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的职能和联系

2024-07-06

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的职能和联系(精选2篇)

1.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的职能和联系 篇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1—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实施工

—3— 作。人事考试中心内设考务科、综合科两个科室。

—4—

2.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的职能和联系 篇二

内设机构六个

(一)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处理、新闻宣传、保密、档案、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刘艳 电话3724752

(二)地籍测绘管理科

职责:制定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办法,组织实施土地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检测、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工作,拟定本辖区测绘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施;负责审查和验收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张泽 电话3723472

(三)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科

职责:制定耕地特殊保护、鼓励耕地开发的规定、办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

组织编制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科技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协调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报批;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傅苹 电话3722160

(四)政策法规科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事宜;组织开展对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的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依法组织查处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案件;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李菊芬 电话3727833

(五)矿政地质环境科 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调处重大采矿权属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组织实施矿产资源采储量管理的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初审、认定、登记、统计;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的发展战略;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负责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收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

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一定价值的地质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保护地质遗迹;指导地质灾害和地热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止;对矿泉水、地热资源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方虎生

电话3726150

(六)综合科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国土资源财务管理预结算等核算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账物相符;负责处理有关财务的各种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各国土分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科长: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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