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2024-09-18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精选8篇)

1.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篇一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所需材料

一次性告知事项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员(师)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可登陆163邮箱用户名:zdxqsyjsl@163.com密码:zdxqsyjsl123(郑东新区食药局受理首字母)查阅,仅供参考。)

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需采取网上申报:http://42.236.63.250/xzsp2/index.html,网站下有教学视频自行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上报网址

2、行政审批平台(正式版)

3、企业离线/在线申报平台

4、企业在线注册

5、企业在线注册审核通过后会收到两条短息,根据内容登录企业账号、密码

6、企业人员管理(添加人员)

7、左侧下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8、食品经营新办许可

9、添加申请(添加完整后保存)

10、附件管理(上传材料后保存)

11、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选中企业点上报

12、选中企业点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13、带齐纸质材料及单位公章至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办事大厅C29、C30号办理。所有材料需用A4纸电脑制作,不可手写,档案用“透明塑料拉杆书皮”装订以便保存。

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371-6717947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 篇二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

(本程序从2011年2月1日起实行)

一、由申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商品房预(销)售申请表》一式二份,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一房一价新表)一份。

二、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①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②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项目首次申报预售最低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二次以后申报不得低于1.5万平米,项目现场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③多栋商品房共用同一施工许可证,该证内商品房申报预售许可,在满足以上两点条件的下,最多可分两次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办证需提交的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除图纸外,材料复印件统一复印成A4纸格式>);

1、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商品房计划文,计划表;

3、规划定点文(含定点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4、土地批文(含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含宗地图)(土地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5、预测报告(原件);

6、单位上月底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或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7、银行监管协议(监管帐户签订后不得更改),第二次以上申报预售的项目,其监管银行应开具对该项目原预售款监管情况的说明材料(原件);

8、施工合同;

9、项目分层平面建施图,项目总平图(挂图,已办理过预售的用原挂图);

10、预(销)售方案(方案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明确上市销售进度、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内容。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参照《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

11、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包括道路、绿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时间,物业管理用房位置、面积等);

12、建筑节能审查表;

13、合作开发项目还须提交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

14、公示栏照片。

四、经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受理,预约现场勘察时间。

五、经项目审查,项目现场工程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正式受理七个工作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篇三

1、房屋土建工程完成50%以上或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现场查勘);

2、浏阳市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表(1栋1表);

3、房地产预测报告(原件);

4、企业项目简介(含总投资、已投资、每栋楼层建设现状、预计竣工时间等基础数据);

5、商品房预售方案(根据《浏阳市商品房预售登记申报表》第7条内容形成文字材料并附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表);

6、已在本市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帐户,与银行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原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联系单(原件);

8、物业确认单(到物业办办理);

9、项目计划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5、商品房房屋价格明细表(一式两份);

16、施工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白蚁预防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17、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验原件收复印件);

18、已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并签订浏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约定书(一式三份)、项目资本金进账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19、分户备案登记表、不同户型和不同价位住宅套数面积表(政务中心一楼房产备案窗口领取);

备注:

1、申报企业提交资料需按顺序整理;

2、提交资料统一纸张为A4格式,并需有目录及注明页码(19条除外);

4.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材料清单 篇四

一、办理时间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完成规定要求(三层以下完成基础工程,多层完成二层,小高层完成五层,高层完成七层),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在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要求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按幢为单位彩色打印正立面 45度角全景照片,标明楼号;、土地使用证(土地已抵押的,提供抵押证书及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证明;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即:三层以下的建筑已完成基础工程,四层以上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建筑完成地上两层结构工程,七层以上建筑完成四层结构工程;7、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9、业主临时公约;、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营销机构、项目位置、装修标准、竣工及交付日期、预售面积、预售总套数、各户型套数、预售房价、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配套公共设施清单及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等内容);、营销机构的证件及委托协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要求 “合同 ”及 “两书 ”中载明建筑节能措施及能耗标准;、滨州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15、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 16、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二)资料审查。房地产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在接到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开发企业提供的预售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开发项目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对资料齐全的开发项目受理预售申请。

(三)勘察现场。在开发企业资料提报齐全后,对项目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四)项目备案。开发项目经勘察现场符合要求后,对审验合格的开发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篇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住建局领取)

二、授权委托书(A4纸)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四、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五、项目立项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函原件A4纸)

七、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规划总平面图(规划部门确认原图)

八、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九、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人防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一、资金投入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二、相关房价材料(原件A4纸)(住建局领取销售方案填写)

十三、测绘报告(测绘成果已审核的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四、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A4纸)

十五、预售房款监管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六、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七、物管、社区用房落实情况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八、规划确认的分层平面图、主立面图(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九、填写不同套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住建局领取)

情况说明

办理“南凤天城二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有以下原因:

1、项目立项批复原办理的为凉都房开,现需办理为华飞房地产。

2、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供原件。需查原件在何处。

3、现无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落实办理。

4、无规划局确认的规划总平图、分层平面图、建施图。需落实办理。

5、落实人防批复、消防批复办理。

6、由财务提供已投入总投资达30%以上的证明(付款依据复印件,需原审查)。

6.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篇六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要求

1、小淋浴

(1)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2)给排水设施;(3)机械通风设施;

(4)顾客更衣柜。

2、浴场

(1)拖鞋回收桶;(2)拖鞋消毒箱;(3)双开门臭氧消毒柜;(4)通风设施;(5)布草洗消间;洗消间面积大于3㎡;有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两联池(机洗不用);通风设施、紫外线空气消毒灯;

(6)梳子消毒盒,保洁盒;(7)浴区入口有“皮肤病、性病患者严禁入内”标识;(8)更衣室配备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9)鞋房有机械通风设施(10)卫生间。

3、足疗会所

(1)果盘间:不小于8平方米;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设预进间,内设流动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更衣柜;不锈钢封闭式操作台、专用刀具、案板;保洁柜、冷藏设施;紫外线消毒灯30W(垂直距离操作台1.5米);温度计。

(2)饮具洗消间:3平方米以上;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两联池;双开门消毒柜;

(3)布草洗消间:3平方米以上;给排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铝塑板吊顶;不锈钢两联池;双开门臭氧消毒柜;

(4)公共卫生间:上下水设施;男女分设;蹲便器;感应式或脚踏式冲水设施;独立通风设施;每个厕门设挂物钩。盥洗室:上下水设施,平面镜,烘手机。(5)通风设施。

申请人: 告知人: 电话: 2217863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一联存办证档案,二联交申请人

文化娱乐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 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

1、洗消间(1)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2)上下水设施;(3)不锈钢两联池;(4)双开门消毒柜;(5)保洁柜。

2、果盘间

(1)不小于8平方米。

(2)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

(3)设预进间,内设流动洗手设施,感应式水龙头、更衣柜;(4)不锈钢封闭式操作台、专用刀具、案板;(5)保洁柜、冷藏设施;

(6)紫外线消毒灯(垂直距离操作台1.5米);(7)温度计。

3、场所内有机械通风设施

4、禁烟标识

5、专用吸烟室(区),并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申请人: 告知人: 咨询电话:2217863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一联存办证档案,二联交申请人

商场书店办理“卫生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

一、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

4、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所属工商所办理);

5、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6、法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鄂市户口无需办理);

7、环保前置审批表(KTV、中小型洗浴必办);

8、现场验收表。

二、硬件设施要求

1、设置足够的换气、通风、采光设施;

2、公共卫生间:地面墙壁防潮防水、水冲式蹲坑、上下水设施、通风设施纸巾纸篓、厕门挂物钩;

3、独立洗消间:3㎡以上、上下水设施、地面、墙壁瓷砖化、顶棚铝塑吊顶;不锈钢三联池;

4、公共盥洗室:给排水设施、感应式水龙头、面盆、平面镜;烘手器或干手纸巾;

5、储藏室;

6、员工更衣柜(室);

7、防蝇尘设施,每个窗户设窗纱;

8、大型商场门口安装风幕机;

9、设足够数量垃圾桶。

10、货架离地离墙,库房门设挡鼠板。

申请人: 告知人: 电话: 2217863

年 月 日

7.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篇七

(2013年第二版)

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过程、知识有一个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行政许可的范围和办理地点已在予以公示,欢迎查询。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网站或直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咨询。

印刷时间:2013年11月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规: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12年12月修订)。

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收费标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不收取费用。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也可以先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网上申请服务系统提出设立、变更、注销和补证申请。具体网址是:http://210.75.218.151/lt/。目前,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网上申请服务系统不能进行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和撤回申请。

受理审核时限

直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予以受理或者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申请人通过食品流通许可网上申请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文件原件。审核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书面文件原件之日起开出《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 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审核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延续、增减补证、注销时限与之相同。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不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已在市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企业分支机构;

(五)应当由铁路车站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场地区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暂由市局办理;

(六)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暂由市局办理;

(七)药店申请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的,暂由市局办理;但是已经取得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的药店,延续、变更时拟申请取消乳制品项目的,由区县食药局(直属分局)办理。

(八)市局认为应当由其许可的其他企业。

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管辖范围:

(一)本辖区内市食药局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二)企业分支机构;

(三)本辖区内市食药局授权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的企业;

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管辖范围: 暂时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部分站所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受理。

因为申请人的原因,导致食品流通许可管辖权限错误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对象

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物流配送、无店铺食品经营者等7种业态方式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各业态定义详见《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馆、饭店、食堂)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食品;

(三)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其他。

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两种。

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四种。

申请人申请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2类食用农产品的,在食品流通许可 2 证上明确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申请人申请其他食用农产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食用农产品字样,不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

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属于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范畴,应当按照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进行许可。

商场超市、便利店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详情参见《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程序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特别提请注意: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指定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检查字体大小不一或者错页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3.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4.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到期的,应当及时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

5.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仍然有效,到期按有关规定换发。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食品流通许可新办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说明: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按照下列情形确认:

1.拟设立企业的申请人为拟设企业的全体投资人; 2.已设立企业的申请人为企业;

3.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其隶属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4.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其经营者为许可申请人;

5.承租商场超市的场地或柜台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为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说明:食品经营场所既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也应当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以北京市工商局网 3 站公示的要求为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对食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审查将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但是,食品经营场所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不代表也能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查。

经营场所的证明是指标明商业用房用途的房产证明文件。没有房产证明的农村房以乡政府的证明为准。食品经营场所应当是实际可以使用的真实地址,具备经营食品所需的办公条件。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六)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说明: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容器的清洗消毒设备、销售人员的洗手消毒设备、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售货专用工具用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

经营散装熟食的,应当配备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式熟食柜,设可开合的取物窗(门)。

食品贸易商、食品物流配送、无店铺食品经营者需要另行提交的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的要求详见《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七)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说明: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的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说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贮存场所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的要求还要满足《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

(九)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有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经营者应当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乳制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应当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2.乳品经营者应当提供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

(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食品流通许可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1.仅变更名称、主体类型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仅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涉及变更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提交与变更相关的材料和变更原因。变更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同时变更名称和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变更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的,应当先行变更营业执照,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涉及变更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应当先行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变更营业执照。申请变更经营场所,新的经营场所不属于原许可机关管辖范围的,在原许可机关注销食品流通许可后,凭注销证明向新许可机关重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原许可项目核准的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工艺流程等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五)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申请延续时提出变更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减项)的,可一并进行。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30日前提出申请。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更换、增(减)补证申请书》;

(二)许可证遗失的,提交经营者在报纸上刊登许可证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原件;

许可证污损的,提交污损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提示:

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关于申请人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该食品经营者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食品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被处以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经营企业主管人员。

8.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事项 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效劳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ICP许可证)是指一般性经营性网站的主办者向当地区县请求的证书证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效劳业务经营许可证》,那大家就跟京师企服小编来了解一二吧。

icp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到“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第二步、从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通信管理局审核,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流程终止),有问题的返回企业修改(返回第二步),没问题的受理(转第四步)。

第四步、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icp许可证所需条件如下:

1、需要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ICP申请的注意事项如下:

(1)ICP运营许可证有必要到注册公司地地点通信管理局处理。假如公司地点地在北京,而服务器在外地,需要在北京处理ICP运营许可证,然后到服务器地点地处理存案。

(2)假如一个网站有多个域名,请求时有必要悉数填写。

(3)假如一个公司有多个网站,处理一个许可证即可,但每个网站都要出具一份资料。(4)假如两个公司为同一网站,不能一起请求一个ICP许可证。

(5)假如公司域名、公司名称或注册公司资金改变,需作改变申报,假如其他日常信息(如公司电话等)改变,可在年检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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