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细则(8篇)
1.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细则 篇一
XX街道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考核对象。是指依法依规选举产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第二条具体目标。通过考核使村(社区)干部队伍实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第三条实施主体。街道党工委全盘负责村干部日常考核管理,联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村(社区)干部月考核记录和季度考评汇总。
第四条考核方式。村(社区)干部考核推行积分制管理,按月考核积分,季度汇总考核排名,村(社区)干部考核与村(社区)年底考核挂钩。
第五条考核分值计算。村(社区)干部积分主要包括月考核得分、正面事项加分、负面事项扣分和季评议积分。月积分占季度考核80%,评议积分占季度考核20%(即:月得分=(1月+2月+3月得分)/3×0.8;季度得分=月得分+评议得分)。
(一)月考评得分
月考核积分包括学习得分、守纪得分、出勤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五大类,满分100分。
1.学习得分(10分)。主要反映村(社区)干部参加上级培训、本村(社区)集体学习和自学情况;衡量村(社区)干部掌握政策、提高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街村(社区)组织的工作例会、集体学习、上级培训等负面事项进行扣分,1次扣1-2分。
2.守纪得分(10分)。主要包括村(社区)干部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工作中是否按章办事、公道正派,是否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对受到约谈、提醒谈话的1次扣2分,受到诫勉谈话的1次扣5分,对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触犯党纪国法的村(社区)干部,本项不得分。
3.出勤得分(10分)。村(社区)干部出勤每月按照机关干部出勤天数计算,每少1天扣1分,扣完为止。
4.重点工作得分(70分)。重点工作积分实行“正面事项+负面事项”加减分机制。
(二)正面事项加分
出现以下事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加分,加分无上限:
1.党建宣传、疫情防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每1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加1分。
2.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功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积极探索、勇于行动,形成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每1个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加2分。在全街道成功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的,在此基础上再加3分。
3.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方面工作思路清晰、推进有成效、群众增收明显的,1次加2分。
4.在迎接上级检查过程中,受到表扬和肯定的,镇级1次加1分,县级1次加2分,市级1次加3分,省级1次加5分,国家级1次加10分。
5.在各类民生、社会等活动等开展中,组织有力、群众参与度高、社会效益好的,1次活动加2分。
6.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做法,在县级以上媒体发布典型经验做法的,县级1次加2分,市级1次加4分,省级1次加8分,国家级1次加10分,全街道宣传工作中表现活跃的酌情加2分。
7.其他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符合加分情况的事项。
(三)负面事项减分
出现以下事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分,扣分上限100分:
1.村(社区)干部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反应,发生1次扣3分。
2.辖区内出现安全事故和社会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视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1次扣2分。
3.辖区内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1次视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扣5分。
4.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舆情舆论的或被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事项的,发生1次视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扣2分。
5.在迎接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时,出现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相关部门通报的,镇级1次扣1分,县级1次扣2分,市级1次扣3分,省级1次扣5分,国家级1次扣10分。
6.不配合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接到不良反应的,视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扣1-5分。
7.其他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符合扣分情形的事项。
(四)季度评议积分(20分)。
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群众反映等综合研究打分。第六条积分排名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机制
1.村(社区)月得分=村(社区)干部个人得分之和/干部职数。村(社区)季度得分=村(社区)月得分之和/3。
2.村(社区)干部每季度按得分高低排名,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按照3:4:3的比例确定村(社区)干部季度考核等次,按照120%、100%和80%发放绩效工资。
第七条考核程序
1.每月由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到村召开考核会议,填写月度计分台账,在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进行季度考核。并填写季度考核结果表报党工委。
2.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各村(社区)干部进行联评。
第六条公示申诉。每季度末对各村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在5日内向街道党工委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统一实施。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细则 篇二
一、人力资源管理中人才培养的方法
1. 合理制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应与企业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 从总体上科学地制定出匹配于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具有合理性的人才培养方案, 并以此方案为指导, 建立起具备高素质、高技能、拼搏精神、创新能力的核心竞争团队。与此同时, 应注重企业的人才培养的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2. 强化人才激励与竞争模式的实施。
人力资源中人才培养核心工作就是探索和建立起围绕人才测评、绩效评估、薪酬激励制度三方面为中心的模式, 它在人才培训、任用及考核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 企业还应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引入人才竞争策略, 激发出其培训中的积极进取的精神, 促使其共同进步,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才能进行有效的比较和鉴别, 才能发现和利用企业优秀人才, 使青年人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制定自身的职业规划, 更为充分地发挥其才能。这些方法措施都能够有效实现企业人才培养目标。
3. 注重人才核心技能的培养。
培养注重人才核心技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 重视员工相应的专业技能培养。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应将专业技能培养及时与员工岗位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技能相结合;其次, 重视员工组织协调能力的培养。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应以员工不同岗位上的工作性质上差异作为依据, 培养员工专业技能、沟通协作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最后, 重视员工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重视培养员工自我的设计、学习、协调、控制等多个方面的能力, 以此来促使其自我实现和全面的发展, 以求更好地发挥企业人才的整体效能。
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中干部考核制度
1. 提高企业干部考评标准针对性。
提高企业干部考评标准的针对性是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一条较为关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要对传统考评办法有所改进, 拓展参评主体, 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与此同时, 灵活将相关方法进行组合, 从而实现综合性的评价。此外, 还应该全面科学地分析各环节的考核结果, 加以统筹考虑。以这些分析考评结果为依据合理、科学地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让考评标准的针对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从而让干部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 切实为企业谋发展, 为员工谋利益, 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2. 提高企业干部考核评价科学性。
完善干部考核的前提就是要提高企业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首先, 从考评内容上体现出综合考评的相关要求, 以企业的生产、安全、经营管理、党建等作为主要工作, 将“德、勤、能、绩、廉”作为重点来加以突出, 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价, 并科学设置考评指标;第二, 设置考评指标应遵循全面系统、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动态适用等多项原则, 与此同时, 应让考核指标的连续性、稳定性得以切实的保持, 并及时地依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补充、完善;第三, 科学地应用相关考评方法, 将定性评价、定量打分进行有机地结合, 其中应将量化考核作为考评的主要方向, 而一些不便于或难于量化的指标, 可以采用测评等方式做出定性评价, 同时, 应将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结合起来。
3. 提高企业干部考核评价效用性。
考核评价结果最终还是为了使用, 因此, 我们应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效用性, 建立起尊重、合理使用考核评价成果的工作机制, 避免考核评价与运用脱节的问题出现。具体来说就是极力举荐、大胆提拔考核评价认定具有良好的德才表现和业绩突出的干部;合理、充分地利用考核评价成果, 对个人优势加以比较, 从而调整优化领导干部的结构;发现优秀的人才, 并建立起相应的档案, 增加优秀干部的储备量;强化管理、专业技术、政工、高技能等的人才“五支队伍”的建设, 挖掘并储备足够的优秀管理与技能等人才;拓宽视野注重复合型、高层次、创新型等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 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主体, 是企业最为宝贵的财富, 因此, 人力资源管理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为人才的培养与任用创建一个广阔的平台, 探寻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法和干部考核制度, 充分激发、挖掘、利用企业人才和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与聪明才智, 实现企业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促使企业健康、持续的向前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 企业长足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人才, 因此,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应与时俱进, 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而目前人才培养方法和干部考核已成为人力资源中的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 所以在人力资源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不断探索高效、科学的人才培养的方法和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方法,干部考核制
参考文献
3.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细则 篇三
关键词:铁路企业;干部管理;考核机制;问题;对策
0 引言
随着我国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总公司加快了学习型、知识型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目前铁路企业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企业干部的考核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因此,为了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健全和完善企业干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企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铁路企业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铁路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国铁路事业的繁荣发展。
1 铁路企业干部考核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心理学管理
在传统的铁路企业管理模式中,铁路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己属下的员工布置任务,监督员工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但是企业干部在注重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员工的心理需求。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员工往往会在工作中出现不专心等问题,这是因为员工缺乏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环境,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影响铁路企业安全保障。因此,只有对企业干部加强管理,考核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能否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进行关心,制定适合员工自身发展的计划,使员工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自己的实力和潜力,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1.2 考核制度不健全
目前,在铁路企业干部的考核管理上,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往往缺乏制度化的考核内容,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对于领导层干部的考核和对技术干部、行政干部等一般干部的考核,其考核内容都是德、能、勤、绩、廉,没有根据不同岗位特色,突出各自不同层次,考核形式过于公式化,在考核时看领导脸色,测评时打关系分,严重影响了考核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没有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干部在政治思想素质、个人风格、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奉公等方面的特点。
1.3 考核重點不突出
铁路企业在在对后备干部和新上任的领导干部的跟踪考察上做的力度不够,致使有些新任职干部在提拔前能够以身作则,当模范和表率,但提拔后,逐步放松了自我约束,在关心员工和工作积极性上做得不够,逐步脱离了群众,导致这些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干部考核中考核重点不突出,忽略了群众意见,造成对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和其他干部人选考核了解不够全面,由于对一些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不能及时得到提拔,致使出现了人才断层的问题。
2 加强铁路企业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1 加强干部考核管理是适应当前铁路改革发展的需要
铁路总公司于2013年成立,按照国务院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铁总研究制定了铁路体制改革的整体方案。为进一步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在铁路企业中加强体制改革,强化铁路企业干部的考核管理,建立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胜任的干部队伍和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人才队伍,既是铁路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推动铁路体制改革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2.2 加强干部管理是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需要
推进铁路科学发展,关键在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的铁路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因此,企业要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造就适应铁路科学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铁路企业要立足创新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确立以德行、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的人才评价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营造良好的企业竞争氛围。
2.3 加强干部管理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需要
要建设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民群众满意、企业员工引以为豪的和谐铁路企业,必须确保服务质量、规范企业管理,而这必须以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作保证。因此,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对于引导和激励各级干部不懈奋斗,建设和谐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3 铁路企业干部考核管理发展方向及对策
3.1 健全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标准
铁路企业要想实现干部的科学考核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加强监督。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对企业干部的在岗时间、岗位职责等考核标准进行明示,接受监督。其次,由于铁路具有为社会服务的公共属性,铁路企业一些职能部门的电话应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以便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三是建立干部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良好的干部,要加大奖励力度,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并与干部的岗位待遇、提拔晋升等挂钩。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要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3.2 定期干部点评
目前,铁路企业在干部的考核中往往只注重结果,而忽略了导致结果的原因分析。针对这种情况,建立干部定期点评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干部一个时期存在的问题,及时帮教解决。组干部门可采取月评比、季排队等方式对干部的绩效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公布。要求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每季进行干部绩效分析,并及时督促相关干部查找不足,提高工作效能,让相关人员正确认识和对待考评结果,同时对照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改进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马淑娟.对企业干部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J].理论学习与探索,2003(4):54-55.
4.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青山湖区村干部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善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人才队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推动全区建设实力、繁荣、和谐的发展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细则所指的村干部,是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党委研究任命的非两委干部。
第四条管理原则。村干部管理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要由镇党委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须经过区委组织部、区委审批,其考核、评议结果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村委会成员由区民政局备案。
第二章干部任用
第五条基本原则。村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六条主要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七条基本条件。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2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或荣获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的先进个人)的村党组织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的,其任职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经过镇党委集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审查同意;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高中(中专)以上,其中新任村主要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下同)和40周岁以下的其他村干部一般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主要干部要掌握1门以上的致富技能。
第八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公开选拔、下派等多种方式,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对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可下派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同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采用以城带乡、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第九条选拔方式。村党组织成员的选拔,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两推一选”、“两推直选”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自荐海选”。
第十条干部职数。村两委干部坚持“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原则,有条件的村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实行“一肩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总职数原则上控制在5-7人,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职数,根据人口、经济规模、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依照法律和组织程序研究确定。对村计生专干、治保主任、会计、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职务,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报请镇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任用,但最多不超过3人,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备案。村纪委委员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民兵营长应设专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一般不超过两职),民兵营长是中共党员的,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
第十一条优选优用。配合区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__人选。
第十二条精简人员。各村要认真清理村离职、离岗人员,防止人为扩大非村两委干部人数,杜绝人浮于事、吃“空饷”的现象。因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的,都必须报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擅自聘用人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镇建立村干部的个人人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档案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简历(每三年填写一次简历)、学历、自传、入党(团)资料、考察资料、鉴定材料、工资审批表、考核评议、培训和奖惩等与个人工作、生活、思想、学习有关的情况。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实际,其主要职责是:
1、推动科学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带领农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__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村群众崇高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5、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加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主持日常村务,负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实施。
3、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提出和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本村生产的协调、服务体系,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巩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纳税、__、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6、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防止发生贩毒吸毒、赌博等邪教的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促进村际、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
8、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9、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10、负责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本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口指导。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目的。着眼于形成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学历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政治理论教育相统一,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型”村级组织建设。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__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方式及要求
1、学历教育。支持和鼓励村干部参加自考、电大、党校、函授及高等院校学习。对获得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村干部,学费可由村集体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到__年,村干部100%达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有一定比例,研究生学历有一定数量。
2、岗位培训。村干部一律持证上岗。凡新任村干部须参加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依托区镇党校,建立农村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师资队伍由省、市、区有关专家学者和区、镇涉农单位的骨干力量组成。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办班封闭教育培训方式,所有村干部每年都要接受一次轮训,每期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镇党委充分发挥自身党校教育培训村干部的阵地作用,积极采取以会代训等措施对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3、实践锻炼。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要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经济相对薄弱村要依托“联创联带”这一活动载体,有计划的安排村干部到结对村跟班学习,达到开阔视野、借鉴经验、完善思路、促进发展的目的。同时,要发挥“三培两带两服务”(党员创业)示范基地的作用,对村干部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村干部“双带”致富的能力。
4、日常教育。村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抓好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好“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干部巡回宣讲活动。镇党委定期组织人员下村抓好督促检查。
第五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条在职村干部的报酬
1、在职村干部报酬分正职、副职、一般干部三个档次。享受正职待遇的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享受副职待遇的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享受一般干部待遇的为其他村两委委员及镇研究的非两委人员。兼任了民兵营长、计生专干、治保主任的村两委委员,享受副职待遇;本办法实施前,镇党委已经明确享受职级待遇的村有关人员,按原办法执行;新任村干部按本办法执行。任职期间被降级村干部的待遇,由镇党委根据降级情况研究确定,正职降级后待遇的确定须报区委组织部审定。
2、在职村干部的报酬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具体标准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固定补贴一般不高于上年全镇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绩效补贴由镇党委根据当年对村级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各行政村必须在确保村干部固定补贴的前提下发放绩效补贴。
3、正职享受全额报酬,副职享受正职的95%,一般享受正职的90%。
4、现任村干部原则上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村党组织确认后,报镇党委存档备案,并不得更改。
5、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因年龄原因离任的,继续按照原有办法缴费至其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止,期间可以享受党委文件规定的固定补贴待遇,其它一切补贴待遇不得享受;因组织批准辞职、换届落选等原因离任在村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本人可以继续参保,但村集体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不继续参保,则按社保有关政策执行;因严重违纪或违法被免职的,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职的,集体也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是否续保按社保有关政策执行。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不管因何原因离任都不得享受一次性补助和村集体退休补贴。
6、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现任村干部到退居二线,以及退休时仍按京发[__]9号文件执行,也可以在离任时享受一次性补助,村集体不得为其投其它性质的养老保险,但被撤职或擅自离职的不得享受离任一次性补助。
7、村干部离任一次性补助按京发[__]9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所涉村干部报酬、一次性补助、养老保险缴纳档次必须经过有关组织程序,研究、公示、上报。
第二十一条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待遇。本办法实行之后,取消“退居二线村干部”和“村协理员”这一身份及其待遇。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可选择下列办法之一享受待遇:一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在职村干部的缴费办法,缴费至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止,期间享受党委文件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其它一切补贴待遇不得享受;二是参照村干部离任一次性补助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休村干部待遇。本办法实行之前已办理退休的村干部的待遇按原有办法执行。在本办法实行之后,退休村干部不再享有其它待遇。
第二十三条农村“两老”待遇
1、农村“两老”指老干部、老党员。
2、认定标准。老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在村工作20周年以上且担任正职15周年以上的,或在村工作并担任实职30周年以上。老党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党龄达到40周年。
3、生活补贴标准。老干部的补贴标准:每月按照每个工作年限10元的标准补助。老党员的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农村“两老”生活补贴经费由村集体负担。
4、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未经镇党委批准擅自离职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的人员,不能享受“两老”待遇;同时符合“两老”标准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补助;本办法实行前就已经享受补贴待遇的老干部、老党员,同时符合“两老”标准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补助;从外单位转入村的有退休工资或享受了企业改制待遇的党员,不能享受“两老”待遇。
第二十四条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在职村干部体检,建立村干部健康档案;组织在职村干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体检、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村承担。
第六章养老保险
第二十五条参保对象。从__年1月1日起实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现任村干部,包括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
第二十六条缴费年限。现任村干部从任职当年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和补记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按上级社保政策规定执行。担任村干部职务如有间断,其任职年限在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可以累计(曾在乡镇机关及其下属企业的任职时间可以一并计算)。
第二十七条缴费基数。征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历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原则上控制在缴费后月享受退休金不高于缴费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我镇缴费基数标准定为60%为起点,副职基数比一般干部提高5个百分点,正职基数比副职提高5个百分点。工龄每加一年递增1个百分点,工龄计算以党委研究任职时间为准,参保人员退休后所领取养老金达不到按京发[2__]9号文件规定退休金数额的由村补足差额部分。
第二十八条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其中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集体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集体部分原则上由村集体承担,对于经济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村由镇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适当给予补助。镇财政补助的养老保险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十九条延续缴费。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其中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周岁。待其达到缴满15年时的次月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否则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只能一次性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延续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三十条养老金发放。村干部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原则上应办理退休,经镇党委批准,携带相关资料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退休手续,并由区社保局按月实行退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在退休前死亡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按社保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第三十一条参保人员退休时,其核定的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按所在地当时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并根据国家政策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机制,其死后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待遇。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实行后,各村集体不得用公款另行为村干部办理其它性质的养老保险。原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按社保政策规定可合并累加计算。
第七章激励约束
第三十三条承诺上岗制度。新任村党组织书记要代表村两委班子、将任期内在发展集体经济、推进社会事业、抓好民生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等方面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以及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制止违章搭建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向镇党委和本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天左右。对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要依托每年一度的村民民主活动月,让村进行民主评议,对其年度考核。有一年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有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给予全镇通报;任期三年都没有完成任务的,不能作为下一届的提名人选。
第三十四条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关于印发〈青山湖区村两委班子及成员__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通知》(湖组发[__]6号)的要求,结合每年年度开展的.村民村民主活动月,由镇党委组织考核组,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考核等方式,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组织村民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操作按照文件执行。
1、民主测评。这是对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贯彻落实__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在村民民主活动月中,召开述职测评大会,由镇党政挂点领导及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干部、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党组织班子报告工作并进行个人述职,村委会评论代表村委会班子报告工作并进行个人述职,两委班子其他完成作个人述职。述职后,由考核组成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内容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村两委干部民主测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民意调查。主要是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民意问卷调查,是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在推进科学发展进程中的工作成效和公众形象的定性评价,也是对班子运行情况的一个侧面了解方式。村两委班子群众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村经济发展及班子团结情况、带领村民致富为民实事、村干部办事作风及服务态度、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村两委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干部个人的道德品行、人际关系、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知识水平、开拓创新意识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参加群众满意度调查的一般为来自本村未参加民主测评会的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其他服务对象。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人员,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参加民意调查人员名单需经考核小组组长审定。
3、经济审计。镇党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区村财务审计办每年至少对所辖村财务审计一遍。同时加强村主要干部的任中审计。村主要干部离任时,镇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审计小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如遇工作需要,上级审计部门随时对村集体和村主要干部进行审计。对群众有反映的,重点进行审计。
4、个别谈话。这是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在推进__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道德品质、办事作风、为民服务等情况的定性评价。谈话对象一般包括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镇蹲点领导和干部以及其他了解情况人员,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如遇有其他同志反映情况要求谈话的,考核组应予接待。根据实际需要,还可通过专项调查、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核实民主测评及民意调查中了解的有关情况。
5、实绩考核。这是对名村按照__的要求推进村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定量考核。村两委班子考核内容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政治文明发展等指标设置。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考核指标根据村干部岗位职责和分工设置,选取其中与村干部个人相关的指标作为考核内容,也可以适应增加内容。分解到村干部个人的具体指标、分值、权重,由镇党委根据干部所承担的任务确定。涉及共同完成的任务,要注意考核干部个人发挥作用情况。考核指标设置坚持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体现区域特点,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实绩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各考核小组负责汇总得分,经考核小组全体成员审议签名后方为有效。
6、档次认定。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排序划档。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分至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分至80分(含6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村干部的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分至90分(含80分)的为称职,60分至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两委干部考核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
7、结果运用
(1)村两委班子评定为“优秀”的,适当形式给予通报,进行表彰奖励;评定为“良好”的,继续巩固提高;评定为”一般“的,提出问题限期整改;评定为“较差”的按有关法规进行组织调整。
(2)综合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的经济、政治待遇挂钩,考核优秀的村干部,绩效补贴在党委确定基数的基础上提高10%;考核称职的保留原有待遇;考核基本称职的降低20%;考核不称职的,降低50%;违反法律法规的,取消绩效补贴。考核等次作为村干部评先表彰及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考核优秀的村干部中遴选出“十佳”村干部,接受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
(3)村干部作为评先表模对象必须具备称职以上考核等次。有一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对村党组织成员作免职处理,村委会班子成员依法罢免。有一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对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为基本称职,经组织考察确定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通过相关组织程序作免职处理。对任职期间严重违纪或违法的,依法对其作出免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策划、组织群体上访,参与群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和农村“两老”补助,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集体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4)对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__、__稳定、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章建筑等“一票否决”的考评指标,如被否决任意一项,直接取消村两委班子及干部的评优资格。
第三十五条述职评议制度。在每年11-12月份的村民民主活动月中,村干部向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双述双评”制度,除在本村述职、接受评议外,还要向镇党委述职,接受镇党委委员的评议。
第三十六条表彰奖励制度
1、对有突出贡献的村进行奖励。从新届期起计算,凡是连续三年均符合下列条件的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以后每届进行一次奖励)。具体标准是:一是村集体收入和上缴国家税金均在500万元以上、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村,前两项指标年均增长达到20%、后一项指标年均增长高出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村集体收入和上缴国家税金均在1000万元以上、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的村,前两项指标年均增长达到15%、后一项指标年均增长高出全市平均水平;三是村集体收入和上缴国家税金均在万元以上、人均纯收入10000元以上的村,前两项指标年均增长达到10%、后一项指标年均增长高出全市平均水平,上述经济指标以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镇经站管联合审核认定的数据为准。奖励经费为20万元,全部由村干部享受。其中村主要干部享受10万元,其他村两委干部享受10万元。奖励经费由区、镇和村集体按照2:2:6的比例分担。
2、对获得上级荣誉的村进行奖励。凡是村集体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奖励20000元,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0元,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获得区级荣誉称号奖励2000元;凡是村干部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奖励3000元,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获得区级荣誉称号奖励300元。奖励经费由镇承担。各项荣誉将作为村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给予奖励: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造成恶劣影响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严重违法违纪的;出现重大群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故的;__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
第三十七条谈心谈话制度。建立镇党政领导与联系村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每月至少与村干部谈心谈话一次,及时了解村工作情况、干部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推动村发展。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三十八条党风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__]32号)文件精神,坚持村干部公正、为民、廉政、勤政的原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健全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十九条责任追究制度。把党务、村务、财务、民主管理、__、计生、控违等工作列入对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对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意见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章后备干部
第四十条配备数量。按照现任村干部正职职数1:1、副职职数1:2的比例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十一条选拔条件。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扩大选人面。后备干部人选应当从本村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牢的经商人员、复员军人、科技能手、企业骨干以及创办经济实体人员的优秀青年中选拔。
选拔人员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本地常住人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遵守国家法律,执行落实计生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公道正派,为群众办实事,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第四十二条选拔程序
1、各村对本村优秀青年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以村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人选,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其进行民意测验,经村党组织研究向镇党委报送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3、镇党委对各村上报的后备干部初步人员进行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集体讨论确定正式后备干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培养教育
1、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一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以及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农民生活改善。
2、实行定向培养。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措施地对后备干部进行定向教育培养。突出素质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后备干部的学历教育,使他们普遍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加强实践锻炼,把后备干部放在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去磨练,提高他们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会战斗、干得成事的农村工作突击队,为充实村级干部队伍储备力量。
第四十四条管理任用。建立后备干部考察和滚动管理制度,镇党委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考察,工作能力不强、得不到多数村民拥护信任的,及时调整出去。同时把在平常工作和考察了解中发现的优秀村民吸收进后备干部队伍,进行教育培养;建立结对联系制度,镇挂点领导、村两委成员定期与后备干部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情况,释疑解惑、解忧助困、促其成长;选拔任用村干部,应首先从后备干部中考虑,做到备用结合;完善后备干部档案管理,为镇党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参照《青山湖区村干部管理办法(修订)》(湖发[__]2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如有冲突,以区文件要求为准。
第四十六条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青山湖区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办发[__]8号)文件精神执行。
5.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篇五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涉及德、勤、绩三个方面,重点为工作业绩及争先创优情况等,同时增加加分和减十项目。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
二、考核明细
(一)、德20分
1、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勤政服务水平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批评。
(二)、勤10分
认真执行《市二中考勤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主岗,尽职尽责。
(三)、绩70分
1、拥护和执行学校决定、决议,模范执行学校各项改革方案。工作有计划。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工作思路,年终或学期结束有工作总结。
2、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主管或分管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工作得到学校的认可或获得上级的表彰和肯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3、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对本处室职员管理到位,激发其积极性,调动其全员参与意识,践行服务理念,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5、认真执行档案归档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转递工作。
6、忠于职守并积极主动学习档案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分。
2、因工作失误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每次扣5分。
3、因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管理学生不当,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5、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下通知人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6、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5分。
7、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惰进行扣分。
三、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中层干部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德与绩两项通过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分别对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占综合考核的40%,中层之间互评占综合考核的30%,教职工代表评议占综合考核的30%,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四、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年结束。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6.团委干部考核细则 篇六
为了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团委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条例。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拟定每人初始分数为80分,具体加减分标准如下:
(一)加分:
1、代表团总支协助学校开展活动者一次加2分;
2、主动为其他部查漏补缺,维护团委名誉者加2分;
3、团干部在各项比赛中获奖,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3分;
4、每次月考学习成绩优异者:在班级名列前十名(包括第十名)加3分; 在班级第十一名至十五名(包括第十五名)加2分;在班级第十六名至二十名(包括第二十名)加1分。(各部门此项考核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在每次考试以后应作出相应的加分)
5、担任团委工作一期内会议、集会等集体活动全勤者加3分。
(二)扣分
1、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事外),造成失职者减每次扣2分;
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严重影响工作效果者每次扣2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每次5分;
4、不注意形象,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团委会干部、团委名誉者每次扣3分;
5、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
6、无故不参加团委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应及时对成员的加减分进行登记并签名,任何时候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成员,将直接做免职处理。
学期末对所有成员的分数进行汇总,按1:2:2:1的比例考核为优、良、中、差。对于优秀或良好的成员予以表彰,对考核标准为差的成员将予以免职。
漆树中学团总支
7.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细则 篇七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自2009年开始进行开放式教学模式改革, 配套的开放式考核方式也实践多年。随着开放式教学改革的推进, 人才培养质量有所提升, 但考核方式逐渐暴露出新的问题。
1 当前考核方式概况
目前,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根据开放式教学模式的改革情况, 对学生的考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1 理论基础课的考试
理论课的考核, 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掌握和运用, 强调广度与深度, 通常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 平时成绩占30%, 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包括课堂提问、作业、测验和出勤情况四部分内容。出勤率主要是针对比较散漫经常缺课的学生而设置的, 出勤率很低达到学院规定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2 实验、实训课程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
这类课程主要是考核学生的综合技能。学习的好坏, 是否达到了该课程的培养目标, 难以用一两个小时的笔试或上机考试来测试学生的水平, 所以这类课程我们应该强调过程考查。在教与学的整个阶段, 教师从一开始到课程终结, 分阶段进行测评。课程结束由学生提交本课程的综合设计报告。这种考核方式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和参与设计的积极性, 增强了教学效果。
1.3 专业课的考核
专业课的考核为素质类教育考核, 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并重。在考试形式上, 主要采取“理论+实践”的考核方式。理论考试可强化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识记, 对理论知识的推理和运用。实践考试则根据该课程对实践的要求, 从学生作品、实践项目表现、调查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
1.4 职业资格证书考核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获得一个以上的职业资格证, 否则无法毕业。
1.5 毕业环节考核
1) 顶岗实习的考核。将顶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学生获取相应学分和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 规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校企指导教师共同完成, 主要包括平时工作表现、技能考核、实习报告三部分考核指标。企业根据学生工作期间表现进行考评, 给定技能评估成绩, 校方根据企业评定, 并结合学生的实习总结报告, 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2) 毕业设计的考核。将高职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密切结合起来, 以顶岗实习作为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平台, 实现真正的理论联系实际。系部根据电子商务专业特点, 拟订设计方案题目, 由学生根据顶岗情况自行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 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设计方案。
2 开放式考核方式存在的问题
在上述的考核方式中, 不难看出, 跟传统单一的笔试相比, 其开放性的特点已经有所展现, 在专业开放式教学模式改革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 这些考核方式的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
2.1 难以体现“以赛促教, 以赛促学”
通过“以赛促教, 以赛促学”教学模式改革目前在高职院校各专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这一模式与电子商务的开放式教学模式改革并不冲突, 同样也适用于电子商务专业。在现有的考核方式中, 全都只是对单一课程的考核, 而技能竞赛或者职业竞赛将涉及到多门课程, 而且参赛的学生也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这意味着参赛学生因为参加比赛会影响对现有课程的学习, 但参赛的学生通过比赛又实实在在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得到很大提升。现有的考核方式对参赛学生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 还会打击学生参赛的积极性。
2.2 一些课程难以组织有效补考
在对实验、实训、实践这部分的考核中, 很多都属于过程考核。如果有学生在学习当中达不到教学要求, 这门课程的考核将会是不合格。按现有的考核制度, 不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由于受时间、场地等因素影响, 很难再组织个别学生对这类课程进行补考。
2.3 对考核的公正性缺乏监督
开放的考核方式, 优点是灵活、开放, 能根据课程的特点采取合适的考核方式。虽然每门课都有很详细的考核方案, 但由于专业课程的特点, 主观打分 (主要是任课教师) 的比重过大, 导致最终的考核分数受评分者影响较大, 导致考核缺乏公正性。
3 开放环境下的电子商务专业考核方式的改革与探索
3.1 推行现场考核方式
开放环境下电子商务专业考核的重点是职业能力的评价。学生参加真实或模拟的课程实践和竞赛涉及到多门课程, 由指导老师及企业培训教师在现场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 对学生所获得的职业能力按照企业的实际要求或者比赛的状况进行全面测试, 重点考查学生是否已达到所涉及课程所确定的职业能力目标, 并进行相关的能力评价, 作为相关课程的成绩。
3.2 完善考核方案
在课程的考核方案中, 要求明确补考方案。在制定补考方案时, 可以结合学校的规章制度, 考虑是否让补考的学生加入下一届同专业的班级进行重新学习和考试。
3.3 实现多元考核
考核主体由单纯的教师扩展为教师、学生、企业三个方面;由单纯的教师对学生考查, 转变为模拟商务活动中学生团队之间的相互考查、实习实训过程中的企业考查等, 使电子商务专业的考试变得更有利于师生对自己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活动不断的进行反思、完善与修正, 从而不断地提高教与学的质量和效率。
摘要: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带来巨大的人才缺口与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形成强烈反差, 一些高职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生源甚至严重不足, 高职院校电子专业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在电子商务开放式教学改革中, 对学生的考核方式也在不断完善。本文以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为例, 对目前主要存在的考核方式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开放环境下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开放,电子商务专业,考核方式,改革,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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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邱林.高职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方式探讨[J].网络财富, 2010 (13) .
8.国资委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 篇八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十(利息支出十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十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二、会计调整项目说明
(一)利息支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对于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企业,经国资委认定后,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予以加回。
(三)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包括:
1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减持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收益(不包括A-=级市场增持后又减持取得的收益);企业集团(不合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所属主业范围内且资产、收入或者利润占集团总体10%以上的非上市公司资产取得的收益。
2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股权(产权)收益,资产(含土地)转让收益。
3其他非经常性收益: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
(四)无息流动负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对于因承担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专项应付款”、“特种储备基金”余额较大的,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
(五)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
三、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一)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二)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定为4.1%。
(三)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
(四)资本成本率确定后,三年保持不变。
四、其他重大调整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对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产生重大影响的,国资委酌情予以调整:
(一)重大政策变化:
(二)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企业重组、上市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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