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精选9篇)
1.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一
2018年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受教育部委托,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18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1家单位,共招聘116人。其中,普通岗位招聘100人,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16人。详见发布的岗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八)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2.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二
一、招聘信息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笔试通知、资格复审通知、成绩公布、公示等招聘信息均由玉溪人才网(,下同)发布。转载的网站可能会信息不全或错误,请考生认准网址。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计划还会变化吗?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普通高校学历、国民教育学历如何区分?
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国民教育学历是指:含普通高校学历在内的普通高(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含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
四、什么是服务基层四类人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五、毕业时间如何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六、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考生报名时,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指毕业证书),只能以其中一份学历证书作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统一依据,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与学位证书无关。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的填写必须符合真实情况并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考生填报专业名称时,必须按照学历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全称(连同括号内内容)如实完整填报,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若具体专业有疏漏或表述不准确,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名审核时作出调整。岗位专业为相近专业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考生根据本人学历证书标注的专业对照各岗位条件进行填报,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括号中的专业方向由资格审核部门决定是否作为判断专业条件的参考;若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各岗位所需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例如:会计、会计学),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八、考生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要负什么责任?
网络报名是基于考生诚信的前提下开展的,故我们首先认定考生自己填报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为保证其真实性,设置了后续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措施,所以请报考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自己填报的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为不诚信,并被处以相关处罚。
九、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 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笔试公告内另行通知)→参加笔试。
十、报名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系统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系统自动审查的岗位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审查;人工审查的岗位只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都审查通过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系统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中不排除误审的情况,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并服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公告精神进行处理。
十一、报名时的“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是何含义? 岗位招聘条件是计算机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条件。故要求报考人 员本人对照岗位的招聘条件及公告的其他规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自担责任。如果不选取则审核无法通过,如果在符合以下条件前点选则必须保证自身条件符合岗位招聘的所有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岗位招聘条件里未详述但公告已作规定的要求。
十二、如何查看报名情况?
在报名期间,进入各报名岗位即可看到该岗位当前报名情况,报名情况显示为报名人数、通过审核人数、交费人数三个数字,报名情况数据动态显示,可手动刷新页面,即时显示当前最新数据。考生须注意交费人数为最终有效报名人数。
十三、交费状态出现异常如何处理?
由于电子支付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已交费后交费状态仍显示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或者重复交费的情况,可记录下相关交费信息(交易号、交易时间、付款人姓名)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在报名系统内提交申请,并联系玉溪人才网管理人员核实后作相应处理,联系电话:0877-2071327。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交费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十四、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公告规定的交费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证明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十五、被取消开考岗位后的已报名人员是否还可报其它岗位?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所交报名费可退还。
十六、招聘过程中需要提交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哪些? 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招聘过程中均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要求为原件。身份证遗失或其他情况无身份证,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户籍证明。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复审。
十七、笔试成绩公布后,能否申请查疑?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疑:1.参加笔试但无笔试成绩或标注为零分、缺考的人员; 2.参加笔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符合查疑情形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报考单位归属地向市、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
十八、关于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有哪些处理方式? 1.《刑法》对于考试作弊的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 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将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的行为
3.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三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区将组织实施2018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另外,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培养基层骨干和后备力量,通州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选调生工作与此次招聘同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通州区109家事业单位,180个岗位,共招聘204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北京户籍的岗位,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6.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 1 届毕业生;
7.选调生岗位招收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2018年7月1日);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资格、报名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通州区玉带河东街35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打印一份(手 2 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板);(6)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能够证明为中共党员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8)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2018年到期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提供所在区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合同期内大学生村官报考需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持学生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中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出具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采用主客观题相结合 3 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应聘者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下载。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 150分钟
9:00—11:30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 150分钟
9:00—11:30(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 4 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3)面试及综合成绩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七天。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每个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2.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选调生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1年试用期)。非京生源毕业生,由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进京审批、落户手续。区委组织部对拟聘用人员将重点跟踪考 5 察、培养,对于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任用。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4.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6.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7.限北京户籍岗位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18年-出生年,35岁以下包括35岁;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截止到2018年4月,每满12个月为一年。
8.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学位授予和 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等专业目录执行。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不合格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选调生岗位
69558287
李老师
限北京户籍岗位
80817702
孔老师
附件1:《通州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通州区委组织部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四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8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现役军人;
(3)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 1 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滨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定向岗位有何要求? 报考定向岗位的滨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符合滨州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定向招聘政策。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 2 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2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岗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已报名参加2018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必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聘用。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8.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慎重操作。应聘人员认真阅读简章、本须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 3 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3)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锁定,无法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刷新个人报名结果,一旦有审查不通过的情况,仍可有机会修正错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不全或失误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审核的,责任自负。对主要应聘条件(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信息通过审查的,在后续招聘环节中,一旦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5)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
(6)招聘条件中有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要求的,必须在“备注栏”写明,格式如:“具有XX学科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4(7)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0.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2月5日之前取得)。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 5(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须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8年2月5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需要提交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1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3.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5.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五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及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普定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岗位具体要求见《普定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3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其他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曾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审查
报名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普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承诺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持县级及以上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须持县级及以上引导办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人民币100.0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考普定县一中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报名),联系电话:0853-822277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4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或试教)。(报考电视主持人及播音员岗位的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镜试三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或试教)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或试教)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或试教)。如遇进入面试(或试教)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或试教)。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或试教)人员。
报考电视主持人及播音员岗位的,于2014年5月16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自我介绍、朗读规定稿件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0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果面试环节达不到1:10的,进入下一环节必须达到本次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如遇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或试教)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或试教)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按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或试教)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或试教)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拟进入面试(或试教)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告,面试(或试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或试教)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或试教)。
(三)试镜
镜试采取新闻播音、模拟主持、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报考电视主持人及播音员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占2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进入试镜环节。如果笔试环节达不到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试镜环节。如遇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镜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报考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试教)成绩占60%。
报考电视主持人及播音员岗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40%,试镜成绩占40%。
其他岗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或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报考教师岗位的,按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试教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报考电视主持人及播音员岗位的按镜试、笔试、面试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视力、听力、血压、身高、体重五项,体检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
医疗卫生机构在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经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不按时填报《普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3-8222770
举报监督电话:0853-8222368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社保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笔试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查询。
附件: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普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6.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六
(一)根据《2014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目前部分岗位已完成笔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程序。按照《公告》要求,将拟聘用的熊梦军等482人进行聘用前的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不面试岗位:
德安县(19人):
熊梦军 王 凡 曹宁娟 徐 楠 项 晨
吴小星 熊丽萍 杨 文 肖 琪 梅 芳
周 悦 林 峰 罗莉娟 沈 雪 杨 帆
蒋嘉玲 王佳羽 胡 杨 丁海玲
都昌县(23人):
方正春 宁 静 刘建雄 刘玉敏 陈治刚 陈国彪 冯 恒 邵微来 吴招福 江文龙
陈明初 周欢琴 冯小慧 曹燕萍 段慧兰
孙晶晶 朱方晖 王 丹 占 琪 王 立
俞 颖 邵瑜静
湖口县(20人):
王春艳 李勇宏 丰文彬 曹 林 屈江英 周易兰 徐江芳 李 星
九江县(29人):
李燕君 汪 煌 黄 娜 范紫微 刘冬龙 曹 敏 刘小林 胡 真 钱玲霞 昌书琴 曾婷婷 吕普永 冯进泉 周伟龙 彭小芳 周梦娴 宋 清 雷颐圆 文 丽 李 炅 吴邦梁 刘 琪
王细园
石 奇
王淑芳 袁自党
黄 勇
李小卫
龚贵龙 余文青 聂志红 刘 茜 曹 蕾
王婷利 吕昌盛 胡燕婷 周 婷 占方亮
余 浔 熊学丽 李 良 王 鸥
彭泽县(19人):
刘伟鹏 黄纪锋曹丽萍 毕寒林戴倩倩 陶梦林罗 凯 胡晶晶
瑞昌市(17人):
柯丹英 余柯香梁娟娟 周莎莎李 晶 彭荣森何义昆 易 晓喻星星 涂文浩 方晓娟 张 文 何思思 邹瑞萍 范小记 钱叶群 刘平宋春华 周江霞 朱细华 张会辉 张超超 胡原勋
李 强
李育春
章晓娥 李 芬 余 鹏
星子县(7人):
左晓兰 詹宏议 邹平陈素红 李芬芬
于志强 魏 鸣
修水县(9人):
周斌玲 陈清华杨竹英 戴旭东
市房管局(1人):
杨启凡
市安监局(1人)
余金
冷小波 卢江凌 杨 氲黄慧颖冷旭华
永修县(11人):
熊育瑜 王 颖 叶 亮 袁小霞 滕珊珊
赵春媛 范信魁 徐珊珊 杜召文 万绍劭
肖宇鹏
武宁县(58人):
袁欣怡 张文珺 程银春 汪和亮 周景鑫 杨芳芳 王启宏 郑刘凯 梁 颖 张娅茹 朱宁霞 黄 云 钟晶晶 邹 云 陈绪仁 熊瑶玲 严贞贞 高荣香 钱 欢 陈海燕 杨乐观 祝安东 柯丹丹 谢梦君 晏东方 王 淼 饶 冰 张雯雯徐婧君葛 炜黄晓亮祝小芳张曼曼肖 丽李 静朱小燕姜世海
沈雪娇
戴水军
唐莉莉
周 立
赵 娟
袁 芳
张晓君
金慧芬
刘 涛 熊轶铭 万庆庆 邱 超 张 力
朱 文 余彩华 饶志扬 黄卫士 凌白帆
丁锦霞 向志金 葛 松
面试岗位:
八里湖新区(2人):
汪小清 吴丽丹
第一人民医院(15人):
缪立芳 胡 显 彭美波 雷梅先 刘浩茹 于兴洋 张文雅 文 蕾 张麒麟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20人):
周婉婷 舒银银 任 茜 徐 明
肖银环
范芳伟 张 玉 张普华 周红华 凌学锋 何 飞
熊 欢 董 俊 游建友 许校芳 杨小满
谢维霞 左丹妮 商婷婷 陈 亮 白 雪
朱钰力 刘 峰
共青城(13人):
单文杰 杨 东 熊万晶 万博文 叶方良 张小清
湖口县(7人):
黄亚琪 高 文 梅疏影 周 晗
市水利局(8人):
杨炎炎雷 宏陶志贤许冬冬周 玥胡 云 郭名城 徐 君 陈绿原 刘芳强
李 璐
陶玉春
彭 遥
张家森 黄 宇 彭 婷 洪 凯 占海波
曾 昆 徐 极 王荣恒
九江职业大学(24人):
刘 玲 邹 弯 柯爱凤 程莎静 吴翠薇 周金凤 金晓军 曹 佳 夏彬斌 张 吟 岳 亚 熊 玮 戴梦军 卢 玮 马 玲
第三人民医院(8人):
毛 敏 曹冬冬 袁 萌 胡 浔 李 丝 涂雪峰
市房管局(17人):
杨甜甜 裴 波 邹五英 李萍华 张本桁 熊 歆
刘桂兰
邓小琴
张 琳
李 婷
桑 杉 胡世玉 江 乙 殷 菲 龙军强 胡英鹏
周 敏 阙志宇 黎 江 安 邦 梅 帅
罗会鑫 郭 礼 徐逢冰 高 橼 曹丽玲
安邦峰 李 超
市妇幼保健院(6人):蔡锦霞 王 勇 陈 洁
市港口局(3人):
黄文涛 胡璐怿
市公路局(22人):
陈紫鑫 孙 剑 张 阳 钱亚妮 万小玉 邱良琦 龚伟兵 杨 飞 余晓芳 严芊淋 廖 朝 胡 芬
伍汉平
黄 杏
涂承武 吴 纯 胡 文 陈 雨 李智俊
甘 霖 周钦颖 张 鹏 艾 泽 余文斌
缪国平袁 敏
市国土局(1人):
唐 欣
市环保局(2人):
郑驰轮 王 倩
市建设局(21人):
江碧瑶 赵 杰 宋 驹 陈 鹏 张 玲 陈玉婷 谢 娇 余志明
彭淼泉 张 茗 殷英姝 刘屹峰 张斌斌 陈 雯 邹 慧 石友君 刘江伟
徐银国
曾振东
包荣琪 曹达泉
市教育局(2人):
曾 星 蔡文芳
市民政局(4人):
曹 幼 崔学斌
市人社局(2人):
周 娜 刘小平
市审计局(1人):
罗维康
市新闻出版局(1人):杨 丹徐梅芳
田媛媛
市文联(1人):
伍杨
市政府办公厅处非办(1人):
吴敬妮
市中医院(3人):
范蓓蕾 柯 佩 黄江波
都昌县(1人):
宋嘉悦
永修县(32人): 况超超 俆意平冯风雷 李丝丝 涂美玲
陈世国 袁 立 叶东梅 王寒月 温 馨
刘 强 刘建英 聂 聪 陈薪伊 刘 宏
黄葵盛 徐美龄 张文涛 罗赣君 曾晓薇 钟燕鹏 范甘发 程微微
武宁县(35人):
邹石林 卢思宇 陈升平张 维 崔金鑫 张水保 朱小妹 彭 彬 熊 强 汪嘉琛 蔡文玲 宋楚玥 揭云志 邹红红 段晓静 王鑫楠 吴 婷 邹梦琦 唐赛施 洪汗洋 邓群朗 黄 煌谌 琦陈丽芳桂 杰傅柞茗程 彬蒋顺明黄洋骁熊 斌郑方园
刘志荣
帅 露
柳海宁
邓世洋
曹灵丹
温剑威
叶 玲
胡 敏
刘 伟 伍晓波 张权权 陶炜炜 万 毓
瑞昌市(16人):
章 薇 冯 青 洪梦娜 沈怡昕 周成华 龚运林 余新城 夏江舟 李一琦 蔡立难 刘佳宁 梅 洁 王志志 杨 婷 叶亚东 曹岚岚
以上拟聘用人员下载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审批表或在职人员调动表表格(见附件)一式四份,县区岗位统一于2月9日前交予各县区人社部门,经考核合格后,由各县区审核,办理聘用、调动手续,各县区人社部门统一于3月2日之前到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市直岗位统一于2月9日前交予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于2月13日前到到市人社局审核,办理聘用、调动手续。因体检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现取消市公路局武宁双溪治超站法律岗位(100401020)、永修县工信委经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100424028)、共青城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医师岗位(101405011)等3个岗位招聘计划,削减市卫生局第一人民医院医技岗位(101401094)1个招聘计划。
附件(点击下载):
1、新就业考生下载: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2、在职考生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调动申报表或职员调动申报表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8211587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七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把瑞金建成富有活力实力魅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模范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一般岗位75名,高层次人才岗位1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2018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8)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四)其他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2018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岗位要求瑞金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截至到2018年5月2日(含)考生本人为瑞金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瑞金户籍,或考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瑞金户籍,或配偶为瑞金户籍等。
瑞金市纳入编制管理的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引进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 公共科目笔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合并为一张试卷)、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高层次人才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8.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八
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176号)文件精神,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6名工作人员(全额拔款事业单位698名;差额拔款事业单位58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含2011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具体详见《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请于5月16日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由县(市)人事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10︰00时-5月23日18︰00时。
2、缴费时间:2011年5月17日-5月24日(每天10︰00-18︰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rsks)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1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13日10﹕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0.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低保证、身份证和低保审批表(除低保审批表需要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费用、笔试费用的缴纳采用网络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
(1)网络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打印下载《报名表》后,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使用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或U盾,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可持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县市人事部门办理缴费。
地区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依据网上银行缴费数据和县市人事部门上报缴费的《报名表》,进行缴费确认。
5、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含计生)、农业、农机、林业、水利、畜牧系统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非专业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如:财会、计算机、法律等),文体(含文工团)、广电、教育、交通、财政、国土、民政、统计、劳保、党校和其他系统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卫生、计生、水利专业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其它科目答题语种由考生自选;
(5)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6)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4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田玉龙网网站及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文工团系统、广电系统播音主持(配音演员)、驾驶员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6)和田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需提供现役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5日-7月7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5日-8月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考虑到文工团、广电系统播音主持、驾驶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理论知识为辅的原则,在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驾驶员面试成绩占3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由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4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3日-8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和田玉龙网网站以及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0903-2069174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2069247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0903-2023466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0903-2022597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903-2069143
附件:1.2011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2.《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1.2011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2011年7月4日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2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
三、民考汉或没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不受HSK条件限制,汉族或维吾尔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时应填报族别不限的职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的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信息为准。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的其中一项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六、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是指在参加反恐、救灾等突发性事件中牺牲的由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的人员。因公死亡人员不在范围之内。
七、考生在报名时需注意专项岗位,报考时只有符合专项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报考相应职位。
2.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9.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篇九
发布者:姚小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16 点击率:708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拔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人才紧缺的事业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数为272人。其中:
教育系统83人(瓮安二中1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人,珠藏中学2人,瓮安四中2人,乡镇中小学45人,乡镇幼儿园24人);
卫生系统54人(县人民医院26人,县中医院4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县妇幼保健院5人,乡镇卫生院16人);
中共瓮安县委党校1人;
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13人;
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5人;
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10人;
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1人;
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13人;
江桥律师事务所2人;
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9人;
乡镇计生服务站23人。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瓮安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地属黔南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为准)。
2、黔南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为准)。
3、在我省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企事业单位见习生(含服务期满人员)。学历及专业要求以所报职位要求为准,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4、瓮安籍1999级及以前,各类定向回瓮安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中专(中师)及以上,可不限专业报考各职位。其中中专(中师)学历的考生只限于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3年9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我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组织报名前7日分别在瓮安县政府网站、瓮安电视台、瓮安县政府公开栏等地方发布招聘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1999级及以前的定向毕业生持相关定向依据材料);报考教师职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卫生系统需执业资格准入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报考“限招基层服务大学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省项目办发放的服务证或县级以上基层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23日至9日25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1年9月28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3、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乡镇中小学(除珠藏中学外)、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按专业和职位分类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聘。
六、对到基层服务的大学生实行适当照顾
划定17个职位(其中8个职位限招在我县服务的基层项目大学生)面向在我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企、事业单位见习生公开招聘。
七、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C类(教师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试教,报考乡镇计生服务站职位的考生面试增加计算机实际操作,计算机实际操作占面试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含黔南州及瓮安县概况、时事政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等文件)、应用文写作及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9日早上9:00-11:00 笔试地点领取关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选。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报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试教)时间:2011年10月10日。面试(试教)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基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八、体检
各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县招考办公室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办公室在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含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考核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者;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六)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七)考核政审时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八)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由县招聘办公室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十、职位确认
考核工作结束后,面向社会公示分类招考的具体单位。组织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开自愿选择具体单位。考生选择单位按本报考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选择确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选定后考生立即填写《职位确认表》,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具体单位名单在职位确认前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一、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被聘用到我县的人员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辞职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从辞职或消聘用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的各类招聘考试。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各类招考(聘),对有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附:瓮安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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