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4-08-18

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精选8篇)

1.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一

【发布单位】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发布文号】劳社〔2006〕17号 【发布日期】2006-02-13 【生效日期】2006-02-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工作的意见

(劳社〔2006〕17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各支行:

近年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基金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但是,一些地区由于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相互配合不紧密,基金管理不规范,导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业务经办、专户、征收和支付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协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64号)精神,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业务经办环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各险种之间的协调。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使用管理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禁止不同险种基金调剂使用。要定期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身份进行确认,防止虚报冒领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切实将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要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要分别按险种设立财政专户,及时将征缴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划入财政专户,保证专款专用,并按月向经办机构提供专户收支票据合法复印件并与其对帐。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管理,各级财政应及时将专项资金全额拨付到财政专户。

(三)征收和入库环节。各级地税部门要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收,应由现行的分票征收尽快过渡到一票征收。征收的基金应直接缴入国库,不得设立过渡性帐户,不得滞留、截留各项社会保险费。

各级国库应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入库,并将社会保险专用票据有关联次及时反馈给地税、财政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分险种编制日报表,按月与财政、地税、经办机构对帐,确保入库数字准确一致。

(四)支付管理环节。各商业银行应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凭证,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代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得从发放的社会保险金中扣除汇费、手续费和卡证费等费用。

各级审计部门依法实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工作。审计终结后,审计机关应当出具审计报告,并对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积极组织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

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建立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省成立由劳动保障厅牵头,财政厅、地税局、审计厅、监察厅、人民银行共同参加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指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征收机构、发放机构、基金管理运营机构以及开户银行,均应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目标管理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行为,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违规行为发生在哪个责任单位,由该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并将查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协同监管指导小组。对于本级或本部门无法制止的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将违规事实和处理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协调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小组每年协调各部门对全省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市级现场监督检查面不得低于50%。检查结果逐级汇总上报。

(三)定期交流基金管理情况。指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基金管理情况汇报,协商解决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违纪违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基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逐步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各地要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以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地税、国库和银行等环节流转资金为监督对象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基金的全程动态监管。

三、奖罚并举,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在积极开展监管工作的同时,奖励执法严谨,成绩突出的单位。同时,加大对违规违纪使用社保基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一)各地应定期在系统内通报各项社保基金征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尤其要结合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整改查处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实行奖罚并举。凡发生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行为的,必须限期追回全部基金。逾期未追回的,应相应扣减该地区社会保险专项补助资金;对实名举报违规使用社保基金,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对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倾斜。

(三)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对单位、个人挪用社保基金情况一经查实,除追回被挪用的社保基金,还要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入社保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建议地方政府对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审计厅

安徽省监察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二

一、前人的研究成果

国内学者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大多是在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针对中国特定区域的实证研究。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有:谢高地等通过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相关概念的回顾, 中国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的情况、当前生态系统面临的局限和问题以及未来该领域研究的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同时他们在Costanza等人工作成果基础上, 以问卷的形式对中国生态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 得出中国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 最后还指出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生态系统本身的多样性和环境条件的多样性使得生态系统服务的类型和强度有很大的空间差异性, 造成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这种全国性的平均值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有很大的差异;二是生态系统中的生态量的多寡也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产生很大影响, 这个在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中不能反映。此外, 其还将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应用于青藏高原地域研究中, 在充分分析青藏高原特定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系统服务与功能的基础上, 对青藏高原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不同生态功能的服务价值的构成情况对照全国和全球状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白晓飞等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不同年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的研究, 它是在谢高地和Costanza等人的研究基础上, 考虑研究主体特殊的气候、水文和地质地貌等自然状况, 补充调查研究生态系统的CO2/O2平衡服务功能和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以及抗水蚀和抗风蚀保持土壤价值评估等, 最后集成研究成果。此外, 其在研究北京市平谷区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过程中, 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类:实物价值、生态功能价值、潜在利用价值、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 存在着价值重叠的原因很难对其量化的困难, 应用Costanza在“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tical”一文中用到的支付意愿的方法来评估生物群落单位面积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和该生物群落的总面积相乘得出该种生物群落的服务价值总和的方法。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研究评估。值得指出的是, 土地利用变化会引起陆地生态系统结构改变从而导致其功能和服务价值的变化, 当评价工作仅仅集中于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时, 就会与可持续发展即保持经济增长又能维持生态环境稳定和持续的初衷背道而驰, 而通过综合研究区域所有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状况可以为寻找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安全和经济增长动态平衡提供出路。曹爱顺等在白晓飞和Costanza等的成果基础上, 对杭州市萧山区的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引起的土地生态服务价值改变进行了评价。通过对该地域的土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演变和空间分布情况的研究, 为不同土地利用区的规划提供了参考。

二、县域土地生态服务价值量评估

土地利用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主要方式, 当地表覆盖发生变化时, 对于一定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布局结构, 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可以有效应用于维持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工作中, 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服务实质上是相互影响又互相制约的矛盾统一体,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 生态系统类型在土地利用中表现为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引起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种类、面积和空间位置的变化, 即导致了各类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结构的变化。对于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的安徽省来说, 对其进行研究探讨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了。

(一) 土地利用类别归并

本文通过对安徽各个县域 (含56个县和6个县级市) 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地类进行归并, 摸清其土地利用分类的各项面积, 引入生态系统服务单位面积价值成果, 借鉴Costanza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 计算每个县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状况, 来评估各县域的自然生态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水平。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定义, 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 带有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 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潮湿或浅积水地带发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综合体。湿地的类型多种多样, 通常分为自然和人工两大类。而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地类归并分析, 耕地除灌溉水田以湿地处理其他可作农田处理, 而其他农用地中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划归湿地, 未利用地中的未利用土地除沼泽地作为湿地外与谢高地等在研究荒漠的服务价值时的景观和生态系统结构相似, 故以荒漠代替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参与概算, 而未利用地中其他土地可归于湿地。建设用地中除了水库水面作为水体外, 其余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中除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外由于不提供生态服务功能, 而只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产生消极和破坏的效应, 因此, 研究自然生态对区域经济发展支撑情况时不予考虑。

(二) 生态服务价值量概算

在谢高地等提供的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当量表 (见表1) 中, 对林地、牧草地、农田、湿地、水体和荒漠进行了统计运算, 所谓价值当量是指对于这六类生态系统 (或土地利用类型) 和九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对与农田食物生产价值的重要性, 即设定农田食物生产的生态服务价值当量为1, 那么相对于此的每年福利, 其他生态系统和服务价值的效用大小。而园地根据白晓飞等人研究成果, 其提供的是各土地利用类型的单位面积生态价值, 单位是元/公顷·年, 用以园地最近似的生态系统———森林单位面积各种生态服务功能的总价值量相对比转化为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为14.88。即园地生态服务当量=园地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林地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林地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在地类归并工作基础上, 引入2008年度安徽省61个县域土地变更调查面积统计表, 以七种土地利用类型总面积 (单位:亩) 和七种生态服务价值当量相乘得出各土地利用类型的服务价值然后加总求和即为各县域的生态服务价值总量 (单位:当量*亩) (见表2) 。由于各县域总面积大小差异明显, 概算出的生态服务价值量不能有效反映各县域相对的生态系统服务状况, 引入均值, 即计算各县域范围内生态服务价值平均当量。公式为:

d=D/A

d表示县域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平均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D表示县域内生态服务价值量 (单位:当量*亩) , A表示县域内土地总面积 (亩) 。

三、结论与说明

从评估结果看,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平均当量在32以上的县域主要集中在合肥市、巢湖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和芜湖市及六安市和安庆市中不属于皖西山区, 其余地级市分布极少。从安徽省五大自然地域类型角度看, 平均当量高的县域主要分布于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内, 而平均当量最低的县域大多位于北部的淮北平原区。这可从五大自然区土地利用类型状况得到佐证, 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水系比较发达河网密布,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较高的湿地和水体所占比例高;淮北平原区辽阔无际, 是重要的粮油棉生产基地, 土地利用类型以旱地为主,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较低;皖西山区和皖南山区以山区林地分布较多, 自然环境较严峻, 生态破坏后自我修复能力弱, 同时, 交通通达性受到限制, 不适合承载大量经济建设和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此外, 2010年3月份获得国务院审批通过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其规划的示范区范围大致包含评估结果中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平均当量较高的县域, 作为产业转移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必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 尤其是湿地和水体污染等问题解决。

这种概算思路比较粗略, 七种土地利用类型中各个细分的地类形成的生态系统其服务价值量并非一致, 这种统一计算必然会带来误差。而由于人类知识水平和认识的局限性以及价值概念的多元化等缘故, 未利用地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被低估可能。此外, 各个土地生态系统其时空的异质性、生态系统中生物量的多寡都会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构成影响, 其存在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谢高地, 鲁春霞等.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进展[J].资源科学, 2001 (6) .

[2]、谢高地, 甄霖等.一个基于专家知识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化方法[J].资源科学, 2008 (5) .

[3]、谢高地, 鲁春霞等.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J].自然资源学报, 2003 (2) .

[4]、白晓飞, 陈焕伟等.土地生态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研究——以伊金霍洛旗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 2006 (6) .

[5]、白晓飞, 陈焕伟.土地利用的生态服务价值——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J].北京农学院学报, 2003 (2) .

[6]、Costanza, R., Arge, R., Groot, R.etc.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Nature, 1997 (386) .

3.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三

关键词:信用担保;担保机构;风险管理

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加快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科学管理、控制好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是一项的重要课题。

一、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一种重要中介机构,在国际上已有较长历史和成熟的经验,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社会信用环境成正比例关系。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的金融坏境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信用担保的作用越来越突顯。在政府与市场的共同推动下,到2012年末安徽全省共注册成立融资性担保企业358家,资本金近334亿,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近1/5,有力的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了融资担保行业服务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

二、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信用融资担保业上联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下联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是联结银行与企业的重要桥梁,责任与风险重大。信用担保行业自身性质决定了其高风险的特点,担保机构服务对象一般是不具备从银行直接获取贷款的企业,从性质上已经决定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客户群主要是处在高风险、不稳定、实力相对较不稳定阶段的中小企业或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

(一)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决定信用担保企业高风险

1.经营风险。任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着各种风险,而一般成熟且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经营措施和科学的管理加以规避和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或正处在创业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企业往往不重视科技投入,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含量低,后劲不稳定,企业市场定位模糊,产品的竞争力波动大,产品替代性强,较难形成长远优势。此类企业经营结果容易受制于多种不确定性风险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实行家族式管理居多,一旦市场出现大的波动,经营结果容易出现很大变化,甚至濒临破产倒闭的境地,其结果导致经营风险传递给信用担保企业。

2.信用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环境差,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企业甚至采取各种非正常手段千方百计地向把债务转嫁给担保机构承担,淡薄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企业信用意识给担保机构带来了直接的担保风险。有些企业为了能够获取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及时融资,甚至向担保机构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付或蒙混过关担保机构的担保前置风险调查,使担保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做出错误的判断,自然形成虚假信息所造成的担保风险。

3.系统性风险。一旦经济出现调整波动,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必然出现系统性风险,使多数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导致贷款无法偿还,这是无法控制的。

(二)来自信用担保机构本身的风险

1.担保机构法人治理与风险控制存在矛盾。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出资人与信用担保企业自主经营风行控制的关系十分重要,而在实际的经营中,安徽很多民营担保机构直接借款给股东单位,国有担保机构受“行政指令调拨”等大股东占用资金,以及公职人员兼任担保机构高管人员、政府直接参与所出资担保机构的项目评审等,给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留下隐患。

2.风险控制与补偿机制不完善。在操作流程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上虽然很多担保机构存在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经常大打折扣,往往会出现风险识别、评估体系指标不科学,对担保对象判断结论不准、担保条件设定随意性大,少数担保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甚至恶意贪污、侵占、挪用担保资金,容易从内部给信用担保企业留下风险。在信用风险转移与补偿上,安徽信用担保行业尚未建立统一、有效、可实施的担保风险再转移制度,信用担保机构的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风险都集中于担保机构自身。

(三)来自法律、政策方面的风险

1.法律风险。由于信用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安徽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仅有十年的历史,相应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用以支撑信用担保行业。

2.政府干预风险。由于大部分信用担保机构由地方政府财政出资组建,往往政府出现阶段性的政策干预,比如,从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产业结果调整等某一因素考虑,或多或少的会以出资人的身份引导担保机构直接向某些企业提供担保,而此类干预又容易出现经营者违心的接受某种方式的“指令性担保”。受担保企业在获得贷款后,经常认为是“政府的钱”,还款意识将大打折扣,信用担保企业的风险则迅速上升。

3.会计核算政策不规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比照保险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并通过精算的方式测算、计提风险准备金。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与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监管的政策中关于风险准备金提取标准的规定相悖,与基层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实践脱节。安徽省各融资担保机构实际在分别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不同的会计核算标准,报表格式、会计科目的核算方式各不相同,准备金提取也不甚统一规范,一方面不利于财务风险的防控;另一方面财务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影响后续的绩效评价、信息平台建设等财务、行业监管工作。

三、加强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的对策思考

安徽信用融资担保机构在宏观经济因素不断变化,运营的环境和情况尚不容乐观,发展方向不明朗,银担合作不平等,资金运作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审慎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在制度设计层面和机构运营层面如何把握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仍然是融资担保行业当前乃至未来较长时间内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科学选择担保对象,把好风险控制第一关

信用担保机构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无外乎对被担保企业“人、财、物”的评判与选择上,科学选择担保对象把好担保风险管理的第一关,信用担保机构应该认真研究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分析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企业家创业的情况,选择担保对象时应充分考察法人代表的品德、经营能力、资本、经营环境以及事业的态度上。在保证担保机构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担保业务运作体制,在政府给予“担保损失核销补偿”的政策支持下完成好政府的担保项目。

(二)加快信用担保行业的相关监管办法配套与完善

1.着力完善“两型”信用担保机构的法人结构治理。针对当前安徽信用担保企业出现的民营信用担保机构的“股东借款”担保风险控制不严,国有信用担保企业“政府指定担保”问题,应加快制定相应的控制与监管措施,一方面防止股东少数股东侵占担保企业利益,另一方面防止因政府的政策调整或官员的个人因素导致国有担保机构风险失控。

2.加快制定全省统一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为加强安徽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监管,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行为,有效控制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应加快制定《安徽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应在已有前期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办法出台,借助专业力量探索拟定与安徽省实际相适应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方式和标准,同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框架内,对会计报表格式、科目内容进行规范。办法出台后,有利于监管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和被担保企业的有序管理与合作,有利于从制度上控制信用担保机构的自身风险。

(三)提高担保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1.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自身是关键因素。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并认真落实、监督。建立健全内部业务运作监控制度,严格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当前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存在升高的可能,信用担保业务从性质上讲与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有许多相同之处,对担保业务人员和决策者采取的道德风险防范标准绝对不应该低于金融机构的严格程度。因此在业务方式上尽可能与合作银行机构达成风险比例担保,与债权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避免债权人单纯转移项目风险、降低担保人,也有利于提高担保机构的总体担保能力。

2.建立健全担保项目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审保分离”,强化项目决策的约束机制。严格授权管理,强化决策程序的制约作用。担保机构内部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建立相互制衡机制,互相牵制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在担保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信用担保机构开出保证合同后应迅速启动对在保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机制。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责任开始,在担保责任解除前,对于担保期内的担保项目,担保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和管理每个项目,业务人员应定期进行一次跟踪调查,了解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与领导层定期沟通,了解其重大经营策略调整、管理结构及组织结构变化、重要管理人员的变动、重大负债、签订新的重要业务和同等可能影响担保合同履行的情况。必要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有效补救措施,严格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3.设置防范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机构在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时应建立反担保,是控制风险的必须手段,加强监管在保项目反担保物。加强对代偿项目的管理和追偿。应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追偿措施。督促债务人尽快筹资归还欠款,处理抵(质)押物(权),落实信用反担保方义务,转移债务,保全债权,变更反担保,增加抵押物价值。通过法律手段保全担保人的权益还应注意法律诉讼时效问题。

(四)提高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在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基础上,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出发,可再系统地为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包括风险补偿、放大倍数奖励、担保费补贴、资本金奖励、准备金扣除等在内的一揽子扶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政策性风险补偿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呼吁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促进经济发展规划,建立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的“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基金”。完善风险准备金制度,创新担保业务品种,积极探索其他渠道,进一步扩大补充资金来源,以维持长久稳定的发展。

3.积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与经验。研究表明,国外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坏账损失通常由政府预算拨付补偿,国外一般是以强大的政府财政作为后盾,保证担保行业的安全运转。安徽也应尽快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补偿率可根据担保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进行测算。同时,各信用担保機构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从收入中提取适当的风险准备金用于逾期贷款代偿和损失补偿。

就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客观信用环境的改善来说,有助与信用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风险管理体系是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体系,但人们的信用意识和社会的信用环境仍然极大地影响着担保机构业务操作的安全性。推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也将是长期的过程,担保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成为社会信用建设的主力军,在征集企业信用资料的基础上,将业务逐步由抵押担保向信用担保过渡,促进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这样才能从整体上降低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实现信用担保机构与业务的良性循环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彪.安徽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J].理论纵横,2008(12).

2.张彪.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安徽转型崛起[J].理论建设,2011(6).

3.张彪.保险理论与实践[M].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

4.王芳.各国信用担保业概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4.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四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纳税评估质效的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通过建立并运行“主辅评”团队和税务机关上下联动机制规范评估实施工作。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科学高效、税企互动、优化服务、团队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纳税评估实施的工作环节包括:评估团队的组织、案头审核、调查核实和评定处理四个环节。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

第二章 评估团队的组织

第六条 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

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应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第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第八条 评估组的分工采取主辅评制,通过评估预案竞争的方式产生主评岗位(以下简称主评)和辅评岗位(以下简称辅评)。

第九条 评估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评估事项,并注明评估的理由、期间和税种。同时将《风险识别报告》预警的异常数据及其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一并告知,要求纳税人复核疑点数据、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 评估组在撰写评估预案前,评估组应进行信息收集、校验和补正工作。

第十一条 评估组每位成员应根据收集、校验和补正后的信息,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二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第十三条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以主评撰写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案头审核

第十四条 评估组在案头审核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二)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三)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四)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第十五条 评估组应对前期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锁定或排除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的高低确定调查核实的目标及采取的方法。

第十六条 纳税评估案头审核阶段结束后,应根据案头审核结果,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评估组工作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二)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

第四章 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评估组按照评估预案和案头审核的结果,采取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核查情况应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 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评估组可以使用技术工具提取纳税人的有关会计核算数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 账簿、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是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或外资企业等规模较大的企业,调查核实方法应当以风险为导向,对企业内控

制度进行测试及评价,发现企业内控缺陷与税收风险的关系,从企业管理的层面审视与防控税收流失风险。

第二十一条 评估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短信、网络、面谈等方式沟通。需要税企双方确认证据和结论的,应当以书面信函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信函的双方应当签章确认;采用面谈方式的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第二十二条 约谈的对象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必要时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及举证等要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

第二十三条 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情况报告。

第二十四条 调查核实结束后,评估组应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第五章 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评定处理是指评估组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报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形成评估处理决定并执行的过程。

第二十六条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通过评审专家评审预案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审议评估意见前,应当征询评审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评定处理决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作出:

(一)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确认纳税人的涉税疑点问题可以排除,主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内容、过程和事实情况加以说明,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二)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且纳税人没有异议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

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三)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四)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五)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六)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第二十九条 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第三十条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第三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评估实施部门反馈,双方共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第三十三条 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市国税局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

(试行)

一、组织评估团队...............................................................................11

(一)接收评估任务.................................................................12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12

二、案头审核......................................................................................12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13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13

(三)案头审核.........................................................................14

(四)制作评估预案.................................................................15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16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16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17

三、调查核实......................................................................................17

(一)实地核查.........................................................................17

(二)约谈.................................................................................18

四、评定处理......................................................................................19

(一)形成评估报告.................................................................20

(二)评估结果处理.................................................................20

(三)评估结果执行.................................................................22

(四)评估结果反馈.................................................................22

(五)评估结果存档.................................................................22

整体描述:本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指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竞争与合作的“主辅评”团队工作模式,运用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约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主流程:组织评估团队-案头审核-调查核实-评定处理

一、组织评估团队

业务描述: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任务分配方案,向评估人员下达评估任务,成立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

涉及岗位:评估案源管理岗、领导审批岗、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接收评估任务

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工作任务,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评估任务分配方案,根据评估任务分配方案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成立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二、案头审核

业务描述: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评估有关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评估组所有成员应收集、校验和补正相关信息,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涉税资料。收到纳税人书面复核结果后,对复核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初步鉴定与评价,对纳税人风险异常指标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核实及案头分析

等基础工作,评估组成员独立制作《纳税评估预案》(以下简称“评估预案”)。评估实施部门统一组织预案评审(会议评审或匿名评审),确定评估组主辅评人选。主辅评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工作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评估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开展评估的理由、评估期间和税种;

(2)风险异常指标及可能存在的疑点列举,要求纳税人对疑点数据进行复核,限期向评估组书面回复复核结果,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印证复核结果的有关资料;

(3)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清单。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在纳税人对异常指标进行复核的同时,评估人员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补正工作。需要收集和补正的信息主要包括:

1.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2.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3.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4.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三)案头审核

评估人员对前期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锁定疑点方向或排除疑点,以及延伸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案头审核的方法主要有:

1.行业对比分析(横向对比分析)。采用比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结构性分析指标,将纳税人的各类信息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同行业比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值。主要指标有收入利润率、收入费用率、收入成本率、税收负担率、投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等。

2.纳税人变化情况分析(纵向对比分析)。采用变动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趋势分析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各历史时期纵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变动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期

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等。

3.综合指标对比分析(指标配比分析)。采用配比指标分析的方法,将纳税人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纳税人变动率指标之间相对变动幅度进行分析判断,反映内在逻辑关系的多个配比指标在同类纳税人间相对变动的正常幅度。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成本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率、销售利润增长与税款实现增长配比率等。

4.经验判断分析。由评估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纳税人存在的纳税疑点问题进行直接的判断。

(四)制作评估预案

评估组每位成员根据前期案头审核情况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在对风险异常指标和其他疑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主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排除疑点或确定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和下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内容,形成小组评估方案。

小组评估方案是评估预案的竞合版,吸收了所有评估组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6)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1.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小组评估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2.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继续实施评估。

三、调查核实

业务描述:评估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和任务分配结果,可以选择实地核查、约谈或者其他便捷有效的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实地核查与约谈等评估方式不设定先后顺序,可以根据评估实际确定,实地核查与约谈可以交叉、反复进行。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实地核查

1.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提前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2.实地核查应按照评估方案中制定的调查内容、方法和方向进行。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应根据调查核实内容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3.调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和方法。

程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纳税人,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电子资料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账簿、凭证。

方法:使用查账软件自带的调账工具,从纳税人信息中心服务器或与服务器相连接的终端计算机上采集相关的账套数据,在需要授权才能访问的情况下,应向纳税人索取登陆的用户名与口令。

(二)约谈

1.在评估组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约谈可以在实地调查前、中、后期实施。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和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因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约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网络、面谈等方式进行。采用面谈方式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2.约谈的对象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如有必要,也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

3.约谈的地点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设在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办公场所。

4.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由专人记录约谈情况,根据约谈内容形成《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业务描述: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主评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汇总调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和纳税人反馈意见,集体讨论处理意见。主评根据工作组会议讨论结果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部门集体审议和领导审批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处理。评估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征科处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归档。

涉及部门及岗位:征科处、市局和主管局、纳税评估岗、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存在的预警及疑点问题;评估时间和税款所属期间;案头审核的推论及求证途径、调查核实的情况;评估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评估对象的反馈意见;评定处理建议及依据;管理建议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二)评估结果处理

1.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排除的,评估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2.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评估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

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3.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4.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5.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6.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

(三)评估结果执行

1.由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2.如果在执行中出现障碍,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款追征程序时,由主管局作为主体执行。

3.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4.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五)评估结果存档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5.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五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6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互之间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称为__。A.同业存放 B.同业存贷 C.同业拆借 D.同业回购

2、我国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的核心内容是__。A.贷款偿还的时间 B.贷款偿还的可能性 C.贷款偿还的意愿 D.贷款偿还的能力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__。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半年

4、假定期初本金为100000元,单利计息,6年后终值为130000元,则年利率为__。A.1% B.3% C.5% D.10%

5、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首次还款日应不迟于毕业后__年。A.1 B.2 C.3 D.4

6、贷款费率不包括__。A.担保费 B.承诺费

C.银团安排费 D.贷款利率

7、关于成长阶段企业信贷风险分析不正确的是__。A.成长阶段的企业代表中等程度的风险 B.必须进行细致的信贷分析

C.销售增长和产品开发有可能导致偿付风险

D.有能力偿还任何营运资本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8、以人民币标明通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是__。A.H股 B.S股 C.A股 D.B股

9、客户为获得低融资成本、增加短期支付能力以及得到长期金融支持等利益而产生的购买动机是__。A.理性动机 B.感性动机 C.投机动机 D.谨慎动机

10、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采取什么方法计算风险经济资本()。A.基本指标法 B.标准法

C.高级计量法 D.AB

11、在价格领导模型中,贷款利率不包括__。A.优惠利率

B.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风险溢价

C.长期贷款借款人支付的期限风险溢价 D.小额贷款借款人支付的沟通成本溢价

12、在人的生命周期过程中,通常比较适合用高成长性和高投资的投资工具的时期是__。

A.退休养老期 B.中年稳健期 C.青年成长期 D.少年成长期

13、项目财务分析的基础性工作是__。A.清偿能力分析 B.现金流量分析 C.财务预测的审查 D.盈利能力分析

14、__是指在基础产品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的系列化服务,这类服务虽然是从属产品,但起到方便客户、锦上添花的作用。A.利益产品 B.延伸产品 C.核心产品 D.附加产品

15、刘先生是某公司特聘的一个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的工资类收入为65000元。现在有两种可能:①刘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②刘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两种可能中,节税的是______,且可节税______元。__ A.①;1875 B.①;1975 C.②;1875 D.②;1975

16、损失类贷款就是__发生损失,即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的或只能极少部分收回的贷款。A.大部分 B.全部

C.大部分或者全部 D.小部分

17、某银行贷出了价值为10亿元人民币、等级为B的贷款,假定在第一年违约的总价值为 200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违约的总价值为1000万元人民币,则该类贷款第二年的边际死亡率为__。A.3% B.1.02% C.1% D.10%

18、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列关于违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A.债务人对银行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即被视为违约

B.如果银行认定除非采取变现抵(质)押品等措施,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银行的债务,债务人即被视为违约

C.如果内部评级基于整个企业集团,并依据企业集团评级进行授信,集团内任一债务人违约应被视为集团内所有债务人违约的触发条件

D.如果内部评级基于企业集团内的单个企业,集团内任一企业违约,不会影响违约企业的关联债务人的评级

19、银团贷款的主要成员中,__负责接受借款人的委托、策划组织银团并安排贷款分销。A.参加行 B.牵头行 C.副牵头行 D.代理行

20、不构成经济结构对商业银行影响的是__。A.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B.国民经济的增长质量 C.国民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D.是否出现顺差

21、银行业协会所确定的利率有__。A.市场利率 B.官方利率 C.公定利率 D.实际利率

22、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市场风险管理时,计算经济资本的公式为__。A.市场风险经济资本=乘数因子×VaR B.市场风险经济资本=(附加因子+最低乘数因子)×VaR C.市场风险经济资本=(附加因子+最低乘数因子)/VaR D.市场风险经济资本=VaR/(附加因子+最低乘数因子)

23、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以__为主要特征。A.限制存款增减额 B.限制贷款增减额 C.限制存贷款增减额 D.限制贷款增加额

24、下列关于债券违约风险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违约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债券发行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风险

B.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市场利率变化而使债券持有人面临的风险 C.不同发行者发行的债券违约风险趋于相似 D.一般来说,国债的违约风险低于公司债券

25、金融市场划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的标准是__。

A.是否存在固定场所

B.按照金融工具发行和流通特征 C.按照交易标的物 D.按照市场组织形式

26、呼吸链中能直接将电子传递给氧的成分是 A.铁硫蛋白 B.CoQ C.Cyt c D.Cyt b E.Cyt aa3

二、多项选择题(共26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

1、”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一句话依据的是()原理。A.重点投资 B.高风险高收益 C.分散化投资 D.集中投资

2、成本结构主要由__组成。A.固定成本 B.变动成本 C.经营杠杆 D.经营效率 E.盈亏平衡点

3、从业人员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岗位职责的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__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A.客户自愿

B.银行利润最大化 C.客户利益至上 D.树立良好形象

4、我国银行信货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__、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A.分级审批 B.审贷分离

C.统一授信管理 D.分级授信 E.统一审批

5、在进行贷前调查的过程中,开展现场调研工作的方法通常包括()。A.搜寻调查 B.现场会谈 C.实地考察 D.委托调查

E.通过商会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6、信用衍生产品包括()A.总收益互换 B.信用违约互换

C.信用价差衍生产品 D.股票期权 E.信用联动票据

7、银行要求借款企业依照《担保法》规定提供担保,才发放的贷款称为__。A.担保贷款 B.保证贷款 C.抵押贷款 D.质押贷款

8、对企业与银行往来情况监控时,银行除从企业本身获取信息,还应从__收集信息。

A.企业合作单位 B.监管部门 C.咨询机构

D.政府管理部门 E.新闻媒介

9、人的一生很可能会面对一些不期而至的风险,我们称之为_________。A.投机风险 B.纯粹风险 C.偶然风险 D.意外风险

10、教育规划可以包括__。A.老年人教育规划 B.教育应急规划

C.个人教育投资规划 D.家庭教育规划 E.子女教育规划

11、按贷款用途划分,公司信贷的种类不包括__。A.自营贷款 B.基本建设贷款 C.技术改造贷款 D.流动资金贷款

12、一般来说,收益率曲线__。

A.形状反映了长短期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B.是市场对当前经济状况的判断 C.是对未来经济增长预期的结果 D.是对未来通货膨胀预期的结果 E.是对未来资本回报率预期的结果

13、影响违约损失率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__。A.清偿优先性 B.抵押品

C.借款企业的资本结构 D.公司所处行业 E.当前宏观经济周期

14、下列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的有__。A.政策性银行 B.商业银行

C.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D.农村资金互助社

E.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目前国际银行业应用比较广泛的组合模型包括()。A.Credit Metrics模型

B.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 C.Credit Risk+模型 D.KMV模型 E.ZETA模型

16、对于已反映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数据中的操作风险损失,在计算监管资本时,应当将其视为__。A.操作风险损失 B.信用风险损失 C.市场风险损失 D.以上都不对

17、下列关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E(Ri)=Rf+β[E(RM)-Rf]的说法,正确的有__。A.它表明某种证券的期望收益与该种证券的贝塔系数线性相关

B.如果β=0,那么E(Ri)=Rf,这表明该金融资产的期望收益率等于无风险收益率

C.如果β=1,那么E(Ri)=E(RM),这表明该金融资产的期望收益率等于市场平均收益率

D.证券市场线的斜率是无风险收益率 E.证券市场线的截距是E(RM)-Rf

18、金融市场的交易中介包括__。A.银行

B.有价证券承销人 C.证券交易经纪人 D.证券交易场所 E.证券结算公司

19、从业人员在向客户大力推荐本机构的产品时,应对__进行披露。A.产品所涉及的法律、政策、市场风险 B.产品的性质

C.产品的设计过程

D.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

E.银行在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20、银行市场环境分析的主要任务不包括__。A.分析客户组成 B.进行市场细分 C.选择目标市场 D.实行市场定位

21、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中国银行

D.中央汇金公司 E.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2、对商用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内容包括__。A.借款人的基本收入情况

B.借款人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分红 C.借款人的租金收入

D.借款人的各类投资收益

E.借款人及其家庭所拥有总资产的状况

23、目前,央行票据的期限通常有__。A.七天 B.三个月 C.六个月 D.十二个月 E.两年

24、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是__。A.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 B.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C.代理买卖外汇业务 D.承销金融债券业务

25、李先生计划通过投资实现资产增值的目标,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条件下要求的最低收益率为13%,假定通货膨胀率为6%,则考虑通货膨胀之后李先生要求的最低收益率是__。A.17.6% B.19% C.19.78% D.20.23%

6.安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六

安徽省水氡台网效能评估与优化措施

(1)台网基本情况.安徽省水氡台网目前主要包括庐江、蚌埠、香泉、临泉等4个台站,测点间距最小140 km(庐江香泉)、最大300 km(临泉-香泉),分布密度为2.87×10-5个/km2.台站均使用FD-125氡钍分析仪,1月,香泉台和庐江台进行数字化改造,增加SD-3A型自动测氡仪进行气氡观测.

作 者: 陶月潮 张军 孙盼盼 作者单位: 安徽省地震局,安徽合肥,230031 刊 名: 国际地震动态 英文刊名: RECENT DEVELOPMENTS IN WORLD SEISMOLOGY 年,卷(期): “”(4) 分类号: P3 关键词:

7.安徽林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篇七

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和局部恶化,已经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1]。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路指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和纽带是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是构建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

1 和谐社会建设中林业的作用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的森林它同时包涵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发挥着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 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林业的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是建设生态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1.1 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启动了17个林业重点工程,短短几年,我国重点地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已达1.75亿hm2,森林覆盖率为18.21%。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林业产业总产值也平均每年以14%以上的速度增长,2004年达到了6 000亿元。就安徽省而言,继在全国率先启动长江防护林工程、淮河防护林工程之后,又先后推出万里绿色长廊工程、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江淮分水岭“把树种上”工程、速生丰产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这些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有效的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1.1.1 林业重点工程提升了生态效益

例如万里绿色长廊工程的实施,把遍布江淮大地的农田林网连成一体,锁住风沙,淮北平原的干热风由过去每年3~4次减少到不足1次,林网庇护范围农作物平均增产10%。长江防护林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水土流失,仅岳西减少流失面积600km2。大规模的退耕还林更是生态效益显著(见图1)。

1.1.2 林业重点工程优化了产业结构

以退耕还林为例,全省实施三年来,森林覆盖率提高2.41了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27.9%上升到30.3%,森林蓄积量由原来的1.5亿m3上升为1.65亿m3。森林工业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人造板生产能力已达38万m3,松香生产能力达6 000吨(见表1)。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旅游景点接待的旅游人次、旅游收入迅速增加。退耕还林几年来,林业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土地资源得以合理的配置。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年鉴整理

资料来源:安徽省统计年鉴

1.1.3 林业重点工程拉动了地方经济

林业重点工程大量的资金注入,对当地的种苗、物流、金融、餐饮娱乐、劳动就业等配套产业和服务以及农副产品等生活物资供应形成巨大的需求,产生强大的乘数效应,林业重点工程的投资拉动效应,直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资料来源:汪树生等 《安徽省林业重点工程效益评价》

1.2 林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重点贫困县的80%出现在山区,就安徽省而言,现有的17个山区县(市),有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7个,省级重点扶持贫困县5个。以建设和保护生态、增加农民的林业收入为出发点的林业产业化经营,使山区的资源有效转变为经济优势。以安徽省广德县笄山村为例,笄山竹笋被列为“广德四绝”,冬笋更被誉为“皇室贡品”,但2001年前,由于当地群众一直局限于“摇篮叫卖”零散经营,销售不畅,许多农户任其竹笋烂在竹林。而如今,村里组建了自己的农民经纪人队伍,成立了笄山竹笋产销合作社,同时注册了“笄山”牌系列商标,开展了产品的无公害和绿色食品认证,并对竹笋实行分级包装,产品畅销华东地区,随着销量上升,商品价格也急剧上涨,“笄山”牌冬笋市场价格由往年的每公斤5元左右提高到12元以上,仅此一项就为全村农民增收100万元(见表4),林业产业化在家庭收入的贡献率达66.22%(见表5)。

资料来源:根据农户调查资料整理注:林业收入指林产品销售收入,企业收入指企业经营收入,务工收入包括外出打工收入和本村企业工资收入,其它包括运输,其它副业等

资料来源:农户调查资料计算注:贡献率ui = ai /bi ,其中ai表示农户直接受益于林业产业化的产品收入增量, bi表示农户家庭总收入增量

1.3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林业居于基础地位

生态文明,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2]。森林是生物圈生态系统中分布最广、结构最复杂、类型最丰富的一种生态系统,在陆地生态系统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世界上没有一种自然资源能够像森林那样在人类文明生活里具有如此广泛和深刻的影响[3]。复旦大学教授张薰华指出 “在我们人类社会开始进入信息时代的文明新时期之时,人类的文明进程不应该再度远离森林,而是应当寻求回归,善待森林和环境,重建人类绿色文明。”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安徽林业在安徽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近年来,安徽林业发展进入了快速健康的良性轨道,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资源稳步增长,但也存在着与和谐社会生态建设不和谐的方面。

2 林业发展中与和谐社会生态建设的不和谐

2.1 森林资源与生态建设需要不和谐

虽然森林面积呈上升趋势,但与生态建设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少差距。以安徽省为例,目前,生态状况仍然比较脆弱,水旱灾害频繁,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63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8.9%,占山丘区面积的28%。年水土流失量为0.45亿~1.0 亿吨。这种状况与全省森林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功能不强的现实具有密切的关系。目前,安徽省人均森林面积只有0.035hm2,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50%;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1.8m3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18%。从森林分布格局看,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淮北平原地区森林资源相对较多,山区森林覆盖率均在50%以上,而江淮丘陵地区森林覆盖率只有10%左右。

2.2 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不和谐

从林业规模和森林资源总量看,安徽省处在全国中等位置。但林业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2006年全省林业总产值只有229亿元,与浙江、山东等林产业发达省份相比差距很大[4]。市与市、县与县之间林业产业发展也极不平衡。如宁国市林业年产值达10个亿,而有些市县只有几千万;长期以来,在安徽省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林农对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式主要还是采伐、运输、销售木材(属第一产业),而对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发展不快,第三产业更是进展缓慢。据统计,2004 年全省林业第二产业产值51.3亿元、第三产业产值4.4亿元,分别只占林业总产值的28.4%和2.4%,2006年林业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为55:27:18。全省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中人造板生产企业仅有20 多家,规模较大、产品档次较高、效益较好的企业寥寥无几,大部分加工企业消耗高,浪费大,工艺差,效益低,产品单一,在市场缺乏竞争力。

2.3 林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不和谐

一方面,安徽省大力抓营造林工作,2006年人工造林面积45.5千公顷, 目前,安徽省有林地总面积5 401万亩,比5年前增加了8.5%,林木覆盖率达到30.33 %,增长2.38个百分点,林木总蓄积量达1.65亿m3,净增4 000万m3,林业年产值突破200亿元大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合法的与不合法的开山采石、采矿修路、圈地盖房、扩城建镇等建设项目大量地征用或占用林地,使林地保护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据统计,全省每年因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致使林地面积流失达670hm2,加之国家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平均每年林地逆转为非林地面积约2 000hm2。

安徽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不和谐制约着林业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笔者提出以下的发展建议:

3 和谐社会建设中林业发展的建议

3.1 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

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范围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尤其需要强化政府行为。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林业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应建立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作为林业部门更是关键。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林业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对象由过去的以集体为主转变为以千家万户为主,服务的对象多了,内容广了,管理的难度也加大了。为适应这一变化,林业部门自身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策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产业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

3.2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林业发展,需要资金的大投入,通过深化林业改革,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可以调动社会的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当前,林业改革重点是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保护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大发展,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造林大户、营林大户,辐射带动千家万户,进一步发展林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3.3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公益林建设

国家对国家级公益林实行了每亩5元的补偿,这就是生态服务有偿化的标志,省市县也在圈定生态公益林,但补助没有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过低,不仅使林农的实际收入减少,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林农营林护林的积极性。安徽省应建立地方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根据林分生态区域重要程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参考文献

[1]贾治邦.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林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J].林业经济,2007(1):5-11.

[2]张国庆.论和谐发展与和谐林业[J].绿色中国(B版),2004(3):79-83

[3]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EB/OL].(2006—05—24).http://www.gov.cn/gzdt.

8.浅谈电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篇八

关键词:电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92-01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之间的异同

下面结合以上两个文件,分析一下其存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1.相同点

①均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②评估内容都强调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③听取意见的对象和方式相同。

④风险等级相同。

⑤都要提出评估报告。

⑥都追究评估主体的责任。

2.不同点

①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2]2492号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豫办[2013]1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适用于我省凡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房屋征收、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等。个人认为豫办[2013]1号的适用范围更广(仅就河南省而言)。

②决策机关不同:发改投资[2012]2492号指国家发改委,而豫办[2013]1号指党政机关或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

③评估主体不同:发改投资[2012]2492号评估主体是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而豫办[2013]1号评估主体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和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个人认为豫办[2013]1号对评估主体的范围更广(仅就河南省而言)。

④根据评估结果的决策不同,相对而言,个人认为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更严。

⑤决策实施跟踪不同:个人认为豫办[2013]1号要求及时跟踪决策实施后造成的变化,比发改投资[2012]2492号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注重落实。

二、水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一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谈谈我对水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认识。

初步认为拟建项目存在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标准、水体污染物排放等5种类型9个主要单因素风险,初始风险估计为3项较大、3项一般、3项较小,综合风险指数0.293,初始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且有可靠的风险防控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2.加强宣传,做好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宣贯解释工作。3.对于淹没线以上留置人口的安置,补充调查其现状生产生活水平、征求个人意愿。4.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提供基本的医疗、子女教育等服务。5.运营期严格落实各项规范制度,加强环境监测。

县、乡政府和项目法人单位须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责任到人,根据周围相关社会因素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并建立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共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三、火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下面我根据一个火电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谈谈我对火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认识。

初步认为拟建项目存在有“关停机组人员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程序和方案”等方面的主要风险,初始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拟建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完善《安置方案》。2.拟建项目按省、市现行政策确定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后,在项目投产运营前,如有关补偿费标准调高,对农民的补偿按新标准执行。3.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环境监测,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4.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及时结清工人工资,减少劳资矛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

县、乡镇政府和项目法人单位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确保适龄人员就业的同时,建立健全高龄、弱势人群的社会保障和救助,确保这部分人员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响。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并根据周围相关社会因素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逐步建立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共同化解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个人体会

通过以上对两个文件的分析以及两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下面谈一下个人体会: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项目评估之间的差异。

从组织形式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项目评估相比,除了邀请行业内专家、所在地政府各职能部门(与项目有关的)外,还需要邀请维稳办、信访局、移民局等单位,更重要的是必须邀请利益相关者(当地群众、与项目有直接关系的老百姓、项目单位职工)等,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现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从时间上,项目评估一般周期比较短。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周期相对比较长。

从评估要点来看,项目评估主要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申请报告以及项目所需的支持性文件发挥专家组的聪明才智形成专家组意见,然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补充修改报告,最后咨询单位根据修改后的报告和专家组意见出具评估报告。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依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编制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集合专家的智慧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不强调设计单位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修改。

从评估内容上,可控性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项目评估的最大区别,这也是要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意见的根源。

从评估方法上,项目评估一般不用上网公示,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调查大众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新兴媒体对拟建项目的意见、诉求和舆论导向等。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之间的差异。

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受项目单位委托并签订委托合同,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不受项目单位委托。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点即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难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难点一是如何开展现场调研,听取利益相关者各方面的真实意见。难点二是如何在当地民意诉求和政府、企业职工诉求和业主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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