悬挂宣传横幅42条,展示宣传栏16块,张贴《伍家岗区、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400余份,张贴选民登记公告余份,同时,各选区工作人员还纷纷上门入户,走单位、进企业,发放《选民须知》15000份。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使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民主观念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使选举工作在全街范围形成高潮,做到了人人皆知。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街道分阶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选区在街道工作组的指导下,先后对选举工作小组和选民小组成员开展了20余次业务培训,组织学习《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知识,把严格依法办事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一是多渠道宣传,广泛发动选民参与选举。各选区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相关资料及播放广播等传统方式向本地居民广泛宣传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合益路、宝联等社区还通过社区微博、博客、QQ群等网络平台上传各类换届选举相关知识,以及选民登记日期、选举日期、地点等信息,已便长期在外流动、无固定住所的居民及时回本地进行选民登记。
二是多方位服务,不断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工作方式上,各选区坚持实地走访,采用“逐户查访登记法”登记选民,对辖区按网格逐户逐人进行查访登记,同时采取“四结合”方式,(即设站登记同入户登记相结合;工作日登记同“休息日加班登记相结合;白天登记同晚上登记相结合;电话通知、贴条通知与委托他人告之登记相结合),按质按量完成选民登记工作。工作内容上,实现“两同步”,坚持选民登记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同步,在入户过程中及时答复处理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另外,选民登记与文明创建工作相同步,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得到选民的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各方面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登记工作准确率。一节约了时间,根据居民花名册,通过校对确认,力争不发生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二协调配合,对搬迁企业的居民,与当地组织协调,明确登记对象的范围。三科学设计表格,实行一卡通,明确在本地选举和单位选举,一旦了解,便于统计。四按照选民情况登记表(表2)的要求,根据平衡关系,说明结构原因,如无法参加选民登记,需有正式情况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做好选民正式榜公布工作;三是酝酿适合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四是继续加强对各选区工作的指导与领导。
2.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篇二
索引号:01341316-2/73637发布机构:新合街办
发布时间:2011-10-12 10:09
自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新合街道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目前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一、宣传工作情况
9月27日上午,新合街道召开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辖区各村两委会负责人、驻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街道全体机关干部180余人参加。会上宣读了《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新合街道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办事处主任刘新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区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区人大代表换届要坚持党工委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二是要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宣传、培训、选民登记、推荐、投票、总结归档等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增强纪律观念,全力做好地区人大代表换届工作,确保区人大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截止目前,在新合、水流两街及辖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25条,在辖区各村、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60余张,编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设立换届选举工作
法律咨询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二、选民登记工作情况
为确保选民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新合街道结合实际在各选区设立了多个选民登记点,并抽调精干人员负责,以方便选民登记。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驻地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对辖区内年龄较大及行动不便的居民进行入户登记,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按照《选举法》和《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认真复核,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辖区选民合法的选举权。截止10月9日下午,新合街道辖区11个选区共登记选民37747名,选民登记工作顺利结束。10月10日上午,11个选区所辖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将选民名单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主要做法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新合街道采取四项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组织到位。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抽调各科室精干人员组成综合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指导到位。开展业务培训3次,重点学习《选举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监督到位,在街道纪检监察室设立选举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跟踪监督选举过程,并及时受
3.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篇三
在XXX区第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XXX社区严格按照XXX区选举委员会小溪塔街道人大选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顺利完成了这一工作。现将第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小结如下:
1、为了配合XXX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人口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不重,9月1日在小区悬挂宣传横幅2幅、向居民发放第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民须知》《致选民的一封信》800余份,在社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居民了解人大换届选举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个选民都应积极参加夷陵区人大换届选举活动,行驶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自己信任的人大代表。
2、严格以法做好候选人宣传工作,并与9月5日、10月9日分别在居民公示栏中向居民公示XXX社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示,使选举工作深入人心。
3、此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XXX社区经前期摸底共有988位居民为本次选民,在10月12日投票当天,有690位选民参加了投票,其中委托票23张,选民们认真行使了自已的民主权利,参选率高达90%。经过大家的同心协办,密切配合,工作忙而不乱,井井有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保证了选举工作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XXX社区居委会
4.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篇四
选 举 办 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精神,经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与本选区各选举工作小组协商制定本选区选举办法。
二、本选区选举莲都区人大代表2名,正式候选人3名,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
三、本选区采取设官桥中心投票站和凤鸣、赵源、张村街、下林、后弄、石玄峡、界牌、下沈投票站集中投票(较分散的村,可以设若干个点),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应当有序到秘密写票处按照本人的意愿填写选票,他人不得干扰。(因高度分散无法集中投票的村,经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设流动票箱,并且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
四、本选区选举投票日为2012 年 1月13日,投票时间由各投票站另行公告。选举时,选民必须在本投票站规定的时限内投票,超过投票时限不得投票,未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
五、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文盲或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他信任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也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行为选民代写选票。因病残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 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也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六、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需要委托投票的,受委托人应按上述规定在投票日3日前的规定期限内,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书面委托书上要有委托人签名并加盖私章或指印、注明联系方式、指明受委托人)向村选举工作小组提出委托登记。委托人不得重复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经村选举工作小组审核后,于投票日3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近亲属带票的做法:近亲属意见统一的,近亲属选民可以领票选举,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近亲属之间如意见不统一的必须在投票日的3天前向村选举工作小组书面提出,不按规定时间提出无效,否则,视作近亲属间意见统一认可。)
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正式投票时,在受委托人未领取选票前,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场投票的,应由本人投票。
七、选票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对选票所列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即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即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不作任何标记的,表示 弃权。如另选其他选民的,应将其姓名填在选票另选人空白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只写姓名不划“○”的无效。
八、本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就不足的名额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上述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后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经过另行选举仍然未能选足应选代表名额的,不再进行选举,保留缺额。
九、本选区中心投票站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各投票站分别设监票人、计票人若干名,分别负责本选区和各投票站投票选举和监、计票工作。
十、投票全部结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计票。计票完毕应当场宣布计票结果。监、计票人员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封 好选票,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后交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妥善保管。
十一、本选区当选的代表名单,经区选举委员会或受其委托的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选举有效后予以公告。
5.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1 篇五
关于印发《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根据和静县转发《和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织关于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我镇制定《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现将《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1、《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常委会
2011年5月20日
主题词:人大换届选举 方案 通知 巴润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和静县党委的部署,巴润哈尔莫敦镇人大常委会决定,我镇在2011年5月15日至7月6日期间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我镇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我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严格程序,统筹兼顾,周密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我镇跨越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和谐和静,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要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布臵,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为加强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事项。镇人大常委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指导全镇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镇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镇选举委员会人选,报县委批准。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镇选举委员会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办理选举事务,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与县委组织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抽调政治素质好、民主法制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队,经培训后参加换届
选举工作。参加选举工作的干部和骨干的培训由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与镇党委组织部组织安排。
全镇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镇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依法指导、主持本行政区域内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镇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统筹办理选举事务,做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
党委统战部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本级人大代表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要切实尊重选举结果。选民或代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投票选举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由镇党委宣传干事牵头,与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单位,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三、选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把好代表“入口关”。根据中发(2011)4号和新党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我镇人大代表名额数仍保持与上届相同,为55名。各村、社区的代表名额数是由镇人大常委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的,不得随意增减。
要精心挑选新一届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和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并尽早安排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镇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要交叉,镇人大代表也尽量不要交叉。拟任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一般不再推荐为县级人大代表。
镇人大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代表,其中,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和
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非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上届。在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劳动人民的代表要高于75%(含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党政干部要低于25%,妇女代表不低于25%,非党代表不少于35%,少数民族代表数额要依法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比例适当,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在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也应不低于25%,非党代表也不少于35%。
兵团所属单位人员,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要认真做好我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把镇两级国家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顺利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切实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要按照工作班子的要求选配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具有改革开放的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能力,并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要进一步优化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适当增加懂经济、懂法律的人员,要精心挑选一批政治上强、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镇人大常委会。在选配镇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时,要有能够任满两届的人选。根据工作需要,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一般应安排为委员候选人。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
好推荐代表和提出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工作,注意保护选民或代表依法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权利。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是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此,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可以联名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两种方式提名的候选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应依法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过多,由选举委员会提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如果经讨论、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还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时,有必要启动预选程序。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要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镇人大常委会和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领导下,切实行使法律监督权,深入选区和选民中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提前做好预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禁贿选,严防家族、部落、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三股势力”、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在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与步骤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拟定
2011年6月30日为我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7月上旬召开,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下旬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我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划分为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5月15日至6月5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召开我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二)宣传发动、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6月6日至6月16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宣传动员,划分选区,培训登记员,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6月16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公布。
(三)分配代表名额、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6月17日至6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分配代表名额,提名确定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确定和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15日前(6月21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7日前(6月29日前)以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分别在各村、社区选区张榜公布,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
(四)投票选举阶段(6月30日至7月6日)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可安排候选人于选举日前与选区选民见面。7月6日(选举日)组织选民分别在我镇选区参加投票选举镇人大代表,公布选举结果。
(五)召开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阶段(7月7至9月下旬)
这一阶段的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2011年7月上旬,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步,2011年9上旬召开我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总结工作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
主要任务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填报各种表格等,各级工作机构还应做好选举工作文件、资料的归挡工作。
六、落实换届选举经费
6.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 篇六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更好的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
作,组织工会、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围绕这些年五莲县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五莲县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所以每次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就是在实践中注意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牢牢把握住了换届选举三个关键阶段
第一,前期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各级重视到位。每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下大力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一步一学法,一步一培训,对选举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事先召开会议进行培训和做出部署,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培训调研到位。加强了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培训和调研。通过培训和调研,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选举资料,认真分析了换届选举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工作部署到位。及早确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每步比面上工作提前5天压茬进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开展。四是氛围营造到位。及时制定出台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意见,紧扣各阶段工作重点,整合各项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主流作用,大力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上级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等,努力让广大选民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县、乡两级人大
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知道公民参加选举的权利和义务;知道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知道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选举工作氛围,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第二,中期工作注重三个环节。一是注重选区划分环节。按照保
参选代表和党政干部代表当选,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原则,尽量将参选代表和党政干部代表安排在选民素质较高、竞争压力相对较轻的选区,保证了组织意图的实现。二是注重工作人员培训环节。在培训选举骨干的基础上,安排各乡镇和县直各选区高度重视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在县选举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层层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对各选区选民登记员、选区联络员等讲解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精神,明确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步骤、时间安排、选举工作流程,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三是注重选民登记环节。在严格区分正常登记、不予登记、暂缓登记、不列入选民名单等几种情况的同时,做到“三查”:一是督促各选区在规定期限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后,进行自查;二是安排各个选区联络员到所包含的下属单位检查;三是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分片抽查,促进了选民登记工作的依法扎实开展。
第三,投票选举阶段把好五个关。一是把好候选人介绍关。二是
把好投票选举准备关。为了圆满完成投票选举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一)进一步做好思想动员。在选举大会之前,进一步向广大选民宣传投票选举的重大意义,教育选民珍惜民主权利,履行神圣义务,务必参加投票选举,确保选民参选率。同时在选举日的前5天把召开
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要求告知了选民,使选民早作安排和准备。
(二)进一步培训工作人员。组织对选举会场和投票站的主持人、监计票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强调选举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分析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研究处理对策,提高选举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应急能力。三是把好投票选举关。充分认识和掌握投票选举的法定程序,严格依法进行。四是把好信息收集关。及时掌握选举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及时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出及时反映,进行统一调度。五是把好法律、纪律关。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依法、健康、有序地进行。
通过把握住了这三个关键阶段,使每次换届选举工作都取得圆满
成功,效果明显。一是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新选出的代表结构合理,代表性更加广泛,他们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文化程度普遍较高,素质比往届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律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广大选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选举活动,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各级干部经过参加选举活动,体会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从而提高了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有许多领导同志深入到选民中间,积极履行民主权利,激发了广大选民认真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
五莲县人大常委会
7.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选举法、代表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推进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导思想是: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由镇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广大选民参加选举。
(三)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及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在镇党委换届之后开始,于8月25日前结束。按照有关要求,这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日定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5日-7月3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召开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分配代表名额(7月31日-8月1日)。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选举日公告;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各选区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各选区对选民进行宣传动员;对选民进行复核登记;在7月31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讨论,确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8月2日-8月14日)。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初步代表候选人,县、镇人大代表名单汇总后,分别由县、镇选举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审查,并在8月6日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8月14日以前公布其名单、基本情况和具体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8月15日-8月21日)。主要
任务是应选民的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各选区在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辅助设立流动票箱;组织投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的审查确认。
第五阶段: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8月22日-8月25日)。主要任务是在8月25日以前筹备并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在同一时间内分别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酝酿讨论、协商确定要同步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当在投票地点、选举方式等方面统一安排,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二是选举产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后,按照自下而上换届选举的精神,组织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新一届镇人大、政府的选举任务。三是党委提名推荐的政府领导候选人要尽量提前到位,以便让选民熟知了解,有利于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依法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一)根据法律规定,镇人大换届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镇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由7-9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选由各村党支部提名,提交各选区酝酿讨论确定后,报镇人大备案。各村选举领导小组在镇选举委员会指导下,主持办理本村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划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各选区分别成立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并主持本选区的代表选举工作。各选区的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选举委员会与该选区的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民主协商产生,报镇选举委员会备案。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承办本选区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选民名单公布和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受理等具体工作;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协助选举委员会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本选区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意见,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根据选举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公布选举结果;办理上级选举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选区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办、站、所、厂、公司等为单位,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荐正、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
(四))经镇党委同意,此次换届选举各选区指导工作,以镇村干部为主,每个选区安排1名科级干部、2-3名一般干部组织指导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工作机构自行消失。有关选
举的各种表册、印章、选票、会议记录等全部资料,由镇选举委员会分别统一收集整理后,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分别保存。
五、宣传动员
(一)召开全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各村、各单位也要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传达学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步骤、方法和要求。
(三)各选区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广泛的民主与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激发他们的民主政治热情,调动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
(四)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稿件,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及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结构要不断优化。按照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
当”的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任代表要占30%左右。在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依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镇分配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1名,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54名。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选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要注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一般应具备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能起草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身体健康,能积极出席会议并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七、选区划分
(一)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分别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划
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二)选区的划分按照便于换届选举工作、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侯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和每一选区应选代表最多不超过3名的原则,采取下列办法划分:
1、尽量使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个镇人大代表选区,以便换届选举工作共享选民登记信息、降低选举成本、方便选举的组织工作。
2、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一般以村为单位划分,镇人大代表选区可以几个村民小组联合划为一个选区,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人口多的村民小组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
3、镇机关单位或派出机构,划入所在选区参加选举。(三)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
(四)全镇共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10个。镇人大代表选区21个。
八、选民登记
(一)选民必须是到公历2011年8月21日年满十八周岁,即公历1993年8月21日前出生的公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登记为准。
(二)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在进行选民登记工作时,除认真做好选民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外,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动员选民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在此基础上,可组织选区选
举工作人员对因老、弱、病、残以及其它原因没有到站登记的选民进行上门登记。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核对,防止漏登、重登、错登。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所在单位登记。临泽一中、职教中心等学校学生中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律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四)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登记。
(五)离休、退休人员行政关系在原工作单位的,在所在单位登记,本人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六)流动人口原则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现在本镇居住3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登记。对户口在本地但长期在外的选民,其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
(七)镇属企业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按照便于选民参加投票的原则,就近登记,组织参加选举。
(八)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以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教场所登记。
(九)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予以补办登记手续。
(十)精神病患者,痴、呆、傻人员以及盲、聋、哑人员并有精神病或严重痴呆,失去表达自己意志的能力,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十一)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
(十二)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在原来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即增加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同时减去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迁出本选区的人员,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十三)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于选举日前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发给统一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证。
(十四)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十五)选民登记总的要求是把工作做细、做实,对于流动人口和生活困难的群众,在选举工作中要多宣传、多发动,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坚决避免发生错登、漏登、重登现象。要特别注意三点:一是要注意做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二是要注意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选民登记工作;三是要注意做好未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恢复行使政治权利的人的选民登记
工作。
九、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一)2011年8月2日至14日为同时提名推荐确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间。
(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凡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都可以被提名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镇选举委员会可以分别就县镇两级各选区推荐哪些方面的代表候选人提出建议,选民、人民团体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可以按照所提建议推荐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推荐其他方面的选民作为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三)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既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又要考虑代表的先进性。要按照“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当”的要求,优化人大代表结构,体现各阶层、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要注重代表候选人素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违反基本国策或者不讲诚信、偷税漏税、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如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必须依法妥善处理,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四)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五)推荐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负责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及时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
当向选民通报。
(六)推荐者所提侯选人列入初步侯选人名单后,经镇选举委员会同意,在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推荐者可向选区选民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基本表现等情况。
(七)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者向选民补充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八)依法推荐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经镇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征求意见,审查各方面情况,形成初步代表侯选人名单,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向选民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生产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凡按法律规定方式推荐的候选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要同等对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或者增减各方面所提代表候选人名单。
(九)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后,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县、镇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由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的7日前,并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可以采取下列三种办法:
1.直接确定法。如果提名的初步代表侯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比例之内,经各选民小组讨论后,可以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三上三下、三榜定案”确定法。如果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超出应选代表名额的一倍以上,首先,将全部侯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予以公布(一上一榜),然后交各选民小组讨论(一下);其次,汇总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召开选民小组长或选民代表会议,介绍各选民小组讨论情况,并进行协商,缩小侯选人范围,同时予以公布(二上二榜),然后向选民介绍各小组讨论情况和协商会议情况,听取选民对二榜公布的侯选人的意见(二下);再次,汇总各选民小组讨论的情况(三上),然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三下三榜)。
3.预选确定法。通过“三上三下”,如果选民仍然对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分歧较大,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预选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预选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十)县镇两级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
(十一)县镇两级各选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没有经过预选确定的,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按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十二)县镇两级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要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的方式,既可以在选民小组或选民代表会议上介绍,也可以在选民全体会议上介绍;既可以口头介绍,也可以书面介绍。介绍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议政能力等。介绍情况时应实事求是,一视同仁。
(十三)在选举日前,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不能由个人自行安排进行。如何具
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可结合实际情况把握。但是,在选举日当天必须一律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十、选举程序
(一)选举日正式投票选举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活动。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投票的方式主要有投票站和选举大会。要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投票站的设臵,应当以方便选民为原则,以村或村民小组(选民小组)为单位合理设臵投票站点。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大会要注意选择好会场,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各选区选举大会、投票站由选举委员会委托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主持。
此外,还可以辅助设立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设立流动票箱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其范围和比例要适当减少。防止大量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投票站参加投票。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止漏填、私填现象的发生。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票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一律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如果是经过预选的,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县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临泽县选举委员会印章,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选票须加盖镇选举委员会印章。
3.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选民小组要广泛动员选民尽可能到会、到站参加投票选举,努力做到选举一次成功。
4.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对参加选举的选民,要做好摸底工作,哪些选民能到会投票,哪些选民委托投票,哪些选民因老
弱病残不能到会投票,识字的有多少,不识字的有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5.在选举代表时,选民一律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也可凭身份证领取选票,要严格统计选民人数,严格核发选票。
6.选举主持人应当向到站、到会的选民报告或者公布本选区或者本次会议应选代表的名额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说明写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各选区投票选举前,经酝酿讨论,分别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本选区若干名监票人和计票人(包括各投票站、流动票箱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本选区的监票和计票工作。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8.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选举大会和投票站工作,不得参与本选区代表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9.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票。
10.对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11.在看守所羁押的选民、在监狱关押的选民和被劳动教养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也可以在执行机关驻地单独设立投票站进行投票。
12.投票选举前,监票人应当众检查票箱,检查委托投票人所持委托票数是否超过三张。流动票箱应由选区选举领导小
组成员和监票人检查加封。投票选举时,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或者监票人不得示意选谁与不选谁,必须充分尊重选民的意见,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13.选民对于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二)投票结束后,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由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包括各投票站票箱、流动票箱,清点选票,严防作弊。各投票站票箱和各流动票箱必须由监票人、计票人统一送至选举大会会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
2.由监票人、计票人和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3.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必须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可以进行计票。
4.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5.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6.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选举结果的记录、选票,必须一律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名封存,妥善保管。
7.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各选区的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选举结果材料报送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县、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并由各选区在投票选举结束的三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县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由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和公告;镇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由镇人大主席团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确认和公告。
(三)因特殊情况在选举日未能进行选举的,或者因选举无效需要另行选举的,应当在选举日后七日内完成选举工作。
十一、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一)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二)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或者单位都有权向县、镇选举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对处臵预案,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三)对于破坏选举的刑事案件,县、镇选举委员会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十二、其他
(一)选举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按《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镇选举委员会要根据《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及本实施方案,制定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日程安排表,印发各选区组织实施。
8.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篇八
汇报材料
黄岗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2月10日开始,在县选举委员会的积极支持、指导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了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以及提名推荐,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工作,现已进入投票选举阶段的工作。为使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经乡党委研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和乡选举委员会,主持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并从党政办、团委、社会事务办、妇联、乡文化广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挑选人员作为乡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成员。乡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乡政府中层以上干部被派驻到各选区,指导选举工作。在选举工作开始时,乡召开全体选举工作人员会议,传达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并制定了乡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明确具体方法、步骤和目的,确保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培训选举工作骨干。乡选举委员会专门 1
组织了强有力的宣传队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乡各主要街道和显眼的地方悬挂了换届选举宣传横幅,在每个村的宣传栏张贴选举公告,发放宣传单张近万份等,使换届选举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还对乡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各村委、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3、依法划分选区,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为保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时进行,我们按照依法、科学、便民的原则,采取大选区套小选区的方法,县人大换届选举我乡共划分了7个选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划分了27个选区,县人大代表我乡共有代表名额12名,其中下派2名,已划分到各选区,乡人大代表名额共有64名,我乡参照上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参考各选区的意见反馈,综合各方面信息,经乡选举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制定出了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并报请了县选举委员会的批准。
4、认真进行选民登记,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各选区都能够根据“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的要求,进行了选民登记工作。在进行选民登记时,普遍注重到选举日前年满18 周岁、新近迁入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的选民给予登记,并对上次换届选举后死亡、迁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及时予以除名。同时,还针对外出经商、打工人员流动性大、“人户分离”,尤其是分散作业的客观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进行反复核实,逐
一跟踪。全乡确认共有选民35022人,选民名单都已公布。
5、加强指导,依法提名、推荐和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我们既做到了讨论协商,又做到反复比较,既发扬民主,又正确引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真正把正式代表候选人向符合党委意图上统一,向符合大多数选民意愿上统一,向符合优化代表结构要求的目标上统一。我乡共确定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19人,其中妇女6人,占总数的32%,非党候选人代表8人,占总数的42%,确定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89人,其中妇女20人,占总数的25%,非党候选人代表34人,占总数的38%。
9.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篇九
(一)选民登记情况:全县总人口269781人,18周岁以上人口205655人,其中: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4人、被剥夺选举权利的2人。共登记选民205649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76.23%,
(二)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情况:这次换届选举县人大代表名额为183名,实际选举182名,预留名额1名;共划分选区155个。代表初步候选人416名,为应选名额的2.29倍,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71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345名,女性94名,占22.59%,少数民族407名,占
97.8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37名,为应选名额的1.85倍,其中: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55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282名,女性94名,占27.89%,少数民族328名,占97.33%。选举乡镇代表名额为698名,共划分选区548个。代表初步候选人1563名,为应选名额的2.24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251名,为应选名额的1.79倍。
(三)选举代表情况:全县参加选举投票的选民199286人,参选率为96.9%。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82名,其中: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当选55名,占30.22%,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当选127名,占69.78%;非党65名,占35.72%;女性49名,占26.92%;少数民族177名,占97.25%;35岁以下38名,占20.88%,36岁至55岁140名,占76.92%,56岁以上4名,占2.20%;大专以上55名,占30.22%,中专(高中)76名,占41.76%,初中50名,占27.47%,小学1名,占0.55%。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698名。其中:非党名277名,占39.68%,女性199名,占28.51%,大专以上87名,占12.46%,高中(中专)173名,占24.79%,初中以下438名,占62.35。
二、主要做法
在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党委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有力地推进了地方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县委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书记****同志亲自抓换届选举,特别是在换届选举的各个关键阶段,经常过问,多次指示,要求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强调“程序就是政治”,要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要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严谨、细致、深入、实在”,及时有力地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健康发展。县委及时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并于7月27日召开了全县换届选举工作会,县委书记****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这次换届选举所面临的形势、任务、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政策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县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换届选举列入同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分别召开了不同规模的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换届选举中,特别是在换届选举的各个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当作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站在全县的大局和战略的高度,抓紧抓好。全县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及时部署到位。为保证对人大换届选举的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县设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为副主任的县选举委员会,各乡镇也分别设立了选举委员会,成立了各选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建立精干的领导队伍和骨干队伍,组建了600多人的县、乡选举工作队,确保每个村有2名以上国家干部,,形成纵横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网络和运作机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县选举委员会按照区人大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分阶段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会代训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各村、选区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两委、选民组长会议传达贯彻镇选举方案,分解任务,安排工作。由于选举机构健全,加强对换选举工作的领导,全县的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领导分工包片,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四包三定三集中”,“四包”即县级领导包联系乡镇、乡镇领导包选区、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三集中”即全县各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全县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具体的选举工作网络,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0.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篇十
同志们:
根据省、地、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于年底前完成。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次重要的民主实践活动,对此,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应该说,前期筹备工作是紧锣
密鼓、有条不紊的,为后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其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地、县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刚才,县委书记刘洪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领会,重点把握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组织原则,把县委的意图贯彻下去。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处理不利因素,运用好有利条件
今年的换届选举,是在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启动新农村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同步换届,是我们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客观地讲,做好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利条件很多。首先,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人大职能作用发挥的很好,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为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其次,县、乡镇党委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在历届的选举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选民对直接选举的方式和程序比较熟悉。其三,经过连续四个五年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逐年增强。但是,我们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这次换届选举所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近年来乡镇合并和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幅度较大,熟悉换届选举、有实践经验的乡镇领导、基层选举工作人员少。同时,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于2004年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选举法,增加了一些程序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上还缺乏经验。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之企业转产,下岗人员增多,使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数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使选民登记、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难度加大。三是我县地域辽阔,人口稀少,民住分散,代表名额分配难以均衡,影响了选民的积极性,也增加产生代表的难度。去年刚完成村级“两委”的换届选举,今年又进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一些选民和干部可能会产生厌倦、畏难情绪。四是这次换届选举时间较以往提前,且是宪法、组织法修改后的第一次县乡同步换届,任务重、程序严、要求高、困难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县、乡选举委员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真正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到位。
二、要抓住工作重点,把握住紧要环节
搞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当前全县的中心政治任务,这项工作又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性,所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特别是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者的思想认识、政策水平、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11月1日在培训班上佘庆伟副主任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个各环节及法律程序具体操作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印发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为此我还要提四点要求:
第一,认真学习法律,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换届选举工作涉及的法律较多,但主要是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学习、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是我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把这些法律纳入普法内容,提出要求,督促学习,狠抓落实,推动全民学法,使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换届选举的组织者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搞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要学习,没有搞过的同志更要学习;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学习,从事党务工作、行政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同志也要学习;不仅要组织集中学习,而且要督促开展自学。这次会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培训班,培训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各选区工作指导组成员、宣传骨干和会议主持人,使之人人知法,个个懂法,都能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推荐关口。人大代表是崇高的政治职务,而不是荣誉职务,绝不允许降低标准,安排照顾。一定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三个基本条件推荐候选人。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重他们的群众基础,要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候选人。要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工人、农民、妇女、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连任的人大代表应保持适当比例。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时,还要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代表人物,保证合理的代表结构
。同时对选出的代表会前要组织培训,学习《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以及相关的领导讲话,提高代表素质,以便较好地履行职责。
第三,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采用版报、墙报、简报、标语、横幅、群众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选举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宣传选举工作的四个法定日期,宣传换届选举各个阶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大家赶有目标,学有榜样。一句话,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努力营造强烈的政治舆论氛围,使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全县人民群众接受一次生动深刻的民主政治和法律知识教育,努力提高选民的法律意识和参选热情,确保参选率。
第四,严肃工作纪律,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选民,依靠深入细致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民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参选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县、乡选举委员会要深入选区,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把握动向,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确保党委意图与民意的统一
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搞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
1、切实履行地方党委的工作职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根据“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县直各党委、总支和乡镇党委一定要切实负起责来,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致缜密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一定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负总责,抓落实,坚决把选举各项工作推到位。对领导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选举工作失误的,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及时向县委汇报,建议县委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人大主席和联系人大工作的乡镇党委副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的重任,当好参谋,尤其要充分考虑选举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对选举中的难点要有足够的估计,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在选举之前,保证换届选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换届工作中,从第一轮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到正式候选人的协商确定和选举,都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需要强调的是,代表推荐提名一经党委讨论决定,都要坚决执行,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向广大选民如实介绍推荐的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使他们了解党委的主张和候选人的情况,以利于把党委的意图与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共同搞好选举。
3、自觉运用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严格依法办事,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法律保证,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换届工作领导的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法律和政策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认识到依法办事与按政策办事在根本上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依法照章办事和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各乡镇要按照县委批转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方案,将工作日程安排到天,任务落实到人,一天一汇总,一阶段一总结,一环套一环,环环抓落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县的选举日定于12月26日,代表选出后,各乡镇要相继于11月末至12月初召开乡镇人代会。所以这次会后的各乡镇要抓紧筹备乡镇人代会,会议材料抓紧到县人大选举。县选举委员会将组成由包乡领导、县人大、组织部、纪检委参加的工作组,排出乡镇召开人代会的时间表,分别到各乡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希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抓好宣传,搞好动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换届选举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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