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史浅谈(共5篇)
1.浅谈中国古典诗歌的“神韵美” 篇一
关键词:自然之美 生命韵致 神韵美 物我契合
“神韵”这一诗学理论用语,来自于人的一种生命状态及魏晋士人对它的审美欣赏,是一种自然之美,同时这种美同其他美一样可以转化到各个角落:诗文、书法及绘画。中国审美文化的三个部类无一不渗透着神韵,绽放着人类生命的韵致,尤其是中国古典诗歌中流淌出来的韵致美,妙不可言。
中国古典诗歌自谢灵运、鲍照开创山水诗风之后,“神韵”即逐渐成为“诗歌最高境界”。“诗人以神韵为心得之秘”,它把人的生命意识、人生情致与山水之美融为一体,显示出其意蕴深长、若隐若现的审美韵味。陶渊明诗“虽隐约微婉,而其气不可掩……”其实是陶诗达到了一种返璞归真、物我相融的境界。诗人已将“我”之生命与宇宙自然合而为一,形成闲淡、清远、通达、放旷的神韵美。一旦人们返璞归真,物我皆忘,物我一体,那么,也就是说他从基本上破除了对个体生命的执著,而将自我的生命与宇宙融合为一,使心灵复归空灵。在这种空灵的境界中,理与情俱已冥灭而化,从而得到了了一种解脱之乐。朱光潜曾说过:“渊明诗中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诸句都含有心为物宰至理,渊明灵心迸发,一语道破,我们领悟到一种情趣、一种胸襟、一种具体的人格。”确实如此,在陶渊明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诗人忘怀一身之荣辱、得失、贫富甚至饥寒饱暖,他早已将“我”浑然融于自然之中。
中国古典诗歌发展到盛唐的王孟山水田园诗,则以高洁虚旷的胸怀,在对山水景物的审美观照中静观自得,并因此形成艺术作品中意境圆融平淡,含蓄冲和通达的美感特征,也即诗之神韵。
清代力主神韵的王士祯举李白《夜泊牛渚怀古》和孟浩然的《晚泊浔阳望香炉峰》作为“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典型,说明富于“神韵”的诗歌表现特点是“色相俱全,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画家所谓逸品是也。”我们不妨看看孟浩然的《晚泊浔阳望香炉峰》。诗歌看上去似写庐山,实则处处言情,表现诗人对曾在庐山住过的名僧慧远的仰慕及由仰慕所导致的对超然物外的向往,正因诗人有如此诗情,故而诗人虽乍见庐山,但眼前所见景物都蕴含了让人回味不尽的深长韵味。他诗歌结尾:“东林精舍近,日暮空闻钟”二句,诗人着意表现自已对慧远的怀念,但这怀念完全融入眼前所看到的东林精舍故址与耳畔听到的梵寺钟声,表现得连一点痕迹都不露,读者只能自己去领悟、去体味那深远悠然的言外之意。诗人以恬淡的笔触表现静穆悠长的韵味,并且把自己的情怀融化在景物之中,使景物也染上了一种清远的神韵。
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更是令古今无数读者叹服,因为“诘摩之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他的诗多半表现一种空明的境界和宁静的美感,并且观察细致,感受敏锐,如同画家一般善于在动态中捕捉自然事物的光和色,形成极富山水田园风光的情趣之美,令人体悟到无限的人生情韵。比如他的诗句:“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山路原无雨,空翠湿人衣”、“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在这些诗句中诗人通过鲜明如画的景物描绘表达亲切亲切微妙的心理感受和艺术想象。如“白”和“青”并非落照、潮水本来固有的色彩,而是诗人的直觉印象,但这样的词却传神地写出水天一色的空明意境;日色本为暖色调,可在幽咽的泉水声中,诗人却以为它已“冷”,在幽深的青松之上带有凄冷的色调。至于山中的秋色在白石红叶映衬下的空翠清润、欲湿人衣,白云雾霭时有时无,就像用水墨点染出山峦的浓淡静穆,都是极富想象力的创造,诗人深入以自然界的万千变化之中,写出具有诗的情调和意境氛围的物态天趣,宁静优美而神韵飘渺。
2.中国诗歌史浅谈 篇二
关键词:中国古典诗歌;英译;音象美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也是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中国古典诗歌是中华文化宝库的一颗明珠。中国古典诗歌的非凡魅力不仅深深吸引着中国人,而且也为西方人所倾倒。长期以来,为了使更多的人能够欣赏到这一文化瑰宝,中外学者一直在致力于中国古典诗歌的翻译。
英汉属于不同的语系,且中国和英语国家有着不同的语言背景,历史文化和社会习俗,致使诗歌生于不同的文化土壤,这种差异的存在导致了诗歌的难译性。现存的许多诗歌翻译往往只注重了达意的准确性,没有考虑到保留中国古典诗歌很重要的音象美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借鉴了前人的翻译理论及翻译实践,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翻译标准和音象美做了简要介绍。
首先,一篇好的诗歌翻译是要遵循翻译标准的,那么中国古典诗歌的翻译标准是什么呢?那就是严复的翻译“三字标准”——信、达、雅。下面我们来细致讨论一下这个标准。“信”,是指“忠实”,在翻译的时候,要准确的理解上下文的意思。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一定要弄清楚原文表达的是什么”。理解每一个句子中的文化内涵。比如有一篇文章中的一个短语“get to one’s feet”,有的学生翻译为“到达某人的脚跟前”,就完全是“弃原文而不顾,想当然”了。这种译法出现了两个错误:一,没有理解动词的真正涵义;二,对这个短语非常陌生,导致的结果是翻译错误。它正确的翻译是“站起来”。所以,“信”—“准确理解英语原文”,是翻译的必要条件。错误地理解原文,译文肯定是错误的。
“达”,是指“通顺”,要通顺流畅地表达原文的意思。比如,Light travels faster than sound,这一个句子,要理解并不难,即“光比声音传得快”。但是,好多学生,由于对 travel这个词理解上的错误,结果翻译为“光旅行起来比声音快”。要知道,travel 除了有上面两种汉语意思外,还有“传播”的意思。所以“,达”———“通顺汉语译文”,是翻译的结果。所谓“汉语之言,要达英语之意”,千万别要让译文显得古板、僵化,甚至完全“不符合汉语语言逻辑”。
再说说“雅”。严复三字标准,这个字后来成为许多翻译批评家争论的焦点,然而,我认为,“雅”这个字,在文章翻译的标准中尤其重要。就是说:文章翻译中,译文要“优雅”,要“语言美”,甚至要“有韵味”。一般的译文中,明显发现,有的学生翻译出来的句子非常生硬。在文章翻译中,要做到“雅”,尤其不易。毕竟英语和汉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要找到象英语那么好的节奏和韵律,都非常不易。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语言艺术工作。翻译涉及两种语言及其文化背景等各方面的知识,有时非常复杂。所以,译者要想收到理想的翻译效果,常常需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仅仅懂得一些基本知识是不够的,必须通览群书,了解不同国家文化间的差异。在翻译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题材的内容,我们知道文学作品之类的翻译,在翻译质量上往往难以把握。
当一首诗歌符合了上述的翻译标准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称得上是一篇好的诗歌翻译了呢?不然。一篇好的诗歌翻译还应该保留中国古典诗歌所特有的音象美。关于是否应该在中国古典诗歌英译中再现原作的音象美, 中外译者的看法分歧最大。首先是格律诗体派, 国内以汪榕培、许渊冲、吴钧陶为代表, 国外以Giles 为代表, 该派译作具有两个最突出的特征:一是保留韵脚( 行末押韵) , 二是基本符合传统英诗的格律; 其次是自由诗体派, 国内以杨宪益、丁祖馨、王守义为代表, 国外以Waley为代表, 该派同格律诗体派的最大区别就是译作放弃原诗的韵脚, 不拘泥于行数的限制, 但是保持一定的节奏, 追求最大限度地传达原诗的意义。笔者认为, 附着在诗歌语言上的语词的形式特征、语词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它们的音韵排列组合方式所构成的音象是诗歌的诗性和诗质的重要标志, 离开它们诗歌就不能称其为诗歌了。中国古代诗人对诗歌中的每一个字都精雕细刻、力求完美, 真是“吟安一个字, 捻断数根须”。正是因为中国古典诗歌变化无端的音韵之美, 才使人闻之变色, 或喜上眉梢, 或泣下沾襟; 也正是音象美使得中国古典诗歌千古传诵。因此, 在中国古典诗歌的英译中, 如果无法再现原作的音象美, 那么译本就丧失了中国古典诗歌特立独行的标志性特征, 其对外文化交流的价值就无法体现了。为了让译入语读者领略中国古典诗歌与众不同的魅力, 在诗歌音象的处理上, 译者既要力求保留原诗的优美格律, 又要考虑到译入语读者的审美要求。
中国古典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押韵。虽然, 英语的音韵之美重在于头韵 , 但英诗中也有腹韵和尾韵。就像英国著名诗人Alfred Tennyson (1809-1892) 的诗The Eagle, He clasps the crag with crooked hands / Close to the sun in lonely lands / Ring’d with the azure world, he stands / / The wrinkled sea beneath him crawls / He watches from his mountain walls /And like a thunderbolt he falls.诗人在第一和第二诗段分别运用了hands / lands / stands 和crawls / w alls /falls 这两组尾韵, 读起来如汉诗一般跌宕回环。尾韵在诗歌英译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也是汉诗英译的基本条件。但是即便如此,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押韵效果方面, 西诗远逊于汉诗。虽然西诗和汉诗都能押头、尾韵, 但是汉诗是以一元韵式为主、多元韵式为辅; 而西诗中由于单词绝大多数是多音节词, 而且同音词的数量太少, 因此其押韵格式趋于多元韵式。此外, 汉字都是开音节字, 基本上没有结尾的辅音音节, 而英语单词中存在着大量以辅音结尾的词, 因此, 在中诗英译时, 韵脚的响亮度和持久度都会受到影响。面对这些差异, 译者在翻译中国古典诗歌时, 应该尽量采用以元音结尾的单词作韵脚,每两诗句押韵或者隔行押韵, 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汉诗的音象美。辜正坤就曾试着将唐朝诗人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译为:
Word came from the North: recovered was many a town,
When I first hear the news, I let my tears wet my gown;
I turn to look at my wife: bitter grief is found no more,
Rolling up verse books we are both wild with joy in roar.
Let’s sing and drink to our heart’s content on this fine day,
Accompanied by spring we’ll soon be on homeward way.
From Gorge Ba through Gorge Wu our sails will quickly fly,
Straight to Luo yang we go after Xiang yang is passed by.
尽管英译本没有原诗简洁、工整, 但是译者用了town / gown, more / roar, day / way, fly / by 四对尾韵进行押韵, 其中三对皆以原音结尾, 同时用英语中的轻重律较好地摹仿和替代了原诗的平仄律, 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诗的裳、狂、乡、阳一韵到底、起伏跌宕、掷地有声的韵味, 将诗人发自内心的快乐表达得淋漓尽致。
中国古典诗歌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对仗工整、格律优美, 如果译本连古汉诗最基本的要素都摈弃了, 那么这种翻译活动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通过翻译活动的国际文化交流的目的之一就是传播源文化中所特有的东西, 让译语国的读者不仅领略源语国不同的文化,而且感受源语国所特有的文学表现形式,这样才算是完整的文化交流。因此,译文在顺应译语国新的文学潮流的同时,应该尽量保留源语作品最与众不同的写作风格。(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辜正坤. 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M].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2]林语堂. 论翻译[A] . 林语堂名著全集语言学论丛[C].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3]马红军. 从文学翻译到翻译文学[M].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4]张培基. 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7 - 11
[5]叶子南. 高级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 8
3.中国诗歌史浅谈 篇三
我们应该如何客观公正地认识和评价文学史上李白、杜甫等优秀诗人及其经典诗歌作品?最近几年整个中国诗坛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新课程背景下的中学诗歌教学怎样操作?对高考作文中用诗歌答卷是否应当作出限制?就此问题,笔者采访了部分教授、专家(以姓氏拼音为序编排)。
方智范(华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过去由于受文学思潮和文学创作方法的制约,诗歌赏析一般存在两个误区,即现实主义与非现实主义的两分法和形式与内容的两分法。我们要走出这两个误区,解读作品的思路要多样化。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修养,多学习一些诗歌理论和东、西方的美学知识,这样才能从容地分析中国诗歌。要注重通过意象、意境把握诗词,注重韵律与情感的关系,明确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割性。
黄玉峰(复旦大学附属中学语文特级教师):我读了李白的900多首诗歌,对其中有代表性的作品我都反复地思考和揣摩。也细读了别人对他的评价,比如《新唐史》和《旧唐史》里对李白的评论,一些墓志铭和碑文里面对他的记载等等。后人对李白身世的介绍,基本上都是依据了李白自己的说法。比如“李白姓李,是李暠的第九代孙”这个说法是李白自己告诉别人的,因为当初他从西域回到中原的时候是没有姓的。从另外一处史料看,当年李白的母亲曾经指着头上的一棵李子树的树冠说,“我们就姓李吧”。由此可见,李白姓不姓李,我们无从知道。
我对李白的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新的发现,只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把资料重新组合,在此过程中发现过去仅凭某些资料对他的评价是欠妥当的。传统观点认为李白非常有骨气,非常清高,从“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看,他好像是不愿意做官的,好像他从来不去求人。但我发现他在很多诗里,流露出了谄媚的一面,在很多场合是有求于人的,而且有的时候也会运用一些奉承拍马的语言。当然,我们不必对古人作过多指责,但反过来我们也不能说他很有骨气。另外,李白至少有十几首诗谈自己杀人,“手挥白杨刀,清昼杀仇家”。那么,他究竟杀过人没有?我没肯定他杀过人,但李白自己说他杀过人,他觉得这是很豪迈的事情,是英雄豪杰的表现。
李白的大部分诗歌写得相当好,我要探讨的是他的诗歌为什么写得好。李白实际上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个人主义者,当他内心受到了压抑,个人的享乐追求达不到的时候,他就对社会不满,通过诗歌发出了强烈反抗的声音。这个声音,其实也是人们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发泄的一种个人情绪。因为在每个人潜意识里,都有一种要实现自己的价值观或者目标的愿望,如果不能实现,就要发泄。当我们看到李白这些诗歌的时候,好像他说出了我们每个人的心声,因而就会得到一种快感。
我想用自己的方式把中国古代的著名诗人和词人介绍给平民百姓,谈了中国的大诗人李白之后,将介绍杜甫,然后介绍苏东坡。介绍李白,我是想还李白真面目。现在有很多人的真面目我们实际上是看不清的。我始终认为,还历史人物真面目是没有错的,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还了他一个“真面目”,是不是扭曲了他。有人说李白在中国文学史上已经有定论了,我认为对李白的评价是可以有不同意见的,大家可以探讨,但不必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别人。
我对杜甫的评价与文学史上对他的评价基本一致,因此我就不会谈“还杜甫真面目”的问题。我研究杜甫侧重的是他怎样处理个人与家庭、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当这种关系出现矛盾的时候。比如,杜甫看到了因战乱导致家破人亡的景象(“三吏”“三别”),却又鼓励别人从军打仗。可见,杜甫的思想是很矛盾的,因为他不得不考虑“有国才有家”。杜甫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流浪逃难中,有时,他受的苦比普通老百姓还多。他深深体会到自己就是一个最底层的老百姓,所以并不是他故意要为老百姓呐喊,而是他作为老百姓中的一员在为自己呐喊。
杜甫的诗歌,我着重研究了那些别人不大注意的,比如《同谷七歌》。这首诗中写到同谷(今甘肃成县)那个地方,人没有东西吃,只能和猴子抢树上的栗子充饥……像这样的辛酸,杜甫深深地感受到了。杜甫本身就是一个底层的文人,所以他能够写出忧国忧民的诗歌来。历史上把杜甫称作“杜工部”,“杜工部”只是一个空头衔,“杜拾遗”虽是实职,但当时兵荒马乱,而且只做了一年半。杜甫与那些长期为官的人是不同的。
通过杜甫的诗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杜甫所处的时代,弱势群体遭受的苦难达到了我们不能想象的程度。当今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我们也是应该给予关怀的。
苏东坡很旷达,曾经身踞高位。他既善于享受生活,又能够关怀别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在处理个人得失时能做到“任运顺时”“随遇而安”“宠辱不惊”,他为老百姓做了很多事情。
刘国正(著名语文教育家、诗人、杂文家):南京搞诗歌教学,搞得非常好,着重的并不是怎么教,而是叫学生多读。我参观一个小学三年级的活动,叫诗歌联诵。有三十多个小孩子围一圈,每人抢着背一首诗,最长的可以背《木兰辞》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背得非常熟练,而且带表情,字读的也很准确。当时我以为仅仅是孩子们的一次表演,问他们,“你们就会这几首吗?”他们说不,已经背了五十多首了。诗歌教学不要讲究那么多,要让他们反复的朗诵,达到背诵的程度。必要的地方点一下,比如字的念法,还有这首诗的意思。还有要教给学生一点诗的知识,如什么叫平仄等。借鉴以前传统的教法是可以的,但有的地方提倡学生摇头晃脑,那是过去私塾老先生的教法,并不是一读旧诗就要这样,把小孩搞得很丑,不要这样做。
李新宇(南开大学中文系教授):十几年来,也就是写完《中国当代诗歌艺术演变史》之后,我对诗歌已经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个人对诗歌的理解与当下流行的诗歌观念有较大距离,所以评价也很不同。在我看来,中国当代的大多数时间段里没有诗人,也没有诗。北岛等人的崛起算是对几十年历史的一点填补,但在朦胧诗后,诗歌的主流却又走上了一条下滑的道路,尽管很热闹,能够留给历史的有价值的东西却不是很多。现在的诗歌创作不是没有佳作,但整体上似乎处于无路可走的状态。
陆志平(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语文教育专家):白话文运动以后,诗歌这种思想表现方式已经很少使用了,现在的诗歌教育和学生对诗歌追求的热情、表达的能力都不太理想。中小学语文教学中让学生写诗的安排也比较少。当然也不排除学生中有诗歌天才,但面对国家统一考试,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把自己的思想更好地表达出来,没有必要用诗歌来写作文。诗歌这种表达方式更多的是情感、情绪、形象,不容易把深刻的道理说清楚,很多人不能很好地把握。而且有时候命题和诗歌的表现方式也不切合,有的命题不一定能写成诗,或者说是很多人不能把它写成诗,只有很少的大诗人在这种明确的规定下能写。再就是
诗歌这种表现形式会给评卷带来困难。高考对语文教学的影响太大了,而且对现在的高中生普遍提出诗歌写作的要求为时过早。如果要对学生的诗歌创作进行引导,可以在平时的作文教学中进行,个别人的兴趣爱好在大面积考试情况下可以不去考虑。
莫砺峰(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腹有诗书气自华”,中学语文课本里选的一些经典诗词都是应当背诵的。年青人记忆力好,背诵上百首诗歌是有必要的。但不要给学生规定硬性指标,要启发引导学生,让他觉得背诗词是一种愉快的诗歌欣赏。
我们传统文化中比较优秀的成分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古典诗词中。中华民族的思维特征带有一种审美的倾向,古人对于生活意义的认识,对人生态度,很大程度上是审美的。真善美是结合一起的,这在在文学作品中可以得到体现。提到李白、杜甫、文天祥,提到艾青和臧克家,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他们的诗歌。语文知识学习是通过审美来接受的。受到真善美的感染,经过潜移默化,语文教学就会起到春风化雨的作用。
谢冕(北京大学教授、著名诗人):当代诗歌创作非常丰富,诗人们热情很高;公开发行的诗刊和民间诗刊非常多,各地举行的诗歌研讨会也很频繁,从这些方面来说,中国当代诗坛并不萧条,但也称不上繁荣。诗坛繁荣意味着涌现出一些大诗人或者说比较优秀的诗篇很多,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大家可能会觉得没有出现大的、有影响力的诗人,没有出现引起大家普遍关注的优秀诗篇,是不正常的。的确,当代诗歌作品很多,但真正写得好的不多。这可能与诗人的创作主题有关,有些诗人太关注个人情感,热衷于表达一些别人琢磨不透的思想,甚至有时太自恋。由于当代诗人创作思想有偏颇,在艺术上过分追求离奇古怪的风格,虽然写诗的热情非常高,但作品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
张清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近几年,中国诗坛处于一种急剧分化和动荡变革的状态。朦胧诗人已经开始退出诗坛,他们的注意力已转移到别的领域。影响诗坛的主要是所谓的“第三代诗人”,即通常所说的知识分子写作和民间写作。当这两派分裂时,出现了激烈的争论:一派趋向于雅,一派趋向于俗;一派趋向于精神追求,一派趋向于日常生活;一派趋向于书面语,一派趋向于口语。正当这两派争论不休时,一批“七零后”诗人登上了诗坛,而且很快产生了较大影响。这期间还有一些被遗忘的人,即“中间代”。“中间代”是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实力派诗人,没有很大名气,但有创作实力。另外,网络写作是跨时代的,各个年代出生的人都可能在网上写作,其共同点是写作伦理不强,作者不必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所以网络诗歌显得比较粗糙、语言比较野蛮。网络诗歌是一种新事物,它有自身的活力,需要经过去粗取精、自我淘汰、自我完善的过程。
4.当代中国诗歌的困惑 篇四
诗歌创作本身困难重重,尤其当诗人把个人写作放到文学史的进程和当代生活的整个背景中来考虑,他的每一步都可能前面是悬崖,后面是深渊——假如一个人糊里糊涂写出好诗,当然不错,但出自糊涂的诗作不大有希望成为文学传统(诗学)的一部分——了解当代诗歌,从了解当代诗歌感到棘手的难题着手或许最有意思,难题就是破绽吧,而破绽即通道。这里讨论的三个当代诗歌的“困惑”与“知识界”的近期关注热点多少存有血缘上的联系,或可增添一点交流的余地。
自己的生活
我们从讨厌的地方开始。谈中国诗首先讲老外,这太糟糕了。
德国诗人歌德展望过一种题材、主题和写作技术摆脱地方性樊篱的世界文学,他的《浮士德》确实称得上是一部国际化的作品。我们这些其它国家的读者同意自己身上活跃着一个靡菲斯特。我们身上也活跃着一个哈姆雷特,一个猪八戒。歌德的成功在于发现和塑造。生活在欧洲的美国诗人庞德,算是最具有国际化写作风格的现代诗人。他写从古到今,从西方到东方的差不多所有事情。庞德的朋友艾略特和庞德一样从美国到欧洲生活,不同的是他如愿以偿,将他对现代社会的观察和评价作为“人族礼”丰富到了英国保守主义的文化传统。他的作品描述了工业社会里人类共同的生存困境,越过国家、民族和文明的界线,他技巧新奇、大量用典、处处涉及唯有个人意义的地点的诗作唤起普遍同感,他的诗也被认为具有“国际性”。反艾略特的奥登一路诗风更是洋溢着“国际化文本”的超地域色彩。其中受奥登提携、被前苏联驱逐到美国的诗人布罗茨基身上融合的国际化因素最为多样,他征服中国诗人的魔法说穿了,就是“国际化的写作风格”。他的写作融会了两种社会制度的生活体验,英式和俄式两种文学传统,英语和俄语两种写作语言的表达优势,他从当时苏联社会必然导向的抒情诗过渡到美国社会容易导向的叙事和评论时事的英式“民主”诗歌风格,完美地实现了当代东方诗人,尤其世界情结扎根在意识深处的中国诗人的写作梦想。鉴于当代中国诗歌在八十年代的启蒙老师是欧美诗歌,后来加上异国情调生活方式的诱惑,中国诗歌日益严重的“国际化”忧虑显得顺理成章。顶尖诗人和刚刚起步的诗人在他们的诗作和诗论中不时透露相应的几个念头:将实实在在的欲望和虚幻的灵魂对立起来,塑造享乐(邪恶)与良知(真理)的人性之斗争,像歌德;利用全人类的文献,探讨人类的历史和幻想在虚荣心引导下的错误,像庞德;展示现代生活的荒芜和时间为生存安排的悲剧,像艾略特;在潜意识和超验的心理、精神层面重新进行抒情诗写作,像超现实主义的艾吕雅和清新粗浅的勃莱;运用关于语言的语言(一个滑稽而难听的名词——元语言)写所谓关于文学的文学作品(但又不是文论),目标是成为作家们的作家(自大到这样的程度,要做小作家的文学标准和写作源泉),像博尔赫斯;既然所有地方的人都生活在城市和城市的阴影里,那就写城市缭乱、快速的悲哀,像纽约派的奥哈拉和大名鼎鼎、随随便便的阿什贝利……
坦率地讲,国际化写作风格的确非常诱人,它也不是不能通过恰当的途径成为地区性语言的诗歌的某一个写作目标,问题在于这个宏伟目标是不是帮助我们有力地探索自己的情感。如果这个目标反而在我们和我们的生活之间塑起一道隔墙,或者还要危险,迫使诗歌和写作接受以“人类的普遍性”名义实施的制度化标准,那它就蜕变成了一个坏目标。诗人或许可以从畅销商品获得关于“人类普遍性”的忠告——敢于讲人类的普遍性,转换成另一方面的具体细节就好理解了,即谋求出版、朗诵,甚至翻译和出国开会、最好有那么一些外国人的灵魂被打动了,那么诗人就不必害怕向商人学习——商品卖出去的原因一是有用,二是实用。然而诗人一定会向庸俗、马上流行所附带的低格调战斗。可是商品的启示还有着更深一层意义。九十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中国诗人感觉到诗歌写作的天才和技巧,包含了“写什么”(内容选择),而不仅仅是“怎么写”(完美的形式)。由“国际风格”产生的具体写作问题表面上是“怎么写”,后来变成不少诗作无论哪个方面都乏味的真正弊端,却是“写什么”。一些诗人只写在任何地方都存在的东西,少数是题材,多数是主题。另一些诗人讨厌国际化腔调,又反过来只写中国的特殊的东西,多数是题材,少数是主题。前者和后者都不排除在某个时候产生奇迹般作品的可能性,让人担忧的只是出自极端准则的奇迹难于避免暴力的品格。
松弛地考虑写作范围,写我的和我熟悉的生活,本地和国外“题材”作为有效的写作资源会朴实地涌出记忆。“写什么”这一困惑随之上升为一个明确的、无休无止的疑问,写这些东西有什么意思?有什么意思?诗人的探险从这一困惑开始,写啊写啊,作品一部部完成,他仍然不知道他的那些在重复掂量的时候变换着记忆和语言中的位置的经历究竟有什么意思。就像张曙光那首写女儿出生的非凡诗作《给女儿》突然写到一位记忆中的客人,一次旁听到的谈话,从西藏农奴制的闲聊引出医院弗尔马林气味:母亲的死。多么可怖的跳跃!他想到这些但不知道——不完全是假装不知道——它们的意思。
而母亲平静而安稳地躺着,展示出
死亡庄重而严肃的意义
或是毫无意义
那时你还没有出世
每一个诗人都渴望了解他感兴趣和不感兴趣但只好注意的事情,他的经历,他的现实。有时他不得不远远地离开目前的生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干一些好似毫不相干的事情。他真的钻进时光隧道到过去纠正先辈和童年的错误,或站在未来回答现在的提问。然而他是从他的生活出发,并最终回到他的生活,那样他才有资格怀疑他所有努力的意义。
叙事技巧
不论诗人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生命在他所在的地方怒放或是衰败,他的情感从那里的各种意义的白天和黑夜中产生。他打算写他了解的东西,就必定涉及到他认为有意思或摆脱不了的相关场所。即使他把写作范围限制在虚构的历史舞台上或幻想的世界里,也总是有意无意地暴露他自己的境况:拥有的和奢望拥有的场所和经历。接受采访时诗人可以满不在乎地讲,见鬼,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为什么创作一首诗要联系到如此无聊的生活现实。遗憾的是只有坏诗人每一首诗都能够实现斩断作品与现实的联系。近几年旅居国外和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诗人多数写得越来越差,关键的原因就是他们还在写他们已经不了解的中国现实。国外读者或许还能认同他们写的那些异国色彩的中国生活,国内读者当然不买帐,他们会说“修辞越豪华越苍白”。他们希望从国外汉语诗人那里看到汉语写国外生活的效果,看到另一类型的汉语诗。令人费解的是国外汉语诗人一写国外就写成惊羡不已的观光记录,和国内不入流的诗人一样,糟透了,好像他们是一群没有烦恼、没有尴尬的游客。他们是害怕触及他们生活的痛楚呢,还是固执而片面地相信诗必须是“纯粹和纯洁的”抒情诗?
其实现代诗的革命成功地减弱了抒情诗的夸张和抽象。往抒情诗里加进叙事成分,或者通过叙事来实现意思和情绪的跳跃,诗看起来既不那么神经质,也拓宽了抒情诗的领域。九十年代汉语诗歌取得如此不同凡响的进展,部分原因在于诗人叙事技巧的成熟。最好的诗人的叙事技巧简直令人惊叹。八十年代,大家还只会写抒情诗呢,写得尖锐就了不起了。那时我们还年轻,只有愿望、热情、不满和愤怒,而没有经历、回忆、思考和判断。那时除了个别早熟的诗人,诗人采用叙事的写法,要么简单到日记的程度,彻底消灭了想象力,要么用老外的套路写老外的事情,像儿童的恶作剧。九十年代,一代诗人到了中年,慢慢结束了不算太长(十年左右)的学徒期,更多一点的诗人终于能够写出当代生活的现代诗了。过去穆旦做过努力,汉语诗一度有点现代诗的样子,后来(受翻译工作影响?)穆旦又回到他反叛过的浪漫主义。所有致力于把诗写成现代风格的当代诗人都应当向孤独的穆旦致敬。诗人孙文波曾经埋怨同辈诗人的写法没有越过英美诗人五十年代的范式,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起码在信息量的层面倒已经同时进入了九十年代。当代中国诗人的使命却不仅要使自己的写作方法平行于今天世界上的崭新手段,还需要这种方法是从汉语的现实中脱颖而出的,将其用来辨别我们的情感、描写我们自己的生活正好恰如其分。陈述句构成的叙事技巧满足了诗人们的愿望,个人的不安全感,家庭的日常冲突,城市里一闪而过的噪音,肮脏的暗中交易,我们这个急躁的时代一切清晰、朦胧的事物无不得到了正面的表现。诗人们自己半开玩笑地挖苦这种现实主义的技巧进步说:好啊,诗人,你上厕所的刹那间痛快也意味深长地传达到我们这里,和着尿臭味的悲哀萦绕在“脑海和心灵”里。话说回来,诗人们的自我嘲笑毕竟带有胜利的喜悦和大度。可是在九十年代,在诗人带着许许多多被细腻描述的场所走进酒吧的时候,他们的叙事技巧回过头来给他们一顿如同陈述句一样单调而冗长的鞭打:场所是不是太多?情节是不是左右了诗人的想象力?叙事的时候夹进去的评论是不是有点儿无可奈何的投降?不管现代和當代诗学是否用枯竭文学的观念否定了跳跃的愿望,诗至少不能拖着读者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不停地赶路。
诗最好还是能够带领读者飞翔。纵然大同小异的叙事诗造成了拥挤和阅读事故,叙事技巧本身并不应该对此负责,技巧高超的诗人会在他的作品里布置一些秘密的隧道,读者可以随时停下来转入另外的方向。最有才能的诗人会在诗里铺设一些跑道,读者一旦发动起来就可以起飞。这些诗人之所以在他们的叙事技巧成为时髦的模仿对象后不被困住,得益于他们的综合才能。中国新诗的历史是作为一部青年运动史受到挑剔的诗歌读者冷淡的,青年诗人用抒情诗写他们的愤怒和幻觉是他们唯一正确的选择,中老年诗人也只会写青春式的抒情诗则只能用不负责任来解释。为什么这种消费热血的青春性写作直到现在还受到过分的崇拜,为什么有人认为一个诗人已进入中年即表明他的激情下降了,而不是随着写作深度和高度的增加而增加了?一个诗人随他愿意一辈子写抒情诗并不妨碍他成为好的、宽广的、得体的抒情诗人,抱负再大一些的诗人一方面要思考如何正确地推动文学历史的进程,另一方面得考虑把诗写成重要的文学作品。对他们来说,单纯的抒情和单纯的叙事都不够,他们要的是十八般武艺。没有戏剧写作的才能,没有宏大场面的组织才能,没有系统的个人诗学观念,一个诗人希望自己的诗歌从生活的道德理想上升为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肯定是比较渺茫的。
道德观
我们得从“重要的文学作品”后退一步,回到当代诗歌的写作现实来讨论一个奇怪的、似乎不应该存在的、致使当代诗人分裂成不同派别的争论。这个争论困扰当代诗人已达十几年之久。有的诗人坚持认为诗歌和诗歌写作仅仅是语言问题,另一些诗人则坚信诗歌和诗歌写作属于道德问题,是诗人在生活和个人内心向恶势力进行斗争的简洁的记录。假如诗歌只有这两种对立的选择,一个丰富的诗人可能一会儿认为诗不过是一堆语言,一会儿认为诗就是卓尔不群的道德观。他的书桌上同时放着哈耶克和人民日报,而他垂着脑袋为欺骗了一个老朋友痛苦地流泪,自然会选择道德理想做为写作中剔除内容和采纳词汇的偏激的价值标准。过一段时间他轻松地想到,嗨,我读到的和我写下的不就是一行行文字吗?眼下这种社会氛围里,把诗看作纯粹的语言艺术,说不定是最为极端的道德行为呢!而语言、文字的力量既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又确实不可限量。臧棣的一首分解(解构)未名湖神话的诗作《未名湖》正好写到了这个奇特现象。
虚拟的热情无法阻止它的封冻。
在冬天,它是北京的一座滑冰场,
一种不设防的公共场所:
向爱情的学院派习作敞开。
假设把诗看作语言的艺术作品,某种程度上语言就是语言自身的材料了。文字从语义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变得活泼、自由、快乐。不接受道德观念的约束,像一个个符号的文字形成的语言作品理论上任意地适用于任何事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因为文字只解释文字自身。作者被排除在作品之外,作品中出现的“我”与作者之间失去了生活、体验和伦理联系,它只是一个字,作品里的第一人称而已。诗人的傲慢隐蔽起来了,他谦逊地同意自己的工作是向读者提供图画板似的文本,诗歌作品要靠读者的创造性阅读来完成。一下子,国际化风格找到了最佳写作空间。还有比放弃意义、思想、甚至(原始的生活)内容的冷静的文本制作更少区域局限的诗风吗?诗人为写作设置了一个相称的追求:文体。一个诗人必需克服侵略性的社会意志,集中精力研究形式,形式是诗歌的全部内容、全部思想、全部魅力,它在合乎几何学原理的前提下要充满乐趣。世界上有好几位智力过人的文体作家非常吸引人,他们的书的中译本俘虏了几代文学青年,纳博科夫的小仙女啦,博尔赫斯的镜子啦,艾科的连环案啦,洛齐的国际会议啦,他们是文体作家,诗人布罗茨基后来也是文体作家,他后来不写生活,只写关于生活的生活,他用他的形式、他的文体解释那些对于事物的解释。他们愉快地创作关于书的书,像蒙田讲的那样。几年来信仰文字自身力量的中国诗人遇到但羞于坦露的沮丧出自汉语的国际地位,出自游戏经验的欠缺,还是出自误会——对于文体,对于语言的欢乐,对于文字的世故的裙带关系的恐惧——?还是因为只有爱好,而没有绝望。没有先此之前的低于文学的绝望?
从相反角度看,文字只解释文字自身,反而限制了作品的适用范围。语言的艺术作品具有的游戏性质无法满足人类的确希望从诗歌中获得的更深入的欢乐——痛苦灵魂的镇静剂,一阵微风,一滴清水,或者一个解决根本问题的决心:来自生命深处的勇气。道德主义的诗人有时也能够承认,在我们的社会制度和生存状况之中把诗歌写作降低(简化)到修辞的标准需要极大的勇气,但他们有两个理由证明剖析自我的情感和写本地生活是当代中国诗人最低道德尺度的写作选择。他们认为诗歌不能成为关于文学的文学,特别是在生命临近被复制的危险时期,诗歌应当坚定地充当我们的理智与我们的生理生活(劳动和原始情感)之间的栈道。其次,他们认为当代中国诗人拒绝探索自我(生活、生命和情感),拒绝承担社会责任感(良知、批判的价值观和社会理想),是残忍的麻木不仁。他们的偏激一定程度上演变成了狭隘的偏见,他们敢于这样讲:坚实、深入的写作只能是狭隘的。听上去狭隘反而是对写作的赞美。他们有一点点纳粹气息的自由主义——多么中国化的混合——他们就在这种含糊的热度监督下书写自己的愤怒:针对他们的婚姻,针对他们的邻居,针对他们的档案,针对他们的城市……总之,他们反对把诗歌和诗歌写作学术化。他们的作品阴沉而压抑,不明朗,不美,好像可以像生活本身一样全部删掉。他们实现了另外一类诗人的梦想。
以上三个困惑合起来组成一个首要问题,写什么?
先决定写什么,然后再说怎么写。
5.中国诗歌的一把“好刀” 篇五
与很多人年纪越大作品越差不同,张新泉大部分的佳作是在50岁以后完成的。由于在文学观念上海纳百川,张新泉的作品新意迭出,没有丝毫的暮气和老态,套用一句广告词,那是“60岁的年龄,30岁的心脏”。
《好刀》一诗,粗看并不复杂,无非是以物喻人,从作者的感性体验中提炼出人生哲理。这种写法不算新鲜,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以茶、剑、暗器、梅花等比拟人类的作品,但由于张新泉精到的文字驾驭工夫与厚重的人生经验,使得《好刀》情理兼具,成为同类诗歌中的精品。
诗人写的是刀,但又不仅仅写刀。在诗人的笔下,一把好刀就是一个优秀的人。它(他)不注重外在的装饰(“不要刀鞘,不悬流苏”);自矜自信,不慕虚荣(“敬重人的体温,对悬之以壁或接受供奉之类不感兴趣”);谦逊、稳重,具有极高的自我修养和自我约束力,不张扬,不轻言放弃(“刎颈自戕的刀不是好刀”)。而为了正义,它(他)愿意付出一切,“做虫蚁”,做“渡河的小桥”。自然,再深刻刚强的人也会有柔情款款的时候,“爱情之夜”“好刀是一支柔肠寸寸的箫”。
如同真正的武林高手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而不是为了恃强凌弱,好刀懂得自珍、自重,厌恶喧嚣与血腥。自然,在必要时,它必定会展露峥嵘,在邪恶面前“飞起来”。完事后,又锋芒内敛,重归平静。
最后一节,用了对比的手法。因为朴实而谦逊,所以有的人或物离我们虽近,我们对其仍知之甚少。正如普通人会对伟大的人物的某些超前行为感到费解,在博大与深刻的人和事面前,我们暴露出了自身的渺小与肤浅。而优秀的人或物是具有包容心的,它(他)更多地是律己,对外界要求不多。它(他)的沉默,让人们深思,促使人们反省。
和很多拟人状物的作品一样,诗人在所描述的“物”上面倾注了自己的感情,融入了自己的人生感悟,使诗歌达到了物我交融的境界。一把冰冷的铁器,在诗人笔下渐渐鲜活起来,具有了温情和精神内涵。这种表面上写物,实际上是写人,表面上写情,实际上写理的作品,也可以成为“现代哲理诗”。
强烈的形式感是《好刀》的另一个特点。比如将“流苏”二字竖排,好像悬垂着的流苏一样;而“飞起来”三字中间空一格,不仅具有形式的美感,而且起到了延缓语速的作用,使原本的激越的情愫变得缓慢,一字一顿,凝重而锐利,符合诗歌的情感。全诗字词冼练,最长一行也不过是九个字,最短的仅有一个字,通篇看去,极像一把尖刀。使用短句是诗人的创作习惯,也是诗意的需要。一般而言,铺张的长句易于抒情,而简洁的短句则显得理性。在创作上的惜墨如金,也正对应了“好刀”宁静内敛的精神。
在诗歌《文火》中,张新泉写道:“在火族中,能燃得如此/漫不经心、风度十足者/必经多年修炼。”张新泉就是这样一个智慧的诗人,他有过十分坎坷的生活经历,他14岁辍学,先后做过筑路工、码头搬运工、纤夫、铁匠、剧团乐手等工作。他的作品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以此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景观。无论在文学观念还是日常生活中,他都自觉与某种宏大的概念保持距离,具有浓郁的平民意识和边缘意识,因此有人将他的写作命名为“新现实主义”。像《好刀》这样的诗歌,融入了诗人数十年的人生理解,同时配以精湛的诗艺,看似简单,实则厚重。诗人的平静,是经历沧桑之后的从容淡定;而心态的年轻,又使他的作品充满了青春与锐气。对于一个人而言,“多年修炼”可能会使其容颜苍老;对于一个诗人而言,丰富的生活经历将使他“风度十足”。
事实上,张新泉就是这样的一把“好刀”,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他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创作势头,奉献出了《好刀》《文火》《过江之鲫》《带红枣的人》《一灯如豆》《劈柴垛》等优秀的作品,并获得了中国文学最高奖——鲁迅文学奖。更难得的是,今年已66岁的张新泉仍笔耕不辍,最近还在新浪网申请了个人博客,这个拥有丰富的人生,掌握了进入生活内核的钥匙而又从不张扬的诗人,值得尊敬,他的作品也值得信赖。
好刀不要刀鞘
刀柄上也不悬
流
苏
凡是好刀,都敬重
人的体温
对悬之以壁
或接受供奉之类
不感兴趣
刎颈自戕的刀
不是好刀
好刀在主人面前
藏起刀刃
刀光谦逊如月色
好刀可以做虫蚁
渡河的小桥
愛情之夜,你吹
好刀是一支
柔肠寸寸的箫
好刀厌恶血腥味
厌恶杀戮与世仇
一生中,一把好刀
最多激动那么一两次
就那么凛然地
飞 起 来
在邪恶面前晃一晃
又平静如初……
人类对好刀的认识
还很肤浅
好刀面对我们
总是不发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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