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4-07-26

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共10篇)

1.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一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作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2.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二

【关键词】清收清欠;问题;建议

一、清收清欠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1.提升效益质量,清欠工作首当其冲。

通过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不难看出,有些企业虽然年年盈利,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一直为负值,这意味着,从现金流的角度来说,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所支付的资金超过了实际收到的资金,并形成了资金缺口。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盈余作为利润的基石,企业实现的利润便只能体现在巨额的债权上,效益质量便无从谈起。

2.加强清收清欠工作是优化资产结构的有效途径。

通过财务报告,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施工企业整体资产负债架构中,一边是占比庞大的债权数额;一边是数额巨大的带息负债。糟糕的财务状况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严重受损,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经营运转和长远发展,企业必须强力推动清收清欠工作,将应收债权转化为可用于随时支付的货币资金,以实现债权债务双降,改善企业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压减资产负债率。

3.清收清欠工作是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最有效方式。

资金周转紧张必然导致高额的有息负债,利息费用已成为这类企业生产经营的沉重负担。与此同时,企业又拥有巨额的应收款项和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这部分资金被债务人长期无偿占用,导致企业资金成本居高不下,资金压力巨大。狠抓清收清欠工作是改善以上状况最有效途径。

二、施工企业清收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清收清欠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够

在实际的工作中,个别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清收清欠意识不强,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在长期挂账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产使用效率的下降和资产负债率的提高。

2.各类保证金支付比率高

由于工程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从工程招标一开始,便存在一系列到期期限长、又必须支付或被扣留的保证金,例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誉保证金、低价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多,各类保证金数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严格的到期时间也成为企业清欠的巨大障碍。

3.合同约定付款比率低

由于政府投资资金短缺,导致施工企业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就在清收清欠工作中占了被动的地位。有的施工项目合同约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支付计价结算金额的70%至80%,有的施工项目合同甚至约定待工程结算完毕后才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很多项目因合同约定付款比率低导致应收账款随着工程进展急剧加大,严重影响企业整体清欠成效。

4.超低单价导致巨额项目潜亏

自高铁施工项目投建以来,超低的单价使得施工企业在高铁项目上潜亏巨大,甚至出现因个别项目潜亏金额太大,短期内难以消化,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长期挂账的情况。这种状况使得企业本来就很高的资产负债率更上一个台阶。

三、对清收清欠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施工企业应转变思想,充分认识到清收清欠工作意义重大,全面做好这项工作是提升效益质量、压减有息负债、优化资产结构、防控经营风险的最有效途径。在思想意识上,要从 “要我清”,变成自己主动“我要清”,在实际行动上“拼命清”。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推进工作。

清收清欠工作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清收清欠工作首先从主要领导抓起。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对清收清欠工作必须亲自抓、亲自跑、亲自过问,及时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对催收困难、长期拖欠的棘手债权,研究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3.设立清收清欠管理机构。

企业可以根据清收清欠工作需要,成立以企业主管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财务、经管、审计、法律合规部部长为成员的清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清收清欠工作小组下设清收、清欠办公室,最终组成清收清欠管理机构。清收清欠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清收清欠目标和奖罚措施的制定、清收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落实、清收清欠目标完成情况的定期考核与奖罚兑现等工作。另外,企业还可建立清收清欠督导联系点,清收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可对清收清欠工作划片分工负责,对督导单位的清收清欠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协调和帮扶,对于重大风险债权或重难点债权亲自出面协调解决。

4.合理制定考核指标,加大清收清欠考核奖罚力度。

施工企业可将各项债权按不同的性质分门别类(分为应收账款、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其他应收款项),针对清收清欠的难易程度制定了不同的清收清欠考核指标及奖罚措施,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施工企业归根结底是由一个个施工项目组成的,针对在建项目债权随时处于变化过程,考核指标难以量化,完工收尾项目债权到期日不同等客观情况,企业可分别对在建项目和完工收尾项目制定不同的清收清欠考核指标。

参考文献:

[1]李俊芳.[施工企业如何开展清收清欠].财经界,2015年,06期:281-281.

[2]赵峰.[施工企业加强债权清收浅析].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17期:17-17.

作者简介:

3.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三

一、首付款催收问题及建议

1:汽车部业务员不能给用户说首付款还款和月供款一起还,应该按照欠条约定日期还款。

2:客户取手续时财务账目希望算清楚,经常有漏收费现象发生,希望以后如果再有这种情况,责任能够落实到人。

3:首付款欠款应该有具体欠款明细。4:尉滕飞,李培畅的首付问题待解决。

5:受市场影响,四桥车库存大,首付欠款力度加大,借款人物运输经验等等,造成首付款催收难度加大,对后期清收工作造成威胁。焦永全甘D33912是典型案例。

二、保险

1:长期还款记录不良的用户,车款里不打预交保险,所以造成保险到期时一次性交保险费难度较大。

2:据好几个客户给李哥反映,财务接电话人员态度不太好,向李哥打电话投诉。

三、当月还款

1:第一个月还款有异议,比如九月份就有三个人

2:业务员已提前告知用户20号后接车下下月还款

3:外出人员查账从内勤人员这里查。

四、事故垫款

1:三者的钱一定要三者签字书面字据才可以下垫款,不然不能动。

五、外出清欠

1:内部同组人员不配合,沟通不到位

2:多交流,多开会,多聚餐。

3:同事之间的关系需要加强。

4:金昌用户对金昌服务站收费高,不明确,抱怨很多,对清欠带来麻烦。

六、家访

1:家访人员不主动,主动性不高,领导安排不到位,造成同一区域二次跑

2:挑地区做家访,有皋兰的不做,选白银的。

3:应该把同一路,同区域的预算单一起做掉。

4:汽车部给预算单不及时,从景泰刚回来,第二天又有景泰的了,有一个预算单竟然在汽车部防了两个星期。

七、旧车交易

1:在准备交易时在冯丽君这里从网上查一查有没有违章等。

2:在新客户提完户等一切手续办完了再到财务算账。

3:要求财务旧车交易完成以后给前任用户退款时必须由按揭财务和按揭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退款。

4:如果旧车交易中间产生介绍费,必须由按揭部正副经理签字确认,并告知财务。

八、GPS

1:安装经纬通车辆的GPS,由于长期失去合作关系,现在全部掉线,已没有办法解决此问题。经纬通已经没有合作意向了。

2:赢时通的GPS主要从在卡停机欠费等问题,现和赢时通公司已达成口头协议,在公司内修车的用户,现场由安装人员检测,如有问题,立马和赢时通联系进行换卡处理。

3:天网GPS由于其内部出现问题,现掉线率增高,掉线率已达30%左右,主要问题是空号和关机,对今后的清收工作产生威胁。现希望补签一些关于补救措施的合同等。问题不能扩大化了。

4:安保公司的GPS目前已经装车47台,问题反映不是很大,由于量小,所以对清欠工作影响并不明显。

清欠组

4.农民工清欠建筑市场执法自查报告 篇四

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接到***﹝2013﹞141号《关于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公司上下高度重视,总经理亲自批示由副总工程师负责迎查准备工作,要求财务部、企管部、安全生产部、办公室等相关部室针对文中提到的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力争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放过问题”,对此项工作要“持续化、深入化”开展,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汇报: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及外来劳务人员使用情况

目前我公司均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发放工资。各项目部工资由项目部按月根据实际考勤制定实名制工资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企管部进行审核,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安排发放,具体做法是:

1、对于长期在公司工作的后勤管理人员,自2013年6月起,公司统一为其办理了工资卡,并按月将工资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到银行卡中。

2、对于零工等流动性较大的人员,财务部提取现金后安排专人现场进行发放,由农民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领取并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不允许代领或冒领,从而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农民工本人申请借支或预支部分工资,从而解决此类人员的家庭困难问题。

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及时、准确,无拖欠现象,并对所有已发放的工资都有留有发放记录,并将工资表签名表进行存档,方便后期查找核对。

具体工资审核程序为:

1、劳务大包工程人工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拨付劳务工程款,确保劳务公司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要求劳务单位现场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2、管理、零工人员工资根据项目实际考勤按月提报工资,每月按时审核工资数额。

3、劳务班组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各班组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报工资,我公司企管部每月及时、公正的审核各工程量。

4、公司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工程实际用款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由项目部提报《工程付款计划》,提前拨付工程款,切实解决农民工生活问题。

5、各工程项目工资审核完成后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拨付与发放。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及人证相符情况

我公司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施工现场人员证件管理,对于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要求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证件统一集中保管,并利

用月度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人员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各项目部基本做到了人证相符,个别人员已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等待证件下发。

我公司高度关注外来劳务人员使用情况,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过程中对劳务队伍的资质、信誉、能力等进行多方位考察并择优选用,多年来已拥有多家优秀劳务合作伙伴,同时严格各项制度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劳务人员在安全、放心的环境中工作。及时拨付劳务款项,督促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关注其职业健康,以及日常生活情况,受到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致认可。

三、工程承揽及转包、分包情况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金属门窗安装等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是集土建施工、装修装饰、钢结构、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经营等于一体的综合型建筑企业。

对外承揽工程中,我们严格遵照上级要求,按照招投标程序,在各级招标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的承揽业务,无违法、违规现象。

在对内进行了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过程中,公司制定严格操作流程,成立了内部招标小组,对拟分包项进行招标文件拟定、发布、开标、评标等操作,对中标结果内部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优选劳务分包队伍,对于各方面配合较好的分包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坚决杜绝了违法、违规分包、转包现象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各种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在现有做法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探索,提高全员思想认识,通过制度制定、流程确立和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外来劳务人员管理,不断加强工程承揽、分包、转包等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清欠工作汇报0 篇五

邢台市清欠办:

为了切实落实邢台市清欠办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自查阶段工作,和歌山公司秀水湾项目部联合建设单位从总体上对该工程清欠资料和工资发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工作。具体自查结果如下:

(一)落实保障。

为确保本次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和歌山公司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清欠工作会议,要求各施工班组严格落实清欠记工手册做到人手一本、根据各工种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每月按记工本发放工资;要求各班组彻底清查在8月1日之前是否存在未结清工资、拖欠工资情况,如有拖欠未结清工资的必须在8月20日把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对拒不执行记工手册、拖欠工资的班组采取严厉惩罚措施。

(二)自查结果。

8月14日—20日,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保卫科对秀水湾工程所有班组工种的清欠资料、工程款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统一摸底排查;各班组花名册、台帐、考情表、工资发放表、用工合同资料齐全完整,1#、2#、3#楼本拨款0000万元工人工资发放0000万元,无拖欠工资情况,6#7#楼本拨款0000万元工人工资发放0000万元,无拖欠工资情况,21#22#楼本拨款0000万元工人工资发放0000万元,工资争议问题已解决,8 #楼本拨款0000万元工人工资发放0000万元,无拖欠工资情况。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2014

6.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篇六

第二条 清欠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

清欠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乃至企业的生存。

因此,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

要树立“清欠就是效益,减负就是增效”的观念。

第三条 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公安、纪委、法律事务室、财务等组成的清欠收款领导小组,财务部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业务上受财务部的直接领导。

第四条 新开工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应设立项目清欠小组。

清欠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项目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参加,共同完成清欠收款中有关工程计价、竣工决算、收回欠款等工作事项,直至项目各种应收款的回收完毕。

第五条 对于历年遗留的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各单位应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欠款单位、欠款账龄及实际欠款数额,列出明细及预计可收回时间,以便分清责任,便于清收。

第六条 历年遗留的应收款项,由有限公司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清收,并实行清收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进行考核;签订清欠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责任状确定的时间内清收完毕,对责任人发放工资并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兑发奖金。

已完工已决算应收账款,账龄1至2年的按1%兑奖,3年的按2%兑奖,4年的按3%兑奖,5年及以上的按4%兑奖;已完工待决算的项目均按5‰计提兑奖。

第七条 处罚。

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终结后,应做到工完账清,本项目存在有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对项目经理、书记、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处以当年工资收入的20%、10%、5%、5%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收回。

欠款收回后,原罚款予以退还。

对历年遗留欠款的清欠责任人,在责任状期限内无法完成的,从超过规定时间的当月起,停发本人全部工资,直至收回欠款为止才予以补发,并取消前款第五条中规定的按账龄提取的兑现奖。

第八条 清欠人员外出清欠,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方可成行,否则有关费用由个人自理。

清欠人员在清欠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清欠办财务审核,有关领导审批报销,其他有关开支费用提请报告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九条 清欠回笼的资金应及时入账。

资金的使用纳入企业资金管理范畴,任何人不得擅自支付。

对于支付外欠款,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提供付款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7.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 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1 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责任制度

第十条 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子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法务部和清欠小组掌握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营销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务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交付法务部。

7、法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及合同审核管理,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要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在公司及其它部门未同意下,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业务及签署合同的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货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经销商及客户关系。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客户维护的关系。

第十六条 对拖欠货款的经销商、客户及相关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并报备财务部、法务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经销商与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 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公司内部与下属子公司及部门之间的所牵扯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担保法》等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注重市场调研、客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采购及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坚持采用经公司评审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作为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产品质量。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客户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 强化各级、各类、各有关岗位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业务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经销商及客户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货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供货或相关措施,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供货按照合同履约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供货款或对供货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再次进行供货。

第二十七条 大力加强综合smis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司客户信用信息库,包括公司与经销商、经销商与客户终端合同、客户服务报告等信用资料和档案,要及时上传smis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并造成公司国有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经销商与客户,应直追究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公司。

3、对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同签订部门前期工作失误、客户信用失实等造成货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同意办理离职手续,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货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提成奖励和享受年终奖。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经营团队或销售业务人员兑现提成、年终奖等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或“小团队”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对任何部门和个人怠于清偿欠款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下属子公司的分管领导负所有分管单位的清欠连带责任,各下属公司部门清欠工作不力者,分管领导的年终绩效与欠款业务所在公司的清欠指标挂钩考核。

第七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一条 将清欠工作纳入各部门的经营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公司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注重清欠效益和最终结果的考核,依实际完成结果进行奖罚,做到“敢奖、重奖、敢罚、重罚”,真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及法务部负责核定清欠人员和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指标,落实清欠责任主体。法务部负责督办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各环节责任人的清欠工作指标。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法务部代表公司组织与各欠款业务经办人、下属子公司负责人、业务责任人签订清欠责任协议,根据协议按回收比例对责任人进行奖罚。

1、凡完成清欠指标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清理回收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奖金分配由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参与该笔欠款清欠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公示后兑现。

2、对以物抵债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变现回收或折现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公司制定管理规定。奖金分配由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参与该笔欠款清欠工作的公司人员进行考核公示后兑现。

3、经营者实行年薪的,可根据完成清欠指标情况,参考清欠指标回收率计发年薪。

第三十四条

应将清欠工作指标纳入公司清欠及相关人员考核体系,完成指标情况将作为公司清欠人员及相关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外部人员参与清欠工作的管理。按照一次性奖励的原则,核定清欠指标、奖励标准,并签订清欠责任协议书。完善兑现审批程序、回收款入账和税务代缴代扣手续。

第八章 清欠制度建设

第三十六条 为处理好清欠、诉讼与公司整体利益及战略经营布局问题,妥善处理法 律诉讼方式清欠与当地政府和客户的关系。公司建立诉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并建立诉讼案件备案制度,按标的额大小向分管领导报告备案。

第三十七条 要建立企业清欠回收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股权、债券、债权等企业权益,汽车、设备等以物抵债的资产等)处置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未经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让利处置债权、私分或个人使用以物抵债的资产。

非法人单位无权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

第三十八条 对经过努力回收无望的拖欠货款或经过诉讼判决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所涉及的债权,在事实清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法务部、财务部、管理部、营销部等有关部门、机构研究提出核销意见,并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按有关财务制度应核销的拖欠货款,若仍有回收希望,可按照“销帐不销案”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报告制度。各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诉讼备案、处置清欠资产、核销呆坏账以及统计报表等审批、报告制度,对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公司建立清欠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注重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责任制衡关系,实现制度监督。由法务部、财务部及管理部监督实施。

第四十一条

公司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开展清欠工作,注意倾听员工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对公司清欠责任人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将充分发挥和履行监督、保护、惩处和教育的职能。对货款回收、债务追索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乃至腐败行为将严加惩处。对触犯刑律的应及时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经营企业中的清偿债务、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 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8.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二条 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三条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设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建立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 第八条 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责任制度

第十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公司的财务部门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按照合约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付款条件,及时监督工程款回收,控制拖欠工程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责任

1、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程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公司经营、合约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办好工程竣工决算,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公司资金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工程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工程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业主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机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中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发生拖欠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业主(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协助办理工程决算。

5、公司材料设备部门要及时清理和提供材料消耗、设备损耗以及相关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工程款结算的数额,保证随工程进度及时结算。

6、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及时提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企业负责人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项目工程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与工程款清收结合起来,视工程款实收情况安排施工,未经法人层次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盲目推进或轻易退场。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机构调整的关系。

第十六条 对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业主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业主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业主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业主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业主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不适于行使优先权的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部、计委、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和防止工程款拖欠的文件精神,可与建设单位协商,用划拨拖欠方的银行贷款、企业营业权益、也可由当地人民政府优惠划拨土地等多种方式抵补拖欠款。

第十七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在施工程和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项目的资料。建立应收工程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业主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业主,对未支付全部或大部份购房款的消费者、非个人消费购房以及业主抢先向银行抵押、搞假按揭、转移资产等恶劣行径,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注重市场调研、业主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承接工程项目评估审批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工程经营质量。

第二十二条 坚持采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版示范合同文本,强化工程进度款及单位工程中间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工程款结算方式、返还各类保证金的合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及合同要求。对业主、客户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业主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 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业主未按合同付款,或工程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施工,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工程款或对工程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交付验收。

第二十七条 对垫资和带资承包、为业主提供担保、接受延期支付条件等易产生拖欠的经营行为,要按照公司规定从严管理和控制,有效防止经营方式失当而产生的工程款拖欠。

第二十八条 大力加强综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司的工程项目数据库、业主信用信息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政府单位、材料商、供应商等信用资料),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部门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奖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清欠管理人员,应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单位。

3、对会计师、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约经营部门前期工作失误、业主信用失实等造成工程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安排承接新项目,更不能任新项目经理,取消其参加个人资格晋级和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工程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承包奖励。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项目人员兑现承包奖等现金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严格审查同意不得承诺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予以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将清欠工作纳入公司的经营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注重清欠效益和最终结果的考核,依实际完成结果进行奖罚,做到敢奖、重奖、敢罚、重罚,真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三十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各部门主要经营者清欠工作指标。公司法人层次负责核定各部门、各环节责任人的清欠工作指标。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与责任人签订清欠责任协议,根据协议按回收比例对责任人进行奖罚。奖励额度内的奖金分配权可在责任人。

1、凡完成清欠指标的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清理回收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

2、对以物抵债完成清欠指标的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变现回收或折现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 应将清欠工作指标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考核体系,完成指标情况将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第三十六条 加强和完善对系统外人员参与清欠工作的管理。按照一次性奖励的原则,核定清欠指标、奖励标准,并签订清欠责任协议书。完善兑现审批程序、回收款入账和税务代缴代扣手续。

第八章 清欠制度建设

第三十七条 为处理好清欠、诉讼与企业整体利益及经营布局问题,妥善处理法律诉讼方式清欠与经营、当地政府和业主的关系。公司应建立诉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并建立诉讼案件备案制度,按标的额大小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第三十八条 要建立企业清欠回收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股权、债券、债权等企业权益,汽车、设备等以物抵债的资产等)处置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未经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让利处置债权、私分或个人使用以物抵债的资产。

非法人单位无权处置公司清欠回收资产。

第三十九条 对经过努力回收无望的拖欠工程款或经过诉讼判决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所涉及的债权,在事实清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财务、清欠机构、审计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核销意见,并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按有关财务制度应核销的拖欠工程款,若仍有回收希望,可按照“销帐不销案”的原则处理。

第四十条 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报告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认真执行诉讼备案、处置清欠资产、核销呆坏账以及统计报表等审批、报告制度,对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公司要建立清欠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注重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责任制衡关系,实现制度监督。

第四十二条 公司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开展清欠工作,注意倾听员工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员领导干部和清欠责任人的监督作用。

9.关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九

不断夺取公司清欠工作的新成果

——××书记在20××年×月×日公司清欠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半天时间,召开公司清欠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上,××总会计师安排部署了公司清欠工作,提出了清欠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要求,××总经理就清欠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并结合公司当前形势讲了五点意见。对此,我完全赞同。清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涉及面广泛的全局性工作,它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抓好清欠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希望大家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总经理的讲话精神上来,从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稳定的高度,切实抓好公司的清欠工作。下面,我就公司清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性 清欠工作是一项带有很强政治性的重要工作。今天,公司召开如此规模的清欠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公司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充分说明 了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对清欠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清欠工作和生产经营一样重要,清欠工作做不好不仅会使我们来之不易的收入付之东流,还会加大企业的成本,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大家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要像抓生产经营工作一样,抓好清欠工作。

首先,做好清欠工作是公司加快发展的需要。今年的工作会议提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发展年”这个主题。按照“发展年”的总体要求,要发展,这就必然要有大量资金作保证。公司目前有大小近百个项目部,设备投入、安全投入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此外,还有医保的统筹,以及主业改制、主辅分离成本的支出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可见公司的资金使用存在很大的压力,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缓解这个压力。目前,外面工程款还欠着近×亿元,这给我们企业造成极大的资金压力。当前煤炭市场虽说有所好转,但市场竞争依然十分激烈,我们要发展,要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首选的方案就是把别人拖欠的资金收回来,我们辛辛苦苦,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钱不能放在别人的口袋里,要收回来变成自己用作企业发展的资金。收回了资金,我们才有能力改善职工的生活状况,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因此,公司要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清欠工作。特别是目前在公司资金状况紧张,生产 2 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做好清欠工作对于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公司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次,做好清欠工作是公司完成年度目标的需要。清欠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对我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影响甚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影响甚大。×总也讲了,清欠是“二次经营”。为此,要像抓好生产经营工作、抓好重点工程那样来对待清欠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公司的安排和会议的要求,真正要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到位,措施上可行,行动上落实。会议对今后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清欠目标,一年期以上的外欠工程款要降低40%以上,这就要求各单位在加强项目管理的同时,当前最重大,最迫切的工作就是采取一切措施做好清欠工作。因此,大家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和公司的现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公司给各单位下达的指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破解难题,形成有效的清欠催收机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我们上下共同努力,采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力争天天有进展,月月有收获,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之,清欠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无论改革也好、发展也好、稳定也好,都需要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协调配合,推进清欠工作的全面展开

工程款的拖欠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要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难度确实很大,非常之事必须采取非常之举,必须实施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抓好。

1、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亲自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做好具体的工作安排,经常督导这项工作向前推进。今后各单位的工作汇报,都要把清欠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公司已经将应收帐款回收纳入单位负责人经营承包考核范围,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应收款项回收不到位,不得兑现承包奖。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开碰头会,分析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能布臵下去了,就不管事了,到年底能收回多少算多少,这种状态不行。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抓清欠也要像财务报表按月呈报,反映即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哪里有问题,公司清欠办就要下去检查一下,特别是对重、大、难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拖欠工程款还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因此,既要树立长期艰苦作战的思想,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以此来谋划清欠工作。同时,也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一环紧扣一环,一着不让地来落实每一个单项的目标。从公司目前的清欠情况来看,必须不同项目不同对待,有的清欠项目时间久远当事人更换,难度很大,有的清欠项目,环节交叉,错综复杂,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办法对路。此外,还要灵活多变,多谋善断,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对清欠工作而言,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抓生产经营,又要抓好安全生产,既要推进主辅分离,又要抓好清欠工作。各项工作都很重要,工作可谓千头万绪。在这种情况下,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清欠动态,做好清欠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支持参加清欠工作的同志,他们除了辛苦之外,还有许多酸甜苦辣。要加大对清欠工作的支持和激励力度,有目标、有责任,还要有做法、有说法,有提成、有奖励,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参加清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才能保证这项工作月月有进展,才能较好地完成这项艰难的任务。

3、增强大局意识,突出专门机构的统筹协调。清欠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相互之间的互动,绝不能成立了专门机构就万事大吉,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联想集团公司原总裁柳传志有一句名言:我们都是有缺陷的人,而我们为了完成一项事业,就必须合作。所以生产、财务、纪检、审计、法律事务等部门一定要加强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需要谁出面的时候谁出面,在公司上下 5 要形成一个比较和谐的互动局面,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抓好。

三、讲究方式,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清欠工作涉及面广,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既要坚决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欠工作,又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是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和市场规则。清理拖欠要首先掌握其背景,了解熟悉当时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按照过去的约定办事,不能违背游戏规则。清欠中也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注意区别对待。对一时拿不准的特殊情况,要注意调查研究,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并要注意检查有关单位资金和往来管理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完备。

二是既敢于负责,又要有理有节。清欠工作以及执法监察会触动一些人、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在外部要遇到压力,在内部也会遇到一些阻力。各级领导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能在本单位解决的,决不推给纪检监察机关,能在本级解决的不推给上级,不准推委扯皮。

三是善始善终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的宣传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导向作用,利用《××××》报、公示板、信息简报等方式,定期发布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宣传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同时,对在清欠工作中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要公开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件要以“反 6 面典型”的形式,使恶意拖欠行为和失职、渎职的行为受到震慑和惩戒,营造有利于清欠的态势,积极推进清欠工作。

四是落实清欠责任追究制度。我们搞施工,既要学会管理,也必须学会清欠。工程干到哪里,牌子就要树到哪里,同时,帐也得要到哪里。一个单位、一个项目部经营状况如何,可以说做好清欠工作是对我们经营管理能力的一种检阅。各单位要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司将严肃地执行考核措施,对在清欠工作中不作为的领导,对工作中失职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将清欠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到主要负责人的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中,作为评先、评优、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四、全力以赴,确保清欠工作取得成效

这次清欠工作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我们预期目标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目前,在我们公司,在工作中遇到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执行难”。很多事情,很多工作,都是公司有安排,有部署,有要求,有督导,但有些同志就是不见行动,看不到结果。可以说,我们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是有效的,也是好的,但执行不下去,就不会起到任何作用。我说,再好的制度和规章不去执行,这无疑是一堆废纸!××集团公司的司风有一句话:运转协调。公司的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执行有偏差,势必会影响到公司整体工作的开展,势必会影响到公 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果是这样,公司的“运转”怎么能够“协调”?说到底,执行不下去就是一个态度问题!

去年,我向大家推荐了一本书,叫做《×××××》。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就是:对待工作、对待事业、对待任何事情,都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积极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做任何事情,要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积极的态度,最终将一事无成。对待同一件事情,态度不同,导致的结果就不一样。态度指引行动,行动导致结果。那么,积极的态度又从何而来?《×××××》一书中有一段经典论述:工作就是意味着责任,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而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决定着我们的态度。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动就有什么样的结果。对待清欠工作,对待同一笔应收帐款,有积极的态度与消极的态度,有乐观的态度与悲观的态度,有谨慎的态度与马虎的态度,有谦虚的态度与骄傲的态度,还有进取的态度与保守的态度,态度不同,清欠的结果也不相同。因此,人与人的差别重要的不是工作能力上的差别,而是工作态度的差别,而工作态度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

有了一个正确的积极的态度还不够,还要付诸于行动,还要全力以赴地去做。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清欠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一定要自觉地、全力以赴地提高对清欠工作的执行力,这是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提高执行力作为我们各项管理运作中 的主旋律,强化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对于清欠工作而言,不是说我们今天开个会,发个文件安排一下就能达到目的,而是要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实。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大、问题多,但我们的责任不能推卸,一定要以积极主动、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去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一定要以对企业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清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0.清欠工作总结 篇十

2010年以来,我站根据《某某省建设工程某某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广大施工企业和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我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一是成立了“双清”领导工作小组,调整和充实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三是根据我站的工作职能,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为基础,坚决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了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站以监督科为主体,其它各科室相互配合,从合同备案入手,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现场用工管理,重点监控存在拖欠隐患的企业,早发现、早协调、早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深入工地,监督检查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给付情况 从合同备案开始,我们就将“两清”工程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坚持深入到每一个工地,查验支付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对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我们共对个25工程进行

了监督检查,涵盖了某某市城区所有的在建工程,覆盖率达到了10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实施长效管理,创新举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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