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24-11-09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共10篇)

1.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旧城学区康桥小学

关于治理四乱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今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2.治理学校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二

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学校收费工作自查

一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各位教师再次对自己在教学中是否存在“乱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4.学校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要求他人捐资、赞助等行为。5.学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网上校务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三、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师的思想教育力度,通过签定《教师师德承诺书》、组织对教师的廉政教育:9月1日由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八项规定、党风廉政法规、“三严三实”等,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要求全体教师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召开自查班会,上交自查报告。坚决不允许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愿景。

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2012]5号)以及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十纠办发[2012]1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管理责任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

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区教育局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收费政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电台行风热线、局长热线等栏目,由局领导公开宣讲收费政策,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各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录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的收费公示牌,长期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臵,通过墙报、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力求使收费政策家喻户晓,结合行风评议、“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建议。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促使干部教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三、抓规范管理,促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1、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小学、初中公用经费生均定额参照市直学校标准补齐差额,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加

大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学校规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与城区居民女享受同等待遇。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我区8所农村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学期初区教育部门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足额将到位各级配套的新机制资金划拨到校;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由新华书店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人数据实配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资金拨付,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字,区资助中心备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所有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3、服务性收费规范。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14号)文件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照鄂价费[2009]247号文件执行,小学1、2年级75元/生/学期,3至6年级9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交纳。城市居民(学生)医基本医疗保险按十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初次办理工本费6元,制卡费15元;学生平

安保险50元/人/学期;学生奶2元/包,一学期按90天计算,180元/学期,校服按十教函[2011]60规定的征订范围、标准执行。全区各学校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4、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十教函[201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从本省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用适合本区统一的教辅材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认真做好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组织学校分班、分年级做好汇总后报教辅统一发行平台,区教育局对学校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三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各学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

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全区各学校没有出现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现象。

5、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区教育局依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多次召开校长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文件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各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现象。

四、抓自查自纠,促办学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区教育局都将教育收费列入开学检查的常规内容,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教辅资料征订、补习办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

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干部教师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3、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教育局公布了监督电话,各学校也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4.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本,我校认真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坚决抵制乱收费,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学校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奇台县教科局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全体教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思想上,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贫困生资助、校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坚持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效果明显。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满意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基础上,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通过认真查找我校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违规向学生收 取任何费用。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初,我们对全校领导教师明确提出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的文件执行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学校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以任何名义乱办班、乱补课,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建立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0994--7215802。全校领导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为了使治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学校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9、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贫困生救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规范操作、不踩红线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所有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数目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先公示、后收费,做到收费有许可、有票据、有公示、有备案。求得的家长、社会、学生的监督与认同,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以任何名义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并且由教务处组织了几次学生课业负担的大排查,通过排查,确实没有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没 有任何教师越过违规购买教辅资料的红线。

学校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事,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私自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五、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学校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果。

1.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 3.学校严格执行收支费用公示制度;

4.学校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行为;

5、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我校下属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6、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7、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校服,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不存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

9、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10.学校建立了乱收费举报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0994--7215802,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11.学校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12.学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惠及每位学生。

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倍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学校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我们倍加珍惜已经树立的良好教育形象,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

5.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纠风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为切实减轻社会和学生家长负担,解决近年来广大群众所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乱订资料等突出问题,切实深入推进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现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文明的学校为目标,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关注民生,机制创新,巩固已取得的治理工作成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坚持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不懈地治理我校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决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副组长:(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副校长)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督查各处室工作的开展,受理举报电话,信件的处理,组织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案件督办,情况汇总等。

举报电话:

三、整治内容

1、认真落实公办普通中小学招收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认真执行招生计划。

2、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对于各学段招生一律不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考试、测试或变相考试,也不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不举办各种特色班,不借举办特殊配置的班级名义乱收费。

3、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和监督,学校的各类收费收入均纳入学校财务帐目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执行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4、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对上级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每学期做到实行多退少补,及时公布清查结果。

5、禁止以任何名义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利用学校教室、办公室进行有偿家教,禁止以任何名义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书包及保险。

6、经常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考核机制,利用版报、演讲和观看录像等活动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效形成一种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作风。

7、建立收费约束和惩处机制,对于违规收费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将按教育局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对屡教不改者在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等方面采取“一票否决”。

四、方法步骤

我校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尽快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动员会、召开家长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制作版面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同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纠风工作座谈会和市、区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2、自查自纠阶段。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安排对学校收费情况检查、摸底,同时加大对学校收费政策的宣传,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3、总结提高阶段。把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

总结,总结要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指施四个方面进行。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二)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认真深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学校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公开举报电话:

(四)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校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校通报。

中学

秦州区中梁中学

关于治理乱收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6.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彬 副组长:乔能刚

刘军

成员:尹传旺 赵福侠 周明学 安华胜 具体事务由尹传旺负责。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开学初在全体教师会上,对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及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进行了禁止,并签订了责任书。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5、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7.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根据《****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乱收费专项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5】290号)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于9月10日-9月14日,通过查、访、听、看等形式对全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校乱收费情况。

经过认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无乱收费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有偿辅导及办班情况。

学校严令禁止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更不允许学校为办班者提供教室及课桌凳等物品。近几年以来,我学校没有一名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三、教辅资料的征订情况。

我校一直以来严格要求各位老师,不准为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或变相征订教辅资料,经学校多次的抽查及专项督查,我校均无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四、“两免一补”情况。

为充分响应及宣传党和政府“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积极宣传、认真落实,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及学杂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所补资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家粮食直补存折账户,从源头上确保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总之,我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做不懈的努力。

******初级中学

8.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口办监察传„2012‟36号)文件精神,按照计生委要求,我镇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基层文明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收费罚款项目情况:

我镇严格依据国家“一法三规”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有收费罚款项目逐一审核清理。经查,无非法收费、罚款项目;无违反法定标准和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为;无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行为;无以服务为名向群众乱收费和协助推销药品、保健品、商业保险等搭车收费的行为。

(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情况:

我镇在全面清理收费罚款项目的基础上,对保留的计划生育合法收费、罚款项目的依据、标准等,通过镇有线电视台、LED屏幕、宣传画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将收费项目标准等纳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咨询解答,使阳光收费深入人心,形成防治乱收费乱罚款的坚实群众基础。

(三)排查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情况: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16号)要求,通过自查,我镇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对村级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以及截留、挪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行为。

9.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将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并成立了以主任夏清为组长,副主任姜继芳、宋书岚、纪检组长徐永林任副组长,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于宣教法规股,负责专项活动的领导、指导及日常工作。各乡镇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计生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有效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我县紧紧围绕“发展优先、服务优质、巩固基层、争创一流”这一目标任务,正确处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抓紧”与“抓好”的关系。采取自查、互查和领导带头查、面向群众查、行政案卷评查等方法,扎实开展了对行政不作为,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禁止”规定的行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技术服务不规范,行政效率低下,执法主体不规范,规范性文件清理,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等方面的自查清理工作,主要抓了四个环节:一是修订完善各类文书。重点对再生育审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的文书格式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完善。对关键内容、关键环节、法定时限及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关联性等要件进行了重点的强调,统一印发各乡镇认真执行。二是清理完善工作流程。对《生育证》、《生殖保健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颁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几项工作本着便民维权的基本原则对其工作流程进行了统一的设计规范。重点解决法定时限是否得到有效提高的问题,并统一要求上墙公示,方便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完善责任追究。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口计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我们及时修订完善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要求县乡两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贯彻执行。四是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县人口计生委从委机关相关股室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督察指导组,由1名副主任带队坚持不定期抽查,了解乡镇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指导问题整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季考核,确保了相关工作要求得到认真落实。三规范行政执文书。县人口计生委对历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公民义务等问题存在。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送达文书的办理程序,统一规范了各类立结案登记、调查笔录和旁证材料、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等执法文书。同时对再生育审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文书的格式、纸张规格、内容、申告等作了具体规范和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此项自查活动,我县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再生育审批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独生子女保健费申请程序、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程序、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管理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程序、手术并发症鉴定处理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案件应诉程序等,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行为规范。

五、规范行政执法制度。(1)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如执法依据和范围、主要职责、依法行 政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二是从新规范了县、镇、村政务公开公示内容。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三是规范了执法主体。五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培训,严格规定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不予颁发执法证件。通过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档案管理,加大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执法能力的培训,使全市执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2)规范镇、村工作制度。我委在姑孰镇五星村精心打造了一个村级工作规范试点,并组织全县有关人员村进行参观学习,要求各镇、村依照五星村工作标准进行规范。

六、规范技术服务操作。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技术服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执业范围和审批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技术服务质量,不强迫群众受术,不开展大月份引产,确保了全县技术服务安全、优质,维护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形象。

七、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遵守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和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做到了政务公开、程序公开、政策透明、群众办事便捷。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无行政执法恶性案件发生。

八、规范群众来信来访。我委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专人接听群众来电,认真接待群来信来访,调查核实后,对所有问题都认真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出现到省和进京上访案件发生。

我县将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四个创新”。一是 创新工作理念。针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切实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创新中求发展、求突破。坚持以人为本,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职能,拓展工作领域。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按照人口计生工作新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研究,积极探索“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三是创新工作载体。开展基层文明执法活动是在人口计生工作实践中创造的有效载体,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开展类似活动,再培训再规范,再督查再落实。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地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运用典型引路、示范引导、利益导向的方式和运用符合人口计生工作规律、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从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和创新。

10.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

近期,根据局领导要求,校产办对教育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严守商业服务性收费‚红线‛。在秋季开学前,市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保险、校服、学生饮用奶等各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统一规定,要求工作中严守 ‚一条红线‛,坚持‚三个原则‛,做到‚三个公开‛。‚一条红线‛就是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学校、教师可积极宣传,做好引导,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收费的组织、收款等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学生自愿原则‛,要求所有服务项目必须建立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收费;二是‚预约告知原则‛,要求所有服务项目在收费之前,必须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家长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请同意接受服务的家长在《一封信》上签名;三是‚公平对待原则‛,要求各中小学在开展服务性收费工作中,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能歧视或变相歧视未接受服务的学生,严禁将服务项目与学生的入学、座位、书籍发放等相互挂钩。做到‚三个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性收费依据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开学前将各项服务项目的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等内容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强监管力度,构建规范服务性收费的长效机制。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三个一‛,即:一套班子、一个标准、一抓到底。‚一套班子‛就是按照‚局领导包片、科室包点‛的办法,抽调教育局精干力量,组成‚教育收费治理专班‛,采取开学检查和期间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中小学各项服务性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加强规范服务力度性收费的监管、指导,同时邀请市物价局、工商、监察等部门介入教育收费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一个标准‛就是专班人员在检查各学校服务性收费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条‘红线’‛、‚三个原则‛、‚三个公开‛的标准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进行指导、监管,不搞双重标准,不搞区别对待,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贯始终;‚一抓到底‛就是狠抓服务性收费的跟踪检查。为防止服务性收费出现违规反弹,市教育局把规范服务性收费做为一项长期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步步为营,一抓到底。

三、从严查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收费行为。市教育充分认识到规范教育收费是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教育的要求,对教育服务性收费工作长期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加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多次在全市教育工作大会、开学工作会、各种现场会等不同场合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宣讲中央、省、市的教育收费政策,及时传达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认真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性收费工作,明确表示对我市发生的乱收费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以上扎实有效的管理工作,我市各项服务性收费工作运作规范,健康有序,各中小学完全按照市教育局的服务性收费收费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坚守‚学生自愿、预约收费、公平对待‛的三个原则,认真做好服务性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没有出现违规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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