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内容

2024-11-05

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内容(8篇)

1.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内容 篇一

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手抄报内容

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手抄报内容

一、法制教育在高等学校教育中的地位问题

法制教育在高等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们认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高等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

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

高等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高等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高等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弘法良才,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第三,高等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20世纪90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高等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所要求承担的基本职责。

二、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

在社会实践中,源源不断的各类大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向我们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必备的法律素养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

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大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从最近台湾陈水扁家族不断暴光的丑闻,可以看出民主社会每个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 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性,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

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当代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教授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

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三、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触目惊心

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大学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XX市司法局的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XX市XX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03年3月28日,在XX市XX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最近,XX市也相继审结了四起大学生犯罪案件。其中盗窃案 两件,诈骗和抢劫案各一件;涉案人员中专科生4人,本科生2人。1名从安徽省贫困地区XX县考入XX市某重点大学的陈镇,是其村内第一个考入大学的学生,入学后担任班长、学生会干部。他在解释自己的犯罪动机时说,自己负债从农村进入大城市上学后,看见周围的城市学生穿名牌,使用高档手机,物质生活富裕,心理落差增大,逐渐产生了不平衡和嫉妒心理。进入大二后,他先后两次盗窃同学手机两部,随身听一台,价值人民币5600元。

XX市某学院的大专女生王某某、徐某某,为追求过高的物质享受,以勤工俭学为名,在某娱乐总会担任服务员(实为座台),因争客户与女服务员发生纠纷,于2003年8月的一个夜间,伙同两名四川籍女服务员将与其有纠纷的女服务员劫持到XX市XX区广东路一偏静楼群内暴打致伤果。该院03级大专在校女生陈某,2002年12月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该院判处缓刑,2003年8月在缓刑考验期内,她不思悔改,伙同他人设计诈骗与其相识的朋友手机后,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四、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

校园里能发生马加爵制造的这类重大血案不是偶然的。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在校大学生犯罪有递增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部分大学生从高中千军万马中挤过独木桥进入高等学府,被人们视为时代的骄子、命运的宠儿,他们在一片赞扬声中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二是受社会环境影响,吃喝热、交友热、旅游热、使用高档手机热、穿名牌服装热等目前也在大学校园中具有普遍性,这些导致一些大学生盲目攀比。特别是一些从农村考来的大学生,由羡慕到嫉妒城市学生,在不具备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为改变自己的形象,所谓包装自己,为追求享乐等而不惜铤而走险,滑向违法犯罪。很多犯罪的女大学生都有在娱乐场所做服务小姐,甚至是座台小姐的经历。

三是处在转型期的大学教育,由过去每年只招几十万人的精英教育变为每年招收数百万的大众化教育。这虽然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但招生的迅速扩大、生源标准的降低、学校基础设施达不到、收费高、贫困生由于负债上学而经济思想负担沉重、大学由过去集体封闭型的管理变为多种形式并存的开放式管理、校外建学生公寓,学生在外租房,远程教育只教知识不见学生等,都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了不利影响。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认真分析高校学生的犯罪,我们发现,他们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国的高等学校当中确实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

五、对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的要求

学校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也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

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如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可以阅读报刊上的评案说法,可以收看电视的法治节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并不困难。你们都是高中毕业的学生,以前在学校主要任务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准备参加高考,不可能在这个阶段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是现在作为一名大学生,作为青年人,应当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同学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大学生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法制建设已被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全社会都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经常性地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使大学生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怎样一环。

2、掌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法制指国家的法律与制度,制度包括依法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制度,其中也包括法律制度。法律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意志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观念教育、社会主义人权教育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以及守法、用法、护法的具体要求。

知法、懂法,具体包括法律的一般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特别是《宪法》和有关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教育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规》、信息网络法规等;理解法律与道德、知法与成才、违法与代价的知识和理念等。

行为目标就是守法、用法、护法,包括自觉遵守的情感、意志和言行一致的行为,要着力训练自我控制能力,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习惯,提倡“慎独”,鼓励从善如流,拒绝明知故犯,拒绝屡教不改。总的来说,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目标,就是帮助大学生培养优良的品德和法纪意识,使大学生做一个忠于职守,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帮助大学生培养优良的品德和法纪意识,通过学习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并为其将来依法从事职业活动打下基础,使大学生做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大学生应能认识自己和他人的基本权利,知道运用法律可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认识法律的平等性和强制性,初步了解现行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制度。大学生还应适时运用法律知识,懂得在两性间关系中哪些是应该制止和反对的,哪些是法律允许和提倡的。大学生应了解和掌握的内容如下:什么叫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要受处罚;不遵守公共秩序是违法的;私拆他人信件是违法的;公私财产不能侵犯;不赌博,不看黄色画报等。需要强调的是,不仅是熟读、知晓、理解这些条文、规定,而且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3、自觉接受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根据我国官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实践做法,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自觉接受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法律水平。

我对同学们讲了这么多的法制教育,是不是老师就做得很好,不要接受法制教育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之一,不是只对学生,包括每一个公民。老师作为公民,当然也不能例外。比如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

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就是师生共同的责任。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师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使广大师生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目标,即宪法中所载的“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2.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内容 篇二

2014年10月20日, 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形式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实现过程中, 国家强制力通常只起到防御性保护的作用, 而民众的法律素质, 对法律自觉的认同和推崇, 全社会所形成的法治精神才是实现良好法治氛围的内在动力。大学生是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当今社会最年轻、思维最活跃的一个青年群体, 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其法律素养如何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

在我国,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展开的法律基础教育, 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帮助大学生了解法律常识, 培养法律意识, 形成法律观。随着大学生年龄和知识的不断增长, 心理和生理条件的更加成熟, 他们有了自己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 对于法律, 他们的学习热情很高, 也不再局限于知道是什么, 而要探寻为什么是, 某一法律规定是由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取向和文化背景来决定的, 法律条文的变化, 又是怎样地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等等。但目前, 法制教育的实际状况却是与其应有的影响力不相称。许多教师直接用于法制教育内容的时间只有12学时, 教师为赶进度常常只讲解法律的局部知识点, 把大量时间用在分析某个具体案例或是解释某个法条上, 学生听完后也是似懂非懂, 如此一来法制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而对法律来说, 除了“法律文本”, 更有“法律实践”, “运行中的法”往往会与“纸面上的法”出现分离, 而且, 与文本相比, “活的法”更多地存在于:传统习俗、民事惯例、乡规民约、民族习惯等等法传统之中, 是人们的社会生活与交往创造了法律, 如果我们把这些内容排斥于课程教学之外, 我们就是一个失败的普法者, 我们让学生在自己的课堂上完成了对中国法制的“不完善”的了解, 和使他们形成了较为狭隘的法律观。以下笔者就将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视角, 阐述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基本精神, 探讨如何在法制教育的教学中融入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因子, 拓展不同专业大学生的人文视野, 助学生更好地修炼自己的“法性”, 提升法律素养。

一、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基本精神

1.自然和合。以天人合一作为哲学基础的中国传统法文化, 其价值目标是要寻求一种秩序的和谐。《论语.学而》有言:“礼之用, 和为贵, 先王之道, 斯为美,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 不以礼节之, 亦不可行也。”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因循“礼”的规范而达到和合的状态。这种和谐, 既包括人与自然之和, 也包括人与人之和。所谓:“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 因天讨而作五刑”。在社会交往中, 更是要讲信修睦, 调处息讼。“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货, 恶其弃于地也, 不必藏于己;力, 恶其不出于身也, 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 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无讼”是古人所追求的社会状态, 如孔子所说“:听讼, 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据《荀子·宥坐》记载, 孔子为鲁国司寇之时, 曾有父子相讼, 孔子拘之, 三月不问, 两人最终反恭自省, 受感化止讼而去。其后“无讼”一直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价值取向, 司法上法官处理案件也因循“调处息讼”的原则, 注重矛盾的化解和协调。

2.礼治秩序。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 提出了“礼治秩序”的概念。他认为, 传统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 这样一个社会非常特殊, 它是一个“无法”的社会, 即:规矩不是法律, 而是“习”出来的礼俗。而所谓的礼俗社会, 即是以民间的生活习俗为基础, 以礼治为主导, 实施秩序管理的社会。如果说法律要靠国家权力来推行, 那么, 维持礼这种规范的便是传统, 特别在缺少变动的乡土社会中。在传统中国, 法的内涵并非如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一样, 它更多地被作为刑, 为保障礼的实现而采用的一种刑罚措施。历来社会秩序所赖以维持者, 不在武力统治而在教化, 不在国家法律的事后惩罚而在社会道德的事前预防。这里的“礼”, 即为儒家的伦理精神, 古代中国社会以家族为本位, 在当时的社会中, 上至政治、经济、文学、艺术, 下至平民日常的衣食住行、安身立命之道, 无不渗透着其伦理规范。让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按照自己的“名分”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各安本分。“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 使有贵贱之等, 长幼之差, 知愚、能不能之分, 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

3.德主刑辅。传统中国极为注重道德和法律这两种社会规则。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评述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于完善的”, 就是道德与法律。从西周时期的“周公制礼”, 到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再到唐代《唐律疏议》的出台, 历经数千年的演化、融合, 道德与法律实现了完美的统一, 即所谓的“德礼为政教之本, 刑罚为政教之用”、“出礼则入刑”。其中, 尤其是道德规范, 是重中之重, 从个人自律到国家治理, 道德的力量无处不在, 由它对社会进行着全面的调节和控制。如儒家所谓:“为政以德”、“文武之政, 布在方策, 其人存, 则其政举;其人亡, 则其政息”、“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 由此形成一个安定平和的“治世”。而法律, 则一向是作为道德的补充和实现方式, 自战国时代的法家始, 即对法的概念、缘起、特征等有了一整套系统化的认识, 并随着法家人物的变法改革运用到各国的治国实践中去, 在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秦帝国之时达至极盛, 其后虽然秦朝速亡, 但法治也是以变换了的形式, 即所谓“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或曰“外儒内法”, 始终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历朝历代无不注重法律的成文法典化, 不仅如此, 中国传统法律渊源中还包括各种习俗、礼仪、判例法, 历代也非常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持统治秩序。

二、以传统法文化为背景, 优化法制教育内容

我们当下的社会现实是:中西法律传统正以同等的影响力左右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走向。西方法统构建了我们法制的“显规则”, 而中华法统则静默地充当了法制的“潜规则”, 所谓“名废实不废”, 此种基因无法消除。而且在中国, 要弄懂法律问题, 往往要到现实的法律之外去寻找答案。所以大学生通过对传统中国法文化特色的了解, 就能更好地理解当今中国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

1.自然和谐观。如上所述, 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 可把握一个词:“和性”———我们讲求“化”的境界, “化”了才能无我, 无我才能合一, 天、地、人, 世间万物的合一。在我们传统文化的细节之处, 和字随处可见。如:中国传统服饰是长袍, 它从天笼到地, 既不分上下也不分内外, 讲究合一;而西方人传统的西服, 却是既分上下, 也分内外, 层次分明而条理清晰, 一如德国古典哲学;又如艺术上, 西方肖像画往往以人物为画面的重心, 突出人的相貌、表情、身体姿势, 借以反映人物的内心;而中国传统水墨山水画, 从不强调某个具象的事物, 而是讲究一种浑然一体的美感。即便在山水间有一个人物, 如一个垂钓的老翁或一个牧童, 他也绝不突兀, 而是已完全融入了山水间, 呈现出自然而混沌的和谐美。

此“和性”同样也深刻影响着中国的传统法文化。我们法文化的价值目标, 亦是要寻求一种“和”境界。如:

———人与自然之“和”。老子所谓:“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孔子亦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制度的构建, 要敬畏和顺应自然。古籍所谓:“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 因天讨而作五刑”、“宪天者, 以庆赏法春夏, 以刑威法秋冬……”;司法执行制度中的“秋冬行刑”、“秋冬决狱”, 即是讲要顺应四时, 因为“天之道, 春暖以生, 夏暑以养, 秋凉以杀, 冬寒以藏……”, 春夏是万物生长之时节, 不宜杀人, 而秋冬万物凋敝, 有肃杀之气, 才适宜行刑。

———人与人之“和”。中国人所说的“人”, 从来不是一个单个的人, 如马克思所说:永远都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论语》中有这样的话:“人者, 仁也”, 即二人方可谓“仁”, 又如, 西汉大儒郑玄所说的:“仁者相人偶”, 也可以反映出我们注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对应关系, “人必成伦作对而后始其为人”, 你的价值只有在你与别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显现。“礼之用, 和为贵”, 在社会交往关系中, 同样讲究慎争戒讼, “无讼”是理想的状态。如《周易》中“讼卦”给人们的告诫:因“天与水违行”, 故讼“终凶。讼不可成也”;又如孔子所言:“听讼, 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种观念在传统中国之“熟人社会”中如鱼得水, 可谓是官和民一致的想法:县衙门口常帖此楹联———“为士为农有暇各勤尔业, 或工或商无事休进此门”;百姓也自有民谚———“交了粮, 自在王”、“饿死不做贼, 屈死不告状”、“一争两丑, 一让两有”等。时至今日, 中国也始终是“一元主义”的, 讲“和”性,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亦此亦彼”, 无论是人与自然的一体、父与子的和顺、夫与妻的安谐、社会与国家的不分等等。人们解决纠纷时, 更看重:修复破损的关系, 使其重归“和”的状态, 有“法理”的一方不能“得法理不饶人”, 否则会被所在群体斥责为“不通情理”, 从而导致关系资源等其他方面的更大损失。

2.道德与法律:礼与法并重。中国传统法文化其实也是道德文化, 礼即为法, 法即是礼, 法律与道德相通, 互为表里。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个人首先把自己做好, 其次在家对父母尽孝、关爱子女, 再次在社会上忠于职责、忠于朋友, 此之谓:由内而外、由己而推人, 无论父子、夫妇、兄弟、朋友, 都有自己的“分”, 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分内之事”, “分”由伦理道德和法律来确定, 道德即是法律, 法律也即道德。

如子女对父母, 儒家说一个人一生中有两件命定的事, 其中之一即是:对父母尽“孝”, 这是子女不能逃避的宿命。“父母丧, 三年丧”, 既是道德上对子女“分”的要求, 也是法律的严格规定, 为什么要将时间定为三年?孔子言:“慎终追远, 民德归厚矣”, 在一个人生命的最初三年, 得到了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 《礼记》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所以我们要把这个时间还给他们。“五服”制中对父母之“斩衰”, 也要求子女身着断处外露不辑边的、最粗糙的生麻布制的丧服, 这是一种最为纯朴天然的情感表达, 以此显示对父母毫不修饰的哀痛。甚至不管你多大的官, 都要“报丁忧”, 回家给父母守制, 否则即是“夺情”,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道德舆论的排斥。我们今人虽然做不到三年这么长时间, 但也不至于像丧假三天如此之短, 是否可以折中给自己三个月时间, 借此好好反省一下过往的生活, 抛开个人狭隘的心态, 得到心灵的净化和升华呢?从某种角度来说, 这未尝不是一个良好契机。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旨在于使他们成为具有独立的“公民人格”和法律素养, 有学识、敢批判、明义利、存良知的人。它的本质即是:人文教育、国本教育, 为中国社会孕育更多的“规则人”, 使克己守信、追求公平正义、服从法律与正当程序的精神深入人心、浸入骨髓, 成为我们灵魂之一部分。犹如中国传统社会里的“礼乐教育”, “礼乐教育”不只是为使民众熟悉礼仪, 更要使人们浸润于“礼乐文明”中而不自知, 我们则要使大家浸润于“规则文明”中而不自知, 由此我们与追求中的“法治”的“理想国”也会渐行渐近。以中国传统法文化为背景的法制教育, 则能使大学生具有更高的法制人文素养, 懂得以更宽广的维度去观察和理解社会现实, 进而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更好地帮助学生养成“规则意识”, 无论是道德的抑或是法律的, 大家商议一个反映共同意志的规则, 并共守之, 有胆敢犯章法者, 群起而共讨之, 使其在下次行为前小心谨慎、不敢越雷池半步。大家能够在宿舍里、教室里、食堂里、图书馆里、运动场馆里, 在班会里、学生会里、同乡会里, 真正做到“自治”, 这就是社会小团体内部的“德治”与“法治”。可以这样说, 民间各种各样的、多层次的团体自治, 就是国家“德治”和“法治”的肇始。将中国传统法文化融入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对于增强法制教育的教学实效性、提升教学效果, 对于促使大学生了解中国国情、认识中国社会现实等等,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摘要: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展开的法律基础教育, 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帮助大学生了解法律常识, 培养规则意识, 提升法律素养。作为特殊的法律主体之一, 大学生法律素养水平的高低是全民法律素质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在构建法治中国社会这一时代环境下, 加强提升其法律素养, 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而言, 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将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视角, 探讨如何优化法制教育内容, 在教学中引入中国传统法文化背景, 助学生更好地修炼自己的“法性”。

3.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内容 篇三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才”兼备是人才,有德无才是好人,有才无德是庸人甚至是罪人,因此德育必须优先发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切实把法治教育工作融入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中是非常必要的。

为什么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中呢?

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常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作案手段残忍,形势比较严峻。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内因或主观原因,就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由于受不良思想的侵袭,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缺乏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教育的意义具有深远性和紧迫性,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

如何将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在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在创设情景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堂上,创设与法制有关的教学情境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育思想和学科课程标准中都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这就是“课程的开放”和对学生的“解放”。比如,在思品课教学中,有些课文可以通过引起学生情感体验的教学情境,渗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塑造学生美好心灵。如五年级《品德与社会》上册的“我爱祖国山和水”单元的课文《我的祖国多辽阔》、《江山多娇》、《祖国的宝岛台湾》、《祖国江山的保卫者》,可以渗透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通过将法制教育、德育与知识的学习的相融合,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比如在语文的生字教学中,有个词语“赡养”解释时可以和“抚养”联系起来,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同时要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你享受了权利的同时就必须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很巧妙的贯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知识。

二、设疑解惑,讨论交流时渗透

问起于思,思源于疑,巧妙设障布疑把学生置身与研究问题的氛围之中,诱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欲望,开放的课堂,学生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增强。例如,健康课《塑料袋的危害》一课中,教师在举例了大量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后,设立疑问:“塑料袋对人体、对环境有这么大的危害,那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让同学们交流讨论。在同学们各抒己见后,教师引入《限塑令》的法规内容,让学生知道,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行“限塑令”。购物场所一律不准提供免费塑料袋,免费或变相无偿提供的商家最高罚款可达一万元人民币。从而让学生知道国家对塑料袋使用的态度,再从自己身边出发,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从而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利用多媒体激发情感时渗透

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把现代教学技术引入课堂,这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强大的诱惑,而教学的趣味性和直观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些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来解决的概念和常规教学手段难以完成的演示,实验,在运用多媒体后从而变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直观,为突破教學难点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比如:有个语文老师执教的四(上)课文《去年的树》利用多媒体播放童话故事引入,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回答:听完这个童话故事,你有什么感受?让学生各抒己见。“你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吗?”随后,教师相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侵犯,这样就很巧妙的把法制内容渗透到了教学中。

四、在拓展环节中渗透法制教育

生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素材。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课堂知识,还要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从而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比如:数学学科就学科特点来讲,不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但只要充分挖掘法制素材,合理选择渗透时机,同样能实现科学与法制教育的双丰收。例如,六年级数学上的百分数应用题中有关纳税问题,某商店月营业额3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要按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上缴营业税,这个月的营业税是多少?就可以渗透税法等知识内容,让学生懂得人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五、在课堂小结中渗透法制教育

一堂课即将结束之际,教师在对学科进行言简意赅的总结时,可把课上学生所接触到的法制因素恰到好处的点上一点,使学生在课堂上形成的一些零碎的,不清晰的对法制的感受,通过教师的指点变得明了起来,这种总结时教师的轻轻一点,往往会给学生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起到“课已尽而意无穷”的效果。比如,生物课《人体内废物的排出》,老师巧妙的设计到了王燕娜为维吾尔族小伙子捐献肾脏的感人事迹,从而告诉学生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器官只有无偿捐献不能买卖的有关法律知识,学生有兴趣而且很容易就接受了有关的法律知识。一堂课下来,总结时,学生很快提到了自己在这堂课中还学会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还提到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不允许捐献器官等知识。无形中就给学生渗透了法律知识。

4.法制教育板报内容 篇四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二、法律的社会作用包括:

1.维护社会秩序和平。即禁止专横,制止暴力,用秩序代替无序状态。

2.推进社会变迁。首先改变个人的行为模式,其次改变群体的行为准则,最后实现社会进步。

3.保障社会整合。即协调和控制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亲属制度,保证社会系统的统一和稳固。

4.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将社会主体的争端和利益冲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制度加以解决。

5.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即推动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在社会中的普及。

三、如何做守法的小公民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你违背了它,也将手到法律的制裁。对于遵纪守法有的人会疑惑不解,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时候都不知道这样是粗犯了法律,这种人就是无知不懂法的人。在我们上海外来人士逐渐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为如此,要应该推广法律宣传,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当然这开始的第一步,应该有自己零头。那么,我们自身又应该如何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1.自我带头,推广法律。我认为应该向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多听听到的法律的讲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资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组成假日小队在双休日进行法律宣传,或在布告栏上张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议书。让所有对法律见识浅薄的人了解法律,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不做违法事,不学恶风习。我们应该在学校里学习好扎实的基础,并在课外掌握一技之长。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个人做还是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有的有益于光的群众,一贯有益于青年,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艰难的。因此,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事,使记忆里的坏事没有藏身之处。常年坚持,就不会学习到恶风气,不会作出触犯法律的种种恶行为。

3.不仅自己不违法,更要劝慰他人不触犯法律。在自己的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在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在以霎时间作出无知的行为。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更不能姑息养奸。

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四、什么是法律

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五、名人名言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中学生常见法律知识:

1、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有:⑴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⑵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⑶营业性台球室;⑷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机室;⑸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的播放场所。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指: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6、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

7、“环境”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8、我们常提到的9种环境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辐射。

9、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共财物,并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附近的交通警察。(拨打电话110)。

10.当你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车逃跑,你应该记住逃跑车的车型、颜色、号牌等特征以及逃跑的方向。

5.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内容 篇五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21日 辅导教师:莫光清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启动时间:2011年11月。

二、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实施的对象、途径、目标、主体和渗透载体。

(一)实施对象: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实施途径:学科教学。其中初中阶段13个: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

(三)实施目标: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四)实施主体: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科任教师。

(五)渗透载体:省教育厅在前期科研成果基础上组织编写的教师用书《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

四、实施步骤和重点

(一)实施步骤

(二)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2.抓好教师培训工作。3.抓好教师用书配置工作。4.落实工作经费。

五、相关要求

学习黔教法发【2011】3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

道德教育的意见

培训时间:2012年3月1日 辅导教师:莫光请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1、学校教育是育人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育人的主渠道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课程。

3、认真实施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4、深化德育课程改革。

5、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

6、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

8、建立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制度。

9、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

三、齐抓共管,大力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1、健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大力加强家庭教育。

3、强化部门间的配合协调。

4、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

如何用好《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一书?

培训时间:2012年5月5日 辅导教师:彭文灯

《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一书是专门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编写的教师用书,分小学、初中、高中分册,且有配套的《教师法制常识分册》。为帮助教师用好此书,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的作用,提出下列建议:

(一)认真研读霍健康厅长所作《序言》,掌握有关政策,明白编写意图,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工作要求。

(二)以《教师法制常识分册》为基础,结合其他资料,学习法制知识,作好自身的法制知识储备。

(三)教学中遵循书中提出的基本原则。“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渗透原则,是经过反复研究、实验提出来的,应当遵循。

(四)落实好书中提出的渗透内容和渗透目标。

(五)处理好“有依据”和“用活”的关系。

(六)要努力追求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高境界。教学中,必须坚持法制内容与学生实际、教学实际、社会实际的有机结合,注意渗透的趣味性和感染力,重视学生的参与,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过程体验和法制实践。

为什么要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培训时间:2012年8月31日 辅导教师:黄申木

(一)是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

(二)是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要求。

(三)是教学体现教育性的客观要求。

(四)学科中客观存在法制教育内容、法制教育契机和法制教育便利。

(五)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具有人力、时间、载体上的优势。学科教师是学校最大的群体,学科教学占据着最多的时间,学科有教学内容作为依托。这是其他途径难以比拟的。

(六)符合学生的心理活动,方法上具有优势。由于需要渗透的内容和学科知识紧密关联,借助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内容上比较贴切,形式上比较自然,学生更加认同,更乐于接受。

(七)有利于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知识的丰富性为拓展法制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受时空限制,学校不可能开展太多的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和课外活动,只能择“重要的”进行,范围受到制约。而学科凭借自身优势,完全可以把一些平时不好讲或讲不到、学生又应该知道的法制内容,顺势介绍给学生。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培训时间:2013年2月28日 辅导教师:陈贤彬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简述如下:

(一)尊重教学:即尊重《课标》,尊重教材,尊重教学活动,不破坏教材原意、教材内容,不破坏教学结构和教学程序,不打乱学科教学秩序,不占用过多教学时间。

(二)科学导入:即在教学过程中,因势利导,科学、巧妙地导入法制内容,使法制内容在教学中顺势而出、合情合理、贴切自然。

(三)分量适中:即法制教育内容的分量恰到好处,既满足法制教育的需要,又不形成教和学两方面的负担,冲淡教学主题。

(四)目标恰当: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尊重学生的生活、社会经验,既满足学生成长和走入社会的基本需要,又不超越学生的接受能力。

(五)有机统一: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实验、练习、活动、作业、辅导等教学环节中,法制内容和学科内容都要相互融合,有机地统一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不是“掺沙子”、不是人为的简单拼盘。同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提倡通过润物无声的手法,实现潜移默化的效果。

(六)一箭双雕:既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实现法制教育目标,又完成学科教学本身的任务,实现学科教学目标,最终实现学生法制素养和学科素养的双提升。

在教学的哪些环节可以渗透法制教育?

培训时间:2013年5月28日 辅导教师:罗康鑫

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练习、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实践活动等环节,都蕴藏着法制教育契机,都可以渗透法制教育,就看善不善用,会不会用,利用得是否富有智慧。如有的老师在布置作业时,有意识地安排一些与法制教育有关的题目,批改作业时,借作业(作文)中出现的法制教育契机,因势利导地进行点评,就做得很好。当然也不要走极端,处处和法制问题挂钩,三句话不离法律,招致学生反感。

如何选择渗透内容?如何控制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培训时间:2013年9月2日 辅导教师:龚祥翔

渗透内容的选择,受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学生认知能力、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还应综合考虑社会关联度、教学便捷性及法制内容的可选择余地等因素。

要尊重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的固有特性。如讲选自《水浒传》的课文时,由于其中充满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情节,有的教师只看表面,不重本质,脱离当时的社会制度、违背教材原意去和《刑法》简单挂钩,牵强附会,效果适得其反。如抓住当时的社会制度这一本质,认识官逼民反、以强凌弱的社会现实,选择渗透《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等内容,既可深化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又可使学生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先进性和实在意义,增强学生对《宪法》的感情,教学也相对更便捷。从课程的角度讲,选择渗透内容时,一定要“因课制宜”。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对教师有什么要求?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8日 辅导老师:莫光清

第一,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法制教育是教师的法定责任,是素质教育、德育为先的具体要求,是教学教育性原则的具体贯彻,它使“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实现有了更具体的依托。

第二,教师要增强紧迫感。学生违法犯罪及受害案件不断发生,一些家长、教育工作者用“提心吊胆”、“心惊肉跳”来形容自己的担心和恐慌;一些学生人生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扭曲,大家忧心忡忡。必须增强紧迫感,各方面、各途径配合,主动出击,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第三,教师要形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要增强责任心,增强主动性,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变成自觉的教学行动和自然的教学习惯。

第四,要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要多学习法制知识,解决好“一桶水”和“一碗水”的关系;要为人师表,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不但用知识,更要用行动感化学生。

第五,要精心备教。要舍得花时间、精力,精心准备拟渗透的法制内容,认真研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时间利用率,增强教学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有效教学真正实现学生学科素养和法制素养的双提升。

第六,要主动探索创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一项新要求、新任务,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教师要在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

中小学法制教育有哪些实施途径?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谁?

培训时间:2014年5月30日 辅导老师:彭文灯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有: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包括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仪式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个别辅导等途径。其中学科教学是主要的实施途径。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科任教师。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管理主体,学校是实施责任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会不会伤害学科本身?

培训时间:2014年8月28日 辅导教师:黄申木

不会。这得从渗透原则说起。

第一,“尊重教学”是渗透法制教育的前提。教学中不能因为法制内容的渗透,破坏教材原意、教材内容、教学程序、教学结构,打乱学科教学秩序,更不能冲淡教学主题,喧宾夺主。

第二,“分量适中、目标恰当”的意思是既有渗透,又在量、度、时间上有严格的界定,不能把教学课上成法制课。

6.小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六

现场尊敬的各位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作为一名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干警,今天,能在这里以一名老师的身份来给同学们上法制课,我很荣幸,也很开心,希望今天的这一节简短的课程能够对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在开始讲课之前呐,我想先问同学们几个问题,知道答案的举手就可以了。你们知道6月1号是什么日子吗?来,同学们一起回答,对!6月1号是儿童节——小朋友们的节日。那再问一个问题,你们知道10月1号是什么日子吗?对的,是祖**亲的生日——国庆节,看来同学们都很聪明呀。最后问一个,你们知道12月4号是什么日子吗?这回是难到你们了吧,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我们国家最根本的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所有的法律当中处于最最重要的位置,所有的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其实打个简单的比方,宪法与一般法律是的关系就相当于你们与妈妈的关系一样,你们都是妈妈的孩子,都必须听妈妈的话,这说的是宪法,也希望同学们以后除了儿童节和国庆节之外还能够记住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我相信你们前段时间应该有人从电视里看到我们国家的神舟十一号飞船飞到太空去了,飞船能够飞到太空离不开科学家的发明创造,只要你们肯努力学习,我相信未来也是可以成 为科学家的,成为祖国的栋梁。学习书本上知识很重要,但我今天要讲的是与学习同样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学习法律知识,因为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

今天我们在这里主要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一、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同学们,大家平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或者看电视的时候也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约束我们行为的规范,简单的说,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的约定,需要大家共同去遵守的,是管理我们的吃、穿、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比如和我们小学生有关系的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准则》等等这些规定是管理我们学习和生活的法律,再比如要求我们要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欺负同学,不能去偷盗等等相关的规定,这些都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法律,如果触犯了就可能会违法。

其实我们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哪个同学不遵守校规与同学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是要受到老师的批评和承担相应赔偿的,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呢?一个前提就是我们能够正确区分什么是违法违纪行为。这也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东西,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1、首先第一点,因为学习法律知识能够让我们正确区分什么是对与错,什么是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够让我们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学会辨别平时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什么行为是允许做的,什么行为是不允许做的,比如:我们小朋友在回家的路上看到马路对面是红灯,能不能走过去啊?当然是不能。学习了法律知识能让我们分辨是非与对错,分清善恶与美丑,让我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

2、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习了法律知识能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来约束和指导我们的行为以及正确对待和处理自己身边的情况,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在这里我们再次说到过马路能不能闯红灯的事情,如果懂法的话,就知道红灯是不能闯的,只有绿灯才能走。现在马路上过往的汽车有很多,那么如果不懂这个基本法律常识,闯了红灯,万一被汽车碰伤了就不好了,不仅仅自己受伤,你们家里的父母、爷爷奶奶也要跟着一起担心。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小朋友们在学校里学习,如果有高年级、或者其他学校比我们大一点的同学欺负我们,该怎么办呢?有的同学不知道怎么处理,选择了不吭声,对谁也不说。如果我们懂法的话,就应该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 们要大胆的把情况跟老师或者自己的爸妈说,让老师和家长对这样调皮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其实这就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最典型又简单的方法,不仅是保护了我们自己,也是对这样调皮捣蛋学生的一个很好的教育,是在帮助他们,否则的话这些学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等以后发展的更加恶劣的时候,真的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时候就后悔莫及了。再说一个,听说明后天我们小学要召开运动会了,同学们想一想,如果在比赛中我们违反了比赛规则的话,成绩也是要不算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们就会发现,懂法、懂规矩和不懂法、不懂规矩的区别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小学生也非常有必要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对是非能力的判断,一旦遇到违法行为的侵害,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上面两点讲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三、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些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1、第一个、讲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是未成年人?我们国家在25年前(1991年9月4日)就公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下都是未成年人,因为是未成年人,国家根据未成年人年龄段等身心发展特点,分别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做了详细规定,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不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天主要讲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 家庭方面简单讲几点:(1)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说通俗一点,就是照看你们和有把你们养大的义务。如果父母需要外地去工作了,还要把你们托付给有能力的人来照顾你们。

(2)还有就是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3)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能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赌博、以及沉迷游戏等。

(4)要保证未成年人能上学并接受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这是家庭方面简单说几点,其他的不说了。

2、再简单说一下学校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1)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得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给与帮助。不能歧视,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要严加管教,也不能随便的、没有任何理由的就开除学生。

(2)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觉、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能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3)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4)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这样才能让学生安心学习,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3、讲完了学校方面,再来讲讲社会方面。

(1)各级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2)一些公共场所,比如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3)中、小学 校园周边不能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歌舞娱乐、网吧等活动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去,必要的时候应当要求其看身份证。还有就是商店里不能把烟酒卖给未成年人。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4)一般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在招工的时候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如果招了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安排让他做过重、有毒、有害的事情。(5)再说一个跟大家平常比较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就是谁都不能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也不得隐藏、毁弃,除非是允许父母和你们的监护人代为开拆和翻看,以及一些特殊法定情况(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

上面主要是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讲《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一些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我们再说两个需要引起小朋友们记住的法律常识: 1、16周岁以上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意思是说16周岁以上,任何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杀人、贩毒、放火等八项罪名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其实也就意味着从14周岁开始,如果犯罪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如果不满14周岁,也就是你们现在的年龄,如果做了一些违法的行为,虽然你们也许不会受到处罚,但是你们的父母也是有责任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的。所以希望所有的在场学生都能够做一个遵纪守法,让父母省心的孩子。

2、第二 要说的是关于交通知识的法律规定。我们每天来学校上学都要经过马路,但怎么走才能展示出同学们个个都是遵守交通道路规则好学生呢?简单说几个,1、我们在路上如果是车子就要靠右侧行驶,如果是步行的要走人行道。

2、在路口不要闯红 灯,等绿灯了才能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去。如果马路中间有护栏的话,就需要绕行或者走人行天桥,千万不能从护栏上翻爬过去。

3、如果是坐车的话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也不要向窗外扔东西。如果在公交车上我们看到了老爷爷、老奶奶或抱着小孩的妈妈以及残疾人等等一些不方便的人,我们应该主动让坐,我相信同学们遇到这种情况也一定会现示出个人的修养来,知道该怎么做,你们说对不对?

同学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受保护,也知道了即使是未成年人做了违反法律之事也会构成犯罪,会受到处罚的。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就是要同学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每一个人只有在法律范围之内去做事、做人,才能健康成长,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作为小学生,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最好的年龄段,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相信所有的同学以后都能够做一个文明、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了,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最后祝愿所有的学生都能好好学习,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7.加强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 篇七

一、婚恋含义的界定

所谓婚恋,顾名思义包括婚姻和恋爱两层含义。

“目前在婚姻法学界,婚姻是指男女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1]从一般概念的意义上理解,它包含了不同层次的含义:首先,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建立婚姻的前提,是婚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自然属性。其次,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最后,婚姻必须为当地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任何违反法律的两性结合都不能成为婚姻[2]。恋爱,则是男女双方在生理、心理和客观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互相钦慕和培养爱情的过程[3]

恋爱是激情的,受道德意识的规范。而婚姻则是理性的,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大学生只有深刻理解婚恋的含义,正确把握婚姻和恋爱在人生当中的位置,才能理性面对恋爱和婚姻,合理处理婚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大学生婚恋现状分析

2014年,湖南科技大学课题组随机抽取了北京、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等地20所本专科院校部分在校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了在校大学生婚恋现状的专题调研。调查发现,与传统婚恋观不同,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婚恋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具体体现在恋爱观、性观念、婚姻观和择偶标准四个方面[4]。(1)恋爱观方面,表现为恋爱动机多样化,恋爱行为普遍化,投入时间长和花销大的特点。(2)性观念方面则呈现出性知识缺乏、性观念开放、性行为动机多样化等特点。(3)婚姻观方面,既有“婚姻是恋爱的目的和归宿”的观念,也有“毕业即失恋”“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等看法,婚恋关系不稳定,对恋爱和婚姻缺少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对于生育的态度也呈现出多样化,想生一胎、二胎的占大多数,也有1/5的人想做“丁克”一族。(4)随着以上“三观”的改变,择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择偶标准的理性因素多于感性因素,但功利化现象也较突出。不少大学生把“白富美”“高富帅”、房子、车子、票子作为择偶标准。

处于青春后期的大学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恋爱动机的多样化,婚前性行为、同居,甚至激情犯罪,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浊的“黄流”对校园的猛烈冲击,污染了校园环境,同时也使大学生婚恋出现了诸多问题。

三、大学生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一)财产分割问题

大学生婚恋中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是常有之事。大学生热恋中除了互赠礼物,还经常出现共同买车、共同买房,甚至共同投资等情况。一旦出现恋爱分手,协调处理不当,就极易引发财产分割纠纷。

《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新婚姻司法解释中的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都是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新婚姻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如果按前述观点大学生择偶要求有车有房,当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房屋只属于受赠方。因此,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抵押在没有担保的享受之上。《婚姻司法解释三》第10条,对于买房共同还贷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对没有积蓄的高校大学生来说,这是个励志的规定,是追求未来婚后共同奋斗的动力[5]。可以看出,婚姻法的诸多条款都在鼓励大学生靠自己的能力打拼,这样才能维持婚姻稳定。

(二)婚前同居问题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习惯上称为非婚同居。”[2]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同居双方不享有法定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相互继承、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等一系列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男女非婚同居生活,尽管不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但它毕竟涉及双方的情感、生活、工作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又因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一旦发生激烈的矛盾和纠纷,弱者一方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损害。因此,未婚男女在同居之前应谨慎考虑和对待。

(三)未婚大学生生育权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大学生婚恋过程的未婚生育问题,会面临多种法律难题。未婚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一直是备受争议、未能妥善处理的问题。但从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可看出,婚前的生育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报道称,北京一名未婚母亲生子后因为没有准生证且无法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在给孩子办理户口时被拒,当地居委会跟街道、派出所协调多次未果[6]。根据我国计生政策,给孩子上户口必须要有准生证,而办准生证就必须有结婚证。虽然也有政策规定,若能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也可办理准生证,但是如果男方不能对孩子、女性负责,其权益还是会遭到侵害。由此可看出,我国通过户籍管理,以达到减少非婚生子出现的目的,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未赋予未婚女性生育权。

但大学生恋爱期间一旦生育了子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必须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可对于还在求学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显然承担不了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

(四)激情犯罪问题

由大学生的婚恋现状分析可知,大学生恋爱关系具有不稳定的特点,这必然会导致矛盾纠纷问题,当前各大校园频频发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相当一部分都与此有关,而且大部分属于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指:“犯罪人处于激情状态而迅速形成激情犯罪动机,进而实施犯罪行为。”[7]处于青春后期的大学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部分学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反应,尤其在处理感情问题方面,无法应对就可能走极端,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2014年,广州日报报道,“大学生不满分手捅前女友11刀”,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8]。关于类似的报道不在少数,但每次令人震惊惋惜的同时无不令人反思。

四、加强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的对策

立足“七五”普法宣传的新形势,结合当前大学生婚恋的现状和特点,针对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总体上可以从法制教育的内容、途径、反馈机制和德育与法制相结合四个方面入手。

(一)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内容:传授婚恋法律知识与培养婚恋法律意识并重

大学生婚恋中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除了法律知识的匮乏外,更多的是法律意识不强。婚恋法制教育的内容不仅在于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首先,要加强与大学生婚恋问题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应用技能教育[9~10]。大学生婚恋中的问题主要涉及恋爱、婚姻以及在这两个阶段出现了问题要如何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因此,法律知识的传播也应该针对以上三方面展开,加强对大学生《民法》《婚姻法》和《刑法》方面的知识教育的同时注重传授使用技能,使学到的法律知识能更好地指导婚恋行为。一是让大学生学会依据《民法》《婚姻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正确规范婚恋行为。二是在恋爱中学会依据《民法》和《刑法》等法律,规范恋爱交往行为避免未婚同居现象的出现,学会保护恋爱双方的名誉、人身、财产等权益,正确处理财产纠纷问题。三是在婚姻家庭中明白夫妻、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能依据《婚姻法》等的规定,理性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父母赡养等问题。

其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之理性面对婚恋问题。“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1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法治社会,法律具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唯有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才能处处遵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个体行为的标准,理性面对和处理婚恋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通过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既有助于大学生理性支配自己的婚恋行为,控制和减少婚恋过程中违法犯罪的发生,也有助于大学生把法律意识转化为法律实践。

培养法律思维要以法律知识为载体,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应用是法律思维的具体体现。可见,传播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是加强大学生婚恋教育必须同时存在的两个重要内容。

(二)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途径: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方式并存

明确了婚恋教育中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后,采用何种形式和途径推行法制教育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也产生了新的影响和要求。由于互联网具有及时性、便捷性、海量性、互动性、资源共享性等特点,因此借助互联网对大学生进行婚恋法制教育,可以让学生在随时随地学习,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与教师、同学、家长进行交流,寻求帮助。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教育:一是建设婚恋和法制教育精品课程,通过文字、声频、视频、图片等形式,使学生通过电脑便利地学习。二是建设优质资源共享体,实现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高校的婚恋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共享。目前开设“恋爱公开课”的高校很少,以天津市为例,仅有天津大学。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高校间的教育资源共享,既便于学生学习和利用本校无法提供的教育资源又可以和不同高校、不同层次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互动交流,而且可以避免因面对面交流涉及婚恋中隐私问题时产生的尴尬。

当然也可结合传统的教育模式:(1)学校的报纸、广播、网络是学校主要的宣传和传播媒体,通过文字、声频、视频等形式宣传涉及恋爱和婚姻的法律知识,长期地、形象化地影响学生婚恋观。(2)学校的社团可以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婚恋教育和法制宣传专题影片、案例展览、以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3)将婚恋中的不文明和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在校纪、校规中,通过校规、校纪的执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三)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反馈机制:评估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

法制教育反馈机制是对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教育途径的一种有效性的评估。通过反馈机制可以衡量法制教育对婚恋价值观的建立和有效解决婚恋问题的贡献,了解法制教育实施中的不足,从而证明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和影响力。这种有效力的评估有以下三种方法:一是调查目标公众即大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前后婚恋价值观和行为的变化;采用封闭式的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题目可以涉及婚恋观、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简单地观察目标公众即大学生的行为,从参与婚恋法制教育课的大学生人数或寻求法律援助的大学生数量来获得信息;三是定期举办座谈会的形式与学生直接进行沟通,以了解法制教育的作用和实施效果。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可及时反馈法制教育实施的效力和不足,对今后的法制教育内容和途径的改进及提升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四)婚恋道德教育与婚恋法制教育相结合

“道德教育重在净化学生的内心,法制教育重在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两者犹若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不可厚此薄彼。”[11]在大学婚恋教育中,应该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人类社会,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伦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婚姻的精神基石。婚恋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的恋爱动机、择偶标准、性观念和婚姻观会产生重要影响。

与道德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具有直观性。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通过基本合法婚姻的构建、婚姻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的确定、婚姻家庭违法行为的追究和权益保障等特有的调整机制,保障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的实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婚恋法制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树立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大学生婚恋中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1]张迎秀.结婚制度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2.

[2]赖芳,季辉.大学生恋爱与婚姻[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2:135-158.

[3]余逸群.大学生恋爱心理与恋爱道德要求[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6).

[4]宋智敏,曾君之.在校大学生婚恋现状调查与分析[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10):137-139.

[5]谭秀丽,赵士凤.大学生婚恋的法律保护[J].烟台南山学院学报,2015,(1):67-69.

[6]邱冰.未婚女性也应享有生育权[EB/OL].找法网,2015-07-07.

[7]张明.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44.

[8]大学生不满分手捅前女友11刀[N].广州日报,2014-04-11.

[9]魏胜强.论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法治教育创新[J].行政与法,2013,(2):36-43.

[10]冯建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教学创新与实践研究[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3):22-24.

8.小学生法制教育走进课堂 篇八

【关键词】法制教育 小学生 课堂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对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其必然的一种要求,这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以及减少学生犯罪行为的出现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要求,小学、中学等都要进行相应的法治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做到让学生从小学法、懂法,为我国社会和平、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小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所在

小学生是民族发展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小学生能够在知识的伴随下成长,还要保证学生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一代接班人。这就需要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从小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如今,“依法治国”方略提出,推动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这对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知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如果要保证青少年能够参加国家政治以及社会事务等,就需要做好合格公民的各个方面的准备。在法制教育当中,教育的重点内容就是应该怎样去行驶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为此,对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在学校对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主要目的在于,教育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出现。与此同时,小学生自身心理以及生理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必须要对其加强法治教育。伴随社会的发展进步,学生很容易受到社会中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使得近些年社会上有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出现,给法律教育敲响了警钟。众所周知,小学生具有极强的可塑造性,如果在教学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对其进行引导,那么必然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同时,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问题之一,法治教育的有效实施已经迫在眉睫。

二、现阶段对小学生实施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当中,是否拥有法律意识以及法治观念,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基本标准,为此,法治教育应该在当前学校教育中成为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去强化现代学校法治教育的地位以及作用,以推动现代学校中法治教育的有效实施。但是,当前的法治教育在小学生教育当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即:

(一)在对小学生实施法治教育中,法治教育过于形式化

很多时候,在对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法律素质会被忽略,使得法治教育形式化。如:在实际的法治教学当中,教师注重课本内容的间距诶,无法用实际的案例证明其讲解的内容,学生无法深入理解法治内容等。法律素质是个体在法律环境影响之下,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自觉规范自身的行为的一种内在稳定的特征与倾向。可是,我国在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以及法律素质理论研究方面并没有什么成果,也并没有对法治素质概念给予一定的明确,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以及作用等缺少充分的研究。为此,法治教育出现形式化是一种必然现象

(二)法治教育形式过于单一,理论过于陈旧。

法治教育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将法律知识渗透给学生,让学生了解法律,知法、懂法并且能够有效的运用法律,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养成良好的守法、用法以及护法的习惯。为此,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很多学校在法治教育实践中,往往都只重视“知法”教育,对学生法律情感的熏陶以及法律行为的培养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如今,已经有很多学校开展了法治教育课程,但是教育形式却过于单一,仅仅通过课堂教学去完成,并且教学方法过于简单,严重缺少直观教育,小学生对直观事物物比较容易理解,如果对他们进行单一的文字资料宣传,他们就会觉得学习法律比较枯燥无味,逐渐对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失去了兴趣,使得小学生法治教育无法取教育成效。在教学理论方面,由于教师没能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并且,教师缺少对新内容的搜集与掌握,导致在讲教中,只能用以往的教材能容进行讲解,没有创新内容的融入,无法跟随时代步伐等等。

三、推动小学生法治教育有效发展的途径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对小学生实施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避免法治教育出现更多的问题,需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实施法治教育。

(一)要在对小学生法治教育中优化素质教育理论

素质教育就是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根本目的在于将学生各个方面的素质全面发展与培养起来。为此,素质教育不仅包括对学生科技、文化以及艺术等方面的知识能力的培养,还要包括法治素质方面的培养。在对小学生教育中,应该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将法律素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地位与所发挥的作用确定下来,将法律素质中的基本内涵以及层次等有效的揭示出来,优化素质教育理论,推动学生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

(二)要完善发展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法治教育自身具备认知规律以及结构体系,如果在实际的实施中,缺少相应课程做支撑,那么法治教育课堂很难发挥出实效性。为此,在实际的实施中应该完善发展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到教学技术与教学大纲中,要明确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和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法制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法治教育理论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制教育更加扎实有效的实施。如:某某小学为了能够是法治教育实施的更加有效,该校将法治教育设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并且给予相应的课时分配,正视法治教育的的地位与作用。该所小学在法治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使法治教育课堂作用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总结:

现阶段,伴随社会的发展进步,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已经越来越严格,为了能够保证培养出与法治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我国开始在小学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让法律渗透在小学生教育当中,让小学生从小接触法律、学习法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减少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本文主要从小学生法治教育开展的必要性以及线下阶段小学生法治教育开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给出了相应的有效途径,确保法治教育能够在小学更加有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蒋铖.小学生法制教育走进课堂——浅谈法制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渗透[J].学周刊:A,2014,(1).

[2]杨媛媛.如何在小学语文课堂中合理渗透法制教育[J].小作家选刊(教学交流),2014,(4).

[3]陈进威.经济开发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缺失及途径研究——以东莞市石碣镇中心小学为例[D].四川师范大学,2012.

上一篇:2022年一人学一技活动方案下一篇:商业街营销策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