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2024-08-15

大学生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精选3篇)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篇一

要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人员,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等在出院时办理实时结报。如果不符合实时结报的,可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到当地财政局办理。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原则是今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30日前要报销,外出人员可延期至次年4月30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农合医保卡、

3.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 费用明细清单、

6. 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农村合作医疗门急诊报销比例

(一) 普通门急诊报销比例

1.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

3. 门诊限额:700元、

4. 累计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

(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报销80%、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三)生育补助报销比例

1.生育补助金:500元、

2.剖宫产费用:按照医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

2.大学生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篇二

我市从今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及比例为:

一.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三.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四.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五.因疾病需要做化疗、放疗、透析的农民患者须持乡级以上的诊断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村委会证明到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后,在不办理入院的情况下,其门诊费用纳入补助范围,每放疗、化疗一个疗程视作一次住院,补助办法按同级医院补助标准补助。

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如果你已在参保地申请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或办理了转院手续,就可以回原参保地申请按比例报销。

如果没有申请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或办理了转院手续,则不能报销。

3.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篇三

县外定点医院、县外非定点医院的报销款分别按上述标准的90%、80%计算。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哪些住院费用需自理?

1、一次性生活用品、空调费、煎药费、救护车费、会诊费、陪客费、伙食费等需自理;

2、药品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全报销,“乙类药品”自负10%,“丙类药品”全自负;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自负40%;

3、特殊检查及治疗如CT、磁共振、彩超、血液透析、直线加速器等自负20%;单价50元以上的进口材料、单价1500元以上的国产材料,自负20%。

八、哪些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违法犯罪、各类纠纷、吸毒、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伤、病的医药费;

2、家庭病床、镶牙、整形美容、矫形手术和器具、属于计划生育相关的手术和治疗、产妇分娩及孕育过程中所致的并发症、不孕不育症、用血互助金、医疗事故以及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药费;

3、交通事故(指机动车)、工伤事故造成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药费。

转县外医院住院,实行病人自主选择,不需办理转院手续。

十、如何办理住院报销手续?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已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县内医院住院的,凭本人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当场结报;在县外医院或县内未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医院住院的,统一到县合医办办理。

报销需提供的材料: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合作医疗卡、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代办人身份证、统一到县合医办办理。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320元,其中政府补助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4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80元。县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400元,本县县级医院起付线600元,县外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县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可报销部分,县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第二人民医院)报销65%,县内县级医院报销60%,县外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分别按县内县级医院标准的75%、65%计算。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7万元。同时,对特殊病门诊和普通门诊报销也作了相应调整。参合个人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如何办理住院报销手续?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已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医院住院的,凭本人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出院时当场结报;在未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医院住院的,统一到县合医办办理。

到县合医办报销需提供的材料: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合作医疗卡、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代办人身份证。经核查后可报销的外伤病人,还需提供由村(居)委会开具的《外伤情况说明》。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87674111 武义县明招国际大厦5-6楼办公.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结算审批表》

1、先填写好上面二行基本情况。

2、医药费总额为医院发票总金额。

3、自理费用,包括限报项目和《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暂行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由医疗单位派人负责审核。

4、特检、特治自负金额,原则上有《限报药品及诊疗项目审批表》,经审批同意的,按规定扣除自负部分,进口的药品或材料,按国产普及型标准支付规定费用,其差价由个人自负,对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国产同类产品的价格先自负20%。由医疗单位审核。

5、各级合医办审核后签上意见,报合医办主任审批。

6、备注栏、领款人签名。

十、合医办工作人员填报《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登记表》各合医办分别于每月11日和26日(节假日、法定休假日推迟到下周上班第一天)上午11点钟前先电话告知县合医办、报表每月28日报县合医办一份。

一、报销人领取《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审批单》,并如实填写好报销人基本情况。

二、报销人主动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门诊病历、出院录、医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县外医院提供转院(或外出人员住院审批)证明、自费或限报药品和诊疗项目审批表、转院审批表。

三、出院方代表审核,提出本次核算可报销医药费总额。

四、县或乡镇街道合医办审核无误后,开具《武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结算审批表》,并在《合作医疗证》的报销记录栏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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