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2024-09-16

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共10篇)

1.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一

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驻株各银行(银行监管)机构: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优化我市社会信用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活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认识。不良贷款的沉淀直接影响银行(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良性发展,严重削弱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清收不良贷款是事关经济发展环境,事关市场经济体系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不良贷款清收的重要意义,站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真抓实干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做到组织协调到位、力量配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目标到位,确保专项清收活动取得成效。

二、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市政府成立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专项清收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制订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的清收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清收工作的日常督查、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清收经验,汇总上报清收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专项清收活动的开展。

三、统一做法,加强考核。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活动采取“逐级负责、分步推进、全面考核”的方式进行。全市上下要齐抓共管,各县市区要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组织手段、法律手段及媒体曝光等措施,多法并举全面清收。市政府将适当调整各县、市、区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值,将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四、各银行(信用社)要扎实做好不良贷款底子澄清工作,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报告不良贷款底数和变动信息。各债务单位和个人要全面配合银行(信用社)的尽职调查,制订还款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县级领导小组在清收工作中遇到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汇总处理。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不良贷款的工作方案

为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确保我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深入开展一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举措,真抓实干,全面巩固我市“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创建成果,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全力打造“诚信株洲”,使株洲真正成为资金流的洼地,投资者的宝地。

二、目标任务

(一)今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二)今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结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三)今年12月底前完成乡、村组织结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和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清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市金融证券办主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兼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中支行长

株洲银监分局局长

市人事局副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证券办(以下简称清收办),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市金融证券办主任(兼)

副主任: 市金融证券办副主任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融资债务管理办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中支副行长

株洲银监分局副局长

市人事局调研员

省农村信用联社株洲办事处副主任

四、清收范围

(一)公职人员借款:党政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在银行(信用社)的逾期自借和担保贷款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欠款。

(二)单位借款: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原属“七站八所”和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信用社的逾期贷款。

(三)其他借款: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和改制、关停、倒闭、破产企业贷款。

五、清收要求

(一)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对党政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拖欠的银行(信用社)贷款要彻底清收。属本人贷款的,由本人负责偿还;属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不能履行还贷义务的,由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属私贷公用的,按照“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确属私贷公用的,用款单位应立即归还,暂时还款有困难的,由用款单位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落实担保措施,与贷款人签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还款的最后期限是今年12月底前。各涉贷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逐一清收。银行(信用社)内部员工不良贷款要强力清收,年底实现“门前清”目标。

(二)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的清收。各级政府要支持农村信用社对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和原属“七站八所”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进行清查,认真核实相关数据。确属行政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部门的债务,在界定还款责任后,由财政部门制定还款计划,在今年底前归还到位。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各级政府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清收工作,在归并时各级政府有承诺的,要兑现承诺,切实落实贷款偿还责任和制订偿还计划。

(三)乡村两级组织不良贷款的清收。对乡村两级组织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要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查,落实债务,积极清收。清理和核查要包括乡村组织直接立据借款和以个人名义立据借款。在锁定贷款余额基础上,乡村组织有还款能力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归还;乡村组织承贷,农户使用或直接受益的按照“谁用钱、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向贷款受益人追偿;乡村组织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落实好债务,纳入“消赤减债”计划分步偿还或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建立的偿债基金集中偿还。

(四)改制、关停、倒闭、破产企业不良贷款的清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信用社做好贷款维权工作。凡涉及农村信用社债权的企业改制,有关部门要提前告知农村信用社依法参与;对已经关停、倒闭、破产的企业,要坚持“全额认债、债随物走、依法落实、担保优先、确保清偿”的原则,依法保全农村信用社债权,重新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六、时间安排

专项清收活动从今年8月上旬开始,至今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5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今年8月10日-今年8月底)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银行(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二)清收摸底阶段(今年6月20日-今年8月底)

1.株洲银监分局和市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辖内各银行(信用社)对照清收范围开展全面清查,并要求银行(信用社)对拖欠贷款的单位和个人自行催收。对清收达不到效果的债务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汇编成册,报送市银监分局。市银监分局对清欠名册核准后报送清收办。

2.清收办将清收名册分送到债务单位。

(三)借款清收阶段(今年9月1日-今年9月30日)

1.公职人员积极还款,单位兑现还款计划。

2.对屡催不还、催收无效的单位和个人由债权银行(信用社)进行登记汇总,报送清收办。

3.清收办将名单分送监察和财政部门,由监察部门牵头,联合组织部、财政和人事部门对名册上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谈话催促还款。

(四)重点清收阶段(今年10月1日-今年12月30日)

清收办将经前阶段催收仍未果的借款进行最终分类,报告清收领导小组。由清收领导小组牵头,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对恶意拖欠者实行强制清收。

1.对公职人员实施停薪、停职、停岗,将拖欠贷款行为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记录,组织部门人事考察一票否决。

2.对由财政供养的单位,财政部门采取不下拨经费或从财政拨款中直接划扣的方式强制收贷。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由市银行业协会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联合信用制裁。

3.宣传部门对不按要求还款的恶意“赖帐户”进行曝光。

4.公安部门对恶意逃废债务、恶意透支骗贷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打击。

5.各级法院对银行(信用社)依法提起的清收诉讼案件应及时进行审理,全力支持清收。

6.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对企业改制不规范、逃废悬空债务、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的企业,不予换发执照、变更登记,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改制相关事项的审批手续。

(五)验收总结阶段(今年12月)各单位在专项清收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认真梳理,并将清收成果及时上报清收办。

七、工作要求

专项清收活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清收取得成效。

(一)各级政府要把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议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要牵头组织、协调好本次专项清收活动的具体事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参与,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三)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运用行政手段督促债务单位和个人积极偿还不良贷款,公安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依法打击逃废债务和阻挠清收工作的违法行为,各级法院要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专项清收诉讼案件,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专项清收活动的开展。

联系人: 媛 电话:

2传 真: 邮箱:

主题词:金融 贷款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株洲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二

一是加强领导,多方协作。对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清收工作,菏泽农商银行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具体负责人,指定了与各个清贷办密切配合的工作人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不间断地调度各支行、各清贷小组的工作,下达任务,明确目标,研究战略战术。同时,经常性地与市直、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主要领导保持沟通与协调,与各清贷办的座谈形成常态化,取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清贷办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使得清贷工作稳步推进,扎扎实实,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是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公职人员拖欠贷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大部分贷款拖欠时间较长,有的甚至已经拖欠了10几、20几年,有的贷款借款人、保证人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大部分贷款保证人超过了保证期间。还有的贷款涉及的公职人员,职务较高,有的工作在政府、公、检、法、纪、税务等敏感部门,自恃手握强权,农商银行还有求他办事,对拖欠贷款不闻不问,对各个支行的屡次催收能拖就拖,甚至假以颜色。农商银行已经胜诉的贷款,有的由于涉及强权部门,执行起来也是非常的困难,有的甚至送达法律文书都难以进行。

面对种种困难,菏泽农商银行结合各级清贷办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寻找突破口,采取支行对涉贷公职人员不间断催收和清贷办对涉贷单位集中督导双重传导压力的办法。在支行催收中,菏泽农商银行采取一次上门、二次找分管领导、三次穿“黄马甲”上门催收的办法,让涉贷人员感受到菏泽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信心和决心,让拖欠不还的公职人员在单位、在社会没有颜面,无法立足。同时,结合各级清贷办利用宣传车、“黄马甲”、上门张贴“催收公告”、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出拖欠贷款公职人员信息的办法,广造声舆论,形成强大的清收声势,取得了较好效果。如市直单位某公职人员,在单位也是个中层领导,为他人担保贷款30万元,已经逾期多年未还,对法院判决也不闻不问。贷款支行对他多次进行催收,要么是不见面,要么是恶语相向。在此次清理活动中,菏泽农商银行了解到这名涉贷人员可能要升职,就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了市清贷办,市清贷办抓住时机,多次到涉贷人员单位进行督导,讲明厉害,终于迫使涉贷人员一次性偿还了担保的贷款。还有司法系统某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数额较大,在单位也是个中层,多次利用其在司法系统广泛的人脉关系,阻碍司法进程。他拖欠的贷款有的难以立案,有的难以判决,有的即使判决农商行胜诉,也无法执行。菏泽农商银行一方面不断对其进行催收,一面配合清贷办对其单位进行督导,同时,支行客户经理不断给涉贷人员单位一把手打电话反映情况,请求支持。在多重压力下,这名公职人员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75万元。

3.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三

高晓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国有商业银行居高难下的不良资产已成为制约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痼疾,也是影响我国经济金融健康运行的一个重大隐患。为了化解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债权,并避免新的不良债权的产生。

一、国外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资产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一)美国不良贷款清收模式

80年代末,美国储蓄贷款机构破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美国政府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来接管储蓄贷款机构的不良债权,并先后制定一系列新的立法为此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政府采取措施推行系统性的银行重组开了先河,也拉开了世界范围内的银行不良债权重组的序幕。随后,全球银行业不良债权重组显现加速趋势,北欧四国瑞典、挪威、芬兰和丹麦继美国之后对其银行业进行大规模的重组。

当一家银行破产或需要援助时联邦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 FDIC 和重组信托公司 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 RTC责无旁贷地接管该银行资产,然后采用恰当方式出售其债权,主要手段有:

1、拍卖和投标。即首先FDIC根据资产的规模、质量、类型、期限和地域分布将债权划分为不同的债权组合,并根据会计人员估算的预期现金流确定每一债权组合的最低接受价格,允许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参与拍卖。

2、资产管理合同即利用标准资产管理和处置协议的形式委托私营公司管理和处置其所接管的资产。

3、证券化。所谓证券化,就是将特征相似且能产生预期现金收入的债权组合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发行附带息票的市场化证券。

4、股本合资。所谓股本合资,就是由 RTC 同私营部门的投资者共同组成合资公司,在合资公司中,RTC作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以其所持有的资产,通常为次级贷款、不良贷款及房地产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安排融资、私营投资者则作为一般合资人(General partner)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对于资产清算所获得的现金收入首先用来清偿债务,余下的收入则按照投资比例由 RTC 和私营投资者共同分享。

(二)日本的不良贷款清收模式 1、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针对泡沫经济崩溃后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的情况,日本政府集中出台了一批关于银行坏账处置的金融法规,如《金融系统稳定化对策》、《金融机构重组方针》、《重建金融机构机能紧急措施法》、《过度银行计划》等,为银行坏账处置的构建政策框架。其次,制定与金融再生法相关的其他立法,如有关债权管理和回收的特别措施法及相关细则,并为金融机构依据抵押权转让有担保的债权制定了具体措施;修订了民事程序法中的有关内容,以完善不动产的拍卖手续等等。

2、日本政府设立处理银行坏账的专门机构,用于接收、管理和处置问题。1996年由日本央行出资50%改组东京共同银行建立的“整理回收机构”,1998年由存款保险公司出资设立的“平成金融再生机构”,向自有资本比率低的问题银行注资。平成金融再生机构以控股形式设立“过度银行”,选派金融理财人继续经营和管理问题银行的有效债权,并将暂时未找到市场接收者的问题银行的坏账托管给整理回收机构,并由其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转让或经营权出售。

3、利用资本市场扩充核销坏账的资金来源,增强银行资本运营能力。在利用政府鼓励的冲削法预提呆账准备金的同时,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资本构成中的股票,获取高于薄价的收益来进行坏账冲销。银行不通过发行优先股和长期债券来筹集新资本,以提高基础资本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运用多样化和市场化资产处置手段,加强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采取不良资产的捆绑式公开拍卖;海外分支机构利用欧美银行二级市场出售不良债权;合作信贷收购公司出售银行不动产抵押品;设立不动产经营公司、以及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等,主要目的是不同程度地提高银行不良债权和不动产担保品的流动性来实施资产处置。

(三)波兰的不良贷款清收模式

1、波兰的商业银行贷款的75%是对原国有企业的贷款,波兰政府认为银行重组必须同时解决企业和银行的问题,企业问题主要通过银行介入进行解决,因而1993年波兰政府推出国有银行与企业重组计划。政府实施重组计划的方法是通过创新性的临时立法银行与企业法草案,鼓励银行以此为操作依据,积极参预企业重组并承担关键角色,由债权银行代替政府行使重组国有企业职能,以国有企业的重组来保证、加强、提高国有银行的贷款回收率、竞争能力、调控监督能力和运作效率,实现国有银行的重组。为了真正改善银行运行效率,一般在每个国有银行中设立“沉淀资产管理部门”专门处理不良债权的运作。

2、波兰政府一方面积极参与企业与银行重组计划制定,创造外部配套环境和激励机制,一方面直接参与重组过程,包括对一些企业提供特别支持,即为了避免少数企业发生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政府还保留对少数企业的补贴,将企业确实无法偿还的贷款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转移到政府的清偿部门。

3、债权转股权、银行庭外调解协议、债务出售和拍卖

债权转股权即债转股,即债权银行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成对企业的控股权,这种方式能较迅速地解决银行和企业间的债务压力,强化银行对企业控制,但也容易诱发投资风险,而且需要发达的股票市场和严格的公司治理机制;银行庭外调解协议即摒弃复杂的法庭判决方式,通过灵活的庭外调解途径,由被授权银行主导采用不同方式解决陷入财务困难企业的问题和对企业实行有条件的资本结构调整,并以庭外调解协议形式确定,这是重组法的重要思路,也是整个重组计划最具独创性、意义最深远的制度创新。

二、借鉴上述国外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经验,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1、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多是国家计划管理体制造成,对此应由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以解决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法律问题,如产权交易、债券交易以及债权证券化、股份化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通过资本市场来化解不良贷款,显然比银行单独承担、消化不良资产的效果要好,会大大加快化解的速度。资本市场是与货币市场相对应而存在的一种金融市场,通常是指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等。通过资本市场处置不良贷款,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 ⑴自行和解。

自行和解是清收不良贷款的有效手段,虽然银行要承担减免部分债务的损失,但与通过诉讼索要相比,在时间及成本上还是会有所减少的,不过应避免企业利用此方法逃避金融债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⑵出售不良贷款。

当前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一个障碍在于银行不可以低于账面价值的市场价出售不良资产。自1999年国家成立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了1万多亿的不良资产,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激增也是有目共睹的,另外,在出售过程中还应以适当的规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在处置过程中,引进外资参与,不仅可以获得资金上的保障,而且还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处置技术和经验。⑶债转股。

顾名思义就是债权转股权,即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债权转股是一种对债权进行阶段性处置的方式,债转股的实施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方式有利于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实现国企扭亏脱困,推进国企改革。⑷不良资产的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选择的出售不良贷款给特殊的金融机构,并将不良贷款进行融合,再运用超额担保、第三方担保、保险公司承保等信用增级手段,发行以未来收益为支撑的债券,来解决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其不单纯是处置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广阔空间。各国国情不同,采取的方式不同,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较多问题,因此需要各方面制度保障和合理动作,才能够向着我们预期的方向发展。

4.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四

今年以来,湖南省东安县农村信用社认真遵照市联社关于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并结合辖内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多措并举,深入扎实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末,该社共收回不良贷款1265万元,较年初下降5.4个百分点,完成市联社分配清收任务1080万元的117%。

一、明确清收责任,增强主动性。为确保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扎实推进,该社在市联社召开的“控新降旧,大力清收不良资产”会议后,及时成立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重点。同时,县联社制定下发了《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奖罚办法》,并在全面摸清贷款分布状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分区域明确清收责任,落实清收任务,达到清收区域、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三落实”。

二、突出清收重点,增强针对性。一是以大额不良贷款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分区域对单户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不良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加强跟随踪监测,掌握风险动态,制定清收措施,实行攻坚清收。二是以跨辖区贷款为重点,对本辖区以外的贷款,无论金额大小,实行专人管理,并由资产保全部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实行集中突击清收。三是以职工责任贷款为重点。按照“谁介绍担保、谁负责清收管理”的原则,对职工介绍、担保发放的贷款

逐笔清理核实,实行责任清收。

三、多措并举,增强实效性。为全面调动信用社信贷人员清收工作积极性,全方位开展清收工作。一是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清收问责力度。县联社与各基层社签订了清收不良贷款责任状,将不良贷款清收绩效与各社主任年综业绩考评挂钩,与全辖全体员工绩效工资挂钩,严格问责,促进全辖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要求,结合全辖不良贷款存量的情况。对存量不良贷款中明确联社和基层社的工作,分工负责。对已胜诉的贷款,各社负责提供已胜诉的借款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及住所变更情况报联社资产保全部。由联社组织人员参与,并与法院协调,对这类贷款进行强制执行。三是依法强制清收,对恶意逃废债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借款户,适时提起诉讼,依法强制清收。截止6月末,该社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收回不良贷款本息86万元。四是转化盘活清收。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借款手续不合规,但货物仓储量大、流动资金明显不足的借款户,及时注入资金,重新完善手续,助其度过难关,实现转化盘活清收。五是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一方面由联社统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请求政府协助清收和出面解决;另一方面由联社组织人员参与基层社对这类贷款的跟踪催收。对收回难度较大、清收进度较慢、且问题较多的社,由基层社向联社报告增加人员协助清收后,联社依据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参与突击清收。对农户小额不良贷款和其他自然人不良贷款,由各基层社自行组织本社信贷员或抽调内勤人员参与清收。

六是抓好内部清欠,营造清收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以来,全辖共清理农信社内部职工及家属欠款36户,收回本息163万元,内部职工不良贷款全部结清。

5.市区三家联社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五

市区三家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动XX市市区三家联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实现市区三家联社达到组建农商行的有关指标要求,做好三家联社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努力压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合规合法的原则,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完成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目前,XX市市区三家联社不良贷款余额 万元,要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多方力量,为农商行的成功组建,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贷款余额。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清收工作机制。

1、为推动攻坚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镇(办事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由各信用社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及信用社相关人员为成员,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配合工作。

2、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①综合协调组:镇(办事处)纪委; ②督查通报组:镇(办事处)党政办;

③清收欠款组:各部门负责人、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支村两委干部。

3、镇(办事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监督管理,实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每月一小结制度,即每周一上午召开清收工作组会议,对清收工作进行调度;每半个月对清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小结;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清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实行清收责任制度。

根据X年X月底不良贷款统计情况,市区三家联社要逐笔建造不良贷款清收台帐,按属地关系进行任务分配,保证在 年 月底最大限度地完成清收任务。

(三)多措并举,严打逃废行为。

1、对于公职人员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归还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坚决予以纪律及行政处分。

2、企事业单位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督促企业主动归还或落实债务,有恶意逃废债务的,要采取依法起诉等方法进行清收。

3、私贷公用类贷款形成不良贷款,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落实还贷,由不良贷款 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限时清收,如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行政、法律处理。

4、七所八站、村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按归属地进行分类,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清收任务至各村,由各村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清收,可采取用其拥有的房产、土地等优质资产进行置换等方法进行清收。

5、借冒名及垒大户形成的不良贷款,此类不良贷款应首先落实债务,对确实无力偿还的和有能力偿还但逃避责任的区别对待处理,并采取法律手续进行清收,涉嫌违法的将坚决严厉打击。

6、在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市区三家联社要采取积极措施,对能主动归还不良贷款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可采取优惠措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清收合力。

1、各管辖地派出所要开辟侦办涉及农村信用社欠款案件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尽快甄别。对恶意逃废债务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迅速侦破;对可能转移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用侦查手段,防止债务流失;对重特大犯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对可能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开展布控。

2、各管辖地人民法院要加强农村信用社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诉讼保全,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坚决打击危害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侵犯农村信用社财产权益纠纷案件,防止企业和个人以各种方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

3、镇(办事处)纪委、监察室要严厉查处党政干部拖欠农信社贷款,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例。对拖欠或担保造成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限期 归还,逾期不还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意见上报区纪委;对因行政手段干预形成的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按照“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限期清收,逾期不还的要追究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国土资源所、工商所等部门要积极为农村信用社接受处置不良资产办理相关手续,并按上级文件精神不打折扣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6、镇(办事处)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监督和正确导向作用,营造清收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激励机制,实行奖惩并举。

6.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六

9月22日,湖南省祁阳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乡镇办场党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农商银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及各支行长、县清收领导小组人员等。这是该县今年召开的第二次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题工作会议。

祁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2012年以来举全县之力支持农信社成功改制和清收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每年清收不良贷款达一亿元以上。由于通过几年的清收,如今不良贷款均是“老、大、难、赖”的欠贷户,清收难度越来越大,效果较以前要差。今年来,县政府继续与各乡镇办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清收工作责任制,召开了3次调度会,开展了5次大督查,每天在县电视台播放清收进度和相关政策及典型事例。对下阶段工作,该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再动员、再鼓劲、再加压,全力以赴打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攻坚战;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排查,精准清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协调配合;要进一步突出清收重点,开展“清收百日大会战”活动,突出抓恶意逃债典型案例,抓违法违规贷款,抓已胜拆贷款案件判决执行,抓公职人员欠款,带动全面,确保全年清收任务圆满完成。

7.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七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xxxx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xxx县联社关于印发《攻坚不良贷款“双降”促成农村金融信用县不良率指标达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刀坝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优化我乡金融环境,遵照农村金融信用县验收组检查指导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县联社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督促、协调全社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社成立不良贷款“双降”工作组,实行社主任带队,信贷员包片,全员协调督促,团结协作。

组长:xxx

组员:xxxx

二、任务目标

xx月下降数为xxx年以来发放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的xx%,xx月为xx%,xx月为xx%。对因客观原因不能下降2009

年来发放的不良贷款,要下降xxx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填补。

1三、实施步骤

(一)各信贷员逐笔统计不良贷款,建立清收台帐;

(二)明确清收责任,签订清收目标责任状,具体清收任务数见下表:

注:利息逾期指利息逾期90天以上部分。

(三)制定清收措施。根据真实的不良贷款清单,按照清收的难易程度,制定一户一策的清收盘活措施。在清收到期贷款的同时,也要加大结息力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每五天举办一次碰头会,总结清收成果和不足,对在清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大家共同讨论,制定更加有效的清收方案,确保及时收回。

(五)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管片信贷员要收集可靠、充分的文字依据。

四、劳动纪律

在此次攻坚不良贷款“双降”工作期间,全员要端正态度自觉遵守我社相关制度,工作热心、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没有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请假,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违者按照我社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五、奖惩办法

严格遵循县联社关于印发《攻坚不良贷款“双降”促成农村金融信用县不良率指标达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考核方案,每位员工工资总额的30%及年终绩效的20%纳入本次不良贷款“双降”攻坚目标考核。对在本次“双降”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我社将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不能参与年终评先选优。

xxxx信用社

8.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八

清收处置奖励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力度,加快不良资产盘活速度,化解风险,全面提高资产质量,制定如下奖励方案。

一、奖励原则

(一)向价值创造倾斜原则。鼓励超值现金回收、已核销呆账回收、置换表外不良贷款回收。

(二)差别化原则。即按不同的回收方式确定奖励标准、按不良资产形成时间与回收难易程度确定奖励标准、按不良资产状态确定奖励标准、按考核指标情况确立奖励标准。

(三)奖励到位原则。为达到激励目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金直接奖励到不良资产处理部门及清收个人。

二、奖励范围

以2010年12月末为时点所有的不良贷款处置额、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处置额、已核销呆账贷款及置换表外不良贷款清收额。不良贷款处置额是指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回收的表内、表外(已核销、已置换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本息额。

三、奖励标准

(一)各级联社领导班子及不良资产处置部门

1.奖励工资提取标准

按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额的2%、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处置

额的0.5%提取奖励工资。

2.依据考核指标情况调整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标准

奖励工资分两个指标考核兑现。奖励工资的70%与市县联社清收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省联社根据不良贷款存量下达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其中清理后新增不良贷款下达任务比例高于6月末时点不良贷款下达任务比例。完成计划20%以内不计提奖励工资,并按完成清收计划比例与提取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工资相乘调整奖励工资标准;30%与全省完成清收计划平均数挂钩,高于清收计划平均数的按100%计算,低于清收计划平均数的按达到清收计划平均数相应比例计算,未达到清收计划平均数50%,没有奖励工资。同时依据三年补亏情况对市、县联社奖励进行调整。省联社在管理费中列支奖励工资总额的20%,县联社在工资中列支奖励工资总额80%。

(二)基层社奖励标准

按不良资产类别及清收处置方式分别确定奖励标准,以风险状态为主,时间长短为辅,风险越大奖励标准越高;同样风险状态,按时间长短确定,时间越长奖励标准越高。表内不良贷款由于借款人经营好转或通过减量运行及借新还旧,风险分类级次上调为正常和关注类的不良贷款不实行奖励,处置次级类贷款不实行奖励。下面说的收回本息额或处置额是指回收处置额剔除处置费用后净额。

现金和非现金处置方式奖励标准:

1.以现金方式回收处置的不良贷款,分为五个档次。

1档:收回损失类的不良贷款,按收回本息额的60%提取奖励工资。

2档:收回1996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不良贷款,按实收本息额的50%提取奖励工资。

3档:收回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间发放的不良贷款,按实收本息额的40%提取奖励工资。

4档:收回2000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间发放的不良贷款,按实收本息额的25%提取奖励工资。

5档:收回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原责任人以外其他人员收回按实收本息额的15%提取奖励工资。

2.以非现金方式回收处置的不良贷款,分为三档。

1档:非现金方式处置盘活已核销呆账和置换表外贷款,按提供有效抵(质)押物价值的10%提取奖励工资,重新落实有效保证担保的,按落实保证贷款本息总额的1%提取奖励工资。待现金回收后,再按相对应的现金回收方式剔除已提取奖励工资补提奖励工资。

2档:处置盘活表内信用贷款或抵押物无效、不足值的不良贷款,原信用方式的不良贷款,重新办理合法有效抵押担保,使风险降低的可按有效担保贷款额的5%提取奖励工

资;原抵押物无效、不足值贷款,重新补充抵押物使抵押物有效、足值的,可按原无效贷款额、不足值部分贷款额的5%提取奖励工资。

3档:通过呆账核销及收回抵押物抵债处置不良贷款,按核销和收回抵债资产不良贷款本金的0.5%提取奖励工资。

其他规定

(1)已适用上述奖励政策的,不再提取绩效工资。

(2)奖励工资在工资、手续费、理事长基金科目列支,照章纳税。

(3)责任人收回的责任贷款,不实行奖励,但可提取绩效工资,并对责任人减轻或免于处罚。

2.非信贷不良资产奖励标准

非信贷不良资产主要指抵债资产、待处理资产、其他应收款中的待结案诉讼费、案件挂账等。根据处置方式不同分为两档。

(1)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处置的非信贷资产项目,处置价值不足以抵偿贷款本息的,按资产处置价值的0.5%提取奖励工资;处置价值高于贷款本息的,等于贷款本息部分按0.5%提取奖励工资,对于超值现金回收部分按5%提取奖励工资;

(2)以核销或列损方式处置的非信贷资产项目,激励工资挂钩标准为0.25%。

3.已核销呆账及已置换表外贷款奖励标准

现金回收已核销呆账和置换表外贷款本金或利息,可按收回本息额的70%提取奖励工资;特殊情况可以提高奖励标准。

四、奖励工资分配 1.奖励工资分配比例

按规定提取奖励工资的20%奖励给省联社、80%奖励给县联社。

2.省联社分配

省联社领导班子奖励工资分配占省联社奖励工资总额的40%,职能部门(含办事处)占60%。省联社理事长、主任奖励工资分配占省联社领导班子奖励工资的50%,其他班子成员占50%。

3.县联社分配

县联社领导班子奖励工资分配占县联社奖励工资总额的40%,清收部门占60%。县联社一把手奖励工资分配占县联社领导班子奖励工资的40%。其他班子成员及清收部门奖励工资由县联社根据个人贡献度分配。班子成员有责任贷款的,责任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参加奖励工资分配。

五、奖励工资兑现申报程序及考核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励工资按季度考核兑现,年度终了补齐。每季度末,根据省联社奖励政策标准和清收计划完成

9.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 篇九

一、积极谋划,多方协调,营造“法企共建”的良好氛围

德惠联社将活化不良贷款、优化信用环境的思路和想法向地方党委、政府做以汇报,得到了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德惠市委祝永安书记为组长,德惠市人民法院徐相国院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社领导为成员的“法企共建”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法企共建”活动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法企共建,履约守信,建设信用德惠活动方案》。

二、先期准备,夯实基础,推进法企共建活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法企共建”活动取得实效,德惠联社提早动手,科学谋划,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德惠联社组织相关人员,将808笔,3386万元涉诉贷款进行先期排查,根据贷户和联保户综合还款能力,分为A、B、C三级。在此基础上,分别归类,设立不良贷款诉讼台账。与此同时,本着先易先易后难的原则,将A级户375笔,816万元中的钉子户、赖债户做为执行重点,全力清收,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活动过程中,根据涉诉贷款审理和执行情况,将涉诉不良贷款分为立案未判决,立案已判决、判决已执行和清收进度等情况一一详细登记。二是立足自身,强化督导。活动之初,联社班子成员和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分组包片,分别在岔路口、夏家店和布海召开片会,对法企共建活动相关环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认真指导,并要求各社抢抓机遇,立足自身,全力清收。会后,各社以法院执行为主线,信贷人员采取执行前对涉诉贷户催收、执行过程中坚持清收、保全同步推进,持续强化清收措施,尽最大努力压缩不良贷款余额。

三、创新模式,强化沟通,大力开展依法清收工作

为确保依法清收工作起到实效,德惠联社改变过去各社自行起诉,分散执行的工作方式,做到一统一、两集中,即:由风险管理部将各社拟起诉贷款统一提交到法院,集中起诉,集中执行,并制定执行日程表,法院根据执行日程表按期执行,强化了执行效果,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风险管理部抽调专人,负责联系法院,并印制了“法企共建”活动联系卡。在德惠联社的积极协调下,德惠市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的做法,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小组,为农村信用社开辟了“立、审、执、结”绿色通道,对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诉讼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二是缩短立案审查时间,及时立案;抢抓进度,在审理阶段成立专门办案组,快送达、早开庭、早结案。三是专项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抽调5名得力人员组成驻德惠联社执行组专门执行。四是为保证执行效果,执行局局长、科长、办案人跟踪督导。

在德惠联社的积极协调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围绕清收的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兵力,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方式,推进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一是协同配合,现场动员。依法清收过程中,联社一把手、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和法院主要领导深入清收工作一线,亲自部署。在岔路口镇清收时,召开了现场动员会,赵欣副院长要求全体干警紧密配合,以收回不良贷款为主,采取庭前调解、说服教育等多种措施,力求清收一户,见效一户。二是秉公执法,强力执行。松柏信用社于2004年发放赵某一笔98万元抵押贷款,到期未还,起诉执行用于抵押的浴池,价格由评估的378万元降至287万元,三次流拍。借款人以此为由,要求将抵押物解封退回,并到法院以跳楼相威胁。结果法院顶住压力,坚持为信用社诉讼保全。三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法院出动14名干警和三辆警车,分组包片,逐乡逐村集中执行。针对春耕时期白天贷户难找的实际情况,执行组利用清晨、午休、夜间开展工作,克服了道路泥泞等诸多困难,实行全天候清收,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区别对待,重在实效。对涉诉贷户及时还款的,适时予以说服教育;对有还款意愿,但即时还款有难度或能够提供公务员担保的,及时跟进催收,并与担保人签订还款协议;对有还款能力,无还款意愿的观望者,适当加以心理疏导和执法压力;对拒不还款的,坚决执行,依法处理。同时,为了尽快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法院赵欣副院长亲自带队,把法庭开进农家小院,在开庭审案的同时为农户普法。五是大额贷户,重点攻坚。升阳信用社以前年度垒户贷款632.9万元,虽经信用社多次催收,但借款人不愿还款,实际用款人因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无能力还款。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法院与信用社联手,一方面将借款人提请诉讼,另一方面查找实际用款人,明确要求限期内还款,否则将强制执行全部借款户。迫于强大的法律和社会压力,实际用款人将价值759万元的7套门市楼、29套住宅楼,抵偿全部贷款本息。

四、内部挖潜,全员参与,充分发挥清收的主体作用

德惠联社以“法企共建”活动为契机,主动不被动,依靠不依赖,充分调动全辖员工,用足用活省联社清收政策,多策并举,积极清收。一是考核清收。与干部员工的工资奖金挂钩,并全员上划考核金,即联社班子成员每人上划2万元,机关科长每人上划1万元,各社主任每人上划5000元,并根据清收进度按月兑现奖罚。二是行政清收。以业绩论英雄,奖惩结合,采取严惩一批,警告一批,提拔一批的方法,即:对清收效果不明显,打不开工作局面的3名信用社主任予以免职;对不良贷款较多,管理能力较差的30名信贷员上收放款权限,只收不放;对清收力度大、工作能力强的4名信贷员和主任助理及时提拔,破格任用。三是全员清收。实行联社班子成员包片,机关科长包重点社,信用社主任包重点村、重点户,其他员工招标清收的方式,激发全员清收工作积极性。

各项清收措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到位,員工清收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4月中旬,通过自主清收,收回不良贷款470万元,协议收回不良贷款50万元。

五、主动出击、多策并举,努力打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法企共建”活动中,在清收不良贷款的同时,德惠联社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打造诚信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德惠联社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统计政府机关、乡(镇)、村、组干部欠款,并与行政考核相结合,强化清收。使社会各界对深入开展“法企共建”活动、优化诚信环境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成员单位成为活动的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

二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活动中,德惠联社与法院联手,展开了强大的法律宣传攻势,对外公布了法院开展信用社贷款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让一些赖债户、钉子户看到了德惠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更看到了人民法院执行必果的司法公正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这种氛围下,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难以赖账。岔路口、大青咀、同太3个乡镇22名涉诉贷户和担保人迫于压力,归还了5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本金32万元,利息9.6万元。

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活动过程中,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相继进行报道,德惠电视台对活动进行了跟踪采访,并多次在新闻栏目中滚动播出。德惠联社编印了《“法企共建”活动简讯》,在《德惠农信报》开辟活动专栏,用于指导、宣传、推动工作。米沙子信用社、郭家信用社辖内的一些观望贷户看完新闻报道和一些被强力执行贷户事例后,在第一时间还清了所欠贷款全部本息32.6万元,强大的舆论宣传推进了信用环境的好转。

这次“法企共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4月中旬,累计清收不良贷款512笔、2,282万元,其中五级分类不良贷款2,134万元,完成计划55.4%。协议收回50万元,收回抵押物1,032万元。不良贷款清收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实现了“三降一改善”的目标,即:不良贷款余额下降,不良贷款占比下降,陈欠贷款户数下降,信用社经营环境根本性改善的目标。同时,信用社干部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增强,干部员工贷款管理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得到增强,自身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

10.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篇十

为提高农信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农信社向农商行的顺利过渡,按时挂牌,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以下清收措施:

对内的组织领导及考核:

1、强化对员工的责任考核,按职工所分管的片区建立分户清收台账;

2、加强对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将五级、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按月分解到旬、月,按旬未完成任务的及时预警提示,按月未完成任务的除按县联社下达的考核标准外,按社内的制定的细化标准考核;

3、加强劳动纪律考核,在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无特别重要事务的,不得请假。

对外沟通与协调:

1、加强与村组、驻村干部及逾期借款人的联系,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清收;

2、采取先易后难,整村推进,分户落实的方式清收;

3、对逾期贷款要认真进找原因,是内部原因造成贷款逾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要有的放矢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清收方案;

4、将政策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农商行组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清收相互促进。

河东分社

上一篇:校园关于交通安全知识演讲稿下一篇:中学生语言故事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