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资料

2024-07-18

车险理赔资料(8篇)

1.车险理赔资料 篇一

车险理赔流程,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

2011-12-15 浏览数:14046 标签:车辆保险,理赔,违章,机动,记录

车险理赔流程基本步骤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理赔时基本的车险理赔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车险理赔流程重要四步(1)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机动车辆型号、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机动车辆,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辆丢失案件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出险通知书”。

车辆被盗后3个月内公安部门仍未破获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1)保险单正本、保险证:2)出险通知书、出险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3)车辆行驶证;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6]购车原始发票;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车辆全套钥匙、权益转让书;8)如果有被随车被盗或被公安部门扣留,应由公安部门在有蓁证明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索赔时,应一起交给保险公司。(4)领取保险赔款

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赔款超出3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 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车险理赔流程案例

案例:江东的王先生最近为车险续保的事纳闷。去年12月,他和李先生一起买的宝来轿车,投保了同样的险种,都交了5696元(包括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今年在同一家公司续保,李先生的车只要交4773元,王先生的车辆却要交6055元,多了1282元。同样的车,同样的险种,保费差异怎么这么大?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王先生和李先生车险费用的主要差异在商业险上,李先生的车子去年没有发生过赔案,也没有违章记录,王先生的车子却理赔了4次,还有违章记录,因此车辆保险费就要贵不少。

据了解,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宁波市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车辆理赔数据和交通违章信息的全行业共享,车辆保险费已经与历年的出险理赔记录和交通违章信息挂钩,今后每辆车子都有自己的安全记录,越安全驾驶、越遵守交通规则,保费就越便宜,反之,理赔次数越多,保费就会上浮。

宁波市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宁波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经报批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据实使用车险的费率调整系数,改变以往不论有无出险理赔、广大车主都打7折的一刀切做法,车辆保险费的浮动与历年赔款记录、是否在原公司续保、有无交通违章,年平均行驶里程等因素等联系起来。其中,影响最直接的是历年赔款记录,连续3年无赔款,保险费优惠30%;连续2年无赔款,优惠20%;上一无赔款,优惠10%;上一出险1~2次,不浮动;上一出险3次,上浮10%;上一出险4次,上浮20%;上一出险5次及以上的,上浮30%。

私家车保费优惠有窍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私家车主要获得较大的保费优惠,除了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事故外,还有一些小窍门。

比如,可以选择放弃小额事故的索赔,因为影响保险费浮动的只是赔款的次数,与赔款金额无关,出险次数越多,下一保险保费就越高。在投保时可选择附加绝对免赔额条款,虽然每次事故理赔时要扣除500元的免赔额,但可以得到10%的保费优惠。如果车辆主要在省内行驶,可以选择约定浙江省内行驶,就可得到5%的保费优惠,但在浙江省外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理赔时只能得到90%的赔付,因此经常出省的车主一定要谨慎选择约定行驶区域。

交强险理赔l流程是怎样的

2012-07-26 浏览数:380 标签:交强险理赔,流程,交强险,理赔

也许车主们都已知道,买了汽车就要准备为爱车办理各种保险,其中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投保的车险,按规定所有机动车辆正式上路之前都必须要投保交强险。办理交强险时有时需面对一大堆繁琐的过程,这让很多崇尚简单主义的车主极为反感。那么交强险上哪交更加方便呢?根据众多时尚车主的经验,网上办理交强险是时下最为方便的投保途径,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交强险的定义以及不缴纳交强险的严重后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的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如果被交警发现车主未投保交强险,将会被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车主按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的罚款。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和医疗救治,因而会造成大量的经济纠纷。

二:交强险上哪交更为方便?

不缴纳交强险的后果显而易见,因此车主们都会自觉为车子办理该保险。但是很多车主都会抱怨在缴纳交强险时繁琐的过程以及大半天时间的消耗,让他们感到无奈,很多工作繁忙的车主甚至会因此而耽误工作。为了更好地解决各位车主的这一问题,平安保险为大家提供了一项非常贴心的服务,那就是网上投保车险。

通过平安车险网上直销平台,车主可以轻松解决交强险上哪交这个问题。您只需要为爱车投保平安网上车险,就可以同时缴纳交强险以及其他商业险,投保的费用可以通过网银、快钱、财付通等方式支付,只需要10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完成投保流程。另外,投保平安网上车险可以享受“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优惠政策,精明的车主都可以发现一套车险算下来可以节省不少的费用,而这笔省下来的费用车主们正好就可以拿去缴纳交强险,岂不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通过上文对交强险的详细剖析,车主朋友应该已经知道交强险上哪交才更加方便了,若选择平安网上车险为汽车投保,不但投保速度快,而且商业险能享受优惠价格,当然您不必担心平安网上车险的服务质量,价格打折,服务绝不打折,您依然可以享受到完美优质的服务。

理赔需备齐材料据介绍,办理交强险理赔需提交7项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责任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理赔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理赔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如刘先生购买交强险和1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后,不幸遭遇车祸致使某行人伤残,刘先生承担事故全责,共需要赔偿受害方3.8万元,赔偿金额包括伤残费用2万元,医疗费用1.2万元,财产损失6000元。

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的理赔项目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受害人3.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费用2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费用2000元;然后按照商业三者险与车损险的理赔条款计算,剩余的6000元理赔款包括医疗费用2000元,财产损失4000元,但由于王先生承担事故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会扣除20%免赔率,这时王先生只能得到4800元商业三者险的理赔款,所以刘先生总共能得到3.68万元理赔款。

2.车险理赔资料 篇二

笔者对保险公司的客服大厅客户分别进行了随访, 车险“理赔难”的焦点问题主要体现在:1.部分案件的理赔周期较长, 在查勘、定损、下款多个环节耽误客户时间;2.部分公司网点的建设不健全, 乡镇客户感觉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不方便;3.定损准确性欠缺, 引发客户与修理厂、鉴定机构、保险公司之间不必要的矛盾纠纷。4.服务态度、条款争议也是部分受访客户认为“理赔难”的表现形式。

二、影响车险理赔服务的主要原因

1. 保险公司的人才队伍不足、网点不健全是导致车险理赔难的直接因素。

一是理赔人力储备不足。个别公司车险业务增长迅速, 但是理赔人力不能满足激增的理赔需求, 如南通某公司由于先期电话车险增长较快, 导致目前高峰期每日人均案件15件, 查勘人员超负荷工作, 理赔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理赔服务跟不上销售范围的拓展。电销、网销等新渠道的引入确实方便了乡镇客户的投保, 通过保险代理公司代理车险业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业务范围, 但是部分公司由于在业务所在地未设立网点, 理赔服务难以同步覆盖销售范围, 致使理赔服务在时效性上难以得到根本保证, 容易引发客户不满。

2. 人伤案件专业性、特殊性是导致车险理赔难的间接因素。

目前产险公司在人伤案件的管理上主要面临几个问题:一是理赔人员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目前大部分公司均配备了1-2名专职人伤案件的理赔人员, 而且也具备一定的医学背景, 但由于医学领域要求的专业性较高, 导致理赔人员在遇到疑难案件时往往难以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二是人伤案件的理赔周期较长。由于人伤案件的特殊性, 保险公司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 要求客户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相对较多, 大部分保险理赔案件难以一次性将材料准备齐全, 无形中拉长了理赔周期。三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地位不对等。客户作为弱势群体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费用时, 由于双方的地位和掌握的专业知识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 会自然地流露出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 在遇到理赔纠纷时, 往往被迫选择诉讼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行业的形象, 增加了赔付的成本。

3. 监督机制不健全、宣传和司法环境不佳是车险理赔难的外部因素。

一是行业内部尚未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行业自律缺少服务评价机制、公开机制和监督机制, 监管方面也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不够, 致使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影响了行业的整体信誉。二是针对保险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方面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较多, 而正面的宣传不够, 使得社会公众先入为主地认为理赔难的问题, 普遍存在于保险行业。三是保险欺诈增加理赔成本。如南通市启东地区存在汽修行业虚增损失、保险行业消极定损、鉴定机构暗箱操作、交警部门有失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侵害当事人权益等方面的问题, 虽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启东市政府提交司法建议书后有所好转, 但两地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黄牛律师、鉴定机构夸大损失等级、制造虚假案件, 影响法院的最终判决, 赚取理赔金差额的违法现象。

三、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的措施及建议

1.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提高承保环节业务品质, 严格执行核保政策, 从销售环节防范可能产生的理赔纠纷。加强对理赔服务人员理赔时效、客户满意度的考核和评价。

2. 统一理赔服务各项制度标准。

保险行业可以以自律公约的形式统一行业车险索赔单证标准、车险理赔服务时限标准等服务标准。保险行业可以与汽修行业共同探索统一事故车维修配件和工时系数标准、事故车修理厂统一认证制度、修理质量后台控制标准、查勘定损人员职业认证和资格管理制度等等。

3. 整合行业内外理赔资源。

在两地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裁决中心, 通过整合行业内部、司法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的资源力量, 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改善司法环境, 提升理赔服务水平。

4. 加大行业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通过进一步拓展行业宣传平台, 普及保险常识, 以提升行业形象。探索明确界定保险条款内容的方式方法。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内容的模糊性是造成理赔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指导行业收集整理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条款, 通过客户告知书等方式将其进行明确界定, 以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

5. 建立监督查处机制。

建立行业自律检查机制, 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开展针对理赔环节的自律检查, 敦促保险公司强化理赔环节的管理, 理顺流程, 提升服务水平。适时推广人伤案件第三方复查, 选取部分专业水平较高, 特别是具备丰富人伤案件处理经验的公估公司对保险公司已结案件进行复查, 查找薄弱环节。

6. 创新理赔服务模式。

针对由于部分保险公司网点不健全而带来的理赔服务纠纷问题, 建议可适当允许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 在乡镇一级成立没有销售职能的客户服务点, 提升理赔服务水平, 保障客户权益。

摘要:通过对基层车险理赔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分析了影响车险理赔服务的主要原因, 并对如何改善基层单位理赔服务水平提出了建议。

3.车险理赔竞提速 篇三

对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保险产品——“车险”而言,服务效率无疑是吸引车主的最大卖点之一。随着新《保险法》的出台,各保险公司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纷纷在提速理赔方面下功夫。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在30日的事故核定期过后的3天内,将拒赔通知书告知权利人,否则将被默认为同意支付赔款,且应在10日内将保险账款交付给被保险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尽量加快核赔的时间,遵守法律的规定,防止被保险人由于未在时间规定内理赔而受到的损失。这一规定让被保险人获得了更有利的保障,而同时也对保险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迫切需要的是设法提速理赔。

“新保险法的理赔时效,既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也促进了我们在理赔工作各环节推陈出新。”都邦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负责人李明在接受记者采访说。

为了提速理赔,目前云南都邦已经为公司勘察车辆安装了先进的GPS 车载监控系统。重金配备这一现代化技术装备,极大地方便了云南都邦总部进行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对发生事故车辆进行勘察,并快速做出相关理赔方案。

按理赔程序,单证提交、核赔和支付赔款,是车险理赔的三大环节,也是车主最为头疼的理赔难点。而使用GPS通讯技术,则可以大大提高核赔效率。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保险公司可以清晰确认距离案发事故现场最近的勘查车辆,并应用现代快速信息传输系统发号指令,直接缩短了采用传统人工调度模式而产生的耗时延迟。对于路况复杂的云南来说,采用GPS对提速车险理赔有着重要意义。

“现在只要出现事故,我们可以通过GPS调配离事故点最近的人员进行勘察,大大节省了时间。”李明说。截至目前,云南都邦还是云南为数不多的装备GPS的保险公司之一。

為了不断提高理赔速度,更好的服务于保险人,云南都邦还将于近期推出网上服务平台。“目前,云南正在搭建一个网上客服平台,不久的将来,云南都邦客户就可以通过网上自主查询案件处理情况,享受到更加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李明透露道。

4.车险理赔考题答案 篇四

部门: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B)A、碰撞、倾覆、坠落; B、火灾、爆炸、自燃;

C、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D、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A)。

A、承担5%赔偿责任 B、承担10%赔偿责任 C、承担20%赔偿责任 D、不承担赔偿责任。

3、某日天下大雪,一行人被甲、乙两车相撞至死,后交警查实,该事故是因A车驾驶员酒后驾车所致,则行人的死亡近因是:(D)

A、大雪天气 B、甲车撞击 C、乙车撞击 D、酒后驾车

4、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A)

A、5% B、8% C、10% D、15%

5、发起理算任务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A、当前报案还未立案,不能产生理算任务。

B、只投保了交强险,并且交强已做结案,不能发起理算任务。C、存在未核赔通过的计算书,可发起理算任务。

D、立案已注销或正在注销中,对应保单不能发起理算任务。

6、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B)

A、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期间起期在后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前的不承担赔偿责任。D、随意一份保单承担责任。

7、营业用车多次出险加扣的免赔率,在实务中掌握最高为(C)A、10% B、20% C、30% D、40%

8、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每次赔偿实行(C)的免赔率。A、5% B、10% C、15% D、20%

9、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C)内支付赔款。A、3天 B、5天 C、10天 D、15天

10、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的车型是:(D)A、大型非营运载客车 B、中型非营运载客车 C、载货汽车 D、营运载客车

11、两车碰撞,A车全责,提供B车有效交强险保单,A车损失金额1500元,B车损失金额500元,则A车交强险赔付金额为(C)。

A、1500元 B、500元 C、600元 D、1000元

12、如果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计算赔偿修理费用的基础是(D)。A、保险金额 B、新车购置价 C、保险价值 D、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

13、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仅包括(A)。

A、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 B、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善后的费用 C、停工、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D、停车费、罚款

14、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实行(D)的绝对免赔率。A、5% B、10% C、15% D、20%

15、下列费用属于直接损失的是(A)。

A、碰撞后的车辆修理费 B、出租车损坏无法运营的损失

C、电线杆被撞断造成的停电损失 D、救护车被撞后造成延误病人治疗的损失

16、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有(A)。

A、前后挡风玻璃 B、车镜玻璃 C、灯具玻璃 D、所有玻璃

17、保险标的汽车的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被称之为(C)。A、不定值保险 B、定值保险 C、超额保险 D、定额保险

18、车辆损失险可以按照(D)方式确定保险金额。

A、新车购置价 B、实际价值 C、协商价值 D、以上答案都正确

19、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辆必须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以下属于合格驾驶员的是(A)。

A.持有有效驾驶执照 B.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C.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无教练随车指导 D.学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

20、新保险法开始实施的时间为(C)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7月1日 C、2009年10月1日 D、2010年1月1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25分。少选但选择正确得1分,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ADE)

A、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

B、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C、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D、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E、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哪几种方式选择确定:(ACD)A、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确定。B、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不含车辆购置税)确定。C、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D、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3、机动车被盗抢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ABCD)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A、《机动车行驶证》 B、《机动车登记证书》 C、机动车来历凭证 D、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

4、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ABD)A、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B、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C、负次要事故责任免赔5%的。

D、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5、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方车辆,参与下列哪些项的赔偿计算:(C D)A、其他无责车辆的损失 B、车外财产损失 C、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 D、本车以外人员伤亡损失

6、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责任免除项有:(ABCD)A、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 B、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C、轮胎爆裂的损失;D、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7、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范围:(ACD)

A、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B、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C、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D、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8、被保险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ABD)

A、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B、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C、因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9、“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是哪些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B D)

A、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 B、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C、非营业用汽车保险条款 D、特种车保险条款

10、下列哪些准驾车型可驾驶19座载客车的:(ABD)A、A1 B、A2 C、A3 D、B1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表述后打√ ,错误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碰撞指被保险机动车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2、对于公车乘客下车时发生保险事故,区分是车上人员或第三者的依据是以乘客双脚是否着地为界定。双脚着地属于第三者,否则属于车上人员。(√)

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肇事者逃逸的,死亡丧葬费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保险公司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5、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6、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7、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8、条款中规定的被保险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与找不到第三方适用的免赔率不能同时使用,二者可与事故责任免赔率同时使用。(×)

9、发生保险事故前,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10、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四、简述题(共1题,10分)

1、请说出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

交强险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A、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B、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D、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计算题(共1题,15分)

一投保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车辆,在保险期限内与另一机动车发生第四次碰撞事故,新车购置价100000元,保额80000元,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为70%。保单约定绝对免赔500元。本车维修费用40000元,施救费用500元,残值100元。试算本车的损失如何赔偿。(考虑到对方车的有效交强险)

车辆损失:(40000+500-100)=40400 扣除对方车交强险40400-2000=38400 主责免赔10%,第四次出险增加10%免赔率

5.车险理赔调查报告 篇五

一、调查目的:分析车险假赔案涉及的险种及手段

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赔款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些假案、骗案案件的发生,不但使保险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也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对这种现象也是有切身感受。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已成为当前我国汽车保险待解决的问题。

二、调查时间:2011年07月04日至2011年08月04日

三、调查对象:车险期间出险案件

四、调查方法:保险诈骗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案件大都有预谋和策划,而对构成犯罪的此类诈骗案件的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因此,为了有效地打击诈骗活动,保险人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1、及时查勘现场:事故现场上遗留有各种痕迹的物证,记载着大量的能够真实反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信息,但这些痕迹和物证极易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因此,案发后,保险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掌握一切记录现场原始情况的资料,包括现场痕迹物证、访问笔录、影视资料、损失清单等,这些资料将对揭露诈骗起到证据作用。

2、认真调查事故经过:一方面,应围绕出险事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目击者进行调查,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及保险标的状况等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另一方面,与负责事故处理或鉴定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提出涉嫌诈骗的疑点,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围绕着揭露诈骗行为调查取证

(二)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

要运用现场查勘和调查访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分析案件性质,甄别保险事故和诈骗案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要查阅投保记录。要对投保标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一是采用纵火、盗车等手段造成保险标的全损的案件,绝大多数诈骗者都进行了超额投保,其动机是以损失价值较小的投保标的换取高额保险赔款;二是对多次拒绝投保而后又主动上门投保的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是先出险后投保,或是风险即将发生,临危投保,转嫁损失。

2、要对有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即投保时间、出险时间、报案时间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践证明,有预谋的诈骗案件,在几个关键的时间上总有一些特殊联系。一般来说,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相隔越短,出险时间与保单责任终止时间相隔越近、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间隔越长等情况,应特别引起警惕,要仔细分析其中原因,发现疑点,迅速查证。

3、要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将现场痕迹物证与有关证据进行对比,相互质证,辨明真伪。通过分析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识破诈骗者惯用的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的伎俩。

五、调查过程:在车险调查工作中发掘这些假案、骗赔案件,要对车辆出险后进行第一现场勘察,提出疑问,走访目击证人,上报相关负责人,后台审核,调查人员介入,请求警方协助等流程都需要收集大量证据,这需要大量时间。然后进行反复工作、讨论才能针对反馈的信息得出结论及应对方法。

六、调查结果

(一)在期间抽取车险案件抽取样本1000宗,其中共有假案、骗保案件46宗,假案、骗保案率为4.6%;

(二)46宗假案、骗保案件中有28宗属于“谎报事故,制造虚假案件“,占比为60.8%;

(三)有11宗属于“人为故意制造事故,扩大损失”,占比23.9%;

(四)有3宗属于“故意隐瞒出险情况,冒名顶替”,占比6.5%

(五)有4宗属于保险条款明文确定责任免除范围,占比8.69%

七、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涉及车险骗赔案存在下列问题:

(一)社会环境和诈骗心理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比较晚,各种理赔制度不完善,不少人的保险意识有偏差,认为投保得不到赔偿就是“吃亏”,应当说这是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实施诈骗的内心起因之一。

(二)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人自身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是造成保险诈骗案件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一是承保核保把关不严。重业务开拓,轻制度管理;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效益,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倾向性问题。二是现场查勘不到位:许多案件特

别是车险案的第一现场到达率低,现场查勘、调查不及时,第一手资料匮乏,容易使诈骗者在事件性质、受损程度、证据等方面做手脚、钻空子;三是一些保险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工作粗枝大叶,敷衍了事,不按章办事,对一些本该识破的骗局未能及时发现。有的甚至与诈骗者内外勾结,共同诈骗。

(三)从承修方利益分析

承修方欺瞒客户,偷梁换柱,以此充好。部分承修方在定损后,往往对于部分核定应换的配件予以修复,以换件的价格来修复配件,或者是以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用高档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次事故,多次索赔。一次事故出险后被保险人保留原有的损失件,过段时间再行向保险公司报案,这种多利用前挡玻璃以前杠,断脚大灯等部件。这样就吃掉了中间的差价,让保险公司充当冤大头。

八、对策建议

(一)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保险人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宣传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选择典型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使人们懂得,骗赔就是诈骗,就属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直以来,假案骗案就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恶瘤。骗赔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了其经营风险。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严格照章办事,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一是严格承保审核制度。二是严格理赔审核制度:要把好三关,第一,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第二,坚持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提出问题;第三,坚持领导审批制度,严把理赔质量关。

(三)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沟通,这对于三责车的定损问题就没有好的协议,双方两不管就容易被他人钻空子。大家都是自扫门前雪,就为骗赔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投保人在骗保被发觉后,就转投别的保险公司,新公司对其防备能力肯定较低,一旦发现时很可能损失已造成。

(四)加强理赔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目前,打击骗赔的方式主要还是保险公司内部建立的专业理赔队伍,从事现场查勘、定损、调查工作。理赔人员对于是否

6.车险快速理赔的流程 篇六

2.如果决定私了,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最下方的“私了协议”。在协议上面确认放弃保险索赔自行解决并在相应地方签字即可。

3.车上没有协议书可用白纸记录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在白纸上签字即可。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协议书

7.车险理赔难在何处 篇七

案例一:车主足额投保,却遭无责免赔

2014年,金光公司的业务员韩先生开着公司的车,在当地某繁华路口与檀某驾驶的泥头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以及檀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檀某负全责,韩先生无责任。

由于肇事司机檀某受伤住院,肇事的泥头车也没有购买保险。想着自己的车已经购买了包括车辆损失赔偿的“全保”,李先生所在的金光公司就自掏腰包维修了小客车,但是当金光公司手持车辆全保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损失险赔偿金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其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次事故中,金光公司投保车辆的驾驶员韩先生不负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金光公司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坏的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属于格式条款,且与《保险法》的规定相矛盾,应认定为无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事故车辆的损失赔偿责任,向金光公司赔偿78179元。

【专业点评】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合同里基本都存在大同小异的“无责免赔条款”。除了上述提到的金光公司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的案例,而这些案例的判决都无一例外地认定“无责免赔条款”不符合《保险法》的立法精神,为无效条款,投保人最终得以胜诉。

在种种力量的推动下,如今保监会已经叫停了此前认为是霸王条款的“无责不赔条款”。这是保险消费者在争取自己权益过程中利用司法手段倒逼不合理规定的结果,饱受争议的“无责不赔条款”终于谢幕了,无疑给广大车主们发了一个“大红包”。

案例二:修理费用和核保价格大相径庭

2013年,某市一家公司的一台商务车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导致了事故,车主已在某保险公司为事故车辆投保了限额为48万元的车损险,车主当即报险,保险公司受理后为这辆车进行了定损,定损金额为5820元。不可思议的是,车主随即在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作了鉴定,定损金额却为30500元。同一起事故,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居然比第三方价格认证部门的定损金额少了4倍还多。

两个月后,这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再次出险,这一次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是13185万元。车主认为这次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仍然偏低,而市物价局鉴定的损失金额则为3万多元。

由于车主和保险公司分歧太大,经过一年的交涉仍然没有结果。车主最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法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有关证据的规定,第三方出据的鉴定报告在效力上比被告出具的定损单更高,所以法院采信了市物价认证部门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判决原告车主胜诉,车主依法拿到了赔偿。

【专业点评】

多年来,保险公司保险定损不足的做法一直是广大车主忍受的霸王条款之一。据调查,与案例中的车主有过类似经历的投保者不在少数,他们普遍认为事故车辆索赔麻烦,理赔定损透明度不高。有些小事故的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只能自掏腰包支付维修费用和理赔金额之间的差价。

然而,导致这个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险公司的双重身份,即保险公司既是保险赔付人,又是定损鉴定人,出于自身经营效益的考虑,出现道德风险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关专家认为,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应该由保险公司、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三方构成。对于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定损以及理算等工作应该引入不存在经营利益的第三方中介,这不仅可以拓宽保险市场的广度,增加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心,还可以成为限制保险公司霸王经营的一剂良药。

案例三:车险理赔拉锯战

2014年6月,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交强险。2014年11月的一天,她的司机白某驾驶该车时不慎将王某撞死。同年12月5日,当地交警队出具了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白某担全责。赵女士与受害人王某的家属商定,赔偿受害人22万元(含11万元交强险赔偿款)。

随后,赵女士拿着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该保险公司虽然承认这起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但坚持要求赵女士在提供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的同时,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由于赔偿金一直没到位,受害人王某的家属拒绝签订和解协议。

无奈之下,赵女士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裁定,该保险公司应对赵女士的损失作出赔付。原本简单的理赔过程,由于保险公司的故意拖延,给事故双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专业点评】

保险公司“怠于定损”的案例屡见不鲜,被保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保险公司“怠于定损”不仅表现在借口材料不足、迟迟得不出定损结论,还表现在保险公司利用强势地位,仅作口头定损,迟迟不给相关依据。更有甚者,个别保险公司遭到投保者索赔时,直接询问“想要多少”,然后在投保者给出的价格上“杀价”,这让人们不禁质疑保险公司的专业性,难道保险合同成了一纸空文?

综合上述三个典型案例,不难看出保险公司的霸王姿态。近些年,车险市场上的怪圈连连,消费者们对于“理赔难”也是怨声载道。要拉开车险市场改革的大幕,首先需要保险公司反思自身在经营过程中的弊病,不应盲目注重业绩增长而忽略消费者的利益,应当努力寻找保险服务的方法,切实修正“高保低额、无责不赔、怠于理赔”等不公平做法。其次,监管机构也应从民生出发,改善保险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不公平现象,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引入新机制。最后,消费者自身在选择车险时应慎重,如果能够在投保时对保险条款仔细斟酌,或许就能避免理赔时的闭门羹。

8.车险理赔技能大赛笔试(答案) 篇八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题,)1.立案注销提交环节为(注销审核),立案拒赔提交环节为(一级核赔)。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其费用支付期限取决于伤残人员对残疾辅助器具需要年限及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同时参考我国(人均寿命)或(人均期望寿命)作为赔偿期限的界定标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5、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6、在新车险理赔系统中,如保险合同约定需要免赔的,或在责任免除约定不予赔偿的损失,法院判决保险人赔偿的,该项费用计入(案后费用)。

7、被保险人甲于2000年5月1日购买一辆汽车,2009年6月25日被盗,2010年1月甲持有效保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因其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免税证明原件需增加(3%)的免赔率。

8、未决赔案是指报案后尚未进行(结案)、(注销)或(拒赔)处理的赔案,包含(报案未立案)和立案未结案两部分。

9、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10、污染指被保险机动车正常使用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的污损、状况恶化或人身伤亡。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5题。“√”表示正确,“x”表示错误)。

1.追尾事故因后车在碰撞时紧急制动会导致车头下沉,受损部位往往在保险杠以下更为严重(×)

2.多方事故中案件下最后一个查勘任务提交时才能产生资料收集任务。(×)3.所有立案注销后的案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均可恢复。(×)

4.出险后未及时报案且因未履行超时立案报批手续而处于未立案状态的案件可以先对车辆定损并将损失清单录入系统。(√)

5.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道旁农田庄稼的损失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6.被保险人使用他人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及设备损失可以赔偿。(×)7.施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支出,如果该施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

8.车辆损失险的施救费是一个单独的保险金额,但第三者责任险的施救费用不是一个单独的责任限额。(√)

9.整容费只能在交强险下赔付,商业险不予赔付。(×)10.《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伤残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伤残赔偿金。(×)

11.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按每张保单的限额比例分摊赔偿金额。(×)12.对事故当事人以私了方式处理的案件可以按无法找到第三方加扣免赔来处理。(×)13.未决赔案的存在是一种不正常现象。(×)

14.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除不可抗拒力外,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1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如实告知问题做出了特别的规定。条例第14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答案,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标号填入答题卡内。少选1个但选择正确得1分,多选或错选或均不得分)。1.一般情况下对(ACD)这几种人员不计算误工费

A、在事故发生前为无劳动能力人

B、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C、在校学生

D、按国家规定已退休人员的误工费。

2.在新车险理赔系统中发起预付赔款的说法正确的是(ABD)

A、未立案,无法产生预赔任务。

B、若商业险保单对应的立案已注销或正注销中,不允许发起预赔。

C、已存在交强险计算书,不允许发起预赔。

D、当前有未处理的预赔任务或者该保单的预赔任务未核赔通过,不允许发起预赔。3.根据“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以下原因所产生的免赔金额中,不属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包括(A B C D)

A、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B、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C、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D、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4.主车和挂车均投保交强险,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描述正确的是(A B C)。

A 保险人分别在主车、挂车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B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按主车、挂车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的原则计算赔款。

C主车与挂车互碰,分别属于不同车主的,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D 挂车交强险不参与事故的赔付

E 交警没有规定调解的情况下,两车的商业险要以挂车的金额为限。5.自燃损失险是(B D)保险的保险责任

A、家庭自用汽车

B、非营业用汽车

C、营业用汽车

D、特种车

6.可投保不计免赔附加险的险种包括(A B C)

A、车损险

B、三者险

C、盗窃险

D、玻璃单独破碎险

7.下列属于自燃损失险免除的(A B D)

A、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B、因自燃仅造成电路、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C、运载货物自燃引起全车烧毁

D、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8.医疗跟踪职责:(B C D)

A.尽可能地剔除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

B.负责参与确定和考核定点医院,建立保险责任事故伤员救治网络体系

C.对有疑义的人伤赔案进行调查

D.参与伤残鉴定工作,对于不够定残或低残高鉴的赔案组织重新鉴定

9.机动车提车保险条款约定应(A B C D)原因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A、火灾、爆炸、自燃

B、外界物体坠落

C、车身划痕

D、玻璃单独破碎

E、车轮单独损坏

F、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10.车辆损失险承保的碰撞责任包括(AD)。

A、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

B、保险车辆按规定装载货物,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

C、保险车辆所载货物相互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

D、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玻璃单独破碎 11.以下改装,(ABCD)属于非法改装。

A、增加货车栏板高度

B、加大货车轮胎

C、增加钢板弹簧的片数或厚度

D、开天窗

12.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中,对于医疗费以外的费用,以下(BCD)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A、驾驶人出险后逃逸的 B、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C、驾驶人醉酒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D、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13.以下(ABCDG)条款均约定投保时指定驾驶员,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A、第三者责任险

B、家庭自用车损失保险

C、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D、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E、机动车盗抢保险

F、特种车保险

G、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14.投保了(B G)的汽车,可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条款

A、第三者责任险

B、家庭自用车损失保险

C、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D、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E、机动车盗抢保险

F、特种车保险

G、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15.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F)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D)通知投保人“。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E、20日

F、30日

16.保险理赔应遵循的原则包括(BCD)A、足额赔偿原则

B、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C、实事求是的原则

D、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17.被保险人是否出具”权益转让书“并不影响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但这一文件能起到确认(BE)的作用

A、赔款限额

B、赔款金额

C、赔款人

D、赔款利益

E、保险赔款时间

18.以下(ABCDE)均为常损零件换修原则

A、质量、寿命有保证

B、修理零部件的费用较低。价值较低的,修理费不高于新件价格的30%中等价值的,修理费不高于新件价格的50%;总成的修理费用不高于新件价格的80%。

C、确保行车安全

D、灵活掌握:大客户、优质客户。

E、对某些老旧车型,无法采购配件的,修理费高也要修复。19.以下(BCD)均可做为施救费予以赔偿

A、火灾时,使用专业消防单位设备费用及设备损失。

B、车辆失去行驶能力,吊车、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

C、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

D、被保险人或他人义务抢救车辆,损失扩大部分。20.下面选项中属于理赔成本指标的是(ACDE)

A、赔付率(财务口径)

B、报案金额结案率

C、案均赔款

D、拒赔率

E、出险率

F、未决滞案率

四、问答题(10分)

车主甲的A车在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20万),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10万)。该车于2010年7月30日行驶中撞死一个行人,2010年8月2日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预付11万元。请简述哪些情况可以预付赔款,本案如预付11万元需提供哪些证明、资料并说明理由。

答:赔款预付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即可确定金额预付案件和重大赔案预付案件:

(1)可确定金额预付案件指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重大赔案预付案件指伤亡惨重、社会影响面大,被保险人无力承担损失的重大案件,经审核确定为保险责任,但赔款金额暂不能确定的,可在估计赔偿金额的50%内先行预付,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支付相应差额。

本案如预付需满足上述第1条所述情况,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因其要求预付金额未超出交强险限额,故所提供材料满足交强险赔付要求即可(1)事故认定书,必须确定A车在本次事故中有责

(2)肇事司机驾驶证,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人仅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3)交警队要求先行付款的通知及账号或被保险人已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凭证,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4)受害者户籍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年龄和户籍性质的材料,确定死亡赔偿金额。(5)被保险人预付赔款申请书

五、实务题(第一题8分,第二题7分,共15分)

1.A车与B车相撞,同时撞伤一行人丙,A车共5座,驾驶员和乘客座均投保了每座5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A车车上共有二人甲和乙,甲经过抢救后死亡,乙残疾。甲的死亡补偿费为170000元,抢救费用12000元,乙的残疾赔偿金为300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丙的医疗费用5000元,A车在事故中负70%的责任,B车负30%的责任,A、B车均投保了交强险,计算A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款。

(1)本次事故死亡伤残费用:170000+30000=200000元

医疗费用:12000+20000+(5000/2)=34500元

(2)B车交强险赔付甲:

110000*(170000/200000)+10000*(12000/34500)= 96978.26元

B车交强险赔付乙:

110000*(30000/200000)+10000*(20000/34500)=22297.10 元

(3)A车车上人员赔付甲:

因甲损失(170000+12000-96978.26)=85021.74元超限额,故按限额扣除事故免赔率赔付=50000*(1-10%)=45000元。A车车上人员赔付乙:(30000+20000-22297.10)*70%*(1-10%)=17452.83元

2、某货车车主2007年5月在我司投保交强险、营业性车损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10万元)、车上货物责任险(限额5万元),2007年10月在行驶中与一军车牌照的车辆追尾相撞后又撞及路边护栏,此次事故造成军车车辆损失6000元,货车损失1000元,护栏损失4000元,货车货物损失3000元;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军车未投保交强险。经查货车司机在驾驶执照实习期内,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已发生交通事故赔款2次,我司应如何赔付?

(1)对于与军队、武警车辆碰撞的车辆,在计算其车损险赔款时,根据损失补偿原则,不扣除对方交强险应赔偿部分。

(2)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约定: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本案事故车辆为营运货车,故不属于免责范围。

(3)交强险赔付:2000元

(4)车损险赔付:1000元*事故责任比例100%*(1-事故免赔率15%)*(1-多次事故增加的免赔率5%)=807.50元

(5)车上货物责任险赔付:3000元*(1-每次事故免赔率20%)=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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