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袋封条样本

2024-08-27

档案袋封条样本(共2篇)

1.档案袋封条样本 篇一

附2

档案资源参考样本

1.文书档案:市人大常委会档案(摘自《北京志·档案志》第73页)

1979年12月,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截至1995年底,档案共保存有3464卷。

审议决定方面的档案有: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等审查和批准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有关北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重大事项的讨论记录、决定及专题材料,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发言和领导讲话记录,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公告,审议通过的文件、会前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及筹备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有关会议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材料,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报、纪要、会议记录,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和重要汇报材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记录、纪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记录、机关办公会议记录和专题工作会议文件等。

任免和罢免方面的档案有:依法任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及各职能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委员会委员的决定,任免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政府各厅、室、委、办、局机关主要领导的决定,任免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长的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决定,任免各区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和组成人员守则等材料,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撤销王宝森副市长和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等。

监督方面的档案有:审查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材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视察北京市工作和其他重要活动的文件,市人大代表审议市政府工作的文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市人大代表各项提案、调查报告及信访材料,市人大 1

代表询问、质询案及答复,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领导对群众申诉案件、来信来访处理情况的批示等。

立法方面的档案有: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审查的请示及批复,制定法规的依据性材料和主要参阅资料,参与国家立法的文件,对市政府颁布行政规章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的审查材料,《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汇编》定稿和样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修改《关于议案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条例,公民义务献血条例,征兵工作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文本及说明。

选举方面的档案有: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候选人名单、各种统计表和代表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名单和相关文件,补选、增选、罢免全国人大和市人大代表的材料,指导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文件,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工作计划和各种统计报表,选举工作总结、简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等。

2.科技档案:工艺美术产品档案(摘自《北京志·档案志》第93页)

北京工美集团总公司所属40余家企业保存有景泰蓝、玉雕、雕漆、花丝镶嵌、金漆、抽纱等共计20大类、1500余种、数万个花色的工艺美术产品的档案。

北京工艺美术厂保存有1328件产品的档案。其中有:1987年被评为北京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质产品、1990年获轻工部举办的首届全国轻工业博览会金奖的景泰蓝产品的档案,1988年获中国轻工部优秀出口产品金牌奖的珐琅珀晶产品的档案,1990年获首届轻工业博览会金奖的景玉结合产品的档案,1981年至1990年获轻工部举办的历届全国工业美术品百花奖评比优秀新产品、优秀创作奖的牙景结合产品的档案等。

北京市珐琅厂保存有1000余种景泰蓝产品的档案。其中有:1981年获全国工艺美术品百花奖金杯奖、1987年经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复查确认继续保持

金杯奖称号、1988年获轻工业部优秀出口产品金质奖、1989年和1991年获第一、二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金奖的“京珐”牌景泰蓝产品的档案,1990年被国家定为工艺美术珍品的15寸“青铜垒”的档案等。

北京首饰厂保存有1985年获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优秀创作设计一等奖的银花丝摆件“银銮殿” 的档案,1989年获首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金奖的京绣“清代皇帝皇后朝袍” 的档案,1992年获“国宝”称号的大型黄金珠宝镶嵌摆件“金銮宝座”以及“龙凤冠”、“双狮戏球”、“洛神赋”、“持珠观音”、“五龙戏子衣”、“仙苑集庆”、“九龙闹海”、“龙凤轿”等珍稀工艺美术产品的档案。

北京象牙雕刻厂保存有1974年作为东方艺术珍品陈列在联合国大厦的大型牙雕“成昆铁路”的档案,1983年被轻工业部评为永久保存的国家珍品牙雕“遵义会议光辉照前程”的档案,1985年获工艺美术珍品优秀作品三等奖的“少司命”、1989年获工艺美术珍品奖的“麻姑献寿”、1994年获轻工业部工艺美术品百花奖金杯的“喜闹梅雪”以及陈列在联合国大厦的“花卉象牙球”等牙雕产品的档案。

3.专业档案:地名档案(摘自《北京志·档案志》第114-115页)

北京市、区县地名办公室共保存有地名档案2.2万余卷,主要是地名个体档案。其中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道路、桥梁、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名称的档案。档案包括地名调查和成果类(含普查、专题调查、经常调查)的原始记录、补调记录、沿革材料、考证材料、地名照片等,地名表、地名卡片、地名概况材料、地名图等各地名成果的原始稿及其审定稿,绘制和出版的地名图、各种专题图的出版图及其蓝图、清绘图和地名科研成果等。

地名档案内容独特。有些地名档案反映历代王朝和政府的政治、历史变迁情况:明皇城正门承天门,取名真龙天子受命于天之意;北安门、东安门、西安门及正门承天门前的长安街,取名长治久安之意;东西黄(皇)城根、天坛、地坛、地安门等地名则折射出北京的帝都风貌。有些地名档案体现出六朝古都的文化特色及反映百姓市井民俗:寓意深远的正阳门、宣武门、崇文门、安定门、德胜门等,庄重典雅的文津街、咸宜坊、里仁街、百花深处等,生动形象的豆腐陈胡同、醋儿张胡同、闹市口、甜水井、扁担胡同、烟袋斜街、笔杆胡同等。有些地名档

案记录了把低俗的地名用谐音加以雅化的过程:王寡妇斜街改为王广福斜街,屎壳郎胡同改为时刻亮胡同,臭皮胡同改为寿比胡同,狗尾巴胡同改为高义伯胡同等。有些地名档案反映民族特色:高丽营、回民营、西三旗等。有些地名档案反映地名命名和更名历史背景:“文化大革命”期间,红卫兵组织将苏联驻华使馆所在地东扬威街更名为“反修路”,将新中国建立前西方外国使馆云集的东交民巷更名为“反帝路”,将以国民党爱国将领命名的张自忠路、赵登禹路、佟麟阁路分别更名为“工农兵大街”、“中华路”、“四新路”等。这些路的更名涉及到国际关系、民族团结和统战政策。“文化大革命”后,“反修路”更名为东直门北中街,恢复张自忠路、赵登禹路、佟麟阁路等名称。

4.重要和珍贵档案:中山陵档案(摘自《江苏省志·档案志》第45-46页)

中山陵系中国民主革命伟大先行者和爱国主义者孙中山先生的陵寝。其规模宏大、造型庄严,体现了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精神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后人世世代代所瞻仰敬谒。收藏在中山陵园管理处和南京市档案馆的中山陵档案内容丰富,共有1869卷。案卷所属年代为民国14年(1925)至民国38年,主要记载了孙中山先生病逝后,中山陵的筹建、管理及变迁,是研究中国现代史和中山陵演变史的珍贵史料。档案内容分为总类、工程、园林、管理、其他墓葬和设施等五个方面。其中有孙中山病情报告和遗嘱;国内外祭文、诔文;有关葬事筹备的来往文书、会议记录;陵墓奠基、工程、园陵建设等文字、照片、图片资料;奉安迎榇、奉安大典、迎榇奉安记实;园陵委员会组织机构、法规;警卫、经济、财政、赙赠;施政报告和会议记录;国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院颁布的各种法规、法令以及与陵管会的来往文书;各界谒陵活动;书法家碑刻。墓葬中还有反映廖仲凯、谭延闿、范有仙、国民革命军阵亡将士、航空烈士等墓的档案材料。另有建国后,中山陵园管理处形成的档案1000多卷。

2.封条管理控制程序 篇二

1.0目的

为预防货物的遗失或者未被授权付运的物品的传入,指引如何保管及使用封条以及如何察觉并汇报不正确的封条或遗失了封条,确保运作过程的安全,符合C-TPAT运作要求。2.0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集装箱整箱装载成品运出密封控制

2.2本程序适用于非工厂整柜装载(货物运往集运人进行集装箱运输)成品运出密封控制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船务文员负责封条的使用和保管/监管以及与当地海关的沟通 3.2货仓部负责货物理货和装柜

3.3保安负责装柜过程安全的监控以及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沟通 3.4品管部负责装柜货物质量监控及拍照 4.0工作程序 4.1集装箱的检查

本厂制定完整的空柜检验程序,以确保货柜的完整性,集装箱内不允许装载未经授权的物料,确保使用的集装箱或拖车的结构密实并且状态良好;为了确保货物的完整和安全(空/满)货柜必须上锁和必须有司机在车上驻守监测,以及在装运货物上车前,必须先做检查,然后才能进行货物装卸,以预防未授权的进入偷窃或者不属于载货清单或者未授权的物品的进入。具体依照<货物装柜安全控制程序>执行.4.2集装箱的储存和安全控制

本厂制定有效的报告和制止未经授权进入的程序文件,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集装箱内,确保集装箱储存在安全区域防止未经授权和非法操作,具体依照<出入安全控制程序>执行

4.3本厂指定并授权船务文员负责封条的妥善使用和保管/监控以及与当地海关保持沟通 4.4本厂所有运载往美国的集装箱必须有保安功能较好的封条并符合现有的PAS ISO 17712高度安全的封条标准; 4.5封条的类型

以下是几种封条的类型,船务文员在监管封条时,需谨记以下几点:

4.5.1指示性封条,是最容易损坏和篡改的,它唯一的用途是显示集装箱或卡车门在运输途中是否打开过。

4.5.2屏障性封条,有不同級别和形状,例如钢制门栓、钢索或平滑金属条。盗贼无法徒手撕掉这些封条,也不能使用小撬棍、螺丝刀或类似工具拧开。屏障性封条可清楚显示集装箱箱门在发运点和最终目的地之间是否打开过。这些封条需要大型的工具才能去除或切断,最常用、且能够除去此类封条的工具是双杠杆式剪切机。此工具非常容易得到,对于职业盗贼来说,要切断这些屏障性封条进入集装箱或卡车仅需几秒钟,而且不会发出任何声响,也无需花费什么周折。

4.5.3长型钢索封条或连锁杆,要提供实质的破坏证据,必须将封条加封在集装箱和卡车的门锁杆上,与门锁合为一体,使集装箱在封条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不能打开。通过使用可完成此类密封。市场上有许多类型的钢索封条可用于此解决方案,所有的钢索封条都归类为屏障性封条,因为没有工具,钢索不能轻易破坏或移除。但是,盗贼也可轻易获得并隐藏这些工具,因此在门锁杆上使用的钢索封条可以提供破坏证据,但不能对货物偷盗起实质的威慑作用。

4.5.4连锁实心钢条,可以牢固地连接集装箱箱门或卡车门的内部锁杆,是一种独一无

二、被海关认可为高安全性的封条。它不仅是一种封条,还可实质地防止非法开门情况的发生,连锁实心钢条可以提供最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4.6 集装箱封条密封规定

进行工厂整柜装载时,封条必须贴在装满的集装箱上。封条号码必须记录在提货单上。应向司机提供一个备用封条。如果原来的封条在运输途中(被政府官员)损坏,要求进入集装箱的机构(警察或海关)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然后,司机应将备用封条贴在集装箱上,并在提货单上记录新封条号码。此程序同样适用于箱式卡车或货车。

本厂通过以下相关程序,查验集装箱、拖车上的封条 4.6.1对于运入的原材料封条的检查

本厂货仓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无损,封条号码与提货单上标明的号码是否相符。如果封条已经损坏,则违反了安全措施;此种情况货仓必须立即向采购部报告,由采购联络船务向海关报告并且由保安向地公安机关报告并记录在<封条损坏处理记录>上。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封条因有关人员(海关官员、警察)执行正当检查而损坏,并且海关官员/警察在提货单上注明此次检查。

4.6.2对于运出的成品或物料:

4.6.2.1集装箱整箱装载:C-TPAT批准的工厂整柜装载,应遵循4.6规定的密封条例 4.6.2.2非工厂整柜装载(货物运往集运人进行集装箱运输):如果本厂的陆上承运人提供硬侧硬顶或箱式卡车,则必须遵循4.6规定的密封程序。4.7封条的使用和保管

4.7.1车辆到厂后,货仓部负责引导车辆临时停泊,然后通知船务部核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料,船务部会核对司机有否已提供符合要求的封条,如果无封条或封条不符合要求则成品或或物料不可装柜;如符合则通知货仓核对应装运之成品和做好装运准备。船务部根据船公司的资料核对/验证司机和车辆的是否为授权装运货物之指定司机和车辆(一般会检查司机的黄薄和车辆号码等),确认无误后,通知货仓部准备装运成品/货物。货仓负责装车,船务部监督,同时共同填写<货柜装封检验单>。具体的装柜监控程序参见<货物装柜安全控制程序>。

4.7.2完成装柜后,由船务保安运输公司共同签署<货柜装封检验单>,确认无误后,关门锁上(并贴封条,如果有需要),锁具装置必须是具有较高防盗防破环性能的一次性封条.由船务文员记录在付运文件上和保存密封号码,在到达目的地时需进行验证。封条需要保存至上锁过关待海关查车,需要时才能打开,查柜后,封条作废,司机到达香港船公司后重新申请上锁交柜,以预防非授权的接近。

4.7.3拖车/货柜在完成装卸后需要适当地密封和/或上锁,以便在启程前后不会被非法干预4.7.4在出厂时,普通货车需要向大门保安提交《放行条》和打开车厢接受装载货物检查。货柜车则需要向大门保安提交《放行条》和查验货柜车厢的密封条有否贴牢固;如果货柜车有<放行条>且密封条牢固,工厂大门保安不需打开车厢检查.4.7.5在运输途中,一般由报关员跟车到海关,经报关中检查封条完整后再用剪钳剪断封条后才交给海关,加强对货物的运输跟踪.如果封条在运途中被损坏或篡改,双方都有责任展开调查,本厂则由报关员填写<封条损坏处理记录>报告海关,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客户.4.8封条不正确使用/遗失以及恐怖事件的处理

4.8.1本厂制定<紧急联系电话表>包括海关当地公安机关顾客供应商运输公司等执法机构和业务单位的紧急联系方式.4.8.2本厂确保所有在货柜和车辆上发生偷窃事件后的24小时内都会及时得到报告(向客户、公司管理层),并保持书面的<封条损坏处理记录>至少一年(无论是否结案).具体由报关员船务保安负责.4.8.3所有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包括客户的付运信息等)都需要安全存放和控制,以防止未授权的使用,不给恐怖分子有可乘之机;详见<计算机系统安全控制程序>和<货物凭证安全控制程序>.4.8.4本厂通过客户详细介定的联络/访问路径去报告:所有已觉察的遗失、偷窃、毁坏事件或者其他影响准时和/或者全部付运产品的情况。在此事件中的拖车/货柜,偷窃情况必须在发生明显迹象的8小时以内报告公司和受影响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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