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2024-08-01

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共8篇)

1.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篇一

广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分三步调整

国家提出从去年10月起把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1%降低到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分八个基准费率档次,实行浮动费率。当时广州市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已经为0.62%,低于国家降费率的目标。

而日前,广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3号)(简称《通知》),分三个阶段再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第一阶段是从10月1日起,阶段性调整本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总体降低20%)。费率降低后,总体费率从0.62%下降到0.49%,第二阶段是在6月底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将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从三个档次调整为八个档次,制定出台新的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和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据初步测算,新办法出台后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将总体降低约20%,与第一阶段降低的标准保持一致。第三阶段是在 20底前,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之前多缴的工伤保险费可追溯抵扣

第一阶段将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总体下调20%,即将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下调为0.4%、0.8%、1.2%。

参保单位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标准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超过新标准的部分,从《通知》印发后当月新核定缴费台帐应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予以抵扣。

全市参保单位每年可省钱1.99亿元

据测算,《通知》实施后,全市参保单位每月可减轻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约1660万元,每年约1.99亿元。当期基金结余率从35%下降至15%,当期基金仍可结余约1.5亿元/年。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通知》实施后,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当期结余部分,扣除储备金后已达到“收支平衡”的目标,可确保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工伤保险基金当期结余3.92亿元,滚存结余39.43亿元。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建立储备金,市级统筹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15%建立储备金,其中,市级储备金留存10%,向省级储备金上解5%。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职业康复、伤残人员异地安置和基金不敷使用时的调剂。

延伸阅读:

广州:建筑业工人纳入工伤保险

今后,广州建筑业工人不管有没有固定用人单位,都可参加工伤保险,也可以按项目参保。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

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向该局提出建议和意见。

怎么参保?可按单位参保也可按项目参保

长期以来,因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分包制等劳动关系特点使得工人的各种保障制度欠缺,建筑劳务公司为节约成本不愿为工人直接购买工伤保险、部门监管难等因素,使得建筑工人工伤参保率较低,而这也为日后的工伤纠纷埋下隐患。

意见稿明确,广州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就是说,在广州市工商注册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都在意见稿范围内。

按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用人单位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使用的、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以下统称建筑职工),也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广州工伤保险。

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纳入全市工伤保险统一管理,基金统筹使用,分别核算。

然而,由于建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参保率低,往往在发生工伤后无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对此,意见稿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其全部建筑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和施工工地“平安卡”管理等信息资料,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在建立合同关系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按建设项目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建设单位将项目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实施的,由该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办理该专业工程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施工承包单位应以“施工承包单位+建设项目”名称作为参保单位。地税部门审核参保单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以及金额等建筑施工合同基本信息后,按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并出具《税收通用缴款书》作为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怎么缴费?施工企业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缴费

本次意见稿特意对建筑单位依法参保给出了“紧箍咒”。建设单位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时,应当提交地税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之一;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也就是说,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

建筑单位怎么缴费?按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建设单位还需要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划拨给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

已开始施工但尚未竣工、工程概算已获得批复的建设项目,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从概算单列的社保费专项中列支,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

意见稿强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根据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适当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即根据参保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综合情况,对该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本市新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实施浮动管理。

施工承包单位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后,保险对象涵盖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全部建筑职工,但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除外。

对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意见稿明确,从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其工伤保险期限按剩余工期核定。

怎么落实?事故发生1年内可追溯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之后,工伤认定往往颇为复杂,导致不少建筑工人失去保障的机会。

意见稿要求,建筑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在第1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负担。

建筑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即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在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参保建筑职工按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而按建设项目参保的建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待遇计发基数的,统一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

对在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工伤保险期限终结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以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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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篇二

从广州市处所税务局获悉,按照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从7月1日起,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计较社会保险报酬和征收相干的缴费尺度。20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4215元;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5313元,我市将从本年7月1日起调解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市地税局先容,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60%至300%范畴内,按照本人现实收入状况和经济遭受手段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统一社保年度内不再改观。

7月1日起调解后:

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

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人为尺度,即1550元。

城镇机动就业职员介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即5313元。

市地税局提示用人单元从7月1日起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人为、薪金的月均匀数如实申报职工2013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稳固。用人单元在207月15日前自行审定(1月~12月)本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数,并向本单元职工公示,同时登岸地税网报体系举办申报。

市地税局同时提示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如2013社保年度不从头选择缴费基数的,征收体系将于本年7月15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配置为最低尺度(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如需选择的,请于本年7月12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处事厅前台治理缴费基数调解手续。必要相识社保费的相干政策和缴费指引,可致电广州地税纳税处事热线12366-2咨询。

每年7月份调解缴费基数:

广州市社保分单元部门和个人部门:

养老保险:缴纳单元比例:外资单元20%,省属单元18%,私企单元12%;个人8%,。

医疗险:单元比例:7%,个人2%。

赋闲险:单元比例:0.2%,个人0.1%。

工伤:单元比例:0.4%,个人不消缴费。

生养:单元比例0.85%,个人不消缴用度。

重大疾病:9.83。

3.广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篇三

逾期未缴费明年无法享医保

按照相关规定,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将于本月20日结束,而居民医保不接受中途参保。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在本月20日前仍未完成缴费的话,明年全年都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为避免医保待遇受影响,请参保人确保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未办理委托划扣的参保人应尽快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现金缴纳医保费;通过村集体、学校等单位代征代缴的,请单位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明年居民医保每人缴167元

据了解,20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34元。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除五类人外不接受中途参保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方可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非医保经办机构原因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情况外,将不再接受中途参保缴费申请。

据市医保局介绍,在往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过程中,不少参保人由于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扣费成功,影响了参保人正常享受待遇。因此,请广大未扣费的参保人确保本人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且账户处于正常状态。账户状态异常情况包括账户冻结、注销、挂失、锁定等,以及信用卡、对账本等不可扣费的账户。除此之外,在医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账户名、账号和银行不一致,也会导致扣费失败。详情可到各区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咨询。

五类人群可中途参保

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新出生婴儿

新迁入户人员

4.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篇四

据广州市地税局先容,按照《关于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有关题目的关照》(粤人社函〔2014〕1584号)划定,为安稳实验部门市于20底缴费人为下限过渡至全省同一尺度,经省当局赞成,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即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缴费人为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2014年社保年度缴费人为下限尺度2408元从201月1日起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从12645元调至13404元。

7月1日起调解后,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上限从15939元调至17424元。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下限从3188元调至3485元。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缴费人为下限仍按广州市最低人为尺度1550元计较。

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人为可在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2139元至13404元)的60%至300%范畴内,按照本人现实收入状况和经济遭受手段自行选择。缴费人为选定后,在统一社保年度内不再改观。

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和城镇机动就业职员医疗保险的缴费人为按广州市上年度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5808元计较。

5.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篇五

3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当月的养老金发至参保人银行账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4至6月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手续。同时,针对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欠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账户将被注销。

每年4至6月需确认否则影响发放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广州市人社局重新修订制定了上述《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参保人的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作出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当月核定,次月征收”的模式,委托我市部分金融机构代收。金融机构将于征收当月进行滚动批量划扣,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保人应确保银行账户资金充裕。如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保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超过当月月底仍未成功扣缴当月应缴养老保险费的,将作为欠缴养老保险费处理;对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欠费,将视为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核销处理。

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当月的养老金发至参保人银行账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按省、市的相关规定,在每年的4至6月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手续。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手续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当年的7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已领取待遇的养老关系不再转移

征求意见稿明确,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户籍新迁入广州市的人员,申请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参保及待遇申领情况协查函》。已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可按《实施办法》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

6.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篇六

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这从一些城市交保险的金额上可以看出,比如说浙江杭州个体劳动者的基本http://”>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由原来的367.8元提高到如今428.77元,企业http://”>养老保险也有所调整,我的http://”>养老保险由原来的156上升到如今的182元。从以上数据来看,不管是个体劳动者还是企业职工,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都有所调整。其实,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年都有所调整,个体劳动者就根据上也就是去年你的个人收入水平,决定你今年的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而职工呢?就根据去年你所在城市的基本工资,如果基本工资有所调整那么你的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会有所调整。当然有时候我们也会听到包括我自己也常常怀疑,这

href=”http://“>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怎么每年都有所提升呢?实际上不是这样,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有一定的依据,并不是固定的每年都会有所提升,如果你所在的城市生活水平不如去年,收入也较去年有所减少,那么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会降低,当然如果生活水平和去年一样,那么缴费标准也会和去年一样,比如北京,今年http://”>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就没变。当然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还是不希望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再提升了,本来收入就那么多,还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的http://”>养老保险费用,而这样的事还要持续15年,所以国家在这方面还是要考虑的全面些,对于低收入人群,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还是降低下,高收入人群鼓励他们多交,提升缴费档次。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这一方面说明你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另外一方面调整后对于我们的生活或多或少的有些影响。所以国家调整http://“>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这事上还是要多为一些低收入者考虑,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努力工作提高收

入,以适应城市的发展。转载:href=”http://">http://

7.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篇七

2018年度太原市社区医疗保险不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金额各地区略有差异。除此之外,关于社区医保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助对象和新生儿缴费标准也已经出炉,下面保险同城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8年度太原市社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每人18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不过各区有差异,具体参照当地实际缴费金额,如迎泽区有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惠民政策,医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70元。

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对象、计生特困对象,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补助。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社区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省外1500元,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70%、60%;转外就医政策内报销55%;急诊转住院(包括死亡)政策范围内统筹金支付比例50%。

8.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20% 篇八

穗人社发〔2015〕5号

关于调解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的关照

各参保单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类型全省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打点的关照》(粤劳社发〔〕18号)和《关于同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和单元缴费比例的关照》(粤人社函〔2014〕2789号)划定,经市委、市当局赞成,现就调解我市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事件关照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参保单元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同一调解为14%。

二、个人缴费比例仍按国度划定的8%执行;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缴费比例仍按国度划定的20%执行。

三、此后国度和省有新划定的,从其划定。

四、本关照有用期为五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务局

广州市处所税务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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