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请示备案

2024-10-05

重大活动请示备案(共10篇)

1.重大活动请示备案 篇一

关于XXX建设项目的备案请示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我公司拟在XXXX建设XX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呈报如下,特申请项目备案。

一、项目名称:湄潭县农商旅互联综合体建设项目。法人代表:XX。地址:XXXX。职工人数:X人。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总投资:10000 万元。

四、建设地点:XXXXX。建设内容:高温冷库、低温冷库、中央厨房、展示大厅及业务用房,项目规划面积 33804平方米,建筑面积 24108.51平方米。

五、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2019年。

六、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申明:符合产业调整指导目录 二十九 条第2款农产品物流配送(含冷链)设施建设,食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特申请项目备案。我公司提供的项目备案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一切。

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8年8月 16日

2.光伏项目备案请示 篇二

为响应省政府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的号召,充分利用德兴市太阳能资源。德兴市精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的德兴铜矿建分布式光伏电站。现已编制了“江西省上饶德兴铜矿10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江西铜业公司德兴铜矿区矿渣堆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1200亩。一期建设规模40MW,拟选用260W太阳能光伏组件,约160160块,方阵支架为固定倾角支架,总建设规模40MW。。

三、投资估算: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一期装机容量为40兆瓦,投资约4亿元。。

四、社会效益:本项目评价期发电收入总额62779.32万元,年均收入3711.17万元,税后利润总额22812.02万元,投资回收期9.78年,盈利能力良好。该项目利用现有矿渣堆积地进行光伏发电站建设,不占用建设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宜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对综合利用尾矿及矿渣堆积地,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3.项目备案请示文的(模版) 篇三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简介xxxxx(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位于„„„,主要从事„„„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拟在„„„(项目位置),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对公司产生什么经济效益,对社会产生什么经济效益、特别是对崇左市产生什么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为xxxx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贵委申请项目备案,请予批准。

附件:

1.项目申请备案报告 2.项目备案登记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加油站项目备案请示 篇四

上栗县四海加油站于20XX年7月25日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登记私名预核字[20XX]第00223号)文件核准,属于普通合伙企业。为完善地区的零售网络布局,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该公司拟在我县上栗萍洪高速挂线路段新建城区二类加油站,该项目占地5334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站房)罩棚面积1200平方米,新建6座加油机,总罐容150立方米。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发挥石油资源的优势,扩大地区资源辐射范围和成品油销售市场的占有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将为萍乡成品油市场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部署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节能效益。目前业主单位已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调查报告,恳请市能源局予以备案为盼!

妥否,请批示!

5.河北省发改局备案请示范本 篇五

XXXXXXXXX项目备案的

XX发展改革局:

XXXXXXXXXXXXX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根据项目内容可修改内容),拟在XXXXXXXXX建设XXXXXXXXXX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

二、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XXX。

三、建设性质:XX。(新建、续建、扩建、改扩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XXX亩,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建设XXXX,年产XXXXXXXXXXX。

五、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X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XXX万元,铺底流动资金XXX万元,资金企业全部自筹(或者其它方式如贷款)。

六、节能分析:(简要的节能措施)

七、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利税XXX万元,安排XXXX个就业岗位。(根据项目内容可修改内容)

八、项目选址及建设期限:项目拟选址在XXXXXXXXXX;建设期限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

妥否,请批示。

6.重大活动请示备案 篇六

县卫计局:

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我院计划购置16排CT机、1.5T超导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的基本情况

XXX医院始建于2005年6月,是一所自然人出资设立的综合性民营医院。2006年以来,先后被认定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工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是XXX县民政医疗救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院,是XX市卫生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和实习医院。现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医疗业务及办公用房建筑2000平方米,内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预防保健等科室,在职职工70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0余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6人,医师、助理医师25人,护士20余人,编制开放床位50张。医院目前配置DR、B超诊断仪、体外碎石机、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麻醉机、高频电刀、肛肠治疗仪、自动生化分析、尿十一项检测仪、酶标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血红蛋白分析仪及成套的常规检验等现代医学先进设备,开展疼痛治疗、无痛人流、肛肠治疗等特色诊疗服务。

由于原医院环境、场地、设备等方面的限制,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更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进一步需求,故双XXXX引进XXXXX投资公司启动医院的扩建工程。项目于2014年6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26028.24平方米,投资总额1.6亿元,编制床位200张。现医院已经完成主体土建工程,进入紧张的内部装修及设备采购阶段。

二、购买设备的必要性

XXXXXX医院是我县唯一一所大型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县医院的有效补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为我院临床提供更全面的检测手段,进一步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经研究我院计划购置16排CT机和1.5T超导核磁共振各一台。

现代医疗设备的发展日新月异,医疗影像设备的发展更是如此。16排CT是介于双排和64排之间的一种机型,具有准确率高、扫描速度快、图像质量清晰、后处理功能强大等特点,但对冠脉系统检查,及判断冠状动脉狭窄的程度和部位、区分冠状动脉硬化斑块的形态和成分,评估软斑块的稳定性等方面远不及64排CT,我院引进16排CT能更好的满足患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和对县医院的有效补充;1.5T超导核磁共振具有有领先的独有的硬件技术、丰富的成像技术软件、强大的后处理技术和卓越的图像质量,与原低场强磁共振相比,扫描速度快,显示病变的敏感性高,图像清晰等功能。该机可对脑血管病变、脑肿瘤、脑外伤;脊柱、四肢关节病变;面部、胸部、腹部等的病变进行明确的检查和诊断,尤其对于脑梗塞的患者可在发病早期检出梗塞部位,为早期治疗赢得宝贵的时间。此外,还能进行脑形态、腹部器官多期动态扫描、全身多部位血管成像及全身肿瘤筛查等多项临床项目。该机还可进行MR血管成像、水成像等领先的技术。我院引进1.5T超导核磁共振填补了我县医疗核磁共振检查的空白,更好的满足全县各医疗单位的临床需求,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单位的诊断能力和医疗水平。

三、购买设备效益分析

我院在购入16排CT机、1.5T超导核磁共振后,对我院的医疗技术有很大的改进。16排CT机、1.5T超导核磁共振的投入使用将填补我院乃至全县医疗检查和医疗技术的空白,对我院及我县医疗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改变县医院CT检查排队拥挤现象和有需要行核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到市或省里检查的现状,既方便了广大患者,又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虽我院引进CT和核磁共振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与社会效益相比,我们认为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

四、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 我院对购置16排CT机、1.5T超导核磁共振的资金,全部医院自筹方式解决。

恳请县卫计局给予审核备案。当否?!请批示

7.建筑活动备案登记 篇七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建管〔2010〕12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对建筑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仙游县)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建筑业企业(其中施工企业必须是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企业)应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设立分公司、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登记情况实施日常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在莆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企业备案时应提交:

1、《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见》莆建综[2007]39号文件规定,保证金交款额度为:施工企业资质一级及一级以上的为人民币80万元;二级企业为人民币50万元;三级企业为人民币30万元);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7、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9、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承诺;

10、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安全情况;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12、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3、派驻本市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莆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试验员、特种机械操作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岗位继续教育;

14、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15、企业出具的第13项有关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

(二)、监理企业备案时应提交:

1、《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5、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7、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的承诺;

8、近三年监理的主要工程及质量安全情况;

9、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10、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1、派驻本市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监理班子成员(在莆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执业培训继续教育;除国注、省注外,其余人员必须经过我市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2、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13、企业出具的第11项有关人员无在建监理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按省建设厅闽建筑[2008]

28、29号文件执行,备案时应提交: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5、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7、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的承诺;

8、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9、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0、派驻本市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执业培训继续教育;

11、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以上资料除《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一式二份外,其余均为一式一份(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表格等材料一律用电脑打印,不得涂改;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分支机构公章与印案校核后,公章退还。在莆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应留存备案登记机关。

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企业提交的内容齐全的备案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办公场所及备案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意见。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在莆田市建设信息网上公布已备案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莆备案登记的注册执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应自备案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变更。

六、在莆企业必须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22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专业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一、二级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监理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

七、企业在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从备案登记人员中委派,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应与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每个管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合同工程项目中任职。

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申报材料,对备案登记企业在莆机构和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及硬件设施进行实地核查,有关企业应予以配合。

九、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在莆从事建筑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在莆备案资格,清出莆田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备案登记:

1、提供虚假备案登记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施工企业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发生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所列违规行为;

4、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五条所列违规行为;

5、造价咨询机构发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七条所列违规行为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低劣,预算总造价误差超过3%的;

6、企业一年内被本市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两次被责令全面停工整顿的;

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8、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影响社会安定稳定,情节严重的。

十、企业备案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备案登记资料被确认后,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逾期不复核的,备案登记自动失效。

十一、已确认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本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于2010年4月1日之前进行重新备案,逾期不办理的,备案登记自动失效。

十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对已确认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备案企业人员到岗履职;对不履行承诺,人员到岗履职差的企业将依据本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视同已备案登记,不再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十四、备案登记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严格按规定办事。对循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莆建管[2008]

41、73号文同时废止。

十六、本暂行规定由莆田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手册

莆田市建设局

二○一○年二月十日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莆建管〔2010〕20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的相关规定,方便企业备案,现对《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1、《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第一条所说的建筑业企业是指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第一条中“其中施工企业必须是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企业”暂不执行。

2、《暂行规定》中第三条企业备案时,除提交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应提交企业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暂行规定》中第三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款额度,园林绿化企业调整为:企业资质一级及一级以上的为人民币60万元;二级企业为人民币40万元;三级企业为人民币20万元。

4、《暂行规定》第六条中“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调整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4人”;“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人” 调整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

5、《暂行规定》中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调整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人员及专业技术要求按省建设厅闽建筑[2008]

28、29号文件执行。

8.重大危险源备案提交资料 篇八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缺防雷、防静电)首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9.国企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暂行办法 篇九

资中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出资人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策管理者等权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资中县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包括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及备案管理。

第三条 县属国有企业应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所有重大事项均应由企业董事会会议(不设董事会的由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并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报告或备案手续。

第四条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下列重大事项应向县国资办报告并由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一)企业改革、改组工作计划及方案(主要包括:企业改制、企业内部子公司整体转制、职工安置、分离办社会、主辅分离等);

(二)企业及其子企业的产权变动行为(主要包括:增减资本、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置等);

(三)企业融资、发行公司债券;

(四)企业对外担保;

(五)企业重大投资事项(指对涉及企业资产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出资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国有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入股、投资设立重要子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投资及证券、期货类投资等)及重大投资计划;

(六)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七)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公司的章程制定和修定;

(九)企业的债权转股权方案;

(十)企业会计决算报告;

(十一)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班子成员与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例、企业实施期权激励、企业负责人出国等重大事项;

(十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立项申报及结果;

(十三)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经营目标;

(十四)对企业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非生产(经营)用大宗物品购置、捐赠及其他重大支出;

(十五)企业购置和处理公务车辆;

(十六)县国资办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国有独资企业上述重大事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以企业名义向县国资办报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上述重大事项由企业董事会负责向县国资办报告。

第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上述重大事项中需由董事会通过的,必须事前由县国资办委派出的股权代表、董事负责向县国资办报告,并按县政府、县国资办批示发表意见、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对于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企业应向县国资办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独资、控股企业的决议;

(二)有关的可行性报告、方案、意向书和合同;

(三)有关事项的解释和说明;

(四)县国资办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下列事项应报县国资办备案。

(一)企业生产经营计划;

(二)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

(三)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内部分配方案;

(四)企业内部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企业国有股被司法冻结、拍卖事项及企业发生涉及股东重大权益的法律纠纷事项;

(六)县国资办派出的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履行职责的有关

情况;

(七)半年或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企业经济运行中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由此发生的重大损失。

(九)县国资办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国有独资企业备案事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以企业名义向县国资办报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备案事项由董事会报县国资办报告。

第十条县国资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国有参股企业备案事项。

第十一条县国资办对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有不同意见的,企业应按照县国资办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第十二条有关企业组织人事方面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备案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报告和备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要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由县国资办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对于企业未按本暂行办法向县国资办报告审批或备案而造成决策失误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县国资办每对企业执行本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对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由国资委派出的股权代表、董事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10.宾川县大丰工贸备案请示文档 篇十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年昆钢加紧推进相关多元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宾川县煤炭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满足昆钢在滇西方向水泥企业的用煤需求,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昆钢水泥集团”)投资重组宾川大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煤炭经营,以促进宾川县煤炭工业的发展,确保昆钢在滇西方向水泥扩张产能的需要。

大丰公司拟对昆钢水泥集团实行定向增资,同时在内部增资扩股。增资后,大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昆钢水泥集团持股49%、宾川县金鑫建材公司持股48%、三个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3%。昆钢水泥集团投资大丰公司后,公司主营煤炭经营,不涉及矿山安全风险,为实现宾川县煤炭统一销售和昆钢有效整合宾川县及周边的煤炭资源打下基础。

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聘请昆明信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9年12月21日为基准日,宾川大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00.05万元,增值了0.02万元。现申请贵委对宾川大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附件:

1、宾川大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审计报告

2、宾川大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

3、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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