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2024-07-14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共8篇)

1.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篇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事故分类

4.1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活动、企业基建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受到基建、生产潜在的或突发的危险因素的作用,身体的某些组织受到损伤或者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不得不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满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4.2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质量事故。

4.3交通事故:凡违犯公路、铁路运输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轧伤人以及车辆装载货物因事先检查不周而在运输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事故。

4.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称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火警事故。

4.5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4.6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

4.7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4.8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当,防护不周等原因,己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所幸发现及时,得以避免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4.9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工艺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跑冒,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

4.10设备事故:各种生产设备(包括生产、储存、动力供应和机、电、仪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减产或停产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4.11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毒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5.各类事故管理分工

5.1人员伤亡事故、爆炸、火灾事故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5.2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5.3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负责管理: 5.4基建质量事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5.5破坏事故、盗窃事故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5.6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管理;

5.7自然事故、未遂事故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6.事故分级 6.1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3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4.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事故报告

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7.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接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7.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8.事故调查

8.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安市人民政府、岱岳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岱岳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本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8.2.1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8.2.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8.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8.3.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8.3.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8.3.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8.3.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8.3.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人员了解与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事故处理

9.1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

9.1.1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9.1.2间接原因: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9.1.3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 9.1.4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事故间接责任者(一般包括领导责任者)。

9.1.5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事故责任者(直接或间接),均属事故主要责任者。9.2事故责任的划分

9.2.1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而造成事故的,由副职负责;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责。9.2.2已发现缺陷,领导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由领导者承担责任;已制定措施,由于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犯者承担责任。

9.2.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由监理公司负责。

9.2.4由于有章不循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其管理部门负责;已制定规章制度由于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9.2.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主要领导者责任。

9.2.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独立操作。无证独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委托其操作者负责;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各项规程、操作法、操作指导书而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其本人负责。

9.2.7下达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或措施制定不当而发生事故的,由任务下达者负主要责任;不按措施执行而发生事故的,则由违犯者负主要责任。9.2.8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和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方案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9.2.9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承担责任。9.2.10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1 O.附 则 0.1公司各车间必须遵守此规定。

10.2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凡不按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上报及落实整改措施者,依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50~100元处罚。10.3对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篇二

1 播出系统技术架构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目前有18套播出系统(包括1套M-2100播出系统和17套矩阵播出系统),矩阵播出系统采用2台LEITCH 128×128矩阵并发工作,所有信号源输入矩阵完成信号的切换,构成两个独立的信号链路,起到相互备份作用。如图1所示:

此播出方式的优点有:主、备矩阵同时并发工作,主备信号链路相互独立。根据长期实践操作来看,我们对矩阵进行了一些优化设置,在播硬盘信号时,主矩阵切主硬盘信号,备矩阵切备硬盘信号;在播录象机、外来信号时,主备矩阵切换完全一样。这样在主硬盘出现故障,备硬盘正常播出时,值班人员直接在应四选一开关上切备矩阵就可以切出正常的备硬盘播出信号,避免了在32X1播出面板应急操作要仔细确认按键才能切换,这样处理更及时、更迅速。同时在四选一开关上接入一路应急风光垫片信号和一路应急录像机,当主备矩阵信号同时出现故障是,切垫播画面,必要时还可以采用应急录象机播出。

系统采用盘带结合的播出方式,视频服务器采用2套SeaChange的MediaCluster硬盘服务器集群作为主、备同时工作。该视频服务器(1)采用多级故障自恢复技术,提高数据存取的可靠性;(2)采用网络结构使系统易于扩充;(3)多输入/输出接口。MediaCluster是由多个视音频服务器相连的网络,每个视音频服务器称为一个节点。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双集群同时工作方式,主、备两个集群素材完全镜像,同时播出,相当于在基础上又做了一次RAID1。对每个节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合理分配,每个频道输出采用主、备份的解码配置,而且主、备解码板分布在不同集群的节点中,无论哪一个解码板或节点,甚至一个集群出现故障,均能保证正常播出。图3显示出了重庆广播电视集团两个集群输入/输出配置情况:

综上所述,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在进行播出系统构建时,充分考虑了播出系统的系统级安全备份,在技术层面做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 各种因素造成的技术设备故障的应急措施

播出值班人员在遇到播出技术设备出现故障时,通过简单、快捷应急处理,确保节目播出能尽快正常恢复。我们主要通过播控控制台前的4×1应急切换开关来进行实现,遇到极端情况,我们可以马上启动备份系统来完成节目播出。我们为CQTV-重庆频道配置一套异构GVG M-2100系统,它完全独立于主播系统,有自己的录象机、硬盘和切换台,保证了主播系统出现故障时,备播系统能正常接管;为其它频道配置了两套和主播系统一样的矩阵播出系统作为备份系统,当其它频道中的某一个频道下游键出现故障,不能播出正常的视、音频信号,可以立即启用任意一套备份系统进行接管。

如果CQTV-重庆主播系统的主矩阵出故障,应立即通过4×1切换开关切换到备矩阵播出;如果主、备矩阵都出故障,应立即用4×1切换开关切换到风光垫片应急播出;应急播出的同时启用重庆卫视专用的热备份系统M-2100系统继续完成CQTV-重庆的播出,以确保重庆卫视播出不间断。

如果其它频道主播系统中主矩阵出故障,应立即通过4×1切换开关切换到备矩阵播出,如果主、备矩阵都出故障,应立即用4×1切换开关切换到风光垫片应急播出;同时还可以使用应急录象机进行磁带播出,旁路开关已接入1台录象机信号源和来自视频服务器专用通道24h循环播放的风光画面信号源,确保播出不间断。

如果其它频道中任何一套的下游键出现故障,不能播出正常的视、音频信号,应立即启用备份系统播出。具体的操作程序是;首先将备份系统切换为正在播出的信号源,然后在频道PGM信号输出跳线架上将备份系统的PGM输出信号跳至相应频道的PGM输出通道(备份频道PGM播出信号已接入频道PGM信号输出跳线架中)。

3 转播中央电视台重要时政和新闻联播节目应急措施

在节目播出中,我们除了会遇到设备故障外,还会经常遇到信号链路故障,我们通过将来自不同路由的信号链路接入系统,保证信号链路的最大安全,遇到信号故障能及时使用其他链路信号进行切换,保证播出正常。在转播中央电视台重要时政和新闻联播节目时,按广电总局的统一规定主用信号源必须使用国干网下传的CCTV-1光纤信号。另外将中星6B卫星的CCTV-1信号、中星6A的CCTV-1信号、中星6A的的北京卫视信号同时接入播控系统,作为转播CCTV-1的备分信号源。

在转播过程中,当主用光纤信号发生中断时,通过32×1切换面板应立即切换到正常的备分信号源;当所有主备信号源同时中断时,才切换到本台的垫播风光信号源。并立即按规定流程汇报,等待下一步的处置指令。

如果转播节目时间长度不能事先确定,应将待播节目的播出方式设置为“触发”。转播节目结束后,立即触发播出下一档节目。

4 处理非法信号的应急措施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值班人员要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常常保持政治敏锐性,对一些非法插播、对电视播出画面的干扰以及破坏,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出现紧急情况,值班人员不经请示,立即处置:

(1)出现反动组织的声音画面;立即切换到垫播安全画面;

(2)出现非法的声音画面及字幕,立即切换到垫播安全画面;

(3)字幕系统出现明显反动字幕内容下键切出;

(4)出像画面上叠加有与节目内容明显不符的字幕,在左右两下角的,用准备好的安全条幅遮盖,出现在其它位置的切换到垫播安全画面。

(5)转播中央电视台重要时政和新闻联播节目时,若信号源被非法截播,首先按顺序使用第二条中提及的各路备分信号源;若所有信号源都被截播,切换到本台的垫播风光信号源。

5 直播节目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在电视节目为了追求时效性、亲临现场性,直播节目越来越多,特别是场外大型直播时,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如何在保证节目的时效性同时,还要保证节目安全。大型外场节目时,我们一般采用延时播出,对出现的意外情况可以进行预先处理,保证节目播出安全。对不延时的直播,要保证信号链路的备份,值班人员还要认真监看节目,出现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

5.1 延时直播

使用延时直播的节目必须同时使用主备延时服务器完成信号的录制和播放,以确保直播的安全。负责延时直播录制和播放工作的技术人员全程监管主备信号的正常与否,如遇异常情况务必准确的通知值班长和频道值班人员切换信号源,或作其他相应处置。

频道播出使用主路服务器的延时信号,当主路信号异常时立即切换到备用信号,当主备信号源同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换到本台的垫播风光信号源。

5.2 延时直播

集团确定不延时直播的节目必须采用主备信号源同时接入播出系统,首先使用主信号源;主信号源异常,立即切换备分信号源;若主备信号源均出现异常,切换到本台的垫播风光信号源。

6 其它播出节目时处置措施

录像机作为播出信号源时,如果发现信号异常,应立即通过4×1切换开关切换到垫播风光信号源,等查明情况后再恢复正常播出。

硬盘作为播出信号源时,若主硬盘信号发生异常,在备硬盘信号正常时,立即使用4×1切换开关切换到备硬盘;若主备硬盘信号均异常,立即切换到垫播风光信号源,等查明情况后再恢复正常播出。

7 结束语

通过在播出系统建设时考虑到安全播出的重要性,在播出系统构建上采用了系统级设备备份,同时根据重庆广播电视集团长期实践操作,制定了符合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实际使用情况的各种应急处理预案,使系统应急操作简单明了,播出值班人员能尽快掌握这些应急操作,保证了播出的安全和优质。

摘要:介绍了重庆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的架构特点,重点阐述了根据系统特点制定了符合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实际情况的各种应急操作预案

3.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篇三

一、立法问题

(一)立法权限问题

1.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条例明确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故组织调查系政府职责,应当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我国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较为独特,既不属于政府部门,也非民主党派。法律有权设定其权利义务,但国务院在行政法规立法中作出影响工会组织权力义务的设定就值得商榷。

此外,从立法本意来说,对事故的“处理”不是组织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事故调查组不是为查事故而设立,而是为了今后更好的预防事故发生、总结事故经验,以便采取更为有效的防范措施,实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减少,这才是真正目的和意义所在。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但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可能是民营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具有“私人”性质。而事故调查权属于行政管理权,行政管理权具有“公权”性质,将“公权”赋予“私人”行使显然不合适,更何况事故调查行为是行政执法行为,“私人”组织行政执法活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更为不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就存在政府为民营、外资企业指定任命调查组组长的可能。

2.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需要受到刑事法律责任追究的立法权归属全国人大,涉及刑事的立法权是全国人大的专属权,行政法规立法中不宜作此类规定。

(二)法律条文的表述问题

1.条例第三条对事故等级划分进行规范,笔者认为其文字表述不够严谨。对于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笔者的理解是指,“在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事故。由于法律是针对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公众制定的,内行人可以读懂的文字不一定能让外行人也看得懂。笔者曾让几位中学生区分“有色”和“有色金属”,他们普遍表示仅对“有色金属”有些了解,对于“有色”则显得茫然。“有色”和“有色金属”在法律条文中的出现并不少见,不少条文中的“有色”就是指“有色金属”。笔者认为,将“有色金属”表述成“有色”是不严谨的。同样,条例对事故等级的划分缺少“在同一起事故中” 的限制条件,可能也会给人以误解,甚至误认为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一定期限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可以累计叠加。

2.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笔者不理解的是,这里的有关材料为什么不包含复印件,难道复印件不是材料?还是另有特指。如果是另有特指,则应当在法律条文中加以明确,以便操作。

二、法律适用问题

(一)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如果一起事故未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未危及公共安全,仅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经济损失,是否适用本条例?比如:单位自行发电,由于接错线路,发生短路烧毁及其设备,造成经济损失;再如,由于购买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此类事故,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是否有必要去调查?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满足调查工作的需要?当前的生产经营单位,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例不小,相对国有企业的数量而言,该比例还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此类企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起数将更多。现行法律对人身侵权案件尚存“自诉”规定,即“不诉不理”、“不告不理”。笔者认为,如果事故仅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经济损失,未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政府不需要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否则,物权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将很难得到相应的体现。

(二)几个概念的理解

1.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迟报”,应当理解成:行为人对事故虽然已经上报,但未在法定的时限内上报,不符合有关上报时限的要求。“迟报”基本不存在太大的异议。

“漏报”,应当理解成:行为人对事故虽然在法定期限内上报,但是上报的内容不全,仅仅是整个事故的一部分,无法反映事故的全貌。“漏报”,仅仅启动了上报程序,对实体处分没有帮助。也有一说,对整个事故不报的行为也属于“漏报”。当然,“漏报”的前提必须是主观方面不存在过错。

“谎报”,应当理解成: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以故意隐瞒事故真相或者编造、捏造虚假事故进行上报的行为。其形式上已经上报,时间上也满足法定要求,但是由于反映的内容不符合事故的客观真实,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瞒报”,应当理解成: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故意,对本应依法上报的事故人为的加以全部隐瞒或者部分隐瞒。其后果是,事故的真实性没有得到及时的反映。从形式上看,“瞒报”与“迟报”相近;从结果上看,“瞒报”与“漏报”、“谎报”相近;从主观恶性上看,“迟报”和“漏报”均不存在主观故意,而“瞒报”、“谎报”则存在主观故意。

如何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关键,关系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能否不败诉,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政府形象的树立。现实遇到的难题是,在事故报告中,究竟什么样行为应当定性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它们之间的差别在哪里?如果定性错误,可能导致适用法律上的错误,导致行政违法。

鉴此,笔者建议对事故的上报行为仅作二类定性:一是“迟报”,即只要上报的内容是真实的,仅仅是时间程序上、形式上不能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认定为“迟报”;二是“错报”,即只要上报的内容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这里包括全假或者部分假,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都属于“错报”。这样的分类可能更能方便执行,更有利于操作。

2.负责人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是本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是本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主持本行政机关的工作。在行政机关正职缺失时,主持本行政机关工作的副职是负责人。无论正职主持工作还是副职主持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只有一人,任何行政机关不可能同时存在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负责人”。笔者认为,事故发生时,有关负责人能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固然是好事,一能体现领导对事故的高度重视,二能对事故施救起到较好的协调作用,这些都是积极有益的。但是,社会存在分工,政府与部门之间虽说分工不分家,但事实运作过程中存在分工合作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正是这种社会分工才出现职责分工,才有权责对等的需求,才有恪尽职守的要求,才能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如果所有的事故都要求人民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只恐怕人民政府负责人力不从心,加上政府负责人每天承担大量的日常工作,也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应对事故,客观现实中也没有这种必要。社会要发展,事故发生也就在所难免,而且是天天有事故。倘若让省长、市长、县长凡事故必躬亲,经常奔波于事故现场,疲于应付事故而荒于政务,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办到。笔者考虑,既然政府的“负责人”只有一个,而政府的“领导”可能配有几个,能否将赶赴现场的“负责人”改成“领导”,这样或许会更有利于操作。从人头数量来看,多配几个政府副职可能更大,更有助于解决“负责人”奔赴现场的精力体力问题。

3.“现场有关人员”、“本单位”

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由于事故可能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以外的区域发生,这里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是指那些人?是与事故单位存在组织、人事、工资、劳动关系的人,还是与事故本身造成的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在现场的人员。笔者认为,在事故现场的自然人合法权益因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受到侵害,该自然人应当属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如果该自然人与事故发生单位没有工作隶属关系或者是没有固定职业,要他们向他们的各自“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事故的施救没有太多的现实意义,也有悖于条例的立法本意; 特别是对于没有固定职业的,谁又该是“本单位负责人”?需要具体的规定,以便于操作。

4.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笔者认为,应当谨慎启动应急预案,能够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的尽可能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施救。因为每个事故应急预案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需要涉及多个部门,需动用大量的人财物力。该程序一旦启动,其耗费将一直延续到事故现场清理、伤病人员救治直至善后处理,成本将是非常高的。如果没有一个启动应急预案的标准,该应急预案就很容易被启动,势必给事故单位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也会无意义地牵扯政府精力,占用社会有限公共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当前,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必要对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条件加以明确。现实中也没有一遇到事故就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必要。比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很小的事故,在车间作些简单处理就足以消除影响的,这就没有必要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有关”的范围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所有的人不应当都是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的范围也既不宜盲目扩大,也不宜过度缩小乃至于将真正有关人员排除在外,这就需要一个标准来认定。没有标准,可能也只能依据调查组的主观意志来自由判断?容易导致把无关的人员牵扯进来。操作起来的结果很可能造成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活动,甚至变相成为违法干预、侵害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权。事故调查行为属于行政执法,有些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由企业牵头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该调查组是否也就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该调查组又该采取什么措施?

6.“擅离职守”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具有法定职责岗位的“擅离职守”比较容易理解,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岗位职责可能随机程度会大一些,随时可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而调整,比如岗位撤并、出差在外、无法及时赶回,客观原因失去联络无法联系,交通工具不变或者没有交通工具等等,都可能导致无法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条例规定的“擅离职守”该如何理解,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是否应当被认定为擅离职守?谁有权认定擅离职守?这些需要明确规定,才有利于操作。

三、其他问题

(一)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的细化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的名称、证照登记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成立时间、办公地点或者住址、经营范围、主管机关等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及事故的简要经过

时间上统一以公元时间、24时制。地点上明确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门牌号(当地的“土名称”。当地的交通状况,事故现场的描述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点线、条块结合等等。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上岗前或者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人数清点、统计,事故发生后的人数清点、统计。可以从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情况、核对交接班对照表等方面推算事故现场的人数。损失方面重点统计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商品存货及其他物件损失情况。

4.已经采取的措施

事故上报情况,现场施救情况,现场指挥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现场交通通讯情况,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情况。现场无法解决需要支援情况,比如:存在哪些未能自行克服的主要问题,对财产如何保护,对人身采取那些保护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对报告中陈述的事实应当提供、随附有关证据。

(二)公安机关的追捕归案能力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公安机关的侦查缉捕能力不容置疑,也是其业务之重点。但笔者还是有些疑虑,对公安机关提出高要求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要求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可能要考虑现实。前阶段有些地方提出“命案必破”,结果是否所有的“命案”都已“侦破”,即便把一个地方的所有警力都都投入命案的侦破工作,想要“命案必破”也很难。从公安机关现有人员素质、设施配备、其他装备等主客观条件来分析,能保证依法立案,并采取积极的强制措施加以侦破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有些犯罪嫌疑人不是主观上想让其归案就能归案的,不仅我们国家目前做不到,就西方最发达的国家也无法办到。“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做不到的,而且不仅是现阶段做不到,将来也做不到,除非人类已经建立完美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已经不存在任何社会矛盾。

(三)国务院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可以看出,国务院组织事故调查的形式主要有二种,第一种是国务院直接牵头组织形成的调查组,第二种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牵头组织形成的调查组。这种“授权”是否需要通过行政法规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还是通过发布国务院决定的形式予以确定,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是以行政法规立法形式确立,那么,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并依照法定程序,被“授权”的部门对此类特别重大事故均有权直接代表国务院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因为这种“授权”具有显著的“独占性”、“排他性”。

(四)地方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司法实践中,“授权”与“委托”通常都是合并使用,“委托”应当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的核心是授权,没有授权的委托是空洞的,委托是形式,授权是内容,不宜将授权和委托人为地分开使用。此外,地方政府无权“创设”进行“授权性”立法。在同一条例作出“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等二种不同的规定,不难看出这二者之间应当存在较大区别。相对前款规定的“授权”,笔者认为,条例规定的“委托”应当理解成单项委托,即接受委托的部门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事故调查结束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之日止,这期间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于其他事故,未经委托人委托,该部门没有调查权,不能当然的取得合法的调查资格。条例对如何办理和执行授权委托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五)行政执法活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得跨越行政区域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公安机关刑事侦察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以上”二字应当删除)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的属地原则无可争议,也符合我国目前的行政管辖的基本原则,即由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其参加的地位?作用?是否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履行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职责?如果履行职责,意味着跨行政区域进行行政执法,这将涉嫌违宪。另外,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如何得知发生事故?谁负有义务、负有责任通知、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这些问题,条例没有解决,实践中是很难操作的。

(六)建议建立事故调查组人员的回避制度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是指参员事故调查的各成员单位,不是指个人。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似有不妥,应当是调查组人员应当与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笔者认为,在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应当引入或者建立回避制度。

(七)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4.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篇四

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洋北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发现情况者应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决定是否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 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

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5、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宿城区洋北中学

5.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 篇五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路向丽

组 员:陈长飞、张传钰、燕杰、蔡晓培、燕书民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颖任主任,成员有:刘文娟、王娟、韩巧丽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陈润生

组 员:张露露、张倩倩、赵园园、高晓辉

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10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 校组织人员带到就近医院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 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 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各相关部门或下属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10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食堂及时向学校安全领导办公室主任报告,安全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处置,并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10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学校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6.校园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篇六

仙台坝镇中心小学

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 1 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为了保障全镇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赵 云 副 组 长:赵克强,刘辉

成 员:马 荣,张汉强,盛小琴、杨丽娟,王小荣,章红艳,徐天秀,白倩,刘莎莎,赵克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安全无事故。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

安全。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8、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告程序:(1)学校领导。(2)教育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4)立即组织骨干教 3

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3、注意事项(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实行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

做到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事故结果等记载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将事发的原因分析、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教育局,对因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7.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报告 篇七

目前该非编网络已经使用3年半了, 承担着贵州电视台80%的专题类节目制作。在这3年半中该非编网络一直稳定运行, 没用出现过一次影响节目制作、播出的事故。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在长期不断摸索和实践中, 总结出一套适合于贵州台非编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规范以及故障应急措施。依照这些规范和措施我们可以在网络高负荷运行的状态下, 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络的使用寿命以及让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下面归纳一下贵州台索贝E7非编制作网络的维护管理规范和应急措施供大家探讨。

一非编网络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1. 设备状态的检查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设备状态是否都正常, 这样如果设备有异常就可以较早发现情况, 以便及时处理, 不至于造成较大的损失。设备的检查内容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 磁盘阵列的检查

首先, 检查主磁盘阵列的指示灯, 观察盘箱前面板硬盘指示灯的状态, 正常情况下所有的指示灯都应该是绿色。

第二, 检查主磁盘阵列和盘阵控制器的状态, 在域服务器或监控工作站上通过超级终端链接控制器, 然后输入命令查看磁盘阵列和控制器的状态, 主要查看的项目为:

lun——检查卷状态, 如果正常LUN从0~5号的STATUS应该是Ready;

tier——检查tier状态, 如果正常磁盘应为All disk are healthy;

dual——检查控制器状态, 如果正常两个S2A8500的STATUS应为Healthy;

host status——检查主机通道状态, 如果正常Port 1~4的Loop Status应为Good;

disk——检查磁盘通道的状态, 如果正常Disk Channel A-H、P、S应为healthy。

第三, 检查备磁盘阵列的指示灯, 观察盘箱前面板各个硬盘指示灯的状态, 正常情况下所有的指示灯都应该是绿色。

第四, 检查备磁盘阵列和盘阵控制器的状态, 在监控工作站登录“SANtricity Storage Manager”DFT存储管理软件, 看到主界面中的提示标志是绿色向上箭头就是所有状态正常, 如果是红色向下箭头则是存储设备有软件或者硬件故障。

第五, 检查主、备磁盘阵列素材盘的剩余空间, 以及SOBEYINFO保存节目信息的数据盘剩余空间。为了保证磁盘的读写性能以及安全性, 所有的素材盘和数据盘的使用量都要控制在80%以内。

(2) 服务器的检查

第一, 对MDS服务器的检查, 在其中一台MDS服务器上, 用命令提示符下输入:cvadmin查看各个盘的映射状态。

第二, 对数据库服务器的检查, 在监控工作站上执行Xbrowser, 登录进入DB01服务器, 进入RoseMirrorHA的管理界面, 查看主备数据库服务器状态、心跳线状态和数据镜像状态等。

(3) 交换机的检查

第一, 对光纤交换机的检查, 观察两个光纤交换机前面板左边的4个状态指示灯,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有Link这个指示灯为橘黄色, 其他都应该是绿色。

第二, 对以太网交换机的检查, 注意观察两个交换机前面板左边的状态指示灯, 正常情况下主交换机应有3个指示灯 (SYST、MASTR、STAT) 为绿色, 副交换机只有 (SYST、STAT) 两个指示灯为绿色。

2. 设备故障的处理

(1) 中央存储的磁盘阵列故障处理

在检查磁盘阵列的指示灯时, 如果发现有硬盘的灯变成了红色或不亮就说明该盘有可能有问题, 但是只看提示灯是不能确定是硬盘故障还是只是提示灯故障的, 这时我们就要通过超级终端进入到控制器中查看磁盘状态。查看磁盘状态的命令为tier, 将命令输入进去后, 如果显示的是All disk are healthy, 则表示所有磁盘都正常, 如果面板上的提示灯不显示的话, 就是面板的提示灯坏了, 硬盘本身是正常工作的。如果是硬盘故障的话, 一般就会在该盘的位置故障提示, 一般提示会有“?”、“.”、“r”三种, “?”和“.”通常是磁盘离线或是逻辑故障, 可以通过数据重建来进行修复, 重建命令为disk rebuild=1A (1A为故障盘的编号, 在输入tier命令时会有提示) , 如果是“r”通常情况下是硬盘物理损坏了, 这时就只能更换新的硬盘, 然后再进行数据重建。

(2) 中央存储的控制器故障处理

在检查控制器状态时, 输入命令dual, 如果2个控制器都显示为Healthy, 表示2个控制器状态正常。如果其中一个控制器的状态为Fail时, 表示该控制器没有启动或者是有故障。通常情况下, 我们可以登录到另外一个正常的控制器上输入dual heal命令, 如果该控制器只是没有启动的话, 输入命令后该控制器就会显示为Healthy的正常状态, 如果是控制器硬件故障, 那输入dual heal就没用了, 只能先使用一个控制器, 将这个硬件故障的控制器送修了。

(3) 服务器故障处理

a.MDS服务器

通常情况下我们的2台MDS服务器各负责一半的素材盘映射和贡献工作, 但如果当某一台MDS服务器不正常或者服务器的映射不正常时, 会有素材盘没有映射出来, 这时我们就手动去映射素材。先是进入到负责映射这个素材盘的那台MDS服务器上, 然后进入终端, 先输入“cvadmin”, 再输入“activate X (X为需要映射的盘) ”。这样既可以手动映射出素材盘, 如果不成功的话则需要重启MDS服务器、盘阵和控制器, 重启完以后再重新映射一次。

b.数据库服务器

当数据库服务器其中一台出现故障时, 数据库服务器是可以自动切换的, 但是一般我们要将故障的那台服务器重启, 如果不是硬件故障的话该服务器一般重启以后就会正常工作了, 这时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去观察主备数据库服务器的心跳线是否正常。如果正常, 则下次其中一台出现故障时还是可以由另外一台服务器无缝切换。如果不正常, 我们就要将整个服务器系统全部重启来解决问题。

c.应用服务器

我们这套非编网络设计的2台应用服务器, 各负责一半站点的组件服务, 所以当其中一台应用服务器出现故障时, 会有一半的站点不能访问组件服务的服务器端, 这时这一半站点就都不能进入非编软件了, 通常情况如果只是应用服务的组件服务没有启动起来的话, 我们可以将这台应用服务器注销后再登录, 这样就可以将它的组件服务启动起来, 但是如果是其中一台硬件故障不能启动了的话, 就得手动去改该台服务器负责的站点组件服务的指向了, 只需进入到站点的注册表, 找到组件服务一项将指向的如APP1改为APP2, 然后重启站点就可以正常使用软件了, 不过这时因为所有站点都将指令提交给一台应用服务器处理, 所以这台服务器的压力会比较大, 并且可能会影响软件的运行速度。

3. 设备的维护

目前由于贵州台有80%的专题类节目都是在这套索贝E7非编网络中制作的, 所以该网络不管是服务器的处理压力还是在存储的使用率上都是基本处于一个满负荷运行的状态。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除了每天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外, 我们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维护方案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下面把这些维护方案与大家分享一下。

(1) 中央存储空间的管理

磁盘的剩余存储空间对于磁盘的稳定读写性能有着很大的影响, 如果是中央存储的存储空间使用率过高, 则会造成网络读写带宽不稳定, 使得非编站点不能很流畅地实时剪辑和播放素材, 以至于会影响节目编辑的效率和下载节目时正常播放故事板;如果是存储节目信息的SOBEYINFO数据盘存储空间使用过高的话, 则会造成节目信息读写很慢, 这时非编软件的操作也会很不流畅, 甚至会造成非编软件频繁死机等。所以为了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 存储和数据盘的空间使用率不能超过80%。在空间的控制上, 除了我们每天对磁盘的检查外, 我们还定期清理磁盘, 每个月1号, 我们会对3个月以前的所有素材、故事板、字幕文件、节目模板、字幕模板和引入文件等进行强行删除, 以保证有足够剩余的空间。

(2) 服务器运行状态的维护

服务器集群中的每台服务器都有着各自的重要工作, 如数据库服务器要保证网络中大量的数据访问及修改;MDS服务器要保证网络中央存储器中各个素材盘的正常映射;应用服务器要处理单机站点的大量I/O请求等等。所有保证网络中每台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也是保证网络正常、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除了在每天检查时查看服务器运行是否正常,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外, 我们还会每两个星期将服务器全部重启一次。因为不管是Windows还是Linux系统在长时间运行中内存和系统缓存中会被大量无用的临时文件占用, 以至于服务器的可用资源慢慢减少, 处理能力下降, 长时间还有可能造成服务器死机, 所有要定期重启服务器来保证服务器的处理能力。

(3) 病毒的防护

随着计算机病毒形式及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 并且病毒在网络中的扩散速度非常快, 扩散范围非常大。网络在正常运行时, 其中任意一台站点或者是服务器如果中毒, 病毒就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到整个网络, 病毒发作时会占用大量的计算机资源, 影响服务器和站点的处理能力, 严重的话还会造成网络的瘫痪。所以病毒的危害对于非编网络来说是非常致命的。这样病毒的防护就成为我们保证网络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

在工作中编辑们经常会要求将文本、视音频素材、包装板等文件形式的素材直接拷贝到网络中直接调用。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病毒进入网络, 我们会对编辑们拿来拷贝文件的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 用卡巴斯基、360和瑞星三种不同的杀毒软件先进行病毒的查杀, 然后再专门引入工作站, 用专用的安全拷贝软件将编辑们所需的文件拷贝到非编网络中。除了对于拷贝进入网络的文件进行杀毒、过滤以外, 我们还每个月对网络中的站点、服务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杀毒, 杀毒时先安装单机版的杀毒软件, 然后用离线升级包将杀毒软件升级到最新版, 然后再对站点和服务器杀毒, 杀毒完成后再将杀毒软件卸载掉, 这样既可以查杀网络中的病毒又不影响站点和服务器的正常运行。通过我们的病毒防护措施以及定期的查杀病毒, 可以有效的避免病毒对非编网络的危害。

二非编网络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虽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方案来保障设备尽可能不出问题, 但是像贵州台这样一套长时间处于高负荷运行的网络, 完全百分之百不出问题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除了要有完善的维护和管理, 我们还制定了一套设备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以保证不会由于设备的故障对节目正常播出造成很大的影响。

1. 服务器出现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由于关键的核心服务器都是有双机热备的安全机制的, 所以一般在任意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 处理起来较为简单。当主MDS服务器出现故障时, 备MSD服务器一般会自动接管工作, 映射所有的素材盘并共享给每个站点。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不能自动接管时, 我们就要手动去切换并映射出素材盘。主数据库服务器出现故障, 也是由备数据库服务器自动或者通过手动接管。当备服务器在接管执行主服务器的任务的时候, 我们就可以去处理故障的主服务器, 所以服务器只要不是主、备两台一起故障的话基本上是不会对节目的制作有影响的。

2. 中央存储出现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虽然我们这套非编网络中的存储部分配置的也是由主、备2台存储构成, 主存储是DDN S2A8500, 备存储是DFT X32T。虽然主、备存储的容量一样, 但在读写带宽的性能上, 备存储要比主存储低很多。当主存储正常时可以保证40台非编站点同时剪辑节目, 备存储的带宽则只能满足15台站点正常剪辑节目。所以如果主存储一旦发生故障不能使用, 我们就要通过在MDS服务器上将备存储的数据盘映射并共享给非编站点。但是由于备存储的带宽性能很低, 我们就只能让15台站点工作。为了保证不影响台里面节目的播出, 我们会把这15台站点分配给重点栏目和当天有节目要播出的栏目使用, 然后在备存储接管工作时, 我们会尽快地处理主存储的故障。

在几年的实际工作中, 我们都按照这样的方法来维护、管理这套E7非编网络。所以要保证一套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使用寿命, 不光是设备本身所决定的, 与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是密切相关的, 只有将这些工作都做好, 才能使得我们的设备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

摘要:索贝E7非编网承担了贵州电视台除新闻联播节目外的所有频道、栏目节目的制作任务, 其网络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尤为重要。本文针对日常需要进行的维护维修以及网络出现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做了详细的分析。

8.眼部异物的应急处理 篇八

当眼睛里进入灰沙时,可引起眼睛充血、疼痛、磨擦感以及不敢睁眼等症状。这时,不可用手使劲揉眼,或用千手帕乱擦,这样做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容易引起眼部感染,而且还可能擦伤里眼珠。可用洗干净的手指,轻轻翻开眼皮进行仔细检查。先扒开下眼皮检查,如果没有见到异物,则检查上眼皮。翻上跟皮时,可用一手的食指和大拇指担住上眼皮向上提,另一手则拿火柴梗在眉毛下方轻轻向下压。同时叫病人的眼睛向下看,这样就能把上眼皮翻转过来了。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上眼皮边缘和窜窿部。发现异物后,可用消毒的小棉棍馥生理盐水轻轻转动擦拭,则异物常可被棉丝带下。也可用干净的湿毛巾、湿手帕将异物轻轻擦去。如果是麦芒等尖锐异物插入组织内,则在取出时应注意勿使折断。如果异物不易擦去,可先用清水冲洗,以使异物浮起或移动,然后蒋用湿毛巾蘸取。但疑有异物进入眼姑内部时,则切切不可冲洗伤眼。为了预防服部感染,在异物取出后应及时涂入市售消炎眼液或眼膏。如果异物嵌在黑眼珠上,或因揉擦而嵌入较深。或疑有异物进入眼球内者,就必须及时到医院诊治。

遇到酸碱,溅入内或农药粉末进入眼内时,应立即进行自救,千万不可依赖到医院抢救,以免过铅自救良机。由于酸、碱等化学物质进入眼内服极易迅速向周围和深部组织扩做,因而受伤部位极易发生灰白色混浊和坏死。尤其是生石灰,氨水等碱性化学物质,往往在几分钟内即可渗避到眼睛深部组织,从而成造严重后果。不少人就是因为贻误了自救良机,结果引起失明。所以抢被这类伤眼必须争分夺秒,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进入眼内的所有污物统统洗掉。自救的方法主要是就近取水充分冲洗伤眼。可将脸浸入水中,把上下眼皮扒开,同时用力睁大眼睛,头在水中左右晃动,使进入限内的酸性或碱性物质迅速被水冲掉(需注意按水)。也可把清水灌进水壶,让水流冲洗眼部。一般至少要冲洗10分钟左右。生石灰碎屑溅入眼内时,应首先将石灰渣清除,再彻底冲洗。冲洗以后涂入消炎眼膏,然后再到医院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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