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2024-06-18

日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共8篇)

1.日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篇一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1、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借款销账规定:

①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②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③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2.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差旅费用管理

1、费用标准:

因公出差人员住宿费不得超过下列标准:

(1)省会(直辖市)城市200元/人/天、地级城市150元/人/天、县级城市100元/人/天。

(2)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公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为:

(1)省内城市80元/人/天;

(2)其它地区80元/人/天;

(3)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席的,事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出租车票一律如实报销。

乘坐公共汽车的需微机打印车票(特殊情况的由分管经理签字报销)。自带车出发的一律不报交通费用(出租车费、公交费用)。

五、差旅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3、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

4、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六、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办公室订票由办公室派人到车站或机场购票。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

七、行政费用管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办公室每月初(10日前)到移动公司将本月员工手机费用情况打印清单报行政负责人审批根据标准予以报销。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固定电话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交纳,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通讯公司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3、车辆使用费: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保险费。(2)油费报销:公司所有车辆都配备加油卡严禁现金加油,如出差在外需现金加油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路程,由办公室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办公室主任签字验核。

(3)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根据情况报销,由办公室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办公室主任签字验核。

(4)维修费: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凭发票和详细费用清单,由办公室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主任签字验核,旧件交办公室。

(5)保险费:车辆需要购买保险应提前10天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到保险公司办理。

4、交通费: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市内因公可乘坐公交车。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由办公室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予以报销。

5、办公费、低值易耗品: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1)购置申请: 公司办公室每月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6、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根据公司核准的接待标准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7、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8、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办公室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9、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经总经理批准执行。

2.日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篇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与外国有关组织、团体、机构共同在华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年会、例会及其他以国际问题为主要内容,且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会议(以下称国际会议)。

第三条 按照会议正式代表(不含工作人员,下同)的人数,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分为三类:会议正式代表在300人以上的,为大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的,为中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为小型国际会议。

第四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厉行节约,严格开支。会议承办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外事”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和申报国际会议预算,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努力压缩会议规模,认真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力求会风简朴,务实高效。

(二)参照惯例,规范管理。根据国际惯例,不为会议代表配备生活用品,不组织公款游览、参观等,不得借举办国际会议的名义向地方政府或企业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会议费用。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国际会议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应设有专门为会议服务的临时财务机构,举办中型、小型国际会议也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 凡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会议报批文件须明确各项经费来源,如涉及申请中央财政拨款,应在商外交部同意后会签财政部,方可上报审批。

第六条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需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会议承办单位应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编制详细的会议经费预算,报财政部审核。

第七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由我方全额负担或由与会各方分担的,应按会议统一标准制定经费预算,我方负担的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部门自行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所需经费,在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财政部不再另外安排经费预算。

第八条 除特殊情况报经批准外,国际会议工作人员人数控制在会议正式代表人数的10%以内,驻会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会议工作人员的50%。

第二章 会议收入管理

第九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收入主要包括:

(一)会议注册费收入,指根据国际惯例,由会议承办单位向参会代表收取的用于会议支出的费用。

(二)国际组织专项资助,指国际组织拨付给会议承办单位的专项经费。会议承办单位应积极向国际组织申请专项资助。

(三)中央财政拨款,指在无会议注册费收入和国际组织专项资助,或者会议注册费收入和国际组织专项资助不足以弥补会议开支时,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补助经费。

(四)赞助收入,指境内外机构或部门、企业、个人出于自愿,无偿向国际会议提供资金或物资赞助形成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召开国际会议时举办展览、展示、广告、旅游中介等收入。

第十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得到的赞助物资及会议期间购买的办公用品、消耗材料等应严格管理。财产物资的取得、保管、领用要有严格的报批程序,指派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购置或通过赞助取得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案报财政部审批,财产物资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以会养会的,财产物资处置收入可用于抵补会议相关支出。

第三章 会议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应按国际惯例办事,不得承担额外的义务,要厉行节约、讲求实效,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努力做到以会养会。

第十四条 国际会议的支出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场地租金。大型、中型、小型国际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开支标准分别为每天100元(人民币,货币单位下同)、150元和200元。

(二)会议开幕式或闭幕式一次冷餐招待会(酒会)费用。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开支标准为150元(含酒水及服务费用)。

(三)会议期间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

(四)会议期间志愿人员工作午餐费用及误餐补贴。志愿人员仅安排午餐或发放误餐补贴,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志愿人员不安排住宿。

(五)同声传译人员劳务费及同声传译设备和办公设备租金。同声传译开支标准为口译每人每天5000元,笔译每千字200元;同声传译设备和办公设备租金,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开支标准为每天50元。

(六)境外同声传译人员国际旅费。只承担同声传译人员乘坐经济舱的国际旅费,据实结算。

(七)交通费。租用车辆安排会议代表往返驻地与会场,租金开支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1000元,小轿车(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800元。

(八)其他会务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开支标准为每天100元,开支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费用,会议文件印刷、会议

代表及工作人员的制证费用等。上述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

(九)会议如有注册费收入,中方可承担国际组织官员及秘书处人员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

(十)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支出。

第十五条 会议代表往返国际国内旅费(包括往返机场的交通费)、食宿、医疗、参观游览、个人消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除劳务费及境外国际旅费外,同声传译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各项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七条 会议所有支出必须经会议承办单位财务主管签字同意方能报销。所有支出协议必须由会议承办单位财务主管签署。

第十八条 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国际会议,未经财政部同意,一律不准购买设备。除会议场地、会议必要设备(不含消耗材料支出)外,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提供任何免费服务。

第四章 会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国际会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国际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议预算开支项目、标准及金额,不得擅自改变会议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会议经费。要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项目和超过开支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大型国际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编制会议经费决算报告,总结会议经费明细收支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编报决算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二十一条 会议结束后,中央财政拨款经费如有结余,按照财政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编制虚假预算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国际会议经费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

第二十三条 举办大型国际会议,承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财务及物资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地方部门举办的国际会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3.费用开支审批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一条: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借款及其它因公临时借款,必须先到财务中心领取“借款凭证”。填好凭证后,先经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方予以借支。借款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前次借支出差返回一周内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试用人员不得预支或借支差旅费;

3、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应按规定到财务中心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一周内不办理报销手续人员的欠款,财务中心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4、出差开支标准暂时按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在各酒店、宾馆签单的人员,必须获得董事长的授权;没有获得董事长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各酒店、宾馆签单,行政中心将获授权签单人员名单及授权限额报财务中心备查;

2、各业务板块总经理签单权限为人民币600元以内,超标部分,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长批准,同时通知财务总监,方可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接待用途,主管领导加签证实,送行政中心登记,再报财务总监审核,方能报销;

4、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必须开支的,人民币200元以内须报主管领导同意,超出200元的业务招待费须经主管领导报董事长批准,方可报销;

5、业务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以现金结算,不得签单。

第三条:其他费用开支标准的审批:

1、属生产经营性质的各项费用,预算内资金人民币2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经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方能支出;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支出,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支出;

2、工程款的支出,须附上施工队完工进度的详细清单及完工的料工费的汇总表,该表须经工程队、监理、工程部签名确认,成本核算部审核,然后交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付款;

3、非经营性及预算外的一切开支,均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支出;

4、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把下月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费用统计月报报送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汇总编制资金预算,每月5日前报董事长审查;

4.暂支、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细则 篇四

暂支、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细则

第一条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合规发票均为指定用途所开的机打发票、定额发票,杜绝手写发票、收据等不合规票据。

第三条 暂支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原则上不予暂支款项,费用均由经办人垫支后凭合规发票至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暂支款项必须由部门经理至财务部领取“暂支单”,写明暂支事由、金额及预计归还日期,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经董事长同意后,方予在出纳处借支。暂支金额不得超过当日库存现金的1/2。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暂支款预计归还日不得超过七天,在预计归还日到期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凭合规发票至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二)各部门用款,由相关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后附发票、合同、用款明细,提请财务经理审批后,交由总经理审批。

(三)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费用报销审批单”、原始发票、合同、所购物品清单。在所附“用款申请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

(四)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由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及总经理用款须经董事长签字。财务部门对所报费用有疑议的有权向董事长汇报批准。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一)差旅费是指离开常州市区(含武进、新北、钟楼、天宁、戚墅堰,但不含金坛和溧阳)开展业务工作、学习培训所必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其范围及报销标准如下:

1、交通费:公司员工出差一般应乘坐动车、高铁、汽车等。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或软卧;乘坐飞机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等,凭据报销。

2、住宿费: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其以上星级的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规定限额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200元。实际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3、伙食费:出差伙食费标准为:①金坛、溧阳地区:每人每天200元;②省内其他县、市:每人每天250元;③省外地区:每人每天300元。实际伙食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二)报销办法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三天内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洁,交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报销。

第五条 其他费用开支报销程序

员工个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并将按财务部门要求粘贴整齐的发票交由出纳审核后,经财务主管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5.日常费用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部分 办公用品费用管理

一、办公用品指公司员工日常办公所需要的办公家具、文具、办公计算用品、办公档案器材及其他办公所用的物品。

二、办公费用指公司各部门为取得办公用品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三、办公用品费用管理实行预算单列管理。财务部门是办公费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单位,综合部是办公费用预算的执行部门,并对各部门实行分管责任制。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是办公用品的零用部门,行政部是办公用品归口管理的责任部门。

五、公司大行政部负责制定办公家具的配备标准,协调选用办公用品的档次和确定使用的范围,会同财务部审议特殊办公用品领用申请。

六、各部门凭领料单在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领料单需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核发放,并作好登记。

七、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不得购买和领用高档或进口办公用品。如有特殊需要,可向行政部申请,经行政部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领用,所发生费用按预算总额控制。

八、新进人员所需办公用品一步领取到位。属于耐用办公用品的,丢失自补。属办公家具(含计算机),按配备标准先在本单位内调剂解决,如确实需要新增的,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行政部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新办公家具。

九、办公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办公费用总额在管理费用预算内单项列支下达。公司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人均标准控制如下:管理人员人均25元/月;其他人员人均15元/月。

第二部分 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

一、根据国家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公司年销售净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并据实列入管理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是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服务的,应按照必要、小额、合理的原则使用。

三、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及对外交往的需要,由公司每年核定有关部门业务招待费额度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和管理。

四、必须合理、从简,统筹安排,节约使用业务招待费。

五、一般情况下,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

六、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七、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1、一般业务往来、技术交流,因误餐需要招待客饭,应就近安排用餐,标准分为8元、10元、15元,由各部门根据来客人数及与业务的相关程度自行掌握。

2、宴请标准:原则上每次来客只安排一次宴请,一般标准控制在50元/人以内,部门经理招待原则上控制在70元/人以内,公司领导招待原则上控制在100元/人以内。陪客人员在来客5人以下,控制在1—2人,5人控制在2—3人,需超标准宴请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标准。

八、赠送礼品的标准。按必需、少量的原则,重要客人控制在200元/份以下,一般客人控制在50—100元/份,应视具体情况严格掌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九、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审批管理。

1、使用业务招待费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按拟订办理审批手续方可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包括在外地发生招待费用),须事后按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2、各部门使用业务招待费应在核定的额度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行政部审核。如有特殊需要,需增加业务招待费额度,须事先书面请示,说明事由,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领导使用业务招待费时,由行政部经办,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建立公司和部门使用业务招待费登记制度,招待费用由财务部统一掌握。

十、使用业务招待费的几项纪律。

1、对外招待、应酬,不得讲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经办人员不得从中谋取私利,公司各部门之间,不得用业务活动经费相互招待请客。

2、不得用业务招待费购买各种形式的代币购物券、固定资产,不得对外资助、赞助和捐赠。

6.某公司日常费用报销标准规定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规范有关费用的报销标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差旅费

2.1住宿及交通工具:

(一)总经理差旅费按实际支出报销。

(二)公司副总:

1、交通: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及以下、轮船二等舱以下,特殊原因需超标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2、住宿:一般地区为400元/间/天,特区及上海、北京、广州为600元/间/天;

3、其他费用:按实报销。

(三)公司总助、总监:

1、交通: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及以下、轮船二等舱以下,特殊原因需超标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2、住宿:一般地区为200元/间/天,特区及上海、北京、广州为300元/间/天;

3、不享受出差补贴。

(四)经理:

1、交通: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以下,交通距离500公里以上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乘座飞机经济舱或软卧;

2、住宿:一般地区为200元/间/天,特区及上海、北京、广州为300元/间/天;

3、出差补贴:

(1)公司所在地级市区各乡镇10元/天;(2)公司所在地级市其他地区15元/天;

(3)公司所在地省内其他地区及省外一般地区35元/天;(4)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特区60元/天。

(5)出差期间公司安排就餐或报销招待费的,相关日不再享受出差补贴。(6)公司安排就餐开支标准参照内部接待政策,自行在出差期间用餐的,用餐标准按照出差补贴标准执行。

(7)出差费用已按实报销的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五)其他人员:

1、交通: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以下,交通距离500公里以上经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可乘座飞机经济舱或软卧;

2、住宿:一般地区为200元/间/天,特区及上海、北京、广州为300元/间/天;

3、出差补贴:

(1)公司所在地级市区各乡镇10元/天;(2)公司所在地级市其他地区15元/天;

(3)公司所在地省内其他地区及省外一般地区25元/天;(4)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特区50元/天。

(5)出差期间公司安排就餐或报销招待费的,相关日不再享受出差补贴。(6)公司安排就餐开支标准参照内部接待政策,自行在出差期间用餐的,用餐标准按照出差补贴标准执行。

(7)出差期间费用已按实报销的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据实报销,公司其他人员在本地因工作需要用车,而公司车辆不能满足时,经部门经理同意乘坐出租车,凭出租车发票报销。公司其他人员因公出差外地,凭出租车发标报销市内交通费的标准原则上限额为100元/天,若有特殊原因,需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5、派驻非居住地户口所在地从事长期固定工作的,公司负担其住宿费用及食堂用餐,不再享受其他补贴;若无食堂,则按照每月每人300元补贴发放。

长期驻外人员不按上述标准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未享受车辆补贴或交通补贴待遇的人员,利用私家车出差的,可按照正常出差交通工具的费用开支额度报销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用。

6、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均按自然天数计算。

派往外地培训、学习的人员,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费报销。与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据实报销。

出差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职工探亲往返乘坐除飞机之外其它交通工具的,其路费可按上述标准报销;超过1500公里可选择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按照上述标准报销,但不享受补贴。

为了便于管理,差旅费的报销除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实行出差

一次报销一次,不得多次集中合报。

7、除总经理外,其他人员出差时,均需事先做出“差旅费预算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出差如需借款,需提前一天知会财务部,填写《现现金借款单》预支差旅费,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差旅费预算表”上的金额。

第三章 借款及还款报销规定

3.1 员工因公借款。公司总经理借款不能超过20000元,其他高管人员借款不能超过5000元,其他人员借款不能超过2000元,试用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借款;单列预算项目借款,按照经批准预算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在本次核销未完之前,一般不得重新借款。无论何人借款超过(含)2000元的,必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办完事应及时返回,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原则上应于出差返回或所借款项事务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出差借款。逾期归还,按日千分之二加收罚息,截止工资发放日未归还的,财务部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借款本息。

员工因私借款一律报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培训费用开支标准

4.1 所有管理人员出国培训(考察)应报董事长审批。公司鼓励高级管理人员自我培训;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国内有关院校、进修机构、其他公司学习培训的,单人单次费用超过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单人单次人民币1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单人单次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报任职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人单次培训费用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五章 高管车辆配置及费用补贴

5.1 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集团没有配备车辆而自购车辆的,原则上集团公司按10年期限、车辆购置总价发放车辆折旧补贴。

5.2 高级管理人员配车的费用额度规定:公司总经理人民币3万元/年以内的按实报销;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人民币1万元/年以内按实报销。

5.3 所配车辆公司共用的,公司所发生的费用按预算执行。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派车。

5.4 以上费用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所在地省内车辆运行的合法费用(不包括罚款支出),车辆省外运行费用(主要指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以及经公司办公室同意的外出临时司机费用)按实报销。

第六章 移动电话通讯费

6.1 总经理每月报销500元,副总经理每月400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性质通讯费分别为100元至300元不等,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备手机每月报销50元。

6.2 每月由办公室出具电话费发票、清单交财务部审核报销。

第七章 劳保福利费

7.1每人每年每月发降温费50元,每年至少发3个月。

7.2 用餐补贴:公司有食堂的,原则上在食堂用餐,外地人员享受一天三餐,当地人员享受工作正餐。公司没有食堂,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每天给予10元的补贴。

第八章 招待费

8.1(一)内部接待标准

1、总经理按其实际需要安排;

2、公司有协议酒店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在协议酒店入住。

3、出差人家庭在出差地的,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单人商务间标准,其他人员提倡合住普通标准间。

5、内部接待用餐一律按20元/人·餐标准接待。有特殊要求的,需填写《宴请申请表》报批。

8.2(二)外事接待标准

1、公司协议酒店,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有签字消费权外,其余人员须请示有签字权的直接上级同意,或填写《宴请申请表》,方可签字消费,否则视同个人消费。

2、安排外宾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数不超过外宾人数;安排陪同考察参观或娱乐活动时,我方陪同人员亦应控制,杜绝高消费、大吃大喝等现象发生。

3、接待或招待财税、金融等企业公共资源的重要客户,并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密切关系的,原则上不允许一人接待;因性质特殊需要极端保密的情形除外,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1)财税重要客户指:地方财政局副局长(含,下同)、税务分局副局长,或者省级财税副处长以上的领导。

(2)金融重要客户指:省分行部门经理或者支行副行长以上的领导。(3)地级市政府正处级、省会城市政府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4、超标准接待费用原则上由签单人负责。

第九章 报销程序 9.1 差旅费报销程序

1、有关人员在办理报销时,须附《差旅费预算表》。

2、所有报销单据都必须是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3、报销时,出差人员应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上的各项明细,按财务要求,将原始票据按从左到右的顺序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并注明报销日期。

4、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字,如为车票的,须注明起点、终点及理由。

5、报销油费发票的,加油日期需与出差日期相符。

6、过路(桥)费、停车费发票日期与地点需与出差日期及地点相符。

7、报销单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其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财务部一律不给予报销。

8、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应自觉为公司节约各种费用,实事求是,按实报销,切勿弄虚作假,虚报各种费用,否则一经发现,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并进行相应的处理。9.2 部门费用报销程序

1、各部门报销费用原则上需取得正式发票,发票上公章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

2、报销人须在发票背面签字,并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签字,否则不允报销。

4、报销单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报销内容与原始发票内容不符者,财务部一律不给予报销。9.3 培训费报销程序

1、各部门外出培训报销费用时,须将发票及相应的通知、报告等文件附在费用报销单后面。

2、报销培训费用时,需将相关的培训资料缴存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报销的原始发票需与培训地点、内容相符。

4、报销单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其培训内容不符者,财务部一律不给予报销。

9.4 办公用品、书籍报销程序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与报销。每月5日前各部门负责人填写《物品申购单》交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凡未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批的办公用品单据,财务部一律不给予报销。

2、各部门采购的书籍,一律到综合管理部先登记后借阅。凡未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批的书籍单据,财务部一律不给予报销。9.5 通讯费报销程序

1、通信费的报销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报销,报销人员的范围以人力资源部工作职位备案资料为准。未经公司总经理特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通信费的报销范围和标准。人力资源部每月列出通信费报销的变动人员及报销标准并在每月1日提供给财务部。凡没有列入人力资源部通信费报销名单或报销标准与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名单不符的,财务部不予报销通信费。

2、通信费报销应当使用消费明细发票,不得使用定额发票。如因确实无法取得消费明细发票,在使用定额发票时必须同时提供同期的通信费消费明细清单。

3、由公司报销通信费的手机,必须随时保持开机状态,如发现当月超过两次关机的,取消当月通信费报销。

4、报销通信费应使用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审批单,写明报销通信费的起止期间、报销金额,超出规定报销标准的,报销人应当自觉扣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5、通信费每月度报销一次。

9.6 报销款项支付形式

1、员工所报销费用及其他支出,原则上采用信用卡支付(如餐饮、住宿等),报销时将信用卡签单附后并标注还款日期,由出纳在信用卡款项到期日之前三天用现金支付报销人。

2、员工所报销费用及其他支出,如果是事先有借款的,必须冲减所借款项,不得另行支付现金;

3、员工所报销费用及其他支出,确实不能用信用卡支付的,可用现金支付的。报销时出纳可支付现金或通过转帐支付;

第十章 附 则

10.1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有关费用的核报,根据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办理。

7.日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篇七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订本标准及程序。

一、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总经理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上。

(四)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需由正式员工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20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20000元以上的需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1.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超过的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证明人证明,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核加签,方能报销。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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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篇八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审批权限

1、各部门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总经理审批、签字;

2、总经理日常费用报销或请款,1000元以内可直接通知财务室(附上

所用款项明细清单),1000元以上必须经董事长或公司监事同意后,才能办理报销或预支。

第二条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支单”经总经理审

批、签字;

2、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支单”到财务部(并注明所借款项实际用途),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

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3、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

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4、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5、请款数额超过3000需提前通知财务备款。

第三条报销管理程序

1、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按规定

注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的正规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

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2、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3、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支单”

剪角为凭);

4、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或入库单。

5、若原始凭证遗失,必须相关经手或知情人员开具证明,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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