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外国专家、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

2024-08-04

湖南工学院外国专家、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共3篇)

1.湖南工学院外国专家、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 篇一

XXXX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试行)

为加强我院外籍教师的相关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学校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请效益,同时使外事人员的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是学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第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外事工作,学院实行由组织人事处领导下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 组织人事处作为外籍教师聘请及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统筹制定聘请计划,办理聘请手续,评估聘请效益等。

二、聘请工作

第四条 聘请外籍教师工作要遵守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的原则。

第五条 外籍教师应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

第十三条 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一般可正面阐明我们的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应强加于人;对恶意攻击或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国际合作部汇报。

四、奖惩管理

第十四条 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外籍教师,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系部于每学期末前一个月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和总结,评价报告和总结报告交组织人事处存档。

第十六条 外籍教师无故缺课,或未经准假而擅自离校,系部及教务处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应给予严厉的批评报组织人事处,将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工资。情节严重者,按聘请合同的规定处理,直至解聘。

第十七条 对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应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五、外籍教师宿舍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保卫处要加强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后勤部门负责外籍教师宿舍的后勤保障以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同时做好日常服务和检查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外籍教师宿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结果向上级汇报。

七、外籍教师相关证件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籍教师相关证件由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存管理,外籍教师需要使用相关证件时,需要向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申请并经过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借用。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组织人事处。

2.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 篇二

颁布日期: 1997-03-1

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根据我国需要应聘来华利用专业技术特长从事相应工作并需办理职业(Z)签证的外国专家,均须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以下简称确认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来华服务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应聘来华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来华从事科学、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商贸、财会、税务、金融、法律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四)应聘来华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上述第三、第四类外国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来华从事我国急缺的专业技术工作,或担任大中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五)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籍代表。

第三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确认件的统一印制、分发、监督管理和部分签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确认件的签发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负责本部门及隶属单位确认件的签发和管理。

第二章 确认件的申请与签发

第四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一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向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复印件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健康状况证明;

(三)拟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服务岗位和时间证明。

经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五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二类外国专家的单位,必须经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文教类),根据外国专家来华的不同渠道,分别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通过政府、友好城市和校际交流协议派遣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协议复印件或由签约部门印发的外国专家名册;

(二)经批准登记的境外组织派遣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该组织与中方签订的协议复印件,或由签约部门或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发的外国专家名册;

(三)通过自荐和他人介绍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外国文教专家中介机构开具的《职业介绍证明》和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发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中外合作办学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管理人员,需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属学校聘请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或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外国专家人选;其他单位聘请的,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六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三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请外国专家理由的报告;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三)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主管部门或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七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四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向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三)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八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五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直接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拟任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履历、健康状况证明;

(三)对拟任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任命书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九条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在各地的隶属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可由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区的确认件签发部门签发确认件。

第三章 确认件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拟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凭确认件原件、中国国内被授权

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证件向中国的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Z)签证。

中国的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为外国专家核发Z签证后,留存确认件原件。

第十一条 办理确认件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抵华十五日内,持

有效护照、证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教育委员会、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或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凭《外国专家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在抵华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

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签发确认件。对伪造确认件、伪造事实骗取确认件等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聘请外国专

家确认件〉申请表》和《外国专家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华侨专家来华工作,台湾地区专家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香港、澳门地区的专家来内地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

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国际合作司(外事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3.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总结 篇三

Karamay No.3 Middle School & Foreign Language Experimental School

2007年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总结

二OO七年十二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政外发[2007]18号文件“关于进行2007我区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克拉玛依市第三中学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自检自查,并对一年来的外事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2007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外办、市外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克拉玛依市第三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法规,认真执行市局外事管理规定,积极做好外国文教专家的引进工作,不断完善聘请的各项手续和程序,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注重加强了对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和调动外国文教专家的作用和工作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外国文教专家聘请与管理工作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是2007年上半年经由上级外事部门审核,考察然后批复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外办和市外办的关怀指导下,学校为打开外事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外语教学事业的新发展,进一步规范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与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应改进的措施。

1、完善了外事管理制度,明确了外事机构职能。

2006年,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学校建立了外事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外事工作制度、工作职能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充实了有关外语教学和师资培训的实际内容,使外事工作有据可依,有备无患,且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2、注重加强了外事管理工作。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与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和程序性非常强,因此学校在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与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聘请,依规管理,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原则。

在市外办的支持和帮助下,学校建立了国家、自治区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资料库,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业务水平,使外事管理力度得到了加强。

特别是依法签订相关聘用和工资待遇的合同,以及外教工作生活期间的细节问题都做到事先约定,并签订协议,切实将聘请工作做到严密细致,不漏掉任何法定程序,有效避免了与外教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发生纠纷,使双方都能积极相互配合,安心工作。

通过申请聘请资格,学校进一步熟悉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培训了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也为以后的外事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外教的专业作用和调动外教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外语教学工作的需要,2007年上半年学校聘用了美国籍外教Ender Feramen Erkan,其聘用期至2007年8月,2007年下半年聘用两名菲律宾籍外教Cons Tancoib Pulinney,Verna Ruth Pulinney其聘用期是从2007年九月至2008年七月。

1、确定助教、联系人

外教每周教学任务为20课时,主要承担了在校学生的英语口语教学和课外英语活动,英语教科研指导和英语教师的培训工作。在工作上学校给每名外教配备了助教,指定了工作生活联系人,在上岗前对他们了进行培训,除专业培训外,主要是国家有关外事政策方面的学习和了解。这些助教和联系人在工作中主要负责协调外教的教研教学计划、内容、外教与教师学生的关系,外教参与学校、教研所的教学教研活动等。同时,对外教的教学教研情况定时向外事办汇报,并及时向外教传达外事办的有关意见。

2、参加英语组教研、备课活动

学校规定为及时沟通和交流教学情况,外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英语教师的教研备课活动,统一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制定教学措施,提高学生英语口语课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英语教学中的特殊作用。

3、听评课活动

为进一步发挥外教在学生英语口语培训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规定每名英语教师必须进入外教课堂,协助外籍教师组织教学,及时掌握教学实际情况,同时监督评议外教的课堂教学,在每周教研组活动和备课组活动中进行认真分析,共同制定教学改进措施。

4、加强教学科研

为充分挖掘外籍教师的积极作用,学校组织了英语教师成立专门课题研究小组,设项研究英语口语教学,充分吸纳和消化外籍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此来促进学校全体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5、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学校一贯重视对外教的服务工作,努力做到“热情、细致、周到”。在外教聘请到位后,按照市外办的要求,生活上集中住宿统一管理。按照合同规定为他们提供住宿和生活条件,并严格遵守市外教楼管理规定,在生活上助教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可以尽快适应当地生活、了解我市。同时我们还积极关心外教的生活,每逢节日,特别是生日、西方节日,我们都要组织邀请他们参加庆祝活动,加强双方的感情交流,充分调动外教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了外教的工作实效。

三、今后工作设想。

1、为了加强对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同时,根据外事工作本身的特点、要求和不断变化的形式,学校还需要加强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并进一步完善制定符合学校教育特点的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全方位保证外事工作的正常开展。

2、要注重加强合同管理。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学校必须进一步做好外教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外教能安心、愉快、安全、顺利地在学校工作和生活,避免今后工作、生活中可能发生的纠纷,使双方能积极配合,工作顺利进行。尤其是要在国家外专局制定的标准合同之外,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专门拟定合同附件,包括标准合同所没有的但是又很重要的一些具体实际的问题,如外教的工资待遇、生活住宿条件、假期和就医等重要内容。

3、想方设法开辟更多渠道来聘请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专业外籍教师任教,更加合理地安排外教的教学工作,充分发挥聘请外教应有的作用,从而取得更好的效果。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中,学校外教聘请与管理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这是在上级外事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有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今后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外事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外教聘请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为学校外语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全市的外事专家聘请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克拉玛依市第三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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