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024-06-18

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12篇)

1.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

文章标题: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

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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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二

1 制定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市、县两级制定下发《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集中组织开展饲料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 对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市、县相继组织开展了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 通过报纸、电台、互联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全行业开展普法宣传, 提高行业从业者和执法人员素质。上半年各级共举办培训班8期, 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培训, 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 严格行业准入标准, 把好准入关

进一步完善饲料生产企业审核机制, 规范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程序,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准入条件要求, 做好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换发工作。通过严格审核把关, 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产品质量标准低的生产企业, 切实提高全市饲料行业总体水平。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 截至9月底, 全市上报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12家, 已经有9家顺利通过省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

3 严格监管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管, 加强年度备案审核把关, 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 督促严格执行原料进场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安全制度, 取缔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 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 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00余家次, 养殖场3000余个次, 查处无证、无号、无标签产品8起, 查处违法饲料产品15t。通过检查, 有效的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防止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确保了饲料生产经营质量安全。

4 严打违禁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法行为

逐一对全市41家饲料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 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的监测, 开展饲料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加强对奶牛养殖场 (区) 自配料的检查监管, 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制度, 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2013年上半年对临淄区、周村区、高新区、桓台县等四个区县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抽检, 共抽检样品33份, 均未检出违禁物质。

5 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承诺

在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了饲料企业质量安全承诺活动, 县畜牧兽医局与辖区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100%。通过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承诺活动, 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推动企业向安全生产方向发展, 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6 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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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4.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会上,县殡管所负责人就如何作好此次殡葬专项整治活动作专门辅导:一是加强公墓管理力度,提升公墓层次,美化公墓环境;二是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要求,新建墓穴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对超规格墓穴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殡葬政策宣传,造浓专项整治氛围,提高专项整治责任意识。同时对殡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XX 镇副镇长 XX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本镇区域内殡葬管理,扎实开展下一步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村(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殡葬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二是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扎扎实实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确保殡葬管理工作处于良好态势。

5.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五

按照省、市、县委要求,结合《XX县开展“官本位”“官老大”思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以近期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正在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官本位”“官老大”思想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克服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官本位”“官老大”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具体方案如下:

一、自查自纠(9月1日-20日)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专门安排时间对克服“官本位”“官老大”思想进行动员部署并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自己摆、组织查、领导点、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坚决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耍官威、搞特权、作风霸道、颐指气使的人和事找出来,严肃依纪依规进行处理。自查自纠重点做到四个对照检查:

1、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要求。查摆是否存在重安排轻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不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存在会风不严、文风不实的问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有无执行办公用房标准、车辆使用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是否存在衙门作风,以权压法,对基层干部群众态度蛮横、口大气粗等问题。

2、对照官僚主义的现实表现。查摆是否存在“官本位”思想,比如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查摆是否存在服务意识差的现象,比如公仆意识淡漠,有“新衙门作风”,门好进、脸好看,但以“按规定”“走程序”为由,不办事、难办事,与群众对不上话、答复没有耐心、解释政策不清晰明了,做不到“一次性告知”。

3、对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摆是否存在耍“两面派”,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目无法纪等问题,比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报告不请示,有权就任性,错了还不改等;查摆是否存在“拜把子”“拉山头”“搞小圈子”倾向,比如私下或半公开场合相互间不称“同志”或正式官职,下级称上级“老板”“老大”,上级称下级“哥们儿”“兄弟”等,官场称呼庸俗化现象。

4、对照省委办公厅《关于省委督查室干部与阜平县牛角台警务站执勤人员发生纠纷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查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比如开“特权车”“霸王车”、无证无牌、非法改装、套牌假牌机动车,比如闯红灯、乱掉头、不遵守交通规则等;查摆是否存在打官腔、耍官威、摆派头现象,比如拒不接受检查、不配合不支持基层工作,比如故意刁难群众、为难基层,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等问题。

二、督查暗访(9月1日-25日)

1、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监察室将在“官本位”“官老大”思想整治专项行动中,开展深入检查和明察暗访,本着“严守纪律规矩、低调务实工作”原则,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克服“官本位”“官老大”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2、抓好正反两面典型。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正面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对那些履职规范、服务优良、作风亲民、群众满意度高的公职人员和集体,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那些故意刁难群众,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害群之马”,要依法取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切实发挥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总结提升(9月26日-30日)

各科室要通过“官本位”“官老大”思想整治专项行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切实尽责守责,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浓厚氛围。要扭住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追根溯源,制定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措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整改、务求实效。要强化制度建设,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研判,用制度规范约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官本位”“官老大”思想,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切实杜绝抖官威、搞特权、横行霸道、颐指气使不良作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6.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六

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总结

今春开学以来,根据富府办函(2011)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镇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机构

针对校车管理,镇委、中心学校、派出所、赵华交警中队四单位的领导非常重视,为了让全镇3个学校和4个幼儿的学生乘车的安全,先后召开了3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为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县府的工作任务。镇委、中心学校、派出所于2011年2月21日的召开了联席会,经研究成立了“长滩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李昌和任组长,刘英、曾勇、邹瑞茂、胡贤伟、廖传保任副组长,镇安全办、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服务队员人员为成员的专项领导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校由胡贤伟作任办公室主任、韩东任副主任。负责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二、全面宣传发动,形成整治的舆论氛围

学校依据县政府、县教育局的要求,专门召开了开校家长会,并向全体家长发放了《到全县学生家长的公开信》。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所、中心学校一起开展了校

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对学生上下学的接送车辆问卷调查200余份。通过摸底调查于2011年3月9日又一次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校车管理与整治工作。针对摸底时和初步实施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治阶段的方法,以达到司乘人员的安全,学生安全,让家长、学校放心。

三、强化措施、联合整治

在此期间分别由邹瑞茂、曾勇同志牵头,政府、派出所、赵华交警中队、中心校、镇安全办、综治办等部门参与开展了三次联合治理工作,对全镇9辆长安面包车在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和部分家长用两轮摩托接送孩子上学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违规车辆进行教育,发了整改通知书。我们做到不漏一辆车,不漏一位驾驶员,不漏一校,不漏一个证件,发现一个问题,当面就地处理一个问题,对司机进行当面教育。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了许多隐患:

一是严重超员,超员车辆普遍;二是这些车辆均为非法营运车;三是个别车况不好,且是车辆严重老化,缺乏保养;四是车辆入保率低或无保险,缺乘客座位保险,无加强险;五是部分司机是刚拿到驾照或无驾照;六是个别幼儿园无专门专业的驾驶员。

四、规范行为,确保安全

对在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和乘座的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项责任书,对车辆进行登记造册进行管理。对车主进行每月定期的安全培训,镇上每月组织1—2次安全检查,督促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总之,经过近三个月来的整治,对幼儿园自身车辆接送学生较以前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现在有专业的驾驶员,对保险不齐、车况不好车辆的车辆严禁在学校接送学生上下课得到了禁止。但隐患依然很大,特别是乡镇的长安面包车均为非法营运车,对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整治工作仍刻不容缓,呼吁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和监管力度,让所有学生安安全全过上每一天。

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

7.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七

为确保我镇20xx年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并从基层源头提高“六乱”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镇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开展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4月19日起,我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城监队、沿线村“两委”干部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巡警大队、县应急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县公路路政工作人员、**道班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我镇大力宣传创建“广东省卫生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城乡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有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积极配合治理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据统计,本次行动发放《关于**镇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镇圩镇范围车辆乱停乱放、超限超载、扬尘撒漏等行为的整治通告》和《反电信诈骗温馨提示》宣传单10000多份,与沿街商户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00多份。

二、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六乱”整治行动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镇将圩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第三方保洁公司,建立圩镇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沟排渠5条,保持排水沟渠畅通;清理卫生死角25处、乱张贴和乱拉挂90多宗。

(二)开展临街违章搭建整治。拆除圩镇主要街道两侧、市场周边等重要地段的乱搭乱建和陈旧破损广告牌等10宗。

(三)开展占道经营和市场经营整治。组织人员对占道经营行为及街道两侧杂物乱堆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圩容镇貌的不良现象予以整治,科学处理好圩日和非圩日的经营秩序,清理乱堆乱放、乱摆乱卖195宗。

(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圩镇主干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道路交通和镇容镇貌的不良现象,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对无明显警示标识路口,合理规范设置警示标识,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线内,落实主要街道店铺送货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至目前,整治酒驾2起,整治货车超载、漂洒2起,整治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68起,现场纠正摩托车乱停乱放82宗。查处汽车违停违规132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55起,发放交通宣传资料3000多份。

**镇人民政府

8.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八

根据《〈甘南公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甘南局安发〔2017〕30号)要求,按照甘南局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我段工作实际,围绕公路养护这一中心,根据我段管养实际,深入开展了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抓好了段站建设工作;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完成了甘南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细则

我段认真贯彻落实了《甘南公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和甘南理局的相关要求,在全段范围内召开了“行动”动员大会,结合我段工作实际,制定了《碌曲公路管理段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二)排查病害及隐患,集中开展整治

一是根据病害调查及隐患排查情况,我段及时组织人员对病害进行维修处治,在处理过程中严把人员、设备、原材料进场关、施工试验检测、关键工序验收关,施工工艺关,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今年8月底,我段实施的财宝山安保工程及失控车辆自救车道工程维修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是全面开展预防性养护。为了提升我段国道213线路况质量,我段狠抓养护黄金季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使用多功能养护车辆于6月6日开始对管养路段G213线K321+709-K422+362段路面裂缝进行灌缝处治,于8月20日全部结束,共计灌缝长度86624.5米。

(三)深入开展路容路貌整治

根据甘南公路管理局对辖区公路两侧废弃的里程碑、防撞墩、土工布及各类标志牌进行拆除的通知精神,我段联合路政执法所,对我段辖区废弃的标志牌进行了拆除,共计动用30吨吊车1辆、翻斗自卸车1辆、路政执法车1辆、皮卡车1辆,人员10人,拆除标志牌7块(其中地名牌2块、指路牌2块、警示牌3块)、限速牌6块,扶正地名牌2块。

(四)段站建设

对机关办公楼进行了内部装饰粉刷,更换了门窗及暖气片;机关办公楼、小二楼加设了保温层;对桥头养管站大门进行喷漆刷新、院内杂物清理归整、河边搭接的水管清理等工作;对尕海道班旧楼进行了拆除,围墙进行了重砌,在郎木寺道班加设了彩钢屋顶,桥头道班的部分围墙进行了拆除重砌。

(五)桥涵养护

继续加强桥涵日常养护工作,对桥梁、涵洞进行了一次定期检查,并坚持每月经常性检查。及时排查了桥涵隐患,并及时上报甘南局,对损坏的桥涵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了修复,更新养护系统数据,尤其注意了汛期来临前的隐患排查制度,对涵洞淤塞进行彻底清理,始终保持了桥梁泄水孔畅通,桥面整洁。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的责任体系,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真正形成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格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养护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区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规定,规范布设安全设施,养护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作业区设置专职安全员指挥过往车辆,切实做到了文明施工、安全作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带岗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突出抓好了汛期、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建立健全了预警、预报机制,落实公路巡查和监控措施,以便及时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专项活动。结合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我段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组织雇佣劳务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岗前培训,并于6月16日在碌曲县秀隆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促进了各项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积极开展应急抢险演练活动,提高公路突发事件的联动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我段6月29日与玛曲公路管理段联合开展了公路防渣墙坍塌事故应急抢险联合演练,在实际演练中,指挥人员、演练人员、保障人员、观摩人员都严格按照演练方案执行,在严肃、认真、准时、有序、安全的前提下,圆满完成了演练活动。通过开展此次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两单位应对公路防渣墙坍塌突发事件的快速联动反映、应急处置及协调配合能力,为双方进一步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路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保证两单位管养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畅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双方应对公路防渣墙坍塌等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和协同联动作战能力。

9.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工作总结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财整治办[2014]1号)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财整治办[2014]1号)的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将“回头看”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县财政局通知后,镇党委立即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宣传、农林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清理各办公室的账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学习,认清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

三、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接到财政局文件通知后,我镇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市、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镇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上镇纪委×××书记对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从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办公室和各事业单位必须将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我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建立健全我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召开宣传发动会,认真学习政策,准确领会精神,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这次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任务,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此次自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从回收的自查表情况看,我镇所有办公室和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甄别核实、分析解剖、研究处理、督促整改,确保自查面达100%。

六、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通过督促指导自查,使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重点检查、治理效果验收、经验总结推广等形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

七、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到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除自查上报的问题予以从宽处理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将一律收缴财政,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阳奉阴为、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制度缺陷,完善治理机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以此次清理“小金库”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法制建设。

八、自查自纠的结果。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0.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

根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x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x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x、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x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我区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排查用人单位xxxx家,涉及劳动者人数xx.xxx万人,检查建设工程项目x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为xxx名农民工追发工资xxx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总体可控,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部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切实解决,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做好宣讲安抚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区部分企业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和债务难以偿付等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因担心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劳动关系不明,部分施工承包企业违规将建筑机械、工程材料等分包予劳务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无法剥离,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讨薪,造成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健全完善欠薪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监察网格作用,扎实推进每月进企业排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和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将矛盾和隐患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依托“x劳动监察”微信投诉公众号和全区xxx个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及时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并与大调解工作相互衔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快处欠薪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主动监察和双随机抽查,形成震慑,从源头治理欠薪违法行为。严查各类欠薪违法行为,对逃匿或拒不执行限期整改的企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四)加强部门联动,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按照《x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要求,区级各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联动机制、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及时处置各类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各领域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一

省卫生厅: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黑卫办发„2012‟349号《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由院办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的“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6月20日由院长主持召开了“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议,在会议上对各职能科室排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各职能科室根据分工,通过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53969200)等形式,对我院矛盾纠纷、治安、公共安全隐患、重点人员等进行了逐一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矛盾。

1、我院对我院下属所管的企业职工进行了认真的排查。由于我部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目前存在如下隐患: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自2007年欠费;(2)由于社会保险事业转企业困难重重,企业退休职工自2011年7月退休人员执行原在岗工资,未执行退休工资。

(3)原二院大集体人员郭颖要求上岗。

2、人事科重点排查在我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所进行的资源整合过程中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3、医务科对我院医疗、医技科室由于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纠纷问题等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存在隐患。

二、社会治安。我院内部及周边的治安良好,无重大隐患。保卫人员配备到位,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完善。在人防上我院保卫人员能够做到每两小时对全院各部位以及医院周边区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能够做到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医院重点部位防盗门、防盗窗等安全设施基本安装齐全。在技防上我院按照综治及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了配套建设,已安装监控设施及重点部位的红外线报警设施,今年四至五月间又增加了十个点位,全院已覆盖99%以上,重点部位做到全面覆盖,现设备运行良好。我院消防监控室人员配备整齐,消防水池、泵房、十分钟供水、烟感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灭火器及消火栓的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设施安全好用,运行良好。灭火器刚刚年检完毕,报废的已经被淘汰,无“带病工作”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扑灭初起火灾,保证我院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公共安全。针对锅炉、电梯、供氧设施、供应室、高压氧舱以及各种大型医疗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维护是否科学、规范;医用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规范;接触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人员是否实施了有效防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实施了安全措施、消防设施“三同时”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排查发现公共安全隐患共7处:

总院:内一科1台输液泵故障、检测科危险化学品存放不合格、高压氧多年未计量;分院:内一科2台输液泵故障、1台PB760呼吸机故障、腔镜中心700胃镜故障。针对存在问题,我院已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继续进行相关排查工作,确保我院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全省“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12.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二

根据《x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开区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成立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苟绍波任组长,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标,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管委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深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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