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

2024-11-15

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共5篇)

1.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 篇一

登记

1、单位纳税人登记

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是否齐全,若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点击【不予受理】,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若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点击【补正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税务登记补正内容通知书”。(办理各项业务均需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如无另外说明,以后不再提及。)

2、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注意事项:

1、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2、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根据批准设立机关判定是否为必录项,如批准设立机关为工商部门,则为必录。如为民政部门,则可不录入。

4、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

5、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五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一”中,适用会计制度需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中相一致。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已被废止,金融企业在录入时建议选用会计准则。

2、“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

3、4、“基本信息三”中,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在基本信息五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5、国标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类型,建议对照到私营独资企业。

2、个体纳税人登记

操作流程:

第一步:个体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个体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证照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

注意事项:

1、2、录入的证照号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

4、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三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

2、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在“基本信息三”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3、国标取消了内资个人类型,建议对照到内资个体。

3、临时税务登记

(一)适用范围: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未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办工商营业执照而需有关部门批准但未经批准纳税人、异地非正常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临时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临时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

注意事项:

1、录入的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2、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3、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1、2、3、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

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

4、变更税务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提示“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更,已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本(1本),税务登记证副本(1本),必须缴销”,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

注意事项:

1、2、如操作人员录入错误,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也在此模块操作。如操作人员录入信息错误,且不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应在“税务登记--修改设立税务登记信息”模块,进行信息修改。3、4、5、个体工商户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依纳税人要求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如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或税收管理员时,需单个体工商户业主发生变化的,应当注销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独启动主管税务机关分配流程【上一级征收管理岗】、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或管户分配【管理分局长岗】流程进行变更,不能在此模块进行变更。

6、如需启动调查巡查或违法行为处理,点击【启动调查巡查】或【启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下一步操作。

5、纯扣缴义务人登记

(一)适用范围:只有扣缴义务没有纳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登记。

(二)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纯扣缴义务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

6、扣缴税款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基本信息,录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进行证件打印发放。

注意事项:

1、只有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后,在对纯扣缴义务人进行税(费)种认定时,征收方式中才能选择代扣代缴。

2、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才可用: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发生扣缴义务取值为“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取值包括“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可打印。

3、纯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记录开户银行、账号信息等。

7、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变更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提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内容发生变更,必须缴销旧证”,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无此模块,无法进行打印)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

注意事项:

1、2、变更内容涉及其他关联项目时,依实际情况对关联项目进行变更。该模块为新增模块,征管系统没有变更扣缴税款登记模块。

8、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则选中需变更的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

项目登记,则录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承包方式如选分承包,则工程项目其他信息中上一级发包方情况必录。如为总承包,则会提示“该纳税人为总承包方,可能需要录入工程分包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分包登记完成后,录入分包纳税人识别号可进行关联。

2、不同的项目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户分配,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项目可分配到不同管理员。

3、该模块涵盖了项目开工登记、分包工程情况、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停缓建及复工情况等。

9、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选择需变更的工程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项目登记,选择土地税源信息,输入工程项目编号,自动带出工程项目名称,录入建设期工程项目编号时,如已登记过建设期工程项目,系统自动带出工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编号自动生成。

注意事项:

1、如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则提示“该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不能新增”,流程终止。

2、项目总投资、工程总造价单位为“万元”。

3、项目用途只能单一选择,不再可以多选。

4、如不做项目登记,不能进行相关税种申报。

10、注销建筑业项目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建筑业项目【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建筑业项目即注销。

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

11、注销不动产项目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不动产项目【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即注销。

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

12、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后,确认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经营地行政区划、经营地街道乡镇等不提示为必填项,但不录入信息无法保存。

2、3、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已经进行管理部门确定,无需再次分配管理部门。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4、行业明细涉及到之后的开票,一定选正确。

1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劳务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选择带出的外出经营劳务信息,在缴纳税款情况处选择完税凭证种类、完税凭证字轨,录入完税凭证号码,如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自动带出缴纳明细。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保存后系统判断是否逾期申报,如“受理日期”-“有效期止日期”>10日,系统触发“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库存发票、欠缴税金、多缴税款、未解除的发票担保信息、未办结事项等信息,如存在以上情况,则不予受理。

3、在输入缴纳税款情况时,同样的完税凭证种类名称,前面代码不同,如选错,不能带出信息。

4、申报后表示外出经营活动已终止,其他的未办结业务将无法办理

15、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房源编号,则输入房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房屋信息后点击【获取房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房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

2、承租房屋、出租房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16、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土地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土地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土地税源编号,则输入土地税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土地信息后点击【获取土地税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土地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2、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

承租土地、出租土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17、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_车船信息查询”可查询纳税人历史车船登记和变更信息,需要新增车船情况信息需在车船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车辆/船舶识别代码等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如实录入车辆信息,车船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

2、录入车辆或船舶信息时车辆所处街乡有校验需填写,系统没有标注。

1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银行账户信息右下方【增行】,输入银行账户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本流程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税主体社会保险费缴税人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如“报告日期”-“开户日期/变更日期”>15日,触发“税收违法行为登记”流程。

3、4、首选缴税账户必须唯一。

存款账户录入时,行政区划需选到市区不能选到县区,否则开户银行选项为空。

19、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相关资料信息,在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情况右下角点击【增行】录入相关会计报表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如纳税人首次备案,“报告日期”-“税务登记核准日期”>15日,受理完毕后,触发“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

2、会计制度备案信息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补录页面所选制度自动生成。

3、折旧方法名称分大类和小类,如平均年限法需选折旧方法(大类)名称直线折旧法,再选折旧方法(小类)名称:平均年限法。如选择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备注必填。

20、委托代征协议签订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协议签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输入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若没有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则点击左上角【受托方信息登记】,进行受托方基本信息的登记,登记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回车】显示受托方信息。2、3、4、录入委托方信息。

点击被委托代征纳税人信息右下方【增行】,选择被委托方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代征范围、手续费比例、纳税期限等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打印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注意事项:

1、2、代征税种及附加要录入完整,否则税(费)种认定税种不可选。《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21、委托代征协议终止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协议终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税务证件缴销情况中显示收回税务证件种类情况,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协议终止后,受托方委托代征协议状态显示为终止状态,但不影响受托方登记状态。

2、前置条件:操作员结报票款;征收分局票管员结报三代单位所开票证;票

管员收回票证;操作员不进行现金票证汇总,票管员无法查询现金票证。

22、主管税务机关分配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分配【上一级——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等需要修改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机关,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

2、被推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机关分配,输入纳税人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2、3、此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区县级税务机关。

操作员所在岗位应该具有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操作权限。

跨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需要地市级税务部门实施主管税务机关分配。

23、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科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

操作内容:

1、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分配类型等需要分配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

2、被推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发放,输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纳税人在系统中应无未办结事项,否则流程不能继续。

24、注销税务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注销原因等信息,查看收缴税务证件情况,选择是否逾期注销(如“是”,处罚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人员。

2、3、管理人员进行核准,完成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分局长。

管理分局长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点击【推送】,推送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4、征收分局操作员从待办任务进入发放环节,点击【打印】,打印注销核准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2、3、如纳税人存在未办结的业务不允许注销。可自动注销代扣代缴资格。

如纳税人存在未终止的委托代征协议信息或未注销的社保费登记信息,会提示是否终止或注销,如选择是,自动触发相应注销流程;如选择否,则保留相应信息。

25、停业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停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停业期限起止,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单次不能超过三个月。(表述不清楚,建议修改)2、3、4、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申请。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为定期定额户,如不是不能受理。办理停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为“封存”。

“停业登记”模块中“异常信息显示区域”虽然显示对于是否申报进行强制监控,但是若纳税人上期未申报,其“监控结果”也显示“校验通过”。所以需要综合服务岗人员联系管理人员进入“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情况清册”模块查询其申报情况(此功能模块不支持查询功能)。(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

6、若纳税人月中停业,当月1日至停业起始日的税款系统不提示。(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且在定期定额自行申报模块实现税款征收)

26、复业登记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复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复业日期,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2、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状态,只有为停业状态的纳税人方可复业。办理复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由“封存”转为“正常”。

27、非正常户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征期结束后管理人员在“申报征收”的“催报处理”模块查询未申报纳税人信息进行催报处理。

2.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登记处理”页面中的“多事件单元树”中选择“调查巡查”进入调查巡查界面,在此界面上点击确定后,在页面上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

3.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的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建立”页面,录入信息点击“保存”后,点“推送”,推送到派发环节。

4.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点击进入“调查巡查派发”,点击整合后选择调查机构及调查人员点击“推送”。推送至调查环节。

5.调查人员在首页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制作”保存后打印出“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点击“下一步”会跳入结果录入页面,录入调查结果及结论。点击“保存”完成调查。

6.进入“非正常户认定“模块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非正常户认定。注意事项:

1.只有经过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纳税人,才允许认定为非正常户。2.调查结论必须为查无下落。

3.调查结论的日期起止时间必须填写。

28、特定征收部门登记

为满足税务机关内部汇总缴款书上划和解缴等,在系统赋予相关征收部门以登记身份信息,便于对现金汇总业务进行处理。

操作流程: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特定征收部门登记【征收分局—分局长岗】

操作内容:

选择操作类型:新增/修改,录入特定征收部门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登记完成。

注意事项:银行账号录入时行政区划选择到市级,否则带不出网点信息。

29、跨区税源登记

纳税人在异地有房屋、土地,需纳税人到房屋、土地坐落地进行缴纳税款时,需先在房屋土地坐落地办理跨区税源登记。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跨区税源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已登记信息,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填写、校对基本信息一至五,点击【保存】,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成功。

注意事项:

1、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可修改纳税人信息。

2、跨区税源登记之后,才可进行纳税人的房屋、土地登记。

30、组织临时登记

对于应办未办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主体登记的组织,在申请办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或者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发起稽查、法制等涉税业务时,可以使用组织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

对于先办理组织临时登记,而后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受托方信息登记等主体登记的课征主体,系统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数据项将临时税收档案与课征主体税收档案自动合并,合并税收档案后组织临时登记信息失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组织临时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操作员录入组织临时登记信息,点击【保存】,流程结束。

31、管户分配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管户分配【管理分局-分局长岗】 操作流程:选择分配类型、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然后点击【查询】,选择要分配的纳税人,拟分配的管理员,点击【保存】,分配结束。

注意事项:

1.新办登记户已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的,在对应管理分局长的待办任务栏会出现管户分配的待办事项,直接点开就可进行新办登记户的管理员分配。

2.此模块可对纳税人进行批量分配,也可直接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单独分配,对新办登记纳税人分配管理员和对已分配管理员的纳税人调整分配管理员,均在此模块操作。

32、证件增补发

操作流程;

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证件增补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和业务分类等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办税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理由,点击增行,选择证件名称、证件数量、申请类型。录入受理意见,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发放证件,点击制发。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增补发税务登记证正本数量不能超过1。

33、税务证件挂失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税务证件挂失【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业务流程自动选择为“证件遗失、损毁处理”,选择附送资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必填信息,在申请重新发放税务证件页面点【增行】,选择申请重新发放的税务证件种类和数量,然后点击【保存】,自动启动证件增补发流程。可以到证件增补发中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注意事项:附送资料中“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为必选择项。如果是被盗还要选择“报案证明”。

34、自然人登记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登记-自然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选择提交材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提交】,保存自然人成功。

注意事项:

1、自然人登记时,操作员录入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自然人姓名,系统将检测系统中是否存在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同时相符的个人税收档案,如存在,则调出个人已登记的信息;如系统中无匹配记录,则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但如存在身份证件种类及身份证件号码相同、姓名不同的个人税收档案,应提示操作员确认姓名信息录入是否有误,经确认后才能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如果该问题在登记环节无法判别,系统应自动记录相应情况,转入后续环节调查确认。对于外籍人员(含港、澳、台)名称应不区分大小写的校验。

2、带红色星号为必录项,(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其中之一);其中境内联系地址选择下拉菜单;

3、自然人联系方式必须选择一个录入,否则不能提交。

35、自然人变更登记

自然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由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税务机关变更,或由相关组织在办理自然人涉税业务中通过在纸质表单有所反映,通过税务机关进行变更。

对于“自然人登记信息自行变更”,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自然人信息变更表》,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自然人登记变更只符合办理登记的7种证件,迁移过来的数据不是属于“金税三期”7种证件的需要在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模块进行更正。

36、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

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只是将同一自然人不同身份证件下的多份税收档案合并到主身份证件下,不影响自然人以后使用其它证件来办理相关的涉税事项,多证同用并档后相关的优惠、认定、申报、征收等后续业务都需要合并处理。

37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

自然人登记变更时发现证件类型不对,无法进行自然人登记变更、自然人来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操作受理页面查询自然人信息时发现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不对;或者自然人登记,对于历史数据中不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采用本功能进行更正。更正成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便能够办理业务。

认定

1、外埠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文书管理→资格认定类→外埠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跳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不能为空”提示,点击确定。

2.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填录申请人,点击保存。注意事项:

在申请理由中“工程所得是否在机构所在地进行分配”“是否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两项必须点选“是”。

2、税(费)种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2.点击“增加主税”辅导营业税后,点“附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营业税的附征税费自动带出。其他税费点“增加主税”继续辅导。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首次辅导、辅导核查所涉及的新增税种辅导及变更税种辅导都在此模块中实现。3.车、土、房不需做税费认定,在做税源情况登记时有纳税期限等辅导信息。4.录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先在征收分局做“扣缴税款登记”或者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信息五中录入代扣代缴信息。

5.如纳税人主税是“增值税”或“消费税”在“是否附征增值税附加”或“是否附征消费税附加”中点“是”。然后直接点击右下角的附征即可,其他税费种认定如印花税等则需点击增加主税。

6、认定工会经费时,征收项目选择“其他收入”。

7、如纳税人已产生申报数据,不能再删除认定的税种。

8、不能辅导纳税人应报送资料。

3、非居民企业认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政科长审核。

2.税政科长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审核,录入审批意见。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流程结束。注意事项:

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4、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批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和人员,推送至审核人员。

2.审核人员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核,录入审批意见。

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推送至发放人员。4.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点击“推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5.点击“打印”打印出《关于请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主管当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

注意事项:

在发起“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的环节中,“申请个人姓名”、“申请人公司或团体名称”必须至少填写一项。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 2.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必录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在做备案之前必须做过“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且数据真实有效。

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的变更作废都在此模块中实现。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录入相应的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点击“录入报告表”进入企业信息报告表,录入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后,点“关闭”回到原界面。

4.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源管理岗审批。

5.税源管理岗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人员 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审批。

6.管理分局长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分局 长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到局领导审批。

7.局领导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局领导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及人员,推送至发放人员。

8.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发放”,点击“推

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9.点击“打印通知书”打印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意事项:

1.在做审批申请之前必须做过“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

2.在审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时,税务机关发现不能准确判定非居 民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需要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项目未提请相互协商程序时启动调查巡查。4.在审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时,税务机关发现不能准确判定非居 民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需要获得缔约国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时发出税收情报管理。

7、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指定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指定扣缴义务人【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 2.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打印缴扣义务通知”,打印出“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

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2.作废功能也在此模块。

8、税务认定资格取消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务认定资格取消启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录入相应的信息。1. 点击“保存”,点击“推送”推送至审批环节。

2. 操作员录入审批意见、审批区证件送缴情况和资格取消日期,点击“保存”,点 击“推送”推送至发放环节。3. 打开待办任务,点击“打印”打印通知书 , 点击推送结束流程。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系统检测纳税人是否已经存在该类认定,如果不存在,系统提示“该纳税人税务资格认定信息不存在!”无法进行业务处理。

3.当审批意见为不同意时,审批意见说明为必录。

9、简并征期管理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文书管理→资格认定类→简并征期管理【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点选必要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查询到需认定或取消的信息。也可在右下方点“增行”直接录入需认定的纳税人信息。

2.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3.点击“打印通知”,打印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意事项:

做简并征期之前要先做定期定额。

税收证明

1、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个人所得税除外)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录入必录项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打印的税种,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 4.点击打印全部,打印完成。注意事项:

1.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开具纳税人税款入库明细也可以开具纳税人退税明细,但是该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必须已入库或者退税款已经从国库退还。

2.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不得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或抵扣凭证。

2、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分为换开和补开 换开: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扣缴义务人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的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是指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单、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等税法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能够作为已完税情况证明的凭证。

2、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补开: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征收分局-综合服

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录入必录项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打印的税种,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 4.点击打印全部,打印完成。注意事项:

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开具纳税人税款入库明细也可以开具纳税人退税明细,但是该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必须已入库或者退税款已经从国库退还。

3、资源税管理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点击下一步 2.开具甲种资源税管理证明方法:

开具种类选择资源税管理甲种,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打印资源税管理证明。

3.开具乙种资源税管理证明方法:

开具种类选择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点击页面上的增行按钮,录入完税凭证种类、票证字轨、完税凭证号码等信息,录入其它相关信息后,选择需要开具完税凭证信息,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打印资源税管理证明。

注意事项:

1.录入开具种类时,若纳税人申请的为甲种证明,系统进行监控时查询纳税人是否已进行资源税申报。如果纳税人未进行资源税申报则系统提示“该纳税人未进行资源税申报,不能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不予受理。

2.录入开具种类时,若纳税人申请的为乙种证明,系统进行监控时查询纳税人开具的金额是否已缴纳。如开具金额大于已缴税额或未缴纳资源税则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完税金额不足,不能开具”或“该纳税人未缴纳税金,不能开具”。

3.对纳税人必须进行资源税税(费)种认定。

4.资源税税目涉及两个以上的,一次只能开具一个税目的乙种证明。

4、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

2.输入票证种类代码、票证字轨、票证号码,点击查询键。

3.选中要重打的完税证明,点击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键,可以进行打印预览。4.点击打印键,提示是否打印,点击确定键进行打印。注意事项:

1.在卡纸或打印失败的情况下,未打印成功的纸质票证还能继续填用时,使用该模块。

2.补打的完税证号码与原票证号码一致。

5、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换开

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当纳税人开具的证明发生丢失等情况时可申请多次开具。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换开【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后点“下一步”

2.选择开具范围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时间起、止、申请理由等信息,输入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等必录项。

3.点“查询”可以查询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如果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无法查询个人完税明细情况,点“增加”,可以手工录入完税情况明细及金额。

4.录入后点“提交”,“打印”。注意事项:

1.手工录入完税情况时必须录入“原凭证号”,否则提示“页面中有错误,请修改

后再提交”。

2.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是文书式。

(2)、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废、重打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废、重打【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开具时间起、止信息后,点击“查询”。2.查询出开具信息后,可以按需要点击“作废查看”或“重打”。注意事项:

1、重打是打印原来的税收完税证明,票证号码不跳号。

2、“申请开具时间起、止”是指税款所属时期起、止。

6、外出经营证明(1)、外出经营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录入相应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点击“打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打印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1.纳税人为非正常户、处于注销状态时不能开具。

2.纳税人存在逾期未核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否受理,由操作员人工判断选择。

3.非建筑业企业,经营方式不得选择“建筑安装”。

(2)、外出经营证明核销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外出经营证明核销【征收分

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

2.选择需要核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录入相应劳务信息、税款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外出经营证明核销_核销劳务信息”、“外出经营证明核销_核销货物信息”两个模块所涉及的营业额及税款情况,需手工录入。

2.“外出经营证明核销-缴纳税款情况”需手工选择完税凭证种类,选择录入征收项目及税额,点击“保存”。

3.纳税人必须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才能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核销。

7、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企业基本信息。2.点击“下一步”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3.点击“保存”保存信息,点击“打印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打印证明,完成业务流程。

注意事项:

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

2.在做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前,必须先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3.汇总企业清单至少要一个,否则不能汇总。

8、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

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企业基本信息。

2.点击“下一步”选择录入相关信息。

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源管理岗审批环节。4.税源管理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管理人员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分局长审批环节。

5.管理分局长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管理分局长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局领导审批环节。

6.局领导在首页待办业务中点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局领导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综合服务岗发放。

7.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发放”,点击“推 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

8.点击“打印”,打印“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完成业务流程。注意事项:

申报 一般申报

对于纳税人单月多次申报同一所属期的同一张申报表的情况,第二次申报时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其他情况需要到“申报错误更正”操作。

营业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营业税申报→营业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征收品目自动加

载附表(左上角),打开附表树,点击需要录入的附表,如果服务业有减除项目,要先填写服务业申请表再填写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请表,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点击确定返回主界面,点击保存,带出附加税(费)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完成营业税申报。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如果录入信息后未带出附加税(费)种信息,则修改此户的税(费)种认定,不同营业税税目需逐个添加附征税(费)种,数据迁移后营业税税目下没有附征税(费)种认定的需要补录。

(2)通常情况下,申报表存在附表时,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

(3)附表根据纳税人认定的品目自动过滤出相应的附表。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出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营业税分项目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营业税申报→营业税分项目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征收品目自动加载附表(左上角),打开附表树,点击需要录入的附表,先双击一下税源编号,再单击任意空白处带出建筑业或房地产业税源登记信息(新项目在做申报时需先做建筑业项目登记或不动产项目登记),选择项目信息,录入申报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点击确定返回主界面,点击保存,带出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如果纳税人营业税有前期已缴税款数据,带出的附加税(费)申报信息时在已缴税额中填入应扣除税(费)款数据,点击保存完成营业税申报。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

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如果录入信息后未带出附加税(费)种信息,则修改此户的税(费)种认定,不同营业税税目需逐个添加附征税费种,数据迁移后营业税税目下没有附征税(费)种认定的需要补录。

(2)此申报表只适用于建安房地产企业

(3)通常情况下,申报表存在附表时,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附表根据纳税人认定的品目自动过滤出相应的附表。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建筑业申报表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分别选择本地还是异地申报表。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确认默认带出的所属时期是否正确,可以修改为其他属期(但不能晚于当前属期,即不能预征税款)。选择申报类型,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常申报”,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弹出“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点击确定。

(2)录入数据(也可点击导入按钮导入)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3)如果企业为总分支机构,点击左上角的“附表树”,点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录入“总机构情况”和“分支机构情况”(分支机构情况可进行增删行),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将信息汇总到主表,保存完成申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纳税人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纳税人为居民企业。

(2)非汇总纳税企业先录入主表,如果是汇总纳税企业,再录入附表,主附表统一保存。

(3)如果纳税人是总机构申报时,自行先填写主表数据后,再填写附表数据。(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出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主表中“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由附表汇总而来,“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是通过与上期数据累计而来的。

(6)如存在上期未申报,本期就不能正常申报。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进入申报页面,录入相关信息,选择申报类型,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常申报”,如果存在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则申报类型选择“纳税人自行补正”,弹出“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选择信息,点击“确定”。

(2)录入数据(也可点击导入按钮导入)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及年度度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居民企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

(2)月(季)度申报时,只填写主表。

(3)只要存在上期未申报,本期就不能正常申报。

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主附表树选择《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录入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信息,确认,保存。

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申报前需要进行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

2、如果被扣缴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可进行间接登记或组织临时登记。

3、此表不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纳税人在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扣缴登记、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

(2)进入申报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款所属期限,选择扣缴义务人类型为“法定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选择“法定源泉扣缴”则显示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信息,确定后录入信息保存。

(3)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业务之前,需先做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代扣代缴按月申报。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定期定额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带出定额信息,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不动产项目编号”处回车,带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后确定,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主附表树需要申报的报表,录入数据保存。

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本模块申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再发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只能在“通用申报”模块申报。

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非房地产开发)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从事非房地产开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税源标记项目选择房源编号或土地税源编号,带出房源或土地税源信息,选择信息点击确定,带入申报界面。

(2)房源的征收品目按实际情况填写,土地源的征收品目选择“转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录入相关数据保存。

(3)打开“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征税。注意事项:

申报前进行房屋情况登记、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不动产项目编号回车,带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择界面,选择后确定。从左上角附表树选择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录入附表相关数据,录入数据保存。

(2)打开“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征税。注意事项: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土地增值税申报,只能在“通用申报”模块进行。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申报表信息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此申报不必先做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只要有税(费)种认定即可申报。

印花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印花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相关应税凭证名称的计税依据或件数里录入申报数据保存。

(2)保存成功后,弹出‘是否进行印花税售票’对话框,应点击【取消】,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会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勾选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点击“确定”回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信息,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录入减免信息,可以填写免税土地面积等信息,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申报之前纳税人必须先做“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才可进行申报,不用做税(费)种认定。

房产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房产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系统会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勾选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点击“确定”回写房产税申报表信息,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录入减免信息,可以填写免税房产等信息,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做此申报之前纳税人必须先做“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房产情况登记及变更”才可进行申报,不用做税(费)种认定。

2.注意修改房产税的税款所属期限,与有效期无关。

车船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车船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在车船情况登记中已登记过的信息,会自动显示在申报表信息中,再填写其他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2)在车船税申报表信息选择复选框打勾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先做自然人登记和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

2.系统对输入数据、上期是否申报情况进行自动监控。

资源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资源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带出纳税人信息及需要申报的信息,确认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契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契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带出纳税人信息及房屋、土地税源信息,选择税源信息,录入相关信息保存,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申报前需进行增量房、存量房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耕地占用税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申报信息,选择征收品目和征收子目,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申报前需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和土地情况登记。

房产交易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房产交易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2)进入界面后,输入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相关信息。查询房源信息,带出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时录入的交易情况。若未登记相应的房源信息,则在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赋予该交易房屋一个房源編号。

(3)个人转让房产录入信息时,如果该自然人无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基本信息。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信息录入完成后,自动进入申报页面。

(4)据实勾选所符合的四项减免税条件。点击“计税”,自动计算应缴税款,核对后保存,成功后提示凭证号及双方应缴税款。

(5)点击“转让方征收开票”、“承受方征收开票”缴纳税款,点击“打印”,生成交易明细表。确认开票信息,打印完税证

(6)需到“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申请”模块申请代开发票,再进入“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录入后,点“计税”,当评估契税交易价格与外部门交易价格和成交

价格不相同时,取最高价格为本次申报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

(2)完成申报征收后,需办理承受方房屋情况登记(个人购买自用非营业用住房不需做房屋情况登记)。

(3)转让方已登记的房源要做注销登记。

增量房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增量房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2)进入界面后,勾选承受方,输入房地产企业纳税识别号回车,选择房源信息,点击“提取”,输入购房者识别号,查询录入的增量房销售信息,选择对应信息。如果房地产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则选择“转让方”,页面打印转让方信息,购房人需要契税完税证明的通过“完税证明换开”模块来完成;如果选择”承受方开票“,页面打印承受方信息。

(3)填写表单信息,契税品目和契税子目涉及减免的需仔细填选。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

(4)保存成功后提示应纳税额,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环节。注意事项:

完成申报征收后,需进行房屋情况登记(个人购买自用非营业用住房不需做房屋情况登记)。

土地交易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土地交易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对于纳税人或自然人出让或转让的土地在税务机关没有基础资料的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对于已在税务机关登记过基础资料的土地进行分拆转让的,分拆后的土地需要重新进行采集,同时记录分拆前后土地税源编号的对应关系。

(2)进入界面后,选择交易类型,录入转让方或承受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人信息,录入税源信息,点击“计税”,核对数据后保存。

(3)点击“转让方征收开票”、“承受方征收开票”缴纳税款,点击“打印”,打印《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交易双方 签章确认。

(4)如果是土地转让,申报后需到“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申请”模块代开发票。(5)进行承受方土地情况登记。注意事项:

(1)如果是土地转让,申报后需到“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申请”模块代开发票。(2)需进行承受方土地情况登记。

(3)基本信息录入后,点“计税”,当评估价格与外部门交易价格和成交价格不相同时,取最高价格为本次申报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

(4)转让方已登记的土地税源要做注销登记。

通用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通用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获取税种信息,录入申报数据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税额为0的不再进入这个界面)。

注意事项:

1、“获取税种信息”按钮只能获取做过税(费)种认定的信息;

2、“增行”按钮,可以自行添加以下未认定的税(费)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陈洋讲课时说“增行”时可以增加那几个税是由参数设定的,点击增行时系统取的是税费种认定和增行参数设定的税种的合集)

3、“项目提取”按钮可以按“税源标志”选择需要提取的税源编号缴纳相应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是否能保留,需要经税政部门确定)

委托代征、代售申报 委托代征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委托代征、代售申报→委托代征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委托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款所属期。

(2)录入主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数据,点击附表页面保存按钮,返回主表。

(3)返回主表,保存,确定,成功后系统提示可进行现金票证汇总,汇总,上解销号,流程结束。

委托代售申报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委托代征、代售申报→委托代售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委托代售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款所属期。

(2)录入主表《委托代售报告申报表》、附表《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数据,点击附表页面保存按钮,返回主表。

3.返回主表,保存,确定,成功后系统提示可进行现金票证汇总,汇总,上解销号,流程结束。

个人所得税申报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如果申报人数超过一人,则继续点击“增加”),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开票”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做此申报前必须先做扣缴登记和税费种认定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第一种方法: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如果申报人数超过一人,则继续点击“增加”),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第二种方法:导入申报表,选择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申报模板下载,需压缩表格文件为ZIP格式;模板中“是否明细申报”选择“是”,要求必填项填写齐全,格式正确;如果导入数据失败,点击“确定”打开查看错误事项,修改后导入。

(2)如果迁移数据出现问题,则单位纳税人需做扣缴税款登记和税(费)种认定才能申报。

(3)用于单位个人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的代扣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从“选择办理事项”中选择“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勾选自行申报情形,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申报信息点击“确定”,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做自然人登记。

(2)适用自行申报情形: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扣 缴义务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从“选择办理事项”中选择“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增加”出现新增页面,录入申报信息点击“确定”(减除费用手工录入),勾选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做自然人登记。

(2)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为年报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2万)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2万)【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办理事项,点击“下一步”,按征收子目,录入申报数据点击“保存”,弹出申报确认信息,点击“确定”,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首次申报的纳税人为自然人的,需做自然人登记。

限售股转让清算申报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限售股转让清算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纳税人类型默认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数据,保存,申报信息确认,点击“确定”“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首次申报的纳税人为自然人的,需做自然人登记。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个体工商户,选择纳税人类型为“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纳税人类型为“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所得项目,录入被投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1)征收方式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可直接申报,核定为“核定征收”的申报前做个人所得税定率核定。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录入自然人投资信息时纳税人识别号录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投资(股本)额与公司投资(股本)总额相等(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已经录入了投资人信息,此时不用再重复进行自然人登记。)。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一般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个体工商户,选择纳税人类型为“组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个体工商户)。

(2)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税按投资人先做自然人登记后进入申报,选择纳税人类型为“自然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所得项目,录入被投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录入申报数据,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注意事项:

税费种认定中没有纳税期限“按年”的个税(生产经营)的认定亦可申报。

申报更正

一般申报错误更正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所属时期等条件,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出符合条件的已申报完成的所有报表,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按钮,系统跳转到所选择的税种申报表页面。点击附表树,对附表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附表信息自动返回主表。无附表树的报表,直接在主页面进行修改,保存。

(2)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缴税金额并提示是否进行征税开票,点击“是”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对更正完毕之后的申报数据征税,如果已征收开票则对新生成的申报额减去原申报金额的余额征收税(费)。如果已征收开票的税款大于更正申报的税款则可以退税或留待下次申报抵顶。

注意事项:

此模块适用范围是目录中“一般申报”业务域所包含的申报,在操作员进行税收缴款书汇总、上解、入库后仍可进行错误更正。“委托代征、代售申报”错误更正在操作员汇总前更正,汇总后不能更正。

一般申报作废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申报更正→申报作废【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所属时期等条件,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出符合条件的已申报完成的所有报表,选择需要作废的报表,填写作废理由和申请人,点击作废,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在申报信息生成后,纳税人未开票、未汇总,缴款书未上解、未入库、未登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申报作废,如果纳税人已开票则可以票证作废后再作废申报。如果一旦入库应无法申报作废,只能申报变更或退税。

申报错误更正(个税)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更正及作废→申报错误更正(个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查询,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选中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修改完毕保存,系统进入“一般征收开票”界面对新生成的申报额减去原申报金额的余额征收税(费)。

注意事项:

此模块适用范围是目录中“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域所包含的申报,在操作员进行税收缴款书汇总、上解、入库后仍可进行错误更正。

申报作废(个税)

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申报→更正及作废→申报作废(个税)【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弹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查询,选中需要更正的报表,录入作废理由,点击作废,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在申报信息生成后,纳税人未开票、未汇总,缴款书未上解、未入库、未登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申报作废,如果纳税人已开票则可以票证作废后再作废申报。

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录入买卖双方纳税人识别号及相关信息、房屋信息,如有买卖双方共有人信息的增行录入,保存。系统提示是否进行房产交易申报,点击“是”,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房产交易申报”界面,同时会将房屋买卖双方和房源信息回写到界面上。点击“否”结束流程。

(2)录入买卖双方纳税人信息,如果是单位纳税人必须是系统有效的纳税主体,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录入纳税人名称和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保存后会自动进自然人行间接登记。

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1)勾选承受方,输入房地产企业纳税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不动产项目信息,选不动产项目编号。

(2)选择所属期,录入购房者信息,如果是单位纳税人必须是系统有效的纳税主体,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录入纳税人名称和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保存后会自动进自然人行间接登记。

(3)保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增量房交易申报界面,点击“否”结束本流程。

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相关数据,保存。注意事项:

(1)如果是纳税人从国家购入土地,则进行“土地出让采集”(需录入承受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保存后系统会赋予这块土地一个税源编号。

(2)如果是双方转让土地,则进行“土地转让采集”。(3)土地属地税务机关,必须选择到土地所在地管理分局(4)如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需进行“共有人信息维护”。

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房地产开发或建筑环节、房产交易环节、房地产保有环节四大环节中,在纳税人进行相关税收申报后,对于申报时不能以每宗土地或每个项目或每套房产等进行单独申报的,可进行申报明细信息的补充报告,涉及的税种有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管理→税源申报明细报告【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内容: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后,录入票证

号码回车,在税源申报明细报告信息附栏选择税源标志,带出税源信息选择确定,带出申报信息,选择申报信息,保存,流程结束。

征收 征收开票

1、一般征收开票

一般征收开票,指对已实现的应征税费进行征收开票的业务,主要包括因申报未缴、稽查查补、行政处罚、审计决定等形成的待缴税款或逾期欠税。一般征收开票业务要求纳税人事先已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且在相关业务中已产生应征税费。已产生的应征税费来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的纳税申报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税务机关录入税务事项通知书、税收处理决定文书(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未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应纳税款核定文书、特别纳税调整通知、行政处罚文书、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息,在开票前,税款已经作为会计核算的应征税款形式实现,此时,税款的各项属性均已明确:如纳税人识别号、税款所属时期、行业、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税种、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税目、销售收入或课税数量、税率、应缴税额均已明确。纳入一般征收开票范围的应征税费具体种类有:

1.一般申报应征(补)税费

2.个人所得税申报应征(补)税费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应征(补)税费(包含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4.查补税款

5.行政诉讼应补税款

6.行政处罚应补罚没收入(含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又区分为行为罚款和涉税罚款,两种罚款可通过税种税目的不同选择来区别)

7.特别纳税调整应补税款 8.未办证纳税人核定应补税款

模块路径:申报征收→征收开票→一般征收开票【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 操作流程: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选择开票范围。

2、查询出欠税,显示在“待征收税(费)信息区”。核对应征收税(费)信息是否正确,如错误,回前一个环节修改。

3、在下方“征收开票”处选择税(费)缴纳方式、票证种类等相关信息,在待征收税(费)信息区显示了待开票的具体信息。

4、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键。确认后发现错误,可点击“取消”键。

2.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 篇二

2013年2月22日,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等系统率先在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正式运行。

2013年10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个人税收管理以及决策支持包等系统在山东、山西两省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正式运行。

与此同时,内蒙古、河南、广东等省、自治区扩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4月,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工作进入验收期。

金税工程是我国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它的实施提高了纳税服务的水平和税收征收率,规范了税收执法,加强了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金税工程从1994年到2001年先后经历了一期和二期的建设。在2001年之后近10年的时间,一直是三期工程的筹备期,正式启动建设的时间是在2010年的4月。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王浩处长表示,在总结前两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金税三期无论从需求调研,顶层设计,项目规划以及措施保证,都是事无巨细,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并充分借鉴国内外各行业先进的信息科技管理理念,以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力保投资的价值最大化。王浩举了个例子,金税三期的工程管理办法有7个,项目管理规范有9个,而工程管理指南达到了20个,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都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在王浩看来,金税三期的成功是必然的。

根据最新数据,近十年来,我国纳税人的数量增长123%,到2013底在3500万户左右;我国税收收入增长了近500%,达到2013年的11万亿元。而近十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的队伍的人数维持在75万人左右,也就是说人均管护130个纳税人。

上面的数据传达出两个重要的信号:第一,税收涉及千家万户,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第二,有限的征管力量与日益重要的税收职能、日益扩大的纳税人群体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如何做好税收工作,显然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场不容忽视和严峻的挑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采集与利用,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之道。

总体来说,金税三期的目标是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统一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的两级集中,进而为统一全国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而建设内容可以概括为: 三项基础设施、四大业务系统、七类数据库以及四大保障体系。三项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平台、硬件平台和系统软件平台;四大业务系统是指税收征管执法应用系统、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外部信息交换应用系统、税务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基本涵盖了所有税收业务;七类数据库包括法人涉税数据库、自然人涉税数据库、发票信息数据库、税务机构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库和税收法规数据库;而四大保障体系是指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安全体系、运维体系和灾备体系。

金税三期有两个突出的特点,或者说关键词:集中统一和与时俱进,而这两点也是整个工程的关键和难点所在。

统一主要体现在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和口径,集中管理全国征管数据和应用,统一国税和地税征管应用的系统版本,统一规范纳税服务系统,统一网络发票系统。涉税数据“大集中”是整个金税三期工程的核心,将彻底改变过去依附于传统行政管理架构的“金字塔”形的涉税数据配置结构,而形成某种“倒金字塔”形的结构形态。通过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国税收业务统一、税务行政管理规范、强化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动税收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全国集中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的涉税数据库,涉税信息在各部门、各涉税环节可以顺畅流转、多次复用,并能够实现各数据间的交叉审核和流程监控。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统一集中的税收征管业务平台、纳税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利用与辅助决策支持平台和行政管理平台,实现各级管理人员对全国税务信息的实时查询和监控、分析,为决策分析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数据源,为各级税务机关税收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王浩的介绍,金税三期的与时俱进体现在多方面。在政策层面,党的18大提出要深化我国财税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金税三期以此做了调整,在系统建设中对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征管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安排,以跟进和适应国家税收改革的步伐。在技术层面,金税三期适时融入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最新技术。目前,涉税数据已经达到TB级,海量的涉税数据从不同侧面反映着经济社会的现实,具有重要的分析应用价值,引入大数据技术是必然而然的事情。税收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外勤工作,以往都是现场手工记录各种情况,回来之后,再把信息录入到税务的内部系统,现如今,若是借助3G/4G移动互联网的功能就可以随时、实地核查或者取证纳税人的信息,不仅减轻了一线工作人员的负担,降低了征税成本,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在领导组织架构方面,金税三期在今年摒弃了之前4级的项目管理结构,成立全国税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小组以及全国税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实施3级管理结构,由办公室直接领导项目工作组,而项目工作组也进行了相应的简化。

通过重庆和山东等地的运行情况来看,金税三期第一阶段工程效果已经达到或超过预期。最明显、最直观的变化是在决策层的管理方式、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纳税人的纳税方式上。现在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局,决策层都可以时事掌控本级税收收入、纳税人纳税情况和整体税收征管情况实时统揽税法人员和纳税人的行为,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而税务工作人员可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处理大部分工作,实现了“工作找人”、“数据找人”和“问题找人”,效率提高明显。而纳税人依托强大的信息系统,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办税方式,基本实现纳税办税的“零接触,零等待,甚至零录入”。

3.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 篇三

网上申报系统 操 作 说 明

二○一六年六月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2

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3

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4

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 5

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 6

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8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9

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12

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12

10、单位如何打印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15

11、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15

12、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基本养老金核准?……16

13、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和重置?……………………………………………………18

14、单位如何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异常数据?………18

15、表格无法打印应如何处理?……………………19

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城镇五险)”或“个人建档(农民工两险)”,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用人单位录用的农村户籍职工可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缴纳五险或两险。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农民工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通过“个人建档(农民工两险)”进行申报。

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

镇合同制职工”(农村户籍职工选择缴纳失业保险1%部分时,用人单位需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到所属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保”。

(三)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档(城镇五险)”或“个人建档(农民工两险)”,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其中,新建农民工两险人员的用人单位需持《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以删除。

二、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

操作方法:

(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 “人员变动”。

(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选择“系统

内转入”。系统会自动检索出该单位下的所有待转入人员(无待转入人员时提示“查询不到可以转入的人员信息”),点选需要转入本单位人员前的复选框,同时确认该人员是否需要缴纳采暖费(需要缴纳时,在“采暖费”复选框中选择“参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转入新参保单位。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为转入成功)。

三、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参保职工其个人档案在市内及县区经办机构临时户(市内及保税区81880009、高新园区31880009,旅顺L1880009、金州J1880009、原开发区03003426、普兰店P1880009、瓦房店W1880009、庄河Z1880009、长海C1880009,长兴岛11880009,花园口21880009)时,当办结新增员工的用工备案后,可以将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临时户中直接办理转入。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临时户人员转入”。

(二)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申报”,输入个人编号,查询确认人员信息后,点击“转入”。

(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转入本单

位。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审核标志”为“审核通过”时为转入成功)。

四、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参保职工从单位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在办结解除合同的用工备案后,可以将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本单位转出。

操作方法:

(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

(二)在“请选择待操作的变动类型”处选择“系统内转出”,点击 “人员变动申报”。

(三)输入个人编号,点击“查询待转出人员信息”,查询出将要转出的人员信息,输入将要转至的单位编号,点击“查询转入单位信息”。点击“缓存预览”,预保存转出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保存”提交转出申请。

(四)若批量将多名职工同时转出到同一单位编号下,需在选择完操作的变动类型后勾选“转出至同一单位”。点击“缓存预览”后可继续录入下一个将要转出人员的个人编号。待所有转出人员录入完毕后,点击“确认保存”提交所有转出申请。

(五)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本单位转出。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为转出成功)。

注意事项:

1.当参保职工在我市辖区内参保单位之间流动时,可以通过此功能点办理人员调出。跨省、跨省辖市及跨制度(如企业转事业)转移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暂时无参保单位的职工(包括农村户籍及外地城镇户籍),可以调出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临时户内(如市内编号:81880009)。

3.参保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失业并欲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缴费的,可以将职工个人档案调转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参保单位(分别是:中山区19000001,西岗区29000001,沙河口区39000001,甘井子区49000001,旅顺L4010060,金州J9000001,原开发区03003334,普兰店P4110801,瓦房店W9751228,庄河Z4361074,长海县C8750024,长兴岛88800001,花园口79000001,保税区89000001)下。

4、如该职工在社保系统中有欠费记录并已生成欠费账,应按规定依法补缴后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转出操作;如暂不能补缴,可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在欠费情况下办理转出(需要说明的是,若在原单位欠费情况下调转社会保险关系,将会影响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五、单位职工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需要在每社保下半年申报本单位职工上一自然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以便确定新社保参保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

费基数。

(一)单个参保职工的基数申报 操作方法:

1.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基数”。

2.点击“个人基数申报”,输入个人编号,点击“查询”后,可查询该职工各社保的缴费基数。选择“社保”,输入“工资”,点击“确定”。

3.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基数申报成功。点击“个人基数”,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基数申报成功)。

(二)单位批量基数申报(单位参保人数较多,可采取工资报盘形式批量进行基数申报)

操作方法:

1.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基数”。

2.点击“工资报盘工具下载”保存到电脑桌面,然后点击“工资基数报盘文件下载” 保存到电脑桌面(文件名称为单位编号)。

3.双击已存于电脑桌面中的“工资报盘工具”。

4.用“工资报盘工具”打开“工资报盘文件”(点击左上角文件→打开按钮→双击带有单位编号的文件),在“工资”处填写个人工资,点击“保存”。

5.点击“工资基数报盘文件上传”,“浏览”后找到有单位编号的文件,点击“上传”。

6.系统提示“文件上传成功”,显示申报结果。

7.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基数申报成功。点击“个人基数”,输入申报起止时间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审核状态(当 “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基数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已经申报职工工资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生成缴费基数后,经查实,职工工资申报有误,需重新申报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表》,持需重新核定缴费基数的职工工资单(或已经基金征缴窗口盖章确认的原《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限期整改指令书、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结论表》),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报变更职工某一社保缴费基数。

六、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操作方法:

(一)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职工的增减变动。

(二)每月月初用人单位可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单位月应缴查询”(费款所属期系统默认为当期),点击“报表明细”可查询月报表,点击“详细”可查询人员明细。

(三)个人应缴账没有异议的,申报单位工资总额。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企业外网单位上月工资申报”,点击“当月单位基

数申报”,查询后直接点击“保存”,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四)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直接发往地税部门(点击“单位月应缴查询”→“查询”,申报状态显示为“已审核”),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费即可。

(五)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当月应缴账删除申请”,点击“查询”后,显示个人应缴账明细数据,确需删除时,点击“申请”,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即通过“单位月应缴查询”,无法查询到当期个人应缴账),用人单位先调整人数(即进行人员增减变动,详见问题二-四),再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当月应缴账重新生成申请” →“申请”),待个人应缴账正确后,按照本问题

(二)至

(四)要求缴费。

七、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根据职工参保缴费类型不同,补缴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及采暖费补缴,或农民工两险(医疗、工伤)补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补缴及采暖费补缴(包括全部险种补缴或某个险种补缴)

操作方法:

1.确认该补缴时间段是否存在缴费基数(通过“查询功能/个人缴费基数查询”功能点查询,操作方法见“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如无缴费基数,需先申报缴费基数(操作方法见“单位职工如何申报缴费基数”),否则系统视同按当年在岗(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有应缴帐个人补缴(城镇五险)”。3.点击“单位个人补缴申请”。输入需要补缴的个人养老保险编号,补缴起止年月(例如:如需要补缴2012年1月到7月的个人欠费,需要输入“201201”—“ 201207”),确认无误后,点击“个人费用生成”。确认补缴时间、费用无误后,点击“确认保存”(或“继续补缴”,继续做其他职工的补缴,最后点“确认保存”),系统提示“补缴成功”。

4.通过“表格下载”下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补缴明细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报补缴险种涉及的经办机构审核(医疗、工伤、生育—医保中心,失业—就业中心, 养老—社保中心),审核盖章后,到基金征缴窗口审核。

5.审核通过后,点击“有应缴帐个人补缴(城镇五险)”,输入申报起止时间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应收合计”;点击“详细”,可以查看补缴人员详细情况。确认无误后,应按照缴费报表中“实收合计”(含利息、滞纳金)到地税部门缴费。

审核通过前,如果补缴错误,可点击“删除”,重新补缴或放弃补缴。

(二)农民工两险(医疗、工伤)补缴 操作方法:

1.点击“缴费申报” 菜单下的“农保农民工补缴(两险)”。2.点击“农民工人员补缴申请”,进行农民工补缴操作。输入个人编号、补缴起止时间(例如:如需要补缴2012年1月到7月的个人欠费,需要输入“201201”—“ 201207”),确认无误后,点击“个人费用生成”。确认补缴时间、费用无误后,点击“保存”(或“继续补缴”,继续做其他职工的补缴,最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补缴成功”。

3.通过“表格下载”下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补缴明细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报医保中心审核后,到基金征缴窗口审核。

4.审核通过后,点击“农保农民工补缴(两险)”,输入申报起止时间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应收合计”;点击“详细”,可以查看补缴人员详细情况。确认无误后,应按照缴费报表中“实收合计”(含利息、滞纳金)到地税部门缴费。

审核通过前,如果补缴错误,可点击“删除”,重新补缴或放弃补缴。

注意事项:

1.补缴参保职工当月社会保险费的,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补缴申请后,不需要填写“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等待社保中心审核即可。

2.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补缴业务申请、审核及缴费。如当月缴费不成功,次月需重新办理补缴业务申请。

八、本单位在职参保员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单位新招用员工,符合采暖费参保缴费条件的,用人单位应申请办理采暖费参保。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人员采暖费参保”。

(二)点击“人员采暖费参保新增申报”,输入个人编号,点击“确定”,显示该职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及采暖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新增采暖费申报成功。点击“人员采暖费参保”,点击“查询”,可查询审核状态(当 “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采暖费新增成功)。

九、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一)单位缴费台账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一段时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包括正常缴费、补缴等)。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单位缴费台帐查询”,选择“缴费类型”,输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点击“查询”。

(二)参保人员明细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的参保险种情况。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参保人员明细查询”。如不输入个人编号,可查询到单位全部职工的参保情况。

(三)人员变动情况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一段时间内的人员变动情况。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人员变动情况查询”。

(四)单位每月应缴欠费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历年历月正常缴费是否存在欠费。如有历年历月正常缴费欠费,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单位应缴帐欠费查询”。

(五)单位基本情况查询

可以查询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登记的各项基本信息,以及单位参保险种信息等。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单位基本情况查询”。

(六)个人缴费明细查询

可以查询在我市辖区内已参保职工其历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个人缴费明细查询”。

(七)个人缴费基数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各社保缴费基数。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个人缴费基数查询”。

(八)职工欠费补缴预算

可以对某一时间段进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模糊预算查询(不属于补缴操作,只能做模拟计算之用)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职工欠费补缴预算”,可以选择不同的险种、费款所属期、系数(0.6-3.0)。

(九)网上申报个人基数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通过网报系统申报在职参保职工各社保缴费基数的情况。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网上申报个人基数查询”。

(十)超龄缴费人员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截止到某一费款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明细。

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超龄缴费人员查询”。

(十一)单位无养老基数人员查询

可以查询本单位某一社保五险均没有缴费基数的人员明细。操作方法:

点击“查询功能”菜单下的“单位无养老基数人员查询”。

十、单位如何打印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操作方法:

(一)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二)输入个人编号或者身份证号码、缴费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点击“确定”后,可打印具有校验码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注:如确实需要,参保单位(职工)可持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经办机构窗口盖章确认。

十一、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凡按规定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满一年的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不满一年的在下一进行年检。每年检具体要求以网上申报系统业务通知为准。

操作方法:

(一)点击“缴费申报”菜单下的“单位年检”。

(二)点击“新增”,进入年检页面。输入需要填报的单位基本信息,再根据本单位上年缴费情况,核对是否有欠缴及漏缴,据实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自查表》,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并点击“保存”,提交年检申报。未审核之前可点击“查询”后单击

序号,修改申报内容。

十二、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基本养老金核准?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基本养老金核准申请。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缴费完成后,先到基金征缴窗口结转个人账户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

注:正常退休人员(非提前退休等其他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费后,可以通过“个人档案申报/当月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转申请”申请结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使用的个人账户明细单可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领取,同时还需配置票据打印机)。输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的个人编号,点击“查询”,核对职工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录入正确的退休日期,点击“申请”并等待审核。复核标记为“未复核”之前,可删除申请记录;当“复核标记”为“复核通过”时,则该人员已经按退休时间结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点击“打印明细”按钮打印个人账户明细单;当“复核标记”为“复核不通过”时,可再次申请结转或到社保中心窗口具体办理。

(二)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基本养老金核准申请并打印《退休审批表》

操作方法:

1.属企业正常退休的,点击“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企业退休核准”:

(1)输入个人编号,选择“退休类型”(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军转干提前退休),点击“核准待遇”。

(2)确认“出生时间”等信息是否准确。

(3)点击“计算待遇”,再点击“+待遇信息”左侧的“+”号展开待遇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4)点击“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退休审批表打印”功能点,打印《退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

①输入“个人编号”;

②点击“打印”,页面显示《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点击页面上方的“

”按钮即可实现打印(若首次双面打印,则应先下载安装“双面打印控件”)。

2.属事转企退休的,点击“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事转企退休核准”:

(1)输入个人编号,选择“退休类型”(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军转干提前退休),点击“核准待遇”(若提示参保人员档案中无事转企过渡期时间,需持职工档案等到基金征缴部门添加);

(2)确认“出生时间”等信息是否准确。

(3)点击“计算待遇”,再点击“+待遇信息”左侧的“+”号展开待遇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4)点击“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退休审批表打印”功能点,打印《退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

①输入“个人编号”;

②点击“打印”,页面显示《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点击页面上方的“”按钮即可实现打印(若首次双面打印,则应先下载安装“双面打印控件”)。

3.《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退休相关手续(职工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信息采集确认回执》等)到退休待遇核准部门办理退休核准业务。

十三、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和重置?

为保证网上申报单位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安全性,单位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1111),并定期更换密码,保证本单位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侵犯。

操作方法:

(一)点击“系统维护”菜单下的“更改登陆密码”。

(二)输入原密码、新密码及确认密码,确认无误,点击“修改密码”,则新密码更改完毕。

(三)需密码重置的,用人单位应持单位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办理。

十四、单位如何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异常数据?

当单位基本信息,如工商登记编码、工商登记证发证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行业代码、注册资金等,存在异常数据时,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修改。

操作方法:

(一)点击“信息变更”菜单下的“单位基本信息异常数据修改”,系统会自动提示需要维护的事项。

(二)点击“单位基本信息维护”,输入正确的变更事项内容,点击“保存”并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十五、表格无法打印应如何处理?

(一)报表无法显示打印问题 解决办法:

重新下载安装登陆界面的“初次使用系统控件”,或根据系统提示安装“Ming-report插件”。

(二)《退休审批表》无法双面打印问题 解决办法:

1.首先确认连接成功的打印机是否具备双面打印功能。

2.打印机具备双面打印功能的,重新下载安装“双面打印控件”。

(三)浏览器弹出界面提示无法打开金保系统界面问题 解决办法:

在界面中“大连金保工程计算机管理系统”文字的上方有一个弹出条,单击此弹出条,选择“允许阻止的内容”,在弹出的安全警告对话框中单击“是”按钮,界面就能正常使用了。

(四)操作时提示“系统异常,请与管理员联系”等异常信息问

解决办法: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处理。

(五)浏览器使用和系统问题

1.建议使用微软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出现不明问题,甚至无法登陆系统。

2.只支持使用IE6-IE9,不支持10以上;建议使用32位操作系统,64位系统可能出现不明问题。

注:如何确认系统是32位还是64位?

4.税务登记金税三期操作 篇四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

操 作 指 引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1.1功能概述

对纳税人的房产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编辑。

操作岗位:申报审核岗、申报采集岗、纳税申报岗

1.2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

3、点击【新增房屋】或【作废房屋】,对纳税人的房产信息进行编辑。注意

【房产取得时间】,填写之后带出默认【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为房产取得时间的次月。

4、维护完房屋基本信息之后,点击【房屋信息】中【维护应税明细】,对应税信息进行维护,数据项【纳税义务有效期起 】 时间填写方式如下:

按照金税三期数据规则和相关政策,将自动强制计算申报从【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开始的往期未申报和当期申报税款。对于2015年底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房屋,【纳税义务有效期起 】的填写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截至2015年底均已正常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2016-01-01】。

2、从2015年底前某一征期至2015年底,连续未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连续未申报行为的开始日期。如申报到2015年9月30日,则该栏次填写【2015-10-01】。3、2015年底前一个或多个征期存在非连续未申报情形的房屋(如:2015年一季度已申报,二季度未申报,三季度已申报,四季度开始均未申报),按以下顺序进行信息采集:(1)二季度未申报,在【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填写填写2015年4月1日,(2)三季度已申报,点击【应税明细】栏次【变更】按钮,将‚房产原值‛改为0,【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6月30日;(3)四季度开始未申报,在被拆分的三季度记录点击【变更】按钮,据实输入【房产原值】,【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9月30日。依此类推。

4、区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分别维护,【保存】。

1.3注意事项

1、房产税的收款国库和税款所属税务机关是根据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和街道乡镇进行关联,跨区税源则根据跨区税源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区划和所处街乡进行关联。(新增房屋房产税源信息采集,【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和【房屋所属税务所(科、分局)】,与税款的收款国库和税款所属税务机关没有关联)

2、非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如果要做房屋登记(即成为某处房屋的房产税主管税务机关),则需要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3、房产取得时间应早于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从租的纳税义务时间起;房屋面积应大于从价房屋信息其中的出租面积;若变更房屋登记信息,进入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4、【应税明细】,用于维护需申报的房产税信息和减免信息,需先录入从价信息,才能录入从租信息。

(1)【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应晚于房屋取得时间,其中出租面积应小于等于房屋面积,纳税义务有效期止为默认值不可修改。变更应税信息时,变更日期的次月1日为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往前变更时,则变更后的纳税义务有效期不能早于房屋取得时间,往后变更时,则会新增一条应税信息,系统会自动对有效期进行分割,且同一个房产的从价应税信息的有效期不会有交叉。

(2)【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可以新增或变更原有应税信息生成不交叉的从租应税信息,新增时,要求有效期不能与从租信息下的所有有效期交叉,变更时,则选择的变更记录要求有效期连续且不交叉。纳税义务时间和计税依据,以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和申报租金收入关联,申报租金收入不能大于合同租金收入。

5、减免信息。对于房产税审批类减免税,先通过‚税收减免申请‛完成流程审批,再从税源应税信息维护中维护减免信息,且审批的有效期起、止完全包含应税信息维护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才能选出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且减免金额根据审批的结果来控制。如果应税信息维护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不能完全包含于审批的有效期起、止的,需通过房屋应税信息变更中的输入变更日期,对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进行分段。要求变更的纳税义务起日期不能晚于当前的纳税义务有效期止,且生成的应税减免信息不能存在交叉。如从2015年10月份至2016年全年给予享受减免税,系统已存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减免信息。则先增加一条审批文书信息,审批减免税有效期起止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变更将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分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此时,变更日期置为2015年9月30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审批类减免税也同样处理。对于房产税备案类减免税,系统存在两种方式: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后,输入减免税房产原值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后手工录入减免税房产原值、月减免税额。

6、【义务终止】,【房屋的转出时间】应为纳税义务终止日期的上月,如纳税义务终止日期为2016年2月1日,则房屋转出时间应填写2016年1月。

2房产税申报(优化版)

2.1功能概述

完成纳税人对房产税的申报。操作岗位:纳税申报岗

2.2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2)在左上角搜索栏输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进行快速查找。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默认属期的应纳房产税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2.3注意事项

1、房产税申报时,根据填写的所属期带出应申报房产税信息,若申报信息变化,可以通过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进入应税信息变更,也可在此模块下,通过税源信息维护直接关联到应税信息进行变更。所属期之前的往期明细申报是强关联申报,即房产税的申报必须从纳税义务期起开始依次完成申报。

2、更正申报。房产税的更正申报是通过【变更应税信息】,再次房产税申报。

(1)对于已申报未开票的(且为最近一次申报表),需先作废原申报记录后,修改应税信息进行重新申报;

(2)对于已申报已缴款的,修改【应税信息】进行补退税;

(3)变更【应税信息】时,【变更日期】要根据实际确定,并要再次申报。如:房产从价计征,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1月和2月已申报,现在需要申报3月份从价信息,但3月从价信息有变动,1月和2月从价信息不变,此时需要将应税信息的从价变更日期置为2016年2月份,系统会分割新生成一条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从价信息,再选择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从价信息进行计税变动即可;从租计征时,同样处理。

以上为核心征管模式。电子税务局不能逾期申报,申报期内可通过以上步骤进行更正申报;申报期后,可到大厅进行更正申报。

4、补申报以前税款。对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通过新增房产登记信息进行补报。如补报2015年1季度,【纳税义务时间起】应置为2015年1月1日,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系统默认为2099年12月31日,补申报时在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的所属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申报完成后终止该笔应税信息即可。对于从租计征,可以在原应税信息上直接新增进行申报,但申报租赁期起止不能与已登记从租信息交叉。

5、没有税种认定的,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默认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默认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默认按月申报。有税种认定,则根据税种认定从价和从租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

6、【应税信息】只要再次进行保存操作,都会强制重复申报往期所有数据。以下情况除外,变更日期置为最后一次申报的当月,则变更只影响最后一次申报日期次月的申报数据。如:某条应税信息纳税义务期起止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月和2月已申报,再次进行应税信息保存操作时,应将变更日期置为2016年2月,则只影响2016年3月及以后申报,若变更日期为2016年2月1日以前任何时间,操作保存后,无论是否变更了数据,都会强制重复申报2016年1月和2016年2月数据。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3.1功能概述

对纳税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编辑。

操作岗位:申报审核岗、申报采集岗、纳税申报岗

3.2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新增土地进行土地基本信息采集。

3、点击保存后进入应税信息明细采集页面

4、【应税信息】数据项‚纳税义务开始时间‛填写方式。

按照金税三期数据规则和相关政策,将自动强制计算申报从【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点开始的往期未申报和当期税款。对于2015年底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土地,【纳税义务有效期起】的填写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截至2015年底均已正常申报的土地,该栏次填写2016-01-01。

2、从2015年底前某一征期至2015年底,连续未申报的土地,该栏次填写连续未申报行为的最早日期。3、2015年底前一个或多个征期存在非连续未申报情形的土地。例:2015年二季度未申报,三季度已申报,四季度以后未申报,按如下顺序进行信息采集:(1)因二季度未申报,在【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填写2015年4月1日;

(2)三季度已申报,点击操作栏次【变更】,将【占用土地面积】改为0,【变更日期 】填写2015年6月30日;

(3)四季度开始未申报,在被拆分的三季度记录点击【变更】,据实输入【占用土地面积】,【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9月30日。

(4)目前系统原因,在申报时一定按着所要申报的未申报,已申报,分别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进行申报,即先申报二季度税款,然后申报三季度0税额,再申报四季度税款,依此类推。

3.3注意事项

1、城填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优化版)减免性质有效期起、止完全包含税源应税信息维护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不在此条件范围的需要进行分段,否则在维护应税减免信息时无法带出减免性质代码。分段操作见房产税税源采集1.3注意事项5。

2、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维护减免信息时,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审批类减免税,先通过‚税收减免申请‛完成流程审批,再在税源应税信息维护中维护减免信息,且审批的有效期起、止完全包含应税信息维护中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才能选出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且减免金额根据审批的结果来控制。

3、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类减免税,系统存在两种方式: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后,输入减免税房产原值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后手工录入减免税房产原值、月减免税额。

4、预算级次、分配比例及国库对应规则:土地税,单位(组织)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关联,自然人与税源地关联;跨地区税源需通过跨区税源登记确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如果税款归属税源所在地,则需要进行跨区税源登记)。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

4.1功能概述

完成纳税人对城填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操作岗位:纳税申报岗

4.2操作步骤

1、功能路径: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2)在左上角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快速查找。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往期及本期申报数据。

3、填写数据后,点击【保存】。

4.3注意事项

1、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中登记土地税源。

2、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备案类减免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中进行登记。

3、往期税款取税源登记信息中纳税义务期起至前一个纳税期限的应申报数据。

4、核心征管土地使用税更正申报有两个途径:一是修改税源采集信息,然后再次申报。此功能会导致应征税款不正确(如初次申报100元,更正为80或120元,核心征管会自动增加80或120元应征,原100元应征继续存在,可通过后台数据调整处理。我们已将此问题提交总局解决,后期如解决即不存在此问题);二是作废原申报表(原申报表必须未开票且为最近一次申报表),修改税源采集信息,然后再次申报,数据正确。

电子税务局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更正只能采取方式二,若因该申报表因已开票等原因导致无法作废申报表的,纳税人需前往办税大厅采取以上方式一办理更正业务(后期,待核心征管修改正确后,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方式一更正申报表)。

5、对于非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如果有土地所属登记,则需要先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并进行税费种土地使用税认定。

6、税费种土地使用税认定时对同一户纳税人有多块土地但土地等级不同的情况下,只需认定一条记录,税目任选一类(土地等级及税额取税源信息)。

5历史数据处理说明

5.1关于默认申报期限

纳税人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时,如果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税种认定申报期限(如同一税种不同品目存在多个申报期限的,按照‚季-半年-月-年-次‛从高到低的优先级取其一),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申报期限。系统默认申报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一)房产税

1.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

2.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二)土地使用税

1.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

2.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5.2关于税(费)种认定

(一)金三规则。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时,房产税征收品目需认定为从价计征、从租计征两类;城镇土地使用税只需认定一类,只认定到征收项目(税种),不认定到征收品目,申报时的征收品目取税源登记采集的征收品目。

(二)处理方式。拟通过后台统一处理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税种认定。将已有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种认定的有效期止统一设置成2015年12月31日(2016年新发生的税种认定统一置为无效),再根据该纳税人已有税种认定后台批量增加房产税从价、从租计征品目和土地使用税征收项目,认定的有效期起为2016年1月1日。如需补申报往期税款可通过新增土地、房产税源信息。

5.3关于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

(一)金三规则。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在进行首次明细申报时,会根据税源纳税义务期强制计算出房产、土地取得次月至申报当月税款,并且会自动关联系统中是否有以前月份明细申报信息(目前系统中现存的都是通用申报信息)。

(二)处理方式。拟通过后台统一将房产税、城填土地使用税税源应税信息的纳税义务期起始时间修改为: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统一置为‚2016年3月1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统一置为‚2016年1月1日‛。

5.4关于税款预算级次、预算分配比例及国库对应规则

5.金税三期调查汇报 篇五

密山市坐落在,现有人口47万,我们国税局现有干部107 人,平均年龄47岁,年税收计划23861万元,辖8个征收分局,一个直属稽查分局。下面就密山市局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局所辖的9个分局已经全部接入内网,节点达到8个,同址办公的有稽查分局、城区分局、和平分局还有征收大厅;今年接入内网的三个农场分局,有朝阳分局、兴凯湖分局、金沙分局,农场网通的费用比较高,每个节点按农场的文件是每年18000元,经过做工作,现在每个节点是每年10000元,三个节点每年30000元,而且网络设备也是我局自筹;我局的网络只用了网通一家线路,没有备份线路。

二、目前,我局得网络运行还算稳定,但2002年网络建设初期,经常出现丢包现象,经我们追查原因,是网通的问题,现以得到解决;但目前从具体工作人员反应的问题看,还是网络运行速度太慢,反应比较多的就是发票验旧,速度太慢,影响工作;再就是一窗式的一般纳税人窗口,专用发票认证,总是人工干涉,我们也升级了,但总出问题;设备方面,我局现有微机设备,包括服务器、笔记本共136台,内网微机有77台,其余的是外网、单机使用,打印机93台,数量不少,但达不到人手一台,而且许多部门的软件,像管理员平台,要求人人都要上,在我局是抢机器用,而且现有的136台设备五年以上应报废的微机设备就有60台,设备陈旧,运行速度慢,严重影响工作,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挤出经费,购置一定数量的设备,今年我局购置了10台电脑、10台打印机;明年的设备购置预算已经上报,明年计划购置15台电脑,但也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总之,硬件在我局的信息化建设中是个突出的问题;在设备管理方面,我们信息中心与财务部门的微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相符,设备的购置是信息中心拿意见、型号,由财务部门从政府采购的渠道进行,设备的调配由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维修,是信息中心确认应该维修,和办公室同时签字确认,才去维修;尽量不耽误工作需要。

三、软件开发在我局没有,我们只是应用;目前应用系统很多,我初步统计了一下,有20个,还不包括各个部门自己的软件,各个系统都得我们部门去维护,出了问题都找我们,而且包括我们没参加培训的软件应用,软件的维护量挺大。

四、数据分析和利用情:

目前我们计统科利用管理员平台进行数据质量监控,法规科、监察室利用税收执法系统进行相关监控。

五、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局内网的77台设备都安装了瑞星杀毒软件,并都进行了注册,注册率达100%,由于出差人员、休假人员的影响, 开机率比较低,升级率没有达到90%;病毒的防范还是比较严,严禁内外网混联,存储介质U盘在内网使用前必须杀毒再使用,但仍有病毒的发生,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窗口,纳税人来报税的U盘,常常带有病毒,虽然我们专门设置了一台外网机器来杀毒,但每个月还是有少量的病毒在内网出现,究其原因,窗口在一般纳税人报税时没有在外网杀毒,还是在内网杀毒,我们已告诫有关人员;目前,我局没有因病毒泛滥而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情况。

六、信息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中心只有1人,工作量很大,网络维护、设备维护任务很重,应付不了目前的工作,为了金税3期的顺利实施,尽快配备懂业务的人员到信息中心。

七、数据运维情况

由于干部的业务水平不一样,在CTAIS中,常常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数据错误,我们通过运维平台提请维护,可能省局的维护量太大,造成维护周期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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